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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命的读后感

2015-12-21 04:02:2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一《《热爱生命》读后感》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生命的读后感》,供大家学习参考。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一
《《热爱生命》读后感》

顽强的生命之歌——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二
《热爱生命 读后感》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

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三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张店外语实验学校

初四实验二班 苑子豪

凭一个白铁罐子,一支空枪,一把猎刀和67根火柴,他孤身一人拖着疲惫的躯体与严寒、饥饿、野兽、幻觉、孤独„„作斗争,直到获救。《热爱生命》的主人公是一位淘金者,他幸运地找到了黄金,却不幸地遇上了荒原,在与自然一番艰苦卓绝的较量后,他抛弃了财富,最终保全了生命。

在最艰苦时,他生吃鲦鱼和松鸡,和棕熊对峙,与病狼一起相互消磨生命,他却并没有倒下,这不是什么神力,而是人类最简单的欲望——活着。生命督促他活下去,他别无选择。

小说主人公的名字作者并没有提到,无法称呼,通读全文,只知道他是一个落魄的普通淘金者,他热爱生命、坚持不懈、坚忍不拔。尤其在最后,淘金者获救所表现出来的对食物的贪婪和对缺少食物的担心,甚至是对吃东西的人的憎恶,都可以证明他的平凡。他做得到,我们又何尝做不到呢?每当我读完这篇小说,就会后悔自己对时间的浪费,对生命的消磨。

生命就是这样,你珍视它,它就顽强;反之,你轻视它,它就脆弱,一切取决于你对它的态度。

“生命诚可贵。”这就是作者杰克••伦敦想告诉我们的。热爱生命吧!该舍弃时,要舍弃那装满金沙的袋子,但无论是谁,都没有足够的理由舍弃生命。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四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11景观 梁嘉惠 2011052718

读完这篇《热爱生命》,感受挺多的。

首先这篇文章是讲一个淘金者在被同伴比尔抛弃后,陷入困难的境地。在忍受着脚伤的疼痛还有饥饿,他努力艰难前进,途中还迷路了,还有与病狼的竞技。最后,他胜利了,保全了自己的生命。

当时,他身上的东西屈指可数。身体万分疲惫,更惨的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沉甸甸的包袱,装载着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然而此时对于他也没有什么益处,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因为这是个非常大的累赘;猎枪,这是他防身的工具,却找不出一颗子弹;还有他很丰富的幻想力,他曾想象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生活的情景。他也曾设想爽爽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只是空想无法实现。残酷的事实使他更加感到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显得如此可笑苍白;那67根火柴是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它温暖了他那那颗无助的心,并给他前行的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这些火柴。文中写道:“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 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仍然是六十六根。”这看起来有点傻的举动也许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的他来说,是那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其实就是他珍惜他的生命。

再者,威胁他生命安全的因素也有很多。第一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他无助地行走在危机重重的荒芜野外中,一次又一次孤独企图吞噬他单薄的心灵。第二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少之又少的,而且,也没什么营养,他只能在饥饿的生死线上挣扎着,以致尽管在获救后,他疯狂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我们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和折磨着他的心灵。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目睹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这个无疑增加了他的恐惧感,相反的,也增大了他的求生欲望。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他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

在这样的绝境中他通过自己的行动去求生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和名利的痴迷,不是对飞黄腾达,一举成名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他,不倒下,对生命强烈的渴求,使他的咆哮甚至可以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突然间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沾沾自喜,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但看完热爱生命,这些还值得那么重视吗?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分不清方向,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是因为我们把它们看得太重,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郁闷不服气过,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但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饥饿难耐的情况依然能保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来充饥。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啃食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我佩服,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他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同伴于不顾,因为我也是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还能这么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电影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带着些许决然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我们一定可以出去的”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皆大欢喜,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有一句话: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谁又能知道最后的结局呢?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再来,整篇文章虽然没有明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但主人公他的行动证明了一切。在生存信念的驱动下,他无所不能。即使过着不是人过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无惧路途的艰险和敌手的凶猛。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许是我自己的感悟并不是很敏感了,我只是感觉,一个脱离了某些东西的人才真正懂得这世界我们存在的必要,才会显示出那难得的坚强和勇敢。在生活面前,我们估计的过于“充分”,往往丧失了自己宝贵的勇气和尊严,我们很少经历那样的生命的危机,也很少会明白,在怎样的时候才能真正超脱起来。

我看这篇文章并不是一定要在生命要走到尽头的时候才能够有所作用的文章,在我们的每一的人生的片断,他都可以帮助我们找回遗失的本性。生活还是太软弱,而人永远是最强大的,一袋金子是什么呢?在人面前,他根本毫无作用,我们现在太在乎一个本来不属于我们的东西,而我们整个社会都在为自己的身外之物竭尽全力,我们是在书写一部《变形记》么?

人生是神秘的,人生也并非由我们赋予,也并非由我们掌握,我们能做到的,并不是让他闪耀着光辉、披挂着镀金,而唯一应该做好的,是让他真正显示出生命的样子。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五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对于一些东西,我们有必要执着,例如生命。这是我读完这篇小说后的最大感悟。

迷失于荒原的主人公,带着疲惫饥饿的身躯,与恶劣的环境和同样虚弱的病狼作着殊死的斗争,最终获得了生命的救赎。不平凡的故事,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焕发出震人心魄的力量。

我曾经想,能塑造出一个对生命有着如此强烈的渴望的人物来的作者,想必内心也非常强大,但当我带着这样的想法去了解了这篇小说的作者——杰克伦敦之后,我发现,非也。他因为财富的流失与疾病的困扰,在40岁之时,用自杀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虚构与现实的不同,带给了我疑问,这时,又使我想起了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生存还是毁灭。这还真是个问题。是该在痛苦中顽强地生存下去,还是该懦弱并勇敢地投身于死亡,让一切归于平静呢?

杰克伦敦写这篇小说,仿佛是想告诉大家,遇到困难时不要轻易放弃。说得倒容易,从他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做起来是困难的。既然做起来困难,那么如果死亡真的能解决问题的话,那谁还会选择痛苦的活着,不如死掉算了。但是,我们明白,死亡终究不能解决问题,死亡,只是一种逃避,只是逃避问题罢了。

明白归明白,看看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却有太多漠视自己生命的例子了。有人自杀,有人吸毒,有很多人做出损害自己生命的行为。他们当然知道,自己的生命比一切都重要,但他们却不能忍受痛苦地

活着。他们还不够热爱自己的生命。

记得有一位残疾人,因事故使双手畸形,脸部毁容。他在大街上,不是乞讨,而是凭借自己苦练写得的一手好字,为别人表演来攒去生活费,美丽娟秀的字体还引得方正字库收购。当别人问起他为何坚持时,他说:“自己委屈点没什么,能省出来帮助家里就省点。”

他的事迹,让我想到了一个必须热爱自己生命的理由,就是你还有要守护的东西。你的生命不全是你的,它还属于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他们都需要你用生命去守护。就像那句话说的,让一个人强大起来的方法,就是让他拥有一个值得守护的人。如果你不够热爱自己的生命,或者你需要一个在困难中坚持的理由,想想你的家人,你的爱人。

其实,生命本来就是珍贵的,热爱它,不需任何理由,即使你失去了人性,生物的本能还是会保护着它,如同其他动物一般。或许也正是人类的人性作怪,才会让“生存还是毁灭这一愚蠢的问题成为“这是个问题”。

让我们果断地、执着地热爱自己的生命!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六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八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一个人的生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它的价值是无法进行衡量的。因为在很多人心里,生命的意义本来就很恍惚,就像小沈阳说的:一个人一闭眼一睁眼,一天就过去了,一个人一闭眼不睁眼,一辈子就过去了。这就话听起来真的好像一个人生活于世只有睁眼和闭眼两件事了。这样的生命和金钱与权势相比,确实意义不大。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择,如何去面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也许有人会说对于信念、态度成熟的人来讲,坚持应该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就会有所收获。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知道放弃什么不再去坚持,却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个,死了很多个,对于旁观者好像只是数字的的变化。曾经陶潜诗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对于个体,一个生命的终结就是所有事情的终结,生死两隔就是有人从此消逝。所以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很多人都会选择抗争,除却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样,即使和雪地的饿狼都相互觊觎着对方的性命,即使已经倒下,即使再没有力气去维持生命。保有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选择了生命并最终得到了新生,是因为他在关键的时刻决然的放弃了他全部的金子,因为他的放弃,最终他才得到。

现实中,在你面对金钱和权势还有其他很多东西的时候,物欲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认真的想想,在物欲的对面摆放的是你的生命、尊严、亲情、希望等等的时候,你是否还可以轻易的选择物欲。

我想杰克.伦敦并不是单纯要表达人定胜天的观点,那只是底线的挣扎,杰克伦敦告诉我们对于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钱、失去自己可能即将到手的权势尊严、失去让别人羡慕的虚荣,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么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诚可贵,抵得过全部有形无形的价值。不选择物欲,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选择。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九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石滩镇中心小学五年级:杨鑫

有关生命的读后感篇十
《热爱生命读后感》

从生态批评视阈解读《热爱生命》

刘旭 20091957 男

中心思想:

《热爱生命》是一部同时带有褒奖和批判色彩的小说,小说通过对: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淘金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尽管病饿交加,精疲力竭,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身后的一直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争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的故事的描写。

小说一方面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与坚强,生动的描写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伟大的生命的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然而另一方面作者向我们表明了人类文明对大自然的破坏,并且必定会受到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就像文中“比尔对主人翁的抛弃一样”,如果我们自以为是的随意开采大自然和破坏大自然,那么人类的“文明”也将会自食其果的受到“文明”的制裁。

摘 要: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本文试图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分析小说,挖掘、探视其中蕴涵的生态思想。小说中包含对文明间接的批判,在揭下文明外衣的同时昭示了人类的自然本性和人之于大自然的真正地位。

关于作者: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甚至被誉为“美国的马克思”。

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之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

火一样的性格——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里面的困难当作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热爱生命》关键词:

生态批评;自然;文明;人;争扎

正文:

“生态批评的对象绝不局限于生态文本,而是在重新阅读的基础上建构并努

力传递一种生态批评的视角,一种生态批评的思维方式和阅读方式。“„„生态批评本身就应该是„„生态主义阅读视角对经典作品的重构性创作。”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经典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就颇具从生态批评视角进行全新解读的价值。

《热爱生命》讲述一位不知名的淘金者在北国荒原跋涉时因受伤而被同伴抛弃,只能孤孤单单在危险的环境中苦苦挣扎,最后咬死了一条想要猎取他生命的病狼而终于获救的故事。这部短篇小说体现了杰克·伦敦在心理描写方面的造诣,此外它的风格独特,笔力不凡,因此对其创作技巧方面的评论较为多见,而对其思想内涵,传统文学批评往往仅停留在赞颂主人公不屈意志的层面上。然而如若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分析《热爱生命》,我们会发现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小说中包含对文明间接的批判,在揭下文明外衣的同时昭示了人类的自然本性和人之于大自然的真正地位。文明的虚假本质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出发读杰克·伦敦的众多“北方故事”,其中的“文明”往往都是作为“荒野”或“自然”的对立面出现的,在小说中充当负面角色,在《热爱生命》中也不例外。

小说伊始,进入我们视野的不是荒野的寒冷危险,而是“文明人”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当主人公过河受伤时,他立即向走在前面的同伴求救“: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然而比尔没有理睬他,他“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主人公再次求援的时候,比尔仍然没有回头“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寻找黄金。所以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时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折射了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牟取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纵观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北美淘金热,不难看出这场轰轰烈烈的热潮实则正是文明欲望膨胀的表现。“文明”的触角伸向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肆意凿井开矿,毁坏野地森林,建造居住区、厂区甚至新城镇”。“现代文明的特征之一是‘扩张主义’(不光指政治和军事,还指经济发展的无限扩张,特别指人类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和扩张)。”它导致的可怕后果从宏观上看是对自然无节制的

开发扩张和工业文明与自然环境矛盾的激化,从微观上看则是对文明社会中个体贪欲的进一步刺激。黄金以及它所能带来的物质财富在文明社会意义非凡,对于那些来自文明国度的淘金者来说也就关系重大。

比尔丢下主人公,带着自己的金子离开了,而主人公在脚腕受伤、弹尽粮绝的境地下还一度不愿意舍弃他的金子。同伴离开他后的第二天早上他整理行囊的时候也曾犹豫过“他知道它(装金子的口袋)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于是他把口袋“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第三天早上情况依旧“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第四天早晨情况发生了变化“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而此时他“比较清醒”。第五天的变化更为彻底,中午他把“金子中的一半倒在地上”,而不是藏在某处,到了下午干脆“把剩下的那一点也扔掉了”。

也许会有人哀叹主人公对待黄金的态度,那么比尔的下场会使人清醒“几根才啃光的骨头”“许多狼的脚印”“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所有这些都暗示了比尔已惨遭狼害。比尔至死都带着金子,可是一旦性命不保,纵然金子完好无缺又有什么用?荒野让黄金的本质暴露无遗。

文明意义上的“黄金”是金钱财富,是功名利禄,然而这一切无不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比尔这样的淘金者历尽艰险想换取的不过是一场虚空。如果说黄金让我们认清了文明的虚妄,那么在小说中我们还能看透一个虚假的文明符号——枪。身处环境险恶的北国,淘金者几乎人人都携带枪械。在伦敦的诸多“北方故事”中自然也少不了对枪的提及,这些文本中的枪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个体淘金者的随身武器,而拓展到人类进犯大自然时引以为荣的工具和帮凶,这些携带武器闯入原始自然之地的人也几乎都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带着枪,然而这支枪是一支失效的枪。“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小说开头主人公对比尔说的话就表明枪里没有子弹。没有子弹的枪几乎等同于废枪,它早已承担不起侵略征服的重任,甚至不能为主人公猎到食物。当饥肠辘辘的主人公看到一头鹿时“,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结果无非是鹿听到声音逃走了。主人公“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并没有真的把枪扔掉,作为来自文明社会的人,他仍然在枪上寄有希望,仍然想着地窖里的子弹。然而当他再次遇见猎物——一只松鸡时,他不得不“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像原始人那样捕猎。可是枪最终没能给他打下任何猎物,而他最后也终于丢掉了枪。枪对于人而言不过是文明的伪装,主人公继黄金之后又丢弃了枪,实则是甩掉了身上层层文明的外壳,而在此过程中人的本性及他在自然界中的真实地位也得以显露。

人类的生态定位人是什么?人的生命源于自然,人是自然之子。曾几何时,原始人对人的自然属性倒是铭记在心。“远古时期,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新生

物种,是自然中的弱者。人对大自然十分崇敬和畏惧,他们必须匍匐在苍穹之下,在自然的风雨中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先民们在实践中意识到自己在自然界中的渺小,意识到人的力量对于自然力和‘天道’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进步,人们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并开始滥用人对自然的开发能力,甚至妄图征服自然、统治自然,自然从“人类的母亲和摇篮”变成“人类的敌人和战场”,成了人类驯化征服的对象。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曾是一个视自然为“对象”的淘金者,可是当他独自一人被抛到了荒野自然时他意识到了自身的渺小和脆弱。伦敦在《寂静的雪野》中就曾写道“:大自然有很多办法使人类相信人生有限——例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地震引起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最让人失魂落魄的,还是这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只要微微有一点气息,就像亵渎了神明,人变得非常胆怯„„。”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独自面对北国荒野时也感到“好像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像发疟子似的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水里。”而此时人与自然的力量对比赫然彰显。作为自然之子,人类不应该也不可能与自然的伟力相抗衡。主人公脚腕受伤、步履维艰,枪里没有一颗子弹,他也成了“自然中的弱者”;他从走到爬,匍匐求生,靠最原始的手段觅食“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他不仅是被抛到了自然之中,更是被抛回了人类的幼年。小说正是以这一极端的方式将人的本性展现出来。主人公身陷荒原最初像是回到了人类原始采集和狩猎时期,一开始他的行为和思想仍然比较“文明”。“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耐心地嚼着它们。”这一采集、食用野果的过程没有包含任何暴力行为,甚至还带有一丝文雅。第二天当他发现一头公鹿的时候“,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并且下意识地抓起空枪射击。这表明他潜意识里仍然想用“文明”的方式猎取食物,而且他所希望的食用方法至少是熟食——文明人的吃法。然而之后的情形发生了变化。第三天他生吃了几条鲦鱼;第四天生吞了几只小松鸡;第五天甚至死亡的野兽残留的骨头“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小说临近结尾处,主人公咬死了企图猎食他的病狼而得以继续坚持下去“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无疑就是“茹毛饮血”。

我们惊骇于这种倒退,主人公的倒退似乎已超越了人类的远古时期而无异于荒野上的其他野兽。伴随黄金和枪的丢弃、文明外衣的蜕去,人的自然本性显露出来,人也不过是为生存而拼搏的一个寻常生物体。自然界中物种繁多,人类不过是其中的一种。

当小说主人公作为一个蜕去文明外壳的本真的人与一条病狼对峙对决的时候,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没有了枪和猎刀,没有了文明的伪装,人回归了他的原初,又成了自然界中一种普通的生物,在食物链中他甚至不在狼之上,如果主人公遇上的不是一条病狼,他恐怕早已命丧利齿。此时“他的步子软弱无

力,很不稳,就像跟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人之于狼已没有任何优势,相反显得十分相像:身处同样的环境,同样被死神追逐又同样挣扎求生,一个是受伤的人,一只是不健康的狼,他们一路对峙,相互提防又相互窥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此时我们看到的不再是文明人和野兽,而是平等的“两个生灵”。人在自然界中并不高贵,也没有特权,死亡同样威胁他,而支持他反抗死神的不是高尚伟大的文明思想,仅仅是最原始质朴的求生欲。狼也不愿意死去,它也有求生的欲望,也有在自然界中继续生存的权利,它的生命也并不低贱。由此,人类需要重新确立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人类决不是自然的霸主,相反只是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

再次阅读《热爱生命》,我们看到的已不仅仅是独自身陷荒野的无奈和恐怖,也不仅仅是不屈不挠的意志和毅力,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灵在大自然中为生存而挣扎的历程,而这个生灵就是被我们赋予了太多光环、太多特权的人。当金光灿灿的文明假面被大自然摘下、打碎,我们终于看到了一个本真的人,也明确了人之于自然的真正地位。

诚然,文明发展至今不应被全盘否定,茹毛饮血也绝不可能作为人类进步的新方向再次登上历史舞台,然而《热爱生命》至少应当让我们有所警醒,牢记人的自然属性,重新构筑对大自然的尊重和敬畏,这对于今天努力重建与自然和谐新关系的人类来说不无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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