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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担保规定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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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开题报告

04-03

标签: 股利 开题 上市公司 政策 报告 关键词: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开题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开题报告   关于股利政策论文范文写作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摘 要:股利政策和投资决策、融资决策一起被称为是“公司财务的三大主要问题”,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未来的价值增长都有着深刻的意义.合适的股利分配政策向投资者们传递着公司发展良好的信息,可以使公司得以进一步发展.本文以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分配问题进行实证分析.   关键词:股利政策;股利分配;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4-000-02   我国金融市场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条件下由政府主导建立的一种市场,具有和国际金融市场完全不同的特征,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也对股利政策的制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我国企业股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许多独特之处.此外,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已处于全开放状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公司金融活动核心内容的股利政策变得愈加重要.   一、股利支付方式分析   通过发放 股利,企业将利润以可见的方式回馈给投资者,同时也树立起稳健发展的企业形象,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资金;同时,转股和送股可以扩张股本,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统计发现,中国上市公司主要有三种股利支付方式:派发 股利、派发股票股利以及转增资本.   从表1可以看出,不分配股利企业所占比例较小,而分配股利企业中,只发放股票股利的上市公司比重不大,大多数公司倾向于发放 股利和混合股利,其中混合股利比重最大.2013年,混合股利比重达到最大值60.52%.   二、上市公司股利政策

担保法司法解释

01-14

标签: 担保法 司法解释 关键词: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担保法司法解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担保法司法解释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审理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章 关于总则部分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第二条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第三条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 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

担保法试题

08-05

标签: 担保法 试题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是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制定的。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担保法试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担保法试题   一、、判断题   1、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2、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3、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免除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   5、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6、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7、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8、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保证人。(×)   9、国家权力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作保证人。(×)   10、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11、当事人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2、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 √ )   1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   14、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法 担保法全文

05-11

标签: 担保法 全文 关键词:
  担保法,广义上是指调整担保活动中有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担保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狭义上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下面是招生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担保法 担保法全文,欢迎参考!   担保法 担保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法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法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担保法司法解释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

05-11

标签: 担保法 司法解释 全文 关键词: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审理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下面是招生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担保法司法解释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欢迎参考!   担保法司法解释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章 关于总则部分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第二条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第三条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 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

上市公司纾困基金_芯片上市公司基金

  芯片,是指内含集成电路的硅片,体积很小,常常是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的一部分。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芯片上市公司基金,供大家参考。   芯片上市公司基金        最近一周芯片概念股引起投资者的关注,成为资本市场最抢眼的明星。与此同时,芯片“国家队”也渐渐浮出水面。   据21数据新闻实验室统计,截至2018年4月23日,已成立3年半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当前持股超5%的上市公司达到15家,这些上市公司市值规模合计约4300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持股市值占比接近400亿元。   这只以扶持中国本土芯片产业为使命的基金,股东阵营相当豪华(如下图所示):第一大股东为财政部,持股比例36.47%;第二大股东国开金融,持股22.29%;其他股东包括知名国企、央企,如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移动等。   从公开资料来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以协议转让、定增方式介入上市公司。除了收购相关上市公司股东股权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也通过参与重组实现入股,甚至在IPO之前就突击入股,如国科微(300672)。   目前,这只“国家队”已跃居中芯国际、兆易创新(603986)、北斗星通(002151)、三安光电(600703)、国科微、耐威科技(300456)等6家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以及长电科技(600584)、长川科技(300604)、通富微电(002156)、北方华创(002371)、晶方科技(603005)等5家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9月,长电科技宣布45亿元定增方案。其中,大基金认购不超29亿元,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超19%,将跃升为第一大股东。   而从持股市值看,按最新收盘价计算,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上市公司白名单是什么意思|【上市公司是什么意思】上市公司积极自救 回购增持潮又起

  当前A股市场的估值水平均处在底部区域,持续增加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反映出公司对于其自身内在价值认同的最强声音。2800点以下的A股无论绝对收益还是相对收益都具有极佳的投资性价比。短期来看,随着市场出现反弹,前期跌幅较大的周期性板块以及中小市值股票有望表现领先,但中长期而言,表现更具持续性可能是符合消费升级、产业升级方向消费及新经济龙头。部分股票机构人士认为,回购增持潮起,有望稳定市场情绪。    5月下旬起,沪深市场持续回落,6月中旬开始,股指更加速下跌。伴随调整延续,破净股、低价股数量快速增多,部分次新股出现破发,上市公司纷纷展开“自救”回购,股票回购规模创下历史新高。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美的集团大手笔回购。7月4日晚间,美的集团抛出不超过40亿元回购预案,提出在价格不超过50元/股的条件下展开回购,从而将近期A股市场频现的股票回购行为推向高潮。据测算,若美的集团此次回购完全实施完毕,将成为A股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常规回购。    而包括美的集团在内,2018年以来,两市累计有344家公司实施451次回购,累计回购20.57亿股,回购金额达到145.55亿元,较2017年全年高出近60%,从而改写A股历史回购新高纪录。    观察近期实施回购的上市公司,民营企业是股票回购的主力,配资点评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民营企业有271家上市公司发生股票回购,回购金额达到127.3亿元,占所有类型企业回购金额的92%。同期国有企业合计也仅有2.5亿元。    行业方面,商业贸易、医药生物、传媒、计算机行业的回购金额最高,均超过10亿元。其中,商业贸易、医药生物、传媒这三大行业就合计回购了逾60亿元,占全部回购金额的44%。值得注意的是,仅仅6月以来,沪深两市实施回购的上市公司就达到175家,累计回购金额接近70亿元。无论回购规模还是回购公司数量,与今年前五个月大致持平。而今年以来,上市公司

规定与人情作文800字议论文

06-15

  规则,似乎无法触碰,但它可以用人情浇灌,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规定与人情作文800字议论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规定与人情作文800字议论文   上海一高考考生因自行车坏了导致迟到,而被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拒之门外。这个事件告诉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对生活的安定、社会的和谐起着重要的作用。   当规则与人情发生冲突时,应以规则作为第一标准。三国时诸葛亮为了防止被魏军截断后路而急需大将守住街亭以堵住魏军的袭击路线。马谡请缨前往。由于轻敌,街亭失守,马谡也狼狈逃回了汉营。尽管不舍得,诸葛亮还是含泪斩了马谡规则与人情作文5篇规则与人情作文5篇。如若诸葛亮不斩马谡,即会使人们产生一种错觉:原来军令状也是可以开玩笑的,又因为诸葛亮比较喜欢马谡,大将们会进一步认识到:其实人情是大于军法的。由此以后,大将们想必会纷纷通过违反军纪来获得利益,后汉也离灭亡不远了。所以,诸葛亮在规则与人情中,只能选择尊重规则、稳定军心,即使“挥泪”也要狠下心肠斩下去。   这亦使我联想起了戚继光的“戚家军”戚家军”多由同一条村的父老兄弟组成。但戚继光治军却是以“法”为主,规定如若有逃跑,瞒报军功的,其他人必须予以揭发。戚继光的治军方式把“法”凌驾于“情”之上。正是如此,“戚家军”才会成长为一支纪律严明,令倭寇闻风丧胆的百战之师   如若让人情凌驾于规则之上,则会对社会生活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原足协主席谢亚龙,因为人情的关系,多次收受贿赂,对一些球队作出不公正的判决,打压年轻球员,指使裁判员着重打压某一队。据谢的好友透露,谢原本是一个比较正派的人,但很多事情他是抹不开面子才去做的,当时中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08-23

标签: 上市公司 定期 报告 关键词: 上市公司 报告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相关资料整理以供大家点击参考!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 第五号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期间的工作,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制定本备忘录。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其任职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上市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二节 具体规定   第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第七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 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了

担保公司排名

07-24

标签: 担保 排名 公司 关键词: 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下面是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小编是为大家分享担保公司排名,欢迎参考!   十大担保公司排名   1、中投保(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010-88822888,开发投资公司成员,全国性专业投资信用担保机构,国际信用保险和保证协会成员,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中合担保(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010-56508788,发改委发起的中外合资跨区域融资担保机构,规模较大的担保机构之一,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3、中债增信(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10-88007680,中国首家专业债券信用增进机构,外汇管理局核定的境外担保机构,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三峡担保(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023-63567500,023-63567000,全国较大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之一,担保行业领先企业,大型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5、瀚华担保(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400-636-0066,010-57766666,全国性大型商业担保机构,中国万亿担保规模上榜机构,全国具影响力担保机构之一,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6、安徽省担保(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0551-65227253,0551-65227100,安徽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内中小企业担保行业极具实力企业,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7、江苏再担保(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