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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16-07-11 13:45:3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共6篇)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专题汇报金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专题报告市委组织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近期,我们对十七大以来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总结。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近几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5+1”等法规文件和省、市组织工...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专题汇报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篇

金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专题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近期,我们对十七大以来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总结。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几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5+1”等法规文件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1、规范推荐提名方式,严把干部选任工作的第一道程序。规范干部提名方式是保证推荐提名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我们在干部推荐提名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由组织部门根据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提名。当全区中层领导班子职位出现空缺时,区委组织部根据区委安排,成立干部考察推荐工作组,在全区范围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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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民主推荐,推荐工作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汇总推荐结果,经部务会研究后,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二是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征集区级有关领导的意见,由他们根据空缺职位进行推荐。干部调整前,区委组织部要分别征集区委书记、副书记、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区委各常委以及区政府各副区长的意见,由他们针对中层领导干部空缺职位提出意见,区委组织部对推荐情况收集汇总后,再结合提名人选在基层单位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结果以及是否为后备干部等情况,经研究后,才能作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三是区级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或者干部自已向组织部进行推荐。区委组织部在收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推荐人选在基层单位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结果以及是否为后备干部等情况,经研究后,也可作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从干部初始提名情况来看,由于畅通了提名渠道,提名人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大大地提高了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2、实行票决制,有效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与公正性。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以及我区领导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在借鉴其他区县经验的基础上,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委员意见后,我区先后制定了中层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工作程序及相关配套制度,对全委会召开和全委会闭会期间票决干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08年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区制定了《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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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台区委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实施办法》,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利交给各常委,由各常委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区委换届以来,先后对58名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党政正职拟任人选通过全委会闭会期间征求委员意见的方式进行了票决,对120名副职拟任人选通过常委会进行了无记名票决。通过调整,一批综合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水平较高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中层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和谈话制度。凡经区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中层领导干部,在正式发文任命前,都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15天的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拓宽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对在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决定任职的干部,由区委领导及纪检、组织部门领导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换届以来,先后召开干部大会两次,对140余人进行集体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对其在新岗位工作提出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早打招呼,防止干部“带病”上岗。

4、干部交流工作稳步推进。在干部交流工作中,我们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全区干部队伍的实际出发,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和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干部交流。把需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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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发挥干部特长;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在原籍、出生地、生长地任职而需要交流的领导干部,特别是热点部门和岗位上领导干部的交流工作,作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效能,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近几年,我区不断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力度,共有57名领导干部在街道、乡镇、区级部门之间进行了交流。经过交流,对促进广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边远和山区乡镇领导干部的交流,对促进地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创新改进干部考核体系,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

1、建立健全考核工作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宣州市金台区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体现工作实绩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有效地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和要求转化为可考核的指标,实现了目标责任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为加快我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2、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坚持考事与用人相结合,制定了《金台区运用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结果管理干部试行办法》,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干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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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提拔时优先考虑;对于考核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于年度考核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加大调整力度,实行“末位淘汰”,必要时予以降职使用。近几年,先后对7名因工作不力,组织纪律性不强,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部门、乡镇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逐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劣者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三)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针对近年来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区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有关规定,实行了领导干部诫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管理制度,使干部监督工作得到了加强。一是推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协调纪检、组织、政法、人事、编办、计生、信访等部门参加,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干部监督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探索干部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促进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二是实行审计制度。根据《审计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坚持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制度,对发现有违犯财经纪律或给本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人员不得提拔使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理。换届以来,我们先后对7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审计和离任审计。三是妥善处理好涉及干部工作的各类来信来访。近年来,共受理信访件18件,接待群众来访25人次,接听群众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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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二篇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胡锦涛同志指出:“从组织上保证选好人、用好人,对于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先进性,巩固其执政地位,是极为重要的。”近年来,山西省各级党委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省委针对群众反映出的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创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积极构建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大问题。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系到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事关党的事业和国家命运,只有走规范化、制度化的路子,才能保证把人选准管好;只有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规定,才能克服主观随意性。从2004年4月开始,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委集中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山西省考察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和《山西省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规定》。这“三个规定”遵循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立足于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来选人用人,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紧紧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三个关键环节,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措施。“三个规定”出台后,省委在省内各大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省委集中出台这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把握其基本精神,依靠民主监督的力量,有力地促进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从几个月来的贯彻实施情况看,“三个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约束性,在推进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大力匡正用人风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委出台实施“三个规定”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构建科学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我省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拔任用省管干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规定》、《关于省管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和《关于加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见》等一系列干部监督工作方面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前移关口,强化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在干部工作中,靠规定和制度管人,按原则和程序办事的机制初步形成。

二、以公开选拔为突破口,努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导向

按照党的要求和事业的需要,选拔培养一支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关键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就是一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要求选拔优秀人才的途径。近年来,我省省、市、县三级共公开选拔了256批干部,其中厅局级干部41名,县处级干部385名,科级干部4300名,为一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为领导班子注入了活力。在总结我省历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以

来,我们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程序,改进了方式,健全了制度。省委常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方案中明确提出,“今后每年新提拔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都要占到三分之一以上。”按照这一要求,省委在2005年下半年带头进行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声势大,影响广,具有突出特点。一是数量大,范围广。这次共面向全国公开选拔3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是我省历次公选中人数最多的一次,其中有10个职位是副厅级的正职岗位,专业性较强职位所占比例也较以往更大;二是报名人数多,人员素质高。省内外共有821人报名,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占到了42%;三是选拔工作科学,人才使用准确。针对这次公选的职位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采取了先定岗、后选人、定向选人和定岗择人的办法,做到了才位相称、人岗相适;四是组织严密,程序严格。省委公选办针对每个环节制定了7项纪律要求,保证公开选拔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公选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每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这次公选工作做到了人民群众满意、各级组织满意、参加公选的考生满意,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广大干部群众给予了“风清气正”的评价,认为这次公开选拔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具有广泛性、科学性、开放性、严密性等特点,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和制度,取得了成功。在省委的带动下,各市、县以及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也按照省委的要求,层层动员和部署,全省范围内“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选用”的用人导向初步形成。

三、以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为载体,为我省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2005年以来,省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组织人事工作纳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在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全省人才工作座谈会,并开展了“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集中研究、统筹规划人才工作重大问题。二是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机遇,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两个基地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组团参加了人事部组织的北京、南京等全国性人才招聘会。连续两次分别在北京、太原举办了规模空前的“招才引智”大会,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中组部、人事部的领导亲临指导,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先后两次对我省招聘活动进行了报道。三是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独有,但求双赢”的原则,努力探索人才“柔性流动”新形式。2005年7月开展了“青年博士服务周”活动,32位青年博士共为对接单位现场解决了近100个技术难点与难题,提出了近100条好的意见和建议。9月份又开展了“2005年院士专家山西行”活动,20位院士专家深入我省部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实地考察,并通过讲座、咨询、现场会诊、技术攻关等服务形式,帮助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科研难题和突出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政府在人才培养投入上的导向作用,切实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促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省政府建立了1000万元的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经费,各市也纷纷建立了人才开发基金,全省各级用于人才开发投入的资金达到5000多万元。五是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我省有4人被列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重点人选,29人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40人被确定为中央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

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面广、影响大、敏感度高,需要紧密联系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新的措施,提高改革的水平和质量,使改革不断深入,沿着已经开辟的正确方向前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同时,必须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组织工作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的原则,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努力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三个规定”的制定出台在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全省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坚持把有关标准、程序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以扩大民主为方向。2005年以来,我们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探索了很多扩大民主的有效办法,特别是在确定市厅级后备干部工作中,我们采取民主推荐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增强了后备干部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我们还要广泛采取竞争上岗等形式,从推荐、考察、决定各个环节充分体现民主,切实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把那些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管理,统筹规划,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从选拔到管理监督,从建立制度到完善落实各项改革措施都要综合配套;另一方面要分清轻重缓急,分类指导,抓住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力争有进展、有突破,并以此推动改革全面深化。

5.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2005年以来,在继承优良传统及借鉴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方式方法的改进,有力地推动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今后我们仍然要继承优良传统,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深入研究和解决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自觉地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大胆开拓创新,不断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向前进,为实现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今后5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作者为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三篇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1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把它放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干部工作需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但必须明确,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党管干部水平,更好地为党选拔优秀人才,决不是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习近平同志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这就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着力点。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都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必须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们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管用,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服务于选准用好干部的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坚持形式服从内容、过程服从结果。简便易行,就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此,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要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当前干部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修订好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决定》提出,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主要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仅体现在投票推荐上,而且体现在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各个方面,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组织平时掌握的德才和实绩情况对照起来分析,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

三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避免一刀切。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这一层面干部的选拔,主要是扩大提名、考察环节的民意收集和决定环节党委(党组)内部的民主,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尤其要放到基层、艰苦岗位去磨炼。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干部,不能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

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据此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促进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检验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主要看是否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从履职过程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了解干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

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选人用人上,现在还存在着违背五湖四海原则的现象,有的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有的只注重安排身边的干部。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严格考核、选拔和监督上,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对于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而且要终身追责。四是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主要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改变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这个独木桥问题,调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积极性,使他们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体制保证,有利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深刻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决定》强调,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这是人才工作重要理念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趋势。这不仅不利于把大批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而且易激起社会“仇官心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一些年轻干部破格提拔习惯性质疑,从深层次上折射出社会公众对社会流动不畅的焦虑。因此,必须着力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大力营造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环境,让社会各阶层人员都有通过平等竞争向上发展的机会和通道。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现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通畅,许多社会优秀人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要探索建立由多种干部选拔方法、多条干部选拔渠道构成的干部选拔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可推行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给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同时,对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也要进行一些制度性探索,打通干部在不同体制之间的流转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这种流动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期权交易、权力寻租等问题发生,防止干扰正常经济秩序,防止滋生腐败。

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当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改革发展,面对的迫切问题是人才缺乏,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学校、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机构和艰苦岗位人才匮乏、留不住人、人员素质整体偏低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在待遇、职称、选拔任用等方面真正向基层、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岗位人才倾斜,切实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人才向缺乏人才地区聚集。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通过智力引进、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形式,实现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要大力倡导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精神,鼓励年轻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李光耀曾说,中国和美国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人才,中国从13亿多人中选人才,而美国是从全球70亿人中选人才。此说虽不完全准确,但也有一定道理。这与我国人才引进方式单一、引才审批手续繁琐等不无关系,特别是对外国人才来华留华工作缺乏有吸引力的制度。因此,必须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敞开大门,招四方之才。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体系,通过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依靠实践和群众发现人才。要持之以恒抓好“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完善人才签证、绿卡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家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等法律,推动人才试验区建设等,大力吸引国(境)外优秀人才回国或来华创业发展。要按照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使广大留学人员回到祖国有用武之地,留在国外有报国之门,让他们把自己的梦想融入亿万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奋斗之中。

第2篇: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述评

全面深化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把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锣密鼓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成效初步显现。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2015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2015年12月2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这一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积极性的改革举措进入实施前的“倒计时”,标志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2015年4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此前,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等重点改革任务的文件已经出台。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的效果最可靠、效力最持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加强谋划、精心组织,把改革紧紧抓在手上,着力破解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改革。

为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要举措,专项小组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等。专项小组制定并经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更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内容,基本目标主要体现为上述四个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围绕这些目标任务,《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共提出2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在已经出台的改革文件中,包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以及总体规划性文件等方面。

这些文件提出的改革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配套对接,针对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目前,部分改革措施已产生阶段性效果。实施方案中计划2015年完成的任务已基本完成,计划2015、2016年完成的部分改革任务已提前启动。

狠抓落实、注重执行——已出台改革文件落地见效

2015年12月,中央组织部先后公布全国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和副处级以上“裸官”清理工作的成果。2015年初,又公布了全国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所取得的实效。一组组数字、一项项举措,正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从文件转化为行动,取得具体成效的写照。

制度出台一个就要执行好一个。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落实,对机制不健全的着力改进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整治规范,确保改革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全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选人问题。中央组织部着力推动条例贯彻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条例真正成为选人用人的严规铁律。2015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也得到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2015年以来已经开展两轮,共查处各省区市和中央单位违规用人问题278起,近期即将启动第三轮专项检查工作。

——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通知印发后,中央组织部先后深入5个省区市调研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研究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同时,推动各地各部门抓紧确定和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

——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改进后备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在新一轮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中体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推动实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年轻干部工作常态化。

——落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集中治理“裸官”。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惩戒瞒报漏报。截至目前,中央组织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

——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集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2015年以来,采取具体到人、规定时限的办法,全国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36人次。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规定,全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3万人;查处6484名“走读干部”。按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3094名参加EMBA等“天价”培训的领导干部按要求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被整顿停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落实加强基层基础有关制度规定,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8、6万个。经过整顿,基本配齐7195个村和556个社区长期缺职的党组织书记,93、5%的村和94、9%的社区得到不同程度的转化提升。

——加快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中央组织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完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制度,增加人才政策开放度。各地各部门以更大力度培养国内创新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据统计,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人数比上年增长24%,“万人计划”进展顺利。

落实要求不变通,严格执行不走样。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不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更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

上下联动、逐级推进——各地对改革措施承接配套、细化落实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还需要上下联动,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扎实推进各地对已出台改革方案、改革文件的细化落实工作,逐级压实责任、逐级推进落实。

执行改革方案要有配套措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宣传部署,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确保任务无缝对接。各省区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研究制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或落实意见。据统计,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4个省已制定下发落实《实施方案》具体措施;15个省区市已完成制定,将于近期下发;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在研究制定。

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承接措施,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实施改革文件要有细化举措。围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制定文件,对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发挥好领导把关作用做出制度安排;山东出台工作流程,对省管干部调整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完善;云南出台工作规程、贯彻落实意见和一系列试行措施,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套精细化操作办法。围绕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安徽、湖北、福建等制定和出台实施意见,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总体规划。围绕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广西、宁夏、内蒙古等出台实施意见或细则,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第3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已经中央批准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并在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全文如下: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们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干部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并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5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1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与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坚持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逐步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题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特点,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力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派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研究制定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方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特点,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管理。明确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举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未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理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宏观指导和管理下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化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和管理。

22、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人才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分类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试验和实践已经成熟的经验,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宣传,为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4篇:中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在对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作出全面部署时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多年实践证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所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人才,把各方面的人才集聚到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这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根本之举。

锻造合格执政骨干队伍——

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

11月30日,山东菏泽市开了一场县区交流推进会,主题是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与会者不仅观看了制度建设成果展,交流了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还对推进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菏泽这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务实举措,恰是各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作出了新的部署,最重要的是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而要做到任人唯贤,就要形成一套相应的制度机制。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中央党校教授李民表示,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使用“执政骨干队伍”这个词,表明党的执政意识有了新的深化,从执政高度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了进一步提升。

与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等相关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相比,十八大报告首次集中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明确了选任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视野、路线、标准、方法、途径。

在政策导向上,十八大重申了“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这一积极信号为长期扎根基层、具有真才实学的干部带来了好消息。特别是报告明确提出“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这对进一步打破体制内、体制外人才的流通壁垒,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也是十八大提出的一个方向。多少年来,我们党一直重视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事实上,近些年来,各级各地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用上持续升温。以2015年换届为例,在综合分析不同层级选拔配备年轻干部情况的基础上,中央提出了换届时配备年轻干部的目标任务,明确各省区市配备45岁以下市级党政正职、40岁以下市级党政副职、35岁以下县级党政正职的数量要比上次换届时有所增加。十八大报告的这一论述,显然为出台更多新政提供了最新的政策依据。

此外,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可以想见,十八大报告中的这些具体要求在不远的将来,都将会找到实践的注脚。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使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十八大报告强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只有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才能风清气正,这是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标准和抓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认为,关键是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只有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才能实现择优的目标。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着眼党长期执政大局、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重大创新和发展。然而,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一些干部群众说得好,“干部没才会误事,干部无德更坏事”,选人用人先“问德”是个好导向。因此,十八大报告增加“以德为先”的表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扩大民主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李民认为,提高干部选任过程的民主质量,须注意3个方面:一是提名质量,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二是考评质量(

十八大指出,要“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这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重要举措。以2015年为例,全国各省区市竞争性选拔厅处级干部占到新提拔总数的30、7%,中央和国家机关达到46%。可以预计,未来无论在力度、方法、形式等方面,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都会有一个大的提升,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适”。

广开进贤路广纳天下才

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

就在几天前,中组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

人们注意到,十八大报告在部署党建重点工作时,专设一部分来阐述人才工作。这在党代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人才工作的重视。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指出,党管人才原则的提出是党对执政规律和人才开发规律的深刻总结与自觉把握,集中反映了党对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的科学判断与战略选择。党管人才的目的是为了履行集聚人才的执政责任。十八大报告提出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这就说明,人才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同时也就上升为与党员队伍、干部队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执政资源,成为执政党实现执政目标的最可依靠的优势资源。专家表示,当前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部门对党管人才认识不到位、党管人才体制机制不健全、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不适应、党管人才保障不有力等问题。

人才大国与人才强国,一字之差,区别甚大。十八大提出,“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这一目标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下大力气解决我国人才开发的质量、结构和效能问题,尽快形成我国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这是未来十年迈向人才强国的奋斗目标。”吴江表示,十八大还提出,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是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第5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关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险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给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5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1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继承与他新相统一,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待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产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肄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灾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化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报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

(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试用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还(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高速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常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痊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办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汽船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监督。研究制度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办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他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病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选人用人新机制。

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给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瓜的投资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所属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人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责人选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体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宣判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胃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杈。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本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半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示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调协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风,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管理。

22、改革事来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关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按业绩定酬的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制度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搞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给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塥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求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英改革措施,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各级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英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20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我检查报告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四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我检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对自己一年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和反腐倡廉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和对照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全面抓好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年来,我按照“三讲”和“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刻领会和贯彻执行江总书记关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全面抓好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一)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把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办事机构,全面负责《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安排落实和督促检查。根据政府工作实际,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班子自身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抓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按照组织分工,由我分管监察工作,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监察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些情况,我平时都注意听取、过问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从人员、经费、办案装备方面给予支持,为监察机关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支持监察部门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政府召开常务会、党组会都通知监察局长列席会议,便于他们行使监督职能。工作中要求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工作、工程建设验收、政府人事工作、政府采购、政务公开和纠风治乱、减负工作进行大胆监督,充分听取他们对这些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监察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重大项目、大额度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都严格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公正公开、高度透明、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同时,政府班子自觉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届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在组织人事工作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规定选调任用干部,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江总书记指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教育。无论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还是防范腐败问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都要坚持教育在先”。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关键,只有通过广泛深入的教育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反腐败作为他们的自觉行动,才能从根本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此,年初我们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实际,切实制定好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和政府党组中心学习组织理论学习计划。一年来,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主题,以广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突破口,认真组织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十六大精神。开展了以李嘉廷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了自警自励、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 2、抓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二是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药品采购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三是积极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继续清理整顿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取消了执法部门罚没收入返还规定,为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四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在村级和乡镇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今年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五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和完善选贤任能和干部考察、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今年,我们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在全县公开组织招考了一批公务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努力推进反腐败任务的落实 1、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队伍的廉洁从政行为为切实建立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政府,年内,我们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要求的公务员“八条禁令”,在全县公务员队伍中实行挂牌上岗制度,严格整治我县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中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规范从政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

2015国土局学习计划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五篇

第1篇:国土局学习计划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理论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 20XX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提出如下计划。

一、学习主旨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为基本内容,以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专题,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优良学风,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

二、学习内容

1、“两会”精神专题

学习要点:通过本专题的学习,全面领会全国、省市“两会”精神,科学认识全国、全省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入研究事关金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重大举措,进一步谋划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拓展发展道路,创新发展模式,切实把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的工作重点上来。

2、廉政建设专题

学习要点:通过本专题的学习,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理解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四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3、统筹城乡发展专题

学习要点:通过本专题的学习,深刻认识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做好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全面了解和把握“三农”一号文件的科学内涵、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这个中心任务,突出强调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动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更好谋划农民增收、高效农业、扶贫开发、制度创新等重点领域的工作,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道路。

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题

学习要点:通过本专题的学习,全面领会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工作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实现金湖跨越发展的相互关系,充分认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要求,全面分析调整经济结构与转变发展方式的重点难点,研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变的方法措施,不断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

5、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题

学习要点:通过本专题的学习,深刻认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途径,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严格的制度保障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有效的方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良好的作风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打牢学习型政党建设基石。要形成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争当学习型领导干部的氛围,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向书本、向实践、向群众学习,做到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在践行“创新创业创优、争先领先率先”新时期江苏精神上有新业绩、有新突破。

6、加强党的建设专题

学习要点:通过本专题的学习,深刻认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性。进一步把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标准、重点,认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干部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加快建设一支素质全面、引领潮流、敢试敢闯、勇于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7、法律法规专题

学习要点:通过本专题的学习,使领导干部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规定,带头和模范的执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学习材料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见市委宣传部编《理论学习参考》20XX年第11期)

3、《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持续增强农业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若干意见》(见市委宣传部编《理论学习参考》20XX年第2期)

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5、XXX同志在党的XX大上的重要讲话

6、XXX同志在党的XX届X中全会上的讲话

7、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见市委宣传部编《理论学习参考》20XX年第1期)

8、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见市委宣传部编《理论学习参考》20XX年第3期)

9、全国“两会”精神(见市委宣传部编《理论学习参考》20XX年第4期)

10、《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见市委宣传部编《理论学习参考》20XX年第9期)

11、江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见市委宣传部编《理论学习参考》20XX年第12期)

12、刘永忠同志在淮安市第六次党代会上的报告(见市委宣传部编《理论学习参考》20XX年第9期)

13、刘永忠同志在市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见市委宣传部编《理论学习参考》20XX年第1期)

14、《理论热点面对面20XX》(中宣部理论局编写)

15、《理论学习参考》1-12期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四、学习要求

要紧密联系我县国土资源实际和个人工作实际,组织专题学习,撰写学习心得,开展研讨交流。原则上中心组集中学习一年不少于12次。每个专题都要有中心发言。根据学习计划要求做好学习安排,认真阅读规定书目和学习材料,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各党支部参照执行。

第2篇:国土局学习计划

2015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关键之年。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是建设廉政高效服务型机关和高标准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迫切需要。现根据县委有关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县委十四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以加强和改进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和谐高效机关为重点,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全面发展为目的,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入研究探讨新形势新任务,为把国土部门建设成为“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和谐文明、群众满意”的优秀机关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和理论基础。

二、学习内容

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技创新理论进行学习,始终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XX届X中全会精神,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

1、政治理论部分:《科学发展观读本》、《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读本》胡锦涛、温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铜仁地区干部理论学习资料》:《AA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资料选编》。

2、政策法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

3、其他知识部分:国家、省、地(市)、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等。

三、组织形式

原则上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和月底的星期五下午为学习活动日,每个月集中学习两次。全年集中学习24次,各股室干部职工的读书笔记要10000字以上,4篇学习心得体会:副科级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2500字以上的调研文章

四、学习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把学习和工作融为一体,不断强化学贵有恒、学贵有心和学以致新、学以致用的意识,要发挥网络和媒体作用,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总结梳理学习成果,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要切实做到“计划、制度、资料、台帐”四完备,“时间、内容、人员、组织”四落实,规范学习制度,建立学习备忘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认真开展自学和调研活动,并做好学习笔记。

三是营造浓厚学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实践,要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工作人员要发挥主动能动作用,在学习与实践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

第3篇:国土局学习计划

20XX年,我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又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在新起点上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为扎实推进我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服务科学发展能力,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局机关理论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主线,大力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强化理论武装;围绕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战略,大力实施机关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学习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今年10月,党的十八大将胜利召开,机关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早谋划,早部署。十八大召开前,重点围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迎接学习宣传十八大浓厚理论氛围;十八大召开后,要通过专题学习、宣讲解读、专家辅导、研讨征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深入地学习领会和把握十八大精神,推动兴起宣传贯彻的热潮。同时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学习成果推动本职工作。同时,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及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做好当前工作上来。

(二)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XX大特别是XX大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和巨大成就,更加自觉地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三)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中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后,要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把解决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价值观问题作为教育的重点,把弘扬福建精神、福州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载体,强化教育引导、认知践行、制度规范,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用科学理论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四)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各党支部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大政方针、主要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准确把握稳中求进这一总基调,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认真领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推动解放思想,营造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编辑出版的《机关干部实用词条读本》,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五)深入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上半年,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要结合当前我局开展的“保持党性纯洁、服务科学发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抓好学习领会、分析检查、整改提升三个阶段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必读篇目的学习教育活动,确保主题教育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朽思想侵蚀,筑牢政治思想防线。

(六)深入学习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历史。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领导干部要读点历史》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读历史、谈体会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和借鉴中国历史上治国理政的丰富经验,学习和吸取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高尚的精神追求。要结合纪念建党XX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和中国革命史的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践行“三服务”要求。同时要把开展党史教育与国情、省情、市情等形势政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当前我国既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在增强忧患意识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七)加强遵纪守法和道德品质教育。结合“六五”普法教育,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观念。各党支部要按照我局“六五”普法教育规划要求,精心安排学习、教育内容,运用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寓教于乐,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同时,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学雷锋树形象、学模范做表率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八)深入学习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知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准确把握国土资源在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国土部“双保”行动、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承包、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旧屋区改造等方面的政策研究,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保护能力和保障水平。

三、组织形式

理论学习仍坚持每周二、四晚学习日制度,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习方式可采取支部(党小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理论讲坛、座谈交流、参观考察等形式组织。同时,注重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媒体等的作用,探索开展网上学习、网上交流等,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局机关党委每月初制定下发当月学习计划安排表,明确学习的时间、内容和组织方式等,并结合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检查,适时对各支部开展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四、学习要求

各党支部要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理论学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学习考勤、档案、通报以及述学、考学、评学、督学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理论学习切实落到实处;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创新学习载体,不断优化方法、丰富手段,推出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贴近实际的载体,建立本部门(单位)的学习活动品牌;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理论学习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密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有机融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4篇:国土局学习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州国土局要求,结合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不断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队伍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全面提高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2016学习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心得体会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六篇

生当如月季、做人当如白莲品格。月季花给予我的,决不仅仅是华丽的外表和诗情,如果只是那样的话,是不足以让我坐在这里来写这篇文字的。月季花给予我的,更多的是激励和思想。而白莲不是那种娇贵的植物,她对所处的环境、条件,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有水份,有阳光,有一些温热的关怀,就行了。但是开放着,出淤泥而不染,默默的淀放着却不求回报。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参加省、州的视频学习,我感触良多,体会最深的就是觉得“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以下是我对“四项监督制度”的认识及其在认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感悟。

一、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性

四项监督制度是相互衔接配套,连为一体,环环相扣的,其涉及的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将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了监督范围,并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其次,四项监督制度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范围不显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从而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四项监督制度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明确了监督要求,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的满意度,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从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项监督制度中的《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使各类相关人员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那些行为不允许出现,那些行为将得到禁止,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亮出“红路灯”,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以明文规定促自觉遵守,以追究措施促作风正派。制定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中出现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众显而易见,“四项监督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好制度,是党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同时也是我们党员群众的好期待。

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深入认识

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的效果如何,关键还得看改革实践的效果如何。我们要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实际、真正落到实处。结合单位实际,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完善干部考核考察评价体系

牢固树立以德为先、以绩为要、以民为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理念,坚持把“德”作为选人用人的先决条件,健全完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标准,优化考察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省市“三位一体”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要求,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分层分类、简洁实用、科学有效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四考并用”、也就是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考评和干部考察结果综合运用,使考人、考事、考绩有机统一,增强考核效果。坚持千人测评制度和“三级评议”制度,增强干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健全系统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干部动议、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中的民主,着力提高干部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健全完善班子研判、规范动议、民主推荐、初始提名、初选联审、差额考察、差额初定、分层票决、决定任职、考核管理“十步”工作流程,努力形成系统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体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综合运用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现有手段,健全完善组织系统信访举报、“12380”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认真查核干部个人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按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和《离任检查办法》规定,运用评议和检查的结果,对当事领导干部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推行并不断完善干部任前联审、干部选任全程纪实等制度,使提名、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有据可查,防止不履行程序、简化程序、变通程序现象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生当如月季、做人当如白莲品格

学习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我的感悟就是,生当如月季、做人当如白莲品格。

作为基层组织部门,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危害性,增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烈责任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要求,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努力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在新形势下,要把握好自己,关键要解决如何做人、做事的问题,也就是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权就是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为民办事,既实现个人价值,又为党和人民作出应有贡献。慎独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淡泊名利,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公众面前严于律已,在独处时严谨言行。慎微就是干部要时刻注意从小处着眼,重视小节问题,防微杜渐,牢牢坚守第一道防线。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以对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加强修养。要不断学习,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把从事干部工作的经历作为难得的磨练自己、提高自己的过程。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敢于讲真话、讲公道话,敢于得罪人。要时刻警醒自己,严格自律,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高尚的情操

月季花,不似玫瑰常常作为情人间的浪漫情意,它的美在于它的平凡中见不平凡。在于它的淡淡的幽香。莲花的美丽在于它的出淤泥而不染,洁白无邪。那是一种让人爱慕的花,那是一种让人敬慕的精神。那就是廉洁奉公的代表。

学习完四项监督制度后,我最大的感悟就是,干部要有高尚的情操。要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16字要求,必须不断磨练公道正派的政治品质,树立起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有效抵制不正之风,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工作中,要守得住清苦。组织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很强,要求很高,但任务很重,工作很苦。因此,我们做为一名人事干部要吃得起亏,吃得了苦,把自己在组织部门工作看成是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一种信任,一种荣幸、一种锻炼,而不能斤斤计较、患得患失,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安于清贫、甘于吃苦,不贪不占不攀比。

生活中,要挡得住诱惑。面对各种诱惑,我们干部必须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绝不为贪图小利而损害大义;坚持公道正派的做人原则,敢于坦然面对各种歪风邪气,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移,不为钱所动;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轻视小贪小占、小恩小惠对自身的腐蚀和危害,而应当坚持依靠自己的合法收入,坦坦荡荡地生活,养成一身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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