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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2016-02-04 10:09:4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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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一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牟峰林

我非常喜欢看小说,尤其是其中引人深思,惹人回味的故事。当我一读起英国“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时,我便为里面离奇而又不可思议的故事情节而着迷。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令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身高6英尺、身体瘦削、头戴绅士帽、肩披风衣、脚蹬长靴,有着细长的鹰钩鼻、天蓝色的眼睛,而且经常口衔烟斗。这本书以福尔摩斯为主要人物,以破解案件为主要情节,以复仇为最终目的,讲述了福尔摩斯与狡猾的罪犯、凶恶的敌人作斗争的一个个悬疑、惊险的破案经历,刻画了福尔摩斯头脑精密、眼光锐利且机警、果断、沉着、坚强的性格特点,揭露了当时人心的贪婪和社会的险恶,突出了福尔摩斯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光辉品质!从而使《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一部永远不会被湮灭、被销蚀的著作。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为《血字的研究》是其中最好的一篇文章。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医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后,因为需要合租房子,所以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根据华生的外貌迅速地推断出他曾经

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不仅令华生大为惊叹,而且令初次接触福尔摩斯的我也被他敏锐的推理分析能力所折服了、震惊了为之着迷了!——在只见过对方第一面情况下仅凭着一个人的观察,便有如此准确的结论,令读者为之钦佩!正是这一个有极大吸引力的“传奇”人物,才使我迫不及待地看下去!

这本书中最令我琢磨不透的是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我想,福尔摩斯并不是“超人”,而是他拥有一双善于观察、善于发现的眼睛。正如福尔摩斯说过的:“只要你善于从另一个角度观察某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除此之外,福尔摩斯那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一往无前的胆识也是侦破案件的关键因素!

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的,这也是福尔摩斯的形象在我们千万读者心目中永不褪色的原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二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读推理小说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文化与传媒学院

2012级汉文3班

王自强

201201024147

我觉得最幸福的是就是在新华书店用29.8元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而且还是根据企鹅出版公司的原始译本译就。有四个长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和56个短篇组成。不论是110万字的《红楼梦》,还是一百二十回的《三国演义》,更或者是493篇的《聊斋志异》,都没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厚实,只有37个戏剧种类的《莎士比亚戏剧全集》才堪伯仲的。拿着一本比6.5厘米砖头还厚的巨著那绝对不是一个手机电子书所能代替的。

福尔摩斯是谁?一位在“牺牲”之后能让英国最伟大的女皇——维多利亚自发的发表自己的哀伤的绅士。丘吉尔和罗斯福差点因为福尔摩斯的归属问题影响到反法西斯同盟的关系和第二战场的开辟。在他“逝世”后,英国的的绅士们自发的聚集到贝克街,在黑礼帽上插着白花,表达对福尔摩斯的悼念。英国的皇家化学学会为他颁发了“荣誉研究员”的称号。但这一切都是为了小说中的一个虚拟人物。这就是福尔摩斯。

他就像犯罪学和侦探学中的奥林匹克山上的宙斯,也是侦探小说中的拿破仑,仿佛是拿着利剑和天平的神所转世似得。

作为这位伟大侦探的创造者——柯南道尔,就影响而言,他可以和莎士比亚、狄更斯等大师媲美。更为重要的是,柯南道尔首次让侦探小说步入世界文学的高雅殿堂,是侦探小说成为与诗歌一样的独立文学而备受世人瞩目。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则成为世界上最伟大和最畅销的文学作品之一,开辟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过:“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推理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也因此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称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就它的艺术特色而言,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谋篇布局,独具匠心。“福尔摩斯系列小说”结构都很紧凑,谋篇布局以奇诡见长。虽然福尔摩斯侦破每件案件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这一点在柯南道尔的后期作品中尤其突出,但读者往往对结局却不感到意外,因为福尔摩斯的破案法宝总是其所擅长的逻辑推理。

(二)情节跌宕,悬念迭起。柯南道尔在设计案情时特别注重情节的复杂性与可信度。一个重要的手法就是设计案中案或连环案。案件的发展往往是出人意料的,一个悬念未解,另一个悬念又接踵而至,而案件的侦破也往往是在悬念迭起的高潮中成就的。

(三)语言简练,简单易懂。柯南道尔的语言凝练易懂,常用对话,这可能与小说的读者群定位有关,毕竟这些小说当时针对的是所谓的普通大众,再加上杂志连载的篇幅有限,因而客观上也要求小说必须语言上简单质朴,情节引人入胜。

(四)叙事手法精妙,视角独特。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就叙事手法而言,可谓自成一家:除了《最后的致意》和《王冠宝石案》采用第三人称叙述、《皮肤变白的军人》和《狮鬃毛之谜》采用福尔摩斯自述外,其余的叙述者都是“我”,即华生医生。他不但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同时也是所有案件侦破的旁观者、参与者及记录者,可谓身兼四职。实际上,最早的《血字的研究》第一部的副标题就是“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叙述视角的偶尔变换给叙事增添了一抹亮色,也为福尔摩斯后来的变调自述埋下了伏笔。凡此种种,为福尔摩斯日后风靡世界奠定了优秀的文学基础。

以上是对《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概括,凭感觉来讲,我主要对福尔摩斯的性格,推理和他生活的维多利亚时代充满了迷恋。

一个出色的小说人物,他必须最大限度的接近现实真人,却要超越真人。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福斯塔夫,好色、贪吃、无赖、懦弱、虚假但他又机智、幽默、坏却无威胁。他的缺点可以让我们亲近,甚至取笑,给我们带来欢乐。他的优点可以引发我们对崇高的追求,甚至给我们带来精神上的激励。这就是“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的结合,是阿波罗与狄俄尼索斯的协调。福尔摩斯能一眼看出华生去过伊拉克,他能由一个人的衣着推断出他的职业,他能在一个人发呆时看出别人在想什么,他能辨别140中烟灰,从中知道是那种哪里产的烟,在他破获的所有案件中只4次失败,但没有人可以比他做的更好了。有记得英国人曾这样评价过他们的议会:“除了不能把男人变为女人,它其他的都能做到。”福尔摩斯在破案上似乎可以这样形容了。

但这些还不足以让我深深迷上他。

他的性情古怪,时而亢奋非常,时而萎靡不振,萎靡时,他经常注射浓度为7%的可卡因。他可以双脚搭在沙发上,裹着毛毯,为案情思考一夜,或是为了破案,钻进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化学实验来找灵感。

他对女人具有恐惧症,认为女人只是案件中的一个因素,或是女人不具备理性,不结婚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但他却深深记住了打败他的女人,提起时都不称姓名,尊称为“那个女人”。他对女人没有感觉却善于奉承女人,特别是为了破案的需要,他可以和美女结婚,创造烂漫,在案件结束后便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他的小提琴拉得不错,但要看他的心情;他的枪法不错,喜欢用韦伯利斗牛犬(Webley Bulldog, 福尔摩斯携带)、韦伯利RIC、韦伯利左轮手枪 — 政府"WG"陆军左轮手枪这三款手枪。记得华生在无聊时开过一张单子福尔摩斯的能力如下:

 文学 —— 无

 哲学 —— 无

 天文学 —— 无

 政治 —— 些许

 植物学 —— 多种多样。颠茄、鸦片、毒药等等。不知道实用园艺。

 地理 —— 应用型,但不足。能一眼辨别土质。走路后,展示给我裤子上的泥土,告诉我伦敦地质的颜色和成分。

 化学 —— 很多

 解剖学 —— 精准,但不系统

 奇情文学 —— 精通。他似乎知道各个世纪的每一个可怕的细节。

 小提琴拉得好

 剑术、拳击的高手

 对英国法典有实用知识

这就是福尔摩斯,一个喜欢把烟草装在波斯拖鞋里的侦探,就算是在最危急的野外,宁可像斯巴达人一样忍饥挨饿,但必须要有一件洁白的衬衫的侦探,除了破案就是到高级的音乐厅里非常陶醉地听小提琴演奏,或是在大案之后和华生到高级餐厅来一顿烛光晚餐的英国绅士。

他的生活怪癖让我对他着迷。但他的看家本领才是颠覆众生的法宝——推理福尔摩斯直白的原理的形式是“如果p,那么q”,其中“p”代表一些观察证据,“q”是证据所指代的。但有时也会有中间地带。在《波希米亚丑闻》当中,福尔摩斯观察浑身湿漉漉的华生,称这是“年轻而没有经验的女佣人干的”。华生倍感惊奇,问福尔摩斯是怎么知道的,福尔摩斯回答:

这些事本身很简单, ... 我的眼睛告诉我,在你左脚那只鞋的里侧,也就是炉火刚好照到的地方,其面上有六道几乎平行的裂痕。很明显,这些裂痕是由于有人为了去掉沾在鞋跟的泥疙瘩,粗心大意地顺着鞋跟刮泥时造成的。因此,你瞧,我就得出这样的双重推断,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三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随笔

读一本书一定要留下点记录,每个时期都有读书的意义,读每本书我们都想从中领悟些什么。

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实在太惊人,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又有多少作家因为他而走上侦探小说创作之路?这些都无法去估量。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个非常有趣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是“冷酷到没朋友”,作为一名私人侦探,他就像机器一样精确冷酷得分析案件,但他不在意时表现的一丝温情让人觉得他更加复杂可爱。现在提到福尔摩斯,他就是名侦探的代名词,他也成为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想读的书一定是遵循自己的兴趣,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好像就是圆自己的侦探梦一样,把自己想象成书里的主角,按着书中提到的线索,自己去尝试着推理谁是凶手,带给我的是无限的思维乐趣。

柯南道尔,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1887年,柯南道尔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问世,这部小说在当时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本小说中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一神探形象。此后,柯南道尔又陆续发表了一系列以“福尔摩斯”为主要人物的中篇小说,皆收入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这本书的大多数人都认为福尔摩斯是个非凡的人。但我不认为,他是一个勇敢的人。从书中看,他只是对破案,运用自己的大脑充满了乐趣。他喜欢那种考虑事情是的快感。这种快感使得他在没

有案件时感到极大的空虚与不安,甚至不得不去注射可卡因。从这一方面来说,他是一个弱者,当然世界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们作为读者也许可以接受。

这本书真的让我学到很多,福尔摩斯曾经说过“谦虚和骄傲都是与事实相背而行的”。真的是这样,往往有能力的有作为的人更向往低调的生活,而那些能力明显不足的人越容易夸夸自谈来掩饰麻痹自己的不足。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坚持原则,却会因为悲悯和同情而破坏它。在所有的故事里,最让我欣赏和赞叹的一幕,是在《魔鬼之足》和《格兰奇庄园》的案子里,福尔摩斯在最后一刻站到了法律的对面——他放走了凶手。在我读过的大多数侦探小说里,那些大模大样的侦探总是在最后兴奋的抓住犯人,并且把他扭送到法律面前等待裁决。读者为此欢呼雀跃,正义得到了伸张,法律得到了捍卫。在这些老套的情节里,我丝毫看不出属于人的部分。而福尔摩斯正是因为这两次自作主张的释放罪犯和在《米尔沃顿》一案里眼瞅着凶手犯罪却没有去阻止而成为一种象征,他象征着在法律和逻辑以外我们身上的一些东西。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们都把福尔摩斯称作天才,这世上谁都喜欢天才,也希望自己

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很珍贵。从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我们都不应该只是把他当做神一样看待,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们做不了天才,也会像他那样更勤奋。

福尔摩斯出现时,许多人对其持反对意见,比如说海克拉夫。但他并不是最讨厌福尔摩斯的人。这个人是福尔摩斯的创造者——柯南道尔。而且随着福尔摩斯越来越成功,他越发想摆脱他甚至谋杀他。最后在《最后一案》中得手后快乐不得了,在日记本上庆功似的写下“杀死了福尔摩斯”这件发生在1893年的公然谋杀,除了柯南道尔本人,全世界都极其伤心读者抗议“作者太冷血”,美国人竟然成立了“摩尔摩斯不死会”这样抗战了8年之久,1901年,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在《空屋》中化装成流浪汉归来,成为《福尔摩斯归来记》的首篇,最后福尔摩斯这个不死之人缓缓退休,不知所终。

我也会经常翻阅这几本书,激励着自己,警示着自己。

叶鹏 2014/3/20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四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人们一定很想知道: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独具慧眼,出奇制胜呢?他究竟掌握了一些什么知识呢?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给我们开出了一张怪有意思的简表: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保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茛蓿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从这张简表你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是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的。实际上这就是柯南道尔所主张的侦探人才的知识结构。当然,由于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今天看来,它还远非最佳结构,但是,他给我们的重要启发是:

第一,要实现某种功能,必须有相应的某种结构才行。结构不同,功能也会不同。

第二,单有一门知识是不够的,必须有多门知识。知识面要广,是围绕某种目标的广。

第三,在多门知识中,哪些知识应该充分掌握,哪些知识应该达到精深的程度,哪些知识只要略知则可等等,以实现功能的需要为准。

第四,这些知识不像仓库中堆积起来的混合物,而是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化合物。

第五,与实现这些功能无关的知识甚至可以不要。

第六,这些知识并不全是为了工作,有一部分也用于丰富自己的生活,例如拉提琴。

1,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TruthAboutSherlock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PrivateLifeofSherlockHolmes)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

另外,垂福尔?豪尔(TrevorHall)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Holmes'sUniversityand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Musgrave)。

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

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SidneyRobert),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WilliamB.Baring-Gould),温森特?斯塔瑞特

(Vincent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垂佛尔?豪尔(TrevorHall),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

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

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

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

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W.H.Baring-Gould的《SherlockHolmesofBaker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Hall的《SherlockHolmes:TenLiteraryStudies》。)整个故事转载自百分网

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

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

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懒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忧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

然而无论是忧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

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personality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

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

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

6,大脑与心。

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

7,华生。

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而不是福尔摩斯,真正需要华生。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做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

8,JeremyBrett.

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

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电影,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

不过Jeremy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维妙维肖的原因。

(有一种说法是莫利亚蒂教授曾经是歇洛克和麦可罗夫特的家庭教师……)

柯南·道尔(1859——1930)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毕业于爱丁堡医科大学,行医10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专写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以《四签名》闻名于世。1891年弃医从文,遂成侦探小说家。代表作有《波斯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等。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不料广大读者对此愤慨,提出抗-议。柯南道尔只得在《空屋》中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又写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归来记》、《恐怖谷》等侦探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已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任务。福尔摩斯的办公地点也成了旅游点。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现实。对于其艺术成就,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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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 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 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 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 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 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 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 《布鲁斯——帕廷顿计划》 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 《巴 而 斯克维尔的猎犬》、《六个拿破仑》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它如巧取 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 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 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 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 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 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 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 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 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

而柯南道尔的 70 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 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 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 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 案者无论多狡猾、 多狠毒, 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 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 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 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 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

起敬!每接一个 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 案者的干预和阻止, 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 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 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福尔摩斯这样做了,所以他成功了!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 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 使世界少一份罪恶, 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 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 摩斯全集》。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 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全集》小说中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 出自柯南•道尔之手。福尔摩斯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物: 不但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还风度翩翩,精通各种体育项目…… 《福尔摩斯全集》为什么会成功呢?

第一点,他所叙述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生 活在普通的社会里,与平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他是乡绅的后代,祖母是著名画家 的妹妹,爱出没于污都伦敦,喜欢看每日电讯报等等。小人物贴近生活,没有让 我们感到遥不可及。 第二点,也是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 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全集》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 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 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 这些细节看似寻常, 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 力。 将 《福尔摩斯全集》 看完后, 仍然觉得不过瘾, 故事中的案件实在扣人心弦, 而对人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 《福尔摩斯全集》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 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除了这些,从文笔角度上来说,柯南道尔的文字,描述让 故事更加生动, 更加吸引人, 特别是对文中主角福尔摩斯的描写, 值得我们学习。 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 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 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 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

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

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 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 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 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如果 是我, 我绝不会把一个人描写的这么仔细。 从外形一直描写到大衣的领子。 而且, 他这个描写也不是漫无目的的。为后面案件的详细深入,红发会做发生的事情有 了见解与直接的联系。 《福尔摩斯全集》就是这么引人入胜,它创造了侦探小说上的一个辉煌,欢 迎你也来读一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六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 《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巴而斯克维尔的猎犬》、《六个拿破仑》都涉及到图财谋命、

作恶行凶,其它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 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 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 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

而柯南道尔的70 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 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 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 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 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

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 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福尔摩斯这样做了,所以他成功了!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 使世界少一份罪恶, 多一份友善。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全集》。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全集》小说中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 出自柯南•道尔之手。福尔摩斯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物: 不但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还风度翩翩,精通各种体育项目„„ 《福尔摩斯全集》为什么会成功呢?

第一点,他所叙述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生活在普通的社会里,与平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他是乡绅的后代,祖母是著名画家的妹妹,爱出没于污都伦敦,喜欢看每日电讯报等等。小人物贴近生活,没有让我们感到遥不可及。

第二点,也是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全集》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将《福尔摩斯全集》看完后, 仍然觉得不过瘾, 故事中的案件实在扣人心弦, 而对人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福尔摩斯全集》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除了这些,从文笔角度上来说,柯南道尔的文字,描述让故事更加生动, 更加吸引人, 特别是对文中主角

福尔摩斯的描写, 值得我们学习。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如果是我, 我绝不会把一个人描写的这么仔细。从外形一直描写到大衣的领子。而且, 他这个描写也不是漫无目的的。为后面案件的详细深入,红发会做发生的事情有了见解与直接的联系。《福尔摩斯全集》就是这么引人入胜,它创造了侦探小说上的一个辉煌,欢迎你也来读一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七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夏洛克·福尔摩斯

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极具穿透力的眼睛下一个鹰钩鼻——这就是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曲折离奇的案件。福尔摩斯惊人的洞察力让我赞叹不已,福尔摩斯毫无差错的推理让我佩服不已。然而,他一次又一次的成功破案,在于他对细节的重视。《银斑驹》中,福尔摩斯由一道脚印推理出案件的真相;《六尊拿破仑雕塑》中,福尔摩斯由一盏街灯推理出犯人的目的;《花斑带案》中,福尔摩斯由一根铃绳推理出作案的手法;《波士堪谷奇案》中,福尔摩斯由一撮烟灰推理出凶手的真面目„„当福尔摩斯初次见到日后负责记叙他的案件并充当他探案助手的华生医生时,第一句话是“你从阿富汗来?”,这是福尔摩斯登场的首次推理,“由一个人的手指甲、大衣袖子、鞋子、裤管膝部、食指以拇指上硬化的皮肤、表情——由每一件这些事情,都可以清楚的看出一个人的职业。”福尔摩斯曾说过这么一句话,而这也是他的“超能力”。“细节决定成败”我觉得,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正合适,用来启示我们也正合适。

我认为,除了惊人的探案能力,福尔摩斯身上最大的闪光点在于他的正义感,他的正义是不容侵犯的。不论是犯人还是被害人,他总是站在正义的一方。在《最后一案》中,象征正义守护神的福尔摩斯与伦敦罪犯总首领莫里亚蒂教授在辛巴赫瀑布决斗,结果两人双双坠落断崖。“如果能保证摧毁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福尔摩斯对莫里亚蒂教授这样说过。为了正义,福尔摩斯愿意献上生命!

在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福尔摩斯时刻激励着我们做一个正义的人,勇于揭露种种黑暗,向邪恶发起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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