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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2016-07-28 09:17:0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共6篇)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而检察队伍作为这一职能的最终执行者,其队伍建设状况将直接影响着监督效果。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进步,检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更显得日渐迫切。此外,在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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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检察队伍建设基本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而检察队伍作为这一职能的最终执行者,其队伍建设状况将直接影响着监督效果。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进步,检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更显得日渐迫切。此外,在改革开放过程,‚四个多样化‛的出现也使得检察队伍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战斗力,成为摆在每一名检察人面前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

一、检察队伍基本情况

阿勒泰地区检察机关共有政法专项编制257人,事业(工勤)编19人,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237人,空编20人;事业(工勤)在编8人,空编11人。检察官171人,占在编人数的72%;其中检察长8人,副检察长27人(包括党组书记8人)、检察委员会委员16人、检察员95人、助理检察员25人;法警13人。硕士研究生2人,占总人数0.8%,本科学历183人,占总人数74.7%,大专学历50人,占总人数20.5%,中专以下10人,占总人数4%;汉族干警155人,占干警总数的63%,少数民族干警90人,占干警总数的37%;党员176人,占干警总数的72%。

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56人,31-40岁70人,41-50岁97人,51岁以上22人。

检察官等级为:二级高级检察官1人,三级高级检察官

14人,四级高级检察官31人,一级检察官39人,二级检察官22人,三级检察官15人,四级检察官38人,五级检察官11人。

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62人,事业(工勤)编6人,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56人,空编6人;事业(工勤)编2人,空编4人。具备法律资格50人,其中检察官47人,占在编人数的84%。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包括党组书记1人)、检察委员会委员6人、检察员22人、助理检察员14人,法警4人。本科学历47人,占总人数81%,大专学历9人,占总人数16%,中专以下2人,占总人数3%;汉族干警37人,占干警总数的64%,少数民族干警21人,占干警总数的36%;党员52人,占干警总数的90%。

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4人,31-40岁11人,41-50岁26人,51岁以上17人。

检察官等级为:二级高级检察官1人,三级高级检察官14人,四级高级检察官11人,一级检察官9人,二级检察官5人,三级检察官4人,四级检察官3人。

二、狠抓政治素质,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思想水平 检察机关要履行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使命,就必须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现代化的检察队伍,必须抓好检察干警的基本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近年来,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执法能力为中心,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案件评查、比武练兵、演讲比赛、党日活动、书画摄影才艺展以及文体比赛等各项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工作。分院利用集中学习与干警自学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自治区等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和检察官职业道德以及关于维护新疆稳定、加强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讲话和区、地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所学习内容的基本内涵,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纪念活动、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深入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与开展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及 ‚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各项活动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好每一项活动,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职业形象,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在活动中,我们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做到每个阶段有计划、有方案、有小结。科学地处理工作和学习的矛盾,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各项活动的开展都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地进行。

三、突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要求,分院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摆在突出位臵。一是认真落实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大了对分院机关干部和基层院班子的协管力度,以换届为契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积极酝酿调整各院班子成员,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使其保持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三是分院党组成员与各基层院实行定点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增强对基层院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指导力度。四是分院党组狠抓班子自身建设工作。注重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注重从讲政治、维护党性原则出发,搞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注重根本,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

【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1.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一贯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作为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则是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促进检察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总体趋势是好的,两级检察院都能牢牢抓住政治建设这根弦不放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扎实地开展种主题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切实增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内容上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

心,突出抓好路线方针教育,宗旨教育、主题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廉政建设,在方法上着力增强时代感和感召力,用先进的检察文化教育人、引导人、凝聚人,以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了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了检察队伍的纯洁坚定。事物的存在总有其相反面,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客观地审视思想政治工作中所存在‚短板‛,还存在着单纯‚业务论‛观点,政治‚弱化‛的现象明显,个别领导对政治工作存有‚偏见‛,对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没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片面观点,‚政治工作是形式,是口号,是业务中心工作的‘附属物’‛的意识在相当一部分人群中存在,不注重政工队伍建设、不舍得政工办公设备的‚投入‛便是这一认识的充分反映。也正是在此错误认识的指导下,其所在单位的政治工作形同虚设,出现了经常性工作不经常、基础性工作不扎实的现状,政治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发挥不到位,促使政治工作逐步走向‚边缘化‛,也导致了单位在全面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种种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大大削弱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2.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政治工作也要讲究‚与时俱进‛,着力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工夫。一是内容上要创新。政治工作的内容既要突出检察特色,同时也要烙上鲜明的时代特征,既要有主题教育,也要有贴近时代脉博的前沿文化教育。检察政治工作说到底是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是为了推动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使其

篇二: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检察院调研文章

【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对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

X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XX

社会矛盾化解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部门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肩负着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是社会矛盾化解的主体之一,立足于法律监督职能,才能更好地在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做到到位而不缺位,到位而不越位,真正与其他机关共同形成社会矛盾化解的合力,真正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必须正确分析当前社会矛盾的成因,认清法律监督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之间的内在关系,从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出发,认识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把握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着力点,从而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性。

一、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成因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期,也处在矛盾凸显期。特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日益复杂多样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突显,社会矛盾触点多、燃点低、处理难,因而要了解和掌握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分析社会矛盾背后集中反映的各种利益冲突,探求产生矛盾的真正原因。当前社会矛盾其主要成因有:

(一)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和突发事件增多。当前的社会矛盾触点很多,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保维权、劳资纠纷等都是热点领域,各种矛盾冲突有所增加,涉及到社会各个阶层。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

个别单位和部门对这类矛盾纠纷化解不力,不认真对待,随之产生的一些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凸现,导致非正常上访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利益诉求增多,群众交叉攀比态势强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是法治意识滞后。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上访者往往交叉攀比,使各类群体性利益矛盾更加错综复杂,特别是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下岗职工安置等群体利益矛盾引发的纠纷和集体上访,往往是多种矛盾和多种意图的集合体,相互交叉感染,相互攀比联动,化解难度不断增大。

(三)经济利益结构的改变导致社会矛盾主体和形式多样化。由于经济转型和利益结构的深刻调整,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增多,群众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利益个体自发组织起来,一些人抱着“法不治众”、“众怒难犯”的心态,希望通过集体行动,唤起政府的关注,使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从而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突出表现为群体性越级上访、闹事,这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形式,解决和处置的难度很大。

二、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角色和定位

面对新时期新的社会矛盾,要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就必须首先明确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定位。

(一)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系统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当前我国出现的社会矛盾往往具有历史性和政策性,是全局问题的综合反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党政机关和公检法司各部【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门、各社会组织都有责任。检察机关的专政性质、法定职能和公平正义的追求目标,都说明检察机关发挥职能,是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是相一致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的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

(二)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需要转变检察工作价值观念。任何犯罪在侵害公民个人权益的同时必然是对国家法律秩序利益的侵害,检察机关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要求我们在面对社会矛盾时,必须处理好惩罚犯罪和维护公平正义以及国家本位和个人本位的关系,改变原有的以国家本位身份下单纯追求打击和惩罚犯罪的价值观念,树立维护公平正义和维护国家利益及个人合法利益的价值观念。因而在办案中要更加注重社会效果。【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三)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特别在现实社会中,上访申诉的群众,绝大多数是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或遭遇了不公平待遇,来上访、申诉的群众大多是弱势群体,他们的上访,体现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确立尊重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态度,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自己的坚定信念,作为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动力源泉,排除外界干扰,依法办事,力求程序与实体的双重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平公正执法的形象,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检察机关如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检察机关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最基本、最有力的手段就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

始终。要注重发挥执法办案的基础作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要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认真开展释法说理等工作,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诉求。要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努力减少信访存量,控制信访增量。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主动了解有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热点问题,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注重以调解、和解的方式处理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避免矛盾的积累激化。

(一)突出反腐重点,严查职务犯罪。近年来,各地高位运行的信访总量、接连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最为突出,已经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大量的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背后,往往都隐藏着职务犯罪行为,如久访不息的背后隐藏着司法不公的行为,拆迁纠纷背后隐藏着官商勾结,企业改制风波背后隐藏着中饱私囊,重大安全事故背后隐藏着渎职失职。检察机关来要化解这些社会矛盾,必须要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通过严厉查办职务犯罪,以此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从而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群众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优先查办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腐败案件,更好地保障民生、维护民利,有效地缓解和减少社会矛盾。要贯彻中央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方针,有效运用检察建议等预防手段,及时消除社会矛盾隐患,最【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围绕监督重点,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责所在,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点,重点是维护好法律的公正和对当事人的公平。

1、要切实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立案监督案件线索,大多是合法权益受到刑事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提供,这类案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矛盾很容易激化,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这类立案监督案件,依照法定程序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及时向控告人反馈信息,并且要全程跟踪监督案件进展情况。对于不符合立案侦查条件的,要作好控告人的思想工作,使控告人真心接受处理结果,不留矛盾隐患。

2、要切实加强审判监督。要注重监督纠正涉及民生、严重违反法定审判程序以及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的错误裁判,并要切实加大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以及过失犯,尽量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特别是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要坚持从宽处理。对裁判正确的案件,协同法院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增加更多的积极因素。

3、要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监管场所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和劳教人员,可以说是不安定因素的火山口。监所部门要积极配合看守所共建依法、文明、人性化的监管环境,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要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

篇三: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2016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我近期对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县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等个部门,行政编制个,在岗干警名,50岁以上人,40-50岁人,30-40岁人,30岁以下人,其中副处名,正科名,副科名,科员名。全部干警中党员人,占比%,检察官人,占比%,大专学历人,占比%,本科学历人,占比%,女干警人,占比%。

二、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历层次较低

由于县是山区小县,经济相对滞后,福利待遇偏低,人才吸引力不强,因此该院检察干警学历层次较低,本科学历只占全院检察干警的%,且部分本科学历是通过继续教育所得,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极少,大多为大专学历及以下学历。

(二)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缺乏

该院检察干警学历层次不高,因而缺乏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较强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即精通法律、在其他专业领域有造诣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欠缺。

(三)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

2002年国家统一组织司法考试以来,该院检察干警参加司法考试者不多,参加者司法考试通过率较低。因而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与检察官队伍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存在检察官断档现象。

(四)检察院的编制与所承担的工作不相适应

该院人少案多压力大的问题较为突出,不能满足实际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

(五)检察干警待遇偏低

该院检察干警待遇相比公安、法院较低,且职级晋升较慢,工作生活条件差,致使部分检察干警不安心工作,选择调离检察机关,向发达地区或收入高、提拔快的单位流动。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检察院缺乏进人的自主权

长期以来,由于检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编制管理机制不配套,检察院进人都是由当地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检察机关作为用人单位没有多大自主权。从这些年情况看,检察院进人渠道比较杂乱,主要是来自军队转业干部和当地领导以及检察院内部检察干警的子女,导致现有检察干警水平参差不齐。随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部分干警由于司法考试难以过关,虽在长期执法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造成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比例失调,制约和阻碍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二)检察院缺乏吸引、留住人才的竞争力

由于县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高等院校的毕业学生不愿留在原籍工作。同时检察院干警收入少,待遇差,工作清苦。部分检察干警家属下岗或没有工作,部分干警子女就业有困难,不得不为生计奔波而影响工作。还由于检察机关上下、内外交流机会少,导致干警职级偏低,挫伤了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影响了检察干警队伍的稳定,不仅不能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还导致检察院内部优秀人才的流失。

(三)检察院缺乏建设人才队伍的机制

检察院由于人员少、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检察干警接受业务培训的机会不多,少数干警没有择业压力,业务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法律素质相对滞后,执法能力整体较低,难以胜任本职工作。检察院一方面缺乏相应的人员淘汰机制,出口不畅,对于一些素质低、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干警,难以通过一种有效机制将其淘汰出检察院。另一方面受编制的制约,符合条件的高素质人才不能顺畅地进入,出现了想录用的人进不来,要清退的人辞不去的尴尬局面,造成难以建设好检察人才队伍。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落实用人自主权,拓宽培养渠道,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

检察院要具有一定的用人自主权,要改进招录方式方法,广开门路选人才,有计划地吸收引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壮大检察院干警人才队伍,解决检察院专业人才短缺的瓶颈问题。要拓宽培养渠道,选派优秀检察干警到高校深造,到上级院挂职,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要推行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两个重要部门,干警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反腐败工作的成效,通过岗位资格准入考试和个人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提高准入门槛,真正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干警选人反贪、反渎部门,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增强侦查队伍的战斗力。要把检察人才培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检察干警,多渠道、多平台打造人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人才资源开发

要狠抓学历教育,继续提高检察干警的学历学识水平。要针对检察队伍学历学位层次偏低的状况,加强检校合作,开办法律本科远程网络教育,组织不达本科学历的检察干警参加学习。对参加学历教育的检察干警,除保障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外,给予取得学历证书的要有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提高检察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性。要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为高素质人才的快速成长搭建平台。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对重点岗位人员尤其是领导素能和一线执法办案骨干的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开展“岗位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此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要认真做好司法考试培训工作,为参加司法考试的检察干警提供一定的便利,鼓励他们认真努力,积极应考,争取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检察官,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

(三)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促进检察人才成长

要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够充分施展才能。要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征求全体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办法,明确选拔任用和晋升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和条件,鼓励年轻检察干警有更高的目标追求,敢于担当重任,让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踏实肯干的老检察干警感到有前途、有奔头,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要坚持“阳光作业”,确保选用过程和结果公正。及时将竞争的岗位、条件、方法、程序、人员报名、民主推荐、能力测试、党组决定等情况予以公开,扩大群众对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程度地争取干警的信任和支持,真正做到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群众服气。让年轻有为、富有朝气、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

(四)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

良好的文化能够营造积极向上的健康氛围,建立和谐融洽、团结奋进的工作环境,增强队伍凝聚力。要通过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使检察人才甘于在艰苦环境中工作作贡献。建设检察文化一是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确保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是加强政治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各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激发检察干警投身检察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

要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要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一要针对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及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财力增加的情况下,加大检察经费,改变检察干警收入少,待遇差的状况,使检察院能够稳定队伍、吸引外来优秀人才。二要关心检察干警的家庭生活,为没有就业的检察干警家属与子女,提供就业帮助,获得工作岗位,让检察干警放弃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检察工作中,提高检察工作效率与检察工作质量。

篇四: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2016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8 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属于检察机关内部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是为了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对机关事务工作进行合理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等一系列活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保障平台。近年来,“业务立检、科技强检”已成为检察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主要趋势,而

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服务和管理,是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此,如何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笔者结合后勤保障工作的特点和面临的问题,提出加强基层检察院后勤保障工作的对策,同大家探讨。

一、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特点

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不仅要进行行政事务管理和为广大检察干警的衣、食、住、行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检察院正常运转和检察人员正常工作,也要为人民群众到检察院解决诉讼纠纷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搞得好坏与否,直接影响到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以及检察工作的质量。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中,检察机关后勤保障部门与其他部门业务工作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综合性。,检察院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基层院撤销了政策研究室,将原来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政策研究工作合署于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就是纯粹的后勤保障部门,具体担负着全院的车辆、行装、财务、统计、基建、文秘、会务、人民监督员、督办、收发、保密、档案、信息、通讯、办公用品、食堂、水电、安全、卫生绿化和地方党委、政府开展的目标考核项目及公共关系等30余项管理、服务职责。因此,后勤保障部门是一个综合性、行政业务项目纷繁、涉及面广的内部管理、保障、服务机构。

第二、服务性。后勤保障服务既是后勤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后勤管理工作的归宿。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保障部门是全院正常运转的能量保障平台,必须不折不扣地对上对下、对内对外服务。主要归纳为“五大”服务:一是为领导服务。后勤保障部门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它首先要为领导服务。领导工作到哪里,后勤服务工作范围就要延伸到哪里。二是为干警服务。检察人员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主体,在分工协作和共同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为了让干警们全心身地投入检察业务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后勤保障部门必须为全院干警的衣、食、住、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为机关服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为保障检察工作正常运转,后勤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美化院容环境。四是为各内设机构服务。根据检察院各内设机构所从事的职能活动,后勤保障部门往往掌管着全院的财、物,也是确保各业务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命根子”,这就需要后勤保障部门为其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做好物资合理分配、平衡协调。五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全党的宗旨,也是后勤保障部门一切工作的落脚点。把前面四项服务工作做到家、做圆满,不但保证了检察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更重要的是为人民群众来检察院诉讼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人民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解决生活中的纠纷。

第三、复杂性。检察院的后勤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一是表现在后勤保障工作事无巨细,头绪繁多,既有人际关系,又有人与物的关系,而人与物的关系处理不当,又会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检察业务所需的车辆、通讯、办公器材、装备等物资保障以及全体检察干警的生活,样样都要细心考虑周全,精心安排,稍有疏漏,就会影响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检察人员办案的情绪。二是上下左右,纵横交错,涉及面广,既要处理好本院内部各局、科、室、队的关系,又要协调好检察院与外单位诸多方面的关系。

第四、琐碎性。后勤保障工作常常是从一些不起眼的树枝落叶、芝麻小事做起,然而这些被称为小事的工作切不可小看。具体工作中,会议会务需要上传下达、发通知、抬桌子、搬凳子、备水果、端杯子、倒茶水,如果没有这些不起眼的准备工作,就无法保证大事的顺利进行。如检察院举行的新办公大楼奠基典礼,办公室作为后勤保障部门具体承担起这项任务,无论是制订方案、统筹安排的大事,还是买矿泉水之类的小事,都要瞻前顾后,考虑周全,才能保证仪式的顺利进行;还有每天的迎来送往,电话的接进拨出,是再小不过的事,都代表着检察院的文明风貌,若有不慎,将会直接影响上下、内外关系;还有在接待来客和参加对外活动中,小事处理不当,也将会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形象。

总之,离开了后勤部门的保障服务工作,检察机关的正常运转就会受到不可估量的影响。

二、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面临的问题

后勤保障工作对检察机关开展业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现阶段基层检察院后勤保障工作仍面临很多问题。

1、行政经费和办案经费严重不足,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基层院工作的开展。目前,由于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各项费用开支加大,再加上检察业务的不断创新,对设备、器材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地财政拨款已无法满足办案和其它检察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

2、后勤部门任务重,人员少、兼职多,使后勤

服务跟不上。作为后勤保障部门的办公室,一方面要接受上级检察机关的计财装备、政策研究、办公室办文等工作的目标任务考评;另一方面,还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禁毒、综合治理、卫生、安全等近20项的单项工作。这种“倒金字塔式”的机构配置,使基层院办公室人员身兼数职,任务多、项目杂,压力过大,许多事都疲于应付,使服务保障跟不上,不仅直接影响到了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的高效发挥,还影响了检务后勤保障的优质服务。

3、后勤保障工作管理、服务机制不科学、制度不完备。后勤保障工作存在着管理方法不科学,服务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凭经验办事,靠习惯做法,失范、无序、随意性大,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漏洞,对检察业务服务就会难上加难。

4、后勤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当前检察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在体制上,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纵向封闭型”,存在着“小而全”的编制模式,在管理方法上,采取的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法;在分配制度上,仍然是“铁饭碗”、“福利型”;在效率上,存在着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率的问题。这一系列的问题,制约和影响了检察后勤保障工作的发展,这也是整个国家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病,因此无论是检察机关还是全国都需要加快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5、后勤管理者服务意识、管理意识不强。后勤工作者相对存在素质不高的问题,从思想上没有完全树立为全局服务的意识。

6、检察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落后,没有专项资金来加强建设,不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大力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虽然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存在很多问题,但要更好地发挥和强化后勤部门的“参谋、助手、协调、服本务、管理”等职能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善:

【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1、以争取收入为主攻,全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经费保障,首先取决于收入,其次是使用、管理。把经费保障的主攻方向放在争取收入上,竭尽全力打好这一攻坚战。一是强化领导。检察长一把手应亲自抓经费筹措,疏通渠道,主管副检察长应亲自谋划、具体组织、直接运作,积极协调解决经费保障中的难点问题。二是主动争取。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以及财政等部门汇报、介绍检察机关工作特点、业务发展客观需求、经费困难等实际问题,做到与财政、计划等部门常来往、勤沟通、多协调,使所需经费足额、及时落实到位。三是广开渠道。首先是造好预算,争取财政拨款。做到综合该单位实际需要,把预算打满打足,并做到立项有据、理由充分。其次是强化办案,争取案款返还。充分运用检察机关办案赃款返还的政策,多办案、多上缴、多返还。第三是积极申请,争取上级补助。对于上级专项补助款、扶贫款,要做到早立项、早申请、以获得主动权。同时,对来之不易的经费,突出重点,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

2、以“两房”建设为中坚,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办案用房和业务用房是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投资一时,功在长远。要认真负责地抓好“两房”建设。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的“两房”建设领导小组,设“两房”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 “两房”建设工作。由专人负责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积极争取政府计划、财政、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好项目申报、投资申请等工作。二是合理规划,量力而行。“两房”建设的项目申报、投资申请和施工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院规划和本级检察机关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实际情况统一计划。着眼于未来形势的发展,树立前瞻意识和科技意识,充分预留出办公自动化、技术网络化和诉讼智能化等发展空间,为将来的发展打好基础。三是严格标准,保证质量。“两房”建设的项目申报、投资申请和施工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和该院的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进行,严格掌握尺度,实行公开招标,坚持优质优料,杜绝“豆腐渣”工程。

3、以信息化为统领,强力启动科技强检工程。科技强检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迫切要求,是检察机关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一是坚持科技优先。经费使用上,在保证正常业务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高科技装备;装备购置上,在保证与高检院《标准》对号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安排上,在保证应急项目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信息化建设。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高科技装备建设要在上级院统一领导下,以担负计财装备职能的办公室和技术部门为主导、业务部门配合,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对项目的设置、经费的申请、购置“计划”、使用、管理等,做好事前评估与预测,确保科技装备建设有条不紊地开展。尤其是信息网络建设,坚持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坚持统一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统一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统一到指定供货点集中采购、统—调配技术和资源优势,统一实施技术指导和管理。三是实行监督管理。对科技装备建设的购置、招标、评标、方案、审批、工程质量验收、部门配备、材料消耗等各个环节,要实行监督管理,确保科技装备的质量。

4、抓科学管理,勤俭持检。应研究制定一系列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后勤保障制度。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类财务、会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所有开支、报销经院领导层级审批。管好单位固定资产帐目,保证资产不流失、浪费。二是压缩各种办公开支。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购管理,小额购物支出由各部门申报,办公室工作人员列计划采购后再发放,大额购物支出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并由办公室两人以上共同采购。三是合理安排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接待来客就餐,一律报主管后勤的领导批准后,到院外定点餐厅安排,如实填写接待报销单,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四是规范车辆管理。车辆应由党组会统一研究决定分配给科室,原则上车辆由各科长管理、归科室使用,出车要登记行程记录。办公室统一负责车辆维修、油料配给、年审、保险理赔等事项。院内特殊情况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五、抓财务纪律,廉洁从检。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一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定期到各部门检查,严禁部门设立帐户和小金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二是实行财务支出月通报制度。每月底,办公室应将本月各项支出制成明细表,由主管领导及监察部门审核后张贴于院公告栏,接受广大干警监督,杜绝不合理支出及超标准支出。三是严格执行警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违章驾车,避免因违章出现事故而带来的不必要损失。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地防止公款消费、铺张浪费等问题发生,确保检察经费及检务设备的有效、合理使用,从面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后勤人员综合素质。做好新时期的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后勤人员须具备办事高效、保障得力、服务优良的能力,树立为办案服务、为一切检察业务服务的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文秘能力、参谋助手能力和培养稳重、踏实、仔细的工作作风。后勤工作属于承上启下、左右互动的工作性质,平时跑腿学舌的事很多,这就需要每名工作人员认真、仔细、耐心地做好每件事情,要在细中求精,精中务实,实中求细,最终达到领导满意、大家满意。实践证明,坚持稳重、耐心、细致是搞好后勤工作的基础,更是后勤发挥更大作用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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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2015检察院四化建设汇报材料

检察院四化建设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全院干警对严检率调研组莅临我院视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对严检以及各位领导一直以来对我院检察工作的关心与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各位领导的到来,必将对我院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下面,我把我院推进“四化”建设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本市及本院简况

X市下辖八镇一个管理区,户籍人口89.8万,是一座新兴的港口工业城市。多年来,在“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精神的激励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着成就,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百强县市前三甲,先后荣获了联合国人居奖、全家首家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百余项国家级殊荣。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600亿元,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06亿元。近年来,全市围绕决胜“三大硬仗”、突出“三条主线”等重大决策部署,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在规模企业培育、经济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前不久,我市召开的市第十次党代会要求牢固确立“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提出确保到2015年实现经济总量翻一番、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翻一番等“六个翻一番”,全力打造以现代化经济为特征的产业强市、富有生机活力的创新型城市、城乡一体化的高品质现代城市、引领文明的社会建设管理示范城市。

我院现有内设机构15个,干警编制数113人,目前在编干警100人,其中具有检察官资格的62人;研究生26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总数的92%;干警平均年龄40岁,其中35岁以下干警占总数的39%。其他工勤人员21人。院领导班子由8名党组成员和1名党外副检察长组成,另外配备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

多年来,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历任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张家港市十佳优秀机关。

二、加强基层院“四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院根据高检院制定的基层院建设发展纲要、规划,制定并认真落实以推进六精、实现六优为主要内容的四年科学发展规划,确立了争当全国基层院建设示范院的奋斗目标,并逐年推出了“四个突出四个再”、“五深化、五提升”、“三个转型”等工作思路,工作中紧扣“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方向,与时俱进弘扬张家港精神,高点定位谋求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整体建设水平。

1.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四化”建设的中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动摇,以反贪、反渎工作引领、带动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发展全面提升。

一是以线索经营评估为抓手,推动自侦工作实现新突破。坚持“系统评、评系统”的线索评估经营机制,实现线索资源利用效果的最大化,不断扩大办案规模。积极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实行特案介入、反贪反渎一体化运作,在全院成立侦查预备队,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努力提高发现犯罪、调查取证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建立自侦案件立案前与侦监、公诉会商制,坚持诉前谈话、检察建议双签制,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2015年以来,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6件102人2单位,查办渎职案件17件17人,其中去年立案查办反贪案件24件29人2单位,反渎案件5件5人,均创下历史新高。所办案件无一撤案、无一延长侦查期限、无一退查、无一改变定性,连续三年实现了零翻供、零投诉、零上诉、零安全事故的“四零”目标。今年初,我院建立健全纠偏防错机制、切实防范反贪办案质量风险的经验做法,被省院反贪局发文推广,《检察日报》予以了专题报道,在检察系统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二是以查办虚假诉讼案件为突破口,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出亮点。针对债权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侵犯多数债权人权益的现象,我院密切与公安、法院的协作,加大打击力度,在成功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0件的基础上,从去年开始与法院、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工作办法,形成联查联办联防机制,得到徐安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予以推广。2015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5件,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经审查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其中通过启动再审程序已监督纠正1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案件5件5人,有4人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三是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控申、监所检察工作实现持续提升。探索成立“检察调控中心”,对涉检矛盾风险实行统一预警、排查和处置。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工作室”,开辟检察调控“周末讲坛”,扎实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联防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涉检信访零积案。我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探索驻所检察工作“检情三报”、驻所干警AB岗工作制度,“三步走”驻所检察谈话制度、刑罚执行变更同步监督机制等,实行“驻、巡、会、谏”医疗卫生检察工作法,不断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全力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2.始终把创新创优、塑造品牌作为“四化”建设的着力点。紧紧抓住检察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一是巩固深化,塑树品牌。不断丰富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与公安、法院、监察、审计、财政等七部门联合建立“7+1”预防协作机制,构建了市镇村涉农职务犯罪三级联防机制,形成了预防犯罪的合力,该做法被高检院简报转发。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非公企业、农村基层延伸,拓宽预防工作领域。建立了“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基地”和“预防咨询检察官服务站”,举办非公企业“阳光兴企”预防论坛等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针对村支书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频发的现状,与苏州大学法学院、锦丰镇合作,成立了“张家港市涉农职务犯罪防控基地”,加大对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的排查防控。不断丰富和发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推动专业工作常规化。在获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后,又专门设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构建青少年维权“捕诉防一体化”新格局,对未成年人实行“一线预防、多维挽救、全面帮教”。设立“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观护站”,成立“退休检察官关爱工作团”,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强化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工作。加紧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展馆”,着力把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融入到我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体系。

二是推陈出新,彰显特色。为解决涉罪外来人员审前羁押率偏高、取保候审难的司法实践难题,我院从逮捕必要性审查入手,探索建立了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权利平等保障机制。2015年初,又主动与公安局、法院协调,会签了《关于保障外地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权利的意见》,通过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实施风险评估、放宽担保人条件等措施,解决了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难的问题,同时借助“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管护基地”,加强对涉罪外来人员的监管,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2015年以来,我院共对279名涉罪外来人员适用了取保候审,无一脱逃、重新犯罪。该做法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并获评苏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奖。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机制,抢抓全国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县市的机时遇,针对以往实行无差别管理成本高且效果不理想,以及社矫对象多、分布广等实际,于2015年7月开始,探索开展分类检察,在各镇区设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站,实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五个一”工作法,逐步形成了以社区矫正监督站为工作平台,以巡回检察为监督方式,以社区矫正分类检察为主要内容,以社区矫正教育中心为服务阵地“四位一体”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模式。2015年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对象不仅无一脱管、漏管,而且改造积极性和质量明显提高。与2015年相比,2015年A类社矫对象由17名增加到128名,同比增长600%,C类社矫对象由13名减少到11名,同比减少20%。这一做法于2015年被苏州市政法委推广,受到了省市院、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创新载体,再造亮点。为有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院于2015年3月,创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模式,推出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并逐步发展为以“流动检察、互通联络、一线服务、融合发展”为内涵实质的巡回检察工作方式。成立巡回检察办公室,在全市各镇设立“巡回检察联络站”,聘请各镇综治办主任或司法所长担任“巡回检察联络员”,在各村设立“巡回检察联系点”,聘请检察信息员,采取定期和预约相结合的办法,在各镇区流动办公。通过举办“法律服务早市”、驻点调研、走访调查等,贴近群众受理控告举报、收集社情民意、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教,积极发挥“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调解员”的角色作用。自巡回检察开展以来,来院上访量同比下降了26%。我院的经验做法在全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头版、省委政法委《政法信息》相继作了转发报道,徐安检察长予以了批示肯定。为做到矛盾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优化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我们根据省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风险排查研判工作机制,深入分析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对策或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拓宽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路径。其中对企业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急剧上升的研判报告先后被高检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转发;对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推动了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模式的改革,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十佳预防调查报告”。

3.始终把固本强基作为“四化”建设的支撑点。我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兴检、管理优检、科技强检”战略,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一是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推进管理科学化。“先进院如何永葆先进”是上级对我们的期望,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张家港精神作为发展的力量之源,开展张家港精神再教育,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鼓励干警干事创业、爱岗奉献。完善激励机制,院里专门设立名次奖、创新奖,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绩效考核(从履行职能、规范化建设、工作创新创优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在绩效考核基础上单设“名次奖”,部门在苏州条线考核进行前三名的依次给予奖励,有创新工作得到上级院推广的可以提升条线名次)。对凡在各类比赛、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和表彰的,都适时予以相应表扬奖励,大力营造“有荣誉必争、有名次必比、有牌子必创、有红旗必扛”的浓厚氛围。建立督促机制,每周召开一次检察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院务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落实。为拓宽干警视野、增强创先争优激情,每年组织中层干警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两次以上,分管检察长至少一次带领分管部门的全体干警外出学习。建立关爱工作机制,为干警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对干警本人及直系亲属患病住院的,安排人员前往探望,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干警实际困难,切实消除干警的后顾之忧;加强沟通协调,2015年以来经过积极争取,为18名干警解决了非领导职务职级晋升问题,目前又有5名干警职级问题已提上组织部门议事日程。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干警职务变动必谈等“六必谈”制度,以及诉前谈话制度等,每年集中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专门设立案件监督管理机构,坚持对案件实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集中监督,保障公正廉洁执法。我院先后被命名为江苏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苏州市公正司法示范点、苏州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是学与用相结合,推进队伍专业化。深化学习型检察院建设,联合苏州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建立合作平台,广泛开展检察实务大讲堂、模拟审讯、诉辩对抗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养和实战技能。强化对新进人员的培训,采取院史讲座等“十步培训法”,使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精神薪火相传。2015年创设的“检察同期声”论坛,融理论深度、语言表达、情景表演等元素于一体,捕捉检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互动式研讨活动,深受干警喜爱。被评为苏州市检察文化十大品牌、江苏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特色演示项目,《检察日报》、《清风苑》予以了报道。近年来,我院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论辩手、江苏省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长、十佳侦查监督能手、十佳青年公诉人、十佳驻所检察干警等一批专业人才。

三是投入与应用相结合,推进保障现代化。在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经费保障、装备条件、“两房”建设均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人均公用经费逐年递增,异地新建、设施更优、功能更全、环境更美的检察新技侦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先后自主研发了公务车辆管理等平台,推出了全国首家预防职务犯罪咨询网以及视频接访等服务措施,有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江苏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行政装备工作先进集体。

三、我院工作目前发展态势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年初确定的“三个转型”(即,在执法理念上要由业务型向服务型转变,在执法方式上要由单一型向组合型转变,在执法标准上由精品型向品牌型转变)的工作思路,抓重点、抓创新、抓载体,全力争当全国检察工作排头兵,各项检察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执法办案工作有新进展。今年以来,共立案反贪案件14件15人,窝串案率、大案率、自行发现案件率均为100%。立案反渎案件2件2人,均为正科职干部。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和挽回其他经济损失千万余元。建立“双介入、双延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着力保护企业自主创新。自去年10月份以来,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件11人;起诉5件9人,“两个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上半年,共批捕368件490人,以无逮捕必要为理由不捕123人;起诉579件891人,不诉11人。立案监督4件;追捕12人、追诉5人5单位;提出抗诉2件。提请抗诉5件;监督民事虚假诉讼1件,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目前已移送公安立案1件,建议法院再审1件。

二是加强群众工作有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深化巡回检察工作,适时推出视频接访、“巡检热线”等便民利民举措。依托巡回检察联络站,深入各镇区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服务城乡一体化等专题调研,突出服务和保障民生。健全群众工作能力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出台新进人员巡回检察锻炼办法,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到党政、信访等部门挂职,依托“周末讲坛”活动,邀请检察调解员、巡回检察联络员进行授课交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社会管理创新有新亮点。为推动风险排查研判工作机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我院自主研发了“检察机关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平台”软件。上半年,通过该平台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风险案件7件,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事件。结合办案,先后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户籍信息失真等问题开展风险研判,及时提出对策或建议,收到良好效果。认真开展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活动,实行以同督创优机制为主体、以双向预防机制和侦防一体机制为两翼的“1+2”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模式,保障了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安全、规范运行。研究制定《张家港市涉农职务犯罪巡回预防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巡回预防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市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分散无序向系统规范转变。

四是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队伍素能有新提升。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读红色经典、看红色电影、走红色路线,邀请市委党校、市委研究室领导来院作专题报告,帮助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执法为民宗旨。结合市委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绩效比拼年”、“学赶大杨舍、激发新动力、争当排头兵”等活动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胡总书记“七一”等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掀起“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热潮,推动主题教育实践取得实际成效。为了培养优秀公诉人才,我们组成了三个特色办案小组,定期开展公诉对抗赛、文书竞赛等活动,提高实战技能。积极开展检察文化进社区、进军营、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搭建检民互动新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下一步深化基层院“四化”建设的初步设想

今年5月底,我院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后,我们深感肩上的重担,就如何当好示范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多次研究、深入思考,并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基层院“四化”建设,坚决不辜负上级的期望。

1.认真组织开展“责任在肩勇担当、使命当前齐奋进”专题讨论活动。活动从2015年6月上旬开始到2015年8月20日结束,主要分为动员部署、学习讨论、对照排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并将召开全院深化示范院建设推进会。重点围绕“四个如何进一步”(即:如何进一步深化“四化”建设,更好更全面地发挥示范作用;如何进一步深化绩效比拼、创先争优,不断创造一流业绩;如何进一步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切实打造新的亮点品牌;如何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固本强基,扎实推动持续发展、全面进步)等问题,组织干警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明确措施。围绕“四看四比”,即:看作风、比奉献;看特色、比创新;看素能、比形象;看绩效、比争先,组织干警对照排查,固强补弱夯基础,奋勇争先当标杆。通过专题活动,引导和教育干警深刻认识“四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深化四化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振发展精神,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努力在解放思想上有新飞跃,在创新创优上有新突破,在深化“四化”建设上有新成果。

2.着力打造新的业绩,增创新的特色。近期,我们将结合专题讨论活动,制定深入推进基层院“四化”建设实施细则,完善下一步深化基层院四化建设的措施。根据初步研究,我们将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发展境界。坚持把张家港精神作为动力,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丰富检察文化建设的活动和载体,大力培育以张家港精神为第一要义、以永争一流为鲜明导向的张家港检察文化特质。通过理念的更新、机制的完善、氛围的营造,使检察干警始终鼓足干事创业的热情、永葆争先进位的激情、激发永争一流的豪情,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出理念、出经验、出业绩、出人才。

二是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建设,不断争创一流业绩。“四化”建设需要一流的检察业绩作为支撑。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教育等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切实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开创自侦工作新局面。继续探索民事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惩治和预防虚假诉讼、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等制度,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深入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提升群众工作水平。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细化并刚化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和基本规范,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创建活力。创新的程度决定发展的高度,创新是深化“四化”建设的重要路径。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坚持向创新寻对策、找出路,靠创新破难题、求突破、增优势。紧紧围绕“四化”建设的任务和方向,巩固深化已有的特色亮点工作,使品牌更响、特色更特、亮点更新。针对检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通过举办创新论坛、创新讲座、创意金点子征集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做好探索、转化和结合的文章,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努力树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导向。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健全执法监察、检务督察、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全方位、立体式的动态跟踪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突出加强对执法办案一线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六是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保障现代化水平。以有为赢有位,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不断改善检务保障条件、装备建设水平。根据《2015-2015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办文、网上教育培训。以检察技侦办公大楼落成为契机,扎实推进智能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管理科学化。倡导“科技强侦”,探索“制度+科技”职务犯罪预防模式,加快推进政法共建共享等平台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我院加强和深化基层院“四化”建设的情况汇报,不当之处请严检和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篇六:检察院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2016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调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精神,根据县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部分乡镇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检查、调研工作。2月16-20日,第四纪工委书记杨新明带领由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组成的第五调研组分别到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资料查阅、实地察看等形式开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全县公、检、法、司部门能够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专门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都成立了由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相关的职能职责,负责领导、指导和组织协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具体实施工作。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党组织的学习。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近年来,为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我县公、检、法、司部门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专题调研、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岗位培训为抓手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干部读书活动、学习研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县检察院开展了体验学习教育,将新招录的公务员带到矿井、纺织厂等企业实地开展了“爱岗敬业”的主题实践学习活动,给大学生们上了一堂堂生动的课,促使他们更加热爱生活,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创先争优;县政法委将《楚雄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续二)》中的案例内容复印发给10位在职职工认真学习,同时将一些学习资料光碟中的内容拷在电脑上,以供干部职工自己有时间可即时学习。

制度健全,学有保障。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县公、检、法、司等部门年初都下发文件,制定了集体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党员个人自学制度、领导专题讲座制度等,列出重点阅读书目,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的学习考勤、学习交流、学习通报、学习考核等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如:县法院专门制定了《在职干警学历教育奖励规定》、县检察院制定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暂行规定》制度,支持、鼓励干警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县法院党组还与党员签订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学习作为一项硬性指标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建立健全,为各部门的学习提供了有力保障。

重点突出,成效明显。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明确学习重点,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等方面内容加强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做到了“学”与“用”、“思”与“行”的有机结合,把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新的发展思路,推动了公、检、法、司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在四个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一是学习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每年年初都专题讨论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学习内容,形成“以党委(组党)中心组为龙头、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干部职工广泛参加”的学习格局。并通过签到、发言、学习记录、学习考核等措施强化纪律约束,使学习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不断的学习,各部门干部职工在各种形式的学习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为民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县检察院45名在职干部中,已有39名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人数比例达到87%;县法院将重点工作纳入学习日程,干警经过调研论证,狠抓审判调解、巡回办案和“代理、审、执兼顾促执行”等亮点工作,提高了工作能力。三是促进了部门工作。通过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理论学习用于指导实践,各部门工作成效显著。如:县法院把解决审判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加强调研和理论研讨,学用相长,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大幅提高。

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面临的问题近年来,全县公、检、法、司等部门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调研工作中我们也发现还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而且也是广大干部职工存在的认识,所以学习型组织党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思想认识有差距。

一是对学习认识有偏差。个别党员干部认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搞形式主义,认为政治理论学习不是很有必要,反正不耽误正常业务工作,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轻政治理论学习的倾向,对业务知识的学习相对主动,对政治理论学习较被动。

三是对学习重视不够。没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看不到抓学习的潜在价值、长远效益,眼光只盯在具体工作、工作业绩上,把学习当成软任务。三是学风不正。表现在对学习缺乏兴趣和热情,缺乏学习的危机感、紧迫感;把学习当成是额外负担,感到工作都干不完,没时间、也没必要学,陷于具体事务或不必要的应酬,静不下心来学。对学习能推则推,不能推就应付。四是学用脱节。在学习的内容安排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一些干部没有很好地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存在“学习归学习,工作归工作”的现象;一些干部凭经验看问题、干工作,感到凭丰富的阅历和经验照样可以胜任本职、干好工作,不注重最新前沿知识和理论的学习,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导致学用脱节。

考核、监督不到位。

虽然对干部年度考核中有述学的内容,但大多数单位评先评优重点在工作成绩、贡献大小上,对平时的学习过程情况没有衡量标准和相应的奖惩措施,存在“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差一个样”的现象,规范的学习考试、考核制度不力,效果如何缺乏有效的量化手段和客观的评价标准。对是否认真学习也没进行过认真的检查。工学矛盾突出。

公、检、法、司部门承担着全县社会安定、平稳和谐、法律保障等工作任务,工作岗位特殊、业务繁忙、会议较多,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学习时间难以保障,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业务量较大的科(股)室,人少任务重,党员干部整天忙于事务,即使个人主观上很想学些理论知识,但苦于抽不出时间,最终也只好以干代学。在《大姚县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问卷调查》中,根据回收的100份问卷调查显示,在“目前,您所在单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一栏中,回答业务太忙占94%,回答缺少学习资料占2%,回答无从选择占4%。三、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对策与思路

提高认识。

解决好思想问题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根本前提。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重要举措,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不断进步的重要途径,是我们党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重要保证。要坚决克服把“学习”和“工作”分割开来的思想,树立“学习”和“工作”是辩证统一的理念,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常态,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努力在学习与工作的结合、渗透、贯穿上下功夫,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要过分强调“工学矛盾”的一面,要重视学习和工作互相促进的一面,充分认识到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工作,更好地促进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高。要坚决克服重法律知识、业务学习、轻政治理论水平提高的倾向,全面提高公、检、法、司部门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作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使学习融入日常生活中去,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完善机制。

解决好机制问题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关键。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定期集中学习交流、奖励规定、督查考核等制度,并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针对当前各种主题实践活动较多的实际,建议在下步工作中,能把各种主题实践学习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并根据各部门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使学习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把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

创新形式、搭建学习平台。

丰富学习方式 ,倡导以“个人自学勤学”为主的学习模式,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体系和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让党员干部互相交流学习,相互促进提高;在有条件的时侯,有批次、有针对性的适当组织党员干部到外地考察学习,开阔眼界,转变观念,大胆创新,促进工作;邀请具有一定学术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专家、学者到大姚开展面对不同专业、不同职务党员干部的专题讲座;举办高质量的培训班,安排不同类别的党员干部学习;为一般党员干部争取到国家、省、州等相关职能部门深造学习的机会。

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能脱离部门工作实际,要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习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把握好“三着力三结合”:着力推动工作,把开展学习活动同研究解决本机关、本单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推动局机关党的建设,把开展学习活动同查找和解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把开展学习活动同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艰苦奋斗,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我县和谐稳定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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