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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1000字读后感

2016-03-07 09:24: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活着1000字读后感(共4篇)读《活着》有感1000字读《活着》有感1000字读《活着》有感1000字第一次读余华先生的《活着》这本书还是高二的事,也可以说是它打开了我的读书启蒙的大门,当时由它给我的震撼现在还能感受得到,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一本书竟有这么大的威力,让我当时幼小的心灵第一次触及生活本质,久久不能忘怀。每每别人问我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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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读《活着》有感1000字

读《活着》有感1000字

读《活着》有感1000字

第一次读余华先生的《活着》这本书还是高二的事,也可以说是它打开了我的读书启蒙的大门,当时由它给我的震撼现在还能感受得到,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一本书竟有这么大的威力,让我当时幼小的心灵第一次触及生活本质,久久不能忘怀。每每别人问我对你最有影响的一本书时,我都会不叫思索的说是《活着》。

它语言很平实,可以说是有些词句会比较'粗俗',但就是这份'粗俗'让我不用刻意去理解字面上的意思,书的思想会平缓的向你娓娓道来。它主要讲诉了地主少爷福贵崎岖的一生,从衣食无忧的大少爷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败光了家产,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妻子、儿女、孙子相继离他而去,最后和他相依为命的是一头老黄牛,艰难孤单的活在世上。

书中催人泪下的剧情很多,当福贵败光了家业,他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是那么的不敢相信,那么好的妻子可他在以前确实厌恶至极,他后悔啊;还有当家珍病重,在床上对福贵说'我不想死,我想天天能看到你们',多么朴实的词句,但就是这句话让我泪流不止,我想当时的福贵肯定也是内心在煎熬,他多么不想要他的妻子离他而去,他是多么的恨自己,恨自己以前没有好好的珍惜。随着剧情的不断发展,发生在福贵身上的崎岖人生好像是自己在亲生经历一样,太大的冲击,多大的磨难,最后感受到生命其实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活着,在这世上安静的活着。

这次通过'书香中交'的活动,让我重温了这本书,也有了不一样的感受。'人为什么活着?',胡适曾说:'生命本身没有什么意义,你要能给它什么意义,它就有什么意义。与其终日冥想人生有何意义,不如试用此生作点有意义的事。'余华在《活着》的前言中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人生本身就是寻找活着的意义的过程,痛苦和幸福都只是活着的一段感受,绝大部分都只是平淡的。

小时候总是喜欢听父母说他们年轻时候的事,我父母家里都是农村进城市的一代,家庭条件都不好,当时他们结婚还是向亲戚朋友借了100多元办的婚礼,结完婚外债累累,当时也没有新房,还住在我外婆家,我妈妈看着一贫如洗的家坐在床上哭,我爸爸则坐在门口抽着烟,'有我在,不会让你们吃苦的',这是当时我爸爸对妈妈和我这个未出世的儿子说的话。当时的条件是艰苦的,但从他们的回忆中可以感受到他们的满足,他们当时对生活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可能能吃到包子,我爸爸能抽上廉价烟就已经很满足,更重要的是能和爱的人在一起,相依相偎的过日子。

现在人们的生活都提高了,物资条件也不可同日而语,但伴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幸福感有增加吗?我觉得没有,相反会觉得没有以前开心。手机微信、电脑网络基本覆盖了人的生活,'自闭症'人越来越多,大家都不想走出去,都想呆在自己的空间独自对着冰冷的高科技,就算朋友难得聚在一起也是各玩各的手机,毫无以前大家谈天说地的畅快感觉。活着1000字读后感

大家现在想吃什么基本都可以满足,全球各地的风味都可以购买得到,让人真正喜欢的却很少,我现在觉得我小时候家门口的那家粉店的米粉让人留恋,还有娃娃头冰淇淋能在回忆中勾起我的味蕾。那是为什么呢?我觉得还是人自身的问题,富足的物资条件虽然提高了,但也会将幸福的需求度提高,也就是会膨胀人的欲望,幸福感总在上方,无法触及。

人生有苦难,才有了去感受幸福的体验。人的幸福从对比中得到,学会感恩的生活,

珍惜身边的人,感受生命的美好,用需找美的眼光去看待生活,体验真正的幸福。人生不会一路平坦,可就是暂时的苦难也会是你寻找幸福的过河石。活在当下,活的自信坦然,就可以追求幸福美好的明天!

作者:洞庭湖大桥A2标 肖捷

篇二:《读书笔记5篇(1000字左右)》

1.《活着》读书笔记

只要活着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 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活着1000字读后感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活着1000字读后感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2.《孟子》读书笔记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干的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活着1000字读后感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3. 《简爱》读书笔记

《简·爱》(Jane eyre)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下面是一篇简爱读书笔记:

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4. <<红楼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凌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5.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篇三:《活着读后感2000字》

活着读后感2000字(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余华

刚看《活着》,看到的是只是对福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甚至会有倾羡福贵之意,他经历了年少轻狂,看过了世间疾苦,走过了战火纷飞,越过了高山流水。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福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蓦然回首,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最好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福贵的活着。我们在世间行走,为了生存而活着,为了尊严而活着,为了理想而活着。而这一切的前提,便是我们行走于世间—活着。

福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福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福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福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福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福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福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福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福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

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福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福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唯一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福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福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福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福贵,可福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福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福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最好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最好的解释。福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福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福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福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福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福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福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福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福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福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福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

活着才有希望,活着才有梦想,活着,才有幸福。

篇四:《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一:<活着>读后感]

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活着读后感1000字。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篇四:<活着>读后感]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希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快乐,穷也不怕”。是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活着已经是一种幸福,而能够快乐的活着,也许就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其他的虚名浮利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是迷乱了双眼的一时虚幻。对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孤零零的走下去。

如果文章最后辄止于福贵老人一个人的继续生存,将失色不少,而作者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于是为老人福贵找了个伴:老牛福贵。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本书的境界也在此中进一步得到提升,在给了人们更多哲思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大海在汹涌过后终会变成一个安睡的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简单的活着会很平庸。平庸?你们觉得福贵平庸吗?不!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注定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但他是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夕阳下的两个“福贵”漫步在自己的土地上,悠然享受着“老不死”的幸福……

[篇五:<活着>读后感]

在忙碌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终于把<活着>这本书看完了。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篇六:<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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