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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蔡明学)

2016-01-23 10:19:3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报蔡明篇一《蔡明:竞聘报告》 ...

报蔡明篇一
《蔡明:竞聘报告》

报蔡明篇二
《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蔡明学)》

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蔡明学

(2012年10月)

我于2010年7月任磴口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在县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正式当选政府县长。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带领县政府一班人,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现将我的履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述职如下:

一、攻坚克难,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年来,我始终把政府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加快发展、赶超升位上,和班子成员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县域经济呈现出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预计到2012年底,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6.7亿元,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0.25亿元,增长25%;财政收入完成3.1亿元,增长2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007元和10446元,增长15%和12%。县人大十五届七次会议上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将圆满完成。

(一)工业经济提速增效。预计到年底,全县工业总产值实现79亿元,同比增长22%;实现增加值27.3亿元,同比增长21%。认真落实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包联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责任制,工业重点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华润金牛2×35万千瓦热电联产、佳格二期精炼油、圣牧高科有机奶、润鑫洗煤及粉煤灰制砖和华油、恒泰两个液化天然气等重大项目建成投运,黄河铬盐、蒙牛乳业、利川、泰顺、中粮等企业平稳运行,投资103亿元的黄河工贸氯碱化工、投资3.5亿元的中电投20兆瓦光伏发电、投资9500万元的河套水务集团分子筛等一批投资大、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华润金牛电厂二期、华油液化天然气二期、深圳大族激光新材料循环经济、中兴能源30兆瓦光伏发电、银川亿金汽车园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工业供汽、天然气为动力的清洁生产方式得到普遍应用,工业园区的集聚能力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园区入驻企业达到51户,实现产值59亿元。

(二)现代农牧业较快发展。全县总播面积达到52.01万亩,产业化基地占总播面积的85%,流转土地突破10万亩。坚持“小规模、大群体”的原则,企业示范引领为主,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业发展。2011年,县财政补贴资金1003万元建成温室大棚2265亩,是历年来设施农业发展最快、县财政补贴力度最大的一年。紧紧围绕打造全市肉羊养殖大县的目标,加快发展肉羊养殖业,已建成肉羊养殖小区48个。同时,建成圣牧高科有机牧场4座。2012年,县财政安排补贴资金2500万元,继续鼓励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业。预计到年底,全县新建设施农业面积力争达到2500亩,新扩建晶烨等规模化肉羊养殖小区23个,建成肉羊养殖专业村13个,全县肉羊饲养总量达到120万只。沙产业发展态势良好,肉苁蓉基地达到3.5万亩。农牧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完成4个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村整体规划,沙金苏木新址完成搬迁,村容村貌整治活动深入推进。黄河堤防公路竣工通车,新建通村油路133.8公里。整村推进和产业化扶贫、中低产田改造、人畜安全饮水等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林业生态建设30万亩、通道绿化111公里,140万亩林地确权到户。

(三)城镇建设步伐加快。保障性住房和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截止目前,

棚户区改造已累计完成征收1787户、19.67万平方米,11个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回迁楼。建成廉租住房825套,总建筑面积4.06万平方米,已销售入住795套;累计完成农牧区危旧房改造2195户。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加快实施,年内以北海、南湖、心湖为主的水系框架基本形成。城镇绿地率达到20.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全县绿化覆盖率达到24.15%。“七纵十横”的城镇主次干道系统日趋完善,新建黑色道路70公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自来水改造、天然气入户和供热、排污管网新建等一批基础工程加快实施;三盛公农贸市场、家俱建材城以及民政、司法、公安办公大楼等一批公建项目稳步推进。

(四)民生工程全力推进。三年来,县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突破10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提高到67%。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社会保障力度明显加大。全县共有7870户1.0482万名城乡困难群众享受低保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报销比例和住院补偿封顶线逐年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在县直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县医院门诊综合大楼抓紧建设,新建和改造乡镇卫生院7所。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12年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48.9%,取得了2008年以来的最好成绩。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顺利完成。文化事业扎实推进,新建苏木镇综合文化站6个,农牧民健身广场8个,草原书屋实现了村嘎查全覆盖。建成了博物馆、会展中心和数字化电影院,肉苁蓉博物馆开工建设,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五)维稳工作扎实平稳。认真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和“百日攻坚”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以“事要解决”为目标,一批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全县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勤政廉政,树立良好公仆形象

我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此带动政府领导集体树立良好的形象。一是讲政绩,增强工作的责任性。围绕建设务实高效的政府,我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求分管县长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讲团结,增强步调的一致性。对县委,摆正自己位置,自觉维护县委的统一领导。对人大、政协,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在班子内部,既给同志们压担子,又经常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矛盾;既强调意志集中,步调一致,又坚持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凡优惠政策出台、重大事项等均集体研究制定。特别是在招商引资中,严禁圈地、占地行为,对企业优惠政策的制定、执行与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和对财政的贡献相挂钩。三是讲效益,增强工作的务实性。带头精简会议、精简讲话和文件,减少不必要的往来应酬,集中精力解决了一些事关全局的大事、难事。四是讲正气,增强廉政的自律性。作为政府廉政第一责任人,我时刻注重表率和示范作用。在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住自己,管好亲友,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总之,任职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市委、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四大班子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全县13万人民团结拼搏、艰苦奋斗的结果,我只是尽了一个政

府班长应尽的职责,履行了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我深知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布置多,亲自督促检查少,导致有的工作落实不够,成效不明显;二是忙于工作和事务,系统学习的时间不足,知识更新的速度和力度还不够。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加快建设生态富裕和谐的新磴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蔡明篇三
《苏 泊 尔: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蔡明泼) 2011-03-2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10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本人2010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第三届十一次、第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第三届十二次、第三届十四次、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了表决;

2、委托出席历届会议情况: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3、无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4、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5、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 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共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同意继续聘其为本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2)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10 年关联交易协议》的专项意见

公司与 SEB S.A. 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公司海外市场销售。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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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关于《公司与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的专项意见

公司现拥有的第 6 类、第11 类、第20 类及第21 类商品的注册商标都陆续来自苏泊尔集团于2004 年无偿转让所得。公司目前在业务中实际使用的主要为第11 类及第21 类中的大部分产品所对应的商标,以及第6 类及第20 类中的少数产品所对应的商标。现将非炊具、非厨房电器业务需要使用第6 类及第20 类中的大部分产品所对应的商标进行分割后无偿转让给苏泊尔集团,而苏泊尔集团亦将其拥有的本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其他类别炊具及厨房电器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此项转让体现了双方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双方的长远发展。我们认为,该商标转让协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4)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做好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8〕85 号)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2006〕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发表以下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关于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 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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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 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0%;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5)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苏泊尔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对《董事会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2009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201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共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做好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8〕8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0〕211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证上〔2006〕5 号)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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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 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0 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3、201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我们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定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资产收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公司重大决策前,本人均事先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管理层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同时,公司做出决策后,及时了解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独立意见。

四、保护公众投资者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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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2010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宏观经济领域的专业意见。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0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1-68888069

邮箱:mingpo.cai@cathay.fr

独立董事:蔡明泼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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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蔡明篇四
《企业实践总结报告_20131101102_蔡明明》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企业实践总结报告

实践题目

所在领域

入学年级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双足竞步机器人 计算机领域 2013级 蔡明明 20131101102 陈兴文

大连民族学院研究生处制

2014年 5 月 8 日填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国内外企业实践学习过程完成调研报告、研发项目报告、可行性报告、职业资格认证过程等。

2.以上各报告内容及要求由相关实践组织单位提出。

3.以上各报告均须存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4.本表填写要求语句通顺、内容明确,双面打印,签字处须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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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践计划及进度 Plan and procedures of th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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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蔡明篇五
《苏 泊 尔: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蔡明泼) 2010-03-3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09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09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本人就这一年来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历届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三届七次、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三届八次、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了表决;

2、委托出席历届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3、报告期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09年3月17日,本人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同意继续聘其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2、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09年关联交易协议》的专项意见

公司与SEB S.A. 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公司海外市场销售。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2008年度,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证上〔2006〕5号)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净资产50%。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4、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苏泊尔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对《董事会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2009年8月21日,本人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对《停止实施年产3000吨不锈钢-铝高档复合片材技术改造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年产3000吨不锈钢-铝高档复合片材技术改造项目”系公司2004年IPO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之一。2005年时因考虑原材料价格因素,公司决定暂缓实施该项目。现今原材料

价格较其高速增长期已明显回落,但考虑到目前企业生产仍以铝、不锈钢片材为主要原材料,对铝、不锈钢复合片材的需求较少,若按计划投产该项目将导致企业投资收益的下降,故公司决定停止实施该项目。公司此决定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且该项目计划全部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故停止实施该项目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我们同意停止实施“年产3000吨不锈钢-铝高档复合片材技术改造项目”。

2、对《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我们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对《关于提名苏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苏艳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我们同意提名苏艳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一职。

4、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做好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8〕8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9】52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证上〔2006〕5号)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2、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0%;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0 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0%;

(3)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三)2009年10月20日,本人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徐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徐波先生进行了尽职调查,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中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徐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本届董事会。

三、保护公众投资者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更换董事、财务总监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09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1-68888069

邮箱:mingpo.cai@cathay.fr

独立董事:蔡明泼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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