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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

2015-12-27 08:21:1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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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篇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

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曾经犯过错的人,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并未破碎。到了小说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眼前一亮,似乎让人在绝望与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也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405 吴依娜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篇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读书征文-----

轻工与纺织学院

轻化115班 齐元飞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读书征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轻工与纺织学院 轻化115班 齐元飞)

余华的东西我读的并不多,一部《活着》已经让我望而却步。读他的书,总

会让我觉得自己是被架在火锅中等着水温一点点上升的老鼠一样,不知不觉中死

亡便降临,毫无察觉。能做的便只是眼睁睁、活生生的看着、体验着。读完《许

三观卖血记》后,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的浸透了全身。仿

佛像是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表达出来,我已经就要没有勇

气再看下去了。心情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当读到书的

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

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 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初

读时,总觉得自己穿梭在了人类最原始的思维之中,左冲右撞,永远没法突出重

围:为了温饱、为了房子、为了女人、为了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

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

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 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

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在饥荒年份许三观

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

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

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

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

春面。

文革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

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势学会了,

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文化大革命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

文革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妓

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

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她送饭,还很细心的将

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也许这就是

农民所特有的那种纯朴,厚实在起着作用。我觉的他们的过错都不是错,都只是

在对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深刻的检讨而已。没有人会因为什么人刻意的去做些令自

己爱人伤心的事,除非是某一方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那样也就无话可说了。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

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

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么说都不

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

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

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

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猪肝都舍不得吃。一乐需要到上海的大医院治疗,这意味着很多的钱,三观的人物特点在这里体现的最充分,在去上海的这一路是小说的最高潮,三观一路卖血,由原来的三月卖一次到现在三天五天卖一次,他卖掉了力气,卖掉了热气,连命都差不多卖掉了,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这期间阿龙和阿方都相继因为卖血而败了身体,三观听到这些噩耗依然没有停止卖血,因为这是在救儿子的命。他在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血,他在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卖一次血,隔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当今社会不是有很多因卖血而得爱滋病的案例吗?他没有什么意外也就算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还愁什么呢?所以我得出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对这种行为形成了无限的依赖,一次又一次地在这种缺乏尊严的卖血活动中寻找解困的道路,从这个层面上看,许三观并不是一个高尚之人,而只是一个屈从于灾难的苟活者。

这是一部个人充满艰辛和困苦的生命历史,小说展示了小人物在具体的时代背景之下的日常生活的悲欢离合,从个人的命运遭际管窥社会和时代的浮沉变迁,但其基调却并不显得沉重抑郁,而是相当的轻快。暴力与死亡的阴影尽管飘荡在作品中,但它们已不再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乐观、幽默和坚韧的生活作派帮助许三观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虽然这是以失去象征着生命的“血”为代价的,但流失的“血”毕竟是战胜了一切困厄和死亡,它并没有白流。那些生活的坎坷和遭际不是可歌可泣,如泣如诉的,但却在深层里揭示了这样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苦难:每个人在生活着,就必须直面这样或那样的现实困境,活着是不容易的。许三观积极主动地追求着卑微却实在的人生目标,尽管实现这个目标要经历许多磨难,但他却义无返顾,超然豁达,苦中求乐,生生不息。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篇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平凡却又绝不平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混合0801 陈宇菲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之后,有点悲伤又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又比如《兄弟》。这部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代表,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然而,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他没有放弃,依靠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战胜困难。刚开始读小说的时候,说实话,我觉得里面的某些东西有些荒诞。就像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其实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落走投无路,而仅仅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即不能卖血的男人会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仅仅因为老家的一些风俗便去卖血,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当然,在觉得荒诞的同时,也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人们的纯真。就像许三观,事实上,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因为这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出现了转折。他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娶了他看中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当然,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那样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但至少我现在看来,依然还是有点吃不消。不过,我佩服许三观的勇气,至少,他敢于去追求,能够将心里所想的付诸于行动,而且,行动的效果也还是不错的。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这一次的卖血,其实我很敬佩许三观,为了那说不上是不是自己亲身儿子的一乐,他的宽容让我对他肃然起敬,至少,对于我来说,我无法做到这样。用自己的鲜血,甚至可以说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这样的一个人。但话又说回来,也正是他的宽容挽救这样一个濒临破亡的家庭。

第三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看到这里,我觉得许三观其实是一个好好市民。其实,即使他出轨,即使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林芬芳的事,他也大可以不用声张,大可以抹抹屁股一走了之,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只是再一次的出卖他自己的鲜血,出卖他自己的生命,买了些东西送给林芬芳,以减轻自己的罪恶感。

第四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四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这一次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他父爱勃发的象征。如果不是因为孩子们的可怜样,也许他不会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卖血。

之后,许三观开始了他接二连三卖血的生命旅程,而这一切,就是因为那也许并不是自己儿子的一乐。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故事发生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情异常的沉重,我以为他会像根龙、阿方一样病倒或者死去。但很幸运,作者余华让许三观活了下来,让他能够像其他人一样,享受他的晚年。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娶妻生子了,家里也不缺钱的时候,他也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他还想去卖血(实际已经不缺钱了),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号啕大哭,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生活的支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这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当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爹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怪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一通。为了谁,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许玉兰骂人的时候一定很激动,他坐在门槛骂街的形象又浮现在眼前,可是这一次没有让我讨厌,反而是令我流下了伤心的泪。是的,我哭了,为了一个中国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而见到美丽的霞光,而这霞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呈现了出来。不知道是因为青春以逝,还是别的原因。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但至少,许三观一个又一个的承担下来了。

作者硬生生的把许三观逼到了一个极限的角落中,然后静静地观看许三观在极限的环境下表现出的惊人的忍耐力与适应力。其实,这样的人,都在我们的生活中。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而且,故事的结局应该也算是可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篇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寒假里读了《许三观卖血记》, 读余华的作品老怀有一种淡淡的悲伤之感,这部作品也不列外。似乎老在担心主人公在某个情景中突然地消失,不带有半点的准备。阅读完,虽然许三观没有离开读者,但是这其中的悲伤也更让人感觉到纠结,他的苦难是常人无法所忍受的,但是更多地看到是在那个时代那么多的中国人在角落里默默地顽强的抵御着。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几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许三观的身上体现着一种精神,一种顽强的精神,体现着中国人的朴实善良,还有一种责任感。文章中,许三观宁愿自己受苦,忍受着卖血的痛苦,他也坚持着。他为了那个和他好过的同事而去卖血,为了老婆而去卖血,为了全家度过粮荒时节而去卖血,为了一个不是亲生所生的儿子去卖血,还是不惜命的隔着三五天去卖血。差点就被阎罗王收了去。每次卖过血到那家胜利饭店神气的叫上一碗暖黄酒,炒猪肝,也许这是他最开心的几顿饭吧。然而这里就真的只是开心吗,不见得,更多的也许是许三观对自己的安慰吧,即使这世界如此的不公,这生活如此的苦难,他也要活下去,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儿子。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来,仅存的温暖,其实是最大的伤痛。这又不得不让人回想起那到底是个怎样的年代,那时的人又是何等的人呢?

在我看来,许三观虽然是个城里人,但是也像个农村人。他太像那些个在淳朴与贫穷中度过朴实平凡的一生。依靠着卖血,这唯一的便捷的方法去挣钱。从一个青年小伙,到一个白发丝丝的牙齿掉了七颗的老年。或许这成了他的精神寄托,一种变态的精神享受。正如在最后的结局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很少见到许三观哭,即使最艰难的时候,而在那一刻,一个活了快一辈子的男人,真正的男人,哭了,只是为了不能买一次血喝一次酒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篇五
《许三观卖血记 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关于历史与温情

姓名:王庚

学号:2010222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电话:18755155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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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关于历史与温情

用了两个下午,看完的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着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一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彵们都叫我许炼钢„„”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

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彵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猪

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的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 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的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

实。

文化大革命。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 “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抽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文化大革命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毛主席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毛主席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毛主席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毛主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

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篇六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书名: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5

这本书是我在寝室,图书馆和教室这三个地方,断断续续看完的,但并不是说,我看的粗略或是不认真,有很多片段我挑出来仔细看了很久。小说语言非常平白口语化且幽默调侃,一字一句,化为一盅佳酿,如“二两黄酒”在“温一温”过后散发的醇厚。

小说围绕着“卖血”这个主题讲述了许三观半辈子的生活,他为了娶许玉兰从此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以及到结婚后为了度过生活上种种困难关头,一次又一次的卖血。那么,许三观卖的这个“血”, 是哪一种呢?是吃饱饭后睡足觉后,吸收至身体里流淌着的安静的血液,或是,像我这样看完书面对着电脑屏幕写读后感,手指敲打键盘,流淌出的节奏感之于大脑供需的血液?阿方说,“这使劲的活,都是花血里的力气。”他们,卖的是血汗,是农民之于土地,土地之于庄稼,庄稼之于汗水,汗水之于血水的劳动生命力。

所以,许三观无论何时都格外“珍惜”自己“卖”之不易的宝贵“血汗”,其态度也是锱铢必较的。一开始当他得知妻子许玉兰在婚前和何小勇睡过甚至一乐也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愤慨万分,自嘲“当了九年乌龟”,到头来还要卖血帮一乐还债,他感到自己憋屈了,吃亏了,便去和旧时相好林芬芳又搞了一腿。总之夫妻俩这么一去一来,都觉得平了。小说写到这里,差不多是通过几个精彩的片段,叙述了许三观年轻的时候,大致的人生态度观念。作者通过对他的人物形象塑造,折射了千万农民性格当中的缩影,或者我们说那是,人性最初那么一丁点儿的生命观——善良。

其实我最想谈的是,关于许三观对于一乐的态度和感情所发生的变化。我觉得这是小说中最重要的人物关系变化,并且不断渗透和深入到故事发展的情节中。一开始许三观对一乐的态度是一直基于自欺欺人的“一乐不像我没关系,一乐像二乐三乐就行”,接着后来他成了众人眼里的乌龟时,他说一乐“是白帮了别人养了九年的儿子”,一直到无可奈何的为了一乐还债卖血再一次做了“乌龟王”。写到这里作者笔锋一转,描写时代背景了,闹荒灾了,没饭吃了,怎么办,卖血。好容易有了一点钱,许三观要带着妻子许玉兰和亲生儿子二乐三乐到胜利路的那家饭店吃顿好的——吃一碗面,让一乐拿钱一个人去吃街角的烤红薯。在这里,小说中两个人关系发展到高潮部分。中国的传统家庭观中,对于血统对于根,普遍的观念是,“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我也可以像二乐三乐他们一样,去吃一碗面”,作者在这里从正面把矛盾推向最高峰,人性最初的生命价值观和传统家庭观念的对抗。吃一碗面,还是吃红薯。

说到这里,我想谈谈关于根的概念。传统中华民族,历来被认为是炎黄子孙,千年文化的根深蒂固,从而我们对于根的观念一直秉持着强烈的传统意识。常常听人说到,什么什么是命根子,大致上就是表达了这个意思,根与命,是牢牢相关联的。因而根对于我们的意义,尤其是,对于中国农民的意义,在于它的传承性,在于血脉骨肉的相连。可是,如果根与命,脱离了这种紧密的连结呢?

当一乐离家出走又被许三观找到之后,问了一句,“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在这里,作者最终给了许三观人性之初的胜利——“许三观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许三观卖血,卖的是自己身上骨肉里的血,可一乐身上流淌着的,不是和他许三观一路的血。但是,他们最终成为血浓于水的亲人,相亲相爱的生活。我想,这大概就是人的内心深处在命运之下所透露的光亮,而这光芒会一直闪闪发亮,照亮生活里一次次的无常与坎坷。

行之老矣时,许三观突然想为了吃盘炒猪肝,喝黄酒,再卖一次血。结果,这次,再也没有人需要他的血了,他再也不能卖血了。于是,他的家人许玉兰,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为他买了三盘炒猪肝,三盅黄酒。温过了的,喝下肚。吃了他许三观这辈子最好的一顿饭。

杜朝亦

2012.12.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篇七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物欲横流的世界中,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的人生。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然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需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贯穿整个故事,开始时只为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却变成了唯一依靠。苦涩,压抑,饱含辛酸。这十一次卖血,一次用在娶妻,七次为一乐,一次为二乐,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最后一次未卖成的是为自己。虽然写了十一次的卖血,却几乎每一次都有不同的原因、不同的场景设置、不同的结果。在这样明里是重复,暗中却步步加强的推进中,小说的主题得到空前的强化,人物也越来越立体地出现在读者面前。

小说细致的刻画,为读者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许三观。卖血是小说的一条线索,许三观为了救儿子而一路卖血的场景,令人为之震惊而感叹,被其深深父爱所折服。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有所动摇。在卖血之后一家子去饭店吃面,惟独叫一乐自己去买红薯吃。而后一乐说要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不回家的时候,是许三观第一个找到一乐说要带他去吃面的。其实他的心里倾注的父爱是何等的深沉。后来他也就不去想一乐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了,就一视同仁的把一乐养着。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说白了,许三观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形象的代表,他所做的也就是做为一个父亲所应该做的,而写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更好的说明许三观是一个值得人尊敬和敬重的父亲。到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差点没把自己的命都卖掉,这是何其伟大的父亲啊。

作品细节描写非常好,语言平直,没有花哨的造句,细细读来,感觉不仅是在看一本书,反倒像是在看一部电视剧那样身临其境。看着书,仿佛有位老人在你耳边讲他的故事,是那样的真实。而在这平淡文字的背后,却有着浓浓的悲伤。在原文中有这样的描述:“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要往上海去,路上要经过林铺,北荡,西塘,百里,通元„„其中林铺,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去上海。”看这几行平实的文字,感觉那样惊心动魄。仿佛许三观已经了死在卖血的路上。许三多的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余华通过这类似白描的手法,刻画了一个真实的许三观,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大概就是卖血,他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也只是为了一个“爱”。“爱”这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有又多少人能真正赋予行动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篇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个男人的温情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看过余华的几部小说,在《许三观卖血记》里,说到许三观这个人,不知怎么地,我竟在他身上看到了《活着》里的福贵和《兄弟》里的宋钢的影子。小说散发着余华式的风格——人物命运充满坎坷磨难,但人仍坚强地生活、抗争着,故事还在悲情中藏着温情。 反正我是这么认为。

看到小说的结尾处,我会心一笑,许三观是幸福的人。正是我所觉得的,小说此处充满的温情。

许玉兰带着伤心哭泣的许三观到胜利饭店去吃炒猪肝,喝温热的黄酒,当许三观说到那个不收他血的沈血头时,许玉兰破口大骂,把那个姓沈的骂得狗血淋头。一对老夫老妻,平时的打闹吵骂并不算什么,当遇到需要一致排外的人或事时,夫妻二人绝对是同心同德,不容许别人伤害、贬低自家的人。许玉兰骂得真好,这是一个深爱着许三观的女人,许三观多么幸福!

想起许玉兰在文革时期被披上“妓女”的骂名而遭批斗时,许三观每天给许玉兰送饭。在表面上看起来的一碗白米饭,里面藏着他为许玉兰准备的红烧肉,他还小小声地告诉许玉兰,让她勺出来吃。在家里“批斗”许玉兰时,他在许玉兰交代了自己与何小勇当年做的事后,他也坦白的自己与林芬芳之间发生的事情。他说,他和许玉兰是一路人,都犯过错误,他让孩子们不要怨恨他们的母亲。他是个真正的男人。还有一乐、二乐和三乐的兄弟之情,即使一乐与他们不是亲兄弟,但他们就像亲兄弟一样。三乐被欺负了,叫二乐来出头,二乐不行叫一乐;三乐得知一乐得肝炎病重,二话不说把全部工资十二元都给了许三观„„不知道余华在设置这些情节时,是否有意而为之,还是说无意中的细节,处处散发出温暖„„ 小说的题目为“许三观卖血记”,说到卖血,这是故事的核心了。

从他第一次卖血,是跟着阿方和根龙去的。阿方和根龙教会了他卖血前要喝很多的水,让血变淡变多;在卖血后要去吃炒猪肝和喝黄酒,还要记得对伙计说“黄酒要温一温”。他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许玉兰;后来一乐砸伤了石铁匠儿子的头,他卖血还债;在与林芬芳发生关系后,他卖血用钱买补品送她;为了给一家人做衣服,他再次卖血;在大荒年,在忍受每天和玉米稀粥的痛苦后,卖血挣钱去吃面条;为了帮二乐,卖血换钱请客讨好二乐的队长„„这一次一次的卖血,在一般人眼里是不要命的做法,但对于许三观来说,对于他的妻子孩子来说,则是唯一的救命方法。

说到许三观和一乐,这对“父子”,有太多的牵扯。许三观爱过他,也恨过他,但他还是很爱一乐的。在得知一乐因得肝炎要到上海治病救命后,许三观就决定要一路卖血筹钱,给一乐攒医药费。他从家里到上海,要经过很多地方,在这途中,为了快点得到钱,早点医治一乐,他在十天内卖了四次血。本来只能三个月卖一次血的人,竟然在十天内卖了四次。他说过,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看着他一直卖血,身体越来越差,很多人都会猜测、或以为许三观就这样一路卖血,在某一次卖血时就这样死掉了,他也就不到一乐,见不到一乐。小说就是小说,总是不按常人思维,不按常理出牌。四五十岁的许三观在卖了那么多次血后,身体败成那样了,竟然没死掉!本来他是要死的。他只是个普通人。但是,他就像福贵那样——命大。在大冬天到河边喝冰冷的水,有好心人给他热茶喝;在旅馆遇到卖小猪的老头,有小猪给他暖身体;在路上遇到来顺来喜两兄弟,帮了他一把;在医院卖血休克,医生输血救了他„„如果他不是许三观,如果他的命不大,他都下地狱好几百回了。

人生中,似乎就有一些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许三观像当年的阿方和根龙一样,带来顺

来喜去卖血挣钱,并告诉他们卖血前要喝很多的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和喝黄酒,还要对伙计说“黄酒要温一温”„„他成了第三个“指路人”。不知道来顺来喜,会不会想阿方和根龙那样,还是,像许三观那样,还是,还是和原来一样?

许三观用他自己的血,用卖血得来的钱度过生活中的每一个难关,他每一次卖血,都是被迫而为,除去第一次跟着阿方根龙去卖血。他一直都是在为了别人,他作为一个男人,身上背负的责任太多,他面对现实,只能这样做。我佩服他,能如此坚韧、坚强,面对一切。他有勇气,有担当,有责任心。他是一个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他也是个充满温情的男人,在六十多岁去卖血没人要他的血后,他哭了,他感觉他的天塌了,他失去了价值。在这悲情的画面里,透出淡淡的温情,那种男人受伤后的„„

许三观终于可以简单地吃炒猪肝,简单地喝温热的黄酒了,他的卖血生涯,就此结束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篇九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平凡之中的幸福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小教123班 徐佳明 12123332

记得第一次看余华的作品是在初中的时候。首先接触的是他的《活着》,后来在班主任的推荐下又欣赏了余老先生的《兄弟》。这两部作品给我的印象都是平凡而又深刻的。通过平凡的人物、平凡的文字,讲述着一个个深刻的人生哲理。后来,又自己去看了《许三观卖血记》。与前两部不同的是,那是,许三观给我的印象并不是那么深,仅仅是觉得许三观是一个可怜之人,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高中的时候,闲来无事,便又在图书馆里花了一个下午,品完了许三观可怜可恨的一生。

故事从许三观二十岁左右开始,差不多写到他的儿子们三十岁左右成家立业,也就是许三观古稀之年。前后大概跨越了四十年的光阴。

从一开始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有气力的健壮青年而卖血到后来一次次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计乃至生命卖血,许三观的人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华丽的脱变。因为这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出现了转折。他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娶了他看中的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为了救打伤方铁匠儿子的大儿子一乐,虽然那时已经知道一乐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第三次,是为了弥补自己对林芬芳的罪责,也为了安慰自己因妻子婚前的“出轨”产生的心里不平衡。第四次,为了解决一家五口人的生计,让大家吃一顿饱饭,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的卖血房。而第五次,许三观则为了让一乐早日从乡下回到城里,卖血巴结一乐在乡下的队长;之后便是为了筹到换肺炎的一乐的医药钱,开始了他接二连三的卖血生涯。

印象最深的便是许三观的第五次卖血。这一次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他父爱勃发的象征。如果不是因为对一乐的发自内心的疼爱,也许他不会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卖血。是的,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工厂职工,但与此同时,它也是一个平凡的父亲,闪烁着父亲们共有的非凡的父爱。

面对一个并不是自己亲生却胜过亲生的儿子,许三观内心挣扎过。但是,尽管如此,在最后关头,许三观拿出了毕生的信念:不管如何,一乐是他的儿子,他要救活自己的儿子一乐,哪怕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我已经活了大半辈子了,可是我儿子一乐不一样,他还没有娶过媳妇,他还不知道活着的滋味。我要救他,哪怕用我自己的命去换,也值了。”这并不是作者夸大的话,这是一句任何一个父亲都会说出的话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修饰,没有任何浪漫的语气包裹,有的只是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惊人的忍耐力与爆发力。

许三观是卑微的,从某一个角度想,许三观一次又一次被生活逼入一个极限的角落中,

却又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顽强的适应能力化腐朽为神奇,最终走到了自己人生的制高点。一盘猪肝,三两黄酒,是许三观一生中最幸福的一顿饭,并不仅仅是因为这顿饭不需要他卖血,更总要的是,他不必再为生活发愁,儿子们都已成家生子,妻子陪伴在身边,不用担心钱不够花。他的生活,剩下的只有享福!

作为一位父亲,许三观是成功的。他的人生,也比任何人都有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惑篇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偶然看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一口气把这部小说看完,心里有很大的感触,不仅是对旧时代的生活和人,也是对普通人之间的温情。

许三观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其中跨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许三观是个最普通的送茧工,虽然他的故事是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但是却感到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

在文中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虽然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是他却依然为他付出许多,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文中另一种感情则是许三观和他妻子之间不离不弃,互相扶持的爱情,虽然他的妻子曾经背叛过他,可是他依旧对妻子很好,文革的时候许三观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批斗,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可是许三观依然每天顶着很大的压力送饭菜,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管不问的时候,他还是站出来爱护了自己的妻子。

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他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他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失魂落魄,儿子也嫌弃他,可是他的妻子还是一直陪着他,不离不弃,吃猪肝,喝黄酒。总之这部小说是余

华最精彩的作品之一,相信它能给更多的人带来感动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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