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教学设计 > 养殖场卫生制度

养殖场卫生制度

2016-10-06 09:21:1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养殖场卫生制度(共7篇)养殖场卫生消毒制度养殖场卫生消毒防疫制度 一、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和公司消毒管理进行场地清洁消毒。 二、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消毒两次。 三、售鸭周转区:周转鸭舍、出鸭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销售一批就要进行一次消毒。四、生产区消毒池:每周要进行一次清洁和更换,药物交替使用保持有效浓...

养殖场卫生消毒制度
养殖场卫生制度 第一篇

养殖场卫生消毒防疫制度 一、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和公司消毒管理进行场地清洁消毒。 二、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消毒两次。 三、售鸭周转区:周转鸭舍、出鸭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销售一批就要进行一次消毒。

四、生产区消毒池:每周要进行一次清洁和更换,药物交替使用保持有效浓度。

五、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下车等待消毒时间,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六、进入生产区要更换工作鞋、衣服、帽,工作服要清洗和消毒。

七、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内范围、鸭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加强环境卫生清扫整治,消灭老鼠,割除杂草、 以防蚊虫、苍蝇,消灭疫病传播媒介。

八、各栋鸭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九、鸭舍、鸭群:育成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育雏舍每周至少消毒2次。

十、人员和医疗器具消毒:进入鸭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洗手消毒盆。用过的器具及时清洁和碘制剂侵泡消毒.

十一、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十二、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 十三、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饲养鸭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

十四、引种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无禽流感证明》的种鸭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鸭苗。

十五、患病鸭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卫生制度 第二篇

防 疫 管 理 制 度

1、坚持“预防为主,养防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2、养殖场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规模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4、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5、规模养殖场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

6、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卫 生 消 毒 制 度:

1、养殖场内禁止外界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养殖场大门口设消毒池,每周更换消毒药物,饲料和排泄物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走消毒池;

2、养殖场消毒更衣室内安装紫外线灯或其它消毒设备,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紫外线灯等消毒15分钟以上,更换鞋和衣帽,方可进入生产区。

3、搞好场区内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杂草和生产垃圾,粪便、垫草等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堆积发酵。

4、生产区每周应进行一次彻底消毒,特殊情况下增加消毒次数,选用烧碱、复合酚、氯制剂等药物进行喷雾消毒,每月更换一次消毒药物。【养殖场卫生制度】

5、医疗器械(注射器、针头、手术剪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和消毒。

6、饲养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勤换、勤洗工作服,胶鞋等。饲养用具要做到专栏专用,防止交叉感染。

7、凡是患病死亡或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均不准销售和食用,必须深埋或焚烧处理。

8、发生疫情时,按有关部门的技术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

免 疫 制 度:

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卫生制度 第三篇

卫生防疫制度

由于生物安全对于养殖业是至关重要的,在没有确定正式的制度、一些必要的硬件设施没有完善之前,我们也必须做好生物安全工作,特指定此临时制度,即日起执行,正式制度颁发后废止。

1. 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本场的猪群免疫程序,建立有效的预防体系。

2. 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禁止穿着工作服外出。工作区服装和生活区服装要严格区分,严格执行换衣制度。

3. 所有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场,走村窜户接触周围农户的牲畜,不得将外人带入猪场。

4. 出入随手关门,禁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入猪场。如发现外人入场所有员工有义务及时制止,请出防疫区。

5. 员工外出回场时,要严格消毒、洗澡更换场内工作服才能进入生产区,换下的场外衣物存放在外更衣室内,不得带入生活区。

6. 外来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场防疫、消毒制度;离场后,立即用强消毒剂对其所经过的路面进行消毒。需要进入生活区、生产区的按第5条执行。

7. 休假或外出超过4小时回场者,要在隔离区隔离24小时,之后严格消毒、洗澡更换场内工作服才能进入生产区,换下的场外衣物存放在外更衣室内,不得带入生活区。

8. 前勤员工在本场必须穿着工作服,不许将工作服穿出本场外。后勤员工在后勤区隔离(或工作)24小时以上方允许进入生产区,进生产区必

须消毒、洗澡并更换防疫区内工作服。

9. 员工在场区附近工作后,每次进入猪场都要用消毒液洗手和踩踏消毒池。不足4小时按第5条执行,超过4小时按照第7条执行。

10. 外来物品(含食堂采购食品)必须用紫外线照射20分钟方可进入场区,行李、箱包等大件物品则需打开照射30分钟以上。

11. 严禁在防疫区内饲养猫、狗和偶蹄目动物。定期对猪场环境、猪舍做好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12. 任何人不可将偶蹄目动物生肉及其制品带入场内。

13. 加强饲养管理、保证饲料的质量和饮水的清洁卫生,增强猪的抵抗力。

14. 严格遵守疫苗的使用程序:①防疫员预通知接种时间;②饲养员提前一天统计受免猪的数量;③饲养员领取疫苗。④防疫员如实接种;⑤饲养员配合实施并监督。

15. 后备种猪、基础种猪的免疫档案健全,做好工作日记

16. 猪场以自繁自养为主,引种时要了解对方当地疫情及种猪免疫情况。引进种猪后,并在隔离舍观察45天,补免有关疫苗,经确定为健康猪方能转入生产区。

17. 发现病因不明的患猪要及时隔离治疗或淘汰,死猪要及时清理出场烧毁或深埋,并对停放猪尸的圈舍及场地用高效消毒剂消毒,尽快消除病源和阻断传染途径。

18. 定期给猪投喂预防性药物,但免疫期间不能投药(患病猪除外)。

19. 员工不得相互窜岗闲谈。各舍设备和工具不得窜用,工具严禁借给场外人员使用。【养殖场卫生制度】

20. 注射常规药品和接种疫苗时,必须一个猪更换一次针头。

21. 全场消毒必须同步进行。

22. 常规消毒为:后备舍、公猪舍、配种舍、妊娠舍、育肥舍一星期一次,产房和保育舍一星期两次。消毒剂要交替使用,相邻两次不得重复。

23. 保育和产仔猪舍全进全出饲养工艺,空圈消毒必须彻底冲洗干净、风干后消毒,再风干后进猪。

【养殖场卫生制度】

24. 消毒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说明比例配比,禁止随意加大或减少剂量。

25. 场区和圈舍内走道每周用3%的烧碱溶液消毒1次。

26. 场区大门消毒池用3%烧碱作消毒液,2天更换1次。

27. 水井或大水池半月用氯制剂或其他卫生消毒剂消毒一次,大水池每年清洗1次。【养殖场卫生制度】

28. 疑似疫情时,每栋猪圈的脚踏消毒池和猪场小门消毒池用3%的烧碱做消毒液,每天更换一次。员工进入猪场和圈舍,必须双脚踩踏消毒池

29. 采精室的接精杯、分装瓶、输精器(管)等清洗后再用蒸馏水冲洗干净放入干燥消毒箱消毒,温度计、玻棒用70%酒精浸泡消毒,使用时必须用蒸馏水冲洗干净。

30. 采精或输精前必须用0.1%的高锰酸钾溶液或其他卫生消毒液清洗双手、公猪的腹部及包皮、母猪的外阴及周围,消毒后用清水冲洗,用卫生毛巾擦干后方可操作。

31. 接产用的擦猪布(或毛巾)、垫子须用消毒液清洗凉干后方可使用。

32. 接产前必须用0.1%的高锰酸钾溶液或其他卫生消毒液清洗母猪外阴和乳房并用卫生毛巾擦干。

【养殖场卫生制度】

33. 断脐、断尾时必须用碘酒消毒创面。器械做到每头猪消毒一次。

【养殖场卫生制度】

34. 切除猪体溃脓组织时需用双氧水或其他卫生消毒液清洗创口创面。

35. 被病、死猪污染的地方,必须用3%烧碱全方位消毒。

36. 注射器、针头、止血钳、手术刀等兽医器械用前用后煮沸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未消毒工具不得使用。

37. 特殊情况下,车辆需要进入场区必须过火碱池并全方位喷雾消毒。

38. 本场工具如在外使用必须消毒后(消毒液浸泡10分钟)方可收回场区内使用。

39. 配制消毒液时要严格按要求浓度稀释,先把清水加到一定量,再加适量的消毒剂,摇匀后再使用。

以上制度颁发之日起,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一次罚款100元,两次开除处理。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卫生制度 第四篇

[篇一:蛋鸡养殖场管理制度]

a、饲料管理:

1、公司所属的养殖场所需的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由公司统一供给。公司按养殖场要求将饲料原料、辅料、预混料送至各养殖场,由养殖场按公司提供的各阶段商品鸡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养殖场再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饲喂。

2、各养殖场不得私自在市场上购买其他饲料原料及辅料等,配制饲料时应接受技术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司提供的饲料配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对私自变更饲料配方、私自购买其他原料、辅料、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养殖场按退出合同处理。

b、生产管理:

1、各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绿色食品、畜禽生产等)方可上岗。养殖场管理制度

2、所有养殖场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商品鸡饲养规程>进行生产。

3、公司向各养殖场派技术员一名,负责对各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实际生产。

4、养殖场在日常生产中,必须认真填写蛋鸡生产记录表,以使公司对其生产过程更有效的控制。

5、蛋鸡生产记录表每批次填写两份,两份必须一致,消群经公司核实后,公司留一份,养殖场留一份。同时每次收购鲜蛋时必须带上两份资料。对两份资料不一致时,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六、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七、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疫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兽医时,进入生产区前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八、外省引进种畜禽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引进的种畜禽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隔离饲养,确认无疫方可进入生产区。

[篇五: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场长职责规范:

1、负责牧场全面工作,在公司规定的用人指数内,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在权限范围内科学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负责监督执行牧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制订并实施牧场内各岗位的考核管理目标和奖惩办法。

4、定期对所有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员工进行考评,根据考核成绩对员工予以适当的经济奖惩、教育或辞退。

5、及时圆满地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6、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对职工组织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牧场整体生产技术水平。

7、历行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8、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职责规范:

1、参与牛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熟知牛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负责各群牛的饲养管理,根据后备牛的生长发育状况及成母牛

的产奶情况,依照营养标准,参考季节、胎次、泌乳月的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

3、负责各群牛的饲料配给,发放饲料供应单,随时掌握每群牛的

采食情况并记录在案。

4、负责牛群周转工作。记录牛场所有生产及技术资料。

5、负责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6、掌握牛只的体况评定方法,负责组织选种选配工作。

7、熟悉牛场所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8、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职责规范:

1、负责牛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制订药械购置计划、填写病例和有关报表。

2、合理安排不同季节、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3、每次上槽仔细巡视牛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充分利用化验室提供的科学数据。遇到疑难病例,组织会诊,特殊病例要单独建病历。认真做好发病,处方记录。

5、及时向领导反馈场内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6、努力学习、钻研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普及奶牛卫生

保健知识,提高职工素质。掌握科技信息,开展科研工作,推广应用成熟的先进技术。

四、配种员职责规范:

1、年底负责制订下年奶牛配种繁殖计划,参与制订选配计划。

2、认真观察牛群,做好发情鉴定,适时配种,按规定时间做妊娠诊断。拟好停奶通知单,及时通知班组。

3、做好奶牛产后监护工作,负责奶牛繁殖疾病的预防及诊疗。

4、及时记录奶牛发情、配种、妊检、流产、产犊、治疗等技术数据,填写繁殖卡片。

5、做好精液、药品的出入库记录和汇总,月底上报财务室。

6、按时整理、分析各种繁殖技术资料,及时上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场内的各项工作有何想法,要及时与领导沟通。

7、向职工普及奶牛繁殖知识,努力学习,掌握科技信息,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五、资料员(兼统计员)职责规范:

1、正确填写奶牛谱系,依照谱系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定期测量后备牛的体重、体尺,测定和记录成母牛泌乳月产奶量、乳脂率,并及时填写。

2、负责奶牛各项育种指标分析、日粮营养分析和泌乳月分析。

3、负责参加dhi报告牛只的采样工作,及时把数据输入电脑并做数据分析。

4、负责牛群异动、产奶及销售、人员任用等各项数据的整理,于每月初4日前填写生产报表,上报公司。

5、每月月底完成计件工资所需的数据统计。

6、妥善保存各类原始资料。

7、努力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六、核算员(兼保管员)职责规范:

1、严格执行公司主管部门的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进出物资要严格检查质量、数量,各项记录及时完整,各种报表要及时准确,

3、妥善保管和调用物资,先进先出,避免霉坏、变质及非正常损耗。注意防火、防盗。每月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实事求是。

4、如实记录各类饲料的进出库及奶牛饲喂情况,及时核算奶牛饲料成本。

5、每月底根据物资周转周期及适当库存,按实际需要做好下月的采购计划,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6、做好食堂伙食调整、管理饭票。把握伙食价格,做好非赢利性服务工作。

七、饲养员职责规范

总则:

1、保证奶牛充足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保持饮水清洁。

2、熟悉本岗位奶牛饲养规范。饲喂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正常班次之外补饲粗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

3、牛粪、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牛舍、运动场保持干燥、清洁卫生,夏不存水、冬不结冰。上下槽不急赶。坚持每天刷试牛体。

4、熟悉每头牛的基本情况,注意观察牛群采食、粪便、乳房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技术人员报告。

5、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检疫、医疗、配种、测定、消毒等工作。

a:犊牛岗位职责规范:

1、注意观察犊牛的发病情况,发现病牛及时找兽医治疗,并且做好记录。

2、喂奶犊牛在犊牛岛内应挂牌饲养,牌上记明犊牛出生日期、母亲编号等信息,避免造成混乱。

3、新生犊牛在1小时内必须吃上初乳。

4、犊牛喂奶要做到定时、定量、定温。

5、及时清理犊牛岛和牛棚内粪便,犊牛岛内犊牛出栏后及时清扫干净并撒生石灰消毒。舍内保持卫生,定期消毒。

6、喂奶桶每班刷洗,饮水桶每天清洗,保证各种容器干净、卫生。

7、协助资料员完成每月的犊牛照相、称重工作。

b:育成牛、青年牛岗位职责规范:

1、注意观察发情牛并及时与配种员联系。

2、严格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

3、保证夜班饲草数量充足。

c:成母牛岗位职责规范:

1、根据牛只的不同阶段特点,按照饲养规范进行饲养。同时要灵活掌握,防止个别牛只过肥或瘦弱。

2、爱护牛只,熟悉所管理牛群的具体情况。

3、按照固定的饲料次序饲喂。饲料品种有改变时,应逐渐增加给量,一般在一周内达到正常给量。不可突然大量改变饲料品种。

4、产房要遵守专门的管理制度,协助技术人员进行奶牛产后监控。

d:产房岗位职责规范:

1、产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根据预产期,做好产房、产间及所有器具清洗消毒等产前准备工作。保证产圈干净、干燥、舒适。

2、围产前期奶牛临产前1-6小时进入产间,后躯消毒。保持安静的分娩环境,尽量让母牛自然分娩。破水后必须检查胎位情况,需要接产等特殊处理时,应掌握适当时机且在兽医指导下进行。

3、母牛产后喂温麸皮盐水,清理产间,更换褥草,请兽医检查,老弱病牛单独护理。

4、母牛产后0、5-1小时内进行第一次挤奶,挤出全部奶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速度不宜太快。第二次可适量增加挤出量,24小时后正常挤奶。

5、观察母牛产后胎衣脱落情况,如不完整或24小时胎衣不下,请配种员处理。

6、母牛出产房应测量体重,并经人工授精员和兽医检查签字。

7、犊牛出生后立即清除口、鼻、耳等部位内的粘液,距腹部5cm处断脐、挤出脐带内污物并用5%碘酒浸泡消毒,擦干牛体,称重、填写出生记录,放入犊牛栏。如犊牛呼吸微弱,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八、饲料工岗位职责规范:

1、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每天按照技术员的发料单,给各个班组运送饲料。要有完整的领料、发料记录,并有当事人签字。

4、运送或加工饲料时,注意检出异物和发霉变质的饲料。

5、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九、挤奶工岗位职责规范:

1、服从班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按照挤奶操作规程进行挤奶。严格执行牛奶卫生制度。

3、注意观察上挤奶机的奶牛,发现患乳房炎牛只,不得上机挤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特别护理和治疗。开始挤出的第一、二把乳汁、应用抗生素及停药后5天内的乳汁、血乳、病牛乳、初乳、末乳及变质乳要按规定单独挤,单独存放,严禁混进大罐。

3、保持个人和挤奶环境的清洁卫生。

4、爱护挤奶设备,注意观察使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十、乳室工岗位职责规范:

1、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挤奶设备、制冷奶罐进行操作。爱护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转。

3、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按规定拆洗挤奶机、清洗制冷奶罐。输送牛乳的管道、奶泵、奶桶、奶车用前要消毒,用后要清洗。清洗水排入地下,严禁混入奶中。

4、按规定计量每班次的产奶量和鲜奶出库情况,及时上报生产技术办公室。

十一、电工、维修工职责规范: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不违章作业。

3、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故障,如停水、停电。

4、除工作时间外,因场内紧急工作需要应随叫随到。

5、定时检修维护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设备完好性,不能耽误正常生产,不能跑、冒、滴、漏。

6、完成场方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二、司机岗位职责规范:

1、爱护车辆,按时保养。保持车内清洁卫生。

2、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飞车。

3、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运转良好,不耽误生产需要。

4、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5、合理安排出车计划,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驶成本。

十三、保安员职责规范:

1、看好大门,监督、检查人员、车辆进、出场消毒操作。

2、对持物进出场人员要询问清楚,检验相关手续,做好记录。

3、负责全场的治安、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串岗聊天、睡觉、做游戏等有碍工作的事情。

5、认真执行上下班的交接班制度。

6、认真完成其它各自分管的工作。

十四、炊事员岗位职责规范:

1、保证食堂环境和饭菜的卫生。按时开饭。

2、非赢利性操作:公布菜价,每月底公布食堂帐目。

3、接受职工监督,不断改善炊事水平。

4、烧好茶炉。

5、适当满足职工合理要求。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养殖场卫生制度 第五篇

[篇一: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为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住宿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如宾馆,饭店,旅馆,fǔ 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标准体系)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查询平台。

第十一条(地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听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意见。

第十二条(企业标准备案)企业生产没有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地级以上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审查合格并准予备案的企业标准方可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节食品召回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及时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主动召回)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记录召回的具体情况,包括召回的数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及时向原负责审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强制召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时,应当责令该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时向其报告召回的具体行动情况。

第十六条(召回行动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的监督,并向社会发布召回的有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各级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或指引。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谎报、缓报。

收到报告的部门,确认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予以处理,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外,还应当查明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信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性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发布工作。

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条(信息通报、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前,应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应当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组织统一发布。

第二十六条(信息发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依法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

第一节食品生产

第二十八条(持证生产及其一般生产条件)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条(食品生产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一条(原料验收)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

第三十二条(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内容包括:

(一)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记录,载明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购货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

(二)食品生产记录,载明投料情况、生产工艺参数和生产数量等;

(三)食品检验记录,载明食品及原料检验情况和相关检验数据;

(四)食品销售记录,载明食品销售对象、数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载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

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不得伪造生产档案。

第三十三条(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者生产的每批食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第三十四条(食品标识)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疗、诊断功能的用语。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篇四: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旅店业经营单位开业前须经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每年应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复核一次。新、扩、改建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的,应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

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应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卫生知识,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工作服要勤洗勤换。

四、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的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间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还要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五、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客房无卫生间的旅店;每床配备标有不同标记或易于区分的脸盆、脚盆、卧具、茶具,卫生洁具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六、采取消毒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灭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七、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告”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客房操作程序

第一:准备工作

整理工作车,检查各项清洁用具、配品是否齐全、完好,摆放整齐。

第二:清洁顺序

1、查看房态,遵守下列顺序进行清洁:挂着“makeuproom”牌子的房间,客人口头提出要求清理的房间,走客房;普通住客房间;定期清理的长包房;空房。

2、注意不要进入挂着“请勿打扰”牌子的房间,如果超过下午14:00房间仍挂此牌时需向主管汇报。

第三:房间清洁

1、进房

进房程序为:在未亮“请勿打扰”灯或未挂“请勿打扰”牌时,用食指第二骨节轻轻敲门三下,敲门后5秒钟时自报部门或工作职务名称(housekeeping或服务员)在无回音的情况下,第三次敲门,操作规范同上,在仍无回音的情况下,轻轻打开房门,开门的时候再报部门或工作职务名称,如客人仍沉睡未醒则后步退出,轻轻关门;如客人在房间则应先致歉意,再说明开门意图,在客人允许后再进入房间。

2、房间整理

1)将工作车紧倚门口停放。

2)开启客房电源总开关,检查所有照明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3)拉开窗帘,开窗透气或开大空调。

4)如是走客房,应检查一下衣柜、抽屉和卫生间内,床上有无遗留物品。

5)倒净垃圾桶,清理烟灰缸,注意不要有未熄灭的烟头,也不要将烟头等倒入恭桶内。

6)做床

7)擦尘

原则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环形方向,依次进行,擦尘时,要同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添置各种配品,对于电器设备要先关掉电源再擦尘,不可用湿布。

8)卫生间清洁

第四、夜间服务(夜床服务)

1)按规定程序开门进房。

2)开灯,看是否都亮,将空调开到指定刻度上,撤除房内膳具什物。

3)轻轻拉上窗帘。

4)开床—将床罩从床头拉下并要求折好。

——将床罩于规定的地方(壁橱/抽屉或指定的角落里)。

——打开床头一角,将盖单连毛毯一起折成一个三角形。

——拍松枕头并将其摆正,如有睡衣应叠好置床头上。

——按规定在床头或枕上放上晚安卡。

5)倒垃圾并清洁烟灰缸和桌面。

6)按要求加注冰水,放入报纸或将饭店提供的浴袍摊开在床尾。

7)整理卫生间(主要是冲座厕,擦洗脸盆浴缸,换洗杯子)。

8)将用过的毛巾收去并换上干净的毛巾,如加床,要补都关掉并关上房门。

9)检配一遍卫生间及房间,除床头灯外,将灯都关掉并关上房门。

注:开夜床时,如一人住单间,则一有电话的床头柜一侧,一人住双房间,则一般开临近卫生间那张床的靠床头柜一侧,如二人住大床间,则两边都开;二人住双床间,则各自开靠床头柜的一侧。

消毒操作程序

1、在消毒间水池中加水8-10升,倒入“优洁净洗消剂”一包,特别严重物品按1:50的比例使用。

2、将待消毒杯具放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一般浸泡10~20分钟,严重者浸泡30~60分钟。

3、将有污迹的杯具擦洗干净放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4、将洗净的杯具放入消毒柜中进行高温消毒,注意摆放整齐。

5、高温消毒后的杯具移入保洁柜,以备客用。

6、记录消毒时间,杯具品种数量,消毒人签名。

客房检查的程序及标准

客房查房的程序与整理客房的程序基本一致。客房检查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清洁卫生质量,物品数量及摆放、设备状况和整体效果,评细如下:

1、房门:无指印、划痕、锁完好,安全指示图、请勿打扰牌、早餐牌完好无缺,防盗扣、窥视镜、把手清洁完好。

2、衣柜:门无污迹、无破损,洗衣袋、单齐全,衣架完好无缺,健康秤、擦鞋服务纸摆放规范,柜内清洁完好,自动开关灯正常。

3、墙面和天花板:无裂缝、漏水或小水泡现象,无蛛网、污迹,无涂料脱落或变形等。

4、护墙板、地脚线:清洁完好。

5、地毯:吸尘干净、无污迹、无破损。

6、行李架:干净无污迹,拖鞋、亮鞋擦、鞋拔、擦鞋布配备齐全。

7、梳妆桌:台灯、烟灰缸、文件夹摆放规范,台灯开关灵活,文件夹配品齐全,电视机正常完好。抽屉推拉灵活,吹风机、购物袋、针线盒齐全完好。

8、冰箱:饮料配备齐全、无变质,制冷效果良好。清洁无异味,温度开在低档。

9、筒椅、茶几:干净明亮,坚固无松动、无破损,摆放位置正确。

10、窗帘:干净无破损,拉闭自如,挂钩无脱落。

11、床:铺法规范,床罩干净,床下无垃圾,床垫按期翻面,床罩、枕套无破损、无毛发。

12、电话机:无尘无迹,号码清晰完好,话筒无异味,功能正常,电话线整齐有序。

13、床头柜:电话纸、禁烟牌、电话号码簿摆放正确,清洁无污迹,各开关正常完好,音响频道设在播出时间最长一档,音量调到偏低。

14、镜子与壁画:框架无尘、镜面明亮、位置端正。

15、灯具:灯泡、灯罩清洁无尘,开关使用正常。

16、玻璃窗:清洁明亮,窗台与窗框干净完好,开启轻松自如。

17、空调:滤网清洁,工作正常,温控符合要求。

18、卫生间:门正反面干净无污迹,把手洁亮,状态完好。墙面清洁完好无松动破损,镜子干净无迹。地面清洁、无迹无水、无毛发。

19、浴缸:内外清洁,镀铭件干净明亮,皂缸干净,浴缸塞、淋浴器、排水阀和开关龙头等清洁完好、无滴漏,接缝干净无污迹,浴帘干净完好,浴帘扣齐全,晾衣绳使用自如,冷热水水压正常。

20、洗脸盆及梳妆台:干净,镀铭件明亮,水阀使用正常,无水迹毛发,灯具完好。

21、马桶:里外均清洁,使用状态良好,无损坏,冲水流畅,开关自如。

22、排气扇:清洁,运转正常,噪音低。访客登记制度

一、服务员对于本楼层住客等情况应有了解,对于住宿单等宾客资料有缺漏或不清楚时应及时查询、补办、报告。

二、不向来访者提供任何客人入住的时间、房号、姓名、地址等资料,需查询之处,请访客与总台联系。

三、对访客应问清被访宾客姓名、房号,并及时转告宾客,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来访登记,宾客不在房间,访客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开房。

四、访客登记时须出示有效证件,并逐项填写,登记完毕要认真核对,确保无差错。

五、访客时间至23:00,在此时间尚未离开的访客,耐心解释提醒,避免与客人正面冲突,不听劝说者详细记录交接,并上报值班大堂副理。

六、严禁23:00后访客进入客房,访客要求留宿的请到总台办理住宿登记后方可入住。

七、对于同行异性客人不可随意给予调房或窜房,发现客人私自调换房间应立即报值班大堂副理。

八、服务员要时时观察楼层情况,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

九、访客离店时,注意访客所携带物品,发现可疑的,立即查询与上报。

十、对于外宿的情况,要尽可能查明原因,并填写宾客外宿单,送交办公室。仪容、仪表、敬语、礼貌、礼节的服务注意事项

1、着装上岗,制服应整齐、平直,佩带工号牌,一律穿黑色工作鞋,穿肉色袜。

2、不留长指甲,不准涂染指甲,女员工淡妆上岗,要注意随时补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不披肩;男员工头发不盖耳遮领,不留鬓角、胡子,首饰准许戴一个戒指。

3、站立、行走、姿势要端正,服务时不依靠它物,不叉腰、抱胸、打呵欠、伸懒腰、挖鼻、挖耳、剔牙、行走时手左右垂直,自然摆动,遇见宾客点头示意,不与宾客抢道。

4、遇上宾客、同事要使用敬语,员工要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您好”、“谢谢”、“欢迎光临”、“不客气”、“祝您旅途愉快”、“对不起”、“欢迎再次光临”等服务敬语,不讲不礼貌的话。

5、在岗位上接电话或办事,如遇宾客应先点头示意,请宾客稍等,然后招呼宾客,不应该冷落或怠慢宾客。

6、在岗服务接电话时应使用“您好”并报上服务岗位,严格禁止使用“喂”等不规范语言。

7、对宾客服务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遇到难缠宾客也应该要礼貌借故支开,不准出言不逊或在背后说宾客不是。

8、递送物品应双手奉上,应做到说话轻,动作轻,走路轻。

9、提供服务严格遵守规定时间,不误时,不失约,快速准确。

10、爱护宾客行李物品,服务时轻拿轻放,不随意翻动宾客的物品。客房紧急事故处理

一、发生火灾的处理:

楼层客房一旦发生火灾,或饭店其他区域发出火警信号和疏散信号,房务课员工须保持镇静,按照饭店和客房部制订的消防和疏散规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宾客的生命财产和饭店的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1、客房区域发生火灾。

⑴、一旦发现起火,立即使用最近的报警装置,如立即打破手动报警器玻璃,发出警报。

⑵、拨饭店规定的报警号码,通知总机,报告保安部和饭店高层主管,具体着火地点和燃烧的物质。

⑶、迅速利用附近适合火情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qiāng、灭火毡等控制火势或将其火源扑灭。

⑷、注意保护宾客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⑸、如发现客房门下有烟冒出,应先用手触摸次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能打开此门。

⑹、如果火势已不能控制,则要立即离开火场。离开时应关闭沿路门和窗,然后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等候消防人员到场,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情况。

2、火警信号

⑴、客房员工听到火警信号,应立即查实是否在本区域。

⑵、无特殊任务的客房员工照常工作,保持镇静和警惕,随时待命。

⑶、除指定人员外,任何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总机房联系,全部电话线畅通无阻,仅供发布紧急指示用。

⑷、房务课主管留守在办公室待命,只有在客房区域发生火灾时才赶到现场。

3、疏散信号:

⑴、疏散信号表明饭店某处发生火灾,要求宾客和全体饭店人员立即撤离房间,赶到集合地点列队点名,该信号只能由火场的消防部门指挥员发出。

⑵、迅速打开太平门,安全梯,并组织人员有步骤地疏散宾客。

⑶、客房工作人员应敲击和打开房门,帮助宾客通过紧急出口离开房间,要特别注意伤残住客,宾客离开房间后要立即关好门。

⑷、各楼层梯口、路口都要有人指挥把守,以便为宾客引路和避免大量宾客涌向一个出口,造成挤死挤伤事故。

⑸、火灾发生后,要注意检查每一个房间内是否有宾客。

⑹、客房部主管应根据记录在集合地点点名,保证每一个宾客和员工都在位。

二、停电事故的处理

1、服务人员应平静的留守在工作岗位上,向客人说明这是停电事故,保证所有的宾客平静地留在各自的客房里。

2、用应急灯照明公共场所,帮助滞留在走廊及电梯中的宾客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3、在停电期间,注意安全保卫,加强客房走道的巡视,防止有人趁机行窃。

三、宾客死亡处理:

1、如发现宾客在客房内死亡,应立即将客房双锁,通知保安人员来现场,将现场加以保护,由保安课向公安部门报案,由警方专业人员来调查及验尸,判断死因。

2、立即报告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注意不要随便触摸和搬动尸体。

3、如宾客属自然死亡,经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由饭店向死者家属发出唁点,并进行后事处理,如警方判断为非常死亡,则应配合警方深入调查死因。

4、在有适当的目击者在现场的情况下,整理死者在客房中的遗物,妥善保管,等候公安部门的处理意见。

四、宾客疾病处理:

1、宾客致伤。

①、查明原因。客人因自然事故致伤,服务员应认真查清致伤的原因。

②、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听候领导的处理意见。

③、处理。征询宾客是否请接待单位来人或是马上到医院治疗。

④、重点服务。客人如在店疗养,应加强服务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⑤、有关领导应前往看望宾客。

2、突发性疾病。

①、宾客患突发性疾病,在没有医务人员的情况下,饭店任何人员不可对客人施予任何治疗。

②、宾客若有亲属、朋友等,要及时联系,使患者得到早期治疗。

③、宾客独身住在饭店,要及时主动请示领导,听候处理。

④、若宾客请服务员代为购药服用时,服务员应婉言拒绝。

⑤、发现宾客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医务室、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迅速采取治疗措施。

3、传染性疾病:

①、发现客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立即向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报告,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②、保持冷静,不得张扬。对患者使用过的各种用品及用具要分类,严格消毒,并在客人离店后,对房间、卫生间严格消毒。

③、凡在本楼层接触过患者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防止传染病扩散。

[篇五:酒店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合作社管理制度
养殖场卫生制度 第六篇

[篇一:林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合作社管理制度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社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社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合作社管理制度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______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___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_____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

疫情报告制度
养殖场卫生制度 第七篇

[篇一:疫情报告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浙江省疫情报告管理规定>。

(二)各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告卡,由预防保健科及时网络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三)负责疫情报告单位和负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时,立即向所在区防疫站防疫科电话报告,并作记录。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白天报门诊办公室及预防保健科,夜间报总值班。疫情报告制度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值班医师)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患者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如发现多发、暴发疫情时,及时用电话向防疫站报告,做好登记及交班,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片。

(五)填写传染病卡片应字迹清楚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凡已报者在病历诊断项目中注明“已报”字样。

(六)肿瘤、性传播疾病、结核病报告卡,应按要求逐项填写,


养殖场卫生制度相关热词搜索:养殖场卫生消毒制度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养殖场卫生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养殖场卫生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jiaoxuesheji/67042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