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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识实习报告

2016-01-23 09:40:1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篇一《法院实习报告》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法院认识实习报告》,供大家学习参考。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篇一
《法院实习报告》

法学二专业法院认识实习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

实习地点:

实习内容:认识实习单位组织机构的功能、任务和设置原则;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法律实务操作;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办公自动化。 实习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大一、大二两个学年基础理论学习的时间和总结。通过在法院、检察院以及企事业单位一个月的实习,培养学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实际能力,为大四的毕业实习打下基础,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积累必要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将使学生更好地认识社会,适应社会。

前 言

实践是对理论的最好的检验。认识实习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实习。它不仅仅是一次完成学校任务的事情,也是为我们将来工作的实战演练,学会一些必要的生存技能,培养一个法律人所应有的修养和思维。认识实习是我们初次把理论应用于实践,使我们对于法学专业有了初步的认知。这次认识实习也给了我充足的发展空间,让我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参与了案件的探讨和分析,增长了见识,丰富了知识。通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一、实习单位简介

我实习的单位是张家口市康保人民法院。 康保县人民法院现有在职干警42人,下设7个基层法庭,管辖全县15个乡镇,300多个行政村。近年来该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以张志刚院长为核心的院党组的正确带领下,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办案,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近年来,该院每年审结案件在1000件左右,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从2007年到2011年5月共审结4477起案件中未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

会稳定,为康保经济又好又快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康保人民法院坐落于康保县康保镇土产路西街18组25号,从外观上看,大楼的建筑风格宏伟气派、朴实严肃,顿时令人敬畏。走进里间,办公设施现代化程度高,卫生打扫得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的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当事人通道,后面则是审判庭和法官的办公室,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地方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同时也为法官的工作效率之高而暗自佩服。

二、实习经历基本情况

初到法院的我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由于之前一直听说在法院这种很有等级观念的单位实习,还要端茶倒水,所以一直对在法院实习没有什么好感。而且由于兴趣等原因,并不想在法院工作,去实习最初的想法只是想不要给自己的法学学习留下什么遗憾,去法院感受一下他的威严。但实际证明,如果我真的放弃了这次机会,一定会有遗憾。我最初到法院的时候,我和法官、书记员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有时候相视而笑却不知说什么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尴尬,但很快,工作使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虽然许多书记员和我们同龄,有许多专业知识不如我们,但三人行必有我师,他们的工作经验还是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还有法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认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价格鉴定中心,由于是刑事案件,我觉得像价格鉴定这样的事应该由公安局或检察院来做,而法官告诉我法院作价格鉴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鉴定,而这些是我在课本上没有学到的,或者说,如果不是遇上实际的问题,凭空是很难想到的。

我们从填写各种表格这种最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案件的审判流程表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基本信息,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都被归入了电子信息档案。检察院会将案件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非常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立案登记表、收案笔录是法院的工作。开庭公告、庭审笔录、宣判公告、判决书还有送达判决书回证、执行书及回证、提票,我们目睹的这些,其实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这让我真正把课本上的东西连了起来。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帮助核对起诉书、判决书的正本和副本,了解了起诉书、判决书的格式及写作方式。填写了送达起诉书和判决书的记录,这些本应当事人亲自填写,但在法院约定俗成。帮法官写工作记录,明白了工作记录的作用。订案卷正卷副卷,编编号,填写卷宗目录,卷宗内容,这项工作人见人烦,但没有他,在法院的实习将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讨论案情、法条、定罪量刑,学习十八大,气氛很好,让我在实践中运用了学到的知识。填写提押票、换押票、律师的出庭通知、结案报告、执行书还有上诉报告、审委会报告什么的,了解了律师、看守所、审委会各个部门的职能。去检察院、价格鉴定中心、看守所,开阔了眼界,知道了许多从不曾涉及的东西。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经历最多的,还是听了各种格样的案件,从一个案件送来到结案的全过程。在这些案件中,有卖淫的,有招摇撞骗的,有盗窃的,有打架故意伤害的,有卖假发票、有妨害公务的┅┅

以前认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对他们深恶痛绝,所以第一次见到穿黄马甲的罪犯,吓得不敢和他对视,而是从后面绕到了旁听席。而当我听了许多的案件审理,亲眼见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当事人、家属谈话,了解了案件的全过程,逐渐改变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装疯卖傻;但也有那种刚高中毕业甚至只念了小学就出来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时邪念就犯罪的。有许多甚至比我们还小的人多次被执行强制措施;还有许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离异,没人管,许多罪犯没有工作,很多人请不起或根本不懂请辩护人,听不懂法庭上的问话,不会写自己的名字。让我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其实他们就是一些再普通不过的人,对罪犯,感到从最初的害怕还有像孙继秋老师说的好奇到后来的麻木。每天看着罪犯和一些家属出出入入,每天看着来往法院的人,会觉得本认为不会很多的刑事案件实际很多,会觉得生活的世界原本复杂,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几百个法条又如何能解决得了纷繁复杂的社会的各种问题。此次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局限性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以致用"这四个字的含义是多么深刻。

三、实习感受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短暂的实习时间就这样慢慢地逝去,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在指导老师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

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通过这次实习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更加浓烈的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康保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以及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实习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篇二
《法院实习报告》

***大学

认识实习报告

(法学专业)

学 院_________

专 业_________

学 号_________

学生姓名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

实习单位_________

实习时间_________

***大学法学院认识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要求

本次实习的四个主要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相关问题及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认识,并进行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利用本次实习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更加深入了解法院。因为我们专业将来必定跟法院打交道。了解理论与实际的差异,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差异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和现实能力一个准确的定位。

(3)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看看理论在将来我们步入社会之后到底有多大用处,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认识的深度与高度,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4)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多一些阅历,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通过法律实践,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通过实践的检验和锤炼,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

本次实习的要求:

要求我们了解立案受理前的工作,了解庭审前的准备工作,旁听民事诉讼的审理。并在法院相关人员的安排指导下,参与庭审的准备、组织、庭审笔录的制作等方面的工作;熟悉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程序阶段中的具体工作;了解执行程序中的具体工作,看看法院实际工作中所使用的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格式、要求和写作技巧,并学会撰写各类法律诉讼文书,了解案件的代理。熟悉民事诉讼审理的全过程。

二、实习时间、地点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实习地点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实习单位简介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湖北省最高审判机关,其上级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执行庭、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属机关党委、法官进修学院、机关服务中心(筹)

该院下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4个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武汉海事法院)1个,基层人民法院107个,基层法院和专门法院、部分中级法院根据需要设有937个派出法庭以及全省法院现有干警15000余人。该法院始终坚持审判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与时俱进,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注重积累、总结,努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审判方式,坚持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制度民主与法制的不断完善,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 ,尤其是为湖北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现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男,1949年2月生,汉族,安徽凤阳人。大学学历。2008年1月起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四、实习内容

本次实习内容主要是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旁听一起**案件,是一起**之诉。具体案情如下:

**************************************************************************************************************************************************************************************************。

诉讼请求:

1、*****************************************************;

2、*****************************************************;

本次案件诉讼费用由被上诉方承担。

相关案件经过: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之后,***************。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五、实习总结

经过这三周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进入大学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开拓了法律视野。通过与该法院的各位审判员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一定良好的关系,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在近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的全过程,这对我所学习的**法知识的温习与巩固,将会有极大的帮助。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把知识学透。短短的二十多天,尽管实习期间会觉得枯燥,但现在回想起来收获真不少,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锻炼机会。我在想,如果我们专业的每个人都能来法院真正、踏踏实实的实习一次,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我们的法学教育才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那将会培养出不少真正的法学专业人才。我觉得我能有机会来实践一回,为我的法律生涯画上了很好的第一笔。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在指导老师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关怀与指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浅显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求真务实、持之以恒,钻研专业知识、开拓视野,以掌握更多的法学知识与处理法律实务的经验,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为一名真正的合格的优秀法律人才。

很感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能给我这次实习的机会。这段实习时光,构成了我完整法律生命的一部分,也让我的大学生活终于有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实习经历,也算是大学生活完整了。也希望法院能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给我们这些大学生,让我们不再局限于书本知识,而是能很好的将其运用于实践。比如在实习过后,复习民事诉讼法律知识的时候,我觉得很轻松,因为实际实践过,所以就不用再死记硬背了,以致可以很好的融会贯通。同时,也能够更加熟练的撰写各类法律诉讼文书了。

***大学法学院认识实习成绩评定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篇三
《法院专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一)

实习时间:xxxx-xxxx

实习单位: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内容:专业实习

前言:今年暑假按照学校的要求我在XXX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四星期的法学专业实习。这次实习使我感受颇深,也受益匪浅。在这段时间,我亲身地感受了自己法学知识的欠缺,同时也真正了解了法学知识在实践中的具体利用,达到了理论和知识相结合的实践经历,通过这次专业实习使我对我们的专业课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对我们法律这个行业有了更清晰地认识。作为法学学生我感到无比自豪,但我们前面的路还是任重而道远,还有许多事去做,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也犯了好多错误,但总体上这次实习是一次成功的实习,是一次值得总结的实习。

实习单位简介:XXXX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下辖三县一区刑事、民事、行政的二审案件及市内重大案件一审的审理。现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里设有纪检监察室、行政装备处、研究室 、办公室 、政治部 、法医技术室 、司法警察支队、执行局 、审判监督庭 、 民事第三审判庭 、民事第二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 、 行政审判庭 、刑事第二审判庭、刑事第一审判庭、立案庭 等处室。我所实习的是民事第一审判庭 ,庭上有庭长一人、副庭长两人,法官四人,书记员两人,我们庭上主要受理的是关于人身和财产损害案件。 实习经过

为了更好、更快的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的预期目的,我与X 年X月X6日进入法院开始实习。X年X月X日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来到法院,法院的法官们还没上班,我看着威严的法庭心情是那样的激动,毕竟这次实习跟第一次不一样。上次我是在区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完成的认识实习,在那里是没有像样的法庭,但是这儿不一样法庭看上去是那样的肃穆,庄严。8点30 法官们准时上班了,我找到政治处主任他将我调到了民一庭 ,这也是我唯一的遗憾,开始我准备要到刑事庭的。主任告诉我民一庭是全院最忙得庭,让我在里面好好磨练一下,从此,我就开始了我的忙碌而又收获颇丰的专业实习,当现在回想起来当初没有改变而到民一庭是正确的选择。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很热情,很善良,我能够从每一个身上学到知识。不管是书本上的知识还是实际的知识运用,对我而言,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法院审判的案件都是经过审判后要进行存档的,而好多都是手写的,亲手装订的。我跟着书记员也作了不少这样的事情。我们把已经审判完的案件装在自己制作的档案夹里面,心里觉得挺自豪的。在制作档案盒的时候,会用到剪刀什么的,偶尔也会不小心弄伤手了,但是我也并觉得快乐,因为自己相信我们还处于无一技之长的时刻,就应该从最简单的做起。这是对自己人生观念的检验。实习总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四个阶段并没有具体的分界线,甚至说是互相交叉着存在,这只是就个人感觉而定的划分。

一、初步了解与熟悉环境(9月3 日——9月7日) X年8月26日早晨,我拿着学校开的实习报告推荐表,来到了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开始还有些胆怯,但是见了院长之后就不觉得拘束了。在我向院长详细讲述了我的实习计划之后,院长真诚地接受了我,希望我能够真正学到知识。最后我被分到了民事第一审判庭。在我走进民一庭时庭上法官就给与了我热烈的欢迎,对我的生活给了很大的帮助,在这一周内他们并没给我太多的事去做,给了我好多他们的卷宗去看,在这段时间里我对庭上的大致情况有了了解,而且跟着书记员

贺解珩对我们院里的机构以及基础设施有了了解,如我要打印文件到那、盖章签字到那,慢慢的院里的基本情况就知道了,同时我的工作量也加大了。

二、认识办案流程与旁听审判(9月10日——9月14日)这段时间我没有参加案件的审理,只是帮书记员作一些简单的工作,你别小看这些简单的工作,它可以让你学到不少东西。我就通过打印文件、拿文件到院领导那签字盖章、领取文件、往电脑上打一些法官们写好的判决之类的文件等慢慢的通过不断地接触案件开始熟悉案件,这样使我开始对本院受理案件、审理案件的全过程有了一个比较清楚地认识.具体受理流程如下图:这一过程中最让我兴奋的事是旁听,顺便说一下,在区法院实习时我也旁听过,这次还这么兴奋是因为办公室里放的那几件法袍,在区法院我没见过这东西。9月3号早上我来到庭上把卫生打扫完后,贺叔就来了,他告诉今天要开庭,问我想去听吗,那是当然的了。九点整准时开庭,我坐在旁听席上看着法官们穿着法袍,高高的坐在法庭之上,心中真是羡慕不已,当时就想有一天我也会坐上去的,一趟庭下来案件没听多少,全想这了。

三、进入审判并处理法律文书(9月17 ——9月20日)这一阶段应该是我最忙碌的时间,我开始帮着他们审理案件,签送传票、做开庭笔录。而且最让我想不到的是他们让我进入了案件的讨论,讨论后依照讨论开始帮他们做阅卷笔录、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在这个过程中最喜欢的就是阅卷,我感觉阅卷对我帮助很大,作为法学学生在实习时如果能真正的阅几份卷,那对学习是很有帮助的。

四、依依话别 (9月21 日)实习结束了,马上就要走了,真舍不得离开这。法官们一个劲的说我给他们帮了很大忙,但是我知道在这期间我也给他们添了很多麻烦,谢谢你们民一庭的法官们。

实习感受:这次实习教会了我许多,也让我明白了许多。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很大的差距的,作为一个法学学生我们不仅要在学校学习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我们更要走出校门走进社会不断提升个人素质。

一、对自身的认识在法院认识实习的四周里感受颇深,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经过两年的学校学习,虽然在理论上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这些基础根本上无法适应实践,就别说我们的能力问题了,就一个法科学生来说不仅是去看法条那么简单,他还应该具备各种素质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处理司法文书的能力等等,有此次实习我看到了差距,到学校后要更加努力,以争取在毕业后顺利的处理案件,解决矛盾纠纷。实习报告

二、对法院系统的认识 就我国现在存在的法院系统来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如果对其作一个详细的认识是不太那么容易的,我就对我在实习过程中比较关注的两个主体进行一下我的认识分析。

(一)、对法官的认识法官是一个多么神圣的称呼,又有多少辛酸在这个称呼背后,在我们家乡流传这样一句话“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在这里我只想给法官们辩解一下,我们不否认在法院系统内存在着一些道德素质不高的法官,但是当你走进他们中你会发现他们要比你想象的好、可爱。他们使多少双罪恶之手,被利剑斩断,多少迷途的羔羊又知归返,使多少干戈化为玉帛,多少破镜终又重圆,多少难缠的债务得到偿还,多少濒临倒闭的企业重又

生机盎然。在实习中我也知道了一些我们市一些优秀法官的事迹,如:用病弱之躯点燃起生命火焰的铁法官谭彦;年仅39岁,因积劳成疾,猝然倒在审判台上的好法官潘火中; 法雨润幼苗、使浪子回头的优秀法官尚秀云;勇斗强权、捍卫正义的杨铁如;为妥善调处一起群体纠纷而永远失去与爱妻见最后一面的民勤县法院副院长张尚友;两袖清风任法官三十八年,临终给老伴和子女留下两万元债务的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老法官郭能有;心脏病突发,经紧急救治脱险后就又立即奔赴抗击“非典”第一线的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生珍等等。当我看到、听到这些事迹时,不禁对法官肃然起敬,我们过去多关注的司法官的业务素质,但是我们想象一下一个法官业务素质再高,没有这样为民请愿、心怀天下的情怀,他也只能是一个蛀虫。因此到学校我要始终以此为诫不断要求自己。(二)、对审判委员会的认识1、审委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就我国现在运行的法律系统中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组织, 它是由法院的正副院长以及其他领导组成的特殊的审判组织,其审议结果直接决定着判决书的内容,也就是说它决定着一个案件的命运。从表面上看他充分体现了我国审判监督以及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但是有这样一个问题审判委员会的委员们并不是案件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依据只是法官们提交上去的审委会报告或者是一些有关案件的一些不完整的资料。这样做的结果就是(1)导致审判不公,法官及合议庭的成员是案件的直接参与者,他们就他们所掌握的案情以及所学专业知识是完全可以对案件有一个合理的审判,但是当审判委员会的介入就有可能改变法官们的意识,有的甚至以审判委员会的意见为主,就是在审判委员会里都存在这样的现象,最终决议都是以院长的意见为主,甚至在审委会笔录最后加一句“其他委员都同意某某院长的意见”,这样出来的审委会结果作为判决能公正吗,能民主吗?(2)责任归属不清,直接影响法官办案积极性 。就法官来说他认为案件的判决是由审委会决定的并不是他作出的他只是当了一次打印机,因此其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而且就案件的责任真怪下来如果强加给法官也不太公平,这样就会使案件审判责任归属不清。2、个人的一点意见:就我个人认为审委会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只是其介入的时间不对,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从立案到发出判决其没有必要介入,因为有合议庭就能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其判决也能比较公正因为少了好多外界的干扰,那么审委会应该在什么时候介入呢?在案件中有这样两种案件审委会是应该介入的,一种是发回重审的,证明案件在本院审理时出现了问题那么审委会就有必要介入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这里顺便说一下,由于审委会组织的特殊性其具有一定的行政,纪律处罚能力)是继续办案的法官有所参考。第二种案件上级法院改判的案件,证明案件在本院审理时出现了问题那么审委会就有必要介入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这样做的好处是即划清了责任的归属,又能提高法官办案的积极性,还能杜绝和减少错案的发生。

三、专业知识的认识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原告宋占科与被告温继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一)案件基本情况2004年2月,原告宋占科首付110400元从武威金鹏公司按揭贷款购买了总价款为276000元的柳工50C型装载机一辆,购买后即租赁给被告温继龙经营使用,在被告经营期间,原告分两次向金鹏公司偿还贷款本息29052.11元,被告分多次替原告向金鹏公司偿还贷款本息96000元,后原告以房产一套抵顶结算清了金鹏公司的剩余贷款本息。另外,在被告经营期间,被告借给原告借款30000元,其中20000元原告出具了借条。2005年3月20日,经双方结算,将30000元的借款算作被告向原告交纳的租赁费,原告收回了其向被告出具的20000元的借条,同时被告向原告支付了58000元的租金后,双方签订

了《装载机租赁协议》,协议约定:一、乙方(被告温继龙)支付甲方(原告宋占科)现金58000元整,甲、乙双方就2005年3月20日前的租赁关系终止;二、甲方于2005年3月20日起将装载机租赁给乙方经营,租赁期限至2006年6月30日;三、租赁费的计算按总租赁费112000元计算;四、租费缴纳,2005年6月前暂不缴纳租费,租费暂用于乙方经营使用,2005年7月起每月支付租赁费10000元,每月的租费在上月的30日缴纳,六月三十日交12000元,2006年6月30日前必须交清全部租赁费;5、乙方在2006年6月30日前不论何时交完租赁费装载机所有权归乙方,甲方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八、违约责任,若乙方不能按时缴纳租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装载机,乙方必须保证装载机完好,2005年6月前期间必须计算租费;九、以上条款双方必须认真遵守,若任何一方违反给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协议签订后,被告共向原告支付租赁费32000元,尚欠80000元。原告以被告违约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装载机并承担协议签订后至装载机返还前每月10000元的租赁费,被告提出反诉,认为双方之间系融资租赁关系,同意返还装载机,但要求原告返还收取的全部租赁费。(二)合议庭及审委会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倾向性意见):虽然原告购买装载机后就一直由被告经营使用,且协议中有被告若按约履行协议后就取得所有权的约定,但协议第一条明确约定在被告向原告支付58000元的租金后,之前的租赁关系终止。而且融资租赁关系中对出租人有特别规定,必须是经批准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法人,本案中原告不符合该特别规定,因此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能认定为融资租赁关系,被告的反诉请求不能成立。虽然双方签订的协议名为租赁协议,但从协议内容看,如果双方按约履行协议,装载机的所有权将转移给被告,因此双方之间可认定为买卖关系,而且双方签订这种名为租赁关系实为买卖关系的协议时,显然考虑到了协议签订前被告经营使用原告装载机并支付租金的情况,只不过在该买卖关系中买卖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条件是被告必须按约定分期按时付清货款,即协议约定的租赁费。现在被告没能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按原告的请求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应相当于由于被告违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但由于双方在协议中既约定了返还装载机和承担2005年6月前的租赁费的违约责任,由约定被告要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该约定显然高于由于被告违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考虑到装载机自购买后就一直由被告经营使用,被告也已支付了大部分租赁费,而且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装载机的请求也是依据双方协议主张的违约责任,被告在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宜再承担返还装载机和其他的违约责任,装载机可归被告所有。对于原告主张的合同期满后的租赁费,因双方之间实质上是买卖关系,且被告已对其违约行为承担了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故不应再支付该费用。 第二种意见认为:双方之间不能认定为融资租赁关系,被告的反诉请求不能成立,理由和第一种意见一致。但同时认为,在协议签订前双方就是租赁关系,且该租赁关系双方已结算清楚,并予以终止。至于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如果被告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租赁费,则该协议可认为是双方之间的买卖协议,双方之间是买卖关系。现在被告没能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租赁费,该协议只能认定为一般的租赁协议,双方之间是租赁关系。被告没能按约定在2006年6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应按原告的请求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并返还装载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应和由于被告违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相当。原告要求支付2005年6月前的租赁费本身就是依据协议主张的违约责任,又主张让被告承担30000元的违约金显然过高第三种意见认为(审委会意见):基本同意合议庭第一种意见处理不以融资合同处理,但是却不能认为是买卖关系,而是租赁合同,由于执行的原因和公平原则被告不再承担违约金自付清租赁费,装载机判归被告(三)案例感受此案我之所以作为我实习的一个典型案例来认识是因为他告诉我一个道理就是在我们在学校学习时只是对于法规法条单一的,简单的认识。但在实践中,人们订立合同,建立各种关系都是以个人利益出发,这样就会使各种法律关系交叉在一起,甚至出现一些看似像但并不是的法律关系,就如同此案一样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是一个简单的租赁合同,但是在

协议里面却有买卖合同意思的存在,在诉讼中当事人还提出了这个合同应以融资合同处理,由此可以看出现实中的法律关系并没有书中那么简单,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跟审委会就出现了以上三种不同的认识, 从法官们的认识中我们看到好多案件的处理已经不再是合同处理的问题,他关系到案件执行、公平等问题,民法案件的特殊性在这里也就体现出来,他不再是像刑法那样死了,他更注重的是公平、可行性、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以及化解矛盾维持社会的稳定性,这也就是民法中存在好多调节的案件,这些调节结果并不是依据法律有时甚至是违被法律精神的,但是当事人自愿的法律也会将其认可,民法意思自治的重要体现,也是市民法的表现。

结语: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为期三周的认识实习已经结束了,留下的却是无限的回忆与思考。我们的前面是一条光明而荆棘丛生的道路,把握现在美好的学习时光,不断的充实自己,以适应四年后的社会生活实现伟大的抱负。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篇四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

认识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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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信仰化与本土资源

何为法治?“对我们而言,法治国不仅是一个政治概念,而且也是一个文化概念。它意味着要保护与秩序相对应的自由,与理智相对应的生命,与规则性相对应的偶然性,与计划框架相对应的充实过程。简言之,它保护那些属于目的和价值的东西,而与此相对应的,则仅仅是符合目的和具有价值的东西。”【1】诚如拉德布鲁赫所言,法治仅仅是保护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吗?我想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因为不同的学者在思考这个命题时,会选择不同的角度,其结果必然不可能完全的一致,但是法治至少有法律的、更有甚者是包括法学、法,在中国的语境下也可能会死包括礼、情、刑的。

在实习的过程中,对我印象最深的不是庄严的法院大楼,也不是死板的法律文书,而是无论庭审还是调解过程,中国人那种情理法合一式思维的充斥其中,或者用当下实用的语言,可以叫做为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为什么要把社会效果引入到司法审判中来?严格按照法律审判难道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吗?我想是很难的,于笔者看来,我们缺乏一种这样的社会环境与认可心理:法治信仰化。

对于一名法学学生,我们不禁要为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差距而感到嗟叹,但是空有嗟叹是于事无补的,我们必须去发现问题,并锲而不舍的为之努力,才能改变现状,法治(法制)是我们的法治(法制),我们不努力谁努力。

我实习的单位是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所在的部门是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处理的全部是因为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你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如果当事人双方是比较富裕家庭(此处暂不考虑保险公司),庭审过程就会平和很多,如果是一方较为富有,另一方较为贫穷,或者两方家庭情况都比较困难,那么庭审过程就会很激烈,当然不是代理人激烈的辩论,而是当事人不绝于耳的斤斤计较,(此处无歧视的含义)。特别有一起标的额为1000元左右的案件,一方当事人不想赔偿,一方当事人一分不想少要,庭审过程从一开始就听得到双方当事人几乎对庭审不起作用的争吵,主审法官的警告也无甚作用,(道路交通事故法庭算上法官、书记员、司机共计六人,在编制的有两名法官、两名书记员、一名法警,但是法警从未在该庭出现过),一个案情简单的案件,整整两个半小时的庭审,有点让人崩溃的感觉,为什么人们对这些利益丝毫不放,为什么当事人对主审法官的警告肆无忌惮,为什么当事人对法律的敬畏仅仅是大盖帽式的呢?同上面所论述的,缺乏信仰化的法律。

“法律赋予宗教以其社会性,宗教给予法律以其精神、方向和法律所需要的神圣性。在法律与宗教彼此分离的地方,法律很容易退化成僵死的法条,宗教则易于变为狂信。”【2】虽然中国自古以来并没有一个像基督教或者伊斯兰教样的宗教,道教与佛教也仅仅具有一定维度的影响,而在思想上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学,则表现出一种泛宗教样式崇拜与信仰,正是这种不同于西方泛宗教样式的信仰,一直作为我国“法律”信仰化背后支撑性的力量,无论“微言大义”抑或“情理法”合一,都是儒学中的礼、伦常在指导着刑律在行使当代法典的作用,而礼、伦常、礼教则是人们心中真正的法律,心中的标准,判定是非的尺度。由此看来,中国也是存在法治信仰化的,而这个法治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法治,因为在国人心中,法律不是唯一的标准,正如我们时常在口中叨念的那句话: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在法之外有另外一套或者好几套评价的标准,来进行法律审判完之后的道德审判。

因此,我拟提出这样一个意见:我们当前法律推行过程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是因为缺乏一种法治信仰化,而中国从来不缺标准的信仰化,传统的礼、伦常,现在的道德都是我们在法律之外信奉的标准,要想解决好当前法治问题,特别是基层法治问题,很大程度上我们得解决法律与道德的二元论问题,不是将他们放在对立的位置上,而是把两者有机的统一起来,做到真正的本土化的法治信仰化,既不是单方面强调国情决定论,也不是唯西方化。

那我们为什么要克服单方面国情决定论呢?“当在与世界接轨的普适性法律与地方习惯的冲突产生秋菊的困惑的时候、当司法改革以隐蔽的方式试图独立于政治权力获得独立性的时候、当国际人权保护与国家主权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当王海这样的消费者为五毛钱的权利而斗争的时候、当小康生活成为全部制度的正当性基础的时候、当婚姻法以道德的名义侵入私人生活的时候、当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展开论战的时候,我们不也正在以一种不自觉的方式卷入到现代性的潮流之中?”【3】虽然我们似乎在强调反对普世价值,认为那是西方对于我们政权的和平演变,但是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人权,还有主权,从普世价值中拿出来,是任何一个国家我们都必须考虑的,我们不可能说我们就不需要法治、民主、自由,所以我们不能每一出现反法治、反民主、反自由现象就单方面强调国情,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强调特殊性的同时也在强调普遍性,而普遍性与特殊性作为一对辩证统一的矛盾,不可能单方面重视,厚此薄彼。

就拿权利观念来说,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不可能不保证公民的权利,而只保证公权力机关的权力,因为社会是全体人的,全体公民的。而且,“为权利而斗争是一种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4】同样如法权Recht(德语)这个词一样,在他们眼中权利(Recht)与法律(Recht)一词是同一词一样,我们对于权利的追求就是对法律的维护,就像去年(2012年)人民日报发表的发表的一篇社评的题目一样:维权就是维稳。这些观念在本质上相同的,我们很难更不应该用国情决定论来抵制这些流淌在任何一个民族血液中并且孜孜不倦的追求的价值。他们是普遍存在的。当然这更是我们法治信仰化不可或缺的价值,就像拉德布鲁赫在论述恶法非法时所强调的那样:当法律违反正义到一定程度时,他就不是法律。虽然恶法非法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但是无论立法和司法,法律都必须体现这些价值,而正是这些价值的存在,才得以支撑法律能够长远并且连贯的适用,更区别于山大王的山规。

那既然我们反对单方面强调国情论,那么我们就引进西方先进的法律即可,何必再坚持国内传统?可是如此是行不通的,不然为何秋菊与山杠爷会困惑?不然为何我会遇到在裁判后胜诉的人觉得判的少了,要上诉,败诉的人觉得自己有理,也要上诉呢?我们不能也很难忽视推进法治过程中的本土资源问题。

“每一种特定的法律文化都有其特定的秩序安排方式, 因为人类总是生活在他们信其所是的世界里面, 一种秩序安排方式的有效性, 就在于生活在这个文化世界中的人类个体相信这种秩序安排是有效的, 任何人都无权把一种社会和法律的规定性强加给其他不曾分享这种秩序建立于其上的文化信仰的人身上。”【5】就像陈忠实在电影版《白鹿原》上映前介绍采访时说《白鹿原》要表达这样一个意思:中国人没了皇帝以后找不着北,中国人真的那么需要皇帝?或者那么需要中央集权制的统治?我想不是的,而是中国几千来对那一种文化形式、那一种生存状态已经适应,在突然改变之后你很难保证人们能适应得了新产生的状态,法律亦不例外,我们长期习惯于采用法律以外的其他标准去评价某一件事情或者某一个人,法律在我们眼中,作用无非“定分止争”。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拿来主义,把认为好的、有用的强加到我们自己身上,小麦虽然作为高产作物,我们也不能将他放在喜马拉雅山上种植,而青稞则更适应高原生长。

所以,无论反对单方面强调国情决定论还是反对完全西化都十分重要,就像学界一直在争执到底实体重要还是程序重要?当然是同等重要,偏颇任何一个方面都很难保证不出现问题,但是,话锋一转,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样的问题,在当前中国,程序更重要,因为中国历来是一个重实体轻程序的国家,在传统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律传统中我们很难找到像规定程序的条文,而学习西方与本土化资源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学习西方更为重要,在这儿与其说是学习西方,倒不如说是到根上挖掘法律的基本价值,法律作为法律本身所必须具有的品质,就像西方的自然法哲学所强调的那些法律品质。

虽然相对于塑造一个拥有真正法律品质的法律要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与理论,但是我们

同样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法治现代化(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必然遭到本土化猛烈反扑,我们“正在重新以适合自己国情的方式进行法制现代化建设, 而不再是盲目地仿效西方的法律模式; 这些国家试图从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根基中寻找到一个法律精神支撑点, 以此作为嫁接、移植外域先进法律文化、推动法制现代化的本根和依托。”【6】我们必须像萨维尼一样面对拿来主义要清醒的认识本土化或其思想中历史的、民族的成分。正如其所强调的“法律乃是‘那些内在地、默默地起作用的力量’的产物。”【7】“它深深地植根于一 个民族的历史之中,而且其真正的源泉乃是普遍的信念、习惯和‘民族共同意识’(the common consciousness of the people)。就像一个民族的语言、构成和举止一样,法律也首先是由一个的特性,亦即‘民族精神’(volksgeist)决定的。”【8】而这民族精神正是本土化资源的核心所在。而近代以来,从地主阶级洋务派、资产阶级维新派、革命派都西化的过程中,这种民族精神都在做着反抗,比如,大理寺与大理寺卿,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是今天的最高院与首席大法官,而仅仅是名字我们就能感觉出这完全是中国味道的,何尝不是某种民族精神的产物呢?

让我们来看这么一段描述:“在战斗结束之后,放出七名囚犯的同时,有七名已经投降的守军俘虏被杀——六名士兵和洛耐侯爵。在押送洛耐侯爵的过程中,民众改了主意,决定立即处置,把侯爵当场殴打致死。他们割下他的头颅,挑在枪尖上游行。”【9】多么血腥的场面,你一定在想这是罗马奴隶时代还是中世纪的西欧呢,这是法国大革命时期,民众攻陷巴士底狱所做的,这是一个将要走向民主社会民众的行为吗?我想,这也反映了某种程度上的本土资源,这是人们法国民众对路易十六的法治信仰已经失望,即使那时法拉耶特疾呼要像美国一样,过渡到民主共和制,但是美国的似乎并不适合法国,这难道不是本土资源的反扑吗?

为此,我们就需要建立一套符合本土化的法律,让我们以此为标准,形成一种法治信仰,那么我们应该建立怎样的法律呢?建立的法律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呢?首先我们得了解什么法律是什么。“法律不只是一整套规则,它是人类进行立法、裁判、执法和谈判的活动。它是分配权利和义务、并据以解决纠纷、创造合作关系的活生生的程序。”【10】法律不是简单的法条堆积,也不是工具或者手段,如果法律成为法条堆积,法官们就真成了自动售货机,所谓的法律思维、法治精神对于机器来说也无甚作用,更不用谈让人们树立法治信仰化,而把法律当成工具或者手段,那我们就必然是简单的目的论的,功利主义的,倒不是说功利主义是错误的,但是有时候功利主义往往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正义并不是总是站在功利主义这一边,因为“功利主义的进路有两个缺陷:第一,它使公正和权利成为一种算计,而非原则;第二,由于将所有的人类善都纳入一个单一的。整齐划一的价值衡量标准,它对所有的人类善等量齐观,并没有考虑他们之间本质的区别。”【11】所以我们不能将法律仅仅当作一种手段或者工具,法律诚如伯尔曼所言是一种关于实体的程序,或者说是一种途径,一种维护某些价值的途径,一种兼包实体与程序性问题的规则标准,一种活生生的蕴含生动价值的有机整体,而这些价值是法律品质与本土资源的契合,是为人们信仰化的法律。也唯有这样的法律才是真正有生命的法律,才能为人们认可。

当然,我们在这儿还得注意一个问题,就是本土化资源包括什么,前面只是引出这么一个问题,在这儿再展开讨论,中国法治的本土资源。首先我们来讨论一个萦绕中国人心头始终没有跳开的羁绊:清官圣君情结。“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中, 法律始终在主权之下发挥其御用的工具性价值, 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这种法律文化沉淀为潜在的社会意识, 影响着中国的民主法制进程。”【12】即使时至今日,清官圣君情结在人们心中占有很大市场,无论是海瑞还是包青天,到今天不断推出新的清官:宋慈等。似乎在老百姓心中只要有这些官员在,贪官坏人无所遁形,而这些人似乎具有哲学王式的品质,他们有着獬豸般的断案意识,用成语来形容他们就是明察秋毫,可是这种人治始终是不可靠的。并且民众从根本上期待的

不是君主制,而是一种清明的国家工作人员体系,而这种体系则需要一种制度去保证,就是民主制度,所以,民众从根本上是期待民主制度。除此之外,我们必须直面道德,这可能不是本土资源,但是儒学化的道德则是本土化资源,那种影响中国人几千年的仁义礼智信的是非标准是西方不能理解的。当然,我们似乎也缺乏否认清官圣君情结也是中国儒学式的道德,而对于道德这个亘古恒新的问题,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一直来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焦灼争执的中心点所在,无论哈特与富勒论战还是德沃金的插入,都避免不了谈论这个话题,但笔者基于这种观点基础上考虑法治信仰化背后道德的力量:几百千年来,为什么法律得于生存,不是其强制性,人们“一般要服从法律,因为他们害怕不这样就会招致司法当局的恶强力制裁。这个回答从未让人们信服。”【13】“正如心理学研究现在已经证明的那样,在确保遵从规则方面,其他因素如信任、公正、信守性和归属感等较强制力为重要。”

【14】

本土化资源当然不止上述的那些,笔者在此只是简单罗列几个,目的在于强调不能抛弃本土化资源而空谈学习先进经验建设法治,这些本土化资源也是法治信仰化所必须具备的力量基础。而剩下的问题就是我们应该建立一种怎样的、让我们信仰的法治?其内容为何?而本土化资源如何很好的契合其中呢?或者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我们要建立何种适合我们自身的法治秩序呢?“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靠单纯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现有一番改革。”

【15】为此我们就必须对当前中国人的心态、西方先经验、传统文化经验等进行一一考察,为法治(法律)与法治背后的力量的契合做前期的准备。同时我们还要注意类似正义、公平、道德、人权、民主、自由等价值的考量,要把这些价值真正的融合到即将建立的(可能比较晚)的法律体系当中。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做这样的努力,就是民众法治宣传,一来中国人素有贱讼情结,孔老夫子也有教诲,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或者讥讽律师(讼师)为讼棍,“造两可之辩,设无穷之说”而在文学艺术作品之中,讼师也被变现为那种獐头鼠目,两撇八字胡,挑拔是非的形象。而我在与我所在村庄附近的人交流中,他们都表现出一种对诉讼的厌恶,觉得在一个熟人社会中,对簿公堂是一件很丢人的事,特别是那种兄弟之间的纠纷,一位亲身经历者像我表述这样一种观点:丢了老祖(父母祖辈)的脸。再如像是在《秋菊打官司》中所反映的问题,老百姓到底困惑的是什么,为什么法律给不了我要得到,而是拿走了我不想失去的,给了我本不想要的钱,要的只是一个说法(只想村长道歉),拿走了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这就是电影结尾处秋菊矗立在村头像一座来自农村树立在城市中心广场的一块普通石头,强烈的冲击。我们需要做的是在本土化资源基础上法治的宣传,一个民众真正理解到深处的法律,像道德一样流淌在血液中一种民族品质,这样诉讼请求才能做到真正的与法律嵌套。二来我们还要加强法律人素质的提高,司法体系只能是精英体制,你很难让每一个人都能很通透的理解法律,这就需要职业化的法律人来行使这一部分的作用,但是加强职业化能力的同时,也应注意法律人的职业素质,“一般认为。职业法律家群体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 1) 坚决维护人权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奉行为公众服务的宗旨, 其活动有别于追逐私利的营业( business ) ; (2 ) 在深厚学识的基础上娴熟于专业技术, 以区别于仅满足于实用技巧的工匠型专才(specialist ) ; (3) 形成某种具有资格认定、纪律惩戒、身分保障等一整套规章制度的自治性团体, 以区别于一般职业( occupation ) 。”【16】在基层大法院构成人员之中你很能发现问题:老一代的法官,很少有法学专业出身(所在的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182名工作人员,其中在编就位左右),如我所在法院,院长属于党委任命,书记也是党委任命,几个副院长算是在基层审判工作中成长出来的,但是真正是法学专业的只有一人(前华东政法学院),其他人要么是当年的教师抽调,要么是行政部门挑换,在后期法院工作的过程中参加诸如山东省法律干部业余大学之类的学校学习,当然不在这儿否认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篇五
《法院实习报告》

法院实习报告

感谢辞:首先,我想在这里向所有为我此次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东阳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们(厉晶晶等5位书记员)致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给予的帮助!

摘要: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一项重要科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在法院实习的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庭长和书记员交办的工作。同时,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对法院审判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正文:

一、实习目的

为了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我于2009年7月6日到东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实习。之所以选择去基层人民法院实习,是因为基层人民法院是最直接适用法律的机构,他们受理大多数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涉及的法律面宽,实践性强;而且,大学生到人民法院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内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课外的新知识,抱着这一上进的心态我来到了东阳市人民法院。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大学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阅读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卷宗,虽然不能够像法官那样真正的参与到庭审过程中,但是我认真自觉地参加各种案件分类的庭审,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事及民事诉讼法等课程知识,同时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真正的做到了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工作期间的努力表现和认真态度,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二、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我的具体工作主要有:

1负责收发文件或者寄送邮件,通知开庭;

2担任临时书记员,负责记录庭审过程;

3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审理报告、拟写判决书等;

4跟随法官、法警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或会见相关证人、被害人;

5协助法官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并整理、装订卷宗归档。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从中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走到了现实中来,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法官的查证过程及询问的方法、技巧,懂得了某些具体的特定情况如何依法酌情量刑。庭审结束后,法官须组织人员进行合议,之后进行宣判;宣判完,卷宗就该整理成册交由档案室归档。我觉得有这么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其中,在这一系列的工作中,让我收获最大的就是庭审。庭审能够最直接地了解案情,最快速地掌握法律的适用方法及适用条件,最直观地发现法律的缺漏。这一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张某绑架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该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

三、实习成果

专业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司法人员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事务,是跟着指导老师学习司法经验和了解、掌握案件处理方法和程序的过程,专业实习是一种课堂内外的学习。在近两个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课堂内外学不到的东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1、了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门和工作程序

法院是一个处理纠纷,处理矛盾,给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地方,而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是立案庭。我虽未在立案庭实习,但因有时某些案子和文件也会送到那里,就或多或少的了解了一些情况。立案庭工作繁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经常要与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的重要窗口。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最后再送到立案庭。可以说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关,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东阳市人民法院有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我们的实习是由政治处进行安排的,政治处主要负责法院内部的事务,由于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审判庭那么多事务,因而这次没有同学在行政庭实习,审监庭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部门,这次也没有同学在那里进行实习。我们同学大部分被分配到执行庭、刑庭和民庭实习。

执行庭是审判工作最后环节,是当事人在判决后因为对方不履行判决的义务而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一项权利,是当事人实现权利的保障。执行工作并不轻松,很多当事人都不配合,而这却辛苦了执行人员。

刑庭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伸张正义的地方。虽然东阳市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刑庭作却也是不少,即使案子都相对简单一些。在实习期间,我也到刑庭去旁听过,总体感觉与民庭有较大的区别,更严肃和谨慎。刑庭的法官要审理案子,也要到看守所去讯问当事人,以便对案件有更清楚的了解,以便作出更加合理的判决,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民事审判庭又分为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审判第三庭三个庭,民二庭主要处理的是医疗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而我实习的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从上述民一庭的主要受案范围可以看出民一庭处理的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纠纷,十分的琐碎,民一庭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创下了几个最:民事审判庭里案件最多的,是用调解方式结案最多的,同样也是上访最多的,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案件因为与当事人密切相关,法官在审理时都很认真,但是正因为太紧密了,一旦稍有不称心意当事人便会上访。

2、实习让我对民事调解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民一庭处理的纠纷主要是生活中的纠纷,因而调解的方式在民一庭中被频繁的使用。

很有调解经验的李法官说要做好调解工作法官要具备三种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调解工作的主持者应该是通晓法律知识,有法学素养,有一定的威望,说话有分量的人,他能够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众。调解员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当事人对其产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调解员要思维敏捷,处理事务的方法多样,反应能力迅速,拥有这样的智慧才能对矛盾作出反应,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帮当事人找出解决的途径。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审判中不要带个人的感情色彩,在调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这并不是说调解者就应该板着一张脸,很严肃的对待当事人,或者是对矛盾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这样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应该以情动人,试着去了解当事人的感情,以情动人,才能解决好矛盾。

调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进行,有很多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就调解结束了,在开庭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和好或将矛盾解决的可能,也会当庭进行调解,庭后调解的也有。要做好调解工作,不能就事论事,会陷于被动。调解应积极做好预防工作,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纠纷,在进行调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激化,防止纠纷的恶化的转化,调解员的工作方针是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要寓防于调,以调促防,以防保调,在进行调解工作时,要时刻注意预防工作,化被动为主动。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双方都要自愿,调解的过程中要合法,平等对待当事人,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调解的进行应该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前提下进行,当事人有时候会情绪激动,说话没有仔细考虑,语气十分恶劣,法官面对的当事人经常是这样子,经常可以听见当事人生气的声音以及指责的声音,法官要好好的劝解他们,将他们再带回到矛盾的焦点上。看着法官们辛苦的调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惭,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的。

3、实习检验了我的法学知识,也提高和培养了自身的实践能力。

在厉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基本学会了诉讼文书的写作。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现在我知道,举证通知书是发放给原告和被告的,而应诉通知书是发放给被告的。所有的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给当事人,另一份法院保存。然后还负责了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每一份打印的诉讼书,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而在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另外,我还学会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立案文书、起诉状、应诉答辩状、送达回证、开庭笔录、质证笔录、双方提供的证据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使我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4、实习增强了我的综合素质

在民一庭学习,经常有当事人过来进行调解,也经常有电话打进来进行咨询案件的情况,我时常会接接电话,帮法官接待一下当事人,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人,在处理和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对人待物的能力。而处理文书和参加庭审,提高了我书写的能力,锻炼了口才,也让自己更加谨慎、细致,严谨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5、通过实习,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前去法院实习之前,由于几乎没有接触过法院,法院在我眼中是很神秘的地方,既有正义又时常有舆论认为法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院是花钱的当事人的话筒,法院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在法院实习期间看见的是法官们认真办案的情形,以及他们为当事人尽心尽力办事,虽然偶尔有人说法官因为当事人一方是其同学而故意刁难另一方当事人,不过我想决大部分的法官还是比较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的,腐败并不是主要的。

四、实习认识:

1、法学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两年的法学学习在这次的实习中并不能让我们实践起来很快,法学的教育主要培养了我们的理论素质,但是对我们的实际动手解决事情能力的培养则比较不够,虽然有模拟法庭、有法律文书写作课,但是与实际还是有较大的差距。接触的案例也较少,对现实涉足太少,把现实看得太简单,处理问题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学人格培养,做事情不够稳重。

2、实习本身存在的问题

实习的时间短了一些,实习是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我们要用一些时间去适应这个新环境,一个半月的实习只是让我们刚刚熟悉了这里,熟悉了一些程序上的情况,对于实体方面则只有很肤浅的认识,跟老师的学习还没有深入,还没有达到自己能处理一些很简单的案子的地步和独立处理案子的程度。我在实习过程中很羡慕其他同学有机会去尝试着独立办理案件,可是却缺乏机会。

3、法院实习后的自我认识

通过此次法院实习,我开始真正的认识到我们大学生并非“天之骄子”,我们没有资本去挥霍大量青春,我们的路还很长,担子还很重。我们必须静下心来,用法律知识修身养性,努力掌握法律的精髓。同时要勇于参加实践,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巩固专业知识增长才干。另外我还深刻的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做事要先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尤其我们必须铭记作为法律人的基本价值取向。虚心向人求教,遵守组织纪委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交往以诚相待,培养良好的作人习惯,这些都将是我受益一生的财富。我相信我一定会在学校学好文化知识尤其是法学理论,在以后工作中也定会站地更高迈得更远!

五、设想与建议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及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接触到实际运用,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我认为当前的法学教育和实际运用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理论的不断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

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这短短一个月的实习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虽然,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促使我坚定了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梦想。

是,在核对判决的时候也有其注意事项。首先核对标题、案号及落款处。案号一般在第一页的立案信息表处有标注。落款主要核对审判员及书记员的名字(对照开庭笔录核对);当事人信息部分,如是单位要核对判决上的信息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住所地及注册号是否一致,如是自然人则核对其信息与身份证及开庭笔录中当事人信息是否一致。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只写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如委托代理人是公民的,则根据其身份证及开庭笔录核对其详细信;程序性说明部份,注意原被告名称、案由及到庭当事人处是否有误,到庭当事人是否与开庭笔录所记录的一致;原告诉称核对一般比照其诉状及开庭笔录的陈述,特别核对原告诉讼请求是否完整正确;被告辩称核对一般比照其答辩状及开庭笔录的陈述(当事人很多情况可能并不提交书面答辩状);经审理查明部分,一般先陈述当事人无争议事实,注意核对数字与日期等是否准确,再陈述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这些结合开庭笔录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核对;本院认为部分,大部分会引用审理查明中的表述,结合法律规定作出法院对当事人争议事实的判定,可以稍稍核对一下表述的逻辑及内容。判决主文部份相当重要,标点符号及内容表述均需认真核对。主文部分数字都为大写,不能出现阿拉伯数字,除了“二00九年”中可以出现“0”。

基本上这二十天的实习处理的时候学会的就是这些,除此之外还听了两三次庭审,这些看似简单但能反映出民事诉讼过程中最本质东西的内容构成了我本次实践的全部。当看着办公室里来的“新人”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把这些东西烂熟于心了,我已经早已成为“老人”了,没想到会有我来指导别人的一天,看着他有些羞涩紧张的样子,小心翼翼地询问我曾经也问过的问题,是感叹了时光的流逝和记忆的重叠。我努力周正地告诉所有我所知道的一切,我希望他能够接替我的工作更好的帮助书记员姐姐和法官老师。 二、总结

经过这一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在近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的全过程,这对我上个学期学习民事诉讼法的温习与巩固将会有极大的帮助。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把知识学透。短短的二十多天,尽管实习之前觉得无聊、浪费时间,但现在回想起来收获真不少。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锻炼机会。我在想,如果我们专业的每个人都能来法院真正、踏踏实实的一次,我们的法学教育才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那该会培养出多少人才。我为假期没有来真正实习过的同学表示惋惜,同时也觉得我能有机会来实践一回觉得很骄傲,为我的法律生涯画上了很好的第一笔。 很感谢xx法院能给我这次实习的机会,这座庄严肃穆的建筑里面有的不是冰冷,而是书记员和法官们对我们的关怀和热情,原来以为很浪费时间的工作,可是到了最后,我发现自己还真的有了不舍,这段时光,虽然辛苦,却构成了我完整法律生命的一部分,也让我的大学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篇六
《法院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大二暑期实习的时候我在检察院公诉科认识实习,只接触了我国司法机关的一部分,为了更深入的了解司法程序的运作,在这次毕业实习时候我找到法院实习,扩展我的见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本次实习的单位是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长江路派出法庭。

实习中我的具体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是,在民事审判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民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的案件有离婚纠纷、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般人格权纠纷等,其主要运用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及解释》、《婚姻法及解释》、《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等。民庭办案一般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实行调判相结合的运行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审判权。而书记员的工作是琐碎而又需要认真细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围有整理并装订卷宗,作庭审、调解、谈话笔录,送达法律文书等。在实习期间,我在从事以上工作之余,还能参与案件听审,以一个非专业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审判。由于实习时间短,所以还有很多工作并没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时间里一定会抓住机会去尝试和体验。

二、实习内容及过程

在本次实习过程中,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具体事项如下:

1、送达法律文书并安排开庭。每当分下来新案子的时候,先要在案件登记本上登记,加皮,然后就是要给被告送达法律文书了。给被告送达的主要有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被告接受送达后还需要让其签收送达回证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留下来放在卷里。再后就是给原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待开庭了。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仅签收环节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或避而不见,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有时候遇到不来领的,只能通过邮寄或者公告的方式送达。安排开庭时间看似简单,但如果不小心就会出现一天安排好几个的情况。我们一般是先在大日历上写上开庭时间,再在案件登记本上写上,最后在送达回证里也要备注清楚,即使这样也会出现差错,像我们有一天早上就慌忙地开了五个庭,所以任何一件小事都是要上心的。

2、旁听案件及了解案件审理流程。长江路派出法庭管辖的区域比较大,人口比较多,后来由于薛家岛又划分过来范围就更大了,而民庭本身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实习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当法官他们开庭时,我就在一旁听着,各种各样的案件听了许多。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所以只要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法官都会努力给双方做工作,已达到双方都能满意的结果。

3、整理卷宗及装订案卷。原来就听他们说过订卷是书记员的一项主要的工作,果然,刚去实习后最早接触的就是整理卷宗并订卷。我就按照目录排好案卷的顺序,其顺序大概是这样的:案件审理流程表、立案审批表、民事起诉状及附件、诉讼费收据、授权委托书及律师出庭函、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庭审笔录、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书等)、送达回证等。如果遇到是合议庭审判的,还需要添加宣判笔录,还要订相应的附卷。在实习期间,我一边整理卷宗,一边看看案卷的内容,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订卷之前我都整理好几遍,然后法官再检查一遍才能开始正式开始订。刚开始比较混乱,订错了还得拆了重新订,后来熟

悉了就好了。每个月10号都是固定的归档时间,我们还要在电脑上先点了归档,才能去法院档案室归档,电脑和实际的案卷是同步的,这样就能更好的了解每个案件的进展情况,如果遇到后来当事人需要调卷时就更容易查询了。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指导,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三、实习体会

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司法中的一些问题。

1、我觉得法院在部门设置上并不是很合理,所有的送达、审理程序都需要法官和书记员来完成,这样他们的工作量就增加了。我觉得应该在法院内部设立专门的内勤部门,负责案件的送达、案卷的整理等工作,这样法官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案件的审判工作当中,就提高了案件的审理效率和正确率。

2、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当庭只是了解具体的纠纷,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庭后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师)来领就算代替了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

3、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

四、总结

本次实习让我知道法律的学习及案件的审理,远远没有自己想像及书本上说的那么轻松,案件的复杂性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我自己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实践。实习中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生活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官和指导老师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篇七
《法院毕业实习报告》

实 习 报 告

一、实习时间

二、实习单位

三、前言

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四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和理论水平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毕业实习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实习。它不仅仅是一次完成学校任务的事情,也是为我们毕业做的实战演练,学会一些必要的生存技能,培养一个法律人所应有的修养和思维。这次毕业实习给了我充足的发展空间,我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参与案件的探讨和分析,和老师们一起,来分享自己劳动的快乐。

此次实习共历时三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对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四、实习内容

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XX法院XX法庭,实习期间,我实际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对法律的实际运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整理装订案卷、参与庭审、制作法律文书等。这一系列的工作让我感受颇深,开阔了

眼界,收获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一、整理装订卷宗,归档。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老师们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

二、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次开庭我都会坐在旁听席,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人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通过旁听,我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审理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民事案件的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双赢的同时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三、参与案件开庭审理,协助书记员工作。通过庭审,我认真地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较好地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和适用范围等。通过实习,我深深地感受到

了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匮乏,特别是速记能力的欠缺。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常感到无从下手、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原来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努力锻炼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四、制作法律文书。实习做的很多工作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合议庭笔录等,填写结案登记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比较固定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案情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谨慎和细致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了。通过对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书写,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写作能力,更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可以说是收获颇丰。

五、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通过实习,我明白了如何与他人沟通,尤其是该怎么去跟当事人及其家属或者律师去沟通与交流。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做事先做人,作为一名实习生,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悟性、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正自己的位置。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学会了许多法言法语,结识了

许多法官老师,他们为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同时,我还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除了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法律工作是一种繁琐而严谨的工作,只有具有很强责任心的人,才能在长年累月的大量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谨慎和严密的思维,才能真正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

五、实习之我见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公正。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 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普法宣传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加强之处。很多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判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

(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能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众多的法律专著及经典案例汇编,在审判工作之余,他们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总而言之,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篇八
《法院实习报告》

兰州大学法学院

2013暑期本科生专业实习报告

姓 名: 李 宏 强

专 业: 法 学

班 级: 2012级法学班

学 号: 320120903971

指导教师: 夏祎晖

实习日期: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8月1日

关于2013年暑期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与民二庭)的实习认知报告

一、实习目的:

兰州大学法学院鼓励我们本科生利用暑期时间进入法院、检察院、政法委、法工委以及律师事务所,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部门以及日常事务,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熟悉案件从起诉到审结的法律程序和工作流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开拓视野。 “实践是检验真的唯一标准”,为了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专业法学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学以致用,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我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习。

同时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不契合之处,现实法庭状况与模拟法庭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增长见识,丰富经验,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同时尽早进入法律工作环境,为以后的法律理论学校寻找方向,奠定基石,是自己成为真正的优秀的合格的法科学生。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平凉市位于陕甘宁三省(区)交汇处,312国道横贯全境,是古“丝绸之路”北线东端重镇、欧亚大陆桥第二通道的重要中转站,素有陇上“旱码头”之称。现辖崆峒区和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6县1区,总面积1.1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29.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6.3万人,占7.1%。

平凉市中级法院现辖7个县(区)法院、25个人民法庭;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政治部、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信访督查室、法警队等内设机构,均为副县级建制。

我实习的部门是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后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见习,我的指导老师是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夏祎晖,她也是民二庭的主审法官,审判长,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工作经历。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科、教育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四个科级机构 是属于科级的科室,政治部主要负责院内机构人员考录、调配、任免、工资福利和年度考核、奖励工作;负责法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信息统计、法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评定、法职任免呈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地方党委搞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市法院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评、检查、进行评先创优及表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法院法制宣传、新闻报道工作,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法院队伍建设经验;研究并提出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的意见,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负责组织选送人员到法官学院的其他院校培训学习。 内设干部科、宣传科、教育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四个科级机构 是属于科级的。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民事案件及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证券、期货、票据、股权等经济纠纷案件;审理房地产案件,建设工程承包案件。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由于我是大一本科生,掌握的法律理论和法学知识非常浅薄,我们只学习了《法理学》、《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总论)》和《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诉讼法以及《商法》还未涉及,我的导师夏祎晖说我是零基础,或者说只是法律初学者,所以只能进行一些日常辅助性,在此基础上对法院一般基础日常事务有所了解,而不可能涉及做笔录、参与案件讨论、起草判决书等实

质上的内容。满怀好奇,激动和学习的心情,我在实习做的工作大致如下所述: 打印复印文件等内勤工作。在政治部实习的前两天,由于对法院从来没有了解,我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打印复印工作,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起去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而大多数时间就是在办公室呆着聊天、上网或是看看报纸之类。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知道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况且法院工作不是简单的国家机关,专业性要求特别强。

学习法院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在政治部实习的前几天,夏祎晖老师和院里一些领导要求我学习法院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法院是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的司法机关,专业性要求非常强,牵扯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有很多的规章制度,要求内部成员必须遵守,比如法律工作人员个人的职业道德,监督制度,与当事人以及律师的关系制度,尤其法院的保密制度,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如今却亲身经历,带我的夏祎晖副厅长说实习期间所见所闻要烂在肚子里,不然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帮助民二庭的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整理卷宗是一项看似很简单却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在打页码、装订、盖章的同时,仔细阅读一整套卷宗。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这是都是些最基本的工作,却有着非常细致的要求,书记员的工作总是体现在这些微小精致的细节当中。如果页码打错、装订有误或者盖章的质量不合格,之前的所有工作重新推倒重来。这让我在这些“体力劳动”中精神丝毫不敢松懈,更让我体会到了法律文书材料的严谨是对每一位当事人的尊重,更体现了法律精神的威严与正义。另一个重要收获是在整理卷宗过程中,我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通过书记员耐心的指导,我已经可以独立整理一个完整的卷宗,即我知道了审判的基本流程,正副卷的分类,这是在课本上无从得来的弥足珍贵的知识。

收案、再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这些内容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与生活中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经过夏阿姨的认真指导与我的虚心学习,我现在已经掌握了这些内容。收案就是将案件输入电脑备以后查阅和统计;再收案是要能够区分案件的类型和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不知道这个就不能找到案由及输正确当事人的信息;立案审查就是审查案件是否符立案的条件,对符合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当然这肯定不在我的权限之内,这些工作只能由专门的人去做,我的工作只是将他们立案的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发现了问题就可以告诉他们然后得以改正。计算诉讼费也很简单,就是将诉讼标的输入,然后按计算诉讼费结果就出来了。不过要特别注意就是简易程序诉讼费要减半,劳动争议案件减半。法院大多数案件都是简易程序,只有少量的普通程序。因为简易程序较简便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尤其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量非常大。分案有民案、刑案、执行案,执行案中有执行案和行政案,执行案只要分到执行庭就可以了,然而其他案件还必须分到具体的审判员那里。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也很费精力和耐心,这些工作让我知道了法律工作是一项程序繁琐而且非常细致的工作。

送案和盖章。在民二庭除了做收案、再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这些工作之外,我还做了讼案和盖章工作,盖章我们平时经常遇到,但送案没有听闻过。送案就是将立案庭各程序都结束了的案件分类移送到其他事务庭,签收是由各个庭的内勤做,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这些就是我实习期间做的比较多的事务,虽然每件都很容易,但是要每天坚持做好不犯错误也是很不容易的,里面也有很多的学问。这些工作让我明白了有些平时看似很简单的工作操作起来很不容易,法院的工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需要认真的学习与不断实践。

校对以及书写简单的法律文书。夏祎晖副厅长让我做了很多的法院基本工作,只要我有兴趣,她都尽力让我去尝试,开始的时候帮刘书记员校对过不少民事裁定书和判决书,检查语句是否混乱,是否存在错别字,当事人的名字是否有误,日期是否正确之类的,后来就让我尝试独立的照着模版书写法律文书,这是我在实习之前没有想到的待遇。法律文书的书写一定要用最简洁最严谨的语言,这在我们的法学学习过程中,老师们也经常这样说,这也让我从另一个方面体会到了法律的精神。每一份百字的法律文书,都要经过我和书记员百遍的检查,而且这种说法

法院认识实习报告篇九
《法院实习报告》

法院政治部实习报告

在道里区人民法院6周的实习匆匆结束了,真希望能再多些日子。实习的体验让我深刻感受到在生活过得充实、有意义的状态下,时间流逝特别快。

我实习的部门是政治处,政治处是一个综合性的部门,日常事务十分庞杂。我了解到的政治处主要负责的工作是:负责本院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办理《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负责法警警衔晋升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本院退休干警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党组会务工作和党务群团、统战等工作。由于我是实习生,处里开始只交给我一些简单的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整理全院干警的公务员登记表,主要目的是按部门分类,以一定顺序装订成册。表面上工作很简单,真正做起来才感到难度不小,全院几百份公务员登记表,要找到指定的一份需要花一番功夫,让我深感到“事倍功半”的重要性,即使看起来简单的工作也要创造性的做,才会提高效率,节约人力,于是我先按部门整理,然后再排序,工作速度就快多了,最终我用了很少的时间顺利完成了工作。 随着我和处里老师相互认识加深,我们的工作安排多了起来,内容各种各样:统计工资表、分发文件、收发传真、打针文件等,实习变得紧张而忙碌,对工作的态度由开始的新鲜亢奋转入倦怠和懒惰,每天都是简单重复的工作,逐渐产生了审美疲劳。但我告诫自己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和工作都是简单而重复的,我们对此会变得熟视无睹,甚至于变得麻木起来,从而失去了对工作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于是问题开始出现。还记得一个有趣的问题,把一页16开的纸对折50次的厚度是多少?有一些人对此不以为意,答日:“不过几米而已。”可是正确的答案却是:可以达到地球到太阳距离那么厚。是啊,我们不应该轻视细节,抱怨生活总在重复,要相信,只要坚持目标,认认真真的做事,终有一天会达到理想的彼岸。 当然,更重要的,司法实践认识实习使用我对法院系统有了深入的认识。我在做完政治处的工作后经常到各个庭室去走动,与在其他部门的实习同学相互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比如:法官的日常工作是哪些,他们之间是如何分工,书记员又是如何开展工作的,他们需要具备哪些素质,等等。如果有开庭审理的案件,我也总是怀着好奇心参与进去,观察整个庭审的过程,看法官如何断案,欣赏律师的唇枪舌战、纵横捭阖。前后共旁听了四次庭审,三件民事案件,一件行政案件。每次都有不同的收获,不同的感受,真正达到了实习的目的。

下面是我重点谈谈这次实习的认识:

一、初步了解了法官这个职业和法官审理案件的基本方法。 法官也属于公务员,特殊之处在于他要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比较丰富的人生阅历,一颗公平正义的良心。据我所知现在要想加入法官队伍,基本条件是硕士学位,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年龄在23岁以上。可以说条件是非常苛刻的,一些中级法院公开招录法官,却难觅良才。 很多人以为,法官的形象应该是手持法律之剑,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冷漠无情的。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法官应该有抵御各类纷扰的能力,不受利诱。我所见到的法官在法庭上同样是表情严肃,不怒自威。但在庭下或业余,他们和普通人一样。法官要为人父母,为人子女,他们的内心世界十分丰富。在办案中,他们既是有情的又是无情的,他在无情中伸张正义,在有情中彰显人文关怀。 那么法官是如何断案的呢?法官审判案件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案件事实,二是法律适用。法官拿到案件就好比拿到一道证明题,首先要弄清楚其中的已知条件,

即案件事实。但案件事实要比证明题的已知条件复杂得多,因为案件事实是不充分的,不明确的,不像证明题的已知条件那么一目了然。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是对立的,供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都是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谁真谁假在时难以判断。这时法官就要动用智慧和司法技巧,进行甄别、认定。将这些案件事实与从生活经验中积累的自然法则结合起来判断真伪,然后把虚假的事实剔除。另一方面,要细心观察,从当事人言谈举指中获得证据,同时要大胆设计,铺垫审讯条件,抽丝剥茧,让证据从事实中暴露出来。当案件事实确定后,就要找到法律案件的法律依据。这就需要法官运用法律方法,进行推理,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对基层法院的部门和职能有了深入的认识。 基层法院的主要职能部门有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公室、立案庭、刑庭、民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还有执行局、法警总队以及其他后勤保障部门。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1、争议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的国内民事、经济纠纷案件;2、涉外的劳动争议案件、损害赔偿案件;3、本县公诉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4、刑事自诉案件;5、行政纠纷案件; 6、督促程序案件;7、公示催告案件;8、特别程序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9、申请破产案件;

10、受理本院审结已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案件的执行;法律规定同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11、依法应当由本院管辖的其他案件。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应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说服当事人息诉,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虽然政治处没有实际的案例,没有卷宗可以让我直接接触到,但是这种综合性的部门可以提高我们步入社会前的各方面的能力,我想我抓住了这次机会,提升了综合素质。由于还是不大适应与学校中所接触的完全不同的工作,有些业务性的工作我还是完成不了的,这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通过这短短六周的实习,我学会了一些步入社会之前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希望在参加工作后能提高自身的相关业务水平。

09 法 二

商 慧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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