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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2016-02-11 17:00:4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一《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供大家学习参考。

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一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人文管理类

题 目: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 学 院: 法学院 专业班级: 法学 法学071 学生姓名: 朱 蕾 学 号: 150711134 指导教师: 李冬梅(副教授)

2010年12月10日

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二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三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刑法》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专业:法学 学号:

姓名: 指导老师

题目:论共同过失犯罪

一、 综合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一)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外刑法理论界对“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得出了肯定与否定两种结论,同时,亦有学者主张限定的肯定说。

(1)肯定说认为犯罪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表现,而共同犯罪的“共同”正是共同恶性的体现,而共同犯罪的行为不过是实现共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东西。

(2)否定说主张,共同犯罪是两个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参与实施一个犯罪。

(3)限定的肯定说则认为,一般不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但当各共同行为人负有法律规定的共同注意义务并共同违反了该义务时,就应当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

诚然,德、日、前苏联刑法学者主张共同过失犯罪论的日趋增多,但在德、日、俄等国占通说地位的还是共同过失犯罪的否定说。

2.国内理论层面, 我国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共同犯罪,是因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互相利用各人的行为而共同实行犯罪。”亦有学者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共同过失犯罪持肯定态度。我国刑法已经承认了共同过失犯罪这一概念,刑法第25条第2款关于“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规定就是一个证明。只不过,我国刑法对共同过失犯罪人不以传统的共同犯罪论处罢了。

(二)选题的依据

1.在我国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国倡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体系并不完善,所以要把共同过失犯罪引入我国法律。

2.我国有些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亦有学者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共同过失犯罪持肯定态度。是否应该认定共同过失犯罪在学术上有很大争议。

3.有相当部分案件(共同实施过失行为,但不能证明死亡结果由谁的行为造成,如脚手架上扔圆木案)只有在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下才能得到妥善的判决;同时,肯定共同过失犯罪,追究其共同过失犯罪的责任,这对于遏制过失犯罪是相当有利的。

(三)选题的意义

1.当前我国提倡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刑事犯罪的种类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有的刑法理论已经不能满足定罪量刑的需要。因此,研究共同过失犯罪有深远的政治意义。

2.从立法方面讲,我国的立法否认了共同过失犯罪,使得实际生活中许多的犯罪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不利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建立。研究共同过失犯罪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3.从司法层面讲,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同罪犯的量刑常常大相径庭,这与我国的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相违背的。对共同过失犯罪的研究可以

为司法实践提供相应的指导。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的基本内容:

(一)共同过失犯罪的概述

1.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

2.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依据

3.共同过失犯罪的意义

(二)共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二人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要件: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

(1)共同注意义务的来源

(2)共同注意义务的内容

(3)共同注意能力的判断

3.客体要件: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要件:数个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共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1.共同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

2.共同过失犯罪刑罚的具体裁量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外刑法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对于共同过失行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则是该问题的核心所在,因为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也就确定了我国应怎样对共同过失犯罪定罪量刑的问题,使这一理论更好的为我国刑法服务。

三、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

(一)步骤

1.确定选题方向。共同过失犯罪对于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刑法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2.大量查找搜集资料。充分利用周围的资源,对图书馆相关书籍和网上相关文章进行大量阅读和收集,丰富自己在这个问题方面的知识。

3.研究分析资料。通过对资料的阅读,了解共同过失犯罪的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对这一问题的逐步有了自己观点和想法。

4.列出论文提纲。罗列出自己要写的基本内容和提纲。

5.完成论文。

(二)方法

1.比较法:外国学者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比较。结合我国国情与外国相关理论进行比较。

2.从理论到实际的结合:在充分了解国内外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研究现状后,再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实际运用。

(三)措施

1.阅读了大量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的著作,如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论共同犯罪》,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

2.上网查看和阅读了很多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学术论文,硕士毕业论文等。

3.收集了不少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案例,如央视大火案、共同射击致人死亡案、脚手架上扔圆木案等。

四、研究工作进度

2010.10--- 2010.12 确定选题方向、决定论文题目

2010.12--- 2011.3 收集论文的相关资料、提炼观点、确定论文大纲 2011.3 --- 2011.5 拟好论文提纲、举行开题报告、准备论文初稿 2011.5 --- 2011.6 修改论文定稿、进行论文答辩。

五、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修订本 第3版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

[2]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论共同犯罪》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3]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

[4]赵采志主编:《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第一卷 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

[5] 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3月第2期

[6]杨妮妮 马诗雨:《浅析过失共同犯罪》法制与社会 2010年8月(中)

[7]刘俊:《浅议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4期

[8] 罗云:《浅论过失共同犯罪》南昌高专学报2002年第4期

[9]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0]李风梅:《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研究》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3期

[11]童德华:《共同犯罪初论》法律科学2002年第2期

[12]马琳:《论共同过失犯罪》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03年3月第30卷第3期

[13]舒洪水:仪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14]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3月第2期

[15]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16]郑鹤瑜:《过失共同正犯若干问题研究》河北法学 2007年

[17]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8]童德华:《共同犯罪初论》法律科学2002年第2期

[19] (日)阿部纯二:《刑法墓本讲座》第四卷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0]罗结珍译(法)卡斯乐.斯特法尼:《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1998年版

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四
《武大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开 题 报 告

论文题目: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 学院: 学号:_ _ 姓名:__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 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人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人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再次,针对如何限制雇凶杀人犯罪中的死刑适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点:(1)改善法官的死刑价值观;(2)严格死刑适用的标准;(3)严格区分主犯和从犯;(4)通过扩大适用其他刑罚减少死刑的适用。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的雇凶杀人案件,研究各个案件中犯罪实行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最终判处的刑罚,通过分析各个案件的性质及特点来

进一步探讨各个行为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技术路线包括:浏览相关资料 → 选择论文方向 → 搜集国内大量相关案件→ 分析各个案件在特点和判罚上的区别和联系 → 需找理论依据 → 归纳整理→ 着手论文撰写 → 论文修改 → 定稿

四、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2010年12月 申报论文选题方向,确定论文指导教师;

2011年2月

2011年3月

2011年4月

2011年5月

五、论文主要参考文献

[1] 赵天红:《“雇凶杀人”案件中的犯罪中止》

期。

[2] 袁忠民:《雇佣杀人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其侦破对策》,载《公安大学学报》1995年第

[3] 郭海宁:《浅谈雇佣杀人案件的成因、特点及侦破对策》,载《公安学刊》2008年第3期。

[4] 杨鑫森:《雇凶杀人案件犯罪心理分析》,载《法制与社会》

期。

[5] 高铭暄主编:

[6] 郭子贤:《雇凶杀人犯罪研究》,载《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第6期。

[7] 聂立泽:《刑法中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研究》

[8] 赵秉志,阴建峰:

告(2007-2008年卷)

[9] 参见赵秉志,何荣功:

究报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0] 高憬宏.论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

指导教师签名: ,载《检察实践》2004年第6 2008年第12,2006年版。 2001,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审理死刑案件的若干问题》,载《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论民意与我国死刑的适用》,载《刑事法治发展研2009年版。 [D].吉林大学2007届博士学位论文. 年 月 日 日与论文指导教师讨论,确定论文题目,下达任务书; 日完成开题报告; 日完成论文初稿,提交论文指导老师; 日根据老师意见修改论文,定稿,获得参加答辩资格;4期。《刑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五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题 目 论我国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系 部 名 称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 导 教 师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

2.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相关系主任审查后生效。

3.学生应按照学校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用A4纸打印。

4.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其中应有适当的外文资料(一般不少于2篇)。

5.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与毕业设计(论文)一同存档。

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六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开题呈文格式与开题呈文写作技巧

开题呈文是研究生毕业论文任务的首要环节,是指为叙述、审核和肯定毕业论文标题而做的专题书面呈文,它是研究生实施毕业论文课题研究的前瞻性计划和依据,是监督和保证论文质量的首要措施,同时也是教练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作品撰写能力的有用的施行活动。

《中国青年报》报道:复旦大学信息学院2002级研究生所做毕业论文开题呈文,仅有不到1/3的博士研究生获一次性通过,而78位硕士研究生,10人没获通过,仅有19人获一次性通过。这在复旦大学乃至于全国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上“都很少见”。但据笔者了解,倘若以肃穆的眼力见识审视目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论文开题呈文任务,可以说,医学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部门、导师、研究生三者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识不够的问题——视“论文开题呈文为走过场”、视“论文开题呈文为形式”。除思想上重视不够外,对毕业设计开题呈文的撰写伎俩缺少了解也是首要因由之一。鉴于此,笔者纠合自己的管理任务体会,就毕业论文开题呈文的写法和技巧做一探讨。

1.11 毕业论文选题的原则

毕业论文选题一般条件餍足以下原则:

①开辟性:古人没有特地研究过或虽已研究但尚无空想的结果,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或是学术界有差别,有必要长远研究探讨的问题;

②先辈性:硕士毕业论文要有新的见解,博士毕业论文要做出创设性劳绩;

③劳绩的必要性:所选课题应有必要背景,针对实际的和迷信开展的必要,即应有实际效益或学术价值; ④劳绩的可以性:课题的形式要有迷信性,难易程度和任务量要妥善,满盈琢磨到在必定时间内获得劳绩的可以性。

以上条件说明,毕业论文标题不是给定的,而是研究进去的,唯有在对所研究领域的从前、现在的研究资料等信息实行全面把握、长远分析的基础上,才略够确立餍足以上“四性”条件的选题,从而为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奠定坚实的基础。学习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非论是纠合导师已有科研任务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选题之前的“信息积累”与“发现问题”均是研究生所必需体验的进程,学会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只管导师已完成了以上进程,但导师并

不能替代研究生,这就是研究生练习、研究的独立性条件。

1.22 开题呈文的形式与撰写条件

开题呈文的形式一般包括:标题、立论依据(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国际外研究现状)、研究计划(研究方针、研究形式、研究伎俩、研究进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条件分析(仪器设备、互助单位及合作、人员配置)等。

2.1 开题呈文——毕业论文标题

标题是毕业论文中心思想的高度概括,条件:

①准确、范例。要将研究的问题准确地概括进去,反映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反映出研究的性子,反映出实验研究的基本条件——处理身分、受试对象及实验效应等。用词造句要迷信、范例。

②简捷。要用尽可以少的文字表达,一般不得越过20个汉字。对比一下开题报告范文。

2.2 开题呈文——毕业设计立论依据

开题呈文中要琢磨:

①毕业论文的选标题的与意义,即回复为什么要研究,交代研究的价值及必要背景。一般先谈实际必要——由存在的问题导出研究的实际意义,然后再谈实际及学术价值,条件举座、客观,且具有针对性,注重资料分析基础,注重期间、区域或单位开展的必要,切忌空空如也的口号。

②国际外研究现状,即文献综述,要以查阅文献为前提,所查阅的文献应与研究问题相关,但又不能过于局限。与问题有关则流散无穷;过于局限又违反了学科交织、分泌原则,使视野窄小,头脑窒息。所谓综述的“综”即分析,分析某一学科领域在必定时期内的研究轮廓;“述”更多的并不是叙述,听说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而是评述与述评,即要有作者自己的独特见解。要注重分析研究,特长发现问题,学习研究生。突出选题在面前目今研究中的职位地方、上风及突破点;要摒弃成见,不引用与导师及自己主张相悖的主张是一个清楚明明的不对。综述的对象,除主张外,还可以是资料与伎俩等。

此外,文献综述所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应予著录,一方面可以反映作者立论的真实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原著者创设性劳动的尊重。

2.3 开题呈文——毕业设计研究计划

开题呈文中要琢磨:

①研究的方针。只无方针明确、重点突出,才略保证举座的研究方向,才略清除研究进程中各种身分的干扰。

②研究的形式。要遵照研究方针来肯定举座的研究形式,课题开题报告范文。条件全面、详实、周密,研究形式笼统、恍惚,乃至把研究目的、意义当作形式,常常使研究进程陷于主动。

③研究的伎俩。选题确立后,最首要的莫过于伎俩。倘使对牛弹琴,不看对象地利用伎俩,不对便在所难免,相同,即使是已研究过的课题,只消采取一个新的视角,采用一种新的伎俩,也常能得出创新的结论。 ④研究的进程。整个研究在时间及顺序上的安放,要分阶段实行,对每一阶段的起止时间、相应的研究形式及劳绩均要有明确的规矩,其实论文开题报告格式。阶段之间不能中断,以保证研究进程的赓续性。 ⑤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对可以遇到的最主要的、最根基的关键性艰巨与问题要有准确、迷信的估量和判断,并采取可行的解决伎俩和措施。

⑥ 创新点。对比一下英语论文开题报告。要突出重点,突出所选课题与同类其他研究的不同之处。

2.4 开题呈文——毕业设计条件分析

突出仪器设备等精神条件的上风。明确互助单位及合作,合作要合理,明确各自的任务及职责,其实

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七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政法系2008级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专 业:法学 指导教师:***

作 者:*** 联系电话:

论胎儿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

A. 选题依据和意义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活的日新月异,胎儿在母体中所受到侵害的机会越来越大,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如: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导致胎儿死亡的意外事件频频发生,环境污染、劣质商品、药品副作用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现存和潜在的危害。而我国法律不承认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不承认胎儿具有民事主体地位,缺失对胎儿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这不仅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大困惑,而且使胎儿利益的保护于法无据,更是冲击着人们对人权的保护和人格的尊重的传统价值观念。

胎儿是人发育成生命存在的必经阶段,胎儿在母体中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着其出生之后的相关权益,作为一个潜在的生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世界上各国都给予了胎儿权利不同程度的保护,而我国仅在《继承法》中有对胎儿遗产继承份额保留的直接规定,纵观相关法律,我们也仅在《劳动法》和《刑法》中可以看到通过保护怀孕妇女而间接保护胎儿的简单规定,而随着实践中胎儿受损案件的增加,胎儿必将成为民事主体中特殊的一类,如何构建对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制度,确认胎儿享有的民事权利范围,变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保护胎儿民事权利是民法进步之潮流,发展之趋势,只有完善了对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制度,才能使司法裁判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才能突显法律对人的价值和利益的全面保护。

B.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首先通过案例,引出我国胎儿民事权利保护现状的现困惑,其次主要对胎儿民事权利保护的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研究:第一,胎儿权利民法保护的理论基础;第二,胎儿应享有民事权利的范围;第三,胎儿民事权利保护的特殊问题;第四,结合我国现状;从立法和司法角度,提出我国对的胎儿民事权利民法保护机制建立的若干建议。

笔者希望通过研究,解决胎儿主体地位不明确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立法规则空白问题,探讨一条解决胎儿损害赔偿的途径,以便更好地保护胎儿。

C. 论文的主要内容

一、问题的提出(司法实践中的案例)

二、胎儿权利民法保护的理论基础

(一)胎儿的法律含义

(二)各国对胎儿权利民法保护的理论基础

1、权利能力说

(1)个别主义

(2)绝对主义

(3)概括主义

2、生命法益保护说

3、人身权延伸保护说

(三)三种立法模式的比较分析及建议

三、赋予胎儿基本民事权利的范围

(一)健康权

(二)受抚养权

(三)财产继承权与受赠权

(四)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胎儿权利保护的特殊问题

(一)胎儿生命权与妇女的堕胎权

(二)父母为侵权主体时的责任承担

五、完善我国对胎儿权利保护的法律建议

(一)立法建议

(二)司法建议

D.研究工作进度

1、2011.10.10——2011.10.20 确定选题方向、决定论文题目

2、2011.10.21——2011.10.31 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确定论文大纲

3、2011.11.01——2011.11.10 完成开题报告

4、2012.01.15——2012.03.10 撰写论文,完成初稿

5、2012.04.01——2012.04.20 修改初,定稿

6、2012.05.01——2012.06 完善细节,进行论文答辩

E.主要参考文献

一、专著类

1、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人的民法地位[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12

2、杨立新:人格权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5.12

3、朱晓娟,戴志强:人身权法 原理·规则·案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5

二、论文类

陈 颖:《论胎儿权利的民法保护》[D]. 厦门大学 2006年4月

邹湘木:《胎儿利益之民法保护探析》[D]. 兰州大学 2006年5月

黄晓虹:《论完善我国胎儿利益民事法律保护制度》[D]. 中国政法大学 2007年10月

成继平:《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D]. 华中师范大学 2008年4月

胡 涛:《论胎儿的民事权利》[D]. 山东大学 2009年3月

于 雁:《胎儿利益损害赔偿研究》[D]. 内蒙古大学 2009年5月

林 珂:《胎儿权利的司法救济》[D]. 山东大学 2010年9月

三、期刊类

1、张莉:《胎儿的准人格地位及其人格利益保护》[J].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07年7月 第25卷第4期

2、刘丽,张春玉:《试论我国胎儿健康利益的民法保护》[J]. 探索与争鸣理论月刊 2008年第6 期

3、徐国栋:《出生与权利 权力冲突》[J]. 东方法学 2009年第2期

4、王蕾,葛明玮:《胎儿应有的法律地位及其权益保护——由四部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引发的思考》[J]. 法制与社会 2009年 12.(下)

5、百晓峰:《胎儿利益保护中的实体与程序问题——以胎儿的权利能力和当事人能力为中心》[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1月 第26卷第1期

6、杨志祥:《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J]. 法学杂志 2010年第9期

7、鲁 佳:《略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J].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 第2期(总第 89期 )

8、梅燕:《试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J]. 社科纵横 2011年3月 总第26卷

9、黄军锋,千省利:《论胎儿的法律人格及利益保护》[J].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月 第31卷第3期(总107期)

10、蒋人杰:《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J]. 法制与社会 2011年06.(下)

三、报纸文章

1、《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N].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6年第3期

四、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Z].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4月12日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Z].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5年4月10日公布,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Z]. 1979年7月1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Z]. 1994年7月5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五、网络资源

1、中国知网:http://

2、中国民商法律网:http://

刑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八
《法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拟选题:新闻记者拒证权论纲



一、

 选题研究意义

拒证权俗称拒证特权,广义而言,即指一定条件下的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庭或其它官方信息收集程序中拒绝作证的权利,狭义的拒证权仅指在法庭拒绝作证。至今,我国法律在拒证权方面的规范仍是空白。虽然相关论述亦不鲜见,然而凡议论拒证权则必不离律师、夫妻,似乎忘记各国学界对此早有定论,我国也只缺立法实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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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将毕业论文选题定为新闻记者拒证权,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新闻记者不同于上述律师、夫妻,是否给予以及在多大的程度上给予拒证权本身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其次,关于新闻记者拒证权的研究不仅国内稀少,即便国外也众说纷纭,尚无定论;最后,新闻记者拒证权作为一种拒证权的存在与否及权利大小,不仅关系到司法公正,也关系到新闻自由,二者构成现代民主社会最基本的特征,新闻记者拒证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对新闻记者拒证权作一番认真细致的分析,探寻其蕴含的理论内涵,是处理好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的基本前提,必须认真对待而不能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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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笔者以为:探讨新闻记者拒证权, 一方面可以明晰新闻记者是否享有拒证权及权利大小的问题,为拒证权理论注入新鲜血液;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分析新闻记者拒证权细化拒证权,使拒证权理论更具实际,为将来的拒证权立法提供详细可行的理论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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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题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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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具有普遍性,社会利益和作证义务(司法利益)之间同样存在着普遍冲突,承认拒证权是司法从单纯追求司法利益的角色向多方利益平衡机制转换的必然要求,是司法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标志。新闻记者拒证权连接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对新闻记者拒证权的认同是对二者之间存在冲突的正视,对该权利大小的不同认识反映了在追求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问题上的不同倾向。应当赋予新闻记者拒绝被强制作证的权利,但是该权利应当受到限制,这是多方利益博弈的结果,也是笔者的基本观点。在分析国外立法与研究的基础上,对新闻记者拒证权存在的正当性以及该权利大小范围的探讨构成本文的基本内容;最后,文章还试图对中国的将来立法进行了简单的勾勒,以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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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题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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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冲突范式运用为新闻记者拒证权理论的分析模型。根据这一模型的基本要点,笔者以为,新闻记者拒证权是新闻自由权与作证义务之间的冲突、对抗、和斗争,冲突在新闻自由权和作证义务之间普遍存在是新闻记者拒证权确立的前提;新闻记者拒证权不仅容纳了二者的冲突,也构成了冲突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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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记者调查和报导新闻的自由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新闻自由,赋予新闻记者拒证权实际上也就是司法对新闻自由给予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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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闻自由衍生于言论自由,关乎公众知情权实现,必须得到有效保障。授予新闻记者拒证权,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牺牲司法公正保障新闻自由是一种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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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统一于新闻记者拒证权。处理二者关系必须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采用个案分析方法;应当动态而非静态的把握新闻记者拒证权,须在

具体个案中衡量新闻记者拒证权的存在可能性及适用程度;反对采用一刀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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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题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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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内对新闻记者拒证权的研究极其稀少,因此研究首先碰到的难点就是资料的匮乏;其次,资料的匮乏使研究将只能更多停留于学理层面的探讨,这要求较高的理论驾驭能力,这对于仅仅作为硕士生的笔者无疑是一个极大挑战;再次,分析新闻记者拒证权需要对新闻记者职业所受到的可能司法侵害以及司法可能因新闻记者拒绝作证而遭到的司法不公有充分的实践性认识,但是圄于自身限制,此项认识不免肤浅,凡此种种。因此实际上可以断言:对以上问题解决的优劣程度,直接决定了论文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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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论文提纲(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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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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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动机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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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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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新闻记者拒证权的理论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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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新闻记者拒证权的内涵剖析及外延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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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闻记者拒证权概念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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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涵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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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延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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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新闻记者拒证权学说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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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绝对权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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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对权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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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否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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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新闻记者拒证权存在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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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的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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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拒证权存在的一般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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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闻记者拒证权存在的特殊基础——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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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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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众知情权(附:充分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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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闻记者拒证权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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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闻自由与司法利益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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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自由与司法利益之间冲突的解决方式(通过司法实现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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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新闻记者拒证权理论的分析模型:冲突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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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式研究的一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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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冲突范式之于新闻记者拒证权研究的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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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新闻记者拒证权理论的内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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