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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读后感

2016-02-15 10:27:0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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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读后感篇一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1 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乡土本色

文字下乡

再论文字下乡

差序格局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家族

男女有别

礼治秩序

无讼

无为政治

长老统治

血缘和地缘

名实的分离

从欲望到需要

后记

一、乡土本色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我们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费老已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我想,这种区别于乡土社会的独立模式应该就是“城市社会”吧。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近些年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而是情愿怀揣着对美好优越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告别父母甚至妻儿,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去实现自己的“淘金梦”

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二、 文字下乡 & 在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

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放眼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

三、 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作者似乎对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对于作者对儒家所持之看法,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符合于人情和逻辑的思想在其中,而且是相当可取的。但在这里我就不在赘述了,以免“跑题太过”

四、 家族&男女有别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

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五、 礼制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礼制秩序”已经是明日黄花了。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无讼”也已经不是乡土常态。毕竟,六十多年过去了,时过境迁,费老所描述的那个正在流变的中国基层早已“面目全非”了。但费老对于许多概念的深刻生动地阐释还是让我们获益良多。“人依礼而治”的社会是一去不复返的了,而“人依法而治”的社会仍需要制度上的健全。对于“无讼”的状态,我想,可能少许的乡下人,或是上了年纪的人还会残留这种思想吧----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对于纠纷更愿意以一种“调节”的方式,按照传统和道德来解决。但毕竟我们的“法治”宣传是有力并富有成效的,因为更多的人意识到或者说是更愿意用法律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和尊严的武器。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即便是现代的“法治中国”,道德与法律还常常会发生冲突。怎样将法律与道德进行和谐的统一,也还是一个须我辈奋力对待和解决的问题。而且,“法治”高倡,“道德”损抑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长老统治”的概念,作者通过对“暴力权利”和“同意权利”的描述性解释来突显出乡土社会模式于两者的异同,正是其存在的迥异,使得作者用“长老统治”来描述乡土社会。长老统治最显著的表现在于大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上。作者并进一步推及到年长者对年少者经验的传授模式上,说明传统乡土社会由于范围的狭小,流动性的缺乏,使得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法,也就是经验特别奏效。这就使得具体经验的传授显得尤为重要和富有意义,而具体经验则掌握在那些因为早出生而在具体环境中有所经历的长者手中。所以,就这一点上讲,我们再加以引申就不难理解乡土社会秩序的、代表传统的“长老统治”了。对于“无为而治”作者指出,由于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使得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由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相互依赖减少,这也使得其统治方式本质上更趋近于“无为而治”了。

六、 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血缘和地缘”一文阐述了从血缘到地缘的变迁。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人口繁殖到一定程度,所需土地面积也相应扩大,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社群就不得不在区位上分

离。“在这分离之前,先发生的是向内精耕,但精耕导致土地报酬递减,不可避免地逼迫人们走向分离。如果分离出去的部分形成了新的村落,还和原来的社群保持血缘上的联系,就形成了血缘性的地缘,如籍贯,不管人到了哪里,只要不改,籍贯都还是那老地方”。这籍贯便是血缘在地缘上的投影。然而很多离开老家的人并不能形成的社群而只能设法在已有的社群中插进去。这些人被称为“外客”,他们不是亲密血缘社会的成员,进入当地社群相当困难,但也因此得以从事商业。在血缘社会里商业是不存在的,他们的交易以人情维持,不是用钱物“无情”地明算账。血缘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面前是拉不下面子的。商业的需要使得外客的地位得到巩固,与当地人组成一个新的社群,纯粹的地缘就是这样从商业里发展出来,不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群,血缘和地缘得以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从欲望到需要”展示了经过变迁,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人们在行动指南上的区别及背后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个人只需依着欲望活动。原因有二。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了,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因为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人们的行动从盲目的被动的遵从变成了理性和自觉的,从没有选择地被教化变成了有选择的探索,行动指南从欲望变成了需要。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的一个里程碑。

后记:

其实觉得自己对社会学还是蛮感兴趣的。朦胧中一直有一种愿望,一种想解释社会的存在性和人类的行为的愿望……看到这,老师不要觉得好笑哈……嘿嘿

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读后感篇二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读后感篇三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

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

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读后感篇四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

系我乡土系我灵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我是一位农村的学生,但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之后,我对中国农村有了更深更全面地认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总共分为十四篇。总体内容是从介绍中国的乡土本色,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介绍乡村变迁。让我由浅到深,由近到远的透彻的了解了中国农村的本质以及社会现状。我觉得费孝通先生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让我深刻体会到为什么我们农村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一、乡土本色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我们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费老已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我想,这种区别于乡土社会的独立模式应该就是“城市社会”吧。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近些年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

闷单调的生活。而是情愿怀揣着对美好优越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告别父母甚至妻儿,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去实现自己的“淘金梦”

二、 论乡下文字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三、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

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四、乡土中的政治运作

怎样将法律与道德进行和谐的统一,也还是一个须我辈奋力对待和解决的问题。而且,“法治”高倡,“道德”损抑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长老统治”的概念,作者通过对“暴力权利”和“同意权利”的描述性解释来突显出乡土社会模式于两者的异同,正是其存在的迥异,使得作者用“长老统治”来描述乡土社会。长老统治最显著的表现在于大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上。作者并进一步推及到年长者对年少者经验的传授模式上,说明传统乡土社会由于范围的狭小,流动性的缺乏,使得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法,也就是经验特别奏效。这就使得具体经验的传授显得尤为重要和富有意义,而具体经验则掌握在那些因为早出生而在具体环境中有所经历的长者手中。

五、乡村变迁

“从欲望到需要”展示了经过变迁,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人们在行动指南上的区别及背后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个人只需依着欲望活动。原因有二。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了,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因为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

费孝通先生自己也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所以说《乡土中国》一书,实在是我们当代大学生了解和研究中国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必读之作。

信息工程系

电子信息工程班 学号:1041301069 姓名:张香

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读后感篇五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作业》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院系:资源环境学院

年级:2013级

班级:环境科学与工程7班

学号:222013320260187

姓名:梁捷

正文结构:

一、 作者简介:

二、 《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 写作背景

2. 主要目的

三、 具体内容:

1. 乡土本色

2. 文字下乡 & 在论文字下乡

3. 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4. 家族&男女有别

5. 礼制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

6. 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四、《乡土中国》对现代社会特别是法治社会的影响

一、作者简介:

1、费孝通(1910~2005年)1910年11月2日,费孝通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县城(旧属苏州府,今为松陵镇)的富家桥弄。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江苏吴江人。1936年夏,费孝通去英国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名《江村经济》,此书流传颇广,曾被国外许多大学的社会人类学系列为学生必读参考书之一。1938年回国后费孝通继续在内地农村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农村、工厂、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区。出版了调查报告《禄村农田》。1944年费孝通访美国归来后不久,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曾任清华大学教授,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

二、 《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背景:《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年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一个以农业这种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有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

(2)、目的:通过《乡土中国》简介中国农村的另一面,讲解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

三、具体内容

1.乡土本色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我们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费老已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我想,这种区别于乡土社会的独立模式应该就是“城市社会”吧。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近些年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而是情愿怀揣着对美好优越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告别父母甚至妻儿,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去实现自己的“淘金梦”

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2. 文字下乡 & 在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放眼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

3. 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作者似乎对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对于作者对儒家所持之看法,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儒

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符合于人情和逻辑的思想在其中,而且是相当可取的。但在这里我就不在赘述了,以免“跑题太过”

4. 家族&男女有别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5. 礼制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礼制秩序”已经是明日黄花了。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无讼”也已经不是乡土常态。毕竟,六十多年过去了,时过境迁,费老所描述的那个正在流变的中国基层早已“面目全非”了。但费老对于许多概念的深刻生动地阐释还是让我们获益良多。“人依礼而治”的社会是一去不复返的了,而“人依法而治”的社会仍需要制度上的健全。对于“无讼”的状态,我想,可能少许的乡下人,或是上了年纪的人还会残留这种思想吧----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对于纠纷更愿意以一种“调节”的方式,按照传统和道德来解决。但毕竟我们的“法治”宣传是有力并富有成效的,因为更多的人意识到或者说是更愿意用法律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和尊严的武器。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即便是现代的“法治中国”,道德与法律还常常会发生冲突。怎样将法律与道德进行和谐的统一,也还是一个须我辈奋力对待和解决的问题。而且,“法治”高倡,“道德”损抑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长老统治”的概念,作者通过对“暴力权利”和“同意权利”的描述性解释来突显出乡土社会模式于两者的异同,正是其存在的迥异,使得作者用“长老统治”来描述乡土社会。长老统治最显著的表现在于大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上。作者并进一步推及到年长者对年少者经验的传授模式上,说明传统乡土社会由于范围的狭小,流动性的缺乏,使得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法,也就是经验特别奏效。这就使得具体经验的传授显得尤为重要和富有意义,而具体经验则掌握在那些因为早出生而在具体环境中有所经历的长者手中。所以,就这一点上讲,我们再加以引申就不难理解乡土社会秩序的、代表传统的“长老统治”了。对于“无为而治”作者指出,由于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使得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由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相互依赖减少,这也使得其统治方式本质上更趋近于“无为而治”了。

6. 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血缘和地缘”一文阐述了从血缘到地缘的变迁。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人口繁殖到一定程度,所需土地面积也相应扩大,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社群就不得不在区位上分离。“在这分离之前,先发生的是向内精耕,但精耕导致土地报酬递减,不可避免地逼迫人们走向分离。如果分离出去的部分形成了新的村落,还和原来的社群保持血缘上的联系,就形成了血缘性的地缘,如籍贯,不管人到了哪里,只要不改,籍贯都还是那老地方”。这籍贯便是血缘在地缘上的投影。然而很多离开老家的人并不能形成的社群而只能设法在已有的社群中插进去。这些人被称为“外客”,他们不是亲密血缘社会的成员,进入当地社群相当困难,但也因此得以从事商业。在血缘社会里商业是不存在的,他们的交易以人情维持,不是用钱物“无情”地明算账。血缘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面前是拉不下面子的。商业的需要使得外客的地位得到巩固,与当地人组成一个新的社群,纯粹的地缘就是这样从商业里发展出来,不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群,血缘和地缘得以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从欲望到需要”展示了经过变迁,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人们在行动指南上的区别及背后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个人只需依着欲望活动。原因有二。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了,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因为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人们的行动从盲目的被动的遵从变成了理性和自觉的,从没有选择地被教化变成了有选择的探索,行动指南从欲望变成了需要。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的一个里程碑。

四、 《乡土中国》对现代社会特别是法治社会的影响

法律来源于社会,并和文化和其他规范一起塑造社会,正如古罗马法谚所说:有社会斯有法律,有法律斯有社会。我们法律人学习法律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要回到社会中参与司法,立法,行政,法律顾问和从事法律教育工作,为社会谋福利。为民众实现更多的正义,但是一个不了解自己社会本身的特殊性,本民族文化传统,本国国情的人就不会胜任法律工作,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每一个法律人“都是社会的医生”

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读后感篇六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读后感篇七
《乡土中国读后感》

08文科实验班 杨美梅 20080W0218

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有感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它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较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在《再论文字下乡》中,又从文字下乡的时间阻隔来说,世代的阻隔仅仅需要口口相传就可以完成,因为不同时代的人在这个向泥土讨生活的社会中,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和遭遇,经验无需积累,只需保存,在这样的情景下,文字的用处自然不大。

两篇文章用说理性的文字,成功为乡下人的“愚”辩护,土是一种乡情,与愚昧等贬义词无关,“不识字”只是在一种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中自然形成的。这样一种写法,倒像是苏力式的存在即有理由,为现存的制度和现象辩护。我们也许可以说他没有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但是我们却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因为那睿智的语言之下,是对社会改革的慎重,是从理智的思维出发,为我们分析前进路上的一块块挡路石,以及可能出现的障碍。当我们认清楚这样的现实,了解传统的乡土社会对于文字的需求后,才能更好理解作者所言: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但我认为并非只有等产生了文字需求之后,文字才要下乡,文字提前下乡更好。事实上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着对于文字的需求,只不过需求量比较少罢了,岂不见“立字为据”,岂不见“地契”,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如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达到真正法治社会。不要像现在的普法宣传一样,上去就给人家一叠传单,宣传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国家大法,好像盼着别人家里出现不守规矩、欠钱不还、家庭不和似的,虽然是好心,却让人感觉心里挺别扭,等过不了几天就可以看到这些传单出现在厕所。毕竟中国人目前还有朴素的厌讼心理,习惯于事后才去寻求法律救济。不讲求方法的送法下乡达不到预期效果,并不能否认送法下乡本身。

《差序格局》无疑是先生书中最闪亮的一篇,文中通过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相对比,提出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在此书中的提出的最重要概念,他为我们研究中共传统的基础社会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和新的认识工具,让我们剖析解构了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的特性。前两天听一个讲座,老师讲到:“曾几何时一篇没有对策的论文被认为是未完成的论文,导师会说你这篇论文接着写,写出对策来!我们还给它一个名词叫理论联系实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还要解决问题,我们当年做硕士论文,博士论文都这样过来的。真正的学术就是发现规律,解决问题是政治家们的事情”。 每一个学者都应该像是苏力老师那样发自肺腑地问,我们对于法学的贡献在哪里?如果从对学术贡献的角度来说,费先生为社会学的学术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仅此一项足以名垂社会学学史。回归正题,乡土中国全书即以此为中心,展开全书的论述。首先从静态的角度来解构乡土社会的特点,正是差序格局,就如同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水的涟漪来比喻乡土中

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差序格局的最基本特性有两个,一是以已为中心,因此在社会中没有统一的行为规范,每个人在社会中对于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责任,要根据亲疏关系来区别对待,即对亲属要“孝”、“悌”对待朋友要“忠”、“信”。同样,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加的对象与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故有《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在此基础上继续论述乡土社会中的两个最基本的群体单位——家族和男女,这才有了《家族》与《男女有别》两篇。二是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让我们对一些社会现象和历史现象重新思考,如洪承畴等接受了十几年忠君爱国教育的人臣们为什么会投降,仅仅是因为没有民族气节吗?一边是全家族的性命,一边是国家,在差序格局中,很明显家族的利益要处于内圈,这时候他们做出投降的决定,从其自身出发也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正如先生所言,稳定社会秩序的力量,不是激情,而是了解。让我们在空洞的、普遍泛道德化的批评之后,理性地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社会的各个阶层相互了解互动,才可能去构建一个各司其职、相对和谐的社会。当每个个人组成一个社会的时候,就像是一个湖面上无数涟漪相互影响,相互冲击,在这里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些关系的组合之上形成了社会。怎样来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呢?在后三篇中会集中讲到。《礼治秩序》这一篇中,先生从“法治”与“人治”的不同讲起。说来惭愧,虽然每天将依法治国挂在嘴边,并以之为毕生之理想,但是自从看了先生简单的论述,才真正明白其含义,在于人治的比较中,更好的把握了其核心。正如先生所说,所谓人治与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利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在中央集权的封建社会,与现代的法治国家相比,同样有法律,官员们作出判决同样是依律而行,这两者的区别到底在哪里?法律本身的性质很难去判断,只是套用马克思的话,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但可惜只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会写明一个国家的阶级属性,无从比较。除去法律本身的性质,衡量法治与人治的另一个标准——在维护秩序的社会力量中,处于决定性位置是法律,还是领导者的个人意志,即法大还是权大的问题,就涉及到了一个社会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当我们沿着逻辑去思考的时候才发现,也让人警醒:原来,法治和人治的距离这么小。

《无讼》这篇文章是我所感兴趣的,因为内容与法律有些相关,都是讲社会纠纷的解决。中国人有普遍的厌讼的情绪,从收益成本的角度讲,毕竟法律诉讼是一种纯社会消耗,不会出现产出,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厌讼是一种理性选择。但是对于更多的人而言,厌讼更多是因为面子上拉不下来。因为诉讼不是一件光

彩的事情,发生了规矩之外的纠纷,是丢人的事情。即使是自己有道理的事情,总不能拿着证据向每一个人解释吧,反而会越描越黑,因为别人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可以让你哑口无言: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为什么谁家也没有诉讼,就你们家有啊!总之,家丑不可外扬,因此乡土社会中的纠纷更多是通过村里有威望的人居中调解来解决。

《长老统治》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分析了四种性质的权力:一是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的权力;二是从社会合作中发生的同意的权力;三是从社会交替中所发生的长老的权力;四是从社会变迁中发生的时势权力。但是作为一个相对发展变化缓慢的乡土社会中,经常起作用的、作用范围最广的权力即是第三种权力——长老的权力,这种权力可了不得,它采用的是非暴力的方式来传播,貌似不起眼,实则厉害无比。长老的统治通过父母亲人们的言传身教,书籍报刊的宣扬,以及榜样的引导作用,潜移默化的融入到每个人的血液中,成为生命的一部分。诚如一位伟人所言,一个人可以背叛自己的信仰,却无法背叛自己的生命。多少从这样乡土社会中走出去的人,接受了几十年现代化教育和影响之后,在弥留之际对自己儿女说的最后一句话都是:把我的骨灰带回去。

最后的三篇可以归于一个单位,《血缘与地缘》让我们理解安土重迁对于乡下人的意义;《名实的分离》这是先生论述中讲到的第四种权力——时势的权力,虽然这样的权力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较少发生,但是这是一个诞生英雄的时代或是经验积累的时代。《从欲望到需要》当熟悉的社会发生变化,原先代代相传的经验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面前束手无策,还没等找到一个时势权力的时候,社会现实又发生了变化,这时候就促使人们自己去思考表象和规律之间的内在联系,然后再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一个理想选择,完全不同与乡土社会中的选择。这种从欲望到需要、从感想走向理性的过程,正是一个社会成长的坚实写照。《从欲望到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与地缘》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虽然乡土社会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巨大的变化微乎其微,速率很慢,但不是可否认其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健全,现代文明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已经不可避免,这样一种变化不是在乡土社会中慢慢萌芽的,而是在外力的作用下,提前催熟了。这样,必然面临着乡土社会向现代文明社会过度的问题,怎样接受自由、民主、法治等舶来品,是最百年来中国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这必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不是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在短期内可以达到的。因此我们前行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看完整本书,长舒一口气,一本不足百页的书,耗费我这么长时间,战线拉了这么久,实在是出乎意料,很久没有这样反复的看一本书,但是它带给我的收获绝非一篇读后感所能体现。看到了很多人对费先生的批评,我心中有些为他鸣不平。诚然一本经过六十多年的学术著作定然有些东西不适应社会现实,但是他们的批评难免有失偏颇,在没有全面完全理解先生的意思的基础上草率做出的。主要原

因没有注意留心费先生的前沿交代,任何对于一个研究对象的讨论,都要首先界定一定的时间、范围的限制,先生在前言中早已言明:中国的传统社会不仅是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等概念的影响并不是全部,也有局部的团体格局发挥作用。特引用一段《重刊序言》中的话,请那些妄加品论者注意。“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哪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在这简洁的文字背后,是先生学术的谨慎和反复考量。呜呼哀哉,先生已经离开我们六年了,让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为我们有这样的大师而骄傲吧!后来者唯有承其志,继其学,才能对得起先生已为我们铺好的路。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读后感篇八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纵观《乡土中国》共有十五个小标题,其一为后记,其余均为费孝通先生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的材料加以整理而作。先排除后记不言,我在浏览从《乡土本色》 到《从欲望到需要》这十四篇文章时,总有个以前的读书习惯在控制着我,即找到这十四篇文章之间的联系,抓住费孝通先生的著书思路。(虽然该书是由零散的讲课材料编成的,可能并无联系,但我想既然编成了一本书,其每个部分的内容也应该有一定的关联吧!)可无奈我资历尚浅,且很少接触社会学类的大家著作,对于《乡土中国》这种我认为偏重于理论的著作理解能力实在不足。因而若我以下的解读有何不妥之处,诚望读者多多指教。

我认为《乡土中国》是以中国1948年以前(由后记中的落款日期为: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十四日可知)的乡村社会为论述核心,分别以六个方面展开。以下我将分条解读。

一、乡村社会中的各种关系的概说

此方面包括《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两篇文章,主要分析了乡村人与土的 关系、乡村中的村民关系及血缘关系、地缘关系。

我十分喜欢《乡土本色》中的一句话,觉得写得很形象,即“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句话中的“插”字用得极妙,也让我想起了我在老家务农的奶奶。奶奶已年近七旬,但她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便是“我去田里看看!”,仿佛田里有干不完的事,不去干完心里就不踏实似的。奶奶在我眼里就是个插在土地里有对土地百般呵护的人。村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的,因而老家村口小小的土地庙总是香火不断。

在我看来,在一个稳定的乡村里村民关系和血缘关系是可以视为一类的。因为一个村庄里时常是全村一个姓,一根脉延续下来,有共同的祖先。或是全村有一两个占主导地位的大姓,村里的大事由大姓的领头人决定。村民就像是自家亲戚,不见外。亲戚又由于居于一村,成了村民。因为我小时候曾在乡下老家住过几年,对乡村里的人人事事还是有所体会的。乡村的凝聚力是极强的,为了本村的利益,全村人会一致对外,就像抗日时期的中国人联合抗日一样。而一旦村子外部的威胁解除了,本村人间的矛盾便显现出来了。谁家与谁家不和,谁家与谁家闹矛盾,那是一目了然的。这也颇像抗日战争之前和之后的国共之争。所以,村民间的关系很微妙,既是“敌人”又是战友。

但是如果村里的人移居到了远离本村的地方,和村民分开了,如在城里定居的农村年轻人,他们和村民仍是关系密切,他们有自小对每个村民的印象,自己的村就是自己永远的家,他们割舍不断的不仅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还有对每一个自己从小熟悉的村民的思恋。但是这一代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却对自己父母的村庄没有什么亲切感。首先,他们见惯了城市夜晚的霓虹灯,无法忍受乡村的夜晚——没有路灯,没有购物。村里的老老少少也不为他们所熟知,一切都陌生而尴尬。所以我想孩子跟着父母回乡下老家,绝不是他们想回去探亲或是思恋村里人,他们可能仅是把这当作“乡村几日游”了。那么,若干年后,当他们的父母失去行动能力时,他们回老家的机率就极小了。可能也会偶尔回去,但其间的联系就仅是一种血缘关系了。现在,很多的村庄已“人去楼空”,成了空村。只有过年时才会有几个人回到老屋门前,换副对联,放一串鞭炮,然后匆匆离去,一切归于寂静。我想这种情况以后会更严重,应该予以关注。

而地缘关系则是一种更现代的社会关系,其中所包含的思想也更理性化。这是

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发展的目标,希望由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变,以此促进社会性质和社会史的大转变。

二、文字下乡

此方面包括《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和空间两个角度说明文字对乡村的无用性和必要性。

为什么说文字对乡村的作用不大呢?费孝通先生认为乡村是个较封闭的环境,每个个体相互熟悉,“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用声音、表情、动作就可准确地表情达意,那么文字在空间上就没有很大的作用了。并且乡村是一个稳定的、世代相传的环境,“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非常紧,全部文化可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即是“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那么文字在时间上也便没有在乡村存在的意义了。

但是,文字下乡又是必要的。因为“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弃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社会要想获得发展,没有文字是不行的。但是,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种观点,即推行文字下乡“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只有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就我看来,这种观点正好与上面所提的“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的转变”相呼应。现代的新农村就需要突破原有的血缘关系,建立地缘关系,改变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从而使文字下乡进行得更顺利,也更有意义。

三、由社会结构到道德类型

此方面包含《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将中国乡土社会与西方社会的社会结构进行比较,并由此引出中西方社会不同的道德类型。

中国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是属于差序格局,“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不但亲属关系如此,地缘关系也是如此”,每一家都以自己的地位做中心,以自己的势力厚薄为半径,因而这种圈子可大可小,也就造成了“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而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所以其中的每一个个体经常是独立的,少有感觉到伙伴的需要。这才导致中国乡土社会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而没有统一可行的标准,即书上所说“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我想这种私人道德的根深蒂固使社会上“找关系”、“走后门”的现象极难得到根除。

而在西方社会则属于团体结构,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普遍标准有广泛的应用,因而西方社会是一种团体道德。这种团体道德中国家成了一个超过一切小组织的团体,且为了这个团体,上下双方都可以牺牲。用费孝通先生的话来说,这正体现了现代国家观念。我想团体道德就是现代中国公民所需要具有的精神修养。

四、家族与中国传统感情

此方面包括《家族》、《男女有别》,主要将中西方的家族和家庭进行比较,又在中国乡土社会的基础上解释中国传统感情。

与上面所讲的一样,中国乡土社会史一种差序格局,家的范围可大可小,并且由此衍生的家族或氏族部落则有着更广泛地功能,如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而西方社会中的家一般是“临时性”的,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由其他团体担负,不在家庭分内,这也反应了西方社会的团体结构,团体与团体之间独立存在,各司其职。

因为“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家中去”,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因而才有“男女有别”这一传统观念。费孝通先生解释“男

女有别”为认定男女之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这种“隔离”不仅是有形的“男女授授不亲”,还包括心理思想上的分隔。正是这样的传统使中国乡土社会中的男女鸿沟变得难以克服,也使得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这样一来矛盾和冲突便少了许多,中国乡土社会便也就安安稳稳地存在下去了。但现代中国不能仅靠男子一手撑起,女子也是“半边天”,这需要“两性间的求同的努力”,那“男女有别”这种思想就应该被抛弃。

五、中国乡土社会的政治

此方面包括《礼制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的分离》,主要说明中国乡土社会的政治秩序、政治特色,权力归属。

在《乡土本色》曾提到中国乡土社会是个礼俗社会,这种礼俗社会也可称为人治社会,这种社会“无法”,它用“礼”——社会公认适合的行为规范来约束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的所作所为。“礼”也可被称为传统维持下的产物,正因为祖辈相传的传统,给后代人一个形式做人的标准,每个个体都依着这个标准办事,那么“礼”就自然而然地被遵守了。但费孝通先生明确指出这种“礼”并不代表文明,它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这正是需要我们理性认识礼治社会及礼治秩序的地方。并且这种礼治秩序也只有像乡土社会这种稳定的社会中才能得以形成,这便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中国乡土社会的政治特色是无为而治、无讼。上面说过,中国乡土社会是个礼治社会,“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正因如此,就像一场完全遵守规则的球赛不需要裁判一样,中国的乡土社会无需诉讼。由于每个个体都遵循着“礼”这个社会规范,一切井然有序,那么“铁腕”的政治手段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而形成了无为而治。而这些政治特色使现代社会的司法制度难得真正发挥作用,那么要推广司法制度就必须先推广法律知识和建立法律意识,以此推动礼俗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

中国乡土社会的权力是种“教化式的权力”,即是“爸爸式的权力”。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传统从上辈流传到下辈,那么下辈人学习传统的过程就是教化的过程,而这种教化必须由上辈人来实施。由此上辈人便在下辈人心中留下权威的印象,则上辈人的权力中心地位形成。这种“教化式的权力”是不能容忍反对的,但是倘若存在反对,这种反对也不会被压制,即“反对被时间冲淡,成了‘注解’”,这种注解则为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这便是中国乡土社会的奇妙之处:不容忍反对,却又使反对成为了自己统治的一部分,真可谓名实分离。

六、社会进步

此方面包含了《从欲望到需要》,主要说明了中国乡土社会要获得进步应该怎样做。

此节从微观角度,即人的行为上来分析社会进步的标志。中国乡土社会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安排个社会秩序给每个为自己打算的人们去好好生活,人们不用思考自己需要的,而只是随着自己的欲望做事,这种现象是自觉的,而非计划的。而“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权力,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人要依他们的需要去作计划”,这才是理性的、科学的时代。只有从欲望走向为需要计划才能使中国乡土社会步入现代。

以上六点,就是我对《乡土中国》的读后感。读完此书,我觉得社会学是一门实践与理论并重的学科,它可以锻炼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和逆向思维的能力。以后我也会多阅读一些社会学的书籍,丰富阅历。

戚雅婷 思政 20122211171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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