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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2016-07-18 12:52:2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共6篇)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学习镇城乡低保工作自查总结(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九)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立即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我镇从近日开始,成立自查工作小组对部分城乡低保户、冬春救助和面粉对...

篇一: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学习镇城乡低保工作自查总结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九)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

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立即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我镇从近日开始,成立自查工作小组对部分城乡低保户、冬春救助和面粉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强化学习、明确认识、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工作自

查重要性的认识

自2013年1月25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了“吃低保的手机”专题新闻报道,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民政干部认真收看节目,做到防微杜渐,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在工作中,严格低保工作程序,认真开展自查,不存在城乡低保发放过程中搭车强买强卖等各种商业行为和集资、摊派等违规做法,确保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操作、阳光运行、落实到户。

二、加强领导、统一安排、认真开展城乡低保自查工作 为了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低保干事和包村干部组成的城乡低保工作自查工作小组,各

社区会同民政局,深入四个社区,对部分城镇正在享受保障

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清查,在具体工

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的形式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

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和低保

本,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各村在冬春救助补助和面

粉发放过程中,按照社上报、村评议和张榜公示的程序开展。

同时,落实“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

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查不认真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核【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查人员的责任。确保救助对象情况清楚,上报程序规范,杜

绝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三、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镇民政办公室在冬春救助等专项资金发放过程中遵循公开、

公正、真实的原则,在开展民政救助工作过程中,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工作制度,并

确立专人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对民政下拨的

专项资金存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同时,通过镇、村、

社三级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一折统进行统一发放。

从工作程序和工作措施上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

保障,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去向明确、专款专用,杜绝截留、

挪用现象发生。

【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四、分类施助、专款专用、确保救助对象基本生活

1、城乡低保及临时补助发放情况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2013年提高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的通知》,城镇低保家庭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城市低保标准15%,按新标准,全镇1-2月共为2223户4576人城镇低保户发放低保金250.938万元,其中临时物价补贴53.0816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137.28万元,现已通过邮政银行全部发放到户。全镇1-3月共为939户1793人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48957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358600元,现在核对信息,将于2月4日通过一折通发放。

2、为53户53人农村五保户发放1-3月五保供养金33125元,一次性生活补助10600元,现在核对信息,将于2月3日通过一折通发放。

3、为56户56人农村优抚对象发放1-6月优抚金10839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19800元,现在核对信息,将于2月3日通过一折通发放。

4、冬春救灾面粉发放情况

2013年县民政局共下拨沙河镇救灾面粉1600袋,通过村评议、镇审核,现与1月28日开始发放1000袋,剩余600袋春耕后发放。

篇二: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XX镇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XX县关于开展城镇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从5月底开始,由镇党委政府成立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入户调查小组,深入到全镇XX个村,对全镇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近2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一、基本情况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共入户调查XXXX户XXXX人,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镇XXXX户XXXX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XXX户、XXX人的农村低保资格。清退人员构成情况为:五保XXX人,自然减员XX人,农村干部亲属XX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亲属X人,其他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XXX人。经过清理整顿,2014年实际纳入农村低保的有XXX户XXXX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由政府镇长XXX任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管理区书记、纪委副书记、民政主任、财政所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

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制定下发了《XX镇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召开了由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民大组长、会计、全体包村干部参加的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会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的影响,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效,我镇多措并举加强了农村低保清理整顿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广播、喇叭等宣传工具,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氛围。同时将农村低保政策明白纸直接下发到各村,并在镇村两级公开栏及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所有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对2013年所有在保对象及2014年新增及续保人员基本情况在人群密集地方及村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

【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接受社会各界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农村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各管理区与各村联合行动,对全镇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2013年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调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农村低保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查不认真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向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的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户户严把关,严格农村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使全镇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明显。

XX镇人民政府

XXXX年X月XX日

篇三: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2016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监督、查处城乡低保认定、管理、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非保得保”、“应保未保”的情况;

(二)城乡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

(三)低保金补差是否合理,能否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三、检查形式

从乡镇抽调从事低保工作人员,由局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以及随机走访低保户的形式开展检查。

四、分组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井宏岭局长担任组长,沈慧、陈卓、姜吾辉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后勤保障组和业务指导组,俞斌、朱媛莉分别任组长。

五、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阶段(7月1日—7月15日)。成立检查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16日—10月16日)。抽调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各乡镇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低保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县民政局全面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针对乡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乡镇民政办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真格,真解决,见实效。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切实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三)讲究方法,确保稳定。这次专项整治互动涉及对象多,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在核查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的为困难群众着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按认定条件、程序审批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做好政策解答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群众满意。

(四)完善制度,确保成效。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不仅要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低保对象准确率。因此,各乡镇要在切实查找问题和及时纠正问题的同时,仔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总结经验。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手段,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把城乡低保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做好做实,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五)认真履职,严明纪律。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查工作举报电话:。

七、其他

(一)人员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抽调全县从事低保工作的部分工作人员开展此次专项检查。

(二)车辆安排

因检查工作需要,租用二辆依维柯,其他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经费来源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城乡低保核查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民财〔2016〕69号)有关精神,本次专项检查经费从省级补助资金中支出。

篇四: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2016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查纠低保领域的不正之风,确保低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推行“阳光低保”、“诚信低保”,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复核低保对象。重点清退10类人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享受低保的;二是婚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三是领取养老金、退休金、遗属补助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四是家有小汽车、经营性机动车辆,有门市或2套及以上住房的;五是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六是务工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七是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不履行义务的;八是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九是不如实申报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的;十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及《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按照《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及经开区要常态化推进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三)有效遏制“错保”。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录入更新低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认真总结4-6月全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同时,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围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动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低保的在8月20日前(教师在9月5日前)主动申报取消,逾期不主动申报,经查证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将采取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书面上报县民政局与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在邻里调查、民主评议中的作用,动员村(社区)居民反映低保对象的就业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真正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去,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三)精心组织,全面清查。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动员单位职工及村(居)三职干部8月20日前主动申报取消直系亲属享受的低保,逾期不申报,将严肃查处。

(五)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五: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2015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

关于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

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街道针对一年来的低保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管理

我街道开设专门的民政专用账户,作为民政专用资金的使用通道,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街道民政财务的账目清晰、专款专用、有凭有据。

二、资金发放

为确保街道辖区低保户低保金按时发放工作,我街道严格按区民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每个季度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区财政按区财政审批的金额拨付到低保户的财政一卡通中。对于未办理一卡通的低保户,区财政将低保金转入到街道民政专用账户上,(

三、审批工作

我街道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个人申请低保户进行审批。即先由个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然后开民主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如无异议,填写有关材料报送街道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由街道的计生部门确认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最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报区低保中心进行审批。

篇六:城乡低保清理清查情况的报告
2016城乡低保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实现城乡低保的公正、公平,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精神,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镇里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民政所。

二、整治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低保对象,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三、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三)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重点,做到“五个有”:有核对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核对平台、有操作办法。对新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手工核对实质性工作。

(四)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个人申请、镇里统一受理、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对审核、审批情况实行“两榜公示+长期公示”。

(五)以督促检查资金管理发放为重点,严查低保资金发放中的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严禁非低保对象冒领、重分低保金。

四、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

1、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乡镇受理;在审核环节,乡镇要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镇民政所会全部入户调查。

2、全面实行阳光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长期公示”的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严肃查处“人情保”。要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有效遏制“错保”。我镇将利用全省搭建的“数字民政”云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尚未开通网络比对平台的情况下,要建立核对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手工比对的方法,全面启动核对工作。联合车管、房管、人社、公积金、工商、税务、教育、金融等部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营业税的人员、有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或者缴纳择校费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成员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下旬)

各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8月)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地区,将重点督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积极作为,务必取得初步成效。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2日前报镇民政所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6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局三级将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结合年中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地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6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村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请各村于9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民政所。

六、工作要求

(一)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村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解决本辖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二)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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