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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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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初,省医改办下发《云南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后,玉溪市卫生局认真部署,积极行动,扎实抓好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我市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玉溪市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辖一区八县,户籍总人口213万。全市共有75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668个村(居)委会和社区。共设73个乡镇卫生院(其中,中心卫生院22个,一般卫生院51个),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45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097名。市、县区均设有卫生监督局、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均配备有防疫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

二、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推进情况

2009年3月,中央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后,我市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根据《云南省医改5项重点改革2009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计划》和《云南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卫生厅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省里确定的时间表和工作要求,从2010年 2月25日起,全市73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45个村卫生室共7

1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并零差率销售,各项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今年3月至9月8日,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基本药物5887.48万元,药品销售价格平均下降13.5%左右。

一是制定了《玉溪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使用工作。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均按规定参加网上集中采购,不再采购和销售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品种,同时,严格执行中标目录,履行购销合同,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明确医疗机构按药品销售总金额的不同比例使用基本药物,市、县级医疗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不低于20%、35%,中医医院等其它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10%。 二是科学测算,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办法。市卫生局去年开展专项调研,对全市747个市、县区、乡、社区、村级医疗机构近3年来基本药物使用、进销差额和财政补助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结合省相关政策要求,我市通过反复核算,提出了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取消药品加成给予定额补助,用于保障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公用支出补助,并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分为四个档次进行考核补助的原则制定补偿方案。

三是积极开展清仓盘点、上网采购、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价格公示、培训、宣传等基础工作。各医疗机构均做到了将基本药物价格向群众公示,对基本药品和非基本药品进行了分类管理,对开具处方规范管理,对医务人员开展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

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培训工作,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积极谋划,强化领导,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

国家医改方案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玉溪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兴荣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卫生、发改委、财政等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做到组织保障、人员和工作经费三落实。各县区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了领导,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在2009年12月18日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后,我市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加快工作步伐,着手制定实施方案。1月19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汇报,强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既要坚定信心、抓紧推进,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要统筹兼顾,立足实际,着眼民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标。1月22日,我市召开了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责任人参加的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工作准备会,对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出全面安排和部署。1月24日和 2月24日二次分别召开玉溪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推进会,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了工作安排,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2月25日全面启动并迅速推开打牢扎实的工作基础。3月1日,

市政府召开全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督促检查会,对实施保障工作提出要求。3月5日,召开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省里的要求,结合玉溪实际,研究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配套文件,并于3月7日以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印发《玉溪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此后,市卫生局多次组织召开全市卫生系统医改工作推进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班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暨培训等会议。总之,从1月19日至8月30日,我市密集召开一系列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医改会议精神,就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拟定、基层医疗机构清仓盘点、基层医改等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确保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医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15所卫生院(其中中心卫生院4所,一般卫生院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核定人员编制数为408 个,实有卫生工作人员396人。

二、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

按照去年11月20日全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石城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府办发

【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2010】3号。至目前我县中心卫生院开展了试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小组。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卫生局、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委办、商务局、药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协作指导、多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制度政策。

(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和医务工作者知根治底。各乡(镇、区)政府及各级部门和医药卫生单位充公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让广大群众和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意义,真正让广大医务工作者从思想上、认识上、实际行动上到位,确实让广大的百姓从中受益。【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三)认真摸底调查,制定实施办法。为掌握全县医疗机构试点前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财政补助及运行等有关情况,为试点运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全县四所中心卫生院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江西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暂行)》及有关会议要求,经2010年1月1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颁发了《石城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府办发【2010】3号)。

(四)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试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是基本药物制度直接的执行者,因此我们特别注重抓好基层医务人员的学习,了解制度内容,把握任务要求,按照临床药物应用指南和处方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篇二: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2015年XXX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XXX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绩效考核方案

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乡村卫生所的顺利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根据江西省村卫生所基本药物零差率和崇仁县卫生局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逐步降低医疗服务费用。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村卫生所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逐步降低医疗费用的同时不降低乡村医生的收入,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

村卫生所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在县卫生局注册的乡村医生。并县卫生局和卫生院许可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一般医疗服务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所(乡村医生)。

五、考核内容

以村卫生所配备和使用《江西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一般医疗服务、村卫生所基础条件设施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1、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江西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278种以上。

2、基本药物集中向卫生院采购(卫生院要求崇仁县远泰医药有限公司代购送药品)。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每月定期向卫生院申报和采购基本药品,以上一年度全乡村卫生所基本药品平均购买金额和药品种类为考核基数,药品出入库和销售记录完整;村卫生所不得私自采购药品。

3、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药品采购价格销售给患者,不得加价销售。药品价格上墙公示,定期更新。

4、一般医疗服务量。村卫生所对辖区内服务人口开展医疗服务情况,按照村卫生所实际开展一般医疗服务人次数为考核服务量。

5、医疗质量。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菌素,严格输液管理,抗菌素两联使用处方量控制在20%以内,严格无菌操作,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村卫生所规章制度上墙。

6、医疗文书。开展一般医疗服务要做到看病有记录,用药有处方,支出有凭证;诊疗日志、处方等记录真实、完整。

7、诊疗场所设施条件。卫生所业务用房至少60平方米以上,且诊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处理五室分开,基本诊疗设施齐全。

8、积极配合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完成乡卫生院下达的任务。

9、群众满意度评价。

六、考核方法

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进行考核。根据崇仁县卫生局村卫生所基本药物零差率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中应充分听取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村卫生所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的依据。【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七、考核时间

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所(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在本乡进行公示,并于考核结束后10日内将考核汇总表上报县卫生局。

八、考核结果应用与经费补偿

(一)考核总分为100分,将考核分数和实际诊疗人次数与药品零差率政府专项补助经费挂钩;考核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安排一定数额资金,作为考核优秀对象的奖励基金。

(二)药品零差率政府专项经费补助

按照服务人口及执行药品零差率情况,2015年总基药资金2014年剩余2523元未发放,2015年下拨60795元共计:63318,按上级拨付基数发放到每个实行基药的乡村医生,村卫生所长奖励500元/人,再以销售基药量进行计算,以村卫生所为单位发放药品零差率补助经费,享受药品零差率补助的

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根据实际诊疗人次数和考核分数,发放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金额。

九、绩效考核经费计算

1、考核合格发放基本药物零差率经费;考核优秀在基本药物零差率经费基础上奖励500元整;不合格在基本药物零差率经费基础上扣500元整。

2、全乡实际药品零差率年补助经费总额=全乡乡村医生应得补助经费之和。

3、急诊处方一般为3天量,慢性疾病处方一般为7天量,人均处方费用金额控制在55元以内。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组织管理,成立崇仁县XXX卫生院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吴均华组长、徐勤发副组长、黄震、吴冬根、李桂昌组成,加强药品零差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卫生院要切实落实考核工作,按照《考核方案》和考核内容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进行绩效考核,公平、公正发放补助经费,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3、严格责任追究。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挪用经费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未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骗取补助经费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经费补助、暂停执业,甚至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XXX卫生院

2015年12月20日

篇三: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2015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以自治区卫生厅药政处处长艾麦尔江?吐尼亚孜为组长的基本药物制度检查评估组一行对我市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评估工作,这是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卫生局和卫生系统1600余名卫生工作者向检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我市自2015年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积极组织、落实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平稳,群众广泛受益。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措施,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让这一惠民工程切实造福各族群众。

下面,我就**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体概况

我市现有常住人口52.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9.42万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家,即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乡镇(场)卫生院(含3家中心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223家(其中民营医院12家、综合门诊11家、各类个体诊所20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5家、村卫生室73家。

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推进情况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市于2015年12月3日下发关于下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库政办发〔2015〕92号)。(1)成立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由政府领导为主任、卫生局局长为副主任,市发改、监察、劳动、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委员会。(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做好药品盘点清库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盘点清库。(3)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和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4)下发《关于印发**市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库政办发〔2015〕65号),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力度。(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律实行网上集中采购,配备专用电脑,专人负责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

2、宣传动员,强化培训

为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到家喻户晓,我市下发《关于下发<**市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库卫发【2015】32号),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宣传和培训实施方案,通过贴标语、制作LED屏幕、基本药物公示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及时更新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册),市卫生局先后印制维汉双语基本药物宣传册30000本、海报600份,基本药物目录300张,同时我市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基层医护人员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培训,并把基本药物合理应用作为日常业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到责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对基本药物的知晓率,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处方行为,引导广大患者形成科学的用药的习惯。

3、严格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基本药物采购价格销售药品,不允许药品加成或变相加成,对不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违法违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2015年12月1日起我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进行了认真清库工作,对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采购价和库存数量等进行登记造册。2015年总诊疗人次为84634人,药品总收入为240.73万元,为我市城乡居民减轻药品费用36.11万元。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总诊疗人次为60132人次,药品总收入为188.8万元,为我市城乡居民减轻药品费用28.32万元。

4、稳步推进网上采购工作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于2015年2月18日完成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进行网采工作,并作相关培训。2月20日起全面启动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配备专用联网电脑,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中标目录,履行购销合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自2月20日至8月31日,全市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金额共257.62万元。

5、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

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市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将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于2015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切实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2015年乡村医生工资上半年已发放完毕,其中,具有执业助理资质以上的33人,具有乡村医生资格证的113人。

6、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工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5】64号)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按相关规定为我市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35万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为每年1000元,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开展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目前由于村卫生室网络未通,暂未开展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建设网络设备,尽快开展新农合定点村级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

7、积极开展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新卫农发【2015】21号)文件精神,我市加大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并按规定对优秀、良好等次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在执行奖惩的基础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积极整改,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2015年2月16日,自治区检查组来我市检查验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提出了诸多存在问题,针对检查验收组提出的我们工作中不足方面,在向主管市领导领导汇报的同时,我局于2月17日召开了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药房管理等相关人员会议,在通报检查验收工作情况的同时,提出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落实目标和责任,切实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按政策规范做好;二是加强对负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管理人员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的培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让工作人员能够较好的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要点和管理规定并规范实施;(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对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规定和有关规范要求缺乏了解;二是我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还需加快推进,一般诊疗费还未全面覆盖到村卫生室,让广大群众尽快享受到优惠政策;三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配送企业的问题,有些配送企业不能及时配送所需药品;四是处方的门诊输液比例仍比较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接诊中主动宣讲,热心解答群众的疑问,积极做好与配送企业的协调工作,切实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人心。让各族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等国家优惠政策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是我市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请各位领导和检查组成员对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对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

谢谢大家!

篇四: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201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国家、省和医改三年近期工作目标要求,近年来,我市以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四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较大程度提高。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一是医保参保率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7%以上,农村居民参合率连续五年达到100%。二是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不断提升。2015年,我市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镇卫生院达到90%以上,县级医院达到75%以上,儿童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到75%,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城镇职工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及城镇非从业人员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和门诊统筹金报销标准也得到提高,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60%。

(二)不断提高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和保障范围

新农合个人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新农合大病门诊报销范围扩大到16种,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报销病种扩大到9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简化城镇医保门诊大病资格审批程序,对器官移植抗排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22个门诊大病病种实行即时办理。

(三)不断完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措施

扎实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实行门诊总额预付、规定门诊日处方限额、提高市级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限制自费药品使用、控制大型检查、探索临床路径管理、实行按病种付费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不断加强现场结报和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区、镇、村四级一体化"网络建设,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工程,市区域内定点医院实现现场结报,提高了医保基金的监管能力,杜绝了套保、骗保等现象。

二、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市于2015年3月和11月分别在13处卫生院、503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率先实现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

一是统一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保险、工资及补贴。2015年,市财政共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工资、保险和补贴3200万元。二是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专项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每年分别拨付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专项补助资金1300万元和400万元,村卫生室补助资金自2015年起提高到460万元。三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根据工作量、辖区服务人口及绩效考核成绩,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2015年共补助镇村两级资金1800万元。四是加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投入。市财政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对全市13处镇卫生院实施了重建、扩建、修缮,全部配备X光机、救护车、计算机等必需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对所有规划内村卫生室进行了规范化达标建设。

(二)加快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

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主导、整体设计、统一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先后投入800多万元,为所有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扫码枪等硬件设备,并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基本药物监管系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进行整合,建立了区域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专网连接卫生行政部门和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数据共享与信息交互,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撑。

(三)创新基层药房管理模式

依托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我市探索实施了以"药房双管、零库存管理、阳光用药、处方审核"为主要内容的药事服务模式改革。一是建立契约式药房双管机制。基层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署药房双管协议,利用信息平台可自动接收基层医疗机构上传的药品需求计划,并及时配送药品,实现基层药房零库存管理。二是建立无缝隙阳光用药监管机制。基层医务人员开具电子处方后,需通过基本药物和新农合系统双重审核,确保电子处方用药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匹配,并通过扫码出库实现新农合报销。三是建立常态化处方审核机制。镇卫生院药学专业人员除对本单位用药行为进行处方审核、点评外,还要通过信息系统随时对辖区**村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抽查、审核,及时纠正乡村医生开大处方及"两素"滥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价廉。该制度的实施得到了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等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到我市进行调研总结。

(四)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2015年我市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以建机制为抓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公益性的管理体制。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2015年已经全部划归市卫生局统一管理,2015年9月份完成核编定岗,2015年9月全面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以市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二是完善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90%的原则,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963人,实行竞聘上岗。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岗位的需要。三是完善激励性的分配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经费发放、奖励性补助与绩效考核成绩挂钩;在基层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积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出台了《我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卫生和财政等部门对债务情况进行认定,建立了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目前摸底排查、债务确认上报等工作已经完成。

三、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持续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一是加快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总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已于2015年12月底完成封顶,目前室内装修、设备安置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二是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5至2015年度,我市高标准完成200个规范化村卫生室新建、改建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市政府将"社区便民就医工程"列为政府实事,重点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预计10月底前全部完成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等任务。

(二)持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培训制度

2015年,我市创新建立镇卫生院身份全科医师培训制度,每年考录30名本科毕业生到镇卫生院,前3年在市直二级医院学习培训,考核合格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回镇卫生院工作,不合格者退回人才市场。

(三)持续落实卫生支农和"卫生强基"等人才帮扶措施

认真开展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乡村医生岗位、基层中医适宜技术免费培训、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等项目,中医科中药房达标率100%,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覆盖率100%,有力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四、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全面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制度,严格依据工作数量和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补助经费,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起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项目宣传。通过集中印制发放无纺布宣传袋、制作宣传展板和媒体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共卫生项目,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从局机关到基层单位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截止2015年6月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市目标任务。

(二)深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项目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慢病综合防控体系,提升综合防治水平,我市以降低高血压、糖尿病发病率,预防并发症发生,促进农村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为目标,于2015年始全面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项目。对35岁以上农民中筛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开展了定期随访和健康教育,对确诊的"两病"患者则落实早诊早治、跟踪随访、药物治疗等综合防治措施,"量身定做"一对一的干预和治疗方案,并选择复方利血平片、卡托普利、尼群地平、二甲双胍、格列吡嗪、肠溶阿司匹林片等6种药物作为基础药物,免费发放给患者使用。(

(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完善月"和"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信息完善纠错"活动,对重点人群进行面对面的随访、筛查、核实,锁定重复档案,纠正错误信息,完善缺失内容,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建立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发放"健康查体服务券",每年对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并及时更新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医务人员根据查体结果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和随访管理,2015年共免费查体7万余人次,2015年已录入查体服务信息2.8万人次。

篇五: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2015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为总体原则,紧抓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制试点改革契机,围绕医院总体工作思路,力争在公立医院改革领域取得新突破,以改革促发展、惠民生,努力让医院发展更具活力,患者就医更放心、更安心、更舒心。

(二)改革目标

通过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满意度为核心的新的现代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服务模式,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解决医院运行瓶颈问题,保持和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首都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二、主要试点任务

医院主要承担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制试点任务。确立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严格管理,绩效考核,薪酬挂钩”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试点任务。

(一)具体措施

1. 加大监控力度 注重实施过程管理。以医生门诊工作站增设内控系统作为降低门诊人次(例)均费用的重要工具,利用系统信息提示、药量按照开药原则自动换算等功能,降低超适应证、重复开药等错误发生率,避免发生大处方、滥用药现象,降低药占比。同时,对临床及药、检、放科室提高质量控制标准,严格遵守医疗制度及技术规范,合理控制检查项目。

2. 增加激励机制 将总额预付资金结余纳入奖励分配,与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挂钩,鼓励引导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高效服务,落实各项控费措施,确保人次(例)均费用下降。

3. 完善约束机制 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

4. 融入督导管理 继续开展院领导督导查房,加强对医改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临床规范诊疗行为、合理用药。

5. 加强规范化管理 全面推进主诊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诊疗团队作用,继续完善主诊医师负责制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年内争取建立以主诊医师团队为基础的核算体系,促进主诊医生负责制全面落实;强化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建立其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建立临床路径管理指标,按月在院周会反馈各病种实施情况;加大优质护理服务推进力度;加强医生规范管理,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减少大处方、减少大检查。发扬善于求真务实、敢于改革创新、勇于挑战难题的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实现全过程连续性诊疗模式。

6. 建立联合办公机制 进一步加强总额预付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建立医疗部门“协同办公、部门联动、责任明确、限时办结”的联合办公机制,及时协商解决试点任务进程中存在的人员、流程和管理等方面问题,加快试点任务的推进速度。

(二)试点任务绩效考核

强化院科两级精细化管理。医院以基础数据为依托,将总额预付总控指标按科室进行分解,制定各科室的年基础值、期望值与挑战值,并作为年终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严格指标管理。以追求社会效益为宗旨,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为主要内容,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负担为目标,健全监督考核与薪酬体系。

三、重点举措

20XX年,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医院将从四方面(即:医疗服务创新,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引才育人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管理机制创新,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医院建设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以18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全力以赴完成医院医改任务。

(一)医疗服务创新,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坚持把创新医疗服务作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将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作为医院改革的落脚点,为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暑期迎峰度夏专项工作 针对暑期大量患儿在家长陪同下前来就诊、验光配镜的特点,20XX年5月起,启动暑期门诊筹备工作;7月1日启动暑期工作预案。通过挖掘内部潜力,增加眼科服务量;调整门诊空间,优化就诊流程;做好导医咨询,疏导就诊高峰;向南区分流患者,全力做好后勤保障等多项举措,提高工作效率,尽最大努力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2. 继续推进预约诊疗,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推广“先诊疗、后结算”模式;积极配合医管局京医通卡试点工作;增加号源投放,扩容服务能力。

3. 院领导督导查房 在20XX年院领导带队行政查房的基础上,建立院领导督导查房制度;对科主任是否按时查房和查房内涵质量进行督查。通过院领导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医疗运行中的问题,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4. 提高床位使用率专项工作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医院收治住院患者的能力;实施床位动态管理,实现床位“调余补缺”,缓解患者住院难,全院床位使用率争取达到90%以上。

5. 缩短平均住院日专项工作 建立以一日病房为依托的医疗布局调整及医疗流程改造,积极探索一日病房工作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努力将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0日以内,提高优质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待床患者人数。

6. 严格药事管理, 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完善医院药事管理;深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20XX年,今年,我们将从明确各部门职责,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建立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管理,并将规范Ⅱ类切口手术的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和抗菌药物的治疗性使用作为工作重点,确实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降低患者的用药费用。

(二)引才育人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1. 加大投入,打造科研管理平台 构建医院科研管理信息化平台,投入百万元用于院内基金项目支持。

2. 引进人才,加强基础学科建设 医院进一步明确“稳定、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心血管学科发展为突破口,引进院外心血管学科带头人之一——北京市高层次卫生技术领军人才马长生教授。通过其在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领域的深厚造诣,带动学科发展建设成为医疗技术精湛的重点学科,培养技术力量雄厚的高级人才,提升医院综合实力。

3. 培育人才,学科教育结合临床发展 完善《北京同仁医院人才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进一步明确党管人才的手段和方法。落实经费支持;完善教育管理体系,注重内涵建设。

(三)管理机制创新,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1. 结合医改梳理并完善全院规章制度 传承同仁百年工作积淀,结合医改新形势、新要求,从行政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六方面,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修订院级会务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和质量,精简议题,提高办公效率;落实会议决议的执行督办机制,保证决策及时传达、全面执行。通过完善制度与细化岗位责任制相结合,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和绩效管理的持续改进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2. 结合医改对医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并完善与薪酬挂钩的院内绩效考核体系 进一步丰富、创新医院绩效考核,进而从绩效考核走向医院绩效管理。将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挂钩,重新规划奖金分配方案。通过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实现医院和职工的同步发展,提高职工收入。

3. 党委为医改提供思想组织保障——两个考核体系 继续完善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和共产党员工作考核体系,落实医改政策与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对医改工作的关注度,为医改提供有力支撑。

4. 干部培养与队伍建设,发挥主力军作用 围绕医改的中心任务和医院发展的主流方向,严格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管理,并以干部管理学院作为医改教育培训的重要平台。

5. 建设护理后备人员库,解决护理人员短缺 充分调动与发挥护士的工作潜能,为后期培养全科护理骨干做准备,促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出建立护理人员储备库的工作设想。

6. 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助推医院管理科学化 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加强系统深层次应用;建设三区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强化信息决策分析和管理职能。医院建设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四)医院建设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1. 以医改要求建设门诊服务中心,促新型“一站式”服务模式建设 落实医管局关于建立门诊服务中心的要求,在三个院区的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均设立门诊服务中心,整合患者门诊服务需求,完善各项服务举措和设施

2. 拓展医疗服务空间,改善门诊就医环境 将西区、东区原出租商用的房屋(275平米)收回,用于扩大医疗用房;以医院三区门诊规划调整改造为契机,调整工作流程,改善医院内部环境,为患者提供便捷、宽敞、整洁、明亮、舒适的就医环境。

3. 南区二期规划建设 南区二期规划以医院三区总体布局规划为基础,体现“绿色医院”设计理念,符合医院建筑最新趋势,运用科学先进的设计,实现安全、高效、低成本运行。

遵循医院未来发展的整体要求,与医院综合发展、科室建设紧密结合,使医疗资源、硬件环境、管理环境高度整合、高度统一,满足医院长远发展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及医院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机制保障

1. 实行项目化管理 由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时间进度计划表,主管部门遵照领导小组决议执行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项研讨会、办公会,向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对工作效果不显著、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评估分析,协调相关处室修订工作方案;对取得成效的工作举措进行总结,为经验推广奠定基础。

2. 信息化建设夯实管理根基 继续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报送决策机制。要求全院高度重视数据统计、测算及填报工作,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做好数据质控工作。

3. 规范医院经济管理 规范财务管理。对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方面的财政补助,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履行程序。

从成本控制中实现效益的提升。控制运行成本以盘活现有资源和降低运行成本为重点,压缩、削减行政公务费用,强化节约意识。

4.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将医院改革发展的总体经营目标通过编制预算,层层分解到各科(处)室,在预算管理的指导和控制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执行。通过实际完成预算情况的分析与评价,实现对预算执行部门的绩效考核与奖惩。

5. 与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注重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同时,充分考虑职工利益,不断提高员工‘幸福指数’,发挥医务人员主体作用。通过职工代表等多种途径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医院人才培养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改革,使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得到体现。

(三)思想组织保障

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过程中,坚持并加强党的领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强核心、固堡垒、当先锋为重点,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团支部作用,调动和保护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加强政策措施的宣贯 通过会议、培训、座谈、文件等形式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的宣贯,把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医改工作上来,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思想基础。组织医院管理干部认真研究、学习,提高院领导班子的医改政策水平和改革执行力;面向班组长以上干部,召开动员会、编发医改学习材料,加强政策与措施培训;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宣教引导。

3. 加强内外宣传引领 通过上报医改信息,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卫生信息网、医院官网、微博等媒体信息平台作用,全方位报道医院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就医改政策开展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医院改革动态及改革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XX〕2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遵义市情,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

二、试点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体系。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3.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改革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4.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

5.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

6.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体系,营造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三、试点范围和实施步骤

(一)试点原则及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积极探索、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余庆县人民医院作为遵义市综合改革、整体推进试点。遵义医院要在服务体系、内部运行机制、医院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面开展试点,其他县(市、区)人民医院要以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为重点。

(二)实施步骤

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从20XX年开始,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20XX年4~9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XX〕20号)要求,制定《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批。

2.开展试点工作(20XX年9月~20XX年11月)。根据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和目标,在全市市、县两级公立综合医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改革经验,总结改革成果,并逐步推进其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3.总结评估试点工作(20XX年12月)。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形成评估报告,接受评审验收。

四、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加强公立医院的规划和调控。按照省人民政府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功能定位。

2.建立健全市级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优化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健全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市级医疗服务体系。将现由红花岗区管理的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中医院成建制上划到市人民政府管理,建成市级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将红花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成建制上划到市人民政府管理,改建为遵义市传染病院;依托遵义医专附属医院建设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将现由市级管理的遵义交通医院划转汇川区管理,新建汇川区人民医院;在新蒲新区选址新建新蒲新区医疗机构。

3.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用3年时间完成15所县级综合医院标准化建设,完成5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完成1700个村卫生

室标准化建设,完成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4.根据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办非公有制医院。

5.加强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支持遵义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院、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所有县、区(市)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遵义县、仁怀市、赤水市、余庆县和绥阳县中医院逐步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

6.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三级医院主要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二级医院主要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提供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服务;村卫生室以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为主,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县为单位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上级医院通过管理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度。

7.建立和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医院的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对口支援医院根据受援医院的需求,以医院管理、医疗护理质量、医院信息化管理、卫生人才、适宜技术、设备支持等措施积极支援受援医院标准化建设,并按《贵州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试行)》(黔卫发〔20XX〕18号)的要求扎实推进帮扶工作。

8.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纠正和规范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除中央或省级)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举办。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将遵义医院更名为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将红花岗区所属的遵义市人民医院、遵义市口腔医院、遵义市骨科医院分别更名为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红花岗区口腔医院和红花岗区骨科医院。

2.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

3.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发改、财政、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政府出资人职能,负责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对医院国有资产、财务会计、运行机制、分配制度、医药价格、医疗技术规范、行业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管。

4.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编制、财政投入、医疗服务价格、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等配套政策,为公立医院履行医疗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

(三)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1.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活力。市、县(区、市)公立医院院长逐步由市、县(区、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任命,院长作为法人代表按照权责统一原则,依法履行医院管理职能;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任命;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医院内部党群组织、社会团体按照组织规定章程要求依法产生,按照组织程序任命;纪检书记(组长)由市、县(区、市)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2.逐步取消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原行政级别实行档案管理,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3.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院长激励约束机制,对院长实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诫勉,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1.改革医院内部决策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按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原则,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2.实施院务公开,推进公立医院民主管理。按照主动公开原则,对医院内部人事任免、卫生技术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医疗护理质量考核、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药品器械、卫生材料采购、重大事件实行院务公开,接受院内和社会监督。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3.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

(五)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制定优惠政策,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编制和工资待遇落实政策,积极引导卫生人力资源流向基层,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

2.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卫发〔20XX〕138号)精神,结合遵义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床位和人员编制。

3.探索医院用人机制改革。在公立医院床位、人员编制控制指标确定后,由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根据各级医院学科建设、学历结构、专业结构需要,决定医院录用、引进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标准,由医院按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规定自主录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到2015年基本改变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专业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的问题。编制、人事部门负责录用程序监督。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根据卫生部、财政部等五部委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供给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诊疗、预防保健、慢性病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在医疗服务收费方面予以倾斜。

2.按照《遵义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遵府办发〔20XX〕80号)的规定,自20XX年3月起,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国家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各级公立医院也要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医院基本药物目录使用率不低于40%,三级医院不低于30%,逐步取消药物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3.探索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市、县(区、市)社保局、新农合办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

支付方式,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付费等付费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落实医疗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完善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道路交通保险支付方式,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加强政府指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次均费用的前提下,探索由医院(医院代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4.加大政府投入。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补偿,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5.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以县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配送等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的有效形式,稳步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遏制药价虚高和采购环节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公立医院的管理

1.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健全和落实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2.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力争到2015年,全市分别拥有10名、30名左右在全国、全省卫生系统有一定影响的卫生人才,拥有300名左右全市卫生系统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建成10个左右在贵州省内具有一定优势的医学领先学科,建成1~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培育学科,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建立卫生人才激励机制。设立“遵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遵义市名中医”和“遵义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卫生工作者”奖项,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专家、名中医和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的基层卫生人员。

4.改善医院服务。采取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按病情分类诊疗等措施,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和住院床日。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加强规范和保障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在遵义医院建立全市数字化远程会诊中心,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严格执行卫生部疾病诊疗规程(规范),推动分病种临床路径规范化治疗。研究制订遵义市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现

有资源逐步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

(八)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1.实行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2.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依托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院所具有的较高诊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制定并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医院管理评审评价工作。

3.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4.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卫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立医院财务审计。

5.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依照协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纳入公立医院考核和评价内容。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公立医院自律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6.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九)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遵义市市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以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院为基地,培养全市各专业合格的住院医师。

(十)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

设置规划中,要给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由市、县(区、市)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落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

五、试点的组织领导

(一)试点的领导机制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培训指导,适时开展试点评估工作,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不断总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明确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

市卫生局:牵头制定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遵义市非公有制医疗机构设置指导意见、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医院法人治理、分配激励机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信息化建设、医院监督管理、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组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检查、督导、评估、培训和技术指导;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传递;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向新闻媒体通报、交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市编委办:牵头负责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适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需要的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事权划分、人员配置;会同卫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法人治理、人事制度改革、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医院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指导;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会同卫生、编委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实践中合理制定医疗服务标准、药事服务收费标准、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会同卫生、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相关财税政策;加强公立医院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制定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审依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制定并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合理配置全市卫生人力资源;逐步建立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职称结构;建立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二)试点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充分运用组织、管理、协调、指挥的职能,密切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三)创造良好试点环境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第3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XX-20XX)》(琼府办〔20XX〕15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XX〕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要求,把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摆在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突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激发综合发展的活力,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与整体服务水平,有效解决我县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向前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我县为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县,通过试点先行、创新机制、综合推进,重点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为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积累经验,取得成效。

三、实施范围

**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面实施综合改革;**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综合改革,系省列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县妇幼保健院是以妇幼保健为主的公共卫生机构,由省统一部署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药品费用。

在**县人民医院试点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根据情况,由县卫生主管部门按规定制定县域总控药品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药品目录)和医保甲类药品目录,应严格使用总控药品,全部实行网上招标采购,并按实际进货价零差价销售。参考有关市县的做法,县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品品种不低于基本品种总数的25%;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在业务总收入中的比例,县人民医院控制在45%以内。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县人民医院要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药监局、医改办、物价局、财政局配合。

2、优化医疗服务的收费结构,调整收费标准。

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其补偿办法为:调整服务收费补偿70%,增加财政投入补助30%。政府新增的30%补助资金由省和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并纳入年度预算。政府新增的30%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医院,且不与药品销售金额直接挂钩。其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资金按照2015年药品购销情况核定并报省卫生厅审核汇总报省财政厅审批后落实补助资金。具体的医疗收费调整实施方案,经县物价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部门与相关部门批准后实行。同时,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物价局牵头,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3、推进限价病种付费,减少患者负担。

积极推进按限价病种付费方式,努力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目前,**县人民医院现按病种付费的数量只有30种。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20XX〕124号)文件的意见可考虑扩大至50个,或不少于50个限价付费病种。考虑到目前限价病种付费金额现显偏低,应重新测算定额,在限价病种中开展新的医疗项目的收费不考虑纳入限价病种数额。

责任单位:县物价局牵头,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4、增加县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体现政府办医职责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医疗设备购置与维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政策性亏损补给,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120”急救工作、对口支援支边公共服务等工作。以上几个方面,要结合实际,科学测算,切合实际,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等内容形成实施意见。【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卫生局、发改委、人社局、民政局、监察局配合。

(二)改革和建立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新机制。

1、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改革现有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建立起以理事会为主要架构的的**县人民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理事会、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各自职责。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授于**县人民医院院长财务、人事、收入分配、编制管理等行政管理自主权。建立**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任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医院领导职务,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并报理事会批准。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发改委、医改办、编办、人社局配合。

2、健全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核定**县人民医院人员编制。(2)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起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3)坚持在编制数额范围内,在编人员正常过渡,编外聘用人员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4)改进人员招聘工作,提高招聘效率。(5)按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配齐**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在**县人民医院编制和岗位限额范围内,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责任单位:县医改办牵头,县卫生局、编办、人社局配合。

3、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激励机制向一线倾斜。

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体现激励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基础性绩效与激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为4:6,把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医疗技术服务难度、医疗活动的成本控制以及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相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劳动价值。医疗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关键科室、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医改办、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4、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准入制度。

抓好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抓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积极培养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有计划有安排每年遴送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建立县级医疗骨干对口支援基层卫生院的协作机制,鼓励业务骨干到基层卫生院执业。此外,在县人民医院临床上短、紧、缺的专业人才,经政府批准,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型人才,并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开辟用人的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医改办、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5、医院后勤保障系统,逐步推向社会化管理。

将医院后勤保障系统中的营养食堂、被服洗涤、卫生清洁、环境绿化管理、保安、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的科组,逐步推进物业化、社会化管理,在改革期间力争实现2-3个科组实现社会化管理。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医改办、编办、人社局配合。

(三)改革与建立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

1、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和专科专病的建设力度,增强解决临床上实际问题的能力,力争实现人员、技术与管理的三配套,使县级区域常见病、易发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开展多形式的技术合作,重点在业务管理、技术支持、人才培训、人才带教、远程会诊等方面开展合作,快速提升公立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协调。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强化医务人员医疗质量意识,加大医疗质量评审和检查的力度,健全全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等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结合开展处方点评、临床用药指南工作,促进临床诊疗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3、推进预约诊疗服务。

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改进预约诊疗服务的组织实施方式,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挂号的比例,拓宽预约诊疗服务的途径,做好预约诊疗患者的服务工作。

4、优化服务流程。

根据群众的需求,改进服务方式,转变服务理念,开设简**诊、无假日门诊、特需服务等服务项目,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健全危重病人抢救的联动机制。

5、实施优质护理服务。

认真落实“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操作规程,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6、加强公立医院医德医风建设。

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创建活动。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开展“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选活动,树立榜样,营造优质服务良好氛围。

7、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

加快建立以电子病历、成本核算、绩效管理等为重点的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化建设,实现远程诊疗和协同医疗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构建高效、便捷的医院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底前)。

成立组织机构,调查研究,精心测算数据,讨论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行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3月)。

学习研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包括财政投入、医疗服务、基本建设、设备计划、人才引进、人事分配制度等),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试点的改革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底)。

召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研讨会,讨论分析改革存在问题,调整相关政策,制定相关评估方案,20XX年6月30日前,对改革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扬长避短,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寻求路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吉兆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郑芳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黄大刚(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斯(县发改委主任)

黄少兰(县卫生局局长)

李道强(县财政局局长)

王上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翁**(县农垦办事处主任)

王白冰(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蔡亲旭(县编委办主任)

梁恩远(县监察局局长)

王冰(县民政局局长)

邱积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祖厚(县物价局局长)

潘思群(县工业与信息化局局长)

吴清宝(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罗小敏(县卫生局副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改办,办公室主任由徐世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小敏、廖国民、王金萍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责任。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把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储备,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中央及省资金的投资。争取建设一批适用于卫生体系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招聘人员临时居住的周转房。

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加强公立医院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公立医院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做好对公立医院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工作。组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检查、督导、评估、培训和技术指导;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传递;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向新闻媒体通报、交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

县人社局:按照改革的要求,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县级医药医务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指导公立医院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县编委办:按改革的有关政策,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核岗、定编,解决编制问题。

县物价局:负责公立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审核监督;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县人民医院: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在推进过程要狠抓医疗质量、优化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积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全面提高医疗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社会普遍关注的惠民政策,要及时准确的把国家政策送到广大群众中去,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把他们在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推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实行信息月报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如本方案有关条款与省相关方案相抵触时,以省相关规定为准。

第4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圆满完成“县提高”任务目标,根据市、区卫生局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有关部署,落实卫生厅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精神及相关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边试边推,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激发运行活力,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解决县域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龙头作用,按照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深入推进县乡一体化管理,不断满足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实施范围

全院各科室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医院规划和建设。结合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借助公立医院改革之东风,抢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机遇,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科学编制,合理规范门诊和住院科室设置,增加门诊科室设置,积极探索并完善缓解和方便群众就医途径,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各科室要紧紧抓住新建机遇,严格按照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努力工作,并在复审中顺利通过。

2、明确医院功能定位。本院作为全区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对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作用和农村三级网络的龙头作用,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

3、加强重症监护室、感染性疾病科、眼科、康复医学科、病理科等科室建设,做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在近三年区外转诊率排名前5位的临床专业科室中选择适宜专科开展重点学科综合建设。

4、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并完善满足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药房管理、财务管理、医疗保障结算等工作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加强PACS、LIS系统建设。

5、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我区疾病结构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引进和开展适宜技术项目。严格控制超越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的引进。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1、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效能。本院将按照改革的内容,突出医疗质量和服务流程,在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水平、规范医疗行为上下功夫,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2、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办医改主体,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3、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同时提高医院临聘人员待遇,稳定临聘人员队伍。

4、完善公立医院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实施便民惠民措施

1、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选择合适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规范诊疗流程,治理过度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对符合进行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应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

2、全面推广优质护理示范工程。要求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要达到100%病区,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95%,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要≥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3、积极推行区乡村三级双向转诊和预约诊疗服务,重点抓好复诊患者的预约。优化门、急诊布局结构,加强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规范患者就诊流程。

4、落实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全区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医务人员要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原则,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下级医院对上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简化患者就医环节。

5、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完善药品和一般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实施成本核算与控制。

6、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以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为主体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负责调解医患纠纷和协助患者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积极开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1、认真落实三级查房、院长行政查房和执业药师临床查房等核心制度,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落实医疗质量月分析评议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医疗事故个案进行剖析,帮助医务人员提高水平。全面开展医生用药量、抗菌素使用量、青霉素占抗菌素比例、住院病人自费比例“四个排队”评估工作。做好手术、输血、用药、检验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规范病历书写,落实医院感染控制和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2、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3、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逐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4、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完善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重点的培训制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骨干人才,到市级及市级以上三级医院学习进修,不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临床诊疗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推动工作。确保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力争有所突破。医院组成由院长为组长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医院改革工作及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责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各科室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改革大局和广大患者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各科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及今后的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

(四)加强信息报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社会普遍关注的惠民政策,要及时准确的把国家政策送到广大群众中去,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把在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推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实行信息月报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篇六:2015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2015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6〕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3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于尽快改善患者就医感受,使群众最大限度体会到改革带来的实惠,立足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勇于探索,立足于当前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际,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为县域居民提供健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二、改革目标

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所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通过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和优化配置县级医疗资源,建立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效率较高的服务体系,提高县级医院等级水平、服务能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三、改革任务

(一)以改革促发展,适应人民群众需求。

针对XX省卫生事业“发展不足、发展滞后”的现状,通过扩增医疗资源总量,尤其是增加优质医疗资源并合理分布,着力解决县级以上大中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门诊拥挤、检查排队、住院候床、手术等待”等问题。各县(市、区)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在优先满足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可适当启动部分公立医院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为新兴城市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按照人口数超过20万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和人口超过80万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公立医院的要求。

一是实施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县级医院床位数、核定建筑面积和配备医护人员,使县级医院的土地、人员、设备等硬件因素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院前急救体系。探索成立区域检查检验中心、区域医学影像中心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改制,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

二是提高县级医院技术服务水平。制订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按规划支持县级医院专科建设。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切实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规范医疗行为。

三是加强县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新进入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临床医师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四是加快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区域医疗协同服务。2016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与50%(三州为30%)的乡、镇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力争40%的县级医院达到XX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发挥省市级城市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工作,按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指导帮扶区域内民族地区县级医院的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和培训工作。

五是提高县级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二)改革补偿机制,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各地要积极支持,创造条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药械采供、治理流通环节商业贿赂、加大投入保障、改革支付方式和控制医药费用等措施,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总结试点经验,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一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同级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价格调整要遵循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原则,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为基础,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总额,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同时,各地要适时推进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和地区间价格衔接工作。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定价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逐步取代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

二是加强药械采供监管。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器械(含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医院使用药品必须按规定通过省级采购平台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通过县级结算中心统一结算;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推行医用耗材省级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三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药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医药费用控制分级评价体系,逐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四是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范围要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相适应,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疗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为主,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同时,加强对“三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五是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的举办者,应履行出资责任,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省和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财力支持。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医院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三)深化惠民便民措施,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一是改进就医服务。全面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全员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为患者就医提供温馨的全程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着力加强医患沟通,使患者了解自身病情、用药选择、诊疗程序、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认真实施手术及术中方案变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贵重药品使用告知制度;通过设立医疗服务随访热线、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关心患者康复,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县级医院要100%开展预约诊疗工作,100%开展便民门诊、双休日门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提高接诊能力,全面缓解“三长一短”问题。拓展门诊手术、日间手术。能在门诊做的手术尽量不住院,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二是优化诊疗流程。整合门诊资源,改进就医流程,全面缩短病人候诊、等待检查结果、等待化验报告时间;做到办理入院手续后有专人将患者送到病房,办理出院手续后有专人送出病房;工作日和节假日都能及时为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出院结算金额要准确、无误,钱账相符,病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患者提供预约出院结算服务,患者出院力争做到零等候。

三是深化优质护理。推进护理模式改革,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高专科护理水平,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全省100%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覆盖40%以上的病房,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

四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实施《XX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员队伍、工作运行机制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

一是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覆盖90%的县级医院。

二是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各地卫生和医保管理部门要组织县级医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全省县级医院100%开展,病种数不少于10个。

三是发挥医保机构调控监督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品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四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公布县级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各医疗机构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加大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力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级医院按照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和我省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编制规模内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二是深化用人机制改革。按规定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由医院按规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完善县级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三是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着重用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医院业务收入用于建立医疗风险基金、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确保改革后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有合理增加。严禁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六)探索机制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县级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其他按规定应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建立院长负责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是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七)上下联动,建立城乡分工协作机制。

一是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期性、针对性和稳定性。2016年完善和巩固69个三级综合医院与174个县级综合医院、13个三级专科医院与20个受援医院形成长期对口支援关系;三级医院每批下派每个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不少于5人,三级专科医院每批下派人数不少于1人。落实119个内地二甲综合医院对口支援民族地区59个县的291个中心卫生院,二甲医院每批下派每个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2016年所有下派医务人员诊治基层病人人次比去年增加20%,开展示范手术比去年增加30%,开展新技术项数比去年增加50%。

二是推进县级医院上下分工协作。县级医院要发挥县域龙头和医疗中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县级医院要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

三是加强民族地区巡回医疗。完善巡回医疗考核评价制度,探索整体托管式对口帮扶模式,强化甘孜、阿坝、凉山州“流动医疗巡回服务工程”2016年巡回医疗派出医务人员、诊治农牧民群众要比2016年分别增加10%、15%,巡回医疗重心要继续放在牧民定居点、藏区新农村建设新区、寺庙周围和僧侣聚集点。

四是强化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全省县级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技术,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教学甚至示范手术等。到2016年底,市与县80%实现远程医疗,充分发挥市(州)级医学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区域内县级医院诊疗水平;县与乡镇50%实现远程医疗,将较为优质的医疗资源释放到最基层,直接惠及广大农村老百姓。其中,藏区32个县医院与华西、省人民医院要实现直接远程医疗。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指导。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改办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三)完善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地(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四)加强协调。卫生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试点市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价格调整、人事分配、机构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各级医改办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按进度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各市(州)要组织开展调研,分析梳理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研究报告及时上报卫生厅、省医改办。

(五)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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