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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

2016-01-28 09:14: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篇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篇一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

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R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R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一直以来,雏菊是我喜欢的花,不仅因为它小巧美丽,也是因为韩国电影《雏菊》,一个凄美的故事赋予了它超出花本身的意义。而这篇小说中,白玫瑰也很有代表性。男主人公生日都会收到来自陌生女人送的白玫瑰,每一年都有,不曾间断过。只是41岁生日时,花瓶不再插着白玫瑰,送到他手里的是这样一封长信,一份一个陌生女人多年的爱。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

在R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篇二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2011-10-16 作者:青玉小楼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内容概要:小说抛弃了许多外在的细节,把注意力集中到人物的内心世界,人物的性格,隐蔽的内在激情的描写。读者注意到作者把一切在他看来可有可无之物悉数删去,无论马来狂人,还是陌生女人,全都无名无姓。只有能够反映人物内心激情的细节,衬托小说气氛的场景才得到着力渲染:骄阳下使人发疯的热带丛林,黑夜中鬼气森森的甲板一隅,干渴龟裂的大地,灯火昏暗的小巷,受虐狂狗样哀求的眼睛,怀春少女渴求雨露的嘴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来自卓越亚马逊网友:这本书事几年前看的。这本书以信的形式去诉说一个女人如此真挚的感情,让人感动的同时也觉得无比的悲哀。女人爱恋的男人,甚至忘了与他发生一夜情的女人,甚至也不知道这个女人的存在。即使了解男人是这样的人,但对于爱情,女人从没有过后悔。我一直感叹女主人公的对爱情的执着和无怨无悔。那时的我虽然听说很多关于痴心女子的坚定,却是第一次那么真切和真实的去感受一个女子的真心。常常在想:为什么女人那么傻?明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却还要去坚守心底那份别人看来毫无价值的感情„„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第一次读这本小说是大学时代,这一次是第三次拜读了。第一次几乎是一口气看完,在那个寒冬的深夜,感叹原来爱情可以如此牺牲却一如既往情深,可以如此绝望却仍坚守,那份感动与震撼,多年以后丝毫未减。只是现在,对爱情的思考,多了份深刻的孤独,以及理解之后的无奈。爱情,是痛并快乐着。爱你,我失去了一切,包括可爱的孩子和我的生命,虽然你从未感觉到我的存在,但我仍然要感谢你!我这一生都属于你,从未改变对你的爱,相信我的爱还可以在你身上能继续活下去„„这简洁的几十字,浓缩了女主人公用青春与生命守护的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这份爱是如此沉重,又如此孤独,在她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才敢倾吐,字字句句如此真切朴实,读来却无比凝重和悲伤。这是何等绝望的爱情,偏偏是这份无望的期待,是多年来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一个女子,从13岁到29岁,用十八年最青春绽放的岁月毫无保留地爱着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甚至记不起她的名字和容颜。终其一生守望一个男人,没有回报,没有未来,她却始终坚守着对他的爱。每一次邂逅,都带来一次深深的伤害,他的一次次遗忘,让她彻底明白,这仅仅是一份她珍惜的爱情,与他无关。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凭如何失望如何悲伤,仍止不住对他深深的爱恋。爱情该怎么自控?从13岁时她撞入他怀里那一刻起,那份朦胧的情感就一发不可收拾,随着岁月的增长,那份感情早已沉淀在灵魂的最深处,与生命不可分割。在他不在身边的漫长岁月里,她凭心灵的记忆爱着,期待着有一天邂逅把他带回她的身边,就因为他离开前说过“我一回来就去找你”。男人随意抛下这一句承诺,然后轻易地、不着痕迹地遗忘,却不知道有一个女人守着这句承诺,十八年从未忘记,带着他们的孩子,坚强而孤独地活着,只为某一天他记起这份爱情,记起这份承诺。可惜她是要失望的。就连那个白发苍苍的老管家,在多年后偶遇时仍能激动地回忆起她,而这个男人却将她遗忘得如

此彻底,就在同一个房间,同一个离别的时刻„„

爱上他,还是爱上爱情? 很喜欢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过无数次,最近又翻出来读,有了一点新的感受。因为对原著有着比较深的感情,所以一直抗拒看徐静蕾的电影。至少姜文在我的心中是不适合那个角色的。

茨威格用很细腻的笔法讲了一个暗恋的故事,一个女人暗恋了一个男人一生,和他几次交欢,生下一子。迫于生活,沦入风尘。但直到女人死亡,男人却依旧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在记忆中也并无痕迹。第一次读的时候,一把眼泪,惊异了很久,一个男人怎能有如此女性化的心理?

看过榕树下的一篇评论“不过对于这本书来说,可能女权主义的朋友们不太爱见吧。一个女人用自己一生的悲喜成为一个男人几个夜晚的玩物,这种男人本位的思想即使在这样反讽的文章中都显得黑色幽默。这本书与其说是驳斥了一个上层社会的黑暗,不如说它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男人的心理需求,一个默默守候,不求回报的女人对一个男人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梦呢?”

我倒是不这么觉得。陌生女人的故事恰恰是很女性的,极端之极。首先,什么的暗恋?想到一段话“暗恋是容易的,甚至是频繁的——无法摆脱的暗恋却有着宿命的味道:爱一个人,就是,坠入深渊,永不超生。一个唯美主义者的爱,纯粹如银质子弹,清洁悲怆,它打中的,是那些还在承担着对爱有着精密的纯度要求和山一样负重的内心。暗恋是无法公布和分享的情感,渴慕但无处告知,相思却难以排遣,无边无际的忍受,无法打捞的欢愉,守口如瓶的暗恋有着收敛的高贵。”暗恋是种单向情感,与其说陌生女人把自己的生命献祭给那个男人,不如说她献给了自己。献给了自己所设定的“爱情”。

前言: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说的是一个缠绵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

故事始自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两人有短暂的结合,而后她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改编自著名作家兹威格的小说,由徐静蕾自编自导自演。徐静蕾说:“原先想把这个故事直接搬到现代,但是剧本写到一半感觉非常不顺畅。后来我试着把这个故事放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忽然就有感觉了。”而该片投资方华亿传媒也介绍说:“姜文在这部电影中任男主角,如果在《我和爸爸》中姜文的戏份只能算1分钟的话,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他的戏份就有100分钟。”

一、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倒是没想去赶这个时髦,无意中看到了茨威格短篇小说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完以后,就有一些肤浅的想法,就想把它说出来。很喜欢看一些小说,也时常被人物、情节感动的小泪纵横,来信(《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简称,以下不再注解)看完以后,没有流泪,却由不得想了几天!那些令自己流泪的作品倒是掉几滴泪就算了,不再牵肠挂肚。一直在想,有这么傻的女人吗?有的话,值吗?可以说是穷她不长的一生来去爱一个人。

13岁时,她就对这个没见过的文化人怀有好感,因为之前的对门邻居是个粗野的人,她看到他的仆人对人都彬彬有礼,称她母亲这么一个不受人尊重的寡妇为夫人,可想而知,主人该是个多么文雅的人?后来,他来了,是个小说家,人长得很帅,芳龄25岁,“豆蔻年华”呀,“你的脸上显得英姿勃发,一头秀美光泽的头发:真的,我惊讶得吓了一跳,你是多么年轻、多么漂亮、多么修长挺拔、多么标致潇洒。”起初的好感演变成了爱慕。正像她在信中所述:在你本人还没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身上就围上了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华。。。。。

好有一比,这种想象的瑰丽,多像网络中互不相识,只能凭只言片语去臆想的人事。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晕轮效应吧。它把对方无限的美化了、神秘化了。唯因如此,他才完美的无缝可

插针。

这种镜花水月的完美和爱慕,使得小姑娘神魂颠倒,像中了蛊毒、吸了鸦片,使她花了自己一生的精力都没能戒掉。她每天躲到自己的房间里,倾听着他的细微的声音,“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记,只要还有你的消息。。。。。。”,只要知道他的消息,她就满足了。在倾听中,她知道他的生活习惯,知道他不断的带着不同的女人来家里过夜。

这种倾听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她的一个远房亲戚主动接触她们,甚至跟她妈妈求婚,就在他们打算搬出去到那个有钱的继父家去的时候,刚知道真相的小姑娘,一下子昏死过去了。因为她知道,这种倾听他的日再一去不复返了!

继父家很有钱,也很爱她,她完全可以享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她非要自食其力。在她的抗争下,她又回到了这个日思夜想的小城,从事繁重的体力工作。每天下班后的夜晚,她都站在自己倾慕的人的窗下,凝视他。后来,他们相遇了,她多想他能想起他来,但他没有!他只是把她当作一个粉丝,一个美丽年轻的粉丝来对待,友好的邀请她到他的家里去。无论他是出于什么心理,姑娘绝对是毫不犹豫的跟随他,因为她太想跟他一起了。

二、

我们生活在一个希腊人称之为„众神变形‟的时代,一个充满如此多的风险,如此依赖于当代人心理素质的时代。----荣格

(接上文)

她因此有机会跟自己钟情的男人相处三天。这三天里他对她很好,很温存。后来他说,他要出门旅游了,等回来以后,会给她来信的。她一直等呀等呀,再也没有等到他的召唤。就在那次离开他的家时,他顺便给了她几朵插在桌上花瓶中的白玫瑰。

这之后的十几年时间里,每年他的生日,他都会收到一束白色的玫瑰花。

就这么几天的时间,她怀上了他的孩子。她忍受着那么多地的痛苦生下这个孩子,抚养这个

孩子,她把对他所有的爱都放在这个可以被她牢牢地抓在手中孩子身上。为了能让孩子过着贵族孩子的生活,她出卖自己的肉体。这中间,她遇到过一些对他非常好的人,他们养着她们娘俩个,她也经常出入贵族们举办的活动。这期间,也曾遇到过他。有一次,看到这个美丽而又风韵的女人,他忍不住给她使眼色,勾引她,她就随他一起又一次来到了女人那么熟悉、那么魂牵梦绕的地方,仍然是一夜情,第二天早上,他对她说:我打算出门旅游,以后我会跟你联系的。她百感交集的说:我以前爱过的一个人,也喜欢这样说。她多么希望她能够认出她就是对面的那个小姑娘,就是那个跟他同居三天的少女,可是他没有。他一边对她说,他是不会忘记她的,一边往她的口袋里赛钱,她被击垮了!因为在他的心里她只不过是风月场中的女人!她狼狈的往外跑着,跟走进来的管家差点撞个满怀。一刹那间。管家认出了这个小姑娘!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她趁他还没回过神来的当口,就把那一叠钱,塞到了管家的口袋里。

后来,她的儿子惹上了流感死了,写这封信时,女主人也失去了活着的动力。她自己也惹上了病,考虑到她即将不久人世,她再也忍不住了,把自己的脆弱、委屈一股脑写出来,她要告诉她至今仍然深爱着的他,她对他有多么的爱,爱了十几年了,直到临死前还是无怨无悔的爱着,可他一点都不知道。她要告诉他,他们曾经有一个孩子,那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呀,他也不知道。

“我的一生都是属于你的,而对我的一生你却从来毫无所知。可是只有当我死了,你再也不用答复我了——现在我的四肢忽冷忽热,如果这病魔真正意味着我生命的终结——这时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假如我能活下来,那我就要把这封信撕掉,并且像过去一样一直把它埋在心里,我将继续保持沉默。”

叹!每看爱情故事都想找出更多同情弱者的理由,找出更多声讨负心人或不道德者的借口,似乎这样,我们的同情心才有立足之地。我们的价值取向才有一个奔头儿。可是,在这里,你没法对号入座,谁是秦香莲?谁是陈世美?

人家又没有要求你去生死相恋,人家尽管花心,但是人家愿意,又没人逼着你去爱人家!原本你们就是互不相干的人,谁也没必要对谁承担责任的,人家无可厚非!可是这么一个不幸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篇三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女人的角度:

这是一个为了爱情、为了心目中的那个人,付出了一切的悲惨的女人。与其说是悲惨,倒不如说是坚强,我相信每一个读到她的故事的女子,都会为她这样的勇气而敬佩。 王菲的一首歌,“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在没忘记你容颜„„”

一个十三岁的女子,看透了身边那些穷人的各种俗事,争吵,埋怨,饱受富人的冷眼旁观之后,有一个近乎于神圣的人出现,他的古老的颇具艺术风格的家具,意大利的雕塑,古铜色相框的油画,还有数不清的软皮书的书,那么漂亮的封面,各种的语言文字,女主人公既惊喜又期待,仿佛给她打开了一扇通向另一个世界的窗口,那个世界是那个男人所带给她的幻想。

期待总是最美好的时刻,那种既期待又怕受伤的感觉,也许还不能形容当时那个的女生的想法。但是我知道,那是幸福的。每天都在幻想着那个男人将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他是一个留着长长胡子的带着黑框眼镜的男人吗?

他神圣般的降临,颠覆的她的所有幻想,他是如此的美好,如此的美好。就好像所有人都曾经都有过,当自己的还是孩子的时候,身边出现一个那样有知识,那样高大,那样成熟的人时,心里难免会对他产生一种爱慕之情,我想,那不是爱情,同样也不是情欲的促使,因为在那个时候,什么都还不懂。

她是那样的诚恳的把自己对他的一切的幻想都写在了那一封信中,毫无保留的,那样赤裸裸的说了出来为了能够有一次偶遇,离开家来到他的城市,为了一次邂逅,多次徘徊在他门前,他一次又一次的请求,她毫不犹豫的答应,第三次之后,他说,要出远门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出远门了,也许只是逃避的借口。而她就在那一晚之后,有了他的孩子,孩子的到来,仿佛是给了她一种慰藉,她可以亲吻拥抱着他,孩子需要她。她也不再那样疯狂的想念她了。照顾好这个孩子就是她的一切,而且这个还是他的孩子。是另一个他。为了让孩子能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她不惜堕落红尘。衣服总是可以让人以另一种面貌出现,女人的变化总是那样的大。以后的见面,他总是没能认出她。当她以他朋友情人的身份出现在他的生日会上的时候,她让那个爱他的男子出尽了洋相,男子全心全意的付出,尽量施以全部的爱在她身上,可她却被他朋友的口哨便叫了出去。跟他出去之后,那样亲密的接触之后,他还是没能认出她。她的心里是多么的渴望,他的眼光中,能够透露不一样的光彩,认出她,以那样温柔柔和的目光,足以融化她的心。但是没有、没有、没有,他只是把她当成那样的人而以。

现在她死了,她的孩子也死了。

她的一生完全是在为了一个男人而活,她的爱情也是她自己的爱情,而那一人浑然不知。我不知道当那个男子收到这样一封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的时候,他的心里掀起怎样的波澜,会不会开始回忆与那个女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会不会开始想念这个女人。一个人在她将要逝去的时候,总是会非常想念生命中对自己很重要的人吧,希望能够留下一点点的回忆给他,希望他可以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曾有那样一个依恋着他而活的女人。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篇四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观《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自从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部改编自小说的经典电影,我沉迷于其中的情节与对白,并产生很多感慨。

这部电影是由奥地利的著名作家茨威格创作,由徐静蕾自导自编自演的电影,采纳很多天津外景,其中揭露的人性道理对我产生很大影响。故事讲述深冬的一天,作家(姜文)在41岁生日的晚上收到一封厚厚来信,此信出自一个濒死女人之手,所言是她对他将近20年的爱恋,但他却一无所知。

18年前,13岁的女孩爱上了住在隔壁的作家,因家变搬到了别处后,女孩并没对作家忘情。几年过去,女孩变成女学生(徐静蕾)回到原来的住处,如愿以偿与作家有了交往,但作家对眼前曾住在其隔壁的女学生没有任何印象。作家有事离开,自此音信全无,女学生在绝望的等待中生下她与作家的孩子,并为让孩子过上优越生活变作依附有钱男人的交际花。又过几年,女学生变成女人,再遇她深爱多年的作家时,对方仍没把她认出。

剧中对白更让人印象深刻,如 ‘爱是一个人的事,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 所以,我爱你,这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世间上再也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只要你叫我,我就是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种力量,站起来,跟着你走。’‘在这个世上,穷人总是遭践踏,受凌辱,总是牺牲品。’等等。多么伟大的爱,可以在你游移在不同人的周遭时,目光只为你守候;多么卑微的爱,可以在我在你的记忆里来了又去之后,依然愿意守候如初。

记得一个情节,她再一次的告别这个男人,在清晨的庭院里,与男人的管家相遇。管家颤栗了,他清楚的记得每一次的相逢,他稍稍平静下来,便一如当年见到十二三岁的她时一样,喊着一声“早啊,小姐。”此时,万种心酸如蚁虫爬过心头,轻轻噬咬,她终于忍不住眼眶中蓄满泪滴,这管家他在她的人生每个阶段里见过她,是她多年来的心迹和际遇的见证人。还有一个情节,男人收到信,看完信,在他四十一岁的生日这一天。 花瓶将永远没有来自一个陌生女人的白玫瑰,而这个男人此刻心中才多少有了一些女人依稀的倩影。 他顺着窗子往外看去,镜头推推推,一直推向遥远的过去,他似乎沿着黑暗,迈进了时光隧道,他看见一双执着坦白的眼睛,属于一个少女,闪烁在迎向他的灯光处的窗户里。那是一个女人的一生。

爱情这个简单字眼,对男女实际上表示两种不同意思。女人对爱情的理解是非常清楚的:这不仅是奉献,而且是整个身心的奉献,毫无保留地、不顾一切地。她的爱所具有的这种无条件性使爱成为信仰,她唯一拥有的信仰。在精神分析学家的观点下,女性人格中最显著的三个特征是被动性、自我虐待和自恋。小说与影片中的女人,始终感到自己是卑微的,所以她的命运永远被她所暗恋的男人主宰。她默默地牺牲和奉献一切,而一旦牺牲是单方面、不必要的并且带来痛苦,但是她却不断享受这个过程,就成为自虐。由于女人的自我是虚弱的,而实现自我的途径又如此狭窄,因此她们自卑而怯懦,只能将爱和性作为生存的全部,所以她们认为只有做无私的奉献和牺牲,才能达到她们一生的期望——爱,为了这个目标,她们往往陷入自虐而不自知。在虚拟的幻想空间里,她们的自我无限扩大,似乎涵盖了一切,而现实中,她只不过是在被别人或被自己夸大的情感主宰着,甚至到死为止,也知识在乞求她精神寄托的对象相信和承认她的存在,说明她始终无法摆脱无力感,甚至是对这种自虐的自我怜悯和欣赏。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篇五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爱情里的遗忘经不起深究 当我看到“生活经不起深究,越简单越好”这句话时,突然想到了奥地利著名作家和文艺评论家茨威格笔下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那个陌生女人,这是一部堪称经典的小说,当然这个陌生女人的爱情也让我为之震撼,也为之感动,当然也流了不少眼泪可是在为之流过泪的时候,感动和震撼之后,不经让我又有点感叹,感叹爱情里的遗忘一个从少女时期毫无计较的爱到有所期待甚至到后面的想有所占有的爱,爱得那么深入骨髓,也爱得那么的卑微,却也爱得那么轰轰烈烈,爱了就不回头,直至生命的结束看到这里时,我还不得不这么如果,假设如果她只是在在少年时期的无所计较的爱。傻傻的爱,如果,她不想让他注意到她和她的爱,就不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毫无保留的献给他,如果她没有毫无保留的献给他,就不会期待他和她的下一次温存,如果没有下一次,那么她可能也不用那么在乎他的遗忘了,如果她不在乎他的遗忘,也就不会为了唤起他的记忆而所作的一切努力,在一切努力都白费的时候,如果不在乎遗忘,也就不会为了重新让他注意到自己而放弃原本应该稍稍平静的生活,或许你成功了,可他还是会遗忘啊!为什么一定要重复着以前的悲伤呢,难道一个女人真的没办法跳出这样的情况,就是明知前面是火坑,还是要往里面跳,只为了那可能会有的温度可是你却还没有死心,你要用你最后的幸福来赌他的记忆可能会是永久的,为了这个可能,你付出了一切,不过上帝并没有眷顾你,你还是活在了他的遗忘里,就连那一束一束的玫瑰还是没让他想起你,而你却再也没办法承受这样的打击连生活都经不起深究,更何况是爱情里的遗忘,有人曾说过,在爱情的世界里,没必要一定要追求“双百“‘,你的爱是百分百,就不要为了另一个百分百而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在你输不起的情况下,不要深究另一个百分百,为了那百分 之一可能有的可能而失去失去那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这个赌注是不是太大了?爱不是不爱了或是不记得了就要毁灭,也不是不爱就要恨的,不必太极端太过深究会让我们变得认真,太过认真会让我们变得计较,太过计较会让我们失去得更多,失去得更多会让我们渴望得到更多,可结果我们却什么都没有了,连自己什么时候迷失了也不知道,我们所仅有的也只是那所谓的深究了生活经不起深究,爱情里的遗忘更经不起深究,越简单越好不一定要飞蛾扑火,也不一定要跳火坑,或许也还是可能会看见光明,感

受到温度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篇六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相信每个人都有过暗恋的经历,这篇小说会告诉你什么叫真正的暗恋。无论是童年的她,少女时期的她,还是中年妇人的她,对于那个男人来说脑海里都构不成一个完整的映象,是那样朦胧不清。她总是以另一个陌生身份与他“偶遇”,然后被遗忘得一干二净。每一次相遇都如同路过一条小路,一个公园,是那样稀松平常。对于他来讲是万千艳遇中的一次,而对于她来讲却是三生有幸,要多少好运,历经多少相思之痛才能换来他一次温柔以待。 她的世界是从他出现的那一刻才开始存在的。童年,带着好奇和敬畏,她终于见到了他——这个新到的作家邻居。然而却与想象中完全不同,不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和蔼可亲的老人,而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年轻人。他有着两重面孔,一面是轻浮,贪玩,喜欢奇遇的少年,一面是在所从事的那门艺术面前无比严肃认真,学问渊博的长者。这种两面性被这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感受到,并令她深深着迷。也是从那时开始,她的生活仿佛只关于他,爱他成了一种信仰。她那阴惨惨的童年因这个信仰而变得有意义,变得有生机。每天小心翼翼地透过圆形小窗孔,窥探着对方的一举一动,生怕自己的秘密被他人知晓。这种来懵懂小女孩儿的不为人所察觉的爱是那样单纯,真挚,这种爱如此希望渺茫,曲意逢迎,卑躬屈节,低声下气,热情奔放,它与成年妇女那种欲火中烧的,本能挑逗性的爱并不一样。少女时期,她终于又回到了维也纳,回到那个两年来令他朝思暮想的人居住的城市。站在他的窗下久久仰望,直到灯光熄灭才离开,然而对她之于他来说无论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说那抬头仰望的目光之间之相隔一层窗户玻璃,其实都是同样遥远。一次偶然,他终于注意到她了,目光亲昵温软。她有一瞬间以为他还记得。还记得那个邻家小女孩,然而,他并不记得。对他而言,不是相逢,而是邂逅。他之所以慢下脚步并不是因为这姑娘似曾相识,真正吸引他注意力的是她美丽的容颜。当他试探性地发出不言而喻的信号,她果断的答应了,没有愤怒,甚至没有惊愕,这令他感到有些惊奇。或许对于这样的事,他只当是捡着一个便宜,哪里知道这脱口而出的“好吧”暗合了想要与他朝夕相伴的美好愿望。她甘愿委身于人,是因为深爱对方,与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甜蜜美好。在第二天离开时,从花瓶取给了她四枝白玫瑰,她却把它当作爱情信物一般珍视。后来又相会了两次,之后他就要动身去外地了,她给了他一个留局待取的地址,而不愿留下姓名。希望他回来后通知自己。等啊等,由满怀期望到绝望,终究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这个男人始终热爱旅行,他的性格就是那样,放荡不羁爱自由。对他的性格,她是再了解不过的。所以,当她在孤苦伶仃地生下他们的儿子时,并没有去找他。第一,她认为这样会束缚他,会给他带来麻烦,会使他恨她。第二,她觉得那个男人不会相信儿子是自己的。对他来说,他们不过是萍水相逢,露水鸳鸯,即便伸出援手,也还是会心有芥蒂。 孩子是带给她的最好礼物,这个小生命流淌着一半他的血液。她把对他的爱转嫁到孩子身上,自从生了孩子,她不再常去他住所旁守望,只是在每年生日悄悄送去白玫瑰。她独自抚养着他们的儿子。然而生活是那样艰辛,她不愿他的孩子过穷苦人的生活,他要受到高等的教育,他应该和他父亲一样优雅高贵。迫于生活压力,她和有钱人交往,在给他的信里,她把这称之为“卖身”。然而不管谁向他求婚,她都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她还抱有一丝幻想,幻想他会忽然记起她,曾经那个邻家女孩,还幻想他会召唤她。这般决绝只为保留奔向他的自由。

第三次偶遇是在酒吧里,她本是不喜欢灯红酒绿,那次却像冥冥之中的牵引,促使两人相遇。目光又是那样温和,充满爱意,不过他的他总是滥用自己感情。虽然从他眼里可以看出他又忘了自己,但这次她仍然义无反顾地跟他走了,同样温柔缱绻,她祷告上苍但愿这一夜永远延续下去,不过黎明还是来了。离别时,他竟然塞给她一笔钱,把她的自尊心狠狠践踏了。原来他以为她是一个穿梭于夜总会的纸醉金迷的妓女!临别前,她看向桌子上花瓶里的白玫瑰,问他:“你愿意给我一朵你的白玫瑰吗?”她仍然不可抗拒地想要唤醒他的记忆。“当然乐意”说着他立即取了一朵给她。“可是这些花也许是一个女人,一个爱你的女人送

给你的吧?”“也许吧,我不知道。”她尝试用玫瑰花作为他的记忆提取线索,不过还是失败了,没能想起关于她的一丝一毫。当她匆匆离开时撞见了他家的那个年长的仆人。没想到,童年之后就没见过自己的和蔼可亲的仆人居然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可悲的是他却从未记起过。她不理解他的健忘,她一生就这样站在他紧闭着的生活前面等着。然而,她从没有责怪他,没有怨恨过他,只是深切地爱着,一如既往。默默的,不让他感觉到任何负担。可是,上天给了开了个天大的玩笑,疾病夺走了她儿子的生命,她的世界顿时坍塌。而她忽冷忽热的疾病也意味着即将走向生命终结点,于是,她给他写下了那封信。当他读到那封信时,她已经不在人世。他是她的全世界,而他对她一无所知。可那又怎样呢?她一直赞美着相遇的那个时刻,从不后悔。真爱是无私的付出,是永不言悔的誓词。

李玥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篇七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日志

今天上课又不学好,偷偷地看完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本来也是欧美文化课,本来应该有的内疚与自责也就了了了。

从第一个字,就散发出一阵淡淡的忧伤,挥之不去,心都涩涩的。本来就是简单的书信体(——遗书),没有名字,只有“你我”。一个“深爱着却不认识我的亲爱”的你,一个“用一生默默爱着你”的我。你占据着我内心的全部,我却只是你什么中的一个过客;我倾注我的全部,而你只是逢场作戏。

我相信这是真实的故事。文学作品固然可以渲染,可这种含着血与泪、爱与心痛、不舍放弃与求之不得的心情,不是经历过又有多少人能写出,再让别人去感动。曹雪芹说,字字看来皆是血。尼采说,余独爱以血书者。茨威格悼念一个傻傻的痴情的女人,应该是从小女孩到女人。从那次邂逅、那个眼神,才华横溢、魅力非凡茨威格就深深烙在她的生命里。他们的生命之中只有三次交叉,却改变不了彼此生命的轨迹:一个痴情等候,一个风流多情。

茨威格应该是内疚的,爱他的人很多,却没有这样直到离开这个世界还对他充满柔情的人,原谅他的健忘每一次都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出现的人,独自想尽方法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去抚养他们的私生子的人。

“只有孤独的孩子才能把全部热情集聚起来,其他的人在社

交活动中早已滥用了自己的感情,和人亲切交际中早已把感情消磨殆尽,他们玩弄爱情,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的恋爱经历,就像男孩抽了第一支烟而洋洋得意。”茨威格在书里如是说。他没有正面回应她的痴情,如此的解释,她如果知道了,应该会欣慰地笑吧。。。。。。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篇八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爱情里的遗忘经不起深究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当我看到“生活经不起深究,越简单越好”这句话时,突然想到了奥地利著名作家和文艺评论家茨威格笔下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那个陌生女人,这是一部堪称经典的小说,当然这个陌生女人的爱情也让我为之震撼,也为之感动,当然也流了不少眼泪。 可是在为之流过泪的时候,感动和震撼之后,不经让我又有点感叹,感叹爱情里的遗忘

一个从少女时期毫无计较的爱到有所期待甚至到后面的想有所占有的爱,爱得那么深入骨髓,也爱得那么的卑微,却也爱得那么轰轰烈烈,爱了就不回头,直至生命的结束。

看到这里时,我还不得不这么如果,假设如果她只是在在少年时期的无所计较的爱。傻傻的爱,如果,她不想让他注意到她和她的爱,就不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毫无保留的献给他,如果她没有毫无保留的献给他,就不会期待他和她的下一次温存,如果没有下一次,那么她可能也不用那么在乎他的遗忘了,如果她不在乎他的遗忘,也就不会为了唤起他的记忆而所作的一切努力,在一切努力都白费的时候,如果不在乎遗忘,也就不会为了重新让他注意到自己而放弃原本应该稍稍平静的生活,或许你成功了,可他还是会遗忘啊!

为什么一定要重复着以前的悲伤呢,难道一个女人真的没办法跳出这样的情况,就是明知前面是火坑,还是要往里面跳,只为了那可能会有的温度,可是你却还没有死心,你要用你最后的幸福来赌他的记忆可能会是永久的,为了这个可能,你付出了一切,不过上帝并没有眷顾你,你还是活在了他的遗忘里,就连那一束一束的玫瑰还是没让他想起你,而你却再也没办法承受这样的打击,连生活都经不起深究,更何况是爱情里的遗忘,有人曾说过,在爱情的世界里,没必要一定要追求“双百“,你的爱是百分百,就不要为了另一个百分百而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在你输不起的情况下,不要深究另一个百分百,为了那百分 之一可能有的可能而失去失去那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这个赌注是不是太大了?

爱不是不爱了或是不记得了就要毁灭,也不是不爱就要恨的,不必太极端。太过深究会让我们变得认真,太过认真会让我们变得计较,太过计较会让我们失去得更多,失去得更多会让我们渴望得到更多,可结果我们却什么都没有了,连自己什么时候迷失了也不知道,我们所仅有的也只是那所谓的深究了。

生活经不起深究,爱情里的遗忘更经不起深究,越简单越好。不一定要飞蛾扑火,也不一定要跳火坑,或许也还是可能会看见光明,感受到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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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000篇九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13岁时,她就对这个没见过的文化人怀有好感,因为之前的对门邻居是个粗野的人,她看到他的仆人对人都彬彬有礼,称她母亲这么一个不受人尊重的寡妇为夫人,可想而知,主人该是个多么文雅的人?后来,他来了,是个小说家,人长得很帅,芳龄25岁,“豆蔻年华”呀,“你的脸上显得英姿勃发,一头秀美光泽的头发:真的,我惊讶得吓了一跳,你是多么年轻、多么漂亮、多么修长挺拔、多么标致潇洒。”起初的好感演变成了爱慕。正像她在信中所述:在你本人还没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身上就围上了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华。 好有一比,这种想象的瑰丽,多像网络中互不相识,只能凭只言片语去臆想的人事。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晕轮效应吧。它把对方无限的美化了、神秘化了。唯因如此,他才完美的无缝可插针。

这种镜花水月的完美和爱慕,使得小姑娘神魂颠倒,像中了蛊毒、吸了鸦片,使她花了自己一生的精力都没能戒掉。她每天躲到自己的房间里,倾听着他的细微的声音,“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记,只要还有你的消息。。。。。。”,只要知道他的消息,她就满足了。在倾听中,她知道他的生活习惯,知道他不断的带着不同的女人来家里过夜。 这种倾听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她的一个远房亲戚主动接触她们,甚至跟她妈妈求婚,就在他们打算搬出去到那个有钱的继父家去的时候,刚知道真相的小姑娘,一下子昏死过去了。因为她知道,这种倾听他的日再一去不复返了! 继父家很有钱,也很爱她,她完全可以享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她非要自食其力。在她的抗争下,她又回到了这个日思夜想的小城,从事繁重的体力工作。每天下班后的夜晚,她都站在自己倾慕的人的窗下,凝视他。后来,他们相遇了,她多想他能想起他来,但他没有!他只是把她当作一个粉丝,一个美丽年轻的粉丝来对待,友好的邀请她到他的家里去。无论他是出于什么心理,姑娘绝对是毫不犹豫的跟随他,因为她太想跟他一起了。

她因此有机会跟自己钟情的男人相处三天。这三天里他对她很好,很温存。后来他说,他要出门旅游了,等回来以后,会给她来信的。她一直等呀等呀,再也没有等到他的召唤。就在那次离开他的家时,他顺便给了她几朵插在桌上花瓶中的白玫瑰。

这之后的十几年时间里,每年他的生日,他都会收到一束白色的玫瑰花。

就这么几天的时间,她怀上了他的孩子。她忍受着那么多地的痛苦生下这个孩子,抚养这个孩子,她把对他所有的爱都放在这个可以被她牢牢地抓在手中孩子身上。为了能让孩子过着贵族孩子的生活,她出卖自己的肉体。这中间,她遇到过一些对他非常好的人,他们养着她们娘俩个,她也经常出入贵族们举办的活动。这期间,也曾遇到过他。有一次,看到这个美丽而又风韵的女人,他忍不住给她使眼色,勾引她,她就随他一起又一次来到了女人那么熟悉、那么魂牵梦绕的地方,仍然是一夜情,第二天早上,他对她说:我打算出门旅游,以后我会跟你联系的。她百感交集的说:我以前爱过的一个人,也喜欢这样说。她多么希望她能够认出她就是对面的那个小姑娘,就是那个跟他同居三天的少女,可是他没有。他一边对她说,他是不会忘记她的,一边往她的口袋里赛钱,她被击垮了!因为在他的心里她只不过是风月场中的女人!她狼狈的往外跑着,跟走进来的管家差点撞个满怀。一刹那间。管家认出了这个小姑娘!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她趁他还没回过神来的当口,就把那一叠钱,塞到了管家的口袋里。

后来,她的儿子惹上了流感死了,写这封信时,女主人也失去了活着的动力。她自己也惹上了病,考虑到

她即将不久人世,她再也忍不住了,把自己的脆弱、委屈一股脑写出来,她要告诉她至今仍然深爱着的他,她对他有多么的爱,爱了十几年了,直到临死前还是无怨无悔的爱着,可他一点都不知道。她要告诉他,他们曾经有一个孩子,那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呀,他也不知道。

“我的一生都是属于你的,而对我的一生你却从来毫无所知。可是只有当我死了,你再也不用答复我了——现在我的四肢忽冷忽热,如果这病魔真正意味着我生命的终结——这时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假如我能活下来,那我就要把这封信撕掉,并且像过去一样一直把它埋在心里,我将继续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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