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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2016-07-25 11:28:1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共6篇)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为了切实加强各项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我乡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 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

篇一: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各项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我乡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乡成立了由分管副乡长罗应华为组长,社会事务办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 资金管理情况

各项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救灾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我乡民政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 资金使用情况

医疗救助资金共发放370000元;

农村低保资金共发放10100476元;

五保资金共发放627719元;

高龄老人补助资金共发放175800元;

临时救济资金共发放48100元;

通过自查,我乡的医疗救助资金,低保、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资金的问题。

篇二: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报告

裴石乡健旺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

报 告

南溪县扶贫办、裴石乡政府:

健旺村互助社自运行以来,基本能按照四川省贫困村互助资金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也为村民,特别是低收户提供了资金周转,使一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增加了收入,互助社自身也得到了壮大。但是在运行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认真地自查,按照操作指南进行对比的确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将自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汇报。

一、 农户退社现象严重

在当初入社时,农户入社积极性较高,经过几年的运行,一部分村民认为占用费率过高,与当地其他金融部门相比有一定差距自认为不划算。还有一部分村民自身就不缺资金,把股金投到互助社,又没有分红及利息,没有经济效益,因此就要求退社。根据这些情况,我们理事会认真进行分析,找到了原因。决定找到其中的骨干分子,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由他们去给那些正在想退社的社员做工作,其效果一定会好些。二是抓住村社干部及部分入社党员,要求他们以全村的利益为重,站稳立场真正起到带头作用。

二、 出现整借整还与操作指南不相符

经过我们自查,从2008年互助社营业以来,共发生整借整还

100笔,涉及金额505100元。整借整还中还未还款19笔,金额68500元(其中三笔为逾期未还,金额6000元)在借款的过程中,产生整借整还的原因:有部分村民觉得借到资金第三个月就开始还部分本金和结息,认为借款搞种植业或者是养殖业,从时间上算,根本还没有结果或出栏、还不起钱。另外一些用于资金周转的农户认为每月来还款结息太麻烦。当时理事会就根据这些现实情况,认为资金库存大也是不符合的,觉得借出比库存要好些,只要拿准借款对象就可以实施。经过自查,我们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不管什么原因和目的,只要与指南不相符的,都不可以操作。认真对待每一借款、严格纪律、维持好操作指南的可行性和合法性,确保互助社资金安全。

【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三、 逾期借款性质严重

互助社运行以来,我们都严格审查、检查,认真核对。可还是出现了三笔总数量为七千元的逾期借款,其中一笔是农户借款后,户主得疾病而病故,另外两笔是借款搞养殖,结果牲畜死亡,无法按期归还。在这次自查中,我们认识到了它的严重性。如果再出现更多的逾期借款,后果将不堪设想。决定将继续追回逾期借款,并在今后借款过程中,还应进一步把关、认真核对,争取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裴石乡健旺村互助社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篇三: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2015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第1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2篇: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15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jú长郭远方任组长,副jú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15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15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15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15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15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第3篇:农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农水重点县等农业专项资金省级审计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与农口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对县直涉农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在2015年以来涉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三项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5年以来,我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3个,即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和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批复总投5900万元,其县以上财政资金3515万元,县级配套及自筹资金2385万元。

1、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47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工程总投资9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市县配套613万元。

【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2015年6月,县财政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2015年1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招标工作。目前,因资金缺口较大,占迁费用高,工程正在逐步实施中。

2、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1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56号文批复陡山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2015年度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299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其余投资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有关投资计划的文件执行。2015年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发改投资2015381号文下达工程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省投资计划500万元尚未下达。2015年2月,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资金已到位1300万元,目前,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正在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批复总投资1991万元,其中中央省1600万元,市145万元,县251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2015年2月(

对上述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目前3项工程已经全部招标完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到位财政资金3266万元,我县已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

二、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业务科室与有关单位自查,以上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支出等现象,会计帐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符合各类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工程进展较慢,致使未能报账提款,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2、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大,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低。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有关项目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完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积极深化财源项目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彻底解决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同时对需要配套资金较多的项目,量力而行争取实施。

第4篇:学校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自查时间为2015年元月至2015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第5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15年至2015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15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3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15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142万元,其中2015年17.8913万元,2015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15年度20.496万元,2015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第6篇:技改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本

XX局:

为加强技改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经信委《黔经信法规20156号》通知的要求,我公司于2015年3月对2015年州财政局拨付技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

公司于2015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15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15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

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三、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自2015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瓮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

项目总投资2928.7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28.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6.58%。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为1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42%。项目实施投产后,正常年销售收入为2000.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瓮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篇四: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2016林业公开承诺书

林业公开承诺书

根据作风“五查”教育活动中查找出来存在服务大局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林业廉政风险防控有待进一步深化等作风问题,我代表肇庆市林业局,就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做好服务,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改进机关作风、做好审批办事方面。我局共办理6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是: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木材运输核准、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证书核发、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审批、养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收购、经营单位的审批和省内野生动物运输证核发。我们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政务公开制,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审批承诺时限内提速50%。

二、服务“两区引领两化”战略方面。支持赋予“两区”市级林业行政审批和相关林业行政管理权限,努力为两区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支持“两区”实行审批“零收费”,为林业企业和林业经营者减轻负担;支持“两区”重大项目建设,对“两区”引进的重大项目,需要市林业部门协调的,我们将提前介入服务,特事特办,优先快办。

三、推进重大项目、办好惠民实事方面。在实施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搞好规划设计,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在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14.81万亩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以及8.5万亩森林碳汇工程建设任务。

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方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林业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林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做到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清正廉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廉洁林业。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2260262。

林业局“三晒二评一报告”活动公开承诺书

我是余庆县林业局局长张道初,我的岗位职责是: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人事、计划、资金管理工作。围绕以上职责,我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服务发展

(一)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抓教育、抓剖析、抓整改、抓落实、抓廉洁,锤炼为民务实清廉的林业干部队伍,紧紧围绕“四区一枢纽”奋斗目标,推动我县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加速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二)以森林、湿地资源保护为基础,努力推进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抓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修复和培育、抓森林湿地保护重点工程实施 、抓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执法,巩固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以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努力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抓林木林地流转及投融资工作,抓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努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四)以发展林业产业为核心,努力提高林业经济效益。一是抓林工一体化项目,完成10万亩工业原料林造林任务,引导木材精深加工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年产值1亿元以上;二是抓森林生态旅游建设,依托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余庆县老林河省级森林公园(拟建)和余庆县环城景观林带的建设,为余庆旅游打造三张名片,促进余庆森林生态旅游大发展;三是抓好苗木花卉产业建设,2016年建成拓展区5000亩,2016年建成拓展区2万亩,确保余庆实现“中国西部花木之乡”建设目标。

(五)以服务市民为目标,努力打造“山水风光,园林之城”。不断完善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加速提高城镇园林绿化整体品味,努力打造“山水风光,园林之城”。

二、坚持服务群众

(一)建学习、讨论机制,促干部职工受教育。

(二)建调研机制,促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

(三)建问题查找机制,促全面摸清突出问题。

(四)建问题整改机制,促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五)建机关管理机制,促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

(六)建承诺机制,促真心服务群众。

三、坚持廉洁自律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三)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

(四)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插手干预招投标,不参与赌博,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不大吃大喝,不吃拿卡要,不搞有偿服务,不用公-款高消费和进娱乐场所,不驾驶公车,不公车私用,不搞钱权交易,不优亲厚友,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

以上承诺,敬请各位监督。

承诺人:张道初

2016年4月3日

林业局干部职工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廉政建设水平,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树立xx-x林业良好形象,xx-xx林业局干部职工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打游戏、上网聊天、炒股、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不得逛市场、商场办私事或办理工作之外事宜;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来访者和办事群众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不得推萎责任,刁难办事群众。

三、在林业行政审批办证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按规定时限审批办理,不得吃、拿、卡、要,不得优亲厚友,讲人情关系。

四、在林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得徇私情,谋私利,不得隐瞒、包庇、袒护、纵容违规违纪行为;

五、不得参与木材、野生动植物经营活动;不得与林主、加工经营户相互勾结,为其提供林业执法情报,不得掩护、协助非法采伐、非法运输、非法经营行为;

六、在林业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检查验收中,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坑害群众利益。

十堰市林业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履行好林业职能,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兑现惠林政策。退耕还林、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等林业工程项目,凡有计划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坚决做到按时足额兑现。

二、认真履行服务职能。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受理林业行政审批申请,做到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林业科技指导、信息咨询服务。

三、坚持依法治林。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和行为。

四、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对林业项目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阳光操作,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接受监督。完善并坚持林业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相关政务上网公开。

五、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对来信来访、行风热线、市长公开电话等各种信访问题,及时督办查处,坚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林业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十堰市林业局办公地址:北京中路55号;行风监督电话:8128270;行风监督电子邮箱:#url#。

十堰市林业局

2016年5月15日

鹤峰县林业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鹤峰林业服务质量,促进林业事业快速发展,我局特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执行支农惠农政策,确保中央、省、州各项林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依法妥善调处各类涉林纠纷事项,切实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整顿林业执法队伍,严肃执法纪律,落实执法责任,切实解决越权执法、粗暴执法和滥用职权等行为,杜绝“三乱”行为,不与民争利,不损公肥私、不以权谋私,树立林业良好执法形象。

三、坚持廉洁从政。严禁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现象发生,严禁接受与公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吃请活动。坚持林业政务公开,提高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开各项工作职责,公开审批事项,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审批时限,公开监督办法,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办事人的查询,转变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竭尽所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减少办事环节,坚持优质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对各项涉林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律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接待办事和来访人员做到热情周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六、积极发展现代林业,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安全,争取林业项目,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林业在建设美丽鹤峰中的重要作用。

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财经制度,严格执行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做到每季度在政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开公示。

八、对来信来访、政策咨询、问题举报,及时受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以上承诺,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队伍建设及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篇五: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2016林业局作风建设承诺书

林业局作风建设承诺书

林业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公开承诺

一、推行政务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集中到县政务大厅办理,实行阳光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二、确保完成1000亩防护林和5万亩森林抚育工作任务。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生态建设长效机制。

四、完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林业贷款、森林保险、林下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促进林权流转交易,激活林业发展活力。

五、全力抓好森林保护区、生态核心区及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六、持续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规范管理、严格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6227939。

县林业局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一、全面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林业产业等林业方针政策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突出实施和抓好退耕还林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县城生态园林建设、“三边”造林绿化等五大林业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发展油茶产业建设、林产加工业等林业产业,全面履行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确保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推进邵阳林业赶超发展。

二、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效率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效能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审批的实际办理时限少于法定办结时限。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行为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及损害后果采取限期改正、书面检查、告诫、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方式。

三、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对本局各类涉及公众利益事项的内容进一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林业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林业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林业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管理职能,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环境状况,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情况、适宜公开的林业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以上内容通过县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及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

四、坚持服务基层,热心为民办事

坚持文明办公,热情服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实施以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建设一批特色新村、培训一批新型林农为重点的兴林富民措施,发展商品林、油茶林等优势产业,开展乡、村两级林业政策与科技培训,培养一批懂政策、会经营、有技术的新型林农,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五、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廉洁从政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不行贿受贿,不索拿卡要。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的监督,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林业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我局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投诉,查证属实的,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39-6821510683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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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邵阳县委 邵阳县人民政府 归口管理:中共邵阳县委宣传部

【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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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林业局“效能昆明”建设活动承诺书

按照“效能昆明”建设活动要求,围绕“提升工作效能、争创一流业绩”的目标,我代表昆明市林业局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今年“创先争优”工作指标。一是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计划任务,其中森林管护1214.8万亩,公益林建设12.7万亩;二是完成市级城乡绿化4.4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120万株,特色经济林10万亩,苗木基地3.6万亩;三是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85%以上;四是完成2016年中央新增投资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建设任务3.8万亩;五是完成实际引进内资3.5亿元,引进外资130万美元的招商引资任务。

二、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内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批服务事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能。继续规范行政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对林业方面的政策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发布。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开展对政府投资林业重大项目、重点民生专项资金、政府年度重要工作的绩效管理。对征占用林地审核、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等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林业知识学习、各项技能培训,提升全局公务员、局属单位人员的素质。严格规范机关内部管理,认真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问责制,大力倡导“带头干、领着干、抓着干、科学干、依法干”的作风,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以过硬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廉洁从政,自觉维护林业部门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承担责任,接受问责。

监督电话:3102157 3177079

承诺人:张之亮

2016年6月18 日

沾化县林业局机关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我代表沾化县林业局,就机关作风建设,向社会各界做出如下公开承诺:

1、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工作职责,按照法定的内容和程序,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理,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林业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

2、实行局长坐班。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领导干部到行政审批窗口值班,及时解决群众来访来电。对群众反映的信访投诉认真对待,一般信访案件2天内办结,重大信访案件5天内办结;审批事项简化程序,能快办的快办,不能快办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3、依法为民服务。在办理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定时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 “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资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4、廉政文明执法。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执行公务时证件齐全,仪表大方,举止文明,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严格廉洁自律,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43-7321173

主要负责人:魏知寅

2016年4月15日

篇六:贵州省县林业局民生资金自查整改报告
2015市林业局工作总结下年工作思路

市林业局工作总结下年工作思路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建设森林**为中心,以彰显森林为民为根本,以弘扬森林文化为引领,进一步促进造林绿化、森林保护和林特产业的全面、持续和科学发展,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重点造林工程和"森林宁波"建设取得新成效

今年,全市共完成造林更新8万亩。其中完成沿海基干林带造林40公里、**亩,完成计划的1倍多;生物防火林带造林152公里,完成计划的101%;珍贵树种造林8371亩,完成计划的209%;开展中幼林抚育4.8万亩,完成计划的**%;重点造林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一是森林系列创建深入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行动目标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的创建工作。森林系列创建活动仍是各地政府的主要民生工程之一。今年全市"森林**"建设投入资金已达到19.3亿元。**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周巷、鄞州姜山等5个镇乡(街道)的森林城镇创建已通过省级预检,36个村申报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0个镇乡(街道)和180个村申报创建市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镇海也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森林系列创建活动有效地改变了农村整体面貌。

二是平原绿化成绩显着。今年计划平原造林4.5万亩,实际已完成平原绿化面积4.8万余亩,完成计划的107%。截止目前,我市平原林木覆盖率已接近18%,提前3年基本完成省目标。积极开展"珍贵树种进千村行动",计划到2015年在全市**个行政村,种植珍贵树种170万株,今年已累计赠送珍贵树种苗木36万株,580个村开展了这项活动,关联农户1.6万户,植树58万株。启动开展了"绿动千里海塘、助推蓝色经济"青少年参与海塘防护林建设活动。全市各地还以不同形式、不同载体开展了"庭院绿化"、"美丽村庄建设"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平原绿化的深入开展。

三是四边绿化取得初步成绩。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督查,积极推进四边绿化工作。今年,已完成森林通道612公里、**亩,其中公路铁路沿线绿化297公里、10041亩,河道绿化**公里、5301亩;完成通道沿线林相改造14200亩;共完成省、市、县(区)三级森林村庄建设244个。在绿化同时,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阔叶树种和彩叶树种,实现了绿化、美化、景化、价值化的协调和结合。

四是生态公益林建设持续推进。继续扩大市级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新增公益林建设面积16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5元,大中型水库公益林补偿每亩30元,中心城区重要饮用水水源涵养林补偿标准达到每亩35元。全市公益林补助资金账户管理平台已完成前期建设工作,可接入进行系统试运行。

(二)森林资源资产保护有了新增强

森林资源资产基本安全。森林防火态势稳定。今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6起,受害森林面积**亩,受害率*‰,火灾发生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70%和73.4%。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明显。病死树数量和发病面积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1.8%和22.9%。

一是森林消防保持较好态势。推进"落责任"行动,强化《宁波市森林消防工作职责》落实、督查和考核,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执行力。推进"广宣传"行动,举行了"3.19关注森林消防"活动,春防期间通过各种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张挂(书写)宣传标语15万条,发送短信47万次,发放公开信17万封,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感召力。推进"控火源"行动,建立激励机制,坚持四定原则,强化巡查护林队伍常态化管理;清明等重点时段增设卡点、发布禁火令,增加巡查人员,进行了2个批次的人工增雨作业,降低了局部火险等级,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防控力。推进"强应急"行动,健全预案,开展对专业扑火队伍的培训,全市共举办培训56次,进行森林扑火演练52次,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的应急处置力。推进"攻坚"行动,完成了"生物防火林带营建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全面推进"引水上山"工程,全市完成玻璃钢蓄水池144只,**吨,混凝土蓄水池9座,790吨,铺设管网8000多米,安装森林消防栓57个,增设便携式组合消防泵29台,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的创新力。继续抓好林业政策性保险。全市森林参保面积383.9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的61.1%;生态公益林投保覆盖面达到100%。

二是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成效突出。松材线虫病防治除个别地方出现反弹现象外,全市发病面积和病死树数量持续双下降。做好病死木清理工作,全市115支专业队伍,累计投入用工4.9万人次,累计清理面积8.39万亩,清理病死树8.74万株,清理下山病疫木、采伐遗留木及火烧木等1.9万吨,全市病死树清理了覆盖率达到100%。下山的疫木全部进入定点加工企业,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加工或熏蒸处理。组织开展春季防治和免疫预防工作,全市注射免疫制剂**万瓶,对区位地段重要的68.3万株松树实施了预防注射。同时配套使用其他防治手段,全市累计喷粉10吨,外挂诱捕器1000套,释放肿腿蜂、花绒寄甲等天敌50万头,施放灭虫药包3000枚,全市春季累计防治面积达15万亩。

同时,组织开展了重点造林工程林木种苗检疫检查、进出境林木种苗检疫监管服务、林木种苗春季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部署开展了"绿盾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体系,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

三是林政管理工作稳步开展。组织开展保护四明山森林生态专项行动,对**山区毁林开垦种花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市政府提出了切实加强**山森林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的具体措施、目标,全面启动四明山区域生态修复。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开展"三访三评",进一步深化"大走访"活动,及时排查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积极创建"平安林区"。强化对平安林区创建单位的指导、督查,慈溪、奉化平安林区创建已通过省厅初步验收。相继组织开展了"铁拳二号"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和"铁拳三号"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铲除毒品原植罂粟**株,查处各类案件194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27起。开展了以"弘扬生态文化,共享自然之美"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救护野生动物55只,其中国家一类保护动物2只,国家二类保护动物13只。督促、指导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修编。全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落界工作已全部上报省厅,业内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启动开展了古树名木普查,外业调查已基本结束,全市现存古树名木6867棵。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管理和林木采伐管理,办理林地征占用218.67亩,组织开展了对县(市)、区林地征占用项目的检查;,采伐蓄积9.79万立方米,占计划的32%。做好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

(三)林特产业经济实现新增长

今年,竹、茶、果、花卉林特业4大主导产业尽管不同程度遭受不利气候影响,但仍取得较好收成。全市茶叶总产量**吨,产值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和16.5%,其中名优茶产量2055吨,产值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和21%。竹笋产量15.1万吨,同比减6.8%,产值7.4亿元,同比增21.3%,水煮笋加工收购春笋**万吨,产量125.7万罐,同比分别下降21.3%和23.8%,为历史最低。柑桔、葡萄、桃、杨梅等水果产量64.53万吨,同比增1%,产值27.86亿元,同比持平。较大规格苗木销售平稳,小苗及花灌木销售形势下滑,产值28.5亿元,销售24.7亿元,同比减少12%。受"海葵"台风影响,全市132万亩林业面积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0亿元。今年全市林业总产值约320亿元,同比增5%。

一是林业会展经济成效显着。第六届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取得预期成果。5月11-13日举行的第*届中国**国际茶文化节由展示展销、经贸洽谈、茶艺文化、评优评奖4大类15项活动组成,茶艺大赛暨茶艺师职业技能资格赛、首届东亚茶经济茶文化论坛、"海上禅、茶、乐"茶会等活动深受市民欢迎。本届茶文化节突出宣传了明州仙茗品牌,加强了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流,首次邀请了全国茶叶采购商走进宁波,引进了全国性茶业会议落户宁波,进一步提升了宁波茶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展销现场成交达**万元,意向合同6000多万元,21个项目签约,投资额**亿元,实现明州仙茗采购意向合同额3000万元。第六届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获第*届中国会展之星大奖。

组织企业、大户积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相继参加了第五届森林产品博览会、"笋竹产品华北行"活动、第*届浙江省鲜花展示展销会、**浙江省、**县绿茶博览会和**北京国际茶业展等展会和博览活动,有多个参展企业的几十个产品获得展会的金奖和优质奖等奖项,收到了弘扬**林特产业品牌、宣传形象、外拓市场的成效。

二是林特产业化发展良好。抓好产业基地及标准化认定工作。今年全市6个示范区、16个精品园林特类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面积2.5万亩,总投资1.4亿元,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创建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6项市级地方标准完成修订。推进市级竹产业工业园建设,首批总投资为7.54亿元的6个入园项目,已完成项目审批开工建设;完成竹林道建设82.8公里,毛竹FSC认证已通过法国BV预审,成为我市第一片认证森林;第一家竹加工院士工作站挂牌成立。完成柑桔(水果)优化改良项目59个、**亩。完成茶园良种化改造2046亩,茶厂改造22家,新建茶叶加工包装中心2家,新增市内外明州仙茗专卖店27家,新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4家。以"百户万亩"、"进村入户"为载体的林特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示范推广起到了服务林农、有效推动林特产业转型升级的目的。"百佳精品果园"评选活动的大宗水果项目评选已基本结束,全市"百佳精品果园"总面积1万余亩,占全市水果总面积的1%多一点。

三是可食林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根据省市安排,7-10月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认真组织对鲜笋、茶叶和山地水果的投入品检测工作,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对500多家林特业生产主体进行了培训、约谈、签订承诺书,并建立了管理档案。同时对全市各地开展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了专项督查。

四是林业规模化经营有所提高。按照《**省集体林权改革验收办法》,组织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查漏补缺和自查工作。今年新增林地流转面积4.95万亩,全市林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68.82万亩,全市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大户已有69家,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林权抵押贷款取得突破性增长,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上海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根据各地各行实际,开发了多种符合林业发展特点和林农需求的金融产品、信贷方式,今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71亿元,全市累计达到3.14亿元。

(四)森林生态理念取得新共识。

一是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新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和植树节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两次带领市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干部、武警官兵、师生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起到了表率、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市各地均组织了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认种认养认管活动,全市293.5万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8.1%。新建义务植树基地45个、面积*亩。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结合义务植树、珍贵树种进千村、森林消防宣传日大型广场活动、茶文化节、古树名木保护等林业中心工作,开展有重点、有特色、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日报》、《**林业》、《**晚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发稿近200篇,5次在宁波电视台《看看看》做专题栏目,组织参加宁波电台阳光热线主题活动,有效宣传了森林科普知识,宣传了我市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举措和主要成就,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关注森林"、热爱森林的热忱。

二、下年工作思路

**年全市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更加深入地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产业发展,更加有效地强化森林保护,更加积极地弘扬森林文化理念,努力实现林业事业两个"双增"和两个"双下降"目标,为美丽宁波建设作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一)以"四边"绿化为重点,持续推进平原绿化。

继续保持强势推进的工作和投入力度,确保完成新增4万亩建设任务,促进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双增长。一是深化"森林宁波"建设。全面推进森林系列创建,建设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市级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143个,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水平。二是抓好"四边"绿化。坚持突出高速公路、铁路绿化的工作重点,坚持确保高速公路、国省道平均单侧绿化宽度15米以上、普通铁路10米以上的绿化标准,坚持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长效化管理的机制,完成森林通道建设396公里、**亩,新增沿海防护林2500亩,完成交通沿线9400亩林相改造。三是提升绿化质量。加强绿化美化景化理念的宣传,进一步形成共识;科学布局,做好绿化美化景化的总体规划。研究确定适地适种的树种名录,着力提高绿化的景观价值,做到乔木灌木相协调、针叶林阔叶林相协调、常青树和彩叶树相协调,使林带层次感分明;着力提高绿化的经济价值,把通道绿化与苗木基地建设相结合,多种珍贵树种,提高绿化带的经济效益;着力提高绿化的环保价值,使绿化带成为环境保护带。选择区位优势明显、绿化基础好、地方积极性高的区域建立示范点,树立典型,示范推动。继续做好"宁波市珍贵树种进千村行动"。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促进碳汇林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四是开展"关注森林"活动。依托主流媒体、网络以及各种互动性、群众性和公益性的宣传活动,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和森林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对森林生态文明的认知。以植树节为契机,通过植树基地、认养认种、建立冠名纪念林等多种形式,拓展市民参与植绿、护绿的途径,不断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二)以综合防控为重点,不断强化森林保护。

立足预防为主,坚持依法保护,努力维护森林资源资产安全。一是抓好森林消防。进一步完善森林消防的思想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扑救体系、监管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更加重视巡查队伍、扑火队伍两支队伍建设和重点时段、高危天气的火灾防范。努力完成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引水上山"工程,推广运用高压水泵等适用灭火手段。完成15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政策性保险。努力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森林受害率"双下降"的目标。二是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积极推广绩效承包除治模式,提高松材线虫病病死树清理的进度和质量,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加强疫木除害处理和安全利用管理。贯彻落实"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重点松林保护区保护措施。切实抓好"削峰拔点"工程,坚决杜绝病灾反弹现象,确保松材线虫病发病面积、病死树数量持续"双下降"。三是抓好林政资源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山区域毁林开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执法和监管,启动实施禁止开发区的花木种植退出机制,鼓励苗木基地向外拓展,发展森林观光产业,促进限制开发区产业转型和产业提升区的产业升级,全面推进四明山区域森林生态修复。加强林地及征占用审批管理,强化林木采伐管理。贯彻《湿地保护条例》,做好湿地修复、开发利用。配合做好《宁波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切实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

(三)以林下经济为重点,稳定发展林特产业。

优化品种,提高品质,创响品牌,努力促进林特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视森林立体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促进林业产业从单纯利用林产资源向林产资源和林地资源综合利用,林下集约化经营的转变。研究确定重点培育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做好总体规划,制订出台具体政策意见,大幅度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力争为到2015年全市林下经济生产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山区农民来自林下经济收入人均增加300元以上开好局,使林下经济发展成为林特产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亮点。二是继续扶持设施林业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省市级设施林业建设计划,有效提升林业产业规模化、设施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抓好现代林业园区等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示范区、精品园的示范带动效应。三是积极搭建产业交易平台。办好各类林业节庆,开展全市"十大森林旅游品牌"和"十大林业节庆"评选,积极鼓励打造有特色、有较高知名度的林业节庆品牌。开展茶文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明州仙茗"一牌化工作,启动宁波市茶文化博览园建设。四是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化。继续抓好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延伸产业链,提高林产品附加值。鼓励和组织林业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种展览展销活动,进一步提高宁波林产品的市场份额。规范林地流转,提高规模化水平,更加有力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抓好标准化生产和可食林产品的安全生产。加快**竹产业工业园区建设,发挥园区的龙头带动效益和集聚效应。继续推进竹林道建设。

(四)以良种、良法引进培育推广为重点,加大科技兴林力度。

一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以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为导向,以科研院校合作为载体,加强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与研究。同时,根据林农和林业企业的需求,按照"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全面推进"的方式,抓好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把承担完成的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成果,较好地应用于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和林特产业发展中,进一步提高科技对林业的支撑度和贡献值。二是积极引进、培育优良品种。切实抓好苗木繁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林木良种基地。通过引进、选育和推广林特新品种,提高良种化比重,改进林产品的品种结构。三是做好技术推广。通过"百户万亩"和"十大林特产业提升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积极推广适用、实用技术以及现代物流管理等先进的生产技术,不断提升林特产业经营水平。开展"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的为农科技服务,切切实实为林农解难释疑。四是抓好林技队伍建设。出台政策,鼓励林技术人员开展科技研究和科技推广,重视在职林技干部的继续教育,切实提高林技队伍的自身素质。有计划地引进林业技术人才,逐步解决林技人员青黄不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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