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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2016-07-28 09:13: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共6篇)优秀拔尖人才评选管理规定(修改)天利实业总公司企业标准Q DTL 05 05-2005优秀拔尖人才评选管理程序(第1页,共4页)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优秀拔尖人才评选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室、各基层单位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员工。 2 职责2 1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优秀拔尖人才...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优秀拔尖人才评选管理规定(修改)

天利实业总公司企业标准

Q/DTL 05.05-2005

优秀拔尖人才评选管理程序

(第1页,共4页)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优秀拔尖人才评选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室、各基层单位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员工。 2 职责

2.1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优秀拔尖人才评选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2 评选机构设置

2.2.1 公司设立以公司总经理为核心,副总经理为成员的公司优秀拔尖人才评选委员会,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2.2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公司级优秀拔尖人才的管理以及向总厂推介优秀拔尖人才。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2.2.3办公室下设工程技术、经营管理两个评选小组。工程技术组:由生产部、项目部、机动部相关人员组成;经营管理组:由企划、人力资源、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分别负责本专业优秀拔尖人才的评选工作。 2.2.4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优秀拔尖人才的推荐和日常管理。

3 管理程序

公司优秀拔尖人才评选程序

Q/DTL 05.05-2005 (第2页,共4页)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评选条件

4.1.1参加评选的基本条件

a)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b)有较好专业基础,业务能力强,有创新能力,工作经验丰富; c)年富力强,目前正在公司各专业岗位起主要作用。 4.1.2参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一、二等科技进步、创造发明奖或取得发明专利并为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b)在公司科研、生产技术或企业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要成果,经公司拔尖人才评选委员会或有关专家鉴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并在生产实际中得到应用的主要完成者。

c)在公司重大建设项目或技术攻关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解决了重大疑难技术、理论问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参【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与者。

d)在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改造中做出突出贡献,为公司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e)在企业管理中有重大创新,使企业管理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在市场开拓方面成效卓著,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相关人员。

f)在各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上工作,经考核确认工作成绩突出的紧缺专业人才。

g)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领导和组织了重大活动,取得突出效果;政治理论水平高,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具有较大影响的论文;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4.2优秀拔尖人才管理

a)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优秀拔尖人才的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优秀拔尖人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有关材料,作为公司级优秀拔尖人才的参评人选。

b)对优秀拔尖人才的任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每两年为一个管理期。

c)加强和完善优秀拔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当选的公司级优秀拔尖人才及时制定聘期内的工作目标规划,并按一定的方式分解为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落实。

d)建立优秀拔尖人才述职汇报制度。公司级优秀拔尖人才每半年向本单位述职一次,全年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述职一次。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本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其它方面的考察情况对优秀拔尖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的补贴,补贴金额将根据考核结果的不同作适当浮动。

e)优秀拔尖人才的岗位调整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Q/DTL 05.05-2005 (第3页,共4页)

f)被聘为公司以上级(总厂级)优秀拔尖人才后,待遇不重复享受。 g)公司级优秀拔尖人才在聘期间如出现脱离原岗位、受党纪、行政或刑事处分及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公司优秀拔尖人才评选委员会决定是否解聘。 4.3优秀拔尖人才的待遇

4.3.1实行对优秀拔尖人才的津补贴制度。公司优秀拔尖人才,每人每月享受专家津贴200元。

4.3.2公司级优秀拔尖人才在每个聘期内可享受一次国内带薪休假,时间为20天,休假地点自定。公司级优秀拔尖人才休假期间的费用参照正科级干部的出差标准报销。

【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4.3.3公司级优秀拔尖人才在技术交流、外出考察、技术培训、学习深造及向上级推荐更高层次的各类专业人才等方面具有优先权。 4.3.4公司级优秀拔尖人才可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助手。 4.3.5公司级优秀拔尖人才在国内出差、休假可享受双乘机待遇。

Q/DTL 05.05-2005 (第4页,共4页)

篇二: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市拔尖人才“5050计划”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导向,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实施拔尖人才“5050计划”,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拔尖人才“5050计划”指在科学研究、科技管理、经营管理、社会管理、工程技术、工农业生产、文教卫体、新闻宣传、金融法律等各行各业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员中,培育选拔一批总量各为50名左右的拔尖人才和后备青年拔尖人才队伍。

第三条 拔尖人才“5050计划”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坚持以职业道德和业绩能力为导向,重真才实学、重工作实绩、重实际贡献,择优评选、确保质量。

第四条 拔尖人才“5050计划”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周期为三年,一个管理周期后重新选拔,管理周期内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管理服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 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 凡在我市工作两年以上的各类专业人员,均可参加选拔。推荐和选拔的重点是在一线直接从事研究、推广、应用和管理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第六条 拔尖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创业创新意识强,近年来专业技术成果或工作业绩突出,年龄一般距法定退休时间不少于三年,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具有显著的应用成效或应用前景;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作出重要贡献。

(二)在科技管理、经营管理领域运用现代管理理念,采取重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综合管理水平处于同行业先进行列,重诚守信,社会责任感强,业内口碑良好。

(三)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积极研究成果,学术、技术水平有较大影响或在文学艺术创作上有较高造诣;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较大成果,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四)其他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中作出重大贡献,被社会和同行公认,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第七条 后备青年拔尖人才要求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技术水平和潜能,在本行业起骨干作用,选拔条件基本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具体标准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 选拔程序

第八条 选拔基本程序:

(一)公告。在新闻媒体上公告选拔条件、方法、程序等。

(二)推荐。可由所在单位、学术团体推荐,也可由个人自荐。

(三)初审。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人选较多的情况下,可视情增加预选环节。

(四)评审。组织以专家学者为主体的若干专业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专业评审,提出专业意见。

(五)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入围对象进行政治素质、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察,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六)审批。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七)公示。新入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八)表彰。新入选名单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并适时予以表彰。

第九条 “智汇丽州〃双龙精英计划”专家或相当层次以上的专家可适当简化选拔程序,经审核认定,可直接列入拔尖人才管理。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条 目标管理制度。在管理期内的拔尖人才和后备青年拔尖人才根据自己所承担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管理期间的工作目标、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一次政治思想、业务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一条 实绩考核制度。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每年对拔尖人才和后备青年拔尖人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市委组织部要加强日常跟踪考察,并在每轮管理期末开展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下一期拔尖人才或后备青年拔尖人才人选。

第十二条 领导联系制度。建立市党政领导联系重点人才制度,市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拔尖人才和后备青年拔尖人才的沟通联系,通过谈心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掌握情况。

第十三条 服务基层制度。市委组织部要根据拔尖人才和后备青年拔尖人才自身特长和技术优势,组成若干专业技术领域服务组,每年至少一次深入企业、农村,为基层送去技术指导、人才培养、文化医疗、科普宣传等方面的服务。

第十四条 学习交流制度。根据拔尖人才和后备青年拔尖人才专业技术领域组成若干学习小组,组建拔尖人才学习活动室、微信网络学堂、学术沙龙等平台,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分享经验,共同进步。

第十五条 动态调整制度。在管理期限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市委组织部审查,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取消其拔尖人才或后备青年拔尖人才称号:

(一)因个人原因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二)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有违法犯罪或参加反动(邪教)组织行为的;

(四)经考察发现不适宜继续列入管理的。

第十六条 信息档案制度。市委组织部建立拔尖人才“5050计划”档案信息库,及时记录拔尖人才和后备青年拔尖人才的基本情况、发明创造、科研成果、工作变动、健康情况、考核结果和岗位调整等情况。

第十七条 合理使用制度。对拔尖人才和后备青年拔尖人才的工作,应根据其专业特点合理安排,充分发挥其特长。无特殊情况,拔尖人才的工作岗位不得轻易变动。调出本市

篇三: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2015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第1篇: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学校自一九九二年一月四日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以来,我校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青年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为进一步加大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十·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学校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现就选拔培养拔尖人才工作重新规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学校通过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的实施,力争用5年的时间选拔出80名左右年轻的优秀人才作为“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扶持,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学校重点建设的各学科领域都有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并且使他们都成为本学科领域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从而保证我校重点建设的各个学科能始终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二、选拔条件

【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科学民主的治学作风。

2.团结容人,有与同代人及隔代人合作共事的品格和献身教育、献身科学的无私奉献精神。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学术思想活跃,勇于开拓创新,善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掌握两门外语,其中一门能熟练地进行学术交流。

5.能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事教学活动。

6.具有博士学位,职称为副高职以上。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8.在具备上述各项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任意两条:

⑴ 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创造、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各奖均应是获得证书并在课题中承担主要任务者。

⑵ 近5年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过由专业指导委员会批准出版的本学科全国统编教材1部。

⑶ 近5年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内本学科领域最具权威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所发表的论文有一篇被SCI收录,有3篇被EI收录的。以上所发表的论文要求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⑷ 在国际学术机构担任职务;或在国内一级学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者。

⑸ 已经或正在使用双语进行教学者。

⑹ 近5年是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其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项目,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⑺在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并被国内同行一致认可者。

三、选拔程序

选拔拔尖人才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根据选拔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学科或专业进行民主评议,然后由所在学院按照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2.各学院经过初评产生的候选人要向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提供《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以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立项说明书等有关佐证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候选人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要向评审专家汇报个人学习经历、工作业绩以及科研等情况,并阐明自己近3年的学术计划。同时还要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4.评审会专家评议讨论并投票表决。

5.学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

6.学校批准公布。

四、选拔范围

拔尖人才选拔的范围包括学校规划确定的所有学科和专业。同时,学校特别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边缘学科领域里寻找新的生长点。凡近年来在一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领域内有较为深入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符合上述选拔条件的,也可以按程序申报。

五、支撑条件与组织管理

1.为确保此项计划的顺利推进,学校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抓这项工作,由下设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学校为确定的拔尖人才提供如下支持条件:

(1)为每位拔尖人才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

(2)拔尖人才每月享受特殊贡献津贴100元。

(3)学校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1~2次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用。

(4)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500元书报资料费补贴。

(5)为每一位拔尖人才指定一名导师。

(6)对拔尖人才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学校优先予以考虑解决。

3.对拔尖人才的任务要求:

拔尖人才不仅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且还必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

⑴每年必须在东北林业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A类所规定的杂志中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在国外著名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1篇。上述发表的论文要求均应为第一作者,且必须是以东北林业大学名义发表的。

(2)3年内必须申请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本人必须为第一主持人,个人可独立支配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3)5年内必须出版一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技奖励。

4.学校的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完不成规定任务指标,经评估低于三分之二票数者,将取消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资格,不再享受拔尖人才各种优惠政策。

5.拔尖人才在下面情况下将不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继续培养:

(1)经民主推选并经组织批准为学科带头人;

(2)年龄满45周岁;

(3)有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和学术制假者;

(4)由于种种原因不宜作为拔尖人才继续进行培养者。

6.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是我校在新世纪之初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重大举措。各个学院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为他们的成长创造宽松、自由、和谐的工作环境,并且要注意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积极参加所在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安排他们到一些重要岗位上去锻炼,以增长他们的才干,培养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还要积极为他们出国考察、访问及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交流创造条件,特别是要积极推荐他们到有关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提高他们在国内的知名度。

六、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第2篇: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XX〕3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根据《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渝委组〔20XX〕28号),全市首批评选10名左右。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原则上申报人数不超过2名。

二、人选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

4.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优秀青年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于4月30日前登录EMIS系统完成申报书、附件材料初审,并导出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三)资格审查。市科协对照条件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组织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料评审、答辩评审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五)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审定入选名单。

(六)公示公布。入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喻于洪

联系电话:6300308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6楼组织人事部

邮 编:400013

第3篇: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XX〕38号)精神,现就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根据实施办法,重庆市首批评选10名左右。我校拟推荐1-2名候选人。

二、人选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

4.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社会影响。

1.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担市级以上机构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研究成果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于20XX年4月20日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客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同时将申报书打印一式五份和装订附件材料一套交人事处师资科作为校内评审用。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篇四: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2015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第1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我局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号)和全国、全省、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及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人才兴教战略,以实施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重点,加快教师

队伍学科结构调整,抓好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结合实际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创新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机制,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构建和谐修文教育提供坚定的人才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科负责实施日常工作,各科室协同配合、分工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2、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调配、骨干教师培养、教师继续教育等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考核、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薄弱学校教师挂职进修、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等制度。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3、抓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大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力度,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完善教师素质提升管理认定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以此促进广大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

4、认真实施“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全面实施国培、省培、市培、县培计划,抓好各类师资培养工作。注重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5、实施学科带头人锻造工程。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和拔尖人才的示范辐射作用,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同时根据拔尖人才的专业特长组成讲师团,有计划地开设各类讲座,定期到相关学校上示范课和进行专业指导,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教科研和课程改革中的领头雁作用。

6、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抓好各类教师培训,把名师培养、班主任培训和全体教师素质提升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继续教育校本培训机制,通过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学公开课评比等“实战型”培训,缩短青年教师成长周期,同时,针对农村教师特点开展一系列专题培训,着力加强对农村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导师制、师徒结对制,对农村青年教师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帮助他们快速成长,使每所学校都有一批骨干教师。

7、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本年度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将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面授相结合、理论研修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抓好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基础教育干部远程培训等方面的干部培训工作,并不断向学校班主任培训延伸,努力培养一支懂管理、会管理、能管理的学校干部队伍。以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来推动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从而有效促进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引进人才,改善师资队伍结构

8、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按《教师资格条例》的要求,依法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职业准入制度的严肃性。

9、不断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考制度,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招考一批紧缺学科教师,适时适量补充引进新师资,逐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10、继续推进“名师工程”,不断完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加速培养优秀教师群体。认真落实“引得进,留得住,出得去,育得成”的师资队伍建设思路,加大培养和引进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力度,加快教育系统拔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拔尖人才培养。

11、制定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拓宽引进人才渠道,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

四、强化改革,合理使用现有人才

12、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学校设岗工作的指导,搞好依岗定员,强化岗位管理,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和教师评聘分开制度,推进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3、统筹教师资源,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对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薄弱学校的需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在生活上、工作上、政治上关心农村教师,提高农村教师在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生活待遇。

14、继续实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工作,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第2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人才工作的通知》(毕教通[20XX]9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完成今后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提出我县20XX年及今后人才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毕教通[20XX]9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人才工作,更新人才观念,紧扣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打造一支规模适量、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创新能力的教育人才队伍,为推进金沙教育事业均衡、公平、和谐的方向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具体工作

(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9号)文件重新测算中小学编制,制订本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计划。按照新的编制标准对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制进行重新测算并报县编委审批。目前,我县中小学共、幼儿园教职工共空编1500余个,专任教师空编近1400个。

(二)开展干部能力提升活动

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力度,逐步形成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新格局和新机制,造就一支思想道德素质高,教育业务能力强,管理理念新,能孚众望,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教育干部队伍。

1、加强培训。按照局党委干部教育培训安排,结合上级有关干部培训任务,分时段、分层次对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各分管行政干部等进行理论和业务提升。今年将分层次开展以下培训:

(1)不定期召开全县各中小学校长会和各县直学校校长会,以会代训。(2)选派校长赴到省内、省外参加高级研修班学习。

(3)举办全县中小学校级干部培训,对全200余名中小学校级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

(4)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省市级中小学干部教育学院培训。

(5)举办全县中小学德育、班主任培训。

3. 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采取民主推荐方式,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建立后备干部信息档案。

(三)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活动

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了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局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目的,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按需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政府指导、单位为主、个人自愿、社会服务”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目标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取短期培训、进修、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1. 创新培训形式,抓好各类教师培训。

(1)不断提升教师的学历水平。继续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做到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培训、对口提升。到2015年,各学段新任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提高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95%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90%以上,鼓励城镇小学、初中教师向本科化迈进;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98%(职业中学达90%)以上,鼓励向研究生学历提升。

(2)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加强对《新课程:教师如何提升职业道德修养》等继续教育教材的学习,以《贵州教师誓词》、《贵州教育精神》为重要内容,规范办学系列文件和国家、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的学习。以“一德”(师德教育)统领“四新”(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不断提升教师的综合理论水平特别是师德理论水平。(3)选送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到省内或省外行专业技能提高培训,送培 500人左右。

(4)举办新教师上岗培训。

(5)举办全县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6)举办一期教师师德教育专题培训。

(7)举办一期的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新课程理念培训。

2. 加强名师队伍建设

(1)各级骨干教师要认真完成《金沙县名师、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表》规定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金沙县中小学名师、骨干教师承诺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金沙县名师、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表》每年七月对他们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师训办。凡没有在教学一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一年以上的名师、骨干教师,教育局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对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组织名师、骨干教师开展“结对子”、送课下乡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名师的“传、帮、带”作用、示范和辐射作用,以优秀的名师群体带动学校整个团队,充分激发广大教职工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做好各级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按照各级分配名额,做好全国、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各类优秀人才推荐评选工作。

(3)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

(4)抓好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引领水平。金沙教师进修学校是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阵地,要创新思路,大力推进其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县职业教育中心的资源效益,积极推进县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室、远教办、电教站、党校、农广校、职校、普通话测试站等相关教育机构的合作,调整定位教师培训机构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上挂高等教育机构,下联中小学校的县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按照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快其信息化建设,形成与教育部、省教育厅、地区远程教师培训与管理平台相互衔接、优质资源共享的卫星电视接收和计算机网络系统。

3. 抓好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评、聘工作。

(1)协助人事部门做好20XX年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2)做好20XX至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3)做好20XX年度教师初级、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四)引进、招聘教育人才

以不断扩大人才总量,改善人才专业知识结构,适应金沙教育发展需要为目的,根据金沙教育实际人才需求,积极做好人才的引进工作。

1. 引进新教师。根据我县教育需求情况,按照逐年补充的原则,制订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补充计划,并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年需通过面稿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100名,共计450名。

2. 争取和实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300名。

3.出台优惠政策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引进免费师范生和毕业生,争取能引进优秀毕业生40名(其中免费师范生10名)。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建立相关制度,健全人才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落实人才工作相关措施,为各类人才在其位、尽其职、显其智、倾其力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二)加大宣传。要广泛宣传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政策,宣传我局在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等形式,利用重大节日、活动、专题讲座等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宣传人才求真务实,报国酬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宣传读书学习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特别要加大对优秀知识分子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3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一、人才工作思路

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我局未来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统筹城乡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全面高质量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的要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社会培养一大批合格人才。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模与质量的协调发展,大力实施“质量兴教”行动计划。

第一,积极稳妥地调整中小学布局和结构,按照县政府关于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方案,全面规划,创造条件,分批实施。龙江、田美、天堂山、地派、平陵、沙迳、蓝田等乡镇把村小高年级的学生集中到镇中心小学就读。完成中小学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中小学的设置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九年一贯制学校,一类是初中和中心小学分设,一类是片完全小学。村小大部分变为初小或教学点。中心小学和片完全小学规模将比目前的村小扩大一倍以上。

第二,积极推进中小学“四有”建设工程。做好规划,筹措资金,全面完成片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四有”建设任务。力争中学和中心小学都有标准化的学生宿舍和饭堂。

第三,积极实施农村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农村小学一部分改为片完小,大部分改变为初小或教学点。列为片完全小学的学校在布局调整时必须按标准化条件达到要求,保留下来的初小也争取三五年内实现标准化建设。

第四,大力实施“质量兴教”行动计划。坚持实行教育教学质量专项考评制度。加强对边远山区小学尤其是撤并后初小(教学点)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指导,每年对中学和中心小学及其负责人进行一次考核。加强实行教育教学质量跟踪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不断完善检测的内容和方法。坚持实行教育教学质量通报奖惩制度。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教育教学质量“一票否决”,表彰奖励教育教学质量成绩优异的学校和教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千方百计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每年举行2—3个学科全县性的中小学知识竞赛,鼓动全体师生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建立学生发展目标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发展全程考核。实行每年级每学年双差生总量控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技能大比武制度,全员参与。

(二)坚持普高与职技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示范性学校创建工程。

坚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重,以创建示范性学校为主抓手和龙头,以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推动力,创建龙门中学示范性高中。

启动创建县职业技术骨干学校工程。我县职业技术学校已被列入省骨干职业技术学校创建计划。20XX年,要完成机构人员合并工作和中心校区校园发展规划设计,扩大校园征地,动工兴建教学大楼和学生宿舍。争取中心校区接收分校点学生。

龙城二中、平陵中学、永汉中学都要在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花更大的力气,以提高质量和高考成绩,增强发展的吸引力。

(三)坚持优质与特色的统一,积极推进创建特色教育工程。

坚持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在落实教育均衡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创建优质学校,争取所有片中心小学以上小学成为县一级学校,60%以上的中心小学和中学成为市一级学校。打造龙门教育两大特色:

(1)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龙门农民画教学。

一是抓好培训,确保每所学校有1—2名能指导农民画教学的教师。二是认真做好教材的编写工作,编印中学、小学农民画教程,积极探索农民画在中小学美术课教学中的方法。三是各中小学组织农民画兴趣班,培养一批农民画苗子。四是建设一批农民画室场(展室)。五是定期举办教师和中小学生农民画大赛,评选优秀作品,使我县中小学农民画走出校园,挂在国外。为我县发展龙门农民画培养一批人才。

(2)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初中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互沟通的教育模式。

初中课改要突出农村特色,在实现国家规定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适当增加农村职业技术的内容。把适用农村技术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等作为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适用职业技术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学生自主选修一门职业技术课程,学校要加强劳动基地和实用技术场地建设,向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实行初二后分流和初中分层教学。允许一部分学生进入初中后选择职业技术教育方向,或经过两年初中教育后提前分流到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实行义务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双证书”制。

(四)坚持城乡统筹,积极推进教育网络建设工程。

认真研究学校布局调整后保留在乡村的初级小学,防止布局调整后出现的教育不公平。对留在农村学校的学生创造条件让留在农村学校的学生都能接受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的教育,享受优质教育。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是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按照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第一步,实现片以上完全小学校校有计算机室和语音室,重点学校力争达到国家生机比标准的要求;第二步,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开通和使用城域网(惠州教育数码网),基本达到校校通和教育资源共享的要求;第三步,建设一批校园网和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兴建科教信息中心,为现实教育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六)坚持教育、办学“两主体”的统一,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工程。

(1)把培养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教师作为实施“强师兴教”的重点,每年选送一批教师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每年招进一批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师范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大专院校联合举办本科函授班,争取五年内全县中学专任教师本科学历层次的人数达标。研究生学历占一定比例。(2)切实解决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调问题。采取盘活和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全县一盘棋,全面调整,逐步解决学科不对口问题。对一些虽然学科不对口,但非专业优势明显的教师,可选送到大专院校培训,一些小学教师可选到中学任教。(3)委托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重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加快骨干教师培训进程,扩大培训规模。(4)选送一批教师到大专院校进修培训。(5)抓好全县各学科教学成绩后十五名的教师的培训。(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精神,培养一支作风过硬学者型的校长队伍。(7)加大经费投入,减轻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经费负担。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1、在用人制度上,要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人才的选人用人机制。

2、在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和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3、在人才的合理流动方面,要逐步放宽直至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分、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

4、大力推进“质量兴教”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第4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20XX年,市教育局系统人才工作的计划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人才发展规划为主线,以实施人才建设创新项目为抓手,以提高人才队伍师德素养和育人能力为重点,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一支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快教育强市建设,在关天经济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一、以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道德教育

围绕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中心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法规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继续在全市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活动主题,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工作,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工作;以组织召开暑期教师学习会、暑期领导干部学习会等为有效载体,扎实开展教育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依法执教和依法施教的法制意识和水平;认真开展陕西省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及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活动,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果和积极影响。进一步加大师德失范事件的预防和查处力度。

二、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强化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工作

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全市教育系统“万名干部东部行”培训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年内组织举办四期培训活动,培训副科级领导干部200名。深入落实《中共宝鸡市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宝市办发[20XX]13号),进一步扩大高级研修和提高培训人员比例,积极选派学员参加国家、省级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举办市、县级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提高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班14期,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400名。加强培训质量监控和日常监管,切实提高校长培训工作质量。继续开展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改革”试点,落实国培、省培计划,创新市培、县培模式,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工程,培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3万名,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篇五: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2015学校人事工作计划

第1篇:学校人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昆山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本学期的工作目标,全面强化目标管理,坚持创新、开拓进取,力争使我校的人事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开创人事工作的新局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为重点,努力把握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精髓,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事工作,探索规律,开拓创新,增强工作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

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管理水平。认真学习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开拓视野,丰富信息,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办事高效、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1、继续推进用人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一按核定的教职工编制,规范设岗;二按教师自愿报名公开竞聘,学校考核,决定聘用,签定聘用合同;三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学校为被聘教职工提出聘任工作;四经双向同意,与被聘任的教职工签定聘任合同;五是做好聘后的考核工作。

2、加强青年教师“一二三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期初制定青年教师成长的目标任务,要求每一位青年教师制定个人奋斗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期末对他们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使我校的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宣传工作服务。 做好本学期学校文书的归档工作,严格按要求保管、借阅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中资料的整理。

(四)搞好职称评聘、考核、管理,积极推进职称改革

1、强化岗位意识,搞好岗位设置。加强调研工作,学习兄弟学校职改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科学设岗、按岗聘任。加强聘后管理考核工作。通过岗位设置,形成专业技术队伍合理结构,促进学科发展。

2、做好专业技术的职称评聘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大力宣传职称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继续研究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正确把握好职称工作的导向。把职称评聘工作作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其成为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激励机制。

(五)保质保量做好人事日常工作。

1、人事调配、干部晋级、日常考勤、职工离退休、奖惩。

2、工资调整、临时工管理、技工培训、劳动保护等。

3、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培训、教师评优报奖。

4、做好人事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模式工作;

5、完善学校教职工信息库工作。

三、大致工作安排:

九月份:

1、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2、与教职工签定聘用、聘任合同,新教师签定雇佣合同。

3、新教师填写干部履历表、建立个人业务档案。

4、学校本学年基本情况上报。

5、班主任津贴报批。

6、上报教师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奖励情况。

7、对教职工信息库中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8、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9、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十月份:

1、组织教师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2、教师职称情况统计。

3、对晋升职务的教职工进行调资。

4、两年一次的正常工资晋升。

5、填写教职工工资变动表。

6、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7、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十一月份:

1、组织教师参加省职称外语考试及苏州市职称外语考试。

2、08年上半年职称计算机报名。

3、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整理。

4、完成教育局每年一次的人事年报和工资年报。

5、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6、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十二月份:

1、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整理。

2、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

3、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4、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一月份:

1、教师学期考核工作。

2、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3、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4、学期工作总结。

5、教育、教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2篇:学校人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上级人事精神,继续以区教育局人事科精神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增强自我培训的实效性,从而将本校的人事管理工作在原有水平上完成得更为规范。

二、具体工作

(1)协助学校领导完善用人制度工作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精神,本学期继续协助校领导完成全校教工和临时用工人员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及职称评聘、新教师引进工作,正确进行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做到科学、公正,公平。结合区教育局人事科传达的会议内容学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演变与当前的考核操作技能方法,做好学期末每位教师的考核汇总表测评、填写工作。

(2) 做好工资福利及新一轮工改策略工作

工资福利牵涉每一位教工的切身利益,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做好各类人事报表,如:日常的月报表、季报表包括年报表工作。对于工改的进一步深化,我校已成立基本的工改领导小组,在本学期的人事培训中我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政策文件,研读新一轮的工改政策,及时和学校工改小组汇报沟通讯息,使我校的工资福利分配工作能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做到上级领导放心和学校教工满意。

(3)进一步规范教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进一步维护好电子版的干部人事档案系统。及时整理教工书面档案的整理、分类工作。做到资料保管妥善、有序。做好学校人才资源的网上统计,包括市教委出台的上海市学校行政管理工程中的所有信息录入并维护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发展方向

新时期需要学校人事干部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在本学期里,我将接受新一轮的“十一五”人事干部培训班学习,我会抱着谦虚好学的态度,努力学习老师教的业务知识,在各类人事会议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做好各项人事工作并进一步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从而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深化认识,增强人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3篇:学校人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 “以迎世博为契机,以优师风为抓手,以强师能为目标,以订规划为导向,促进科学的新发展”工作思路和目标,突出以师德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的主线,坚持为教育第一线、为学校其他科室服务的方向,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人事工作任务。

二、工作宗旨

坚持“一切从教职工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宗旨,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有疑必解”,使工作具有前瞻性。

三、主要工作

1、巩固师德建设,配合学校师德工作的正常开展

师德建设是学校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行政和党支部做好相关的工作。一方面要协助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好资料归档的工作。另一方面以《个人师德责任承诺书》为评价标准,为考核提供相应的客观依据。

2、加强师资培训,促进学校教师素质的整体提高

今年是“十一五”师资培训的最后一年,完成240培训的收尾工作:做好学分统计、情况反馈等相关工作,督促个别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切实保障教师的利益。

四、常规工作

1、工资福利工作:抓好正常化管理,做好晋级增资、转正定级、退休审批等工作。

2、报表统计工作: 做好每月工资报表,各项人事统计报表。年终报表的上交工作。做好核定每月结构工资,年终工资总额、四金解缴基数的工作。

3、职称评定工作:把握其工作的政策性,严格执行上级的文件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其他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的出席考勤,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做好流动人员关系及四金、医保的转移,

5、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落实节假日以及世博召开期间的值班人员,保障学校的安全。

6、上级布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局人事科布置的各项人事工作。

7、档案整理工作:年底做好学校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

8、其他事务工作:按时做好支部、行政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好法人变更工作。

第4篇:学校人事工作计划

20xx年是稳步推进学校“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各项战略任务的关键年。在这一年里,人事处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围绕学校“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紧扣学校2015党政工作要点,以师资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和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紧紧抓住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这三个环节,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创新思路,科学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层次和水平,努力使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质量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筹备,召开好“人才强校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会”

工作要求: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为主题,积极筹备召开全校人事人才工作会议。

1、制订“人才强校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会”筹备方案。在进一步明确会议主题的基础上,落实会议的时间、地点、规模、出席对象、邀请来宾、议程与主要内容、相关文件等事项;

2、制订并出台人才强校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人才强校战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思路、政策保障和有效措施,促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机制与环境,营造教职工心情舒畅、意气风发,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显其能的***校园氛围;

3、制订并出台人才强校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

时间安排:3月份完成大会筹备方案,上半年陆续完成“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制订,力争10月份成功召开全校人事人才工作会议。

二、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努力打造人才建设高地

一引进、选拔和培养高水平优秀人才

工作要求:以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为重点,坚持引进、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国内外,多渠道、多形式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和有重要影响的中青年拔尖人才;采取适当措施,充分发挥学院在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人才引进方面的主导作用,调动全校教职工引才聚贤的积极性,力争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有新的突破;在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基础上,突出以事业留人、环境留人,促进优秀人才向重点和优势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汇聚,使他们才得其用、用有所成。

1、修订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力争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有新突破;

2、探索建立校内“特聘教授”制度,选拔、培养能担当重点学科建设和学术创新重任的领军型人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江苏省特聘学者”岗位,公开引聘能够担当领军的杰出人才和有重要影响的中青年拔尖人才;

3、协同教务处做好专业负责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4、会同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认真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

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相关文件的制订,力争上半年出台并实施。

二认真做好各类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及专家推荐工作

工作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认真地做好“六大人才高峰”、“访问学者项目”等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的申请,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才的推荐工作。在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并实现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做好现有各类人才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做好各类人才培养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

时间安排: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安排及时完成有关的申请、推荐工作。

三加强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力度,做好教学团队的选拔组建工作

工作要求:

1、积极实施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会同教务处开展我校本科教学团队的选拔组建工作,通过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结合,全面带动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以计划任务书为依据,切实做好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工作。

时间安排:3月底前完成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经费的拨付到位及相关工作的启动;协同教务处,9月底前完成教学团队的选拔和组建工作。

四开展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的评癣表彰活动

工作要求: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认真做好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时间安排:上半年完成评选办法的制订工作,10月份人事人才工作大会上表彰。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

工作要求:会同宣传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总书记回信精神的通知》精神,制订出台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我校的师德建设工作。

时间安排:力争6月底前完成《意见》的制订工作。

二认真做好今年的师资补充工作

工作要求:按照校务会批准的2015年教师补充计划,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认真做好本年度的师资补充工作。

时间安排:6月底前分别完成部门考核及学校考核组的面试,9月初完成新进教师的报到工作。

三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支持力度。

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中青年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的培养力度。

1、研究探索青年教师的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中老年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对新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和实践环节的指导及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新教师的健康成长。

2、根据层次和类型,认真制订和实施教师培训计划,健全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1)研究制订新专业、新学科的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不断提高青年教师中的研究生比例;

(2)努力拓宽教师国内外进修培训渠道,制订教师进修培养年度计划,争取条件积极选送有发展潜力的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重点科研基地研修学习,了解学科前沿,提高科研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国际交往和竞争能力;

3、切实做好以知校爱校、职业道德、教育理论和教师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教师学历提升和进修学习年度计划,年内完成分批派出工作;年底前完成对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延聘、返聘、外聘教师制度,

工作要求:在2015年编制核定和岗位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外聘、延聘、返聘教师制度,出台《南京中医药大学延聘、返聘教师管理办法》,建立起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吸引和挽留优秀人才,充分发挥退休教师和老专家的作用,为我校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做好兼职教师信息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

时间安排:上半年完成办法的修订,下半年人才工作大会出台。

五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工作要求:在总结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

篇六: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2016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共4篇)

第1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安排】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幸福”创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人口计生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主要做法;宣传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宣传人口计生干部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形式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二)门户网站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布消息、集中宣传。

(三)计生阵地宣传。在各地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放置宣传材料,充分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中办发。

(五)其他形式宣传。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计讯通”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0日)。根据全市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20日-7月20日)。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7月20日-7月30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贴近育龄群众,科学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科站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区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好宣传活动。

(三)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予以及时推广,并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对宣传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问题要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切实加以改进。

第3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按“市县结合、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市级考核占60%。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市级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省查样本点,人民来信来访调查点,平时调查);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县级考核占40%。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应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0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技术服务机构建、管、用情况(5分)

4、“合格村”示范达标情况(5分)

5、信访扣分和性别比案件得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市考核(百分制打分,按60%计算)

(1)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服务活动(15分)

(2)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5分)

全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30分);全市年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45分)。

全市两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省、市未抽查到的乡镇,按主要工作数据进行打分。

(3)乡所、村室建、管、用情况(10分)

2、县区考核(百分制打分,按40%计算)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WIS数据不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有奖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城市及农村考核数据共用。

2、调查时限从考核当月上溯一年,样本点小区育龄妇女漏档和出生错漏报以个案纳入WIS信息误差。

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WIS库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和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将加倍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重点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并有经验推广的县、乡均加2分,进行经验交流的县、乡均加1分;

3、在上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晋类的县区加3分,综合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2分,单项重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4、2016年度乡所改建、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加3—5分;

5、性别比案件得分。

县区、乡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

(4)瞒、漏报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2分。

(5)平时调查出现节育误差的每例扣2分,出现出生误差的每例扣4分。

上述5项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第4篇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继续坚持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口计生“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抓基础促平衡、抓难点促提升、抓诚信促和谐,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加强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逐步提高决策支持、基层应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突出便民维权,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积极处理好计划生育有关信访工作,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和谐计生”。加强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措施,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为基础,以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为主导,以人口基金为补充,以政策兼容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大力提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目标人群覆盖面。通过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县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与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活e站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区域协作,完善“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服务均等”工作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是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亮点发掘和典型培树。全面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B超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是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宿办秘〔2016〕72号文件要求,乡镇级按照两个“万人一干”和两名专业微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着力解决好乡镇计生服务所非技术人员占编问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100%。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培训、分层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新形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推进效能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督查工作,加大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建设队伍”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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