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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美附中分数线

2016-09-26 11:21: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川美附中分数线(共7篇)2016年四川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2016年四川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将在录取结束之后公布,同学们可以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会第一时间为你推送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的录取查询信息。让你随时掌握录取讯息。下面是四川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参考一览表:2016年四川美术学院分数线参考表地区文科 理科年份 最高...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川美附中分数线》,供大家学习参考。

川美附中分数线(一)
2016年四川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2016年四川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将在录取结束之后公布,同学们可以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会第一时间为你推送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的录取查询信息。让你随时掌握录取讯息。

下面是四川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参考一览表:

2016年四川美术学院分数线参考表
地区 文科/理科 年份  最高  平均   投档  录取人数  录取批次 录取线差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北京 理科
文科

川美附中分数线(二)
四川美术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2015

    2015年四川美术学院在各省的录取分数线会是多少分呢?目前尚未公布2015年四川学院在各省的录取分数线,下面是小编根据历年四川美术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对2015年录取分数线所作的预测,仅供参考!
    2015年四川美术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预测
省市 文化 英语 专业合格线 造型类专业 设计类专业 理论类 书法 广编
名称 分数线 分数线 (造型/设计) 加权分数线 加权分数线 文化线 文化线 文化线
北京市 340 50 220/215 66.227 66.653      
天津市 320 60 220/215 66.047 67.06      
河北省 350 60 228/223 70.1 71.027 460   423
山西省 330 【川美附中分数线】 60 228/220 70.24 70.067 450 440  
内蒙古 340 55 228/220 68.467 67.667      
辽宁省 350 60 230/220 70.107 68.04 450    
吉林省 350 60 220/220 68.007 68.253      
黑龙江 350 60 228/223 69.14 69.373 415 379  
上海市 350 60 220/215 70        
江苏省 220 50 225/220 70.127 70.141 275 260  
浙江省 360 55 228/220 70.96 68.28 450   427
安徽省 350 60 230/220 70.007 70.027 460 460,  
福建省 340 60 230/220 72.16 71.453 445   426
江西省 340 55 230/220 70.06 70.32 460    
山东省 360 60 228/223 71 72.06 479 440 439
河南省 340 60 230/223 70.187 70.093 420 410  
湖北省 330 60 230/223 67.1 71.027 450    
湖南省 370 60 228/223 71.013 72.733 455 420 436
广东省 360 60 228/223 71.433 71.06 483 376 447
广西 350 60 230/223 71.407 70.1 470 380 【川美附中分数线】 430
海南省 320 50 225/220 67.213 66.08      
重庆市 340 55 【川美附中分数线】 225/220 70.613 68.887 462 420 412
四川省 345 50 228/220 67.24 66.44 460 500 403
贵州省 328 55 230/223 72.02 72.127 460   440
云南省 340 60 230/223 70.65 70.572 440    
陕西省 330 60 225/223 70 69.153 450 360  
甘肃省 345 60 230/223 68.14 67.487 440 400  
青海省 310 39 220/220 65.133        
宁夏 340 45 225/223 70.847 68.52      
新疆 220 50 230/223 69.7 68.867 240    
新疆定向 200 35 161 72.5        

川美附中分数线(三)
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录取分数线

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录取分数线

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2.风景园林、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建筑学: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校将优先录取,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为准。

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最后更新时间7月9日)

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为准。

川美附中分数线(四)
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录取分数线

我校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2.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建筑学: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排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不含艺术教育)、设计类(不含建筑学、风景园林)、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校将优先录取,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根据录取进程,持续更新)

备注:

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新疆区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川美附中分数线(五)
四川美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2011-2013年)

杭州南北朝画室 十年专注美术高考

四川美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2011-2013年)

2011年

我院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造型类、设计类录取时,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理论类专业录取时,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

特别提醒: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招办的规定,未委托并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能轻信任何人员的许诺。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023-65921038。 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

省市 代码 11 12 13 14 15 21 22 23 31 32 33

省市 名称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川美附中分数线】

文化 分数线 340 330 335 330 310 340 330 350 220

英语 分数线 60 60 55 60 60 60 60 60 50

专业合格线 (造型/设计) 225/225 225/225 235/230 230/230 230/230 235/230 225/225 230/230 220/225 230/230 230/230

造型类专业 加权分数线 67.000 66.000 69.000 71.000 70.000 70.000 70.000 70.000 72.000

设计类专业 加权分数线 67.000 68.693 69.453 68.000 70.000 69.820 71.000

史论类文 化分数线

430 471 420 430 280

我院2012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造型类、设计类录取时,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

杭州南北朝画室 十年专注美术高考

取。艺术设计(教育技术与媒体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理论类专业录取时,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

特别提醒: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未委托并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能轻信任何人员的许诺。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023-65921038。 四川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

省市 代码 11 12 13 14 15 21 22 23 31 32 33 34 35 36 37 41

省市 名称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文化

英语

专业合格线 (造型/设计) 225/220 225/225 235/230 230/225 230/225 235/225 225/225 230/230 220/220 230/225 230/225 235/230 230/225 235/230 230/225 235/230

造型类专业 加权分数线 67.180 65.660 69.980 69.413 68.140 71.193 68.280 70.027 72.227 69.008 69.000 70.953 72.180 69.553 68.373 68.547

设计类专业 加权分数线 68.773 72.447 72.120 70.000 68.580 70.167 68.560 68.120 71.250 70.380 69.220 72.580 69.987 70.767 70.873

史论类文

书法类加权分数线

分数线 分数线 340 320 350 350

60 55 60 60 60 60 60 60 60 50 55 60 60 55 60 60

化分数线 450 457 450 450 280 480 480 420 471 470

73.307 70.173 70.774 71.067 73.393

内蒙古 330 辽宁 吉林

340 350

黑龙江 330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350 200 350 350 380 340 350 330

杭州南北朝画室 十年专注美术高考

42 43 44 45 46 50 51 52 53 54 61 62 63 64 65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350 370 350 350 320 322 320 340 330 320 350 350 320 320 210

60 60 60 60 60 55 55 50 60 60 60 60 55 60

230/225 230/225 230/225 235/225 225/225 230 230/230 235/230 230/225 220/220 230/225 230/230 220/220 230/230 225/225

72.407 69.380 69.020 69.993 69.293 70.567 67.220 70.427 67.947 73.233 69.693 71.640 71.607 68.333

70.113 72.480 68.567 68.940 71.607 70.153 67.707 71.160 68.567 69.467 71.220 71.660 71.127 67.687

420 484 484 450 436 440 430 420 235

70.347 71.767 69.313 70.813

2013年

我校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川美附中分数线】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书法、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各省报考该专业的情况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川美附中分数线】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

杭州南北朝画室 十年专注美术高考

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录取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郑重提醒: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未委托和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能轻信任何人员的许诺。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或我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2365921038。

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根据录取进程,持续更新)

省市 名称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文化 分数线 340 320 350 330 340 350 350 350 350 220 360 350 340 340 360 340 330 370 360

英语 分数线

50 60 60 60 55 60 60 60 60 50 55 60 60 55 60 60 60 60 60

专业合格线 (造型/设计)

220/215 220/215 228/223 228/220 228/220 230/220 220/220 228/223 220/215 225/220 228/220 230/220 230/220 230/220 228/223 230/223 230/223 228/223 228/223

造型类专业 加权分数线

66.227 66.047 70.1 70.24 68.467 70.107 68.007 69.14 70 70.127 70.96 70.007 72.16 70.06 71 70.187 67.1 71.013 71.433

设计类专业 加权分数线

66.653 67.06 71.027 70.067 67.667 68.04 68.253 69.373 70.141 68.28 70.027 71.453 70.32 72.06 70.093 71.027 72.733 71.06

理论类 文化线

460 450 450 415 275 450 460 445 460 479 420 450 455 483

书法 文化线

440 379 260 460, 440 410 420 376

广编 文化线

423 427 426 439 436 447

川美附中分数线(六)
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录取分数线

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录取分数线

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2.风景园林、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建筑学: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校将优先录取,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为准。

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最后更新时间7月9日)

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为准。

川美附中分数线(七)
【四川美术学院专业】四川美术学院招生网站-四川美术学院分数线

【四川美术学院专业】四川美术学院招生网站-四川美术学院分数线 第十二条四川美术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 第十三条四川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招生均实行文理兼收。 第十四条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情况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动画、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美术教育、新媒体艺术、数字游戏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其中新媒体艺术专业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养,欢迎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2.艺术设计(教育技术与媒体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 5.商业美术系、公共艺术系办学地点在四川美术学院黄桷坪校区,其他院系办学地点在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根据《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将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舞弊考生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我校各项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

校概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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