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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报告

2016-07-15 11:48:3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调解工作报告(共6篇)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XX社区(XX镇)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1X年,XX社区(XX镇)调委会在市、区(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调解工作报告 第一篇

XX社区(XX镇)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X年,XX社区(XX镇)调委会在市、区(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X起,其中婚姻X起,邻里纠纷X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

一、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XX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XXX”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XX年X月X日***新村23栋20号居民XXX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XXX家小

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XXX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XXX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XXX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XXX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XXX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XXX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五)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调解工作报告】

(六)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充分调动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七)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社区(XX镇)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镇)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XXX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XXX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三、2015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调解工作报告】

全年XX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

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城镇(社区)而努力奋斗。

【调解工作报告】

XX镇司法所/XX社区

201X年X月X日

××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调解工作报告 第二篇

××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多方协调,扎实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现就近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调解机构设置

目前,我县设有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全县共有调委会××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会××个,村(居、社区)调解会××个;企事业调解会××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个。共有人民调解员×× 名。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二)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成效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国际上享有“东方经验”称号,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人民调解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年至××年,全县各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件,调处成功××件,调解成功率××。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1、深化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创建活动。从2003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四有”指有组织、人员、经费、场地调解, “五无”指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

引起群体性械斗、无因民间纠纷引起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非正常死亡、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创建活动。从工作机制上保障了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和业务工作的不断发展。通过抓乡(镇)、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落实了人民调解“六统一”(调委会名称、印章、标识、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按照规范和简化原则规范人民调解案件登记工作,局里化××多元钱设计并印刷了人民调解工作台帐下发到全县各调解委员会。加强调解业务培训。我局每年除组织司法所长、调委会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外,还举办全县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专业人员授课,同时还做到每季召开司法所及调委会工作例会,交流调解工作经验,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乡镇街道每季至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每季至少召开一次调解主任工作例会,以会代训,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做到对本辖区矛盾纠纷情况一目了然。

2、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良性互动机制。

⑴推行简单民事纠纷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俗话说“一场官司一场仇”,双方牢记仇恨,逮到机会,矛盾还会再起;法院判决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虽然牢牢把握了法律的权威,但由于无法兼顾“情、理”,有些当事人口服,但心未必服。所以,××年××月开始,某某县人民法院、某某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并在各基层法庭、各乡镇(街道)调委会推行。这一规定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效衔接起来,实现了两者间的良性互动。对于事实清楚、纠纷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积极引导,告知当事人可以先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

会申请调解解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案件,认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的,在征得纠纷当事人同意后,可将纠纷委托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受委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报告调解情况。××年,在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名从法院退休的老干部任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两年来共接受诉前劝导调解××件,诉中委托调解××件,协助调解××件,合计××件。⑵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近年来,群众间发生纠纷后,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治安刑事案件都习惯于报警,据县公安机关统计,110接警案件近70%属非警务案件,这些非警务报警占用了大量的警力资源,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警务活动的开展。县司法局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将人民调解制度引入警务室,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年××月,警民联调工作室在派出所挂牌成立。民警负责处置治安、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员负责调解各类民间纠纷,现已成功调处和协助处理案件××起,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维护了社会稳定。自警民联调工作试点以来,很多因治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以化解,充分体现了治安、民间纠纷联动调处的优势和生命力,使人民调解真正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是降低了司法成本。设立警民联调工作室后,大量非警务纠纷被甄别、分流到联调室,由人民调解员来处理,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矛盾,降低了司法成本。三是畅通了诉求渠道。联调工作室设立后,将人民调解工作关口前移,大大方便了群众,使群众可以“一站式”解决民事纠纷,进一步畅通民间纠纷解决渠道,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他乡镇街道虽然没有建立警民联调工作室,但在具体的纠纷调处中都与公安建立警民联调机制,及时有效协助化解治安赔偿案件及其他突发纠纷,如治安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

交通事故的调解等。

3、推行 “以案定补”做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矛盾化解局面。××年起我局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做法,制定出台《关于对人民调解工作推行“以案定补”实施方案》。我们坚持“花小钱办大事”、“花小钱买大平安”的原则,充分用好每一分调解经费,确定补助金额和补助对象。 该方案确定了四类补助标准:1、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口头形式成功调处矛盾纠纷且履行完毕,有登记的,每件补助××元。2、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般类型纠纷,有登记有人民调解协议书但未形成案卷的,每件补助××元。3、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般类型纠纷,有登记有人民调解协议书并有符合规范化要求案卷的,每件补助××元。4、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指涉及当事人1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或成功调解标的在10万元以上或出现死亡事件的重大疑难纠纷),有登记有人民调解协议书并有符合规范化要求案卷的,每件补助××元。××年我局继续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做法。将四类补助标准提高。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仅每年将人民调解列入综治考核目标,与每个村层层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机制,还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我局“以案定补”方案出台后,每个乡镇(街道)出台了与县局“以案定补”配套的人民调解方案。都至少达到了1:1的比例,另外××镇对调解登记完整、文书制作规范的村调解干部每月另外再奖励××元。

4、设立企业调解联络员。巩固乡镇(街道)、社区(村)调解组织,着力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各司法所与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家规模企业签定了《建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协议书》,由企业确定一名人民调解联络员,当企业发生纠纷时,联络员及时联系所在乡镇调委会,【调解工作报告】

乡镇调委会帮助企业共同调解纠纷。【调解工作报告】

5、服务重点工程。成立临时调委会进驻××拆迁指挥部,负责对拆迁工作中发生的房产权属问题,特别是农户与非本村村民间的有关农居房买卖纠纷进行调解。共接待因房屋产权及财产分割等各类纠纷前来咨询人员达××多人次,制作调查笔录××份,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件,促成农居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协议××户,为××拆迁的全面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路拆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发挥调解职能优势,成功调处四户小产权户与被拆迁户的纠纷、被拆迁户与租赁户的纠纷。

6、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员建设。今年7月,在××镇召开全县“和事佬”工作现场会,积极推广杭州市下城区“和事佬”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使调解信息员覆盖到各自然村和社区楼道。可以这样说调解组织已遍布全县各个角落,基本做到了“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就在那里发挥作用”。

7、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力度。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如,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在某某电视台《××》栏目宣传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利用党政信息进行宣传,县委上报到市委的《某某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着力化解民间纠纷》信息受到市政法委书记批示。设摊宣传,在××社区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20周年专项活动。在《今日某某》上经常进行宣传,既宣传村里普通调解员,又宣传先进人物。如,大力宣传被中华全国调解员协会组织评为“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全国百名先进个人之一的我县××镇调委会主任××同志。

二、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调解工作报告 第三篇

第1篇: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二零一零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15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15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第2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第3篇: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磐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镇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镇34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107个自然村全部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建立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全镇、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45人,全镇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其中34个调委会中已有17个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50%;二是成立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一季度,经过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37起,其中行政调解1件,司法调解1件,人民调解35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镇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处2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孝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劝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镇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镇综治办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综治、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单位在人事变动中,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全镇34个调委会中仍有相当部分调委会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半数调解委员会的基本办公用房只有1间,甚至没有办公用房,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15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2015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32件,纠纷的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

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转让、出租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据统计,2015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13件,2015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41件。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由于村级经济实力的增强,村里修路种树建厂房等建设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少数村干部有以权谋私的现象,经常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第4篇: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员旧缜信挪椋⑾治侍饧笆鄙媳āMü敌忻芫婪着挪橹贫龋颐钦莆樟说鹘饷芫婪椎闹鞫ǎ岣吡嗣芫婪椎鹘獾某晒β省I习肽昴旯才挪槊芫婪起,调解率,成功率达。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第5篇: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矛盾纠纷不上交”的要求,把及时排查和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矛盾当作搞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明显。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2、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2015年2月3日下午4:00左右,永兴县油市镇高冲村3组林文兵搭乘本村林爱尚的摩托车来到**镇罗祥华开办的“新世纪”发廊店要求嫖娼,在发生性行为时,林文兵突发疾病死亡在床上。接警后,我镇干部与派出所干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及时对该死亡案件进行了初步处理。2月14日,由**镇政府、苏仙区公安局刑侦大队、**镇派出所组织林文兵家属、罗祥华家属在刑侦大队就林文兵死亡补偿等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3、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赔偿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具有较强的时效要求,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整体实力

一是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年初,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村、组三级调委会、治保会班子成员,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二是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来,我镇共举办了2次调解员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各村组织组级调解员上培训班2次。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镇、村、组三级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抓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虽然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第6篇: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镇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人民调解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和谐社会”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一年来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各村治保、调解组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镇人民调解基本情况

全镇现有治保委员会11个,成员97人:调解委员会11,成员123人。目前,全镇7个村3个社区一个镇机关都成立了调委会,共有调委成员123人,各个自然村成立了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都有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一年来,我们坚持群众评选的方法,选出的治保、调解人员。绝大多数都能为民办事,为社会和谐、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开展工作,并能根据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治保、调解组织都能充分发挥各种纠纷矛盾排查,为全镇科学、稳定发展把牢了“第一道防线”,有效的推进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在全镇的法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是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随着农村基层法制建设而逐步发展壮大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全镇人民调解组织迅猛发展。目前全镇123名治保调解员,在工作中,共调解纠纷57件,代理非诉讼案件30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4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3件。共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8。9万余元,为推进我镇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表现,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化身。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平时工作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益高的特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人民调解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及时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

(二)为农村法制宣传发挥主力军作用。我镇人民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维稳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而努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常年工作在第一线,成为农村普法工作的主力军。通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发挥保障作用。长期以来我镇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正确处理村民、邻里、婆媳之间的矛盾以及婚姻、宅基地、山林土地纠纷等,始终把保持农村稳定作为工作重点,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仅2015年就配合调处疑难纠纷21件,其中:婚姻家庭8件;邻里6件;赔偿2件;土地承包3件;房屋宅基地2件;各基层治保调解小组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当前人民调解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于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15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农村一些家庭的道德观念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儿童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使用、转让、出租等发生一些纠纷。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2、由于村级经济基础不断发展,村里修路种树建盖房屋等各项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因此,少数村干部不注意镇党委政府和法律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放松学习,由此也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

3、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需要越来越高,加之新的林权制度改革,人口的发展等等,都可能会引发一些新的社会矛盾,所以,各调解小组、调解人员要经常掌握时时调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四、对今后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镇村(社区)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把握村内村外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和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应急处置、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农民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各村要坚持村务公开,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面对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重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熟悉矛盾,提高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用科学的方法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才能使社会科学发展,这是我们调解工作的目的,也是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健康发展需要。

2015法院加强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调解工作报告 第四篇

文章标题:法院加强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情况汇报找文章到范文搜网更多原创-(

一、更新理念,提高调解意识

——县法院党组认识到,民事调解作为一种民事审判结案方式,在国内素有“优良传统”的美誉,在国外则被誉为“东方经验”,从目前看,调解已成为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司法手段,已从一种优良的司法传统升华为一种现代审判理念。基于此,该院把更新干警的司法理念,提高全员调解意识作为重点抓在手上。一是强化调解优先意识。近年来,该院一直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五一节,坚持立案时、开庭前、开庭中、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达到了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的目的。二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要求全院干警都要坚定司法立场,把群众观点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司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做到了廉洁勤政、主动服务,减少了诉讼的冷漠和生硬,为审判工作注入了更多的人文关怀。三是强化维护稳定意识。在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的新形势下,该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案件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从而充分发挥了案件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强化有机结合意识。该院不断加强民事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的建立。同时,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未发生久调不决的问题。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虽愿调解但双方要求差距过大的案件,全部及时做出了判决,未发生超审限案件。二、合法规范,把握调解原则近年来该院的调解工作严格贯彻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产结合工作实际确立了“合法、公开、效率、规范”的“调解四原则”,对指导调解工作规范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正确把合法原则。该院坚持在事诉讼调解的过程以及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不违背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未出现强迫当事人调解的问题。二是正确把握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做到公开调解;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调解的,可以不公开调解。三是正确把握效率原则。该院坚持以及时、便捷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明确规定以调解为名而拖拉办案的法官,按照有关纪委规定予以处理,有效地防止了调解效率低下的问题。2015年以来,该院调解的案件,80以上均在两个月内结案,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不适合调解的案件以及经调解不成的案件,都能够及时做裁判,防止了因久调不决而造成案件审限过长甚至超审限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审判资源。四是正确把握规范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坚持仪态庄重,着装规范,使用“法言法语”,没有出现行为和语言失范问题,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制作调解书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规范来进行制作,防止了调解书失范。近年来,该院正确把握“调解四原则”,调解工作做到了合法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调解、强迫调解问题,没有出现超审限案件,也没有出现调解书不规范的问题,更没有发生因调解工作而出现的信访上访案件。三、建立机制,拓宽调解渠道为抓好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县法院建立健全了调解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大调解”的工作氛围,并通过运用社会资源,不断拓宽渠道。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调解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以主管民事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民事审判庭庭长为成员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院的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落实了分级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明确要求各法庭的庭长,在亲自办案的同时,还要具体指导本庭的调解工作,从而逐步营造了“全员调解”的良好氛围。二是奖优罚劣,把调解工作作为考核内容。把案件调解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目标,列入规范化管理考核缺席,明确规定达不到既定标准的庭和人员予以扣分处理同时,还对年终调解率高的庭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从而产生了良好的导向作用,大大提高

2015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调解工作报告 第五篇

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一、简要回顾上半年工作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六个着眼、六个着力”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着眼于基层维稳,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开展全市《人民调解法》宣传。在市级层面,开展了两次大的活动,一次是放在党校举办了二期村级新当选的治保、调解干部培训班,杨周才副局长就《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及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培训。另一次放在桃渚镇,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镇(街道)层面,大多数镇(街道)对新任调解员都进行了分批培训,为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营造了氛围;二是部署“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制定了“舒心解结”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广河头镇“周报月结”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网络。结合村级换届,及时调整了全市各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员。设立了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东部分中心,在行业方面,成立了全市职工工会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的建设有了新的拓展。如古城街道在两水工业园区新建村企联合调解委员会,着力调解村企、村村、企企之间的矛盾;桃渚、小芝二镇积极贯彻台州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创先与相邻县联系,建立了桃渚与三门的泗淋、小雄,小芝与三门的花桥、泗淋等4个跨区域调解机构,填补了我市县际边界调委会组织的空白。四是进一步丰富了“五调联动”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在与行政调解联动方面,上半年,推开了与公安110的联动。如大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出所联合设立110联动调解室,街道派驻2名调解员负责日常调解工作。与司法调解联动方面,新建了检调联动机制,同时诉调联动向基层法庭延伸。与信访联动方面,更加紧密,如大洋街道在大楼入口处,设置综治、信访联合接待室,作为调委会的前沿阵地,做好来访接待、起到枢纽作用。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室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移交街道调委会,由调委会批转相关单位或相关责任区调处。涉及政策性问题的,移交分管领导解释答复。综治信访接待室做好“统一受理、归口分流、催办督办、跟踪回访”。在上下联动方面,我们市调处中心的龙头地位越来越凸显,与各镇街道调委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五是调解专家人才库和等级建设在摸索中不断推进。如桃渚设立了渔业纠纷人才库,大洋设立专家门诊,将每个调解员的等级和特长公示上墙,由当事人选择,杜桥实行了人民调解员等级制等。有力地推进了调解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1——6月,全市共受理案件1885件,调处成功1834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7 %。

(二)着眼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1.管理转向,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进“三四”管理模式。即:一是创建“四联”管理机制。即:“两书”联保、“定位”联动、“巡走”联防、“应急”联勤,重点是“两书”联保和“巡走联防”。如:沿江司法所结合村级综治建设,把社区矫正工作向村级延伸,建立村级监管AB岗,深化镇、村两级联防。二是创建社区矫正“四位一体”基地建设模式,即:司法行政主抓基地运作日常管理、政法机关为基地建设提供法律保护、企业在基地设立“阳光就业岗位”,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到基地开展组团服务,充分发挥“一基一品”教育、劳动、改造和服务功能。如4——5月,全市开展集中点验点专项行动。对古城、沿江6名严重违反监管纪律的对象被处以治安处罚;古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防火值班,沿江司法所组织治安巡逻,每逢集市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治安巡逻,不但减少了辖区集市偷盗等犯罪现象的发生,而且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识,真正达到了改造思想、回归社会的目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创新社区矫正“四个服务”。即:社会救济服务、技能培训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干部志愿者结对服务。如:古城街道创建街道统一领导、司法所牵头、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办的“联办直通车”机制,开展社会救济服务;开辟“职校培训”阵地,以市职业技校为主阵地,推进矫正对象技能培训服务;建设企业“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社区服刑人员,推进劳动就业服务;实行社区矫正亲情化帮扶,推进干部结对服务,有效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水平。5月29日,台州日报头版以《社区服刑人员邀请“恩”聚会》为题作了宣传报导。杜桥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意向和实际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免费提供了机械、眼镜、电脑应用等技能培训 3场次,共有21人参加了培训,并全部落实就业安置,无一人再犯罪,有力推进了“三防建设”。

1——6月,全市累计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5人,期满解除矫正340人,目前在册1255人,违法违规情况:再犯罪2人,低于台州市0.3%的控制目标。

2.推进安置帮教协会建设。6月,建立“临海市社矫安帮协会”,并在杜桥、小芝、河头等镇设立了10个分支机构。目前,协会已安置社区服刑人员5人,归正人员20人。

(三)着眼于“六五”普法启动,着力推进全社会法治进程【调解工作报告】

一是开展“六五”普法前期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征询等方式,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前期的准备;二是争取市委市政府将普法考核列入市政府对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这为进一步推进大普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起草“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并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暨“五五”普法表彰大会;四是开展了台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回头看”,并对全市9家预申报浙江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进行指导;五是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深入镇(街道)、企业、军营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镇街道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江南街道举办“庆三八”促和谐婆媳学校普法大讲堂活动,尤溪司法所发挥大学生村官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永丰司法所与镇团委联合在台州市戒毒所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基地。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通过狠抓特色普法,扩大了普法的宣传渠道,提高了普法的影响力。

(四)着眼于法律服务,着力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一是建立“1+7”中心值班机制。全市7家律师事务所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认真执行义务值班制度。二是完善“2+X”工作组织网络。建立市、镇(街道)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干,工会、妇联、残联、关工委、共青团,及国防、军队等专业援助站为补充的社会化大援助格局;三是实施“三三”流动服务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普法大讲堂”、“流动法律服务站”、“法律夜市”平台,以“送一本法律援助指南、一套法律宣传资料、一张法律援助联心卡”为内容,开展街头法律咨询活动。四是创建“四联”工作衔接机制。分别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信访、未成年人诉前调查和仲裁对接联动,扩展援助渠道。五是把握统一指派,援助督导、援助陪同、质量反馈投诉、以奖代补等环节五个质量评估环节,切实提高援助质量。江南街道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为74名员工办理仲裁、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法律援助,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1——6月,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439件,超过去年全年办案总量。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2.深入开展企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法律“双服务”工作。建立律师联系镇(街道),积极参与联系村换届选举的监督、法律服务咨询等。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和全力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诚信服务先锋”活动长效机制,各党员律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全市各类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深入联系镇、村开展法律服务,印发法律援助联系卡,得到社会的好评。昶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临海市优秀基层党支部称号。二是继续推进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总结去年“法律体检”的做法,进一步充实调整“法律体检”服务团队,设计出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分阶段、可量化体检方案,重点对建筑业、卫生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顾问单位进行了“法律体检”,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的运营、投资以及如何规避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20家企业法律顾问,为47家企业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22份“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163份合同,开展非诉业务74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80万元。三是构建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6月,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014件。其中,刑事案件85件、民事案件797件,非诉等其它案件95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451件,其中国内1916件,涉外535件。

(六)着眼于主题教育,着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启动主题教育。3月3日,全局召开干部大会,对“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和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开展岗位培训。4月6日,我局将对全体司法协理员和新入岗的公务员进行为期1天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群众工作和司法业务技能。三是强化司法文化建设。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夜市”、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四是落实量化考核。对基层司法所实行“2+3”分类考核,对基层队伍实施“2+4”双轨考核。并相应出台了《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创业创新和争先创优的活力。

总之,上半年,我局积极响应市委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的总要求,致力于优化资源,强化队伍竞争力,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特别是在全市上下组织开展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司法所干警严把两委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审查,全程参与村党支部、村民委的选举过程。其中、各律师事务所也通过“一村一顾问”纽带,积极参与选举法律咨询、宣传,为基层民主选举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民主选举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任务。与此同时,我市还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和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其经验和作法分别被省政务信息上刊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葛慧君还专门批示:“临海市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拓宽了法律援助网络,方便了群众。”这是省领导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今后我们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励。人民调解工作在外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上半年就有4个县市到我市开展了学习交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台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半年来的工作进度,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司法行政还存在许多困难、不足和差距,突出地表现在:

一是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形势严峻。(“脱、漏管”现象不容乐观,尤其是在6月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督查中,发现有些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此突出问题,亟待整改。对此,我们每个司法所都应当认真反思,按照“三防”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二是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今年内是建党90周年,稳定的压力一点也不轻于上海世博。境内外的敌对势力会趁机插手社会各类矛盾,再加上,生产领域的安全事故,后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企业转型、劳资纠纷,企业金融领域的纠纷会大量产生,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叠加,冲击和影响社会的稳定大局。因此,要圆满完成台州市局部署的人民调解“舒心解结”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特色、品牌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从台州普法的工作来看,温岭拿了全国普法先进县称号,可以说,面对标杆,我们的差距是拉大了。面对即将到来的“六五”普法,我市“四五”、“五五”普法所创建的特色优势已不再明显,因此,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六五”普法的创特色、创品牌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挑战更加激烈。

四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困难仍需要进一步攻坚。 根据“十二五”司法行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面对新一轮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任务,我们感到基层司法所的创建基础还十分薄弱。从面上讲,真正能达到规范化要求的不是很多,这与我市创建规范化、样板化司法所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总之,这些困难与挑战,差距和不足,都要引起我们高度注意,关键还是要靠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业创新,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切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着力抓好下半年工作

(一)全面深化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三防”能力

要坚持“监管从严、服务从优、服务与管理并重”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四”管理模式,进一步打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品牌。一是要进一步树立大矫正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将社区监管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村级综治工作站平台,将监管责任、权利和义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社区矫正对象置于村(社区)的日常管理之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监管效能。三是要继续狠抓“四个服务”工作。要象古城、杜桥那样,善于向政府、部门、村(社区)、企业和社会各界借力,利用好社会资源,提高司法行政的核心组织作用。四是要继续开展专项督查。由市社矫委组织公、检、法、司等单位,联合开展对全市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督查。进一步推进基层健全监管制度,完善防范环节。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防”工程。

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继续摸清底数,落实帮教措施,强化安置基地等建设。

(二)继续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各地在村级换届后,要与镇综治办一起,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调委会建设。切实做到基层组织建设100%。二是强化培训。下半年,对还没有组织培训的镇(街道)要进一步安排落实,要以贯彻学习《人民调解法》为重点,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从更规范、更严格的要求,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每位调解员受训率100%。切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下半年,在尤溪镇还要举办好第五届人民调解员“擂台赛”。三是集中化解。要结合敏感时期,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要形成调解合力,切实打好重大复杂社会矛盾“攻坚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建立人民调解等级制。要进一步贯彻桃渚人民调解现场会精神,在全市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五是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要通过发挥协会的力量,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的等级制、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六是要进一完善“五调联动”机制。要在大洋街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市各中心镇,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与“110”联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治安调解案件上的能力和作用。其次,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调委会建设,要争取把调委会建到交警大队、中队。让老百姓第一时间接受人民调解化解交通纠纷。要进一步推进跨区、边界调解组织建设。要推广古城街道“两水”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的做法,各镇、街道都要积极争取在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切实推进人民调解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白水洋与仙居下各,杜桥与前所、章安,尤溪与黄岩宁溪的跨区域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维护边界社会稳定,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稳定器”作用。

(三)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要以倒计时的工作方式,认真筹备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再掀起全市新一轮普法的热潮。二是出台部门“六五”普法考核办法。要抓住普法工作列入部门考核的契机,进一步动员、整合部门力量,推进大普法格局,努力在大普法框架下,进一步突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创新我市的特色普法品牌。三是继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要按照考核验收的标准,组织对创建单位的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以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创建的品质。四是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按照“六五”规划对普法重点对象的新调整、新标准、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的新内涵,新举措,新亮点,为打造“法治临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继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一方面,要更加突出地狠抓司法所软件建设。要坚持一手硬一手软的方法,在前几年大力推进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要以队伍建设为着力,更加突出地加强司法所软件建设。一是继续坚持“瘦身强基”工程,今年9月,新录用3名公务员将继续充实到基层一线。二是全面贯彻《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要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司法所的自我激励、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继续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的群众工作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廉洁执政能力。四是要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尽力做到硬件做硬、软件创优,有条件的,还要大力培育样板司法所。切实把我市的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司法行政的坚强堡垒。

(五)继续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设

一是要做大做强法律援助“12345”工作品牌。要以葛省长批示为新契机,进一步完善中心有关配套制度,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贯彻好每周值班工作,办好每个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好每个法律援助咨询。以优异的成绩向省委省政府、省厅领导汇报。二是要进一步推进网上法律服务四位一体建设。用法律的“声音”去引导和占领“虚拟网络世界”,拓展网上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全市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新契机和新增长点。三是要继续推进“双服务”。要继续深化企业“法律体检”工作。切实把法律服务向企业完善企业法治,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上转变。通过律师企业体检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拓展律师在非诉领域的法律服务。要继续推进基层农村“一村一顾问”工作,要面向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机制,努力做好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帮扶结对,创新机制,为基层法治做出贡献。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也要发挥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争取在服务群众中发展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树立信誉。市公证处要积极拓展“三农”公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优秀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半年,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狠抓“解放思想、创业创新”、“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把教育活动与队伍建设、执业纪律和效能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等相结合,全力做好争创省档案一级达标和迎接各级考核等工作。努力以更优异的业绩,把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推一个新台阶。

201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调解工作报告 第六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乡位于**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16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16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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