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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读后感

2016-02-19 09:54: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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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读后感篇一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包容与狭隘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周利利

近日,闲暇时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写点>读后感,借以温故。 >故事其实很简单,十几岁成为孤儿的城里人许三观(其实是爹死了,娘跑了),一个人跑回了乡下的爷爷家,最疼他的四叔收留了他。在乡下生活的城里人许三观听说村里人都去卖血,钱挣的容易又多。在确认了自己也能卖血后,就和村里的其它两个人踏上了自己第一次卖血的路途。第一次卖血的钱为他娶了城里最漂亮的女人之后,卖血就成了许三观遇到困难时脱困的不二法宝。为大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生的)打伤别人治病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让孩子吃点稠的卖血、为让大儿子、二儿子知识青年下乡时早点回城卖血、大儿子得了严重的肝炎需要治疗卖血……

读小说时,我时刻都在为许三观担心着,真怕他哪一天因为卖血就死了。然而作者却偏偏没有安排他死,从解放前活过了三年自然灾害、活过了文革、活过了知识青年下乡、直至活到了新生活,每一个历史时期,他都为生计卖过血,三个月卖一次到三天卖一次。卖过那么多血,每次都让人提心吊胆的许三观,却没有死。让他老婆怀了他大儿子的何小勇死了、一起卖血的根龙死了、管着医院卖血的李血头死了,独有许三观活着。活到了不愁吃喝的许三观,已然把卖血当成了一种预防危机到来的心灵寄托,最后一次不是为了生计、为了家庭而卖血、为了自己、为了卖血而去卖血时,被新的血头羞辱了一顿而倍感屈辱的许三观是真的老了。

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而死,对小说来说是个完美的结局。同时也是对一个拥有极大包容胸怀的普通人许三观的赞扬和无形的赏赐。许三观对给自己生了一个别人孩子的老婆是包容的,在文革时其妻被划为妓女而每天批斗时,只有许三观理解她、包容她、关爱她、保护她。许三观对不是他亲生儿子的大乐是包容的,甚至比对自己亲生的其它两个儿子都好,为了给他治病,差点丢了自己的命。甚至对那个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何大勇也是包容的,让大乐爬到房顶为自己最恨的人喊魂。这些看来算不上伟大的包容,让许三观得到了善报。

包容不是一种怯弱,不是逆来顺受的自我安慰,而是一种用一种更高的视角审视一个事情、审视一个人的善良仁慈的眼光。许三观用包容赢得了本不爱自己的妻子的白头偕老,赢得儿孙绕膝的颐养天年,更为自己赢得了超越于其它人的顽强生命力和幸福生活。这些何大勇得不到,掌握优势资源、贪婪的李血头得不到。

然而,包容的许三观看来又是狭隘的,为了报复徐玉兰,他和林芬芳上了一次床;为了报复自己养了九年才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大儿子大乐,他带着老婆和其它两个儿子用卖血的钱去吃面条时,却只给大乐五角钱让其去买烤红薯;这种狭隘告诉我们许三观也是普通人,他可以爱,也可以恨,他的这种包容是超出我们预料的,他的这种恨才在我们的预料之中。

其实许三观做人方式、性格都十分特别,拥有'阿Q精神',但又不像阿Q一样,阿Q式的精神是自欺欺人的生活方式,然而许三观拥有的是正面的、乐观的'阿Q精神',他对一件件的生活波折没有选择逃避,而是乐观向上地去迎接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读后感篇二
《观《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观《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甚是喜欢。据了解,余

华是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为医生关系,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余华在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叶兆言和苏童等人齐名。

《许三观卖血记》整篇篇幅不长,叙述得朴素、冷静,

极有控制力。往往寥寥数笔,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便活跃在你眼前。情节看似荒诞可笑,跳跃性极强,并且加入了含而不露的幽默和温情,没有丝毫的不连贯,紧紧地抓住了读者的心。透过现实的混乱,从普通人的种种饱经灾难的经历和内心中,发现生活的简单而完整的理由。余华曾自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在整篇文章中,作者让许三观平凡的人生,朴实的话语

“自动”地在小说时空中呈现。在这种呈现中许三观的丰富、复杂、深厚却被无限地放大了。从故事的一开始便和同乡学到了卖血这一发财之道,在其以后的生活中,每当家中发生变故时,他便会“重操旧业”——通过卖血来使亲人和自己度过艰难,这条途径几乎成为了他克服一切困难的必胜法宝。许三观顽强、坚韧的生命力,面对苦难的承担能力和从

容的应付态度,以及他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维三个独特的维度,构成了许三观这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具有典型的中国式男人的特点:平时骂妻打子,但在危急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顶梁柱,而且不时表现出父亲、丈夫的温情。他人性中的纯真始终掩埋在愚昧的悲剧意识里。

许三观从小成了孤儿,一生与苦难相伴,文中却几乎没

有表现他性格的“成长”或发展。而是单纯不变的。他以自己的朴素和单纯对抗苦难,保护自己。对于他来说,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第一次:出于好奇,与同村的根龙和阿方一起卖血,买后用这第一笔“卖血金”取了亲成了家;第二次:以了用石头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颅,铁匠率众将许三观家“洗劫一空”,为了赎回自己多年得经营和物品,买血;第三次:为了“报答”同厂女工林芬芳对自己的好,卖血换钱买补品去给她养病;第四次:这时正是大跃进时代,人们过着动荡饥饿的日子,他们一家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全家能够吃上一顿好饭,他决定再去卖一次血,并通过这一次的卖血钱让包括一乐在内的全家人吃到了可口的面条;第五次:为了能让在乡下插队的二乐能够早日回城享福,只能卖血请客。这次卖血,他看到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第六至十次:这五次是整篇小说中的最高潮部分,许三观为了给在上海治病的一乐凑起医疗费,一边前行一边卖血,途中他经历了人生第

一次因为卖血而差点丧命。

从不知道如何花第一次卖血所得的钱,到卖血付方铁匠

医药费,卖血给林芳芬买补品,卖血让全家人上胜利饭店吃一顿,为二乐调工作,为一乐治病,到最后为自己卖血,每一次都有不同的风貌,不同的人生内涵和文本意义。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 “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和尊重,完成了自我生存价值和生存意义的确认。他的血越卖越淡,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人、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当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卖血实际上已经升华成了一种人生仪式和人性仪式。

文章花了许多笔墨表现了苦难重压下民间赖以生存的

幽默和乐观主义。小说的开头就具有强烈的非理性色彩。农民依赖土地为生,然而土地却不再给农民以丰衣足食的心理和现实的保证,从而使能否“卖血”成为衡量体魄甚至娶妻生子的标准。许三观娶妻之举也并非在理念计划之中,而是在拿到钱后的突发奇想,并采取了怪异的求婚方式--请素不相识的许玉兰吃饭,饭后计算出给许玉兰花用的钱数“总共是八角三分钱”,紧接着就理所当然地提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而玉兰父亲的允婚则基于两点原因:一,许三观的钱比何小勇多:二,双方都姓许,女方的香火亦可以延续。许父完全无视自己女儿的主观意愿,然而这一非理性方式又恰恰是中国传统的成规惯例,没有人会对这一情节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如果孤立地看,这些幽默和乐观,可能会被知识

分子批判为阿Q式的可笑方式。但《许三观卖血记》一文中,余华把这些幽默和乐观置于渊源流长的民间文化背景下给予表现,其效果显然不一样。如在发生饥荒时,许三观一家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粥,并且从白天睡到晚上,又从晚上睡到白天,不说话也不动,目的是为了减少消化;过生日时,他用嘴帮家里人每人炒一道菜,让大家用耳朵听着吃,到最后屋里的口水声响成一片。又比如在向儿子们解释许玉兰陪斗时说:“陪斗是什么?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吃起来都可口”。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情节,我忍不住大声笑了出来,可笑过之后却有种莫名的辛酸。重复的苦难使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也透出了悲凉的底色。作者成功的挖掘出长期被主流文化遮蔽的中国民间抗衡苦难的精神来源。小说与现实的距离被拉到最为接近的方位,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人民表现出来独立的面对苦难的本色。

最让我感动的是许三观和一乐之间的父子情深。许三观

在一乐为何小勇喊完魂后,用自己的鲜血宣告:一乐是他的亲生儿子!当许三观以为一乐已经病死时,他像喊叫那样响亮地哇哇大哭,甚至把眼泪甩到了别人的病床上;当知道一乐没死,破涕为笑之后却又一次流下了眼泪,并解释说:“我刚才哭是以为一乐死了,现在哭是看到一乐还活着。。。。。。”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

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

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但至少,许三观一个又一个的承担下来了。小说中没有很多引人深思的话语,相反更多的还是那些乡土气息浓郁的骂人俚语,但往往就是这些朴素甚至是粗俗的语言,让我体会到那些浸入内心的温暖。许三观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为了自己的家一次次地卖血,带着对妻子和许一乐的包容,在最艰难的时候坚强的支撑起了家。我相信每个人在某一面都会有英雄的身影。当许三观老去,家庭条件富足,路过医院的他又想起了卖血,但他却已遭人嫌弃,才发现岁月已经悄悄偷走了自己某些重要的东西。那种能为家顶起一片天的英雄般的感觉已经一去不返,就像再也不会有一个许三观胀着肚子扶着墙摸进医院的大门,也不会有一个许三观在胜利饭店拍着桌子嚷着:“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作者仅仅通过几个小人物的平凡的命运揭示的主题意义,给我的感觉却是无尽的。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将悲剧意味引申为一种痛苦,将痛苦引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首先,“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活也就挣那多。”——农民的劳动被贬值到如此地步,这是为何??在传统的宗法制中,血已经成为一个家族的象征,但在宗法制思想较为严重的农村却是对此全然不顾,把它当成了一种商品,一种可以使家庭度过苦难的手段,从而必然忽视其所象征的意

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读后感篇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偶然看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一口气把这部小说看完,心里有很大的感触,不仅是对旧时代的生活和人,也是对普通人之间的温情。

许三观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其中跨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许三观是个最普通的送茧工,虽然他的故事是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但是却感到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

在文中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虽然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是他却依然为他付出许多,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文中另一种感情则是许三观和他妻子之间不离不弃,互相扶持的爱情,虽然他的妻子曾经背叛过他,可是他依旧对妻子很好,文革的时候许三观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批斗,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可是许三观依然每天顶着很大的压力送饭菜,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管不问的时候,他还是站出来爱护了自己的妻子。

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他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他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失魂落魄,儿子也嫌弃他,可是他的妻子还是一直陪着他,不离不弃,吃猪肝,喝黄酒。总之这部小说是余

华最精彩的作品之一,相信它能给更多的人带来感动和启发。

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读后感篇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寒假里读了《许三观卖血记》, 读余华的作品老怀有一种淡淡的悲伤之感,这部作品也不列外。似乎老在担心主人公在某个情景中突然地消失,不带有半点的准备。阅读完,虽然许三观没有离开读者,但是这其中的悲伤也更让人感觉到纠结,他的苦难是常人无法所忍受的,但是更多地看到是在那个时代那么多的中国人在角落里默默地顽强的抵御着。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几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许三观的身上体现着一种精神,一种顽强的精神,体现着中国人的朴实善良,还有一种责任感。文章中,许三观宁愿自己受苦,忍受着卖血的痛苦,他也坚持着。他为了那个和他好过的同事而去卖血,为了老婆而去卖血,为了全家度过粮荒时节而去卖血,为了一个不是亲生所生的儿子去卖血,还是不惜命的隔着三五天去卖血。差点就被阎罗王收了去。每次卖过血到那家胜利饭店神气的叫上一碗暖黄酒,炒猪肝,也许这是他最开心的几顿饭吧。然而这里就真的只是开心吗,不见得,更多的也许是许三观对自己的安慰吧,即使这世界如此的不公,这生活如此的苦难,他也要活下去,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儿子。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来,仅存的温暖,其实是最大的伤痛。这又不得不让人回想起那到底是个怎样的年代,那时的人又是何等的人呢?

在我看来,许三观虽然是个城里人,但是也像个农村人。他太像那些个在淳朴与贫穷中度过朴实平凡的一生。依靠着卖血,这唯一的便捷的方法去挣钱。从一个青年小伙,到一个白发丝丝的牙齿掉了七颗的老年。或许这成了他的精神寄托,一种变态的精神享受。正如在最后的结局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很少见到许三观哭,即使最艰难的时候,而在那一刻,一个活了快一辈子的男人,真正的男人,哭了,只是为了不能买一次血喝一次酒吗?

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读后感篇五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平凡却又绝不平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混合0801 陈宇菲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之后,有点悲伤又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又比如《兄弟》。这部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代表,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然而,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他没有放弃,依靠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战胜困难。刚开始读小说的时候,说实话,我觉得里面的某些东西有些荒诞。就像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其实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落走投无路,而仅仅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即不能卖血的男人会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仅仅因为老家的一些风俗便去卖血,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当然,在觉得荒诞的同时,也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人们的纯真。就像许三观,事实上,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因为这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出现了转折。他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娶了他看中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当然,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那样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但至少我现在看来,依然还是有点吃不消。不过,我佩服许三观的勇气,至少,他敢于去追求,能够将心里所想的付诸于行动,而且,行动的效果也还是不错的。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这一次的卖血,其实我很敬佩许三观,为了那说不上是不是自己亲身儿子的一乐,他的宽容让我对他肃然起敬,至少,对于我来说,我无法做到这样。用自己的鲜血,甚至可以说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这样的一个人。但话又说回来,也正是他的宽容挽救这样一个濒临破亡的家庭。

第三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看到这里,我觉得许三观其实是一个好好市民。其实,即使他出轨,即使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林芬芳的事,他也大可以不用声张,大可以抹抹屁股一走了之,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只是再一次的出卖他自己的鲜血,出卖他自己的生命,买了些东西送给林芬芳,以减轻自己的罪恶感。

第四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四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这一次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他父爱勃发的象征。如果不是因为孩子们的可怜样,也许他不会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卖血。

之后,许三观开始了他接二连三卖血的生命旅程,而这一切,就是因为那也许并不是自己儿子的一乐。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故事发生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情异常的沉重,我以为他会像根龙、阿方一样病倒或者死去。但很幸运,作者余华让许三观活了下来,让他能够像其他人一样,享受他的晚年。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娶妻生子了,家里也不缺钱的时候,他也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他还想去卖血(实际已经不缺钱了),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号啕大哭,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生活的支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这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当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爹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怪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一通。为了谁,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许玉兰骂人的时候一定很激动,他坐在门槛骂街的形象又浮现在眼前,可是这一次没有让我讨厌,反而是令我流下了伤心的泪。是的,我哭了,为了一个中国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而见到美丽的霞光,而这霞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呈现了出来。不知道是因为青春以逝,还是别的原因。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但至少,许三观一个又一个的承担下来了。

作者硬生生的把许三观逼到了一个极限的角落中,然后静静地观看许三观在极限的环境下表现出的惊人的忍耐力与适应力。其实,这样的人,都在我们的生活中。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而且,故事的结局应该也算是可喜的。

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读后感篇六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

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生活化,就像讲述我们身边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也没有华丽的词汇,不过,在这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必刻意去追求一些什么,只要存在着感觉,就已经足够了!然而尽管《许》中到处隐含着余华对世界“非理性本质”的认知,但该作仍大大区别于他早期的作品。这首先表现在余华流露于文本中的感情色彩上余华在八十年代末是以其“零度情感叙述”而知名的,在《现实一种》、《世事如烟》等作品中,余华总是不动声色地将人物推向一个个灾难,读者似乎能够听到作者冷眼旁观的无声冷笑。然而在《许三观卖血记》等新作中,余华则流露出隐约的悲悯和温情。叙述者本身脱去了“非理性”的盔甲,这就很大地缓解了读者阅读时承受的心理压力。如余华在许家周围设置了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群,这是一群永远乐于窥探别人隐私的普通人,人们闭锁的个人生活在嘁嘁喳喳的的流言中变形地开放着。然而余华的描写意不在抨击而只是要展现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这些闲言者并非如一般文本定式中指斥的那样“人心险恶”--“窥探”只是一种爱好,其中并不包藏祸心,如果造成恶果(如因一乐出生的问题而起的许、何两家的仇隙)也只是无意而为之。这些普通人在别人危难时仍旧寄与同情,比如一乐病重时许多邻里慷慨解囊,甚至一向不睦的何家也伸出了援手。这样的处理使《许三观卖血记》一文洋溢出一种动人的感情色彩,从而给读者以慰藉心灵的阅读快感。

其次,《许》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具有典型的中国式男人的特点:平时骂妻打子,但在危急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顶梁柱,而且不时表现出父亲、丈夫的温情。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这种切近生活的人物使余华摆脱了以往作品夸张变形的极端化倾向,使作品取得了貌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得以进行传统意义上的文本解读,从而增加了文本的可读性。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我看来,是对自己以往文本清醒的颠覆和重建。它在传统故事的表面下成功地掩埋了后现代主义的感觉方式,作者在此似乎找到了一条表达自己的正确道路,余华依旧是独特的余华,随着先锋派的冷清和退潮,他正以不懈的创作渐渐显示出自己非凡的艺术功力。

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读后感篇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生活,就是经历了坎坷但仍觉得幸福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经济管理学院 国贸12-2 刘彤 12088218

《许三观卖血记》是高中的时候,在同学家里看到的,我随口问了一句:“好看吗?”她回答我也只是简单的:“嗯,还行。”到大二期间再也没有看过这本书,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这么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名字,可能潜意识里就觉得会发生一个离奇的故事吧。

直到最近在想看什么书好的时候,这本书的名字就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几经搜寻这本书,终于在图书馆找到了。

作者的书,也许更著名的是《活着》,因为高中同桌有一段时间整天看一些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书籍。这么想着,余华应该是个不错的作家。

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苏童、格非、孙甘露等的创作形成了一股文学潮流,评论界称之为“先锋文学”。而他也就是“先锋派”的代表作家,早年的小说带有很强的实验性,以极其冷酷的笔调揭示人性丑陋阴暗的角落,罪恶、暴力、死亡是他执着于描写的对象,处处透着怪异奇特的气息,又有非凡的想象力,客观的叙述语言和跌宕恐怖的情节形成鲜明的对比,对生存的异化状况有着特殊的敏感,给人以震撼。然而他在90年代后创作的长篇小说与80年代中后期的中短篇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使他享有盛誉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逼近生活真实,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提供了历史的另一种叙述方法。

当开始看《许三观卖血记》时,也许是因为和预想中的故事有所差别,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那一份“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

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趋使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并且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

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这样写出来,也许大家觉得整个故事原来就是这么点儿事儿,但是他们的故事,他们这一家人,却让我觉得是温暖的。

这里,我想说的只有许三观和许玉兰。

许三观——也是因为他善良

也许他不成功,没有多么功成名就,没有腰缠万贯,甚至之前觉得他能娶到许玉兰那么漂亮的姑娘,其实他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可是看完故事,我觉得他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是一个善良的人。

即使在他认为何小勇给他戴了“绿帽子”,但是在何小勇生命垂危的时候,他还是让一乐去屋顶上给何小勇叫魂。许三观还是通过卖血把一乐打人的债还了。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许三观是无能的,所以他通过卖血娶了媳妇,还了债,替孩子治病……甚至他上了瘾一样,只要实在没有钱了,想到的就是卖血。

可是,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能怎么办呢?在面对一次次的困难时,他没有去偷没有去抢,而是通过卖自己身上的血挺过一次次的难关。

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

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猪肝都舍不得吃。一乐需要到上海的大医院治疗,这意味着很多的钱,三观的人物特点在这里体现的最充分,在去上海的这一路是小说的最高潮,三观一路卖血,由原来的三月卖一次到现在三天五天卖一次,他卖掉了力气,卖掉了热气,连命都差不多卖掉了,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这期间阿龙和阿方都相继因为卖血而败了身体,三观听到这些噩耗依然没有停止卖血,因为这是在救儿子的命。他在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血,他在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卖一次血,隔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

卖了那么多次血的他,最终还是好好的活下来了。他是那个时代里无数个渺小的生命力的一个,这样看起来似乎传奇,可是他尽得是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家之主、一个人的责任,他通过自己的力量一点点的撑起这样一个家。

他,能这么活下来,也许是因为他是善良的。

许玉兰——真女人

首先是她的美丽。她的出场就是那个年代平凡生活中不平凡的一个身影“在清晨的时候,她站在一口很大的油锅旁炸着油条,她经常啊呀啊呀地叫唤”。漂亮的许玉兰在人们连物质都缺乏的那个时代就开始懂得形象的重要性,“她每天都要换三套衣服,事实上她只要三套衣服;她还要换四次鞋,而她也只有四双鞋。当她实在还不出什么新花样时,她就会在脖子上增加一条丝巾”。在那个平凡的小城里,她绝对是时尚的先驱。年轻时代的她跟所有女孩子一样爱美,但是在那个不崇尚张扬的年代里她的好打扮绝对是个另类。做别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这也体现了她的勇敢和不平凡。

然而青春时代的她和其他女孩一样也会因为无知而犯错,可贵的是她面对世俗流言蜚语却勇于面对的态度和行动。她在不懂事的时候和何小勇睡了,而且还生了一乐,九年后才真相大白。不寻常的是事情是她自己坐在门槛上公之于众的,看起来无知愚昧,其实敢作敢当。许三观让她去找何小勇,她还要打扮的很好看了才去,不愿蓬头垢面的原因是:“我要是脸色抹上灶灰,有蓬头垢面,那何小勇见了会不会说:‘你们来看,这就是许三观的女人。”这个时候她很有头脑,反将许’

三观一军,而且看起来是从许三观的立场考虑他作为男人的面子问题,其实是一向爱打扮的她不愿在别人面前输了气场。

在她身上也有不寻常不世俗的潜力,她自学成才的谈判能力让我对她敬佩不已。她见了何小勇说话也是按照“先说好消息,再说坏消息”的逻辑,依然是从何小勇的立场说话,但说话布局很有兵法的感觉,“许三观说了,以前花在一乐身上的钱不向你要了,以后一乐也由他来养……”先让何小勇放松警惕,然后历数多年来许三观对一乐无微不至的付出,似乎想让何小勇觉得歉疚,最后才来一句“你只要把方铁匠的儿子住医院的钱出了……”虽然何小勇夫妻没上这个当,但她的说话智谋却给读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说话技巧课。

从女孩成为女人,她的身上有着不输于许三观的大女人气概。在小说的最后,许三观因为不能再卖血而难过,这个往昔没被任何苦难打倒的大男人,此刻无助地像个孩子,而三个儿子一人一句越说越过分时,许玉兰毫不犹豫地责备他们,历数这些年许三观对一家人的付出和真情。接着似乎她变成了丈夫,而许三观变成了妻子,她从旁劝导安慰,帮他点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陪着许三观吃了他这辈子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饭。

小说里的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卖血人,他没有成功的事业和伟大的抱负,但他的却是个成功的父亲和丈夫。他的三个儿子“是他用血喂大的”,他的家也是他用血凝聚的。在将近四十的岁月里,他从一个普通无知的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有担当的男人,他的人生是因为许玉兰的出现而改变的。娶了许玉兰坚定了他一生的生存信仰,而许玉兰患难与共的陪伴让他坚持了这份信仰。许玉兰看似平淡无奇,却处处渗透的对家庭、特别是对自己丈夫的默默关怀和无私捍卫,她的作为带着中国女人独特的低调和温柔,但将近四十年的坚持和相知相伴也充满了家长里短的伟大和强悍!

我现在觉得,这个故事再平凡不过,也许有无数个家庭在经历着相同的经历,面对着同样的困境,也许他们解决方式不同,但可能同样残忍,同样辛苦。可是,我觉得这才是生活,虽然坎坷,虽然艰辛,但是回忆起来,却充满着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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