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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2016-07-20 10:16: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共6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目标。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目标。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针对目前干部任用过程中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角度,再次提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这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下面就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后,对基层医疗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如何提高公信度的问题谈两点个人的体会。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是做好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前提和根本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节中,对干部队伍建设的原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作为提供服务的机构,承担着为广大

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保驾护的职责。医院能否正确履行好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职责,真正体现出对待患者不仅在医疗技术上过硬,而且在人文关怀上温馨,很大程度取决医院整体素质的高低。而这个整体素质的高低,人的因素起决定性作用。也就是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的高低是体现一个医院服务水平高低的关键。医务人员整体作为一个群体,作为一支队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否坚持好一切从患者利益出发,真心实意为患者排忧解难,实实在在地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其队伍的领头人是关键。这个领头人就是医院的领导团队,确切地说就是干部队伍。

干部队伍是党的财富,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医院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事关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否在医院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医院事业发展的成败。用什么人及不用什么人,事关用人导向的问题。因此,《决定》明确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只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才能使选出的干部真正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才能带领广大医务工作者按照“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方向,切实履行好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就我县医疗卫生单位而言,多年来正是坚持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才使得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到了持续、稳定、快速、健康的发展,各项工作有

序推进。

二、切实走好群众路线,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基础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方式和组织程序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在对走好群众路线上作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保证了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这在制度层面上对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正确的选好用好干部奠定了基础。

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选拔任用干部,走好群众路线是一个关键。如何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充分行使好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公信度得到提高。个人认为仅仅按照程序的规定是不够的,还应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细化,做好基础工作。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做好规定的各阶段工作的同时,更多的应当在推荐、考察和培养阶段多结合对干部平时的考核工作来进行。具体来讲,第一,各单位要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尽快探索建立完善起行之有效的干部考核制度;第二,在进行干部任用选拔时应当与各单位在平时对干部的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因为各单位在对干部进行日常考核过程中,是通过对工作过程中的现实表现进行的综合评定,其中不仅包含有对其完成工作情况的考核,同时也包括来自内外群众的满意度测评,其考核的结果,更能比较准确的反映出干部的日常工作状态,相对于一次、两次的突击测评来

【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说,反映出的情况更加真实可靠。如能将两者结合起来,其公信度会更高。同时,可以有效避免一些仅凭个人好恶定取舍,影响组织对干部综合素质的判断,导致选拔任用工作出现偏差的情况发生。

2011年4月22日

篇二: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以前的《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通过此次学习,我理解到它既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我们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经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我认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一、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权力必须为职工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首先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正确地贯彻党地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工作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的科学表现,维护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为人民服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维护和贯彻,并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形式主义的工作中,而是要取得实效,要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起来,人民生活富裕起来,否则,为人民服务就是一名空话。 其次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

二、坚持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干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它要求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组织,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制定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各级党组织管理干部提供依据;二是管理和推荐重要干部,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干部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方法。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

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坚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坚持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加选任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实现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避免暗箱操作。

如果对选任工作更多的环节实行公开,尽可能扩大群众的参与度,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就难有藏身之地,幕后交易也就会逐渐失去市场。目前干部群众意见比较大的是人选的推荐结果不公开,参加推荐的人对依据什么确定考察对象心存疑虑。为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可考虑通过社情民意调查等方法,进一步调动群众对选任工作的关注热情;通过加大考察组及上级党委对群众反映问题直接调查核实的力度,并给署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多种形式的反馈,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信心;通过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通过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氛围,等等。

领导干部在生活、工作中要如履薄冰,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理所当然也应该约束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要严格招待标准,坚持不参与用公款大吃大喝;

严格按照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始终要求自己个人生活不能奢,思想防线不能松,做人格调不能低,处理问题手不能软。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以法律和廉政准则为镜,鉴照自己的行为,在灵魂深处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根绝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不断严格要求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始终把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倾注在本职工作中,把握自己、管住自己、走好人生路。

四、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注重实干的导向、注重公认的导向。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不能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能不能实现伟大复兴,要看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更要看能不能让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在选人用人上,是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还是任人唯亲,拉山头,搞小圈子、小团体,是区分马克思主义政党与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标准。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在选人用人上能够做到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能够克服一切剥削阶级政党选人用人的狭隘偏私和局限,用崇

【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高的事业感召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为一切忠于人民、扎根人民、奉献人民的人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宽广舞台。恩格斯曾对巴枯宁为夺取国际工人协会领导权而大搞宗派活动的恶劣行径进行过严肃批评:“假如协会成了宗派,那它就会灭亡”。事实反复证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是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良好氛围,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要抓好党性教育核心、道德建设基础,把有潜力的同志放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要坚持党要管党,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总之,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要把握选拔好干部的目的、原则、基本条件,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要从严把关人选、从严遵循程序、从严问责追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20字”好干部标准。同时,在学习《条例》时,要原原本本学、带着思考学、融会贯通学。要把条例精神,贯彻到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中去,不断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篇三: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2015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心得一: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在选人用人上,我党走过了跑官要官、用人唯亲、火箭提拔、过度以分取人等弯路,新版《干部任用条例》的出台目的是为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好干部的脱颖而出,才能保证党和国家的长久发展,才能确保民众的安居乐业。因此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在学习新版干部任用条例时,应深刻理解条例中的三大支点。

坚持党的领导把关作用。我党长期在工作中坚守着吃苦耐劳、敢为人先的光荣传统。因此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也必须坚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各级党组织要主动牵头干部任用工作,创新思维和工作方式,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干部队伍组成结构,形成梯度合理、时间合理、差异合理的选人周期。同时要做好严格的把关工作。既要对党自身从严把关,更要对选拔和监督干部严把关。只有坚持好党的领导把关,才能确保干部选拔公平公正的底线,所选干部思想政治素养的底线。

凸显民主的话语权地位。自习总书记履新以来,党的群众路线再次成为全民热词,也唤醒了多少干部对于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的记忆。在一个强调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及时的今天,在一个互联网发达、消息光速传递的今天,在一个民族思想解放浪潮一波波袭来的今天,民主话语权地位愈发重要。新版干部任用条例也传递出了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的信号。领导一句话拍板用人的时代已过去。凸显民意,正成为干部任用最强音。

深化考察工作的全面性。我国自古就有不拘一格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要求。要有效避免高分低能、有才无德之辈为干部队伍抹黑,必须以深化干部考察工作为抓手。墨子曾说过“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在任用干部考察期间不能只听少数人的一面之词,眼球也别慌着聚焦拟提拔者的成绩数据。多去实地看看,来点“微服私访”的考察,多听听旁观者意见,出点“德考”选择题做一做。要用全面细致的考察工作换取好干部的脱颖而出。全方位的了解一名干部,是干部任用前的最后防线,理应高度重视。

司马迁在史记中曾说过“为官择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矣。”一名好的干部对于我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也要利用此契机认真学习贯彻新版干部任用条例,愿更多的贤能之人能真正脱颖而出,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心得二: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干部工作的根本大法。学习好、宣传好、遵循好、运用好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既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重大责任。组织部长担负的使命和职责,要求必须在学通学透上深一层,在用准用精上高一筹,把新条例精神要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勇于履职担当,公正选人用人,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

一要树好导向标准不动摇。着眼于为党和人民选人、为工作需要选人、为发展大局选人,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重德才、以德品为先,重实干、以实绩为先,重公道、以公论为先的导向,始终对静心谋事、踏实干事的干部厚爱一分,对不跑门路、不搭天线的干部高看一眼,对爱民为民、善做善成的干部先用一步,让有潜力的干部有机会、有能力的干部有平台、有功劳的干部有位置,规引各级干部把主要心思和精力真正放在履职尽责、干事成事上,多一些诚实淡定,多一些才气骨气,多一些干事冲劲和处世韧劲,营造以德才居位、靠实干进步的良好用人风气和健康政治生态。

二要严把程序步骤不变通。把守规矩、重程序、按步骤作为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公信度、安全度的重要保证,强化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动议、推荐、考察、决定、公示、任职等环节和步骤循序而动,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确保行出有据、行必规范。牢记“干部工作无小事”,对重要步骤、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靠前指挥、亲自上手,盯紧看牢、严把细审,为党委决策当好“守门员”。妥当处理做与说、缓与急、大与小、内与外的关系,把握好节奏节点,掌控好力度火候,实现充分发扬民主、厘清责任主体、坚持党管干部和严格依规办事有机统一。

三要尽心识才举贤不懈怠。坚持平时多下功夫了解识别干部,通过听本人怎么想、同事怎么评、领导怎么推、社会怎么议,多渠道、多层面、多角度对干部聚焦定格、立体画像。坚持客观辩证地分析评价干部,既察其目前表现也察其岗位经历,既识其工作能力也识其“四德”水准,既知其所长也知其所短,侧重在事中了解、用实绩衡量,通过研判基础条件、利弊因素、努力程度、变化大小来观素养、看能力、评功过。坚持认真负责地推荐使用干部,突出人岗相适和才尽其用,对看准盯稳的好干部、有培养潜力的好苗子大胆推荐使用,注重合理使用各层面、各年龄段干部,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把干部工作成效体现在服务大局、促进工作上。

四要守牢原则底线不随意。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底线思维,站稳原则立场,慎操手中权力,常怀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常持公道荐贤的正义感,常有利剑高悬的敬畏感。在执行条例规定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不用原则作交易,不拿铁规当儿戏;在识别推荐干部上对公不对私,排除私心杂念和外界干扰,把得住标准,顶得住压力,经得起检验;在从严从实律己上不糊涂、不盲从、不轻率,向先进典型看齐、以反面典型为鉴,慎独慎欲、慎微慎初,硬气做人、踏实干事,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努力为干部作出表率。

心得三: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20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02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认真学习了条例全文,为今后的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是突出以德为先,强化干部作风。与xx版《干部任用条例》相比,此次修订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改革的“问题导向”性。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另外,省委、市委分别下达了《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纪实档案的意见》,我县也已印发了相关文件,建立健全我县干部档案工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和选拔任用提供更为全面准确的依据。

二是更加注重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在近年来的干部队伍建设中,也通过“加强基层建设年”、“双融双建”等活动,走基层、进机关,与百姓面对面,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利民、惠民的同时,锻炼了广大干部,从中发现了一批人才。在开展党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查摆整改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了不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近日中央又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在总结成果同时明确指出了群众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即将在市县全面展开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再动员、再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在今后的组织工作中,群众路线也将作为一条重要主线贯穿始终,成为组织工作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

三是强调科学发展,重视服务民生。条例中提到在干部考察中,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权重”,从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中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不唯GDP的科学政绩观,坚持可持续发展,重视改善民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心得四: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公选落岗者的开发利用课题也就愈来愈迫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面前。对此对公选成果开发利用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提高公选效益的迫切需要。由于公选程序的特殊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参考人员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选拔为数不多的岗位目标者,众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失衡。

二是保证公选工作正常开展的动力源泉。随着公选结果的公布,一大批报考者纷纷落选。由于没有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少数干部群众对落选者有的冷嘲热讽,有的背后议论,有的对落选者的能力水平表示怀疑;部分准备不充分的落选者自己也觉得技不如人,情绪低落,甚至一些距最终胜出只有一步之遥的考生,也有“败军之将,何以言勇”之感。据调查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参加过公选的同志,对公选的关注度降低,信任度下降,同时也使得他们周围的亲朋好友

对公选也产生了怀疑观望的态度,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减少,而报考者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拴心留人的重要举措。人才具有流动性、共享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近几年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现象日趋明显。中国加人WrO后,各地对人才的

争夺将更加激烈,如果我们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或流失到外企,或因外地公选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大而另择高枝,那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源将更加捉襟见肘。

四是选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地方采取了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公选的成本较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果在参加过公选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五是完善公选环节的有益补充。目前,公选己基本形成了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环节,开发利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提高公选效益,使得公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补充和完善公选环节的作用。

篇四: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2016年纪律教育月学习心得体会3篇

纪律教育月学习心得体会(1)

在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中,我通过参加各项活动和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了各项党规党纪和教育专题片,对今年的纪律教育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更深刻的体会。

一是要重视搞好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性:这些犯罪分子过去都曾在不同战线不同岗位上努力工作,并取得一些成就,赢得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得到组织的重用,并为党和国家做过有益的工作。但他们拥有了权力之后,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纵自己的行为,从而经不起各种诱惑,追求金钱、美色,贪图享受,从而一步步滑入深渊。这些典型案例是发人深省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一定要深刻地吸取教训,时刻敲响警钟,一定要重视搞好学习,认真学习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从而不断提高思想境界,从各方面筑牢防腐大堤。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不断增强反腐拒腐能力。

二是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制度。制度是由人来设计的,也要由人来执行和遵守;如果制度不被执行和遵守,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反腐倡廉制度大部分都得到了较好执行,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但是,也有些地方对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制度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腐败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因此,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应切实加强制度对执行的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通过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打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党员、干部不仅要坚定地执行制度,还要自觉同违反和破坏制度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做法要及时提醒,提出批评,帮助改正;对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向上级领导和执纪执法部门检举。领导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担负起管理和执纪执法的职责,积极回应群众的检举,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使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发挥领导干部作用。在执行和维护制度方面,发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作用至关重要。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而且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领导干部还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只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作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三是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执行党纪国法和廉政各项规定。通过纪律教育月的学习和廉政警示教育,努力改造世界观,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严于律己,时刻保持警醒,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从多方面筑牢思想防线。在行动上,一定要按照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和国法,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必须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公道用人、不论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要在工作、生活、作风各方面严格要求,做好自律。增强防腐、拒腐能力,推进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四是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作为一名党员,我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一切都来自于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来自于群众的关心和支持、理解;要懂得,职务意味着责任和义务,这就意味着我们去奉献、去牺牲,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真本领,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总的来说,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警钟长鸣,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考验,才能把权力用得好、用得正。

纪律教育月学习心得体会(2)

今年,我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参加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活动期间,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等法规条例,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在XX》等专题教育片,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进一步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抓好工作的信心,现就学习的心得体会谈以下几点: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政治素质和廉政意识。

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使我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提高了思想认识,敲响了警钟,进一步提高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意识,增强了党性观念、纪律意识以及廉洁意识,夯实了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为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障。

二、通过学习,增强了防腐能力和综合能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按照文件要求,我坚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学习,把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升了综合素质。

二是进一步提高模范意识。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我进一步明确纪律教育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要持之而恒、时时提醒、刻刻反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上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为党为人民群众多做事;同时,要爱岗敬业,在行使职权时要脚踏实地,自觉杜绝“脸难看,门难进”的衙门作风,以及“吃、拿、卡、要”的无赖作风,树立良好的政德、政风,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维护好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正确对待自己,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一切都来自于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真本领,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要立足岗位,扎实开展工作,不负重托。要切实履行职责,尽责尽力、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全身心投入。要遵纪守法,身体力行,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通过学习,加强了自身对党纪党规的认识。

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学习和廉政警示教育,我按照上级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的部署要求,自觉地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断增强纪律观念,自觉践行廉洁奉公。

一是做好自律。在工作、生活、作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养成洁身自好、谨言慎行的作风。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一定要按照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塑造干部良好形象。树立监督意识,明确人人都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制的约束之下。

二是做好他律。不断提高自己反腐倡廉水平,将“一心为民办实事”作为廉政之根本,通过自律与他律,增强防腐、拒腐能力,正确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保持纯洁性。通过学习,坚决把“保持纯洁性”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我时刻跟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做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表率,在生活中,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快快乐乐生活。在日新月异变化万千的社会中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践行“执政为民”的宗旨。

纪律教育是一项常规工作,通过教育学习,达到自我提高,增强廉洁奉公,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事业、自身成长的需要。

总之,通过这次反腐倡廉的教育和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使我更加坚定了“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振奋精神,做好工作。通过各方面的提高以达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成熟,工作上更加敬业。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努力干好本职工作。

纪律教育月学习心得体会(3)

按照县委办《关于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的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本人严格按照学习要求和学习计划,通过参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及教育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或自学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在XX》等专题片。现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提高了对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是推动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确保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是搞好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个很好平台。广大党员干部以认真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切实解决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通过学习教育,使自己深深懂得,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受到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反腐倡廉任重道远。作为反腐倡廉教育重要载体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对于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增强了勤政廉政为民、甘当人民公仆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教育,使自己深刻认识到,搞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我要积极自觉地从自身做起,在实践中不断加强自我修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人民的好公仆。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党性原则,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工作,不断为党和人民建立新的业绩,为消除腐败现象做出自己的努力。为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树立六种意识:

一是要树立学习意识。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就必须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通过学习,使自己更加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工作能力。

二是要树立团结意识。团结协作,与人为善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创造力,已被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强化团结意识,靠理解、靠宽容、靠谦和,事业上的相互支持,工作上的拾遗补阙,学习上的相互切磋,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出色地完成自己所肩负的工作任务。

三是要树立自律意识。律人者必先律已,自律就是自己规范、约束、教育、要求自己的言行。严以律已是一个人遵循一定标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思想锻炼及思想改造的过程,进而达到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思想境界。只有严以律已,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才能使人心悦诚服。因此,我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四是要树立一流意识。争创一流的工作成绩,首先要有创新的精神。创新已成为新时代的主旋律,没有创新精神很难取得一流的业绩,其次要有创新的意识和创新的热情,这个热情就是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要有一种奋发向上,努力拼搏的精神状态,决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拖拖拉拉。再次,创新要有高度的自信心和顽强的毅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做好工作的根本动力。

五是要树立奉献意识。要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提高党性觉悟,加强人格修养,强化宗旨观念,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不但要有一颗平常心,而且还要有一颗进取心。要不断强化讲政治,秉公执纪,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各项义务,正确对待名利得失,经常思虑自己的责任,用党性来调解自己的欲望,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

六是要树立治家意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每个家庭的和睦稳定,才会有全社会的稳定。因此,要树立治家意识,做到孝敬老人,关爱子女,严格教育和管理好家属子女,树立正确的亲情观。

总之,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十分重要,意义深远,是一件大事。通过专题教育月活动,达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成熟、工作上更加敬业。要严格要求,三思而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要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要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振奋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篇五: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2016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动议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

第十四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四)纪委副书记;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第二十一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

第二十三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六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第二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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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非常充实的一年,在思想政治方面与时俱进,有新的提高,在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在思想政治和理论方面与时俱进

1、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5。31讲话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全面加深,坚决拥护将“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对《党章》有关党的性质、申请入党条件的修改等都衷心拥护,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充满信心,感到我们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伟大的党,进一步坚定了理想和信念。

2、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高校实际加深理解,体会到干部制度改革中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意义,

3、组织部门的业务学习活动,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业务学习制度,协助做好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有关工作。

二、认真完成纪检监察有关工作,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作出努力

1、做好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起草了会议的主报告,着力推动我校各负其责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的建立。

2、协助做好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来我校巡视我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准备工作,起草了我校的汇报总结材料。

3、分管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干部参加省教育纪工委的知识测试,党风廉政教育网页不断更新,教育功能逐步扩大。

4、分管的档案工作被评为校先进单位。

5、以招生监察为主,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先后参加了烹饪专业单招考试、普招专业加试和成教专业加试、高考录取等工作的监察,在参与中监察,在监察中服务,无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办公室有关工作,为试点取得成功作出应有的贡献。

1、先后赴张家港、南通、宿迁等地调研,解放了思想,明确了思路。

2、起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的讲话稿。

3、负责干部测评系统研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设计测评表,协助做好测评组织工作,负责测评系统的演示课件制作的有关工作。

4、起草了《扬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能管能教”暂行规定》、《扬州大学不称职处级干部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关于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扬州大学学院、部门、单位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诫勉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谈话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处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建立组织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的规定》等9个制度。

5、完成了《论高校干部考核评估机制的建构》的论文,并在我校学报上发表。

四、做好党群总支的有关工作

1、完成年度和学期工作要点和小结的起草工作,并对每学期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作出安排。

2、协助书记做好总支大会和集中学习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

3、完成了支部目标管理终期评估的有关工作。

4、做好职工考核、职称晋升测评等有关工作。

五、廉洁自律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在纪委工作4年半来,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用纪检干部素质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接受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吃请和礼品,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并经常向自责任人汇报自己廉洁自律的情况,对责任对象开展教育。

六、存在不足

1、理论学习的面不广,也不够深入,往往因为写文章和完成相关任务,才进行深入学习,自觉性不高。

2、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到学院很少,对基层情况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

总结二:纪委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一、抓落实,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与县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工作任务要求,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及各股室、企业的工作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股室、各企业,层层签订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股长、主任、厂长(经理)对本股室、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将责任制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做到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作为对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责任和任务的明确分解,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班子,细化到了股室、企业,量化到了个人,基本做到了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初步形成了廉政建设责任机制。

2、注重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筑牢党员干部职工廉政的思想防线。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县纪委、监察局出台的《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婚丧事宜操办的意见》,要求广党员干部严格按《意见》执行。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各级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三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两个《纲要》,把学习贯彻两个《纲要》同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落实。学习活动期间,专题组织学习5次76人(次),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60人参了县纪委组织的两个《纲要》知识竞答活动,组织订阅两个《纲要》30册,为学习两个《纲要》提供了保障。四是积极抓好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的重点,组织广党员干部观看了《李家廷犯罪警示录》、《张思德》等正反典型电教片2场85人(次)。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干部对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今年五月机构改革后,重新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勤政暂行规定》、《政务公开暂行办法》、《行政效能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对局政务公开栏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为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

4、继续深化预防监督和源头治理工作。一是加强责任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狠抓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做到财务开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干部提拔任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策,结果向党员干部公开。三是在公车使用、公务接待、通讯费报销等方面,严格执行县里的规定,并将开支情况定期在政务公开栏公开。四是狠抓服务承诺制度的落实。全面推行文明办公制度,强化职工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教育,全面落实服务承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心实意地为基层、为企业提供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事项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认真解决职工、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认真解决企业在改制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热点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县纪委四次全委(扩)会议精神,认真解决企业在改制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热点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妥善处理了县皮革厂1997年解散时,清算过程中遗留下股东徐志芳个人股金未清退、股东谢云仙在文山县皮革厂工作的6年工龄没有补偿的两个问题。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深入做好企业减负工作。今年来,联合财政局等单位在全县进行了三次涉企收费调查,杜绝了不合理收费项目再现。今年7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新的文件精神促成县政府重新出台了《某县黄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若干规定(暂行)》,重新规范了我县黄金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调整了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比例,仅此一项今年就为企业减轻负担126.7万元。

三、抓好局纪委的自身建设

认真组织纪检干部在职业务自学活动和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按时按要求完成调研文章和各种报表等工作任务,同时健全完善纪检档案管理制度,搞好自身建设,使局纪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觉得有所得也有所失,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这也是本人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一是要提高认识水平。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处理事情简单化,时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二是提高理论、业务水平和创新工作思路。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尤其是要积极的探索对新形势下经济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以上报告,请领导们评议,希望对我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借此机会,向一贯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的各位领导、同仁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总结三:纪委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与2015年度担任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工作部部长,在xx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在全体纪委委员和本部门同志的大力支持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岗位目标责任和党委、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今年本人主要学习了胡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贺国强同志在北京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了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英同志在华中科技大学主讲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会,参加了湖北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在华中农业大学主讲的省情报告和廉政报告;参加了在中国邮电大学召开的部属高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座谈会,参加了在新疆大学召开的部属高校第二片组会议;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完成了学校“两访两创”活动中的访谈任务,对新闻学院、金融学院五位教师进行了访谈,并按时提交了书面访谈材料;参与了教育部第二片组关于高校制度执行力研究课题的调;通读了《管好身边人》《黑白人生》两本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专著,在个人博客中收集整理了部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和岗位目标责任时,本人能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在管理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思想,以纪检监察的实际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今年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按照湖北省纪委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学校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参加了党委书记徐敦楷教授主讲的,以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党课,参加了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周元武同志主讲的勤政廉政先进事迹报告会,参观了洪山监狱等。

二是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组,对二级单位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湖北省纪委“1+6”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抽查。

三是圆满完成了教育部党组就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组对纪委的日常工作和资料准备工作作了充分肯定。

四是圆满完成了湖北省纪委就我校贯彻落实廉政风险体系建设工作(即“1+6”文件)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组认为我校纪委落实“1+6”文件协助有力,体系建设成效明显,风险点查找深入到位,起到了宣传、预警作用。

五是协助财务部门完成了学校“小金库”清理和上级部门治理乱收费等专项检查工作。

六是主持制定、修订和完善了部分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今年,结合教育部和湖北省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关于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予以补充完善,除继续要求处级干部在每年进行述职报告的同时进行述廉报告外,还进一步明确提出将遵守《准则》和“十不准”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参与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的制定。

七是完成了日常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今年主要参加了干部选拔和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的招录聘用监督,对2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参加了本科招生录取和研究生考试监督,特别是在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中能切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坚持“六公开”“六不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参加了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招标领导小组,对部分招投标结果进行了监督;参加了研究生推免、研究生资教选拔、四六级考试、本科生期末考试、学生违纪处分等教学工作的监督;参加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对校办产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列席了校务会议,下半年开始列席了校党委常会会。

八是认真接待来访者,及时处理信访件,严肃查办违纪案,今年共处理了来信来访12件。

三、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部门和个人的廉洁自律工作

本人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对照两个《规定》对个人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能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部门和个人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的事情。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度工作任务中计划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进行汇编,由于等待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出台而没有完成。

二是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是有的监督工作因碍于面子、怕得罪人不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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