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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2016-07-18 11:57:3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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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法规情况自评报告

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执行人民银行政策

法规情况自评报告

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

根据人行XX中心支行《关于开展2013年度XX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法规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我社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和自评,现将人民银行政策法规执行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法规自评打分情况:

根据人民银行政策法规情况评价项目与标准,我社对货币信贷、金融稳定、金融统计、会计管理、支付清算、反洗钱、金融科技、货币金银、国库会计、征信管理等十五个方面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了测评,共计得分86分。

二、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一)、立足信贷支农不放松,全面提高支农质量和效益 为帮助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根据农户生产、经营的实际,注重改进信贷服务的方式和内容,千方百计降低“门槛”,做到农民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以农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成功与否的标准。一是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公效率,从而更加有力地支持“三农”。我社在信贷支农的过程中,不断丰富服务内涵,强化贷款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伴随

着“阳光信贷”工程,加强完善了信贷超市的软硬件环境,实行了信贷集中办公,实现了贷款一站式服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限时办结、阳光操作服务承诺,以优质服务创品牌,使办理贷款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快捷、方便。发挥我社点多面广、信息灵活的优势,为贷户提供各种资源信息,特别是项目、技术、市场、销售等信息,使部分贷户大大受益。三是改进工作作风。为继续发扬走村窜户的优良传统,我们提倡“一少三多”的务实作风,即:少坐机关,多下基层,多找农民,多进农门,要求员工走进农民,熟悉农民,做农民的知心朋友,把服务工作做实做细。深入在田间地头、农家的炕头现场办理放贷手续,把信贷资金送到农户手中,切实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从而取得了农民的支持与信赖,密切了社农关系,增强了我社在农村中的群众基础。

(二)、完善制度建设,防控金融风险,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为有效维护金融稳定,防控金融风险,根据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政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及自身内控需要,我社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目前在自有的风险防控机制基础上,建立风险防控三条防线:以各业务部门为主的第一道防线,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主的第二道防线,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第三道防线,通过落【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实严密的内控制度,三条防线的设置形成了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我社的内部管理和风险制度覆盖了所有业务条线和所有业务环节,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体系。三是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最大努力地减少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维护金融稳定,我社制定了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行、人民银行、监管部门报告涉及区域金融稳定、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金融案件,确保我社各项业务安全稳定运行。四是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金融风险监测工作,按时上报金融风险监测报告、报表,通过对我社各项数据的分析,及时监控我社金融运行状况。

(三)、严格执行各项金融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并加强统计服务

2013年,我社严格执行各项统计管理制度,进一步学习和梳理统计工作重点、难点,完善各项统计制度,更新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

充分发挥统计职能,运用统计方法掌握数据的变化,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获得第一手业务资料,分析引起数据变化原因,将统计数据进行深加工,从而提供高质量、高层次、

有一定深度、广度的统计分析资料。

(四)、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报送会计资料,确保会计财务信息准确、完整和可靠

为适应业务发展和内、外部监管要求,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我社严格贯彻执行人行相关会计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会计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管理措施,对各项业务正确、真实地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五)、加强支付结算管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提升业务风险预防和控制的能力

结合实际情况,我社从制度流程、系统操作、员工教育培训等方面持续落实支付结算相关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多次对柜面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树立合规操作的意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重点对各项内外审计及专项检查、稽核监测以及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巩固整改效果,提升了柜面人员防范操作风险的工作意识和防控风险的能力。

持续推进联网核查工作,注重设备的更新完善。目前,

我社前台已配备了二代身份证鉴别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于开销户、挂失、大额等高风险业务,均运用联网核查系统严格进行客户身份信息真实性审核。

在实际工作中,我社能够自觉遵守结算、清算纪律,年度内未发生客户投诉纠纷。

(六)、加强基础建设,全力保障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信息技术对全行各项业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力度

我社金融科技按照IT集中管理要求合理进行岗位设置,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信息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建立了设备间出入、设施巡检维护的相关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制度规定操作,严防严控生产变更风险,切实落实安全运行责任制。

作为统一法人的机构,银行卡相关应用系统、POS和ATM终端都是由自治区联合层面控制开发和集中采购,均符合标准要求。

篇二: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2016银行职业考试知识点《银行业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2016银行职业考试知识点《银行业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为: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其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在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PBC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1)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2)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3)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4)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5)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6)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上述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从事以下业务和工作:

(1)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2)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3)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并制定具体办法;

(4)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监会制定支付结算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从事以下业务和工作:

(1)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

(2)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3)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4)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篇三: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2016人民银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一、有效传导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一)准确把握货币政策内涵,保持信贷总量与经济发展协调增长。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加强人民银行“窗口指导”,定期组织召开行长联席会议和信贷季度例会,引导金融机构改进信贷管理,合理把握信贷投放的节奏和力度,确保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保持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至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919.39亿元,同比增长10.27%;本外币贷款余额817.34亿元,同比增长18.66%,贷款增幅居五县市之首。重新修订出台“2016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重点要求向涉农、中小企业、科技贷款倾斜,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当地贷款的同时,重视自身信贷结构的调整。

(二)大力推进金融创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行通过信贷政策引导,鼓励辖内各家商业银行打破传统贷款形式,不断推出适合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特色金融创新产品。协同工商局联合出台《“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意见》,举办了“重合同守信用”银企专场对接活动,现场向12家企业授信1.1亿元,为诚信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此举为省首创;与科技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至今已向辖内92家科技型企业发放59.63亿元贷款。组织召开融资租赁业务推进会,宣传融资租赁知识,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道路。

(三)加强银政企对接,加大对市政等投资项目跟踪监测。今年以来,支行牵头各商业银行对2016年政府项目和全市重点项目进行全面对接,建立银政企良好的沟通机制,并在不同时点对商业银行对接活动进行了跟踪分析,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至12月末,市政项目共获得26.71亿元银行授信,贷款余额为10.46亿元;重点项目授信余额为73.56亿元,贷款余额34.67亿元;“四个十大项目”共获得银行授信67.45亿元,贷款余额为35.47亿元;城乡一体化集中居住项目共得到授信66.23亿元,贷款余额为38.57亿元,充分发挥了金融对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

二、着力完善金融运行环境,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一)防范金融风险,提升应对能力。积极应对温州风险企业事件。今年7月因部分温州企业资金链断裂破产,导致辖内金融机构对温州企业的紧张氛围,为此,支行会同银监办,在实时掌握、监测风险企业融资情况的同时,积极参与政府协调,并主持召开多次协调会,一方面,加强与温商协会、经信委的沟通,掌握风险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另一方面,加强与商业银行协调,在防范风险基础上,适度放宽不良贷款容任度,防止企业恐慌性蔓延。

(二)推动信用村建设,发挥建设实效。在人民银行信贷政策的引导下,农村商业银行加强了信用村建设的推广工作,目前,信用村建设范围已扩大到27个,共涉及2.5万户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已完成8000多户的客户信息档案建设。通过信用村建设,使的诚信工程从最基层建起,从最基层人员抓起,扎实信用建设基础,切实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逐步让金融服务普惠制得到实现,真正“育苗”三农。

(三)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牵头做好“平安金融”创建各项工作。积极申报“金融生态优秀县”,为打造“平安金融”优质品牌,我支行充分落实好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督促金融机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全面组织实施“两综合、两管理、一保护“工作。在2016年试评价的基础上,支行重新修订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评价细则,完善日常管理综合评价标准,加强综合评价台账记录,改进评价的方法和手段。一方面按季向银行机构通报评价情况,另一方面加强与银行主要负责人的当面沟通,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银行机构加强合规经营。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对民生村镇银行、银行新设机构的金融服务管理。

三、创新金融支持服务手段,努力服务经济发展需求

(一)加强国库基础服务,推进“税库银”横向联网。全面履行国库会计核算的职责,准确、及时和安全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入库报解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级预算收入入库173万笔、金额311亿元,财政拨款10.37万笔(包括集中支付笔数)、金额202亿元,退库1.38万笔、金额38亿元,切实履行好中央银行经理国库职能。今年,在我支行全力争取下,率先进行“税库银”横向联网试点,市也成为地区第一个实现“税库银”横向联网试点的县级市。目前,已有9家商业银行完成了新系统的上线联网,涉及全市23000多家纳税户。新系统上线以来,已办理税款和基金征收合计67万笔,金额80亿元。真正实现了国库资金收缴零在途,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方便了纳税人,大大减轻了征收机关和商业银行一线业务人员的工作量。

(二)加强支付风险管理,打造和谐支付服务环境。开展支付系统知识宣传,联合市总工会成功举办了市“建功立业‘十二五’、转型升级争先锋”银行系统支付清算业务知识竞赛,不断扩大了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社会知名度。继续推进“快通工程”建设,利用政府加强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契机,进行支付无障碍乡、镇建设的尝试工作。开展票据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新版票据使用的推广工作。完善银行卡安全管理体制建设,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天网-2016”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建立起有效的银行卡案件报备和通报制度。加强反洗钱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人民币结算账户开立的管理,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好人民币账户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现金供应和流通管理,扩大人民币满意工程影响力。加强流通环节人民币管理,努力实现“总量满足、结构合理、票面整洁、持有者放心”的人民币管理目标,严格落实流通监测责任制。开展人民币满意度调查,扩大人民币满意工程的社会影响力。优化现金旺季投放回笼预测方案,提高现金调拨效率。积极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今年重点对农村地区“壁垒工程”反假宣传站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银行机构落实工作站建设的各项措施,巩固人民币满意工程在农村地区的建设成果。组织金融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反假培训和考试,发放反假货币上岗证128张。

(四)加强征信管理,深入推进征信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贷款卡的发放和管理,着重规范贷款卡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进行,确保登记信息及时准确;切实做好企业征信、个人征信查询工作。全年新发放贷款卡802张,共查询3650份个人信用报告。今年,贷款卡年审采取集中年审和滚动年审相结合的创新方式,集中年审贷款卡3681张,年审率达92.56%,滚动年审贷款卡70张。加大对征信知识的宣传力度,组织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征信知识宣传主题活动和“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

四、落实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服务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

(一)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实施贸易外汇新政策。为确保地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我支行结合地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组织了一次新政策的大型培训会,共培训人员654人次,为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尽快熟悉改革内容。组织辖内企业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的签署工作,已累计收到企业《确认书》1180家,保障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继续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工作。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单位,大力推进我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支行加大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宣传力度,在沙溪镇召开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政策宣传会。至12月末,共有87家企业进行了激活,各项跨境人民币结算达40亿人民币,有效推进了资本项目人民币跨境交易。

(三)优化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确保工作高质量。为确保已建立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正常运行,支行通过现场核查的方式对辖内银行申报点的国际收支申报内控制度和体系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016年共检查4家外汇指定银行。针对国际收支开始推行网上申报工作新政策,积极组织辖内各商业银行及其涉外企业进行培训,同时对各涉外企业进行现场及非现场指导,确保网上申报工作及时、高效、全面顺利进行。

五、加强内部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夯实履职基础

(一)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和促进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支行年度培训计划,分层次对本行职工和商业银行有关人员开展各项培训,全年约有160人次参加了总分行及中支组织的各类学习和培训,积极开展远程培训到县工程。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今年2名正股级中层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副行长岗位,同时支行对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跨部门轮岗,2名副股级干部提拔为股长。对2016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对所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开展综合柜员制试点工作,制定《人民银行市支行全业务综合柜员制改造特色方案》,修订完善《支行综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履职实效性。

(二)大力加强支行党建工作。支行党组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的规范性、制度化建设,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密切联系支行实际工作,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认真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一先两优”评选、领导干部大讲堂、党性修养读书交流会、党员示范岗、党员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支行文明创建、工会“业务竞赛”活动、青年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内涵。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今年两名预备党员顺利转正。

(三)全面提升金融信息调研水平。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工作,重新调整了信息调研工作小组成员,充实了年轻骨干力量。围绕总分行和地方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层次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日常信息工作的沟通,确保信息调研任务的落实,定期通报信息上报和录用情况。全年支行共上报各类信息117篇,调研19篇;被各级部门录用76篇,其中:市委市政府录用信息12篇,中支各部门录用信息及调研48篇,分行及网站录用信息11篇,总行录用5篇。以金融学会为平台,积极开展金融学术研究工作,编辑学会刊物,出版2期《金融》。

(四)不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今年以来,各股室根据现有业务和岗位状况,梳理和修订完善内控制度18条,组织开展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专项审计、股长履职检查、风险排查、风险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固定资产清查、会计核算“八相符”等情况检查;接受了南京分行内审组对我支行财务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支行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了整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复查,推进“小金库”预防体制的建设。落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各项措施,加强了公务用车专项费用支出的审核。

(五)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支行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结合实际开展“创先争优”和文明创建活动。踊跃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党员关爱基金集中募捐”活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党支部”活动,组织了主题征文、党员公开承诺、社区共建、观看建党优秀影片等活动,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产生。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虚心听取在行风建设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岗位风险防范工作,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重点围绕国库管理、财务资金管理、行政审批等关键部门和风险岗位,做到关口前置、跟踪监督,为基层央行职责的正确高效履行提供有力保证。

回顾全年工作,我支行围绕履职重点,抓住自身特色,在有效传导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加强金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发挥了金融在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2016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握重点、创新思路,密切关注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辖区经济的影响,将货币政策传导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提高基层央行履职效能;坚持以文明创建为契机,狠抓管理、夯实基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岗位整合,提高服务效率,使支行各项工作在和谐发展的轨道中稳步前行。

篇四: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2015年度银行支行工作计划

计划一:年度银行支行工作计划

为提升丰县支行履职能力,在上级行绩效考核工作中的再取佳绩,支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度工作目标:争创中心支行优秀单位。20xx年支行工作思路: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推进创新、提升能力、促进和谐、再上台阶。现将2015年度工作计划印发,请落实执行,并根据上级部署及时调整。

一、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强化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推动货币信贷总量持续均衡增长。紧紧围绕“做大总量促增长,调优结构促转型,普惠民生促消费”的货币政策传导思路,着力提高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针对性与灵活性,巩固20xx年信贷投放优势,确保20xx年贷款增速位居全市前列。制定印发《20xx年丰县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督促金融机构积极改进信贷支持方式,完善信贷服务功能,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步伐,合理安排信贷总量及投放进度,有效满足实体经济的合理信贷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全面准确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避免出现信贷投放大起大落,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不定期召开银行行长联席会议、金融工作座谈会、金融形势分析会,走访金融机构,宣传货币信贷政策,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县领导反映金融运行情况,及时反馈县领导关注事宜,提出有关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进一步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经济综合部门的配合,根据县政府20xx年重大项目安排,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实施对接,努力满足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继续贯彻落实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制度,组织举办丰县融资知识培训,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不断提升;组织召开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推进会,助推银保深入合作。三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强化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率和信贷政策“三农”导向效果评估的激励推动作用,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支持农发行和邮储银行进一步拓展支农领域,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加强与劳动保障、团县委、妇联等单位的合作,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和妇女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助学贷款的组织发放工作,发挥好金融对民生的普惠作用。

二、切实维护辖内金融稳定,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继续以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为中心,不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密切关注信贷集中度偏高、存贷款期限错配、资产价格过快上涨等经济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及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修订完善辖区金融风险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金融办,依法妥善处理各类金融突发事件。继续完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扎实做好金融稳定基础工作。在现行的金融风险监测季度例会基础上,建立人民银行、经贸委和公安局金融风险(案件)情况通气会制度。与县综治委配合,将平安金融创建工作引向深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保江苏省第三批金融生态达标县申报、验收成功。

加强金融监管,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成立现场综合检查领导小组,建立现场综合检查动态人员动态库。加大对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政策、利率政策、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反洗钱、帐户管理、国库业务代理、现金管理和人民币收付业务等方面现场检查力度,规范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行为,提高人民银行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依法行政规范性、严肃性。

组织实施对丰县农村信用社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后改革成果评估,促使地方法人机构改革取得实效。继续推动辖内金融改革,增强金融业发展后劲。加强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监测。提请县政府着力解决农信社高额不良贷款的化解问题,壮大其经营实力,提升服务“三农”水平。关注涉及土地、税收、财政等各个领域的改革可能对金融机构和金融稳定产生的影响。按照上级行统一部署,开展辖区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总体评价工作,增强金融机构执行央行决策的自觉性。

三、创新金融服务手段,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强化金融统计和调研工作。加强金融机构统计工作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挖掘利用制度性经济调查的信息,有条件、分步骤地拓展调查渠道和领域,发挥经济调查在形势分析判断中的有效作用。认真学习调研分析的方法和技术,着力提高调研分析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善于借助多方力量,及时发现丰县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点和苗头性问题,多角度开展调研,为地方政府和上级行提供更多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信息反馈。

加快推进现代支付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着力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多层次的支付结算需求。全面展开集中代收付业务,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快捷的支付结算服务。加强会计核算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认真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对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管理和系统运行监督,及时通报、纠正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降低支付清算风险。完善银行卡业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推动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国库电子化建设。准确、及时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退付及财政库款的支拨工作。做好国库代收的各项预算外收入工作,开展国库直接支付创新业务。配合上级国库部门做好国库管理信息系统(TMIS)的上线准备工作。拓展横向联网业务范围,与财政、国税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国税参加TIPS推广上线工作。加强对TIPS运行监测,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开展对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国库经收业务的现场检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抓好货币金银管理。加强与公安及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巩固深化反假货币“壁垒行动”和“09行动”成效。强化对银行业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三师”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反假货币宣传。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参加,实施人民币流通满意工程,推动人民币流通管理机制创新,货币金银工作再出新“亮点”。

强化反洗钱监管。健全完善反洗钱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合力。加大反洗钱的现场与非现场监管力度,提高其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能力。广泛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提升反洗钱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高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影响。

持续推进征信体系建设。丰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内容,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应用。扩大宣传登记系统效用,推动融资租赁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加大企业、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力度,全年新增企业、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不少于30个。深化银行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探索农户电子化信息档案、农户信用评价建设和城镇商户、居民信用档案建设工作。

四、大力改进自身建设,增强支行发展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面对地方党委越来越高的依赖性、期望值和上级行对县支行履职的高要求以及严格规范考核机制、县支行之间激烈的竞争态势,每个员工都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时刻都不应有丝毫的松劲和懈怠。要摒弃那种“小进则满,胸无大志”墨守陈规思维方式,要更新观念,转变思维,形成共识。围绕目标抓落实,把思想统一到理解吃透并主动适应上级行业绩考核项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不寻借口不推责任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抓工作的态度上来,把精力集中到想干、能干、巧干上来。要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敢为人先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提高每个员工履职能力和支持竞争力,要凝心聚力谋发展,咬定目标不放松。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政治业务素质。以做个好党员、当个好干部、成为好员工为抓手,通过开展“认真、进取、本分”央行文化理念的大讨论,激发员工受行敬业、团结进取、争创一流的活力。继续办好支行“百家讲坛”,拓宽团队学习和员工成长新平台。按照“强化培训、规范操作、跟踪督查、定期考核、实施评价、差错备案、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大新政策、新业务、新法规学习、培训、考核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员工学习能力、演讲能力、写作能力、干事能力。从而相成:岗位工作“问不倒”、配合工作“考不倒”、意外工作“难不倒”。使员工个个拉得出、过得硬、打得响,增强支行整体履职能力、调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夯实支行争先进位的基础。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学习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能力。加强班子成员之间、行股领导之间、领导和职工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凝聚力、执行力。

五、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探索探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使廉政理念深入人心。通过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形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努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人民银行业务之中,提高支行依法履职能力。

六、强力推进文明创建和央行文化建设。

进一步浓郁文明创建氛围,深化“认真进取本分”的文化理念内涵,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激发员工的进取心,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树立长期“创争”理念,把“创争”活动与各项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用“创争”理论提升文明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使全行的学习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围绕新知识、新技能、新业务,精心组织开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业务竞赛活动,将业务竞赛活动纳入对股室年度特定考核项目。以满腔的热情和真挚的感情做好老干部工作,关注老干部身心健康,促进全员和谐。

计划二:年度银行支行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人民银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行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维稳定,推创新强服务,激活力建队伍,严管理保安全,争进位树形象”为目标,认真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提升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水平,强化系统自身发展,为鹰潭经济金融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继续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辖区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促进鹰潭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有效传导贯彻货币政策。积极做好稳健货币政策宣传解读,为货币政策实施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结合鹰潭经济发展战略,科学制定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安排信贷投放,促进辖区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充分发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的正向激励作用,科学调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合意贷款计划执行,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康较快发展。加强经济金融形势监测分析,关注研究辖区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评估反馈货币政策措施在辖区的实施效应。

(二)着力引导优化信贷结构。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加“四个鹰潭”建设的有效信贷投入,加大对支柱产业、“三农”、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等的信贷支持,促进鹰潭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建设,促进政银企信息实时交流,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力度和效用。做优“民生”金融服务,努力支持就业、扶贫、助学等民生工程。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管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有效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扩大“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积极配合推进鹰潭金融体系建设,推动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促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合理布局、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展社区类金融服务企业,支持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认真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各项举措,推动辖区金融机构加强利率定价能力建设。稳步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抓好有实效、易复制的创新产品和信贷模式的宣传推介。【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四)继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培训人民币跨境结算政策,引导辖内企业、银行积极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努力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积极开展简化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开展人民银行县支行跨境人民币管理业务,为我市企业对外贸易投资提供更多便利。开展跨境个人人民币业务。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监督检查,防范跨境人民币业务风险。

二、认真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加强辖区金融风险监测和金融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一)着力提高金融管理质效。继续推动“两管理、两综合”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综合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开展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金融管理的成效和水平。加强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切实做到风险早预警、早预防、早处置,防止风险扩散蔓延。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建立金融消费者教育长效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处置措施和应对预案。推动建立非银机构跨部门监管监测合作机制,加强辖区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风险监测,排查民间融资、非法集资活动等风险苗头。探索开展保险、证券机构的现场评估。重点监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影子银行、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及重点行业的风险状况,密切关注辖区金融风险和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不断深化反洗钱监管。以风险监管为目标,努力构建立体化反洗钱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反洗钱风险评估,与公安、工商等单位签订合作备忘录,实行反洗钱差别监管、分类指导,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继续做好机构信用代码在反洗钱领域的应用推广工作。做好反洗钱调查工作,协助司法机关打击洗钱犯罪。指导辖内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开展反洗钱工作。

(四)推进“诚信鹰潭”品牌建设。拓展机构信用代码应用领域,推动机构“经济身份证”制度建设。做好《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加强征信业务监督管理,建立个人征信信息维权保护机制,切实维护信息主体权益。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努力打造辖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五)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及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推进服务贸易和保险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外汇业务数据非现场核查制度,强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非现场监测工作,确保非现场监测科学化、精细化、准确化。提高外汇管理服务能力,拓展外汇业务渠道,规范外汇经营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加大对跨境资本流动监测,保持对“热钱”等违规资金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全力推进金融服务现代化进程,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安全发展。

(一)推进支付体系建设。认真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的上线推广工作以及江西同城清算系统的更新改造、支付密码推广应用工作。继续改善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强化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加强银行结算账户专管员管理与考核,建立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年检管理机制,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场检查,营造账户公平支付服务环境。

(二)加快金融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银行卡与电子支付技术管理。加快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特别是交通卫生等领域的普及推广,推进移动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要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灾备建设和应急处置,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转。加强金融机构信息管理工作,切实保障金融信息安全。改善小微金融机构网络接入服务。

(三)提高金融统计研究水平。抓好各项统计制度的落实和金融统计分析工作,重点开展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社会融资规模等方面的研究,深化特色研究。加强全市金融运行监测分析,开展利率、理财信托等监测分析,关注中小企业、“三农”等情况,监测农商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新动向。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性经济普查工作。发挥金融系统信息调研共享机制作用,捕捉金融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努力拓展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四)认真履行经理国库职责。夯实国库基础核算工作,加强国库会计标准化建设。继续拓展国库服务功能,加强国库业务监督检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开发推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对账系统,实现辖内国库与代理银行、财政按日电子对账。深化国库资金运行分析和调研,发挥国库参谋服务作用。继续做好国债发行与兑付工作。

(五)扎实抓好货币发行工作。科学调拨发行基金,推进发行基金物流管理建设。建立小面额人民币流通管理机制,大力改善流通中人民币票面结构,完善辅币硬币化配套措施。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加大残损币回笼销毁力度,提高流通人民币整洁度。继续开展假币“零容忍”工作,全面推行人民币冠字号管理及金融机构网点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开展企事业单位会计出纳人员反假培训月活动。加大无库区人民币管理。进一步加强发行库安全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四、继续推进中支自身建设,有效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辅导讲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干部职工进一步理解和准确把握十八大精神实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确保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取得实效。以党员活动室为平台,打造党员学习教育之家,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着力构建思想政治工作运行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创建精细化管理,推进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具有鹰潭特色的央行文化建设,以优秀的文化鼓舞人心、凝聚力量。(二)全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上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意见以及中支制定的实施意见,加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探索开展廉政制度及执行情况审计,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全行风清气正良好环境。认真抓好“一行一品”廉政文化品牌创建,积极推介具有鹰潭特色的儒道“尚清”廉政文化品牌。全面推行行务公开、党务公开,探索民主管理新模式,不断深化职工民主管理。

(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辖内各级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力量的建设,不断提升领导的驾驭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行员考核实施细则》,加强科级及以下员工的考核。积极推进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过得硬的青年队伍。加大员工教育培训,建立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长效机制。加强团组织建设,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实施老干部工作管理工程,改进、创新老干部管理。

(四)继续保持争先创优态势。继续保持争先创优的工作干劲,不动摇、不懈怠,扎实干好每一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奖励激励机制,营造更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继续加大开拓创新力度,以创新促履职,促进工作上台阶。各科室、各支行至少要抓好一项创新、特色或重点工作,力争获得上级行、地方政府的肯定和推介,同时要注重相关工作图片、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五)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财务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严格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费用开支的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管理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规范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提高集中采购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建立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巡察制度,引进管道燃气,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

(六)切实保障辖内安全稳定。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重要事项督查力度,严格落实保密规章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加大法制宣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应急管理,推进安全保卫精细化管理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升事后监督质效,建设控制有力的内控文化,认真开展“两检查一排查”工作,推动辖区防差错事故、防风险隐患、防人员案件,促安全、促稳定、促履职的目标任务实现。

计划三:年度银行支行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0xx年是“五五”、“六五”普法的承上启下之年,为全面完成总分行 “五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启动“六五”普法,进一步提高全辖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推动辖区社会公众金融法治意识的提高,现制定中支2015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一)对中支“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全面完成总分行“五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迎接分行和地方政府“五五”普法考核验收。

(二)组织开展对全辖县(市)支行“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认真研究起草“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探索普法工作规律,开展“六五”普法理论研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为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奠定坚实的基础,力求新的五年普法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二、认真做好对内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一)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在相关培训班开设依法行政课程,讲授行政法律知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加强法律事务人员法制培训,举办金融法制培训班,根据总行《20xx年法律业务竞赛活动指导意见》要求,组织辖区各行开展业务竞赛活动。

(三)加强执法骨干法制培训,组织对本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对新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执法上岗前考试,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业务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在职能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上,开设重点及新颁布金融法律法规课程。

三、积极开展对外金融法制宣传活动

(一)开展面向社会的金融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全辖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及“法律六进”专题宣传活动,普及金融法律知识,积极参加业务职能部门开展的面向社会的专题金融知识及相关法律的宣传活动。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营造良好外部金融法制环境。加强与金融机构法律部门的联系,研究探讨金融业新型疑难法律问题,建立常态化金融联合普法、调研机制,通报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执法检查情况,维护辖区金融秩序,推动建立与司法部门的长效协作机制,配合法院妥善解决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中的疑难问题,维护金融业权益,防范辖区金融风险。

四、主动开展金融法制调研活动

(一)根据总行立法工作计划,积极配合总分行做好《贷款通则》、《存款保险条例》、《征信管理条例》、《黄金市场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条例》、《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工作,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政策性金融改革、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监管协调、农村金融发展等重大法制课题的前瞻性研究工作,为总分行金融立法、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和服务。

(二)结合本地实际,就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抵押担保、林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农民宅基地和自住房抵押、“支付宝”、地方融资平台等问题,选择适合本单位的调研课题进行深入研究。

篇五: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2016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关于提高银行存贷比破解融资难 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金融部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破解融资难题,加快推进“强工兴城”战略,根据县委安排,5月7日—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提高银行存贷比、破解融资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县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工业园管委会和驻县各金融机构有关情况汇报,到民辉化工、山谷泉酒业、凯达服装、森源电子等园区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基本情况

㈠全县金融运行总体情况

2016年、2016年、2016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553896万元、718423万元、849356万元,分别增长26.49%、26.67%、18.24%;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270080万元、377253万元、456952万元,分别增长33.75%、34.45%、22.97%,其中2016年贷款余额比2016年净增186872万元;三年存贷比分别为48.76%、52.51%、53.80%,呈逐年增长趋势,但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存贷比水平。2016年3月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22732万元,增幅为7.95%;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74988万元,比年初增加18036万元,增幅为3.80%,贷款增加额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39300万元,增长率全市排名第10位,比第1位湖口县低8.51个百分点;存贷比为51.48%,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12.87个百分点,低于全市10.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2.56个百分点;增量存贷比为24.58%,全市排名第10位,低于去年同期18.91个百分点,低于全市24.21百分点,低于全省25.87个百分点(见附表1、附表2)。

㈡各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多年来,我县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政策,积极服务我县“强工兴城”战略,不断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2016年以来,全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各类贷款 78亿元,其中,2016—2016年分别累放贷款21.8亿元、27.9亿元、28.3亿元。从增量看,“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增长较快。

从存贷比情况看,除农发行属政策性银行,存款业务少、存贷比高,没有可比性外,其他8家金融机构2016—2016年三年平均存贷比较高的是建设银行、信用联社、九银村镇银行和九江银行,建设银行三年平均贷存比为62.57%,信用联社为60.27%,九银村镇银行为60.12%;存贷比逐年增加的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信贷规模较大的是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2016年贷款余额均突破5亿元。从贷款规模增量上看,信用联社的增量最大,从2016年的6.36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0.59亿元,增加4.23亿元;其次是农业发展银行,从2016年的2.5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5.75亿元,增加3.25亿元(见附表5)。

【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从贷款投向结构看,截止2016年3月末,全县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74988万元,其中:公共投资(重点项目)类贷款98959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83%,主要分布在农业发展银行33300万元、九江银行22965万元、农业银行19000万元、建设银行11024万元;企业类贷款7057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4.86%,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房地产类贷款6420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3.52%,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全部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农惠农类贷款15496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2.62%,分布在信用联社和农业银行;其他类贷款86293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17%,主要分布在信用联社、九江银行、九银村镇银行(具体见附表3)。

㈢企业及个人授信档案建立情况

近年来,为打造我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了中小企业和农户评级

授信工作,并建立信用档案。目前,县信用联社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36800户和小微企业信用档案94户,已建立信贷档案并已核发贷款证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身份证和贷款证到信用社柜台直接办理贷款手续;九江银行和九银村镇银行充分发挥灵活、快捷的优势,在风险可控、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新增授信客户3天内可将贷款发放到客户手中;县农行主动贴近“三农”、服务“三农”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信贷原则。

㈣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所出台的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发挥我县金融机构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增加信贷投放,促进全县经济赶超发展,县政府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长、存贷比例、新增贷款用于当地投放比例等制定奖励措施,在每年的“三干会”上,对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有突出贡献的金融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为加强信贷融资平台和信贷中介组织建设,2016年1月,根据省财政厅和县政府的协议,我县在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资认股500万元,省公司在我县设立分公司,即: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县分公司。目前,该担保公司累计上报项目26个,上报金额9600万元,实际为我县企业担保贷款15笔,担保金额达6270万元。2016年5月,由县财政出资又组建了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累计对125户企业进行了贷款担保调查,审批通过了59户企业贷款担保请求,发放了担保贷款2680万元。此外,由县工信委、县人民银行、县中小企业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联合搭建信贷融资平台,每半年组织一次银企对接座谈会,加强银企对接。今年4月,在多方共同推动下,我县启动了中小企业融资暨“银园保”项目,对于缺少抵押物、缺少可供质押应收账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搭建政府融资平台,先后成立了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修水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四类平台公司。截止2016年4月30日,政府平台公司向本县银行贷款本金96200万元,余额83700万元。

二、制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各金融机构在服务“强工兴城”战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县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不足、投向结构不优、存贷比低、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㈠政府引导、协调和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县政府虽然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但是没有完全按照办法规定兑现奖励政策。二是缺乏有效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起政府及其部门、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科学、诚信的信息传递渠道。虽然每年都召开银企对接会,但后期的跟进服务不到位,一些好的优势项目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由于不了解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加上金融机构不能获得企业的准确信息,贷款支持时效性不强,导致无法及时取得金融机构的有效信贷支持。三是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方面是财政在担保基金、专项财政贴息、信贷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大。另一方面是财政性资金存款配置不平衡。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资代发业务多年集中在中国银行和九江银行,不利于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和放贷;社保基金虽然按照要求在四大国有银行和信用联社开设了帐户,但是否根据各行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没有明确规定。至2016年3月末,全县财政性存款余额82863万元,主要分布在工行10969万元、农行9000万元、中行25000万元、建行18000万元、农发行2999万元、九江银行6300万元、信用联社5351万元、邮政储蓄2132万元、村镇银行3112元(各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情况见附表4)。

㈡诚信体系建设薄弱。一是少数企业、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偿债意识较差、还款意愿不强,甚至存在恶意悬空和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还有极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故意拖欠银行贷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如:县农行反映,惠农贷款本息违期三个月以上的不良贷款已突破1.3%,且有600多万元违期三个月以下即将进入不良的贷款,如不良贷款率超过2%,省农行就会停止县农行新办惠农贷款发放业务;二是有的企业经营者依法守信意识较差,个人的不良诚信记录导致企业总体信用下降,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贷款的难度;三是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力度不够,金融司法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㈢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一是经营管理粗放。多数企业都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专业管理人员缺乏,以粗放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居多,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明确,抵御风险能力弱。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少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报表资料残缺不全,资产、销售等基本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度不高,有的企业根本无法取得财务数据,看不到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银行难以准确、完整地把握企业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动态。三是资信等级低。不少中小企业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或成长阶段,资产规模小、盈利水平低,往往难以达到信用评定等级要求,而被银行拒之门外。四是有效抵押物不足。有的企业前期手续不完备,产权不明晰;有的企业租赁厂房生产,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和抵押物,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抵押要求。

㈣金融服务效率不高。一是贷款审批的环节多、链条长。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权制、集中制的信贷管理模式,县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权限低,即便有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也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行的相关要求,逐级上报,层层审批,手续繁杂,不能及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二是信贷服务和信贷产品创新跟不上。部分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僵硬,信贷产品单一,认可的抵押物少,多数银行贷款对企业机械设备抵押不认可。三是贷款成本较高。据企业反映,有的银行预收的贷款保证金比例过高,1000万元贷款要扣除100多万元保证金。在贷款审查过程中,金融机构指定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不合理,几百万元贷款,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叫价达七、八万元,大大增加了贷款成本。四是金融机构对自己的信贷产品宣传不够,与企业沟通对接少,不少企业对银行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了解不清,不知如何才能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五是少数银行为企业服务有差距。有的银行考虑到工作负荷重、放贷成本较高、风险大,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不高;有的银行为吸引企业开户存款提出了诸多优惠条件,但当企业有贷款需求时,却不能得到银行的帮助和支持。

㈤担保公司发展滞后。目前我县已注册的担保公司有3家,但真正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只有2家。受注册资金的限制,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不足。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由于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低,影响了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程度,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不认可该公司的担保资格,目前只同九江银行修水支行建立融资担保业务关系,而且银行给予的放大倍数小。担保公司的单体规模小,不仅运行成本高,而且不能享受国家对担保公司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加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已成当务之急。

㈥贷款投向不合理。对重点项目和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贷款少,大多数银行热衷于商贸性的流动资金信贷,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信贷支持隔岸观火、无关痛痒,只强调重风险控制,不注重支持帮扶,从2016年3月末贷款余额看,企业类贷款只占贷款总额的14.86%。

三、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存贷比的建议

为提高银行的存贷比,激励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㈠完善对金融工作的引导、激励和协调机制。一是建议成立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县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明确县金融办对全县金融工作的服务、协调职能,配备或聘请专业人员,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健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由县金融办牵头对金融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通过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尤其是仍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危困企业增加贷款投放,并将其作为对金融部门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门奖项,落实奖励基金,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银行及行长进行重奖;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少、效率低、反映较差的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该行帐户进行清理;也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对金融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项测评,测评不满意的限期整改,鼓励和调动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财政性存款与银行信贷投放数量及结构、存贷比挂钩机制。制定政府性金融资源在各金融机构中的分配管理办法,在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政府性金融资源要尽可能向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好、支持大的金融机构倾斜,加大支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四是建立畅通的协调沟通机制。政府要加强与驻县银行上级行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倾斜政策,扩大对我县的信贷规模。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信贷产品以及放贷条件和企业的贷款需求,通过召开经济金融联席会议、政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贷款营销洽谈会,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交流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共赢。

㈡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县政府要出台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信用企业、信用村镇、信用农户创建活动,对守信企业和个人实行信贷倾斜政策,倡导诚信经营的社会风气,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全县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要带头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做打造诚信金融环境的表率,建议在全县开展一次拖欠银行贷款专项清理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本单位及干部职工个人拖欠银行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清欠工作。建立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提高金融案件审判和执行效率,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县人民银行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扩展征信系统的信息覆盖面,建立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要树立“诚信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自觉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提高自身信用等级。

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夯实信贷准入基础。一是要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县工信委、县中小企业局要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信贷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帮助建立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使企业财务管理更符合银行信贷要求。二是要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机制。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定期深入贷款企业抽查财务报表情况,检查贷款效益与安全状况,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与银行建立真实的信息互动机制,杜绝资金体外循环、抽逃资产和逃废债务等行为,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心。三是要加大力度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制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重视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档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㈣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金融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创新信贷产品,突破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的限制,推出“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质押贷款”以及“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小企业多户联保贷款、抵质押循环贷款、速贷通”等多种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品牌,降低企业信贷门槛。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推行企业主个人经营授信贷款来满足企业需求。在还款方式上,可以推出企业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方式,减轻企业还贷压力。要继续向上级主管行争取信贷额度和项目,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切实解决不合理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等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进一步简化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并对信贷事项实行限时办结,要加快银行电子网络建设,实行贷款网上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㈤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县政府要研究出台关于盘活国有资产、做大担保公司、搭建融资平台的意见,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县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扩充担保公司资本金,力争将县创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扩大至5000万元以上,使公司的担保资格能够得到更多金融机构的认可,帮助担保公司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性扶持资金和代偿损失弥补资金,增强担保公司的发展后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要通过增资扩投、吸引外来资本以及分保、共保等方式整合资源,扩大或组建商业性担保公司,提升担保能力。进一步将县直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通过有效整合形成可上市抵押资产注入城投集团,夯实融资平台,利用园区土地、房产抵押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二是要引进国内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到我县开设网点,促进金融机构的合理有序竞争。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城市开发区和乡镇增设服务网点,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满足群众金融服务需求。三是要探索信贷融资新渠道。充分发挥信用联社、九江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流程短、放贷时效快等优势,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民间融资的有关政策,激活民间资金投入,探索组建新型民间融资机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编辑:琛哥)

篇六: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2015银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银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分行党委抓纠风民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民评主题

今年,国务院对银行业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我行在省行的部署和市纠风办工作的指导下,牢牢把握专项治理的重点,集中整治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上浮过高)等问题,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合理收费项目,整肃经营环境,维护企业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行持续健康发展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分行党委清醒认识到,全国纠风会议明确提出对银行业的专项整治,坚决纠正银行业乱收费问题,对银行业来说意义十分重大。不仅能为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还有利于提升我行的整体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党委十分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检查整治不规范经营工作。经过半年多来的专项治力,取得很大的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精心部署,建立责任制。专项整治一开始分行就立即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铭舟行长任组长、各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的整治“不规范经营”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推进和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了“长青行动”,制定出《三明分行整治“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以整治“不规范经营”为选题的《三明中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全辖整治工作进行精心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讲培训,确保每个基层机构都能正确把握整治工作要求。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制度,通过及时传导,总结交流,相互学习,有力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二)抓住关键,集中整治。近年来,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是金融消费者意见较大、社会反应强烈、对银行业声誉危害较为严重的问题。我们抓住这一关键进行有效整治,把省行统一印制的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公告下发全辖各营业网点,于2月底前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对外公示。3月7日起增加通过LED显示屏在各网点营业场所强化宣传。3月31日统一对外公示《中国银行服务收费业务价格表》,并专门在《价格表》旁配备老花镜,制作了《公告》提示,置于各个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对客户进行提示引导,保证服务收费的透明性、公开性。公布投诉电话,除全省行95566客服热线统一受理客户投诉问题外,我行还设立8953033专项治理投诉电话,并按规范要求对外公告。明确规范了客户投诉处理流程,确保客户举报和投诉渠道畅通有效。设立专人负责服务收费解释和投诉工作,做到职责不缺失、咨询不回避、投诉不推诿,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我行规范经营的监督。按照时限规定,狠抓自查自纠落实。2月28日前完成了“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整治工作,3月16日前完成“不合理收费”整治工作。在自查中,三明银监分局、永安市银监分局、尤溪县银监分局、泰宁县银监分局和大田县物价委员会分别对分行本部和辖属机构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我行开展整治工作的部署、措施和实效均予以充分肯定。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分行抽调业务骨干38人次,经过培训分六个检查小组,对辖内十个业务条线,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封闭式检查。查源头、查程序、查行为,通过调阅分户账、柜员交易流水、业务档案和业务系统等多种方法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擅自新增收费、变相提高价格标准、收费与服务内容不匹配以及涉及“七不准”中禁止性规定。在开展专项整治中,我们还加强情况沟通报告,与市纠风办、政风行风督导组、行评监督员代表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及时沟通报告我行的工作情况,主动邀请行评代表检查指导。6月27日,三明市监察局薛炳贵副局长、三明市纪委纠风室张兴森主任在督导组陈清凉组长的陪同下,对我行分行营业部、府中支行民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调研,充分给予肯定。6月28日,我行组织社会监督员在市纠风督导组陈清凉组长的带领下,深入分行营业部、三元支行、沙县府西支行现场检查整治不规范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了所到机构“七不准、四公开”向社会公布情况,以及LED公示宣传效果、服务价格表公告,提示《公告》公开等落实情况。对各基层网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并召开座谈会,对受检单位进行测评,我们听取了民评代表的意见解答质询,真正接受了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巩固成果推动深入。当前,我们正在以“四查四看”为抓手,进一步扎实做好专项整治成果的巩固工作。从建立学习教育机制、投诉处理机制、检查监督机制、监督评议机制、预警问责机制等五项方面入手,构建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查学教看认识。通过对省行下发的《整治不规范经营工作学习指引》的全员学习教育,使人人明白专项整治是为了合规经营,更好惠及民生。我们把学习《指引》变成指导业务经营和日常服务收费工作的刚性约束,以此增强员工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意识。坚决做到围绕主线,不踩红线,不闯红灯。消除麻痹思想,克服懈怠情绪,促进经营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质量的提升。学习教育不到位的机构采取补课督导,且要留有原始痕迹。

二是查投诉看协调。客户投诉是社会的监督。我们以客户满意度为标准,对已制定的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实行“专人、限时”处理,并按投诉不同渠道,明确处理的责任部门,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建立问责制,对处理客户投诉不作为、慢作为(超时限答复或回复)要实行问责,因为这是事关声誉风险。同时我们还高度重视“敏感业务”和“敏感客户”,尤其重点关注个人客户收费问题,防止因疏忽疏漏成为媒体炒作的焦点,带来不良影响和产生处罚。加强与政府机关、对口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的主动沟通,积极跟进监管动态,争取媒体支持,宣传正面形象,消除不利影响。辖内各行、部在投诉受理中都加强沟通协调,按照省行《网点处理服务收费咨询投诉工作十项操作指引》要求,做好专人服务收费咨询解释工作,切实维护好中行的大局。

三是查公开看规范。全辖营业网点按规范公示服务收费价目,持续做好《中国银行服务收费业务价格表》公开,充分披露各项服务的业务功能、收费依据和优惠政策,明确定价区间、浮动依据和授权范围,便于金融消费者查询检索。切实尊重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准确把握收费项目的统一解释口径,指定专人解答客户有关收费咨询,取得客户的理解支持。

四是查自律看监督。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的后续落实工作,使合规经营渗透到各个操作环节,管理控制的各个步骤,确保专项治理的问题不反弹。在自律上下功夫,按照监管要求完成修订贷款合同文本,明确收费条款。对20XX年3月1日和4月1日两个重要时点后发生的贷款业务、服务收费业务以及前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强化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开门纠风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纠风办的评议。下半年,我们还将组织分行各职能部门走访企业听取意见,并对明察暗访的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按时处理,及时向纠风办、督导组反馈反馈。

二、以道德讲堂为载体探索行风评议新模式

当今,银行业随着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大发展,员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也在不断增强,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诚信缺失、信仰缺乏、道德失范等不良风气也难免会影响到员工。对此,分行党委清醒认识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抓治本,要从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入手,规范职业行为准则。7月份,市纠风办转发《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后,我行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方案,将专项教育活动纳入政风行风考核,坚持“员工参与、员工推动、员工受益”的工作思路,以道德讲堂为载体,探索行风评议新模式,进行实践尝试。结合工作实际和员工关注的思想道德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精心布置文化长廊,办好具有特色教育专栏,使员工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7月30日,分行在中银大厦多功能厅重举行“道德讲堂”开讲仪式,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表达形式,通过讲一个道德故事、唱一首道德歌曲、看一部道德短片、诵一段道德经典、送一份吉祥礼物,在全行拉开了“道德讲堂”的序幕。其间虽然没有大道理,只有小故事,但所有的道理都蕴含在这些小故事中。在道德讲堂我们挖掘本行道德模范事迹,大力宣扬百年行庆中广大员工投票评选的中行之星,大力提倡“积小德为大德、积小善为大善”的善举,员工为主,直击人心。弘扬献爱心、做好事、当好人的美德新风,播洒“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道德种子,使道德讲堂成为员工易于参与、乐于参与的道德建设的平台。形式多样,不拘一格、灵活丰富,因人施教,满足广大员工的需求,展示了三明分行的特色文化。

三、适应新形势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在狠抓窗口文明优质服务上,我们重点解决思想滑坡靠吃老本不思进取的问题,在分行推出的“工作作风改进月”活动中认真加以整改,使我行文优工作加快从规范向优质提升,使满意度向美誉度和忠诚度的提升。加强文明标准服务建设,认真执行《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加快文明标准服务导入,全面推行中行全新的文明标准服务规范。积极简化服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增加了营业大厅一、二楼的服务窗口,增设自助银行19个、离行式ATM机3台,自动取款机还装进了二炮部队军营。目前改造附属楼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中心依据落成。我行开办全市唯一的保管箱业务,惠及百姓深受欢迎。实行开门迎宾服务,实现客户等候不排长队。在小微企业服务上,创新“信贷工厂”模式,今年新增客户72户,总数达185户,提供贷款11.34亿,实现小企业贷款增幅、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增幅、增速。上半年我行在全省系统绩效考核中夺得第一名。20XX年、20XX年我行民评年度考评均获金融系统第一名。

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全行广泛动员,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助残行动、无偿献血等活动,奉献中行爱心。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和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行风评议中延伸社会服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金融服务,为提高群众识别本外币真伪的能力,组织反假钞宣传和深入社区设点咨询活动,到企事业单位开展识假钞培训班。充分利用节假日深入社区或上门推介中行独具特色的优势产品和服务理念,精心构建信息反馈传导机制。4月20上午,我行积极组织20名志愿者参与以“真情关爱农民工、共建和谐新三明”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同时作为三明金融系统的唯一单位,选派6名业务骨干参加三明市职工志愿服务协会举办“三明市总工会开展人民币真伪鉴别咨询服务”活动。

第2篇:银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指导意见》(济银发[20XX]57号)精神,中心支行党委研究决定,在全辖认真开展“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征求2016年度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整改报告】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及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以建为主”的方针,以“依法行政、高效履职、优质服务、求真务实”为主线,强化行风建设标准化管理,着力打造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引导型、创新型基层央行;以促进部门和行业以民为本、转变作风重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金融服务水平;以社会服务承诺、创建文明行业、开展行风评议为载体,认真解决“窗口”服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树立良好形象为目标,更好地树立基层央行“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

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构建以岗位标准化管理为主线、行为规范化管理为形式、绩效考核和外部监督为保障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辖区金融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效率不断提高、创新措施不断涌现、文明单位创建再上新台阶;把商丘市人民银行系统建成社会的文明“窗口”,以实际行动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进一步做到辖区工作在政府有地位、在上级行有亮点、在社会上有形象,保证中央银行各项货币政策在商丘辖区的顺利贯彻落实。

具体达到如下目标:

(一)货币政策传导方式科学有效。窗口指导效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上级行的要求,更加符合商丘市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更加符合商丘辖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实际。

(二)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金融执法规范有序;行政许可合法规范;行政处罚合法、合理、程序正当;政务公开内容合规,形式得当,载体全面、实用。

(三)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按季度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基层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和重视,社会公众认知度高。

(四)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服务窗口人员普遍树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做到服务项目“零投诉”。

(五)服务态度文明、热情。干部职工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在干部职工中基本普及,做到主动服务、微笑服务、站立服务,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

(六)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服务质量监控组织和措施健全,做到差错少、效率高、功能多。

(七)服务环境优良。服务环境各个环节管理有序;单位内各种应有标识齐全、美观;在服务硬件上,营造整洁有序,宽畅明亮的服务环境,达到整洁、安静、温馨,使客户感到舒适、亲切。

(八)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形象良好。“六个倡导”得到有效推行,“六个不准”得到严格落实。

(九)文明单位创建有新的进展。完成辖内人民银行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目标,创建工作突出1—2个亮点。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窗口指导。要改进窗口指导方式,增强窗口指导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使窗口指导效果既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上级行的政策要求,又符合商丘市经济发展实际,符合商丘市辖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实际。要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引导金融机构将贯彻落实从紧货币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优化信贷结构上,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服务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以及就业等经济薄弱环节及和谐社会建设的信贷支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中落后企业的贷款投放,做到“六个不准”和“八个加大”,保持贷款平稳增长。要认真做好辖区建立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加强考核评价,增强金融机构落实各项货币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和沟通,做好对各项货币信贷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性工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推动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

(二)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率。能够简化手续的业务,要尽量简化手续。要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在坚持确保安全、结合实际、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大力创新金融服务措施,拓宽金融服务领域。要着力推进央行服务方面机制、制度的创新,从根本上提高服务效率。要切实增强央行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民生、奉献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心。针对社会热点,着力解决执法和服务对象普遍关注、反应强烈的问题,提高直接面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及社会群众的“窗口”服务质量,珍惜和维护中央银行的公信力,促进与地方党政、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和谐发展,用行风建设活动推动基层央行履职水平整体发展。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廉政监督卡、对外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业务操作,完善便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服务硬件环境,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调研支撑。要切实加强经济金融运行的检测分析,努力提高检测分析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思路、提建议,给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深化调研支撑工作,着力在调研深度上下功夫,使调研报告真正发挥对上级行决策的参谋作用、对政府经济管理的影响作用、对社会预期的引导作用。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不断推动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基层央行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健全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要依法规范金融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继续整合检查资源,依法规范检查工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金融机构切实遵守各项金融法律规定。

(五)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的内容,合理进行分类,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公开目录,认真编制好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要完善政务公开项目内容审查机制,加强对拟公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保密性审查,严禁发生失、泄密事件。要按照全面、经济、实用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和指南要在相关信息查阅场所和网站免费提供。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建设。

(六)继续加强作风建设。要继续认真落实中心支行党委《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按照“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努力提高学习的本领、干事创业的本领、履职创新的本领、调查研究的本领、为基层行办实事的本领、勤俭治行的本领和廉洁勤政的本领;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进一步转变促进行风建设的进一步加强。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节能建设活动,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认真落实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反对和制止违反财经纪律、铺张浪费等行为。

(七)规范职工行为。要进一步明确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梳理央行员工良好形象。积极推行“六个倡导”:倡导秉公办事,廉洁高效;倡导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倡导认真、严谨、细致、负责的工作作风;倡导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争做干事创业的典范;倡导严格遵循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倡导讲细节、讲规范、讲形象,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符合礼仪规范。要切实做到“六个不准”:不准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不准对外来人员态度冷漠、生硬、蛮横;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准在工作时间、办公场所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准铺张浪费,贪图享乐。

(八)加大金融宣传力度。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深入普及金融生态、征信、反假币、反洗钱、外汇等知识,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中央银行的职责,促进社会各界更加关心金融、重视金融、理解金融,推进人民银行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九)全面推行行风建设标准化管理。要全面实行行风建设标准化管理,建立起以岗位标准化管理为主线,行为规范化管理为形式的岗位人员自我约束机制,以标准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促进服务效率的提高。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行风建设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员工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认真对各项业务的流程和岗位的工作行为逐一进行梳理,明确工作标准、操作流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从行级领导、中层干部到每个员工,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详细的工作标准和相应的激励措施,相同等级岗位之间有对应参考值的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以规范操作提高服务效率。

三、方法和措施

开展“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活动,要立足实际,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一)加强学习,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各县市支行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风建设指引》,把行风建设的精神寓于货币政策传导、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要加强对这项活动的宣传发动,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要紧密结合央行文化建设,进一步塑造和深化中央银行的核心价值观和文化理念,动员全体员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效率,在行风建设活动中发挥才智。

(二)认真自查,制定周密的活动实施方案。各级行要按照这次活动的重点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风建设工作指引》以及金融服务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要认真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内容和程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方案要于20XX年5月底前报中心支行备案。

(三)加强监督,保证活动取得实效。中心支行对辖内行风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将充分运用意见箱、信件、网络等方式,采取座谈、函询、问卷、测评等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行内干部职工的评议意见,加强监督考核和评议,督促整改,进一步促进服务效率的提高。各县市支行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和承诺,特别是影响服务效率的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影响央行形象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领导、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中心支行将于8月底之前对县市支行进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征求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意见,督促活动取得实效。

(四)注意总结,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市支行和中心支行各部门,对行风建设活动中好的做法、成熟经验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及时推广,不断推进“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力求取得明显成效。中心支行将在11月底之前召开行风建设现场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单位“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的做法和成效,以此深入推动行业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各单位和部门“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要作为单位和部门行业作风建设考评的一个重要依据,并作为年终单位、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对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得力,成效显著的,中心支行通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先进的优先条件;行风建设活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搞不正之风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中心支行党委成立“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雨舟 党委书记 行长

副组长:刘志戈 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

郭 立 党委委员 副行长

郭河彬 党委委员 副行长

王敬之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张民生 党委委员 工会主任

成 员:中心支行各科、室、部、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陈卫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

各县市支行要把“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党组书记、行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经常研究,精心组织,把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科室和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县市支行要高度重视“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行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将行风建设与学习制度落实制度活动相结合,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切实把“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贯穿到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之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作风”的原则,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对本行的这次活动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部门的行风建设工作。

(三)中心支行各业务职能部门要把这次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本部门、本专业“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央行形象”的具体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认真抓好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党员干部作风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抓好员工行为规范。宣传部门要按照“大宣教”格局要求,搞好这次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这次活动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作风建设带动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树立基层央行的良好形象。

第3篇:银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办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抓好全市农行系统纠风工作,努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结合全市农行系统实际,特制订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分行“1213”发展战略和“三争两提高”奋斗目标,坚持“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以先进的科技服务手段为支撑,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强化社会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南阳农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评议对象

20XX年政风行风评议对象为:南阳分行,各县级支行,各营业网点;评议重点是基层各营业网点。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活动的内容为:(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办事公开情况;(3)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情况;(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一)方法:根据农业银行行业特点,采取市分行统一组织,各支行、各基层营业网点分级组织实施,全行员工参加,上下联动,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各行党委负责活动和评议工作,纪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步骤:这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6月5日——7月15日)。一是动员部署。各行要按照市分行安排部署,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要成立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二是积极与地方纠风办联系,协调沟通参加评议活动的有关事项,取得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三是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参加地方组织实施的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同时,要以支行、基层营业网点为单位,印发调查问卷,发至客户、居民和有关部门,同时要通过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手机短信、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6日——10月30日)。一是及时听取地方纠风办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结合本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并向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反馈。二是组织对所辖单位和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对反馈和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单位、热点岗位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三是组织参加和接受地方组织的评议。四是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各行要对照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部门和责任人,从规范决策行为、推行行务公开、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等各个环节进行整改;要对过去客户反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头看,从体制、制度和机制方面入手进行深度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要组织纪检监察人员深入基层进行督导、跟踪检查和指导活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或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违纪违规案件,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五是对整改情况,要逐级形成工作报告、反馈整改结果,向有关部门和广大员工公开整改情况。六是要进行问卷测评,按照省纠风办的要求,积极参与,公正测评,公开接受他人的测评。

3、考核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一是要及时报送材料。各支行的活动总结,要于11月20日前报市分行监察室。二是要进行综合考核。各行要以问卷测评满意度、满意度提升幅度、网上测评、评议代表测评、政风行风热线办理、惠民实践活动成效及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情况为依据,对基层营业网点参加惠民实践和行风评议活动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将直接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凡评议结果在当地居前5名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奖3分;凡居后5名的扣3分,并在全市农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市分行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刘子军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纪委书记于平同志任副组长,三农金融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电子银行部、信贷管理部、资产处置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安全保卫部、工会办、内控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方晓同志为主任,监察部、综合管理部、个人业务、工会办、规范化服务督察办公室各明确一名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行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实行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民主评议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以惠民实践活动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任务落实。各行要把惠民实践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参加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以“履行职责、落实政策;行务公开、接受监督;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遵守职业道德”等六个方面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变被动接受评议为主动自评,确保评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要把广泛听取客户、社会各界对农行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重点。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纳,分解到部门,认真进行整改,把客户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特别是对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无条件的进行深度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反馈。对参加评议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案件线索,要快速反应,及时跟进,消除隐患,真正使参加评议过程成为促进行风明显好转的过程。

(三)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自觉接受地方监督和指导。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内容多,程序严,要求高。各行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纠风办沟通,了解情况,特别是对农行反映强烈的意见和建议情况,要及时掌握,认真整改,积极协调,化解矛盾;要主动配合纠风办工作,按照纠风办要求,做好测评、整改等各项衔接工作,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纠风办汇报;要充分利用地方纠风办这一政府资源,把评议工作作为提高各行管理水平、服务效率、工作质量和尽职履责能力的重要途径抓实抓好。

(四)认真履责,搞好协调。各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民主评议工作。要在工作部署、任务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齐抓共管的民主评议工作格局;要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实际,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拓宽路子、完善制度,使民主评议常评常新,不断增强评议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稳健有序进行。各行要建立检查评议机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走访客户、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或建议,设立“行风热线”,对营业网点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和反馈,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要认真总结评议工作,各行要于11月20日以前书面向市分行监察部报送20XX年度评议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市分行政风行风评议监督电话:63323885 6332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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