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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2016-07-11 10:06:2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共6篇)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报告质量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报告质量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报告根据**市交通干线建设指挥部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我项目部为切实加强工程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工地各方面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供大家学习参考。

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报告
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第一篇

质量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市交通干线建设指挥部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我项目部为切实加强工程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工地各方面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通知精神

接到教育局的通知后,项目部第二天召开班子会议,项目经理对通知精神做了具体传达,对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各方面进行部署,安全员对该文件进行传达,并上通知栏进行宣传工作。

二、严格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对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技术交底制度应落实到位,签字真实有效。

三、成立了“安全监督小组”

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对立交、预制场等进行监督,并严格地责任到人。

【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联系电话:

【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四、安全自查

通过文件内容学习,由项目经理带队对工程全线进行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隐患:

1. 工人安全意识不强,因天气炎热,工作有松懈现象,个别工人赤

裸作业及未佩戴安全员。

2. 安全防护措施有缺失,虽然按照规范做了防护,但有时有人随意

拆除,没有及时修复,特别是安全标志、警示牌这块内容。

3. 施工用电未按照新规范使用四相五线。

4. 深基坑开挖未及时用三角彩旗围挡和设置警示标志牌。

5. 西桐立交桥立柱浇筑砼时,施工人员只采取挂蓝施工,没有系安

全绳作业。

五、整改措施

1. 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等制度,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

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提供工人安全意识,坚决制止违章操作。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2. 拆除标志牌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行人禁【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止入内,对拆下来的标志牌应有序堆放。如临时拆除标志牌时,应在拆除后设专人看管指挥施工,并在施工完毕后按规范要求摆

放标志牌。对损坏的标志牌,应回收进行修补。

3. 要求用电负责人及早对全线用电线路进行更换维护,排除用电隐

患。

4. 桩基开挖接桩时,桥梁负责人应对挖好施工区做好防护措施,采

用三角彩旗和警示标志围挡,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待施工完毕后,对标志牌进行拆除,要求有序堆放。

5. 施工高度超过2m的作业点全部应系安全绳作业。否则禁止上岗作

业。

附:安全隐患自查表

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自查报告(药品经营)
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第二篇

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隐患

大检查大整改自查报告

食药监局:

按照《关于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企业立即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和要求,对照自查项目认真解决存在的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管理职责明确、制度完善,执行尚待近一步加强,在本单位负责人的带领下,能认真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各项制度及各岗位质量责任,对药品的购进、验收、陈列、养护等环节的管理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对人员服务质量方面也明确了由企业负责人对这些职责及管理规定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与制度落实共同采取了一定的奖惩手段,不断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

二、加强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参加各种安全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本企业药店现有员工均参加了上岗培训,质量负责人及药师在职在岗能较好地提供用药咨询和监督好药品质量控制,能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继续教育,并对他们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验收员、养护员能掌握好相应的知识,完成本职工作。能够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度)开展经营活动,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审核、修订。

三、有较好地营业场所和良好的养护设施,确保药品质

量,店堂内整洁明亮,标志醒目,分类清楚,企业服务公约一目了然。陈列架上、货柜里面,商品摆放洁净整齐,还设置了安全用药咨询台,处方审核处,拆零专柜。营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相互分开,并按照规定配备了一些必需的药品养护设备,给药品储存,养护提供了较好地条件。【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四、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认真做好药品验收。我们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药品购进时,先审核首营企业的资质,并核对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按货验收时,首先做到票货相符,并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然后签字验收,做好验收记录,保存好送货凭证,及时索取该批的检验报告,并做好记录存档,如在验收时发现有问题的药品能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五、陈列的药品摆放整齐,分类清楚,先按OTC和处方药分开,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开,药品和非药品分开,易串味的分开,再按药品的作用和剂型细分,对重点养护的品种做到每月检查一次,其它药品定期检查,发现有质量可疑的能立即上报质量负责人,做好药品近效期催销表,做到先进先出。

六、做好药品销售工作,让服务更专业,让顾客更满意。 营业时间,药师、员工一律佩戴胸卡,设立了用药咨询处和处方审核处,免费为顾客测量血压,对顾客的用药和使用进行指导,并对处方药的销售做到先审方再配药,并制定相应

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重点药品的监测,同时建立了质量查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顾客投诉等一系列制度及台账,特别对顾客反应的药品质量问题,做到专人负责认真接待,及时处理。对一些扩大疗效的广告产品及一些不是药品而说是奇效的品种,我们一律不做,诚信为本,踏实经营,对群众的健康负责。

七、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应急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配备的设施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安全(防火、防爆等)标准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企业库房及设施、设备能够满足药品的合理、安全储存需求。

吉林市龙潭区福君济大药房 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

2015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报告
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第三篇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西教体文【2015】138文件精神,切实消除学校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在学校的发生,我校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我校领导与教师从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确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全力以赴打造“平安校园”。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责任落实,严把关口。

我校重视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各种媒体向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学校利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高家长对安全教育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同时学校要求班主任主动家访,多与家长加强联系,提高家长监护意识,让家长切实负起学生安全教育与监护工作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的教育。学校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心理问题的产生。另外要求各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集会、晨谈、班队课、各种活动课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三、管理到位,严格制度。

为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我校从实际出发,加强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

1、加强学校设施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学校用房、用电、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购买灭火器放置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场所,加强消防演习,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今年以来未发生任何事故。配合政府及各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杜绝学校周围的小商小贩,同时完善门卫24小时值日制度,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的证明,校外来客进出校门必须登记,还学校一片宁静与安全。

2、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每一次活动,都有主管领导在场,加强课外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学生快乐的生活,健康的活动。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发生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4、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加强消防工作,严防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5、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定点采购,签订协议并索取检测检验合格证和安全责任承诺书,建立台帐,并按规定留样,所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有“三防三化”设施,操作程序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规定。

6、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体育活动中,坚决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由于措施到位,责任落实,体育活动从未发生死亡、重伤事故。

7、加强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广大教职工切实履行在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职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8、强化学校值日职责,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做到早到校,迟离校,对学生课间、中午等活动情况加强巡逻、检查。有事故及时处理。同时,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防万一。

四、 存在问题,立即整改。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校园的校舍、设备设施、消防用电、校园的周边环境、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下:

1、部分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例如:有些班主任在安全教育过程中不重视记录。

2、个别寝室门窗破旧,有待维修。

五、理清思路,努力整改。

针对我校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我校及时对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解决,减少一些安全隐患,但是还是存在着许多无法一时可以解决的安全隐患,我校将继续努力,尽量及早的排除安全隐患,给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2015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第四篇

方案一:雷峰中心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处室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监控机制和安全工作体系,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重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二、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根据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学校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处室要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2、自查自纠阶段。各处室的自查工作要全面细致,不漏死角,不留盲点,责任到人。各级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加强督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析原因,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重大安全隐患,领导小组将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并跟踪督导,直至解除隐患。

3、学校督查阶段。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处室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回头看”总结阶段。学校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

三、排查和整改内容

(一)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1、认真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2、认真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应急灯是否按标准配齐,并完善预警装置和警示标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认真排查防雷安全,按规定完善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

4、要加强对实验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严格剧毒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5、认真排查学校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管理措施,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6、认真排查校内外来住户和租房户的详细情况,并记录在案。

(二)全面排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以校舍、消防、食品卫生、交通以及住校生管理等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保卫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

(二)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周、综治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全校师生学习宣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邀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建立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三)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摸排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情况,及时通报和配合公安、文广、卫生、交通、城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处室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加强督查力度,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整改,注重实效。各处室对排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能够自己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力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并加强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学校将统一协调处理。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处室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保证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师生员工参加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运行机制。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处室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积极加强本处室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5、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处室要大力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等,组织所属教职工积极学习安全方面的知识,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方案二:全县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县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活动,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序、有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时间

20xx年1月25日—2月26日。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一)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学校是否存在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毒气、污水排放等安全隐患,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乱搭乱建以及危及学校安全的建筑和摊点,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有存在干扰学生学习的网吧。

(二)交通安全。重点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购买或包租的车辆检验是否合格,是否定期维护和检测,其司机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交通要道的学校是否安有交通安全标志。城区小学放学时在主要交通道口是否有教师护送,以确保交通安全。

(三)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建设。

1、落实三防措施。重点排查楼道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安全出口标志,新建、改建、维修房屋是否做到“三同时”。是否安装消防栓,应急灯是否能够使用,灭火器是否会正确使用并使用时间是否超时。

2、防雷设施建设。中小学重要部位和人员密集的地方是否安装防雷设施,是否经过专业部门检测,并有检测合格证书。

3、电路的改造。电工是否培训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备案管理,老化电路是否改造。

4、高中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远红外报警系统等设备、设施建设是否安装并投入使用。

(四)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食品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学校校园超市的许可、经营与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各类食品、食用油及相关大宗食品的连锁配送采购,手续是否齐全、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锅炉房是否离教学区、生活宿舍区50米以外。压力锅炉使用年限是否超期,压力锅炉是否换成安全无压节能环保的“大锅灶”,压力锅炉运行每天是否作好详细记载,司炉工是否接受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学校安全教育管理。

1、寝室学生用床是否牢固安全,学生上下是否方便;教室课桌、椅是否牢固安全,已损坏的桌、椅是否及时维修或撤换;学校教学楼、宿舍楼走廊栏杆是否稳固,栏杆高度是否低于1.1米。厕所、食堂等公共场所地面是否有防滑措施。

2、教室、寝室是否经常通风换气,是否教育学生经常洗澡、洗手并定期晾晒被褥;寝室是否张贴住宿学生名单、值日安排表及就寝制度。体育教师对有先天性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和事假女生,是否允许不参加户外体育课;学校是否定期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运动设备设施的安全,如发现损坏篮球架、单、双杠等是否及时维修或撤换;对影响学生运动安全的凸凹不平场地是否及时进行了整修或填平。是否积极配合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开展的春秋两季学生常见病预防工作和常规体检工作,是否按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沿江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预防血吸虫病的教育和宣传。对实验室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和学校进出人员及流动人口的管理是否有专项制度。学校对校内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是否有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疏散预案。对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学校安全教育课是否有课本、有教室、有课时安排,是否组织学生进行了安全逃生演练,学生在校期间是否私自外出等。

(六)校舍安全情况

对各中小学的危房情况和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每栋校舍“基础、墙体、楼层、走廊、栏杆、饮用水、电路”是否全面排查,特别是学生宿舍、实验室等电路的老化情况,对排查出的危房校舍是否立即封存停用,是否制定了校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了安全工作预警机制,是否做好校舍安全信息资料的档案收集整理与保存。

(七)各项制度建设。是否有各种安全制度,是否签订责任状,是否建立安全台帐,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的帐签、公示、消号备案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制订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学校研究工作是否有会议记录。

四、工作措施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行拉网式大排查,各校“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包片领导一网双责,落实专班,健全机制,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限制整改到位,并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

2、对排查隐患及整治方案要实行签字上报制度,必须由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挂点科室负责人、包片领导签字上报教育局,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谁查出谁签字,谁负责,层层落实,并建立隐患档案。

3、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种安全隐患,要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特别是治安、交通、校园周边环境设施、安全教育、饮食品卫生等加大力度排查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整改不留隐患。

4、加大整改投入,做到落实“三防”,高中必须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初中制订并完成视频监控系统方案,早筹备,早启动。

5、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县教育局将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公示、挂牌督办,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6、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并形成文字材料报教育局。

社会力量办学的排查整治由职成股负责并协助安全股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附:蕲春县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

方案三:狗街镇华兴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切实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稳定,正常教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整改。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序、有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建云

副 组 长:吕娅宾

组 员:陈绍平 陈明忠 潘永宏 黄利富

阮振峰 史云娟 周永刚 郗建冲

陈世俊 郗发清 杨云和 赵 根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范围

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与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安环境。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一)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

1、校舍安全:是否抗震;消防情况,重点排查楼道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安全出口标志,维修房屋是否做到“三同时”。是否安装消防栓,应急灯是否能够使用,灭火器是否会正确使用并使用时间是否超时。用电安全,老化电路是否改造。

2、学校器材设施安全检查:包括体育器材设施的检查与维修,锅炉房是否离教学区、生活宿舍区50米以外。

3、饮食卫生安全:学生在校的饮水与食品。学校小卖部各类食品手续是否齐全、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配送中心的肉、菜、粮及其它材料质量是否验收合格。

4、交通安全:重点排查学生是否乘坐“三无”车,是否超速超员,是否乘坐三轮车,学生包租的车辆检验是否合格,是否定期维护和检测,其司机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5、传染病的预防:卫生宣传教育情况,校园室内外卫生情况、消毒情况。

(二)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1、交通安全:道路是否畅通安全、交通要道是否安有交通安全标志,学生放学时在主要交通道口教师是否护送。有无家长接送。

2、治安状况:是否有不安分人员出没,存在不安全因素。

3、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毒气、污水排放等安全隐患,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乱搭乱建以及危及学校安全的建筑和摊点,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有存在干扰学生学习的网吧或游戏室。

(三)学校安全教育管理

1、教室是否经常通风换气,是否教育学生经常洗澡、洗手并定期晾晒被褥;体育教师对有先天性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和事假女生,是否允许不参加户外体育课;学校是否定期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运动设备设施的安全,如发现损坏篮球架是否及时维修或撤换;对影响

学生运动安全的凸凹不平场地是否及时进行了整修或填平。是否积极配合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开展的春秋两季学生常见病预防工作和常规体检工作,是否按要求做好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对校内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是否有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疏散预案。对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学校安全教育是否组织学生进行了安全逃生演练,学生在校期间是否私自外出等。是否制定了校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是否做好校舍安全信息资料的档案收集整理与保存。

(四)各项制度建设:是否有各种安全制度,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协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的帐签、公示、消号备案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制订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学校研究工作是否有会议记录。

四、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学校安全无小事”这是我校全体教师的坚定信念。学校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在参加了我校教育紧急安全工作会议后,我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部署,开展了多次对学校教室及教学设备、设施等全面性的“查隐患、堵漏洞”的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进一步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特制订我校的整改措施,总的原则是:能解决的,立马解决,解决不了的,立马上报。

1、高度重视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行拉网式大排查,校长负总责,落实包片领导一网双责,落实专班,健全机制,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限制整改到位,并第一时间向中心校报告。

2、对排查隐患及整治方案要实行签字上报制度,由校长上报中心校,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谁查出谁签字,谁负责,层层落实,并建立隐患档案。

3、教育同学们做有意义的活动,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

4、学校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并杜绝家长用摩托车一车多人接送学生。

5、成立了学校红领巾监督岗、学校护校队、护路队、夜间安全值日小组,由学校校长亲自抓,全体教师参与,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不出纰漏。

6、加强门卫值班制度,非本校师生不得随意进出校园,校门24小时上锁。在房门放置警棍和木棍,以防破坏分子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对师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7、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种安全隐患,要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特别是治安、交通、校园周边环境设施、安全教育、饮食品卫生等加大力度排查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整改不留隐患。

8、加大整改投入,早筹备,早启动。

9、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

2015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第五篇

方案一: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保持全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车辆、驾驶员取得有关证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经费保障,重点部位监管,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实施效果,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应急救援组织及演练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驾驶员、车辆和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4、驾驶员管理情况:对驾驶员违法违规和交通事故教育处理和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对驾驶员行车动态监管,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5、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车辆维护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是否符合要求;例行保养制度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车载现象。

三、各重点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时段

1、公司认真制订具体排查实施方案。

2、抓紧整改20xx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防范预案五落实,治理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控。

(二)第二时段

1、公司根据方案,围绕汛期、暑季运输的特点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发动全体职工,查找运输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措施的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治理工作。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治理计划、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

3、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与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三)第三时段

1、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针对前一阶段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逐条落实,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完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方案二: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重点落实源头性排查、基础行防范、常态化整治工作措施,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监督、保障体系,积极预防、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坚决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客运、旅游和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来规范、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准则,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2、县运管所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并对全县所有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1000公里以上班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通过调整发班时间、整合运营线路、推行中短途接驳运输等措施,有效限制凌晨2时至5时通行客车,切实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对长途客运班线,要督促企业建立中途休息站点,落实驾驶员到站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3、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4、县汽车站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5、县运管所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安全工作职责,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为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行政许可、线路招投标和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6、县运管所及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资质,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驾驶员的检查,凡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要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处理。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员岗位。要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营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车辆监控,实现车辆动态安全监管

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GPS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确保GPS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要运用GPS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加强对所属客运、危货和出租车辆以及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充分发挥车辆监控平台和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的监控作用,坚决防止车辆超员,对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和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至少保存3年。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排查整治

县运管所要在“安全生产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营运驾驶员、客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等相关企业、人员、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

1、要协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危货企业和出租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2、要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运、危货运输和出租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切实增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和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车载灭火器材齐全、有效、完好,确保应配安全锤的车辆配备齐全,确保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特别要保证客车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的完好,应急出口通畅,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3、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要借助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承担全部安全生产风险,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确保旅游客运市场安全

县运管所要按照四厅局《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交安监[2015]32号)要求,提高旅游包车的安全条件,严格准入管理,重新审核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条件,严格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建立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规定,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督促旅游包车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要求,对每一辆车辆实施严格的实时监控。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县运管所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强化对旅游包车牌证、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合同以及包车票和包车合同的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线路、非法经营等不法行为。

(五)加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严肃事故报告制度

县运管所要按照《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甘交劳[2015]3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0号)文件要求,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对屡次发生超速、超员等违法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运管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机关综合办公室,吕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

各企业要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分阶段进行,按照运输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运输企业自查自改(5月至9月15日)。各运输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要与6月11日前向县所上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二)行业部门组织检查(9月16日后)。县所将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运输企业,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分析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对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通过专项整治,要提请关闭一批、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典型。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责令重新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与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要真正负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研究部署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布置下去的工作要有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亲自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组织成简报上报运管所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确保整治成效。各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梳理,每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县所办公室。

方案三: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秩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行业的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整治行动,确保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及时治理,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坚决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县(区)运管所要根据辖区工作实际,明确查处重点、范围和步骤,落实责任和措施,采取日常管理和集中打击相结合、平常时段与重点时段相结合等方法,强化对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行动。重点依法打击或查处下列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3、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不按从业资格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使用不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相应技术条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5、站场经营者不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检查“三品”、进行车辆安检和出站复核登记的;

6、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不按规定配备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

7、瞒报事故的;

8、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9、长途客班车未按照省局要求,设立中途司机休息点的(800公里以上);

10、驻站管理未履行职责的;

11、其他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行动。着重开展以下教育活动:

1、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营运客车驾驶员岗位培训、职业化教育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客运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的强化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特殊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引导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总结典型,推广经验,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培育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运管机构安全监管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强化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落实管理机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与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放到同等的位置上认真抓好,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切实增强齐抓共管合力。道路运输系统要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责任措施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各县(区)运管所要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今年以来,我市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切忌骄傲,要认真汲取2015年“10.2”、2015年“5.13”、“9.4”、“10.20”事故的教训,提高防范安全事故意识,保持清醒头脑,一是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即将召开永州到广东方向的车辆较多,安全防范责任非常重大;二是天气炎热,近期湖南常处于4 0度的高温状态,车辆易发生机损事故;三是铁公竞争激烈,道路旅客运输量减少,经营者重收入轻安全,易出现超载、超速的现象。在这种自然环境和市场环境情况下,更要求我们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运管所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运输企业要从讲发展、讲生存的角度,切实抓好安全。各县(区)运管所、运输企业一把手要负起总责来,把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立即行动,广泛动员,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区)运管所要注重行业安全监管,严格督促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着力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应急救援程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各县(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专门用于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法定保险的落实;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GPS动态监管。

(八)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履行职责。各县(区)运管所要加强运管人员安全管理能力教育,加大对行业安全监管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要培养、选拔一批熟悉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强、安全理论知识丰富的运管人员,组建一支专业型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并赋予履行职责必需的职权,使安全生产工作处于时时监控、处处监控之下。在抓好行业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加强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安全生产意识、操作技能和防范能力。

三、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整个“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5日~8月10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内容、目的和意义。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知识讲座、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考试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普及安全行车知识,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运输安全意识,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8月11日~8月20日)。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8月21日~9月26日)各单位要针对当前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排查隐患,采取特别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确保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休息。对所有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的超长途客运车辆,道路企业要设立中途休息点,确保驾驶员中途休息制度落实到位。对凌晨2点到5点的班车,必须进休息点休息。中途休息点的地址选定按“谁经营、谁设置”的原则进行。有长途客车的客运企业要制订中途休息点设置方案,并于8月10日前同时上报市运管处和省局客运科。市处派专人进行实地现场勘查,省局将进行抽查。凡未设立驾驶员休息点的长途班车,一律实行整改,暂时取消企业该班线的经营资格,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

2、狠抓源头安全管理。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抓好源头管理工作。运管所要严格考核驻站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责任,监督车站落实防超载、防“三品”上车、防车辆“带病行驶”等各项安全措施。客运站必须确保“三品”检查仪正常使用。凡发生“三品”检查仪末正常工作、乘客未经安检上车、车辆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出站及站内超载等现象的汽车客运站要进行整改,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车辆所属公司在整改期内停止新增客运班线。

3、牌证发放符合要求。重点加强纸质客运标志牌的发放管理,牌证发放审批权上收一级,按照“谁审核、谁签发、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县运管所发放的牌证必须由县运管所主要负责人签发,市处发放的牌证要由市处主要负责人签发。各县(区)运管所都必须使用“湖南省道路运输台帐管理系统”打印省、市际加班、包车以及市际旅游纸质客运标志牌,凡未使用省局打印系统打印的牌证,一律视为无效证件。各所要严格核实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做好牌证发放管理工作。

2016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5篇
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报告 第六篇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农(兽)药、使用违禁农(兽)药、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私屠滥宰及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与职责分工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质监局负责。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工商局负责。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为重点,严密排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等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和进货渠道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楚、标签不规范、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要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旅游景区、农家乐、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风险隐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记录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农业局负责。强化种植养殖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对生产过程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督促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户执行和落实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强化农药残留检测,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五)开展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由县供销商务局负责。要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坚决依法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严厉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含“瘦肉精”、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六)开展水产品养殖和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水利局负责。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环节违禁渔药(氯霉素、硝基呋喃、乙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和渔药残留是否超标,是否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各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6日)

1、自查自纠(3月26日—4月9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2、集中整治(4月10日-5月20日)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针对问题食品集中区域、环节和品种以及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制定并组织落实农村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检查或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本监管环节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及媒体报道的问题产品,结合专项行动进展,组织开展跟踪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县食安办对各镇、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镇政府负责、部门具体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镇、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积极排查需要重点整顿领域和大案、要案线索,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顿,从严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食品违法案件。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移交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粮食、水利、盐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自3月15日起每隔15天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县食安办要每月召开一次整治行动专题汇报会。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及事故处置信息的上报和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督查检查。县食安办要于4月中旬、5月下旬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工作缓慢、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镇、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本次专项整治的省、市两级抽检结果纳入对镇、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中。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具体安排如下:从3月18日起,县工商局(18-24日)、质检局(25-31日)、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7日)、供销商务局(8-14日)、农业局(15-21日)、水利局(22-28日)依次在县电视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进行一周时间的本环节专项整治活动及安全管理知识集中宣传,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

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25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县食安办。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食安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在食物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餐厨废弃物,以及泔水油、餐饮油、煎炸油、各类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油水混合物、植物油厂提取植物油剩余的下脚料油等废弃油脂,作为食用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清运处理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餐饮业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有规划地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通过“地沟油”专项整治,着力从生产源头控制,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用油行为,确保我县无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个人及生产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厂、食用油销售者、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餐馆、快餐店、餐饮摊点、火锅店、以及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整治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推进整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1.认真组织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仔细排查线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私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的行为。对涉案的生产、加工“地沟油”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

2.切实规范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油分装、小食品店、食用油经营门店、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严查食用油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流向合同和台帐登记管理,做到流向可追溯。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力度

1、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市容园林局要加快《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尽快出台。药监局、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登记台帐、流向协议合同等管理制度。药监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市容园林局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合法单位签订流向合同协议,确保可追溯。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养殖单位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并登记备案,严禁无证照单位回收、运输餐厨废弃物及油脂,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行为;加大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内部集体食堂,除进行严厉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

各镇人民政府和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要高度重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对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和提炼、销售及使用“地沟油”或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坚决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同时,没收产品并捣毁违法使用工具及设备设施。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实行镇长负责制,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逐级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县食安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质监局要加强对食用油精炼加工、分装等相关企业的检查,要认真核查进料、出油记录和资金往来账目等情况,凡发现购入原油来源可疑、进料与出油数量明显不符、大量购买使用过滤用白土、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可疑线索的,要迅速深入追查,对使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使用无标签标识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惩处。要强化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其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用于非法加工地沟油。

(四)工商局要强化对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巡查监管,全面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散装油标签标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督与管理,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粮油门店、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规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进货查验登记和索证索票等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购进和销售未经许可的分装食用油违法行为,并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五)药监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以小餐饮、小饭桌、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等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店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的进货查验登记及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凡发现购进、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购进和使用未经许可分装的食用油违法行为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六)工信局要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生猪产品流向记录,对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和处理后产品流向做好记录。

(七)农业局要加强养殖环节的监管,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饲养畜禽行为要依法查处。

(八)市容园林局要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县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严禁有毒有害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同时,牵头会同财政、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九)环保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餐厨废弃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监察局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监督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彻底、流于形式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公安局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构成犯罪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立案,从快侦办,一查到底。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4日至1月31日)。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地沟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地沟油”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整治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县食安委将对开展情况督导验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县食安办将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各镇、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和突出任务,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应有实效。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监督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对发现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以及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违法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各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协调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防止前整后乱、出现反弹现象。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快捕诉、从重量刑、顶格处理,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监督。“地沟油”专项整治期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用“地沟油”危害,整治“地沟油”的目的、意义,并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对相关部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及时予以报道,对非法生产、加工、提炼、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踪报道并坚决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警示消费者理性消费,震慑违法者依法生产,规范经营。同时,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制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地沟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举报,对举报经查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

(四)认真总结分析,加强信息沟通。各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地沟油”整治工作信息,对涉及其他地区、部门的信息要主动通报。要进一步健全互联网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核查舆情热点线索,组织专家答疑解惑,妥善回应社会关注焦点。对虚假新闻报道和不实传言要及时澄清、消除公众疑虑。有关地沟油案件的侦办信息,必须逐级上报公安部统一对外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于3月31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总结材料报县食安办。

第5篇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抓好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镇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的思路和省上的建设标准,积极协调推进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再次掀起创建工作高潮。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二、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抓好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和评价性抽验工作。抓好省政府、省食安委、市政府等关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的《意见》、《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做好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开展食品基本品种评价性抽验工作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检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五)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各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六)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七)扎实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按照重点突破、整体带动的思路,进一步突出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力争实现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水平率先明显提升。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巡查监管效能。着力加强重大节日市场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公安、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查处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四、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诚信建设

(九)继续开展食品行业道德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诚信系统,建立食品企业诚信档案,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食品企业曝光力度,切实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

五、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十一)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主要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在基层活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诚信典型事迹的宣传;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6-2016)》,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构建全社会群防群控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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