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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2016-08-04 12:17:4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共6篇)2016年纪检组的工作计划3篇2016年纪检组的工作计划3篇纪检组是做好效能监察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标志。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纪检组的工作计划,仅供参考。2016年纪检组的工作计划篇一:xx年我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

2016年纪检组的工作计划3篇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第一篇

2016年纪检组的工作计划3篇

纪检组是做好效能监察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标志。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纪检组的工作计划,仅供参考。

2016年纪检组的工作计划篇一:

xx年我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实施涡阳县党风廉政与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不断开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XX提供强有力保证。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配合做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明确镇党委要切实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承担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协助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两个为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机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研究制定落实具体的细则和办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镇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全镇各级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督促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

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以及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各项重大决策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重在坚持,贵在深化。要在巩固前阶段治理成果基础上,按照"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进一步在反对"四风"、整治"机关六病"上下功夫。

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重要任务,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模式。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合力。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苗头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查找并堵塞制度漏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强化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镇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五、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亳州市、涡阳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把具有柳城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引向深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主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六、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切实做到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坚定不移加快"三转"步伐,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业绩,回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把工作中心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强化执纪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正"四风"治"六病",着力解决工作漂浮、口大气粗等问题。 要带头改进文风会风,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作风正。

2016年纪检组的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省局下发的《xx年全省烟草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葫芦岛市局工作实际,今年思想政治工作将继续围绕‚卷烟上水平‛的战略目标任务,着力加强基层党建、思想政治和企业文化建设,完善论坛建设,为全局各项工作提供支撑保障作用。

一、加强基层党建

一是持续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加强基层党建。 不断加强‚共产党员在行动‛载体建设,丰富内容,拓宽渠道。通过观摩《人民的好儿女》纪录片,学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教育党员端正入党动机。深入挖掘近几年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涌现的先进党员和先进事迹,发挥宣讲员队伍作用进行广泛宣讲,利用LED电子屏、企业局域网站、党员活动室等不同媒体平台大力报道。重新梳理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发展党员。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理论武装。 坚持开展每个季度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三会一课‛活动。组织员工观看由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韩永进做的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光盘,撰写心得体会,召开专题大会,充分研讨。在内网开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专栏,刊载体会文章,学习交流。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牢固树立‚五种意识‛,努力做到‚两个始终‛,思想政治工作要‚见面、见章、见习、见行、见效‛,即:思想政治工作要与员工见面,要形成符合实际的规划,要渗透在企业管理实践中,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要收到预期的效果,全面提升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做到正视问题、绝不回避、因势利导、主动化解,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化解矛盾、解决员工合理诉求的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实现群众性上访事件为零的目标。九要做好老干部工作,要加强对老干部、离退休人员物资生活、精神生活的关心和照顾,保障他们的切身利益,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一是以省局企业文化架构为指导,结合企业实际,重新修订我局的家园文化手册和员工道德规范手册,对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更新和完善。

二是大力开展论坛活动。要在过去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与人力部门配合,以行业行为规范和服务品牌的宣贯、研讨等内容为主线开展。

三是完善考评体系,结合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三个讲教育、两个至上四进活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等相关内容逐步添加进去,并细化内容,优化流程。

四是丰富企业文化活动载体。大力开展节庆文化建设: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趣味活动、‚五四‛青年节举办行为规范知识竞赛、‚八一‛建军节‚不到长城非好汉 爱存心间是家园‛登绥中野长城活动,十一国庆节围绕庆祝行业组建3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弘扬家园文化,唱响家园,积极参与省局‚践行'两个至上',唱响企业之歌‛比赛,开展文学、艺术、书画、摄影系列活动,挖掘优秀人才,做好文化人才库的推荐工作,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三)加强服务品牌建设

1、深化服务品牌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评价等核心要素内容研究,做好《服务品牌手册》的确认与完善升级工作,于xx年8月底前上报政工处。

2、完善服务品牌建设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品牌管理机构职责、内训师培训计划、评价考核、监督等服务品牌建设工作制度,促进服务品牌建设流程化、科学化。《服务品牌建设工作制度》要于xx年3月底上报政工处。

3、大力传播服务文化。对内要利用研讨会、故事会等形式,大力传播服务文化,增强员工对服务品牌的认同感和亲和力;对外要通过建立服务品牌体验店等载体,树立行业形象,增强服务品牌影响力。

2016三公经费管理调研报告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第二篇

2016三公经费管理调研报告

随着“阳光财政”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做为政府公共预算中的“三公经费”支出,已成为全社会对政府预算支出观注的重点。“三公经费”支出过于庞大,已是政府预算中不争的事实,为维护政府预算的公信力,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公共基本服务,扩大改革开放成果上,必须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从而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为此,结合我县“三公经费”存在的实际状况,对“三公经费”预算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提出以下思考和建议。

一、“三公经费”状况及存在原因

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2016年全年公共财政收入为24873万元,在全市十区县中排名末位。2016年,全县供养人员为6929人,其中在职人员4767人。全县核定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43辆(不含中央确定的17个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系统)。2016年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支出2507万元,占全年公共财政收入24873万元的10.07%,占全年“商品服务支出”20167万元的12.5%。其中:公务接待支出为1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136万元。在职人均“三公经费”为5259万元/年,仅次于当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756元/年。若加上各部门变相计入“会议费”、“培训费”中的接待和用车支出(全年以上两项费用决算数为2688万元,按30%计算三公经费),预计我县在职人员“三公经费”人均实际支出数为6950元/年,远超当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做为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无论从公共财政收入、人均财力、农民人均纯收入上对比,均远低于市内其他兄弟区县,而我县的“三公经费”比例之高,与做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情况是严重不符合的。虽然近年来,我县因移民迁建,各项工作任务重、难点热点复杂是导致“三公经费”支出较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剔除这些因素后,预计人均“三公经费”支出约5000元/年,其规模仍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在“三公经费”的控制、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预算执行与监督不到位,导致预算约束力不足,监督机制形同空设。

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大力开展“厉行节约”,但从该项工作实际取得的效果上看,并不明显,主要表现在预算控制及预算执行力度不足。在预算的中途调整及追加上,虽然建立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受政府影响较大,导致监督乏力。形成以上尴尬局面的原因既有“政治”的因素,也有“人”的因素。政治的因素主要是盲目追求发展目标,导致从中央至地方,忽视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发展任务逐年高升。层层高压下的结果,反映在地方则容易导致政府预算调整幅度过大。由于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保障部门运转经费宽松,以及职工福利待遇符合实际,只能通过不断地向政府申请工作经费的方式解决,而地方政府为快速推动各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硬性发展目标,必然选择不断加大经费保障的方式,制定各类激励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最终促使各部门超编使用人员、超编配置公务用车、要政府拿钱办事、部门间相互攀比且铺张浪费的现象越演越烈。而从人的因素上看,则主要反映在群体思想观念与整个社会风气下的个人享乐主义滋生,导致相当部份干部放弃了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公私不分、相互攀比,甚至穷奢极欲的现象存在,导致“三公经费”逐年增长且无法公开、不敢公开。

(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体制上的不完善,导致“三公经费”无法控制。

从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体制上看,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可调配为地方可用财力,是地方政府预算资金的重要组成。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虽然具有附加性和指定性,但在地方财政资金的组成中,特别是在贫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困、落实地区,一直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主要资金来源。然而从转移支付资金结构上看,专项资金占上级财政补助的比例过高、分配上的不规范且基本无配套工作经费的事实,是导致各级政府“跑部钱进”、行政运行成本及项目管理成本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从目前来看,一般性转移支付已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和完善的分配管理办法,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和地区系数,基本能够测算出当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量。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至目前,仍未出台规范的分配办法,一个地方当年所得资金大小,基本依靠对上汇报、争取的方式获得。因此,由于分配机制的不完善,人为操作空间较大,加上该类资金在管理上交叉重叠,既有财政部门下达的,也有主管部门下达的,导致地方政府对上申报项目难,责任部门具体落实项目难。而在分配过程中的产生的“暗箱操作”成本、行政成本、配套管理经费等,也成为地方政府“三公经费”的主要组成。

(三)监督机制上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政府预算管理上的不公开、不透明,加上监督上的缺位,是滋长“三公经费”过度膨胀的主要原因。1994年颁布并沿用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各级地方政府编制年度预算的法律依据,该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地方预算的编制、审批机关以及使用对象。从条文规定上看,由于受历史时期局限,预(决)算数据的监督与使用并不涉及社会公众。同时,2016年,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要求将财政预(决)算报告做为重点公开内容,向社会予以公开。然而,由于无详细的公开细则和通俗易懂的公开格式,在实际公开时,各级政府公布的数据均存在不透明状况,令人产生“雾里看花”的感觉。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官本位”思想严重,认为政府预算是行政体制内的事,应由政府制定和主导,忽视了政府预算所代表的公共性、服务性,形成了政府利益至上的事实,从而导致“三公经费”长期以来呈无节制的状态增长。

二、解决的措施及对策

随着经济运行国际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三公”经费支出有其存在的公共性和合理性,任何国家、任何政府,都有“三公”经费支出。它的发生是政府从事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财政经费保障。如何合理界定“三公经费”,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是当前建立“阳光财政”的改革目标之一,也是反腐倡廉,维护地方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为此,针对“三公经费”存在的必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就如何控制其规模、规范管理办法,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理界定“三公经费”支出、核算范围,科学安排资金需求。

合理界定“三公经费”支出、核算范围,将不属于核算范围的支出排除以外,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落实,是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的根本举措。

1.细化预算管理。以我县为例,各部门的年初预算经费除去人员工资性支出后,主要由按人头计算的定额公务费、按电话部数及核定的小车台数计算的公用经费、开展项目所需的工作经费三项组成。但在人头经费管理及项目工作经费管理上,由于未细化到“项”级、“目”级,而是笼统地归集于“行政运行”科目,导致部门在使用上有漏洞可钻,因此,应进一步细化预算,从会计核算上明确部门经费使用方向;

2.合理界定人员编制及公务用车编制,严格在编制限额内核算经费,对超编使用人员及车辆的,一律予以裁减和公开处置,并设行行政问责制,各部门一律不得以推进工作为由,变相使用临聘人员和超编、超标配置车辆;

3.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开展情况,合理制定接待标准(范围)、车辆运行标准和管理制度。在接待标准的制定上,可根据经济发展和地区物价指数,合理制定接待标准,并规范接待事由审批程序。杜绝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相互宴请或超标接待的情况发生。在公务用车的管理上,应坚持建立“公务用车台账”,根据单位车辆台数,结合用车审批表,分别建立核算台账。同时,公务接待与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购油、保险、维护)中,尽

量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4.规范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明确核算范围和标准并合理制定差旅费标准。在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上,要制定严格的报销标准,并与接待费、职工福利待遇进行划分,杜绝将“三公经费”纳入会议费、培训费核算。在差旅费标准的制定上,要根据经济发展和地区物价指数合理制定,并严格审核。

5.加强对公务人员的考核管理,在现有的津贴补贴政策上,合理制定对公务人员的考核奖励办法,坚持按劳分配原则,防止“吃大锅饭”、人浮于事的现象存在。

6.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整顿,坚定理想和信念,当好群众表率。同时,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培训和管理,对乱账、假账、小金库现象查实一个,处理一个,杜绝部门违规操作空间。

(二)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模式,建立科学的分配体制。

1.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在转移支付总额中的比例,缩减专项转移支付的相对比重。使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确保地区间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封闭项目资金分配上“暗箱操作”的空间。

2.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逐步整合现有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益性。一是根据地区发展水平,科学界定专项转移支付的标准,加大对贫困、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对专项资金规划、实施的自主性,避免过度建设、重复下达,使之既符合地方发展实际,又减少投入成本;三是在项目的分配上,应考虑地方政府尤其贫困地区的真实财力水平,不能“嫌贫爱富”,即对有配套的地方加大项目下达力度,无力配套的地方则弃之不顾;四是加强对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各类达标、升级配套的管理,将有限的财力投入到民生事业,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通过以上措施,减少地方政府“跑部钱进”的主观能动性,将主要精力放在项目规划、落实上,最终减少“暗箱操作”成本、行政支出成本、项目管理费用。

(三)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并执行严厉的行政问责机制。

在进一步完善现有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推动和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并执行严厉的行政问责、社会问责机制,为提高“三公经费”透明度和形成惯性规范提供保障。

1.完善现有监督机制。既要以立法的形式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也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制裁逃避预算公开(监督)的行为,确保规范“三公经费”工作有法可依;

2.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审计检查,令部门不敢随意使用或违规使用“三公经费”。3.逐步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公开内容要确保通俗明了,便于群众监督。在深化“三公经费”公开上,建议地方政府可在加强宣传及征求干部、群众对“三公经费”标准的意见基础上,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标准”向社会予以公开,同时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对各部门(涉密部门除外)上述费用开支进行监督。具体可参照翠屏区对街道办事处及社区8小时工作时间上实行的监督办法。该区从退休人员、具有社会公益心的赋闲人员中推选义务监督员,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是否按时上下班、工作作风状况是否良好等情况进行义务监督,对存在上述现象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启动行政问责机制。通过此举,既减少了人力、物力,又有效遏制了部门工作作风懒散的状况,起到了推进工作的积极作用。为此,可在前期加强对“三公经费”宣传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公众认可合理的支出标准,同时,适时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和问责制度,对部门此类支出行为实施监督,令部门不敢乱开支、无法乱开支。当然,地方政府若按以上方式推动此项工作时涉及的主要问题即是维稳,从目前社会状况和今后发展态势来看,维护稳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仍然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心。但维稳工作无外乎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而“三公经费”

问题属于公众对目前党内腐败滋生和社会再分配不均等而形成的人民内部矛盾,在对待这类矛盾的处理方式上,既不应一昧地设立禁地,也不能顾惜自身利益而敷衍应付,而应积极、主动地引导社会公众认识和自觉实施监督,从而推动社会更好地和谐发展。

2016纪委调查报告范文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第三篇

纪委调查报告范文(一)

去年5月份以来,市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在试点中探索、在试点中研究、在试点中不断创新和提高,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一、理性思考,准确把握制度廉洁性评估的科学内涵

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创新之举、治本之策。从试点工作一开始,市就注重学习、研究各地的情况,并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作了一些思考探讨,逐步把握和弄清了作为无立法权的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一些关键性问题。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一)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对象需要延伸。评估对象,即要评谁。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都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对象明确界定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像这样无立法权的地市及以下层面,评估的对象只能是“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般理解,规范性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行为。但从实践看,这类文件的制定多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制度为依据,并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廉洁性问题并不是特别突出。即便有问题,无立法权的地市对其修订和废止也无权限。因此,这类文件的分量较小,评估意义不大。对基层而言,问题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较严重的,多是那些短期有效或一次性适用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文件,如招聘、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告等。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类文件不属于长效的可反复适用的制度性文件,但却在一定事项和一定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属于规范性文件。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制定过程中,没有经过较为严格的程序运转,往往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任意设置门槛,选择性设置条件,存在制度漏洞较多。比如,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各类招考中“量身定制”、“萝卜招聘”的问题;政府采购中“选择性”确认中标人、采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的问题;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限条件、限资质、限门槛,甚至“明标暗定”的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群众意见大,舆论批评多,社会关注度高,理应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对象。

(二)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内容需要拓展。评估内容,即评什么。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需要对廉洁性作出明确界定。但制度廉洁性的概念还不甚明确,评估的内容非常广泛。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内容确定为,制度的廉洁性、制度的合法性、制度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制度的科学性,这也是各地普遍采用的评估框架。从广义上讲,制度评估应包括廉洁性、科学性、合法性等,廉洁性不是其他内容的上位概念。但从各地实践看,有的上下位内容并列,概念外延和内涵含混不清,给评估工作造成一些障碍,需要进一步厘清概念,科学界定评估内容。市认为,基层廉洁性评估定位不宜过于宏观,内容不宜过于宽泛,不应超出严格意义上的廉洁范畴。另外,除科学性评估、合法性评估、廉洁性评估等内容外,还应增加民主性评估和效能性评估。所谓民主性,是指是否体现民主和民意,是否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基层政府及部门,处于直接面对群众的“第一线”,文件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针对性更强、更具体。因此,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执行中的困难和阻力,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这是制度廉洁性评估的一个重要标准。所谓效能性,是指是否体现高效率、高质量,是否违规违法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环节和程序,是否违规延长办事时限等。当前,政府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问题,如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有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私自增加前置审批条件;有的审批时限设置过长,等等。因此,效能性评估也应是廉洁性评估的应有之义。

(三)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需要细化。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是什么,各级普遍确定为利益冲突。但对基层来讲,市认为,更核心的应是利益输送。利益冲突,是指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发生私人、部门利益与公共责任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主要是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冲突、个人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群体之间的冲突三种形式。具体表现为,隐藏着地方或部门利益;存在部门权力重叠;存在权力与权利关系的明显倾斜,即利益输送;存在模糊职责和减免公共职责,谋取权力便利;存在不正当的社会利益倾向和不合理的社会利益安排等。在实践中,部门单位或系统之间的利益冲突,大多来源于上层的制度设计,如部门单位出台的一些规章制度,本身就是按照上级文件部署要求执行的,作为地市及以下层面评估机构,受审查的权限限制,难以纠正和防止这类利益冲突。在基层,利益冲突的主要问题是个人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突出表现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如,备受社会关注的选人用人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在职位设置、专业要求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留下了空间,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招标、招考中,任意圈定范围、量身定制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十级古筝”、“八级英语”、“篮球特长”等不一而足。对此,群众反感,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再如,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现在药品普遍经过招标采购,药价却居高不下,因为药品的生产、销售、采购、招标、开单等环节,隐藏着一条巨大的利益输送链条。正如其业内人士所说,给药品定个高价很简单,只要公关一下物价主管部门就可以。这里“公关”就是明显的利益输送。类似这样的一些简章、公告、招标文件堂而皇之出台,不仅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公,也最容易滋生腐败。因此,需要把审查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中之重,认真审查和堵塞制度设置上的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切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四)制度廉洁性评估的机制需要健全。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权威、高效的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解决谁来评、怎么评的问题。谁来评,即评估的主体,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部门自评,即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由文件制定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和全面廉评,把好“自查关”。二是专门机构评审,即监察、法制等部门组成专门审查机构,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三是社会评审,包括专家、群众和中介组织评审。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单一的评估主体,都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全面、科学,需要整合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扩充评估主体,形成严密的评估链条,逐级进行评审,最大限度地减少偏差。怎么评,即评估方式,主要包括备案审查和前置审查两种方式。目前,多采取备案审查,即对“出炉”后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是,一旦文件有廉洁问题,不易纠正,且已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可挽回。对于基层来讲,应注重前置审查,对正在起草或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前介入,将评估结果作为能否出台的重要依据,未经审查或存在问题较多的一律不得出台,力求把廉政风险消除在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

二、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成效

基于以上思考,市在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截止目前,共梳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5万件,确定纳入集中评估范围1121件,经组织法制机构、专家、群众代表评估审查,建议保留878件,修订61件,废止155件。

(一)扩大评估范围。界定评估对象,明确评估范围,是开展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前提。市在确定评估对象时,一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评估范围,主要对20**年以来政府及其部门公布实施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年以前制定实施、现行有效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存在廉洁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另一方面,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增加了评估对象,拓展了评估范围,将短期有效或一次性适用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文件,如招聘、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告等,一并纳入评估范围,进行重点评估。

(二)增加评估内容。在对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科学性等常规内容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了效能性、民主性两项评估内容。其中,效能性评估,主要评估文件是否违规违法增加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以备案、登记、核准、增加限制条件等形式变相增加审批或者其他事项;是否违规违法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程序、办事时限;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效率的情形。民主性评估,主要评估文件在制定过程中,是否经过前期调研、广泛讨论、集中研究等必备的程序和环节,对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是否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另外,在对利益冲突进行评估的同时,将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作为评估的重点,认真查找制度上的漏洞,从根本上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寻租空间。

(三)创新评估模式。科学的评估方式,严格的评估程序,是提高制度廉洁性评估效果的保证。市在评估工作中,探索实行了部门单位自审、派驻机构初审、相关部门联审、专门机构审查、专家和群众代表评审、社会听证“五审一听证”评估模式。一是部门单位自审。由部门单位或牵头部门单位按照评估要求,对照梳理,逐件自查自审,提出自审意见。二是派驻机构初审。发挥各统管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能作用,对部门单位上报的评估文件严格审核把关,初审初评,防止漏报、瞒报或应付了事。三是部门单位联审。多部门单位联合行文或者涉及多部门单位业务的,由制度廉洁性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审。四是专门机构审查。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度廉洁性评估办公室进行梳理分类,会同政府法制办、纪委政策法规室组成专门机构进行审查。五是专家和群众代表评审。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从人大、法制办、公检法司、党校、职业学院等部门单位遴选225名专业人士,组建了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注重发挥基层群众作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中遴选3000人组建了群众代表库,广泛组织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较高或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难以把握的规范性文件,组织专家评审或群众代表评审,拓展公众参与度,提高评估质量。六是社会听证。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社会听证会,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听证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评估结果的公信力。

(四)规范工作运行。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项全新工作,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工作中,市注重督查指导,规范评估运行,保证了工作质量。一是注重工作指导。根据各环节、步骤工作开展需求,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自查自评指导方案》、《制度廉洁性评估各统管派驻纪检组初审初评指导方案》等配套指导方案,制作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流程图,明确规程,严格标准,统一程序,保证了工作规范运行,有序推进。二是注重工作督导。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督导方案》,对评估工作实现全程跟踪督查,及时纠偏释疑,对评估方法措施不当、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推进缓慢的,提供操作范例,规范工作运行;对工作不积极、不彻底、不全面的,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漏洞或缺陷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废、改、立”,确保了整个评估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充分发挥市纪委各统管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各统管派驻纪检组分工方案》,针对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特点,采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三是注重工作评价。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细化分解为5大项32小项,逐一提出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完成时限,严格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将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市制度廉洁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

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对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尺度还难以准确把握。对于“规范性文件”,目前学术界尚没有给出统一的概念,导致在评估对象的界定上存在争执和分歧,给试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特别是就某个具体的评估对象而言,风险点究竟有多少?风险的等级有多大?如何定性?没有既定的标准可参考,尺度上难以准确把握。

二是对制度合法性的评估还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备,在某些行业、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的空白;地方性法规建设相对滞后,配套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上位法的缺失,导致在制度合法性审查上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难以深入开展。

三是既得利益者的消极态度阻碍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涉及面广,需要清理的制度比较多,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一些部门利益甚至个人私利。受既得利益的驱使,个别部门单位存在抵触情绪,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影响了工作效果。

四是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仅工作量大、程序复杂,而且涉及多个领域、涉及很多专业问题,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队伍来实施。但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工作人员素质、知识能力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客观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亟待提高。

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下一步工作,要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制度廉洁性评估上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二是在典型带动上下功夫。把抓典型、抓亮点、抓特色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注重发现典型、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是在提高评估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五审一听证”评估模式,对存在争议和专业性较强的评估对象,注重发挥专家和群众代表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评估质量。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四是在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充分运用评估成果,对评估后认为无廉洁性风险的,要加快推行;有一定廉洁性风险的,要认真研究修订;廉洁性风险较高的,要按法定程序予以废、改、立。

五是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坚持边评估、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深入研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办法》,将制度廉洁性评估作为今后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坚决做到“不评估、不出台”,形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长效机制。

纪委调查报告范文(二)

自20**年7月5日,我们接到县信访办批转的××镇××村群众举报信,信中反映××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违法违纪的系列问题。针对反映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我们××镇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1952年7月7日出生,现年53岁,1992年5月在村任职。中国共产党党员,初中文化程度,现任***村支部书记。

(1)***同志自1985年任村民小组组长以来,当时,***村全村渔塘18口,连续与村签订了承包渔塘三次合同,按当时村级实际情况和集体意见决定,每个阶段结算的方式不一样。其中,1985年至1990年,经协商,采取按每口渔塘年产量估算,村级与承包渔塘者按“八二”分成,用鱼抵交渔塘利润款;1991年至1997年重新承包,当时合同由***签订,他本人也参加承包,(

(2)***村在2000年,结合上级精神,村级推行产业结构调整,共修建渔池4口,造成四组稻田面积减少,鉴于当时实际情况,从一组无人耕种的田中调出22.xxxx到四组。当时,村级召开了支部大会讨论此事,合同也落实到了四组农户。税费改革时,合同书全部报到财政所。20**年实行土地二轮延包,***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一致认为以税改落实到户面积不变,采取微调方式。1组22.xxxx田确权确地还在四组农户,国家有关优惠补贴按上级报表落实在四组农户。一组农户意识到如今国家政策如此优越,纷纷要求村级将调出的田地重新调回来,纯属钻国家政策空子,有些人鼓动村民到村、到镇上多次上访,并且强行将调出的田地占为己有,导致造成信访件上所说的一组村民合同书上写的却是四组村民的名字。

(3)***村在2016年度为了落实上级政策,在××镇xxxx村范围内兴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该项目是以县财政局农发办和××镇财政所为主体。鉴于村集体意见要求对外招标,增强透明度,由村秘书王顺超同志起草招标公示,分别在多处张帖。10天过去了,竟然无一人接标,大家都担心上级政策资金难以到位。其他xxxx村,工程已完成一半以上,在上级单位的一再督促下,财政所副主任陈建中再次动员村委会一班人要定期保质保量完成。迫于无奈,***村采取村干xxxx共同承担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与财政所签订合同,完全设有信访件上所说的以权包揽工程一事。

(4)***村在20**年度落实粮食补贴方面,完全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直接补贴到农户。按国家补贴标准,稻田每亩补贴到户33.3xxxx,分两个阶段进行,直补和早初良种补贴由财政所陈主任直接与农户结算。在结算过程中,欠农业税的农户,经协商同意,抵交了农业税款,未欠农业税款农户,财政所直接付了现金,中稻和晚稻鉴于财政所人手不够,由村干和组长牵头与农户结算。方式与前一个阶段相同,中间存在个别农户与村不结算,村直接在该户欠税税票上扣减,农户与村未办结好手续。那只是极少农户存在过去与村结账过程中有纷争,暂且放下。

(5)***村2002年根据鄂政发〔20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为及时解决好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作,积极上报,争取饮水解困资金4.xxxx元。按照上面文件精神要求,人平投资33xxxx,其中中央投入每人10xxxx,省配套投资1xxxx(每人3xxxx),其余部分由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根据***村集体意见,中央投入部分按9xxxx水利工款及打水井农户补给水泥,分解到农户;省配套资金上级未拔付,其中完成标准高的农户,村另外奖付水利工款5xxxx。因为当时在税费改革前,村级水利工当现金结算,实际上农户没有完全享受国家饮水解困政策。此项,我们镇纪委正作适当处理。

(6)***村2016年按上面文件规定,每个劳力负担水利xxxx,工值xxxx,村与农户的结算情况是:对少数农户全年超额完成了任务的,对超出部分可以抵减原来欠村的各项上交款,没有抵减的,村出具了欠条。对那些常年做工的农户,而村又欠了他们的钱,由农户自愿拿出村级欠条来抵减,对大部分不愿做工的和少做了劳务工的农户,由于他们不愿与村结账,就由组长造册登记,欠工个数及金额,交村作为后来结帐依据。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农户的各项结算不及时、不公开,导致群众上访,***村的全体村干也认识到这些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建议不予追究个人责任,但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7)***村村主任***,现有四个孩子,最大孩子出生于1985年,最小孩生于1996年,其妻已作结扎手术。20**年5月,镇委研究决定,该同志任村委会副主任,主管财贸工作(当时该村无村主任),2002年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龚被村民海选为***村村主任。***到村任职以后,曾多次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加入党组织;村党支部多次向镇党委呈报,镇党委考虑到***的计划生育问题,一直未予呈报。20**年7月,经镇委考察组多次考察,认为该同志最小孩已近10岁,按《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外生育者在5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予批准入党,而他已近10年,遂将***的情况如实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已批准***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纪委调查报告范文(三)

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20**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20**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LocAlhOST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2016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20**、20**年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三)土地权属不清。因权属问题出现纠纷的土地有:一是自六十年代初,一直由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北洼地;二是昔日的荒碱地、坡地等;三是离村较远的荒碱地、撂荒地、插花地等;四是群众耕种的国有土地;五是成方连片开发整理前没有明确土地权属的土地。处理该类纠纷时,因存在土地详查资料与实际种植现状不符、缺乏有力证据、土地登记确权手续不完善等因素,处理难度较大。

(四)占地赔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落实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认识。在党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或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二是循序渐进,彻底整改,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地做好规范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彻底清除矛盾隐患,从根本上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确权,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容易引发权属纠纷的土地,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依法予以勘界确权,明确土地权属,完善土地登记确权手续,彻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五)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不制造新的问题,留有余患,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遗留问题。二是对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应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一些无取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一味纵容。更不能为求得一时的安定,不讲原则,随意承诺和让步,纵容、包庇违法信访。

2016纪委案件调查报告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第四篇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一)

按照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xx市纪委监察局于20**年8月27日至9月27日,积极组织人员对**年以来的案件认真展开了案件质量调查活动,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对违纪案件,进行了逐卷审阅,拾遗补短,创新提高,进一步完善了案卷材料,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现将案件审理工作及这次调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审理调查工作高位展开

一直以来,xx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把案件审理作为案件查办工作收尾重头戏,并提出了“基础建设上档次,机构设臵讲实效,工作程序抓规范,工作内容讲科学”的新要求。

一是强化领导。在接到《中国共产党保定市纪委、保定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好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又专门成立了。

以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主抓案件审理工作的常委任副组长、审理工作人员为具体成员的案件质量调查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二乐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审理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优化配置。在人手紧张、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并确定了3名年轻干部从事案件审理工作,成立专门科室,切实承担起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目前,为审理室配备专用办公室、专用电脑和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共有专、兼治审理人员6名。通过不断优化审理工作软硬件办公环境,有利于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效的促进了案件审理质量的提高。

二、认真部署,审理调查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对照调查要求逐一进行查摆,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保证了审理调查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合理配置,提高审理水平。我市多年来严格落实查审分开的原则,审理和检查分别由不同两个纪委常务分管,其中审理工作由吕金山常务分管,同时主抓廉政、纠风等项工作,审理室主任由从事纪检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审理经验的同志担任,同时安排了两名业务强、素质高的副科级检查员从事审理工作,使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创新机制,提升服务高度。我们把征求意见、协审、审理助辩等审理模式应用于审理过程中,保证了案件质量,同时还维护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审理实践中还创新了“特聘助审员制度”、“监督审理制度”,此举受到省纪委书记臧胜业的批示,要求逐步在全省推广。

(三)严肃执纪,做好申诉复查。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遵循事实求是的基本原则,把以事实为依据作为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来审核把握。实践中,我们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案情及导致错误的主客观原因,不以偏概全。在办理申诉案时,我们注重学习案件处理时期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条规和法律法规,然后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把客观公正的观念融入到每一起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之中,做到“复查大计、公正第一”。多年来,未出现一起因审理不规范导致申请复议案件。

(四)认真剖析,确保审理质量。我们这次调查采取边查阅边解决的方式进行,共查阅了714个卷宗,基本上都达到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对发现的个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如在乡镇纪委所办案件中多数存在卷宗文书欠规范的问题,为此我们立刻制定出一个规范的模板下发各乡镇,就在刚上交的卷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严格把关,审理调查工作扎实有效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审理调查工作中,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调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调查活动中国共产党查结案件643件,其中20**年查结案件91件,20**年查结案件96件,20**年查结案件90件,20**年查结案件90件,20**年查结案件163件,20**年至今查结案件113件。共给予607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其中党纪处分531人,政纪处分97人,双重处分21人。通过调查自纠,我市查结的案件均符合“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和案卷规范化要求,案件审结率和党政纪处分执行率均达到了100%。调查活动使我们在审理程序上更加规范、定性量纪上更加严格、证据使用上更加准确,有效地提高了审理工作水平。

通过调查,也暴露出我们在审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比如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增强,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积极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增强依纪依法办案意识,加大对乡镇纪委的指导力度,充分履行案件审理职责,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二)

乡镇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镇党委、政府按照县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工作要求,把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分析乡镇纪委办案面临的形势和特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务干事为成员的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查组和审理组,将来信来访、案件查办、档案资料管理、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重点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位成员身上,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镇纪委办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思想认识。反腐倡廉工作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在基层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针对部分干部对反腐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案件查办会影响单位形象、影响经济发展,以及存在的“经济上,(

会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镇形成了正确认识纪委办案、全力支持纪委办案的良好氛围。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

为充分调动我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纪委通过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强化了办案责任,严肃了办案纪律,激发了办案热情。

(一)完善办案考核机制。把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管理范围,把镇纪委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来抓。结合实际将办案工作进行量化,实行目标管理。

(二)建立办案审查汇报制。要求镇纪委独立查办的案件,及时向县纪委汇报,以便于县纪委帮助分析案情,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镇纪委迅速、准确地查办案件,对镇纪委从挖掘案源、立案、取证、结案到案卷整理、归档等进行指导,帮助案件查办成员掌握办案方法和程序。

(三)拓宽案源渠道。通过从检察、审计、信访等传统渠道发现案源和收集线索的同时,镇纪委积极拓展案源渠道。一是深入站、办、所了解情况,通过与财政所、计生办、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城监中队、派出所等座谈,对近年来党员干部涉及违反村财管理、破坏森林资源、违反计划生育、违规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摸排。目前,已结案3件,其中侵犯党员选举权1件,给予其免于党纪处分;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1件,给予其记大过处分;诈骗案件1件,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立案3件,其中擅自开垦林地2件、窝藏罪1件。二是主动与

各执法部门沟通,积极挖掘案源。通过与法院、公安、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衔接,掌握党员犯刑事案2件,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资料。三是从基层走访中发现情况。把查办经济和选举类案件作为镇纪委办案的重点,通过走访村社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等,了解发现问题。发现拉票贿选案1件,已进入审理阶段。

三、加大投入,保障有力

(一)大力完善硬件设施。设立了纪委专门谈话室与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办案设施,包括电脑、录音笔、照相机、电话、保密柜等。

(二)充分保障办案经费。为办案人员落实工作经费24500元,提高了纪委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办案质量。我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新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需要和上级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克服困难,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充分发挥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有效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积极完善农村惩防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纪委案件调查报告(三)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1、高度重视,扎实安排。我县在接到市纪委的活动方案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从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组织领导、基本内容、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等方面对此项活动进行扎实周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调查的范围、调查的内容及工作要求。

2、认真学习,熟悉政策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洛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审标准(试行)》、《商洛市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商洛市纪委监察局对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教育试行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又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印发至各办案单位,要求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使纪检监察干部熟悉政策法规,掌握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办案本领,为活动的开展奠定基础。

3、对照案件质量评审内容,认真开展调查。20**年1月至20**年3月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案件81件,处分88人。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查结案件32件,处分37人;乡镇纪委查结案件48件,处分50人;县直纪检监察组织查结案件1件,处分1人。有查结案件的单位对照评查内容、标准和要求逐卷进行调查。采取承办人调查、单位内部互查、办案协作区之间互查、联系领导抽查等形式,查找不足和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为第二阶段组织整改打下基础。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按照《“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内容后,有查结案件的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对照《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审标准(试行)》,逐卷进行调查,从上报的调查结果看,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程序方面存在问题:个别案件存在超期办案的问题,初核时间超过“一般案件初核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延长初核时间未经审批;个别案件没有专门立案报告,用案件初核报告代替;个别案件存在立结一次过现象,案卷中无法显现调查的期限;基层提请协审案件仍存在先定后审的现象,甚至有个别案件未经协审就已下达处分决定。

二是手续方面存在问题:个别案件调查机关决定立案后,未

将《立案决定书》送达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本人;案件初核报告只以案件调查组名义落款,未经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支部处理意见未经本人签字;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后未填写《送达回执》。

三是案件实体方面存在问题:有个别办案人员证据意识不强,不注重调查取证,过于依赖被调查人的交代;有的不注意依纪依法搜集证据;有的案件搜集证据不全面,不注重搜集有利于被调查人的证据;有的不注重证据保全工作,造成搜集证据丢失;有的不认真鉴别斟酌证据,搜集证据与案件事实无关,或证明力极小等;个别案卷提取证据未注明出处、没有原保管单位(个人)签字;有个别案卷没收、追缴违纪资金票据存根没有入卷。

四是案卷归档方面存在问题:个别案件处分决定未入案卷;有部分案卷未按顺序装订、未填写案卷目录、未编写页码、案卷装订顺序凌乱;个别案卷材料和公文不符合纪检监察办案文书的要求。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梳理归纳查找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对在调查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按照统一印制《挂牌销号情况统计表》逐卷进行统计,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整改的内容、明确整改的措施、明确包抓的责任人、明确整改的时限。对查找出来手续和程序上存在的问题立即着手整

改,限期整改到位;对查找出来的事实和证据上存在的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一时难以整改到位,要求各办案单位、办案人员要增强案件质量意识,在今后工作中注重学习查办案件知识、办案技巧,提高依法依纪办案能力。

二是由常委包抓,进行检查指导。在各办案单位调查、办案协作区互查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按照班子分工,分别抓好分管科室(中心)和联系镇、部门的案件质量提升工作,坚持深入到办案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三是定期汇报,促进活动开展。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在各个阶段工作结束的五日前,将阶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并以文字形式上报县纪委。同时,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定期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措施。

四是完善制度,提高办案质量。通过“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对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围绕影响案件质量的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对现有的《重要案件线索备案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协作办案定期沟通制度》、《一案双报告制度》、《案件评查制度》、《案件协审制度》等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努力把案件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16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第五篇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及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的展开,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如何落实好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三转”要求,正确履行《党章》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在科学、规范、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已成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困惑与难点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处在反腐倡廉建设阵地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始终处于零距离状态,大量的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党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经常不断地通过信访渠道最先反映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重拳治腐,连续查处了多名违纪高官,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进一步提升,尤其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机关采取“开门纳言”的积极态度,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更加激发了人民群众举报贪腐行为热情,导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量成倍增长。这样,一方面是基层信访举报量的成倍增长,社会对纪检监察组织的信任度、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却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正处于职能定位的改革时期,特别是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目前离中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的现实,导致了乡镇、街道一级纪委(纪工委)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很多困惑和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件受理量居高不下,持续上升,工作精力难向主业聚焦。如:今年1至9月,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件(次),上升了23%,收到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举报158件(次),信访总量共计达到了196件(次),是2016年同期信访总量的2.1倍,是2016年全年信访总量的1.6倍。大量的信访举报件要批转交办到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办理,而同时,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纪委(纪工委)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特别是基层纪委书记还分管很多工作,这样,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力与不断攀升的业务量不适应,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不高,难于聚焦主业。

(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期望过高,大量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和重复举报向纪检监察渠道汇集,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截止9月底,在县纪委信访室受理的196件(次)信访总量中,有19件(次)属业务范围外的,另有51件(次)属重复举报件,导致信访举报质量不高,线索可查性不强。同时,有的群众一信多投,重复举报和多头举报,导致信访总量上升,一方面是群众普遍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就越大,解决问题也越快,因而不少举报者越级反映问题。另一方面,许多举报者认为,举报部门越多,签批的领导越多,被重视的程度就会越高,东方不亮西方亮,总有一两个部门会重视,于是一信多投,重复举报。也有少部分举报人是涉及个人政治、经济利益,打着正义的幌子来追求个人利益

(三)相关部门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认识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权威强,让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急难险重任务的旧观念难转变。多年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以外的信访问题或其他非纪检监察业务问题,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有的还直接站到了解决信访群众利益诉求的第一线,把本来应当属于国土、林业、农经等直接责任部门处理的工作全部包揽;有的还直接参与了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直接参与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分工当中,过多地分管了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有些工作还涉及一票否决问责追究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过多,大多数基层纪检组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根本没有精力完成本职业务,大量信访举报案件严重超期限或者无法处理,造成了大量信访举报案件积压。由于工作面越来越宽,不仅影响了法定职责的履行,在群众造成了纪检监察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错误导向;造成了很多职能部门离开纪检监察组织参与或督促就不能自觉履行职责解决问题的不良习惯。

二、原因分析

一是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问题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内容广、数量多,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党和政府各个系统的问题,只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问题,都会从各个方面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

二是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也从党中央的这一战略决策中受到鼓舞,激发了极大的政治热情及维护国家、集体及个人利益的自觉性,更多地通过信访举报这一途径向党的各级组织揭露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增多,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地方党委、政府一直在解决,但限于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各方面的条件,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或一次解决不到位,又不向群众认真解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而造成群众的思想波动和心理失衡,在个人诉求得不到解决时,就转为反映与其问题有关联的干部或单位,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出面后能够得到解决。

四是多年来形成的纪检监察组织是“救火队”、“万金油”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使得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各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定位过多扩张,使得纪检监察组织疲于应付工作,难于专注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办理。

三、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这是对我们实现“三转”总要求,加强执纪监督是有利的;但是,大量的重复举报、业务外的举报必然会浪费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力物力,影响我们聚焦主业、实现“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总目标,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强化主业意识,厘清职能职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摒弃“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的旧观念,破除主次不分、本末倒置的错误思想,改变职责不清、大包大揽、“越俎代庖”等旧习惯,按照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正确把握受理范围,做到既不揽事,也不推责。二是要加强解释宣传。要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支持,解决“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问题,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对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向信访人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三是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优势,强化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在明晰责任、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对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的履职意识。

(二)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方式方法,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便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情况。二是要拓展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是案源的“主渠道”作用,深挖涉腐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分类办理、各自归档,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管控。三是要规范办理。对信访举报接待、登记、送阅、督办、回复、审结等各个流程实行制度化管理。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四是要注重分析。加强信访举报形势分析,采取定量、定性和对比等分析方法,把握一个时期信访举报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群众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强化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担当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夯实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一是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定期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促使信访举报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要加大对信访举报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引导信访举报干部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的活力。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夯实责任,加强指导。要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对落实工作部署、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机密,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三是要注重创新,提高能力。要将工作创新贯穿于信访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紧扣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围绕规范信访举报程序、提高受理办理效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要提高信访工作联系点创新意识和能力,发挥其区域辐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整体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编辑:圆圆)

2016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2016年纪检调查报告 第六篇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发展服务。近些年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通过不断努力,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是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一、乡镇纪委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开展不力。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几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基本上没有专职人员,且兼职较多。就**乡而言,乡纪委班子由5人组成,1名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3名纪委委员。1名纪检监察员。虽然乡纪委书记是专职的,但在乡镇工作中同时还分管几他多项工作;纪委委员和行政监察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的,工作重点不在纪检工作上面,给工作带来不便。

(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纪委书记更换比较频繁,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三)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机会和时间参加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论理功底差,办案经验不够丰富,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无起色。

(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相对低,缺乏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

(一)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定“条”和“块”的管理问题,进一步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具体做法是: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 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二)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真正意义上的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专职纪检干事,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三)理顺工作顺序,解决“工作主动性”的问题。积极工作,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专职纪委委员、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谈何容易,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四)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乡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如何践行“三个代表”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

(五)规范工作制度,解决“阵地建设”的问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作为乡镇纪委一定要把自己的阵地建设保护好,要有固定的及室内硬件设施,各种制度要上墙,要制定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六)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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