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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6-08-04 12:11:2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共6篇)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一)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现状1 老年人口基本情况按照通行的国际标准(60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7%)计算,我市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市人口老龄化呈...

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一篇

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现状

1.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按照通行的国际标准(60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7%)计算,我市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老龄人口基数大。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4.5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13%,不仅远高于国际老龄化水平,且远超全国13.7%及浙江省11%的同期水平。二是高龄化明显。我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为2.21万,占老年人口的15.73%,同样远超全国及浙江省同期水平。三是人口老龄化发展较快。预计到2020年,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21万,届时将占全市总人口的24%。这一数字又比2020年全国预期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18%高出了6个百分点。四是空巢率高。2011年我市常住人口家庭户为28.8万户,一人户占到26%,二人户占到33%,三人户占到24%,家庭户的户均人口为2.52人。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浙江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政策措施,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围绕构建城乡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目标,加快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03——2011年,共新建、改造、扩建福利院、敬老院16所,其中市财政投入2385万元,镇乡、街道投入910万元,民间力量投资达35900万元。我市坚持政府、社会“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坚持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创新,多途径、多形式借民资、聚民力,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大胆探索公、民办混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路子,创新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多种实现形式,不断助推老年福利事业上新台阶。我市按不同老年群体经济承受能力规划设计了不同档次的养老设施,可以提供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至2011年底止,全市共有25所养老机构,床位5012张[其中:国办一所床位280张,镇乡(街道)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24所,床位4732张(其中:纯公办敬老院8所床位370张,公办、民办混合型模式敬老院12所床位2532张,其他社会养老机构4所,床位183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6张,提前3年实现了省政府确定的机构养老设施建设的目标。

(1)建立市级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依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市社会福利院),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按照社会化示范要求,建立健全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入院评审制度和行业自律守则、行业管理等制度规范。

(2)实施“三先行三带动”,扩大养老福利服务覆盖面。在虎鹿镇试点的基础上,通过城市先行带动农村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先行带动市场化运作,试点先行带动全覆盖,“三先行三带动”构建起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保障机制、参与机制的“三机制”。至2011年底,全市建立镇乡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4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18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空巢老年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发放服务券2.83万张,购买服务金额22.7万元,享受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特困老年人、特殊老年人、高龄老年人10635人(次),发放居家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78万元。对全市14.55万老年人开展健康和养老需求评估。

(3)建设城乡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加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城市社区依托原有城市“星光老年之家”,农村社区继续实

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到目前,全市14个城市社区已基本建立“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站),164个农村村(居)已建立“星光老年之家”,具备生活服务、文化活动、老年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

(4)改善基础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通过改建、扩建镇乡街道敬老院,在确保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以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依托镇乡街道敬老院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配送餐等服务,开放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立、完善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到目前我市已建立19个镇乡(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5)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大胆探索公、民办混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路子。我市吸纳民间力量投资起步较早,时间可以追溯到2003年。我市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扶持措施,促进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到目前,全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4362张,占全部床位数的比重达到87%。积极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企业,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现行管理办法相对滞后。我市养老机构的发展,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的异军突起,给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 相对滞后,对民办福利机构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执法依据不足,可操作性不强。

2.收费不高投入不足。我市公办养老机构,为体现公益性,一直以来收费不高(按收费标准打折40%),收费的不合理导致了盈利的难以实现。据查,目前我市各养老机构基本没有盈利。特别是市社会福利院的收费比镇乡敬老院还低些,收费标准亟需调整。省政府已出台了《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我市已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养老福利机构床位补贴需800万元,居家养老站(中心)建设及补助资金300万元,低保中的失能老人补贴100万元,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保险补贴15万元,全年预计缺少资金1200万元,但市财政去年底并未列入预算。

3.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由于市、镇乡两级财力限制,政府对民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与周边县市相比欠强。部分优惠政策因客观原因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养老产业是微利行业,盈利空间小,投资回报周期长,导致一些民办养老机构难以为继。

4.用地、用房紧缺。①新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从而将一批热心养老服务事业的社会力量拒之门外;②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因为受资金等要素制约难以做大做强,部分养老机构规模偏小、档次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弱;③省政府规定按每百人配备15-20平方米用于居家养老工作,但目前全市3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用房(城区14个、农村22个)存在困难。

5.居家养老服务尚未社会化。各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为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补贴服务费用,支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报酬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在目前政府“直管直办”的情况下资金投入明显不足。资金受限,一方面导致补贴的服务对象数量较少,另一方面导致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高。虽然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较多,但实际上真正到位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仍限于吃、住等简单的生活照料服务,与老人所需的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全方位的服务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6.行业自身建设亟待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多由社区居委主任或书记兼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多为城市下岗工人、进城务工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和服务素质参差

不齐。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 多数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管理、护理知识以及专业技能,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目前尚无专门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统一的国家职业标准,很大程度约束了养老服务队伍的管理和专业化发展。我市对服务人员的系统培训刚刚起步,培训的人次、批次、内容、手段还远未能满足实际需求。

(三)调研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全力营造社会养老的浓厚氛围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以战略的眼光、全新的思维对待新形势下的养老服务业,从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把发展养老服务业摆上重要位置。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发展养老服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活动,与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敬老孝亲模范评选等活动;要把敬老、养老、助老列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营造社会养老的浓厚氛围。

2.加强规划指导,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带头示范作用

(1)加强规划。要坚持养老服务机构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原则,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市政基础设施整体规划,把包括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布局、规模、档次、服务范围以及资金保障、用地安排等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要把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根据人口发展的趋势、老年人口变动情况以及养老服务需求和老年人的购买力等,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结合现有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模式和总体趋势进行宏观预测,对养老机构的布局和选址要适时进行统一规划,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协调发展。

(2)调整收费。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及时合理调整养老机构收费标准。通过市社会福利院等公办养老机构率先合理调高收费,推动我市养老机构收费尽快趋于合理规范,帮助养老机构实现适当盈利,以平衡收支,实现可持续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3.加快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要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的路子,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政府应从老年福利机构的经办人的角色中解脱出来,成为组织社会力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更多地从宏观管理、政策制定、经验总结方面进行指导。按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水平和服务水平及专业人员的配备划分标准,实行福利机构等级评估,实行分类管理。

4.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1)完善相关政策。①公共财政每年应从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养老事业的扶持和奖励,分批适量给予物资和资金上的投入,每年有意向地进行扶持和资助。建议对经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养老机构,在养老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宣传、奖励或政策倾斜,落实国家有关服务业的政策待遇。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等形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使民办福利机构“东阳模式”做大做强,不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养老服务的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居家养老站(中心)建设及补助资金等应尽早纳入财政预算。②可视养老项目情况对其向银行贷款的基本建设资金部分,给予适

当比例的银行贷款利率贴息;对利用区内闲置的学校、厂房等闲置房屋资源,推动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兴办养老机构的,政府应在鼓励就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强调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加大对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对老年人在养老、医疗保障中的资金投入等等。在充分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力求在制度建设、措施完善、资金保障方面取得突破。

(2)实施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扶持政策。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老龄化发展趋势,整合原有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等比较完善的、系统的政策性文件,以指导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具体实践。按照各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有关税费减免、建设用地保障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优惠等扶持政策。为避免优惠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对已经出台但因各种原因尚未落实到位的优惠政策,政府应召集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协调,尽早排除困难,确保政策得以落实到位。

5.多种形式结合,健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1)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学习借鉴外地“一键通”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十分钟养老服务圈等成功经验,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物业公司等资源,形成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养老服务格局,为高龄、空巢、残疾及困难老年人群提供方便快捷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备、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网络。

(2)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针对性。社区养老服务应根据不同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采取不同层次的照料形式,对生活能基本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中高龄老人可采取日间护理中心、托老所等服务形式;可尝试为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而又不需要全天候照料的老人开拓上门照料服务;对基本生活严重和完全不能自理、需全天候照料的老人应通过养老机构来解决。

(3)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内涵。在生活上关心老人的同时,应把心理慰藉作为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建立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开设“老人服务热线”、老年心理诊所,举办老年人为主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聊天、咨询等精神交流服务,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4)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辖区老年人信息库和网络服务平台,实现区、镇街、社区联网、信息共享,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

6.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1)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建议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居家养老服务办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等,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形式,推动养老服务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准入、投诉受理、奖惩以及退出机制。开展模范养老院评比活动,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及服务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抓好在职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技能化水平。同时,要加大老年服务工作专门人才的培养力度。要适当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完善“五险”,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持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

(3)加大培训力度。要明确养老服务(护理)职业培训的业务主管单位,理顺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准入体制,制定详细培训规划,将各类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培训,逐步培养老年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可尝试与卫校等单位共建,通过委托培训、开设养老服务(护理)课程、建立实习基地等途径,解决专业人才匮乏、培

训内容不规范、培训渠道短缺等问题。 关于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3-07-11

为应对已经到来的老龄化社会,探索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路径,近期,市发改委组织专门力量,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旨在针对困扰养老事业发展的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适用对路的措施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一、我市老龄人口结构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一)我市老龄人口结构。我市作为老工业城市,城市化程度较高,早在1987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近年来,全市老年人口数量以年均3.9%的速度增长,远高于全国和全省的老年人口递增速度。截至2012年末,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76.8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18.15%;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101.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上升至22.5%,也即平均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老年人口的增长是刚性增长。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社会化养老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综合采取兴建养老机构、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搭建服务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我市社会化养老程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雏形显现。

一是大力兴建养老机构。2005年以来,市政府投入资金1.67亿元对全市108处敬老院进行集中改扩建,新增供养用房1200余间,总床位由改造前的3480张增至现在的6891张,有46处敬老院达到省一级敬老院标准。2011年,投资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3.7亿多元建成1处市级和6处区县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其中,投资近亿元建成使用的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服务水平达到全省一流,并被民政部批准为全省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与此同时,积极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截至2012年末,我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94家,床位2.2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9张,其中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111家,床位1.15万张,占现有养老床位的比重为52.6%。

二是积极发展居家养老。目前,我市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村居(社区)为依托、以各类服务机构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多种社会化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采取政府购买服

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二篇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海东代表团*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将其列为重点督办的6件代表建议之一,由我牵头督办,督办单位是省人大内司委,承办单位是省民政厅。为组织开展好这次督办工作,力求督办实效,内司委同民政厅多次联系协调,专门走访王小娟代表,了解提出建议的初衷,征询督办意见,制订督办方案,积极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督办工作前期,我专门约见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了解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就督办工作的思路、要求、程序和方式进行了沟通,就督办工作争取得到的成果达成了共识。6月6日8日,由我牵头,内司委周新会同志、人代工委杨牧飞同志、提出建议的王小娟代表以及专业代表小组部分成员,组成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小组,赴西宁市、大通县、互助县实地察看走访了部分社会福利院、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乡镇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同基层民政部门同志、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和孤寡老年人广泛交流。察看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向有关部门了解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倾听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希望和需求,询问了服务机构人员的专业组成及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之后,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听取了省民政厅关于全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督办组成员根据调研和汇报的有关情况对办理落实代表建议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一、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现状

我国于199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我省也于201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56.32万人,占省内总人口的10.11%,预计到十二五末,我省老年人口将达到65.9万人。我省的老龄化主要呈现出老年人口分布不均、贫困面较大、居家养老功能弱等特点,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我省面临着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任务十分繁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十一五以来,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坚持从青海实际出发,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日趋完善。制定了《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青海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印发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出台了《青海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起以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老年人社会福利、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养老服务机构不断增加。近年来,我省先后筹措建设资金4亿多元,建成各类老年福利设施307所,机构养老床位达到1.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1张。全省建成5所老年大学,建立各类老年活动室645间。在城镇,主要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院及示范性省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扶持3所民办养老机构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在农村,主要建设乡镇敬老院,并积极探索村级主办、互助服务、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的多元化模式已基本形成。三是切实保障老年群体基本生活权益。在生活保障方面,将全省11.6万名生活困难老人纳入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范围,对城乡低保老年人实行分类施保、重点救助。在住房保障方面,优先将住房困难老人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住房范围,先后为6.28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新建了住房。在老年优待方面,及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全国有18个省份建立了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我省的高龄补贴发放年龄为70岁,全省25.86万老年人因此受益。四是养老服务惠及的范围日益扩大。在城镇陆续建成一批街道(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向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化生活等方面延伸。积极推行社会养老分类服务模式,对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供养、无偿服务,对有养老需求的其他老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有偿服务。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起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据了解,当前我省养老服务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化养老意识淡薄。我省是多民族地区,受传统思想观念、民族宗教、生活习惯、经济收入等

影响,一部分老人及其家庭偏向于依靠家庭和子女养老;一部分困难老人愿意接受政府提供的无偿或低偿养老,而花钱购买养老服务的观念尚未形成,有些老人是没有能力购买养老服务,这些原因导致我省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仅为49.5%。同时,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氛围不够浓厚,社会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养老服务水平相对滞后。我省养老服务设施不同程度地存在分布不合理、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设施比较简陋,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服务。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服务市场培育滞后,行业发展缺乏后劲,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督都有待加强。三是机制保障不够到位。目前我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经费方面缺乏有效的保障。全省167所农村敬老院落实法人登记的不到50%,管理和服务人员448名中只有76人有编制,其余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城镇福利机构运营经费短缺,护理员月平均工资1300元左右(不含三金)。由于经费不足、人员待遇低、护理任务重,导致专业护理人员缺乏。有关优惠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民间投资有限,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相对较低。

201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三篇

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老科协2016年活动安排,市老科协会长**组织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于5月中旬围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市社会福利中心、**区福利院、**镇敬老院、**养护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一是研究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实施了《**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措施和扶持政策。二是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加强。市社会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23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所,农村敬老院93所,社会办养老机构18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总床位达到13400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31张。三是加大了财力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投入近3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93所;投资1.5亿元新建市社会福利中心;启动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老人每人每月享受110元补助。四是加强了专业队伍技能培训。从2016年起,先后安排80余名福利机构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了管护能力和水平。

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我们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社会养老能力仍然十分薄弱,总体上看,我市养老事业发展仍然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矛盾和困难。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达41.35万人,占比达16.1%,表明我市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主要特征有:一是老龄化速度加快。我市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加速期,预计到2016年,60周岁以上人口达43.74万人,以后将平均每年新增8000人左右,而且高龄人口增速加快。二是“未富先老”。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与老龄化同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美元以上步入老龄化社会,而我市在人均不足1000美元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物质基础还不够丰富,支撑能力明显不足。三是独居和空巢老人日益增加。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年,逐步进入421家庭结构,即一对夫妻要供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中间代由于工作繁忙或外出务工,致使老年人口空巢率不断提高。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存在的差距是明显的。比如,全社会对老龄社会的认识不足,各项应对工作措施滞后;各类养老机构发展不能适应老龄人口的需要,公办福利院一床难求,而农村敬老院床位则利用率很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步履艰难,基础十分薄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一些民办机构由于审批门槛高,无法享受有关政策,未能正常运营;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服务质量较低等等,亟需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通过调研活动中所听、所看、所想,结合我们老同志自己体会和思考,就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事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养老事业的认识

把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弘扬传承下去,让老年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由于20世纪70年代初到20世纪末,我国实行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人口战略,实行计划生育国策,加速了老龄化问题的显现。尤其是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历来处于全省先进地区,人口老龄化来得更早,老龄化速度更快。老龄化到来之后,尤其是421结构家庭增多,社会养老负担过重,由此可能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对此要有足够的超前认识。如果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工作不及时跟进,可能会出现一些社会悲剧,引发社会不稳定。人口老龄化是不断加深的过程,是老年群体年龄结构不断变化的过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深刻准确认识并顺应这个过程,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判形势,跟进工作措施。根据财力状况,从实际出发,分轻重缓急,抓住关键环节,扎实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完善养老事业发展规划体系

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一是要根据我市老年人口发展速度、老年人结构变化情况,研判养老服务的需求,针对这些需求确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服务范围及相关设施建设的功能定位,对政府责任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加快制定养老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近、中、长期规划。二是规划要围绕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体现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因地制宜、统筹发展的原则。三是要切合本地实际。根据全市及各县市区现有资源、老龄化趋势,顺应人口发展规律,合理规划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在城市按照省有关规定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在农村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整合公共资源,增加为老服务功能。四是规划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有关行业专家、社区负责人、老年人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更多地集中各方面的智慧。五是养老规划制定后,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年度进展情况的评价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三、把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养老服务业既是服务广大老年人的公共事业,又是前景广阔、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国家提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略,是符合实际的。我们认为,当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突出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把居家养老作为当前养老体系建设突出的重点。调研中发现,希望居家养老的人群最多,最符合中国传统养老的文化传承。国家提出“居家养老为基础”是符合实际的,应当把这一理念切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当前,一是要按照省政府〔2016〕60号文件的要求,逐步完善社区养老公共服务设施。二是要逐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准确掌握社区居家养老的基本情况。三是在社区内逐步立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社区养老机构要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心理服务等服务项目。四是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方式上,可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在面上推开。

(二)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近几年公办机构和农村敬老院发展很快,但目前全市闲置率高达41.2%,**区闲置率高达64%,对于已经形成的过剩资源,应考虑五保老人之外,适度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经营性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市近几年农村敬老院和市、县养老机构建设相对进展较快,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严重滞后。要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意见的扶持政策,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门槛,切实做到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切实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定购买服务目录和实施办法,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所调研的**市**养护院,由于消防、规划、环保等环节未通过审批,无法正常运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专题调查研究,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民办养老机构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组织和得力管用的配套政策措施,持之以恒地深入推进,加快养老事业的发展。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组织,定期研究解决养老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形成民政、消防、卫生计生、规划、国土、住建委等各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划要求目标管理,强化督办措施,持之以恒,有序推进。

二是要落实扶持政策。按照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落实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就业、慈善组织支持等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领域,为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三是要争取上级支持。紧紧抓住中央把加快养老事业发展作为新一轮定向加大投入的极好机遇,以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资金支持。

四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健全养老服务业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为养老机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指导,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五是要健全服务队伍。养老事业发展需要一支相对稳定的服务团队。要广开门路、引进吸收年轻优秀人才充实到养老机构管理服务队伍中,培养有爱心、能奉献、素质全面的服务队伍。保障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要逐步建立老年事业志愿者队伍。

(编辑:露露)

201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四篇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XX市2016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常住人口中, 65岁及以上人口为XX人,占9.2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按照国际标准,我市早已迈入老龄化社会,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日益繁重。

一、XX、XX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

XX、XX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按照机构养老创品牌、居家养老创特色、社区养老辟新径、社会养老促发展的思路,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本地区特色、适合本地区市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

(一)政府推动、细化规划

市政府成立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典型带动”的四轮驱动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业发展放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视野中谋篇部局,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项目,相继出台了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及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十二五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项目运作、完善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坚持“公办”、“民办”两手抓,强力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发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构建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推进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三院”建设,新建和改(扩)建相结合,扩大床位规模,并向社会开放多余床位。二是满足多层次需求,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坚持市场化运作,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合资全作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兴办养老服务业。通过招商引资,建成高标准的养老场所,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提升规范化水平,积极打造示范养老机构。提升软硬件条件,强化示范养老机构辐射延伸功能,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

(三)资源整合、建设载体

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载体建设中,着重发展居家养老。一是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坚持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硬件设施、资金保障“五到位”,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建立了居家养老组织协调机构和生活服务平台。二是打造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公安、劳动、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与通讯服务商合作,建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提高居家老人的应急保障和服务能力。

(四)创新引领、解危救难

整合各项政策资源,打好救助、福利、慈善等各项民生政策组合拳,切实保障社会困难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分类保障,加强政策衔接。二是提高保障待遇。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建立健全边缘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

(五)培育队伍、强化服务

坚持“培养、选拔、使用、激励”并重原则,在养老服务领域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以专业人员为主体,慈善义工、社工和志愿者广泛参与的人才队伍。大力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老年法律援助,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指数。

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几点思考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思考:

(一)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中长期规划

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养老服务事业取得长足发放,2016年,养老服务机构达79家,床位7600张。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标准低,床位不足,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等。我市应当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中长期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老龄化发展水平相协调,惠及全体老年人口,服务水平较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电话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居家养老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方式,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居家养老相对投入较入、覆盖人群广、社会影响好。建议建立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电话。网络平台起到服务者和老人进行交流和沟通的作用,服务热线电话可提供便民服务和养老服务,居民通过拨打服务热线即可联系卫生保洁、家政服务、电器维修、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通过“一键式”终端获得救援。

(三)加强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鼓励社会资金建设一批标准、高要求、高起点的示范老年公寓,解决各类层次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

(四)提升社区养老的支撑作用

建设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使之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五)提高老年人生活保障能力

实施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对城市“三无”老人发放服务卷;在低保、医保及困难救助方面,对老年人给予倾斜。

2016全市老龄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五篇

全市老龄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带领调研组对全市老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市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及周村区有关社区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查看,分别听取了市老龄办、**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召开了由人大代表、老龄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于1987年即进入老龄化城市之列。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73.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41%,高于全国、全省老年人口比例。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工作协调有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两次听取老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老龄问题。自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连续六年为全市老龄工作会议发贺信,每年老人节当天,专门在我市主流媒体刊发慰问信。近几年,市委书记分别对市老龄办提出的“百岁老人”、“老年公寓”、“老龄化问题”三个调研报告作出专门批示。各区县、高新区有关领导同志也定期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重大节日带队走访慰问老年人,并将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将老龄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有的区县还把老龄工作重点项目列入为民所办实事中。各级坚持“大老龄”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老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老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尊老敬老观念,形成了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老年法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市历年来一直将老年法规的宣传作为加强老龄工作的基础工作来抓,并将老年法规列入全市普法规划和普法宣传主题。近几年,我市先后印制《老年法》读本60余万册,免费发放给老年人,让《老年法》进入每个老年人家庭。同时,还在社会上聘请了120名老年法规政策义务宣传员,随时随处向社会宣传老年法规政策,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在新闻媒体联办老年专栏、专题、专版等固定宣传栏目,建立老龄工作网站,发敬老短信,设置户外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各区县、各单位也都高度重视老龄宣传工作,加强了阵地建设,加大了工作力度,扩大了宣传声势,各项宣传活动蓬勃开展,富有成效。

(三)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养老保障能力。

一是全面建立并逐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近年来,我市在原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又先后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所有人群,保证了基本的老有所养。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水平由1988年的人均86.7元提高到现在的1636元。全市新农保覆盖率达到100%,参保农民达127.3万人,共为49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3.77亿元。二是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全市城镇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6年,我市立足老工业城市的现状,多方面筹集资金5亿元,解决了全市3万名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三是建立了全市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全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6年以来共筹集资金1200余万元,救助贫困老人1万余人次,有力地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目前,全市农村“五保”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两种供养方式,年人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2200元、1400元,集中供养率86.3%,居全省前列。全市347名城镇“三无”老人按照月人均600-700元标准全部纳入财政供养。

(四)加强权益保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老年法规执法力度。设立了市老年法律联络处,在全市聘请了400多名老年法执法协调监察员,形成了比较健全的老年人法规政策执法协调监督网络。每年举办一次大型老年人法律咨询会,组织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服务人员,现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集中受理老年人投诉。开通了老年维权热线电话,加大了涉老投诉的调处力度,涉老投诉处结率达到99%以上。二是加大投入,成立养老专项基金。2016年10月份,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自2016年起,全市建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每年按每位老年人10元的标准投入,专门用于老龄事业发展。三是探索开展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活动。从2016年开始,每年投入资金100余万元,为全市837名困难空巢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四是深入开展社区志愿养老服务活动。组织近万名志愿者为空巢老人提供送餐、做饭、清理卫生、陪同就医等服务。目前,全市已建立社区助老服务队400余支,志愿者与社区困难老人结成帮扶对子2万余对。五是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十一五”期间,各级累计投入社会养老服务经费超过3亿元(其中,国家和省级资金1.12亿元)。2016年以来,投入484万元扶持了62家基层养老机构。六是加强老年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为老服务平台。先后投资3000余万元建成了**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市老年大学教学综合楼;投资1.57亿元完成了对88处敬老院的改扩建;资助1100余万元兴建了100 处“星光老年之家”。总投资7000多万元的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建有养老设施202个、床位总数21789张,挂牌成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站400余处,老年文体活动场所3300余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市老龄事业在许多方面还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老龄事业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区县和单位对老龄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不够,对《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个别优待条款落实不够到位,老龄事业发展水平落后于其他社会事业,滞后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的人尊老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老年人应有的尊重和关爱,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工作发展不平衡。城区与农村之间,区县之间,部门之间在工作上还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养老保障存在城乡不平衡等问题。目前,仍有个别企业职工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城市“空巢”老人迅速增加,国办养老机构日益饱和,民办养老机构尚存在许多不成熟因素,养老服务供不应求。农村的老人既缺乏必要的养老保障,又缺乏基本的养老服务。

(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缓慢。城市建设中对养老服务用地和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重视不够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设施不足,发展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匮乏;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有待稳定,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人口老龄化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各级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和谋划老龄工作。

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01.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2.5%左右;到2045年,全市老年人口比率将达到全市总人口的1/3左右。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各种矛盾和问题将逐步显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树立“积极老龄化”意识,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和谋划老龄工作。要从社会保障、就业形势、产业结构、医疗卫生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多方面,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制定实施10至30年的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总体布局。要进一步加强老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强化社会养老保障。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基本保障惠及全体老年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各类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统筹城乡发展,研究农村与城镇养老保障模式合理衔接的办法,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投入,切实解决农村老人“看病难”、生活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低保特别是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供养的支付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

(三)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空间大,蕴涵着可观的就业岗位。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加快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推进养老服务社区化,依托和利用各类社区服务资源,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网点,逐步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专业的照料、护理、保健等服务。提倡多种形式的社区志愿活动和老年人互助服务。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使其具有为当地老年人提供综合服务的功能。二是发展和规范机构养老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机构养老投入的科学论证,搞好布局,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处理好政府职能和社会化的关系,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和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在用地、税收、财政、金融、水电、行政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消除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职业学校与高校毕业生、城镇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到养老服务行业就业。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养,大力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加大投入,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老龄事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统筹规划各项老龄事业发展资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财政投入,拓宽筹资渠道,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老龄工作涉及部门多,需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老龄委综合协调的老龄工作体制,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老龄委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老龄委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各级各类老年协会特别是基层老年协会建设,鼓励支持老年协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编辑:杰作)

2016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六篇

一、我县社会养老服务的基本现状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16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16.5%;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34.4%;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16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18.6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1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16年至2016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1415.7万元。

二、当前我县社会养老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59.89%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3%。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94.1%;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16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2.1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14.8%,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一是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者的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三是要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建设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对于尚未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建造和改建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县城,以具有一定规模(1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确定要建设居家养老中心服务站项目的乡镇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

(五)统筹规划养老供养机构。建议县老龄委和涉老部门加大对全县老龄人口发展变化及供养机构的调查研究,结合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全县现有的供养机构以及今后新增机构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布局。规划中要依据不同地区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进行布点,该改造升级的、该撤销归并整合的,要下定决心,一步到位。就我县现有情况,有的乡镇2万多人,建了3个福利院,每个院供养人员严重不足,加大了供养成本,浪费了供养资源。在规划中可以打破乡镇界线,研究建立中心福利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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