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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2016-10-11 11:40:2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共7篇)故乡的读后感故乡的读后感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

故乡的读后感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第一篇

故乡的读后感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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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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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读《故乡》有感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

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中国有个很温暖的词语叫落叶归根。漂泊了一生的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过那种享乐于田园生活的恬淡,闲适生活,是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啊。就像作者,自此一别,已是一生。就像无根的浮萍,就算在自由,能游遍千山万水,也始终没有一个最终 的归宿,能让他由身到心安定下来。

故乡读后感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第二篇

故乡读后感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第三篇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故乡》读后感【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恣燃252

读了《故乡》,在“我”——迅哥儿的故乡,有如“我”一般辛苦辗转的人,有如闰土辛苦麻木而生活的,有如杨二嫂一样辛苦自睢而生活的。但“我”认为,宏儿和水生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冒了严寒,回到阔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但严寒里的故乡很是令“我”渺茫。它萧索且了无生机。我见了迎出来的母亲与带着孩子的天真热情的侄儿宏儿。

母亲与“我”谈及闰土,那个给“我”带来无限好玩有趣的事情,令“我”知道了许多外面的世界的闰土。在“我”还是少爷,大家都是十几岁时,我们俩相识的。那时他戴了一顶毡帽,紫色的圆脸,项上戴了银项圈。他话不多,和“我”却相处得很好。不过半日,我们就熟识了。

他给“我”讲捕鸟,捉猹的事情。这些都是为“我”一样只能望见院子四角的少爷们所不知道的。带他来的我家的忙月与他走后,我们又互送了几回东西,但终于没有再见面。想起他,“我”脑海中的故乡也清晰了。

然而母亲告诉“我”,他的景况并不好。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个木偶人了。

准备行李期间,“我”还看到了杨二嫂,“我”小时终日坐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人叫她“豆腐西施”。但她如今出现在“我”面前时,确乎不是终日坐着的神态动作,却像个圆规似的,脸庞神情更加尖酸。时而露出鄙夷的神色,嗤笑着说“我”阔了。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再见闰土时,他竟主动恭敬地叫了“我”声老爷,脸上带了欢喜和凄凉。他的脸,手更加苍老,项上也没了银圈。“我”觉得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我”有些气闷。

他的第五个孩子水生却和宏儿相处地极好,甚至两个人相约到水生家里去玩。“我”见了宏儿的痴想,在最后,有些悲凉地期望着我们的下一代,他们能相处生活得更好。

而我看了这《故乡》,心中却是颇有些悲哀的。

迅哥儿为何要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的身上。难道自己身上已是了无希望?直至死去,晚年依旧无法与幼时的伙伴无间相处?仍是要由一堵堵封建礼数,封建等级观念所砌的墙立在自己的四周,气闷却没有办法,只得望天,期望着下一代吗?

那么迅哥儿的父母呢?他们是否有下人家的孩子的玩伴?他们曾经如何相处,又最终如何隔阂起来,他们是否也曾无力,只得望着十多岁的我和闰土?

那么水生和宏儿呢?水生会不会终有一日,像他父亲一般,因了封建等级的毒害与摧残,众人的冷漠与欺压,变得麻木起来,如木偶人一般呢?

我不敢想。我不敢想这悲剧的轮回转了几次,多少人默默成为了这封建意识的维护者,甚至转而摧残了其他未麻木的人们;我不敢想宏儿脑海中美丽的故乡能存在多久;我不敢想,兵、匪、官、绅,饥荒与苛税,如何蹂躏闰土、杨二嫂以及其他故乡的人;我不敢想,这中国,此时还有多少身上压着大山的人在互相摧残。

如果经历了这一切,却看见了宏儿和水生,得了希望,又被浇灭。那么无变化无休止的悲剧的上演是无意义的。

“为什么我的眼里饱含泪水,因为爱得深沉。”

于是,我“为我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着与不爱者,”希望着“野草的死亡与腐朽,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可悲。”

故乡读后感400字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第四篇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故乡读后感400字

鲁迅先生自己说,<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故乡读后感400字(二)

文/王宇晨

鲁迅写的<故乡>,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400字(三)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400字(四)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繁星春水读后感400字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第五篇

“十一”长假,我读了一本书——<繁星·春水>。这是出自卑作家冰心之笔,字里行间都流露着作者对生涯深深的感悟。这感悟是什么呢?是回想?是叹气?仍是……

此书的第二段深深感动了我:

童年呵!

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是含泪的微笑。繁星春水读后感400字

这仅仅只有四句话,为何能打动我呢?我想,即便我不说,大家也必定晓得。是啊,时光一逝而去,谁能不童年呢?

人们常说:“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而人毕生,最快活、最无牵无挂的时光,不恰是童年吗?往往,最值得回忆的,也只有童年。


童年,是一个艺术品,从当初起,让咱们学会咀嚼童年吧!


繁星春水读后感400字(二)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神往,于是,带着一份少年特有的懵懂与痴狂,随风读起了这“零碎的思想”。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繁星春水读后感400字。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繁星春水读后感400字(三)

世间有种爱是最伟大、最亲切、最无微不至的,那就是母爱。它既是母亲给予的,又是自然奉献的,而冰心就是它的歌颂者。<繁星·春水>就是她那独一无二的赞美颂。

“母亲呵!我的头发,披在你的膝上,这就是你付与我的万缕柔丝。”“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呵!母亲啊,自然啊,你们给予了我们多少,又奉献了我们多少!可惜,我们被披着金衣的乌云遮盖了双眼,偶尔能透过缝隙看到你们所给予、奉献的,也会自以为是为了你们今后过得更好而转身离去。可当我们翻开这诗集时,才惊觉我们已丢失了太多纯真,太多对你们热烈的爱!有的人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中:不知道我到底要什么,应该要什么,该干什么?有的人悟了,心中的温热瞬间再次燃烧成了对万物的热爱,他们重获了纯真,当起了母亲的拐杖,自然的“诺亚方舟”,就像当年的母亲与自然所做的。笑容,再次绽放。

母爱是将心中的寒冰化成绕指之水的烈焰,请小心地将它珍藏与心底。捧一杯热茶,翻开<繁星·春水>,你会发现茶未入口,心里已是一片暖意。


繁星春水读后感400字(四)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

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文化苦旅读后感400字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第六篇

?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

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朔风中的军旗。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文化苦旅读后感400字。?

啊!那是大漠中连绵起伏的胜景,那是阳关前弥漫着滚滚烟尘的战场,一阵又一阵,熏黄了我那飞舞万千的思绪,也熏黄了我那一颗涌动着热血的心。

大漠,神秘之极,震撼之极!

那是一个古迹,更是一种精神。那是堂堂中华抗击戎胡,募守边关的精神。那是一种勇气,那是一种孤寂,那更是一种壮美。那是属于大漠的精神,那绵延不尽的沙丘,竟藏有澄澈婉约的清泉。文化苦旅读后感400字

她孤苦伶仃,却营造出了一方天地,未被外界污染,澄明如故。那每一块石子,那每一棵绿树,那每一条小鱼??都在诉说着那变迁的岁月,那难言的孤独。那年迈的尼姑,她的脸,被岁月无情地刻画出了一道道生硬的皱纹。但那却是一种精神,那是佛梵与自然交织相融的精神。

那雪,下的温暖,下的苍凉。


文化苦旅读后感400字(二)

<文化苦旅>刚读来十分深奥,对其中许多优美的句子觉得晦涩难懂。通过年龄的增长,社会的积累,越读到后来我越敬佩余秋雨,他的历史散文别具一格,见常人所未见,思常人所未思。每游到一处地方总会仔细思索,然后在其美妙的文字中一步步将读者带入文化意识的河流,带给我们无尽的沉思。

如今人们有哪个能做到像余秋雨一样去思索,去探寻。往往游客到景点后拍照留念就去吃喝玩乐了。没有多少人会深入了解其中的风土人情和人文景观。更没有多少人会去了解其宗教哲学和历史渊源,并写下如此有哲理性的文字。

当我读到<江南小镇>这一章节的时候,眼前似乎浮现出我当初去周庄,同里这些古镇时的场景,就如书中描绘的一般,一座座雕刻精致的石桥,潺潺流动的河水,悠闲划着小船,并唱着歌的渔民们。当然还有色彩缤纷,味道可口的各类糕点和特色小吃。一条条木制的竹筏飘过贯穿古镇的小河,一股竹子中清香的味道,十分安逸,舒适。就如?浅诸波光云彩,小桥流水汇村?这幅楹联一样,尽情阐述了江南古镇的魅力。


文化苦旅读后感400字(三)

<文化苦旅>写的是作者余秋雨到全国各地的旅行后,结合历史写的一篇散文著作。其中大多数都是自然景观加上一些纯朴的当地特色。最让我难以忘怀的就是<白发苏州>。

之所以称之为?白发?苏州,是因为,就在前些年,苏州悄然过去了自己2500年生日。虽然它如此的古老,但却没有什么名气。只因它没有一份金陵王气。它不愿换件衣裳,领受那份王气。但当政府腐败之至时,却是反抗的最为激烈。一向柔婉的苏州人,变得凶狠起来,提着脑袋,踏着血泊冲击着皇帝最信任的九千岁魏忠贤。的这次浩荡突发,使整个中国史都对另眼相看。可再看他们,只笑一笑,又变回原来那个柔婉的苏州。

?做了??同义?只是因为这里缺少一份金陵王气,就如此的不公平,可见中国古代会因为这封建主义思想害死多少人那。为什么就去注意一点点美中不足,而不放眼全部,那么多优秀的地方,为中国做出了多少宝贵的贡献,却不能得到了一个公平的对待。

苏州,与世无争,一直默默地矗立在那块地上。()同时它还培育出无数才华横溢的戏曲家,增添一抹亮的光彩。

<文化苦旅>一书,不仅展示了余秋雨那优美的语句,还有着相当多的历史知识可见一斑。


文化苦旅读后感400字(四)

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全书主要是凭借山水风物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构成。作者的散文形式的确与众不同,但你看了本书的篇目后,想在正文中寻找天一阁、莫高窟、天柱山,乃至江南小镇的周庄、同里是什么样子,那你肯定会大失所望。因为作者对具体的山水名胜的风貌几乎不置一词,其过人之处是在点明某地后,即以类似电影中镜头切换的形式凝造出浓丽而沉郁的人生图景,紧跟着进入直抒式咏叹。这种咏叹以炽烈的情感和夸张的言词力求先声夺人,继而以纵横四海的气势挥洒着对中国历史文化的种种遐想和议论,使我为文章的情绪所感染,不知不觉中接受余秋雨那独有的文化底蕴、人文精神、心路历程等的影响。这种创作意念,始终贯穿于整部<文化苦旅>之中。

初次读余秋雨的文章,就被他作品的沉稳、大气所吸引,更加另人折服的是他学识的渊博以及他对学术严谨的态度。要深刻地读懂余秋雨,他的散文集<文化苦旅>就不能不读。在公司举行的女职工读书活动过程中,我匆匆地读了其中大部分作品,并且收益颇丰。感受,自然是有的,可一提起笔,就感到思绪纷杂,不知道如何用言语去表达自己的感受,也许这就是余秋雨散文的魅力吧,品读时给人以美的享受,回过头来却又感到缥缈,神秘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
初三故乡读后感400字 第七篇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不幸被人类带到了最豪华的地方-纽约市。但它十分幸运,遇到了两个好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它还遇到了爱它的男孩玛利欧。玛利欧家不是很富有,因为塔克的一次失误,马利欧家破产了,柴斯特为了帮助马利欧一家,终于学会了人类的歌曲,并开启了它的演唱生活。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每天两遍音乐会都有许多人,在最后,柴斯特厌倦了城市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家乡。

我在上个月读了这本书,是我倍受感动。

看完书后,我对结尾很欣赏。虽然文字很阳光,但在我心里却有一种悲伤。我一遍遍地看着结尾,眼泪终于掉落下来。我也不知是为什么,我很责备柴斯特。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它走之前,有没有想过它走后,马利欧一家该怎么办?他们家有遇到难关该如何是好?失去了朋友的塔克与亨利会不会想它到落泪,那些着急的人们会多么难过?!

但我静下心来时,发现我想的问题都显得那么愚蠢!马利欧爱它,不想失去它,但他也希望柴斯特自由、快乐。塔克与亨利可以坐火车去柴斯特的家乡去看它,柴斯特也答应第二年的时候再回到纽约看望它们。遇到难关,马利欧一家可以用自己的双手闯过难关,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

最后说人们。柴斯特不想做别人的工具,它真正想要的是一种自由的感觉,不希望被人规定时间歌唱,而是看自己的情绪,想唱就唱,想停就停。我终于原谅了他。

这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二)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令人难忘而有趣的书。也是一本有魔法感觉的书。它可以让人们的快乐添加许多,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它的内容吧!

蟋蟀“柴斯特”从没有想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一点人情儿味儿都没有的纽约,幸运的蟋蟀遇到了聪明又可爱的老鼠“塔克”和为人忠诚老实的猫“亨利”,还遇到一个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蟋蟀和朋友们发生了好多不愉快的事,所以它用特别而美妙的音乐来回报了朋友们,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它自己也成为了纽约最引人注目的小演奏家。然而就在这时,它开始思念起自己深爱的家乡。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自己深爱的故乡。书中结尾部分写得非常生动,自然。如果你是一只小蟋蟀,你大概也会有这样的想法。当然,我也不可以把那些都写下来给大家看,大家只好去读这个故事吧!

我们先来说说这本书让我感觉如何,再说说我个人的道理。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蟋蟀和朋友们之间是多么的快乐呀!我也要学习它那样交好多知心朋友。这也让我明白友谊是很重要的。就像蟋蟀一样,通过了朋友们的帮助才回到故乡。还有小男孩玛利欧是那么爱自己的宝贝蟋蟀,同样蟋蟀也是那么的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这让我懂得爱是相互的,只要你真心爱别人,别人也同样会很爱你。人与动物也是如此,“爱”让我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就像故事中的蟋蟀和“玛利欧”一样。

通过我给大家的介绍,你一定了解不少了吧!快去读读这本书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三)

那天,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立即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可它却遇到聪明又略到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并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而自己也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与帮助下,()它终于回到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认为,柴斯特是一只很有责任心的蟋蟀,因为有一次,柴斯特不小把两美元的纸币给吃掉了,塔克见了,叫柴斯特快点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而柴斯特却没有。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它是一只敢作敢为的蟋蟀,会为自己做的事承担后果,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如邀请亨利和塔克开生日聚会,可却把摊点点燃了……

柴斯特还是一只向往自由的蟋蟀。获得成名时,它也同时失去了自由,每天不管心情如何,必须得表演两次音乐。在城市里出各虽然好,但是失去了自由和快乐,它想念家乡的树,天空,小伙伴们……它想念家乡那种自由自在的快乐生活,于是在伙伴们的帮助下,它做了它想做的事---回到它的家乡。

看完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能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恶意的。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四)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

它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地铁站里,它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并且先后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聪明的老鼠塔克,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亨利。有一次柴斯特错把钱币当树叶吞进了肚子,让玛利欧的妈妈知道后关进了笼子,热心的老鼠塔克拿出了自己的积蓄把柴斯特救了出来。还有一次它们举办舞会时,不小心闯下了大祸,烧了玛利欧家的报摊,玛利欧的妈妈生气极了,决定立刻把柴斯特扔掉,柴斯特愧疚的呆在笼子里,它情不自禁的鸣唱起来,想让自己的心情好一点儿,没想到鸣唱的曲子激起了玛利欧妈妈对往事的回忆,于是柴斯特又躲过了一难,被留了下来。它的歌声吸引了地铁站的乘客,消息传开,<纽约时报>也刊登了它的介绍,从此柴斯特名声大噪。它一遍遍的演奏,吸引了很多来报摊的人,让玛利欧一家的经济状况也得到了改善,玛利欧的脸上也露出了纯真的笑容。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不喜欢受别人的安排,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它开始怀念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被塔克、柴斯特、亨利之间的友谊感动,特别是塔克和亨利,它们本来是天敌,可是在这个故事中它们却相处的那么和谐、友好。遇到困难时,它们互相想办法,互相帮助。闯了祸,柴斯特没有躲避,敢于承担责任,接受惩罚。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们人学习的品质,我们人之间也应该和睦相处,快乐的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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