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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2016-08-09 09:16:5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共6篇)火灾情况报告关于“10 12”火灾事故处理的情 况 报 告理工学院保卫处:食府一食堂于2008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一、事故经过2008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LLS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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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情况报告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第一篇

关于“10.12”火灾事故处理的

情 况 报 告

理工学院保卫处:

食府一食堂于2008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08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LLS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火致使油温过高,最终导致着火。正在中锅房工作的我食堂员工YZH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火情,立即呼叫其他员工进行扑救,并迅速切断了电源和天然气开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灾在短短的几分钟就全部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善后工作

1、火灾发生后,食堂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将火灾情况向食堂总经理JSW作了汇报,J总也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和处理善后工作,通过查看火灾损失情况,J总当即决定:要顾全大局,不要因火灾影响学生的正常就餐。在J总的指示下,我食堂员工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中午就餐时,除小炒部没有营业之外,其他各部门、各窗口全部正常营业。

2、处理好火灾现场后,J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紧急会议,就灾后各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防火意识再次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灾后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令食堂经理LL全面负责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3天后全面恢复小炒部营业。

3、迅速补充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火灾后的第二天,食堂就购置补充了因火灾损失的灭火器多具,并配置到各个火灾易发点。

4、在员工中宣传并重温《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防火意识,明白当火灾发生后正确的处置方法。

三、处理措施

1、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炒部于10月15日重新恢复营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学生就餐的影响。

2、对责任人LLS进行严重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3、对在处置此次火灾事故中表现突出的YZH等其他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4、在全食堂范围内彻底排查各安全隐患,并汇总进行处理。

5、加强“食堂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工作,对本食堂各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6、牢记火灾教训,以“10.12”作为本食堂的“安全警示日”,时刻不忘安全生产。

四、经验教训

1、本次火灾事故处理得当,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和火灾蔓延,这与我们常抓安全生产是分不开的。

2、个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懂安全生产的真正含义,把安全生产当成一句耳边话,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于每个员工的心中。

3、还有个别员工在救火过程中,灭火的方法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介绍和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食府一食堂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

公司火灾事故报告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第二篇

公司火灾事故报告【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一、 事故经过

2012年6月25日上午,在对一号喷涂线进行修改过程中,焊割产生的火花点燃管道内积存的喷粉,没有及时扑灭的情况下导致火势扩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各级领导员工积极自发组织救火,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经过30分钟的扑救控制住了火势,最终在和消防部门的配合下彻底把大火扑灭。

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公司积极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门的工作,公司

最快的恢复了正常生产。

发现火灾发生时我马上赶到了现场,同时跑到五金仓叫仓管把仓库

打开叫工人拿新的消防管和三个预备的MFZT35推式灭火器去救火;并立即打电话联系海洋消防局请求支援,并和消防局通报火灾情况,催促消防车尽快赶来;通知保卫到现场帮忙救火,指挥保卫找工具把道路障碍排除,并在公司员工都赶到火灾现场的情况下组织部分保卫进行巡查,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二、 事故原因

1. 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对消防等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意识薄

弱,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预防工作没有到位。对公司下达的安全规定没有重视,没有传达到下级员工。

2. 公司安全卫生培训没有到位,没有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事故发生是救

火工作混乱。

3. 原成立的25人内部消防队10人已经离职,部分上夜班不在公司,事

故发生时只有5个内部消防员参与了救火。

三、自我反思

本人作为行政部主管,日常应负有对全体员工安全卫生培训,组织内部消防队并进行培训演练,完善消防设备并进行合理配置的责任。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主观上没有充分坚持自己的立场,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的力度不够。

在此我要做深刻的检讨,并应该对此次的事故负一定的责任,在此基础上我会切实加强安全卫生工作,请公司领导给予监督。

四、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1. 提高各级领导到普通员工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全体员工意

识到安全是生产的保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个人。严格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各部门按照总则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程。

2. 加大消防投入

① 公司现有8瓶MFZT35灭火器,66瓶MFZ8干粉灭火器,50【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瓶MFZ4灭火器,33瓶MT3气体灭火器;事故后有8瓶MFZT35

灭火器,50瓶MFZ8干粉灭火器,32瓶MFZ4灭火器,29

瓶MT3气体灭火器已经用完灭火材料。22个消防箱,其中11

个已经损坏不能使用。建议尽快补充,特别是在仓库、变压站、

油罐等危险区域增加MFZT35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以及办公【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室宿舍等薄弱区域增加灭火器。

② 安装消防灯和脱险指示牌。

③ 把所有的消防水栓的接口扣和消防水管全部统一换成D50类

型,避免出现救火时套接不上的情况发生。

④ 因为志灵还没有消防车,事故时海阳市的消防车最少需要30分

钟才能赶到公司,因此公司的消防供水系统显得尤为重要。消

防水泵应建立独立的供电线路。按设计公司有两台水泵,但其

中一台已经损坏很久,建议进行维修补充。

⑤ 按规定请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厂避雷接地电载进行检测。

3. 从新组织安全监察小组,日常对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事故

隐患进行排查,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4. 从本次救火行动中表现积极的员工中挑选员工,增加公司到内部消防

队中,给内部消防队员一定的责任津贴。邀请消防部门定期进行培训,按规定对公司的消防方案进行演习。

5. 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会使用消防

设备。

6. 严禁使用消防设备进行其它工作,避免消防设备缺失损坏。

7. 建立安全卫生告示牌,粘贴安全规定规程和处罚记录等。

五、其它存在的安全隐患

1. 煤气瓶等可燃气体和氧气瓶一起存放。

2. 化学品仓设计存在缺陷,不符合规定。

3. 吊装区域的工人没有佩戴安全帽,吊车的钢丝绳没有定时进行检查保

养。

4. 车间乱拉乱接电线。

5. 维修作业不够符合安全安全规程,特别是高空作业没有防护措施。

6. 车间材料堆放不符合安全规定。

7. 熔铸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到位。

以上是我对此次事故的报告,请公司领导批评指教。同时希望经过此次事故后,公司领导对行政部的工作能给予更大的支持,对所有违反安全卫生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坚决处罚,不搞特殊化不走过场,让行政部的工作能顺利进行。

此致!

报告人

201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第三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

一、事故概况

20**年**月**日12点50分,**公司**厂房电机短路起火。该位置系两面铁皮夹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温作用,墙体内的泡末燃烧,高温拌发大量烟尘产生,引燃室内的地毯和木地板。

**公司**厂房车间本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室又进一步形成一个更为封闭小空间,致使浓烟积蓄更多,对救援带来极大的阻挠。

20**年**月**5日12:55:28,**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公司**厂房发生火灾。**消防队立即组织两车九人赶赴火灾现场,于12:57:32出b区大门;于12:58:57过a区大门;于12:59:25过a区二门;于12:59:34过a区地磅房;于12:59:40过a区**部电工班门口;于12:59:54过**厂房门口并到达火灾现场。

到场后,由于室内烟雾非常浓,起火点与起火物质均不明确,又被该分厂人员告知用水施救会损坏设备,针对此情况,消防人员采用灭火器实施救援。在使用大量灭火器无效的情况下,经现场请示温总,立即使用水进行施救,在尽量保证设备的情况下于13:27分左右将火扑灭。在明火扑灭后,江津消防支队德感中队13:30分左右也到达了现场,他们立即使用专业排烟设备进行排烟,通过较长时间的排烟,顺利将室内烟雾排空,使得此次火灾事故得以成功处置,并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有可能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可能工作人员缺位,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同时,通过此次火灾事故,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单位对各类电气设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和死角的电气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作为我们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

火灾救援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在**室当班工作人员***部测试组——****同志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5月5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

(二)火灾扩大的原因

1、火灾未能及时发现

由于是大功率电器设备短路起火,温度应该很高,高温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工作人员缺位。p300仪器室当班工作人员***部测试组——谢武俊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月**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可以说明他是在12:50左右“到达”现场,其真正起火时间现场并没有任何人。由于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2、火灾现场的建筑材料违反消防要求

从火灾现场来看,其建筑材料是以双层薄铁皮加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这种材料严重不能阻燃,并且一遇见高温就能融化、自燃并伴生浓烟。

生产现场铺设地毯也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类似这样多油雾的磨齿间内,空气中的油雾浓度相对较大,铺设地毯不利于消防安全。

3、建筑结构违反消防要求

无消防通道,无通风口,完全在半密闭的恒温间内,再次密闭成一单独空间。这样的建筑形式导致内部空气不能有效流通,高温后极可能引起易燃物质自燃,并有毒烟雾不能及时、有效、快速排出,容易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三、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1、据查,**室当班工作人员***部测试组——****同志的证词材料中,提到是“**月**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我立即关闭附近电源”。

2、经过现场勘察,可以确认**机的电机部分已经完全烧毁、融化;相邻的电路设施也是完全烧毁。

3、空气压缩机邻近的铁皮墙面油漆与其他过火地方的墙面油漆完全不一样。是一种重度烧毁的迹象。

4、由**机至平台,一路过火迹象明显。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认定**公司**火灾事故起火点为:**室后,**机起火。

四、起火原因调查

围绕起火部位和起火点,我们对可能的四种起火原因(纵火、烟头起火、自燃、电线短路起火)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1、排除纵火

据查,火灾时在起火部位附近有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并有监控录象可以证明,无有意纵火迹象,可排除纵火。

2、排除烟头起火

据查,**公司及**分公司、**部均明确要求工人不准在生产区内吸烟,调查中没发现有人在生产区内吸烟。

在场人虽均证实,火灾发生前未闻到焦味及见到烟等异常情况,从火灾发生的过程看,起火较突然,不存在阴燃起火特征。

据此,可排除烟头引起火灾的可能。

3、排除自燃起火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据查实,现场基本无自燃物品,不具备自燃的条件,可排除自燃起火。

4、电器短路引起火灾的调查分析

据查,起火部位可以认定**公司**火灾事故起火点为:**室后,**机起火。据资料显示:电源线发生短路时,短路点会产生电弧或电火花,其温度可达2000~7000℃。完全能够融化铁、铜等金属物质。

经现场勘察,起火点空气压缩机的电机外壳已经完全融化,那么基本可以断定,正是由于空气压缩机的电机短路,产生2000~7000℃的高温后,直接融化掉了电机外壳,引发火灾。

五、火因分析意见

综上所述,经大量的调查分析,我们排除了纵火、遗留烟头起火、自燃引起这次火灾,我们认为:**公司**火灾是**室后,**机的电机短路,产生至少2000~7000℃的高温后,直接融化掉了电机外壳。高温引燃大量使用的建筑材料双层薄铁皮加聚氨酯泡沫墙体,拌生浓烟,引发火灾。

六、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一)事故认定:

1、次事故系电器短路引发,但在设备运转的时候,设备现场负责人员离开,未对设备起到监管的作用,致使大火蔓延,有失职行为。

2、火灾发生后,未第一时间向消防队报警。

3、公司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火灾发生场地负责人未及时向消防人员通报现场情况,致使消防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火灾现场内被燃烧的**机及气罐实施零距离救援,虽未造成重大爆炸伤亡事故,但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负知情不报,隐瞒重大危险源,极度不配合事故救援的责任。

二)处理意见:

1、对现场工作人员**同志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

2、对**管理部根据**企(20**)**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处理(发生万元以下的火灾扣500—1000元;万元以上的,每万元增扣500元)。

3、责成该部进行书面检讨,并报公司防火委员会。

****办公室**年**月**日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二)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20**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静安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赔偿事项: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提供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提供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1、静安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非常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静安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权威。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静安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表明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几位无证电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但是就是因为这样有着更多的人越来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网友的一段话:这就是中国式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程层层分包,赚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项目经理,再次是包工头,包工头也分几层,工资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农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亲戚就是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中的一员,他们的生活条件最艰苦,但他们从没有说过苦,朴素乐观勤劳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也正是因为他们无数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国现在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才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包工头项目经理以最贪婪的压榨方式,剥削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出了事故就将抓我们可怜的工人。这样的言论可能会引起大家的共鸣,从而扰乱我们的社会安定,引起民众对政府机关的普遍不满。

2015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第四篇

第1篇: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20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

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qiāng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qiāng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静安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赔偿事项: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提供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提供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1、静安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非常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静安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权威。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静安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表明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几位无证电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但是就是因为这样有着更多的人越来越不相信

政府。以下引用网友的一段话:这就是中国式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程层层分包,赚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项目经理,再次是包工头,包工头也分几层,工资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农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亲戚就是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中的一员,他们的生活条件最艰苦,但他们从没有说过苦,朴素乐观勤劳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也正是因为他们无数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国现在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才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包工头项目经理以最贪婪的压榨方式,剥削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出了事故就将抓我们可怜的工人。这样的言论可能会引起大家的共鸣,从而扰乱我们的社会安定,引起民众对政府机关的普遍不满。

第2篇:柴油机事故调查报告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中原塔里木钻井公司70730队

二、发生事故的时间:20XX年8月18日上午11:30左右

地点:AT33井

事故类别:设备损坏事故

三、事故经过及事故处置情况:

事故经过:

20XX年8月17日10:00当班司机陈宝平接班保养1#、2#、3#柴油机离心滤子,10:20将4#柴油机启动起来,启动前油水正常,水温50℃左右带负荷,运转正常,11:30左右去巡检发电机出来,听到柴油机异常声音,跑至机房将四号车停下,报告给司机长李欣华,正盘车至328°有卡滞现象,反盘至卡点位置有轻微阻卡,但能盘动,二次盘车后卡滞现象消失,此时司机长发现油底壳机油油位异常,打开放油阀后有防冻液流出,打开机体侧面观察孔检查,发现4#缸缸套碎、活塞断。下午15:00拆下4号缸缸盖后发现机体在缸套下密封带处损坏,柴油机已不能使用。汇报给装备科后,于18日凌晨更换柴油机完毕开始磨合。

4#柴油机基本情况:

型号:G12V190PZL-3/O生产厂家: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机体编号:L04-11-1088生产日期:2015年12月第一次大修时间:2015年5月大修编号:20150507大修厂家:库尔勒中兴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调查情况:

该柴油机于2015年4月3日由设备库调拨给70730队使用,之前在60808队使用一口井,使用时间1000小时左右(具体时间因资料不全无法准确查证),使用情况正常,后存放设备库备用。调入70730队后资料显示使用时间在1128小时,使用时问题较多,振动大、油水温度高、仪表易坏,队上将其当成备用柴油机使用。事故发生时3台柴油机工作,双泵钻进,排量55L、泵压22MPa,柴油机转速1000r/min。

现场观察活塞、缸套残片发现有明显拉伤:

机体4号缸缸套下密封带损坏三分之二:

四、事故伤亡情况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缸套、活塞一副:

2000型柴油机机体一部:

修理费用:

五、事故原因分析:

1、从缸套、活塞的残片分析,缸套残片的表面镀层磨损严重,拉痕多且深度较大,以此判断此缸之前已有拉缸现象。

2、检查保养不及时、正确导致该缸活塞、缸套拉伤情况加重,在重负荷时,由于缸内温度较高,活塞运动速度较快,润滑油不能在拉痕处形成有效的润滑膜,致使活塞在上止点处卡死,其它缸的继续工作将此缸活塞从活塞销处拉断,连杆小头失去活塞在缸套内往复运动的约束,随着柴油机的旋转而自由运动,将缸套捣碎。机体密封带损坏。

3、当班司机处理不及时,使连杆小头失去约束的时间加长,从而将机体密封带损坏,造成机体报废。

六、事故性质:

检查、保养不及时、正确;处理事故不及时准确,是本次事故发生和损失扩大原因,因此本次事故是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八、事故处理建议:

九、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严格按设备的保养、操作规程操作和保养。

2、平时的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项点要认真落实,细致操作,不要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3、平时检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销项,不能让设备带病工作。

4、超负荷使用设备,易造成设备的过早老化及磨损。

5、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装备资产科

20XX年XX月XX日

第3篇: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一、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伤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第4篇:事故调查报告

一、发生经过

1、日期:20XX年4月23日

2、时间:上午6时30分

3、地点:深圳xx18楼楼顶

4、情况叙述:xx楼顶14号冷却塔的木质结构塔顶以及部分外壳被发现彻底烧坏。起火原因和责任人不明。此事已报告警署和保险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抢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汇报,并在现场拍下照片。目击者的口供也已记录下来。

我们已与维修承包商就此举行特别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抢修,清理现场。会议记录参见附录一。空调系统的正常供应和运作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已与HVC(4)进行详细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楼顶巡视的管理,并决定在大楼外围以及楼顶死角处增设巡视点。

三、调查结果

夜间13时至早上7时,xx一般无需使用水冷却装置,因而其相关冷却塔也不必运转。

操作员一般会关掉楼顶配电间内的配电板(见附录二的启动电路图)。根据图中所示,正如4月21晚发生的那样,一旦把选择开关调至“关”的位置,就会使主电源接触点打开,对外的电线和设备便会断电。

附录三中的照片可以说明冷却塔电线被烧坏的情况。这些照片显示,分线箱内部仍然清洁,而表面似乎严重烧坏(

我们曾怀疑事故由雷电引起,但现已排除了这一可能性,因为大楼完全受到避雷装置的保护,而避雷装置也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

四、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的结论是,分线箱外部首先起火,继而蔓延至冷却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们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为的蓄意破坏。

五、建议

就短期来说,我们已决定在现有冷却塔的木质结构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护。具体的施工情况已和大楼总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们同意管理部门的意见,楼顶所有出口处均应安装“detex”锁和遥控警报器。此外,我们还认为,通向楼顶的通道应设有闭路电视机进行监视。

从长远来说,我们正在就使用ADS组合型冷却塔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这种冷却塔和我们现有的冷却塔不同,由于塔身没有木质结构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第5篇: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市信访局:

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特此报告。

20XX年XX月XX日

第6篇: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XX年4月10日10时30分许,在海南省文昌市县道头水线(头苑至水北)施工路段宝芳乡高临村路口处,发生一起载有春游学生大型普通客车侧翻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重伤、29人轻微伤和634、4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刘延东、国务委员郭声琨等中央领导相继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以赴抢救受伤师生,做好死亡学生的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安监总局jú长杨栋梁、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卫计委主任李斌、省委书记罗保铭、省长蒋定之,毛超峰常委、李国梁副省长、王路副省长等领导也分别作了批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2015年4月11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文昌市“4·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省人民检察院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人员、车辆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驾驶人及事故车辆情况

1、驾驶人

赵才森,男,52岁,海南省海口市人,住址:海口市义兴后街31号;驾驶证号:460100196206100356,准驾车型:A1A2,初次领证日期1986年6月21日,有效期至2022年6月21日,发证机关: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证号:4601000010008036820,发证机关: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

2、事故车辆

事故车辆琼A20161为宇通牌大客车。所有人: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休闲车队);厂牌型号:宇通牌ZK6100HD;发动机号:A3522701110,车架号:LZYTBTD6171014313,核载47人,注册登记日期:2015年1月6日,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1月。投保交强险,保险终止日期至2015年1月16日;投保商业第三者险(1000000、00元),保险终止日期至2015年1月16日。办理了海口市内旅游公交客运专线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仅限于海口市内。

经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海南省农垦海口机械厂汽车服务中心对琼A20161进行技术检测,该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运行技术检验分析报告》检验结果表明,该车的前后轮制动鼓异常磨损,呈现起槽及失圆,制动蹄摩擦片接合面不匀,且两侧的后轮制动鼓伴有裂纹及烧蚀现象,制动器工作性能下降,制动力不足,该车制动系统不合格。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号银龙大厦一层1-5号,法定代表人王锡荣,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客运、自驾车、汽车维修设备、旅游房车、大客车、货柜车的租赁,旅游公交客运(专线)。2015年11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许可证号:琼交运管许可海口字460100000132号,营运许可为“市内包车客运”。2015年4月20日,取得了“旅游公交客运(专线)经营许可”。该公司现有职工205名,其中司机153人,其它员工52名,有自营大巴、中巴客车141辆,其中旅游公交专线客运车辆44辆,市内包车客运车辆97辆。

2、澄迈县老城镇欣才小学

欣才小学原为老城谭才小学,属于村办小学。1999年,谭才村与海南中汇实业发展股份公司达成联合办学协议,学校更名为欣才小学。2000年8月海南中汇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联合办学权转给吴宗林。同年,喻文霞通过每年交纳管理费的方式,取得欣才小学经营权。2015年10月该校向澄迈县教科局提出社会力量办学许可申请,2015年1月首次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吴宗林,实际投资人和控制人为喻文霞。

该校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3743平米,现有教师23人,校长为潘敏,职工15人,开设小学一至六年级,班级共12个。

(三)事故现场道路和天气情况

该路段正在改造施工,为南北走向的水平转弯路段,水泥路面,宽度7、5米,转弯半径86米。道路中间划有黄色单虚线,双向各一条车道,设计时速40公里,已划设交通标线和设置部分交叉路口警告交通标志,距事故现场北侧695、3米处立有“施工路段,减速慢行”警示牌一块。

该施工路段的业主单位是文昌市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是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自2015年6月开始施工,计划2015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事发时,还未按设计要求完成防护栏安装。

事故发生当时的天气为小雨。

(四)学校租车情况

为丰富学生课外生活,欣才小学部分老师建议组织学生开展春游活动,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春游地点定在文昌市的铜鼓岭、红树林和八门湾。学校收取每位学生100元,主要用于支付租车、购买食物、照相、中餐等开支。春游方案经喻文霞同意,副校长赵永军联系海南省旅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王世文,委托其代办租车、中午就餐等事宜。王世文与海航休闲车队的业务员陈秀江谈好具体租车数量、目的地、价格等具体事项。随即,陈秀江电话请示公司业务经理王隆海同意,向本公司客服中心联系下单,公司车队根据客服中心的派车单,于4月10日早上派出14辆大巴车,到澄迈老城接欣才小学春游的师生。

本次租车行为各方之间均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租用合同。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5年4月10日,早上8点10分许,载有欣才小学586名师生的海航休闲车队14辆旅游大巴车,从澄迈县老城镇欣才小学出发,途经海口绕城高速,美兰机场,海文高速,驶往目的地。车队在谭牛镇驶下海文高速。行至公坡镇水北墟往东阁镇宝芳墟方向路段约1公里处,琼A20161车以时速60-70公里的速度经过弯道时,向左侧翻至低于路面1、45米的路外,造成8名小学生当场死亡,3人重伤,29人轻微伤(该车核载47人、实载47人,其中43名学生、3名老师和司机1名)。

(二)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罗保铭书记、蒋定之省长分别作出批示,李国梁副省长、王路副省长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以赴抢救受伤师生,做好死亡学生的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王路副省长立即赶赴文昌市,组成救援指挥部指导抢救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倪健及省委宣传部、卫生、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文昌市协助开展救援工作。

文昌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公安、交通、卫生、安监等部门人员以及300多名消防官兵和干部群众、200名医护人员赶赴现场抢救,及时将32名伤者送到文昌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澄迈县委县政府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包括对受害者家属进行安抚,安排人员进驻老城镇对欣才小学实行托管等。

省卫生厅启动《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带领301海南分院、西京医院、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和省农垦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的17名医疗专家、9辆救护车赶赴文昌参与医疗救护工作。省教育厅抽调5名心理咨询专家组成工作组对欣才小学师生进行心理疏导。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肇事司机赵才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大型普通客车在施工道路行驶,遇雨天路滑,通过弯道时未降至安全的行驶速度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体系不健全。

(1)海航休闲车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超越许可范围营运。未按《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经查,该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建立GPS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对驾驶人驾车超速行为无处罚管理措施,对所属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把关不严,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琼A20161制动系统不合格未及时发现和解决。

(2)澄迈老城镇欣才小学。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安全意识淡薄,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组织春游活动前,未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2015〕9号)和海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向澄迈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未做好本次春游活动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与承租公司签订运输协议或合同,核实承租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范围,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等。

(3)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对挂靠其公司名下,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施工队挂而不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从项目开工以来,从未到过现场,项目疏于管理,现场安全设施、警示标志缺失。

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

(1)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作为海航休闲车队的行政许可部门,对海航休闲车队监管不力,对其超范围营运失察。对两家下属单位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的权责划分不明确。

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作为海口市出租行业和客运班车的监管主体,对海航休闲车队监管不到位,对其违规经营未采取有效措施,也未将情况及时告知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进行查处和制止。

(2)澄迈县教科局,作为本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尤其是对民办学校日常安全监管不力。未与欣才小学签订2015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未参加安全工作部署会议的学校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本辖区内学校组织的外出集体活动监管不到位。

(3)文昌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头水线道路施工业主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规定,向文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函要求实施管控。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监管不到位,负有监管责任。

(4)文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规定,未对事故路段道路施工进行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和道路交通秩序管控。

3、旅游从业人员违规经营。

海南省旅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王世文,违反《海南省旅游条例》的规定,个人承接欣才小学春游租车业务,不核实海航休闲车队运营范围。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文昌市“4·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事实,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5〕第10号)、《海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琼府〔2001〕82号)、《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部令〔2015〕第11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人员2人

1、赵才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的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犯罪,4月10日被立案,4月11日被刑事拘留,4月26日被批准逮捕。

2、谭锋,海航休闲车队总经理,企业实际控制人,男,31岁。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只管经济效益不管生产安全,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

1、罗亚忠,男,54岁,中共党员,2015年10月起担任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副jú长,分管海口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未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对道路运输企业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对海航休闲车队超越许可范围营运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徐加銮,男,51岁,中共党员,2015年4月起任海口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分管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旅游、公交、出租客运业务。未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分管的城市公交客运管理科日常工作检查指导督促不力,对运输企业安全检查不到位,对海航休闲车队超越许可范围营运行为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吴钟龙,男,38岁,中共党员,2015年任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城市公交客运管理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海口市城市公交、班线、旅游、出租客运的安全监管及其它日常监管工作。未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对海航休闲车队超越许可范围营运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4、洪善忠,男,46岁,中共党员,2015年7月起担任澄迈县教科局副jú长。分管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监管工作,未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3号令)要求,对民办学校有效履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的职责,对分管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不力,对辖区内学校组织外出春游不备案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5、林尤铭,男,52岁,中共党员,现任文昌市交通运输局副jú长。道路施工期间及功能性通车后,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对事故路段施工现场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6、吴乾洪,男,41岁,中共党员,现任文昌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港航管理局副jú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督工程的计量、进度等工作。在事故路段施工项目开工前,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规定,向文昌市交警大队发函要求实施管控,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7、潘家锐,男,36岁,中共党员,现任文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2015年6月6日事故路段施工到现在,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规定,对事故路段道路施工进行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和道路交通秩序管控,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赵宽培,男,42岁,中共党员,2015年9月调任文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文教中队中队长。事故路段属于文教中队管辖范围,该道路施工至今,发生了16起伤人事故。未对事故路段进行交通安全监督检查,未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未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措施,负有监管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9、林道力,男,48岁,现任文昌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未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设计和国家规范,对道路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和安全质量监督不到位,负有监管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其它处分4人

1、王锡荣,男,37岁,2015年6月起任海航休闲车队法定代表人,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八条,建议由省安监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2、王世文,男,47岁,海南省旅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违反《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根据《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七十三条,建议由省旅游委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将其列入旅游从业人员黑名单。

3、喻文霞,女,44岁,2000年8月起为澄迈老城镇欣才小学实际出资人和控制人。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要求不落实,组织学生春游未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2015〕9号)规定报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议由省安监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4、潘敏,男,57岁,澄迈县老城镇欣才小学校长,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议澄迈县教科局监督学校董事会撤销其校长职务,由省安监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四)事故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海航休闲车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超越许可范围营运,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建议由省安监局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由行业主管部门暂扣其经营许可证,指导监督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如整改不到位,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

2、澄迈老城镇欣才小学组织春游活动不按规定报备,规章制度不完善,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为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暂不吊销其办学许可,建议由澄迈县教科局指导监督欣才小学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如在3个月内整改不到位,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学校办学许可。

3、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对挂靠在其公司名下,承担事故路段施工任务的施工队挂而不管,对项目疏于管理,现场管理不到位。建议由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依据有关规定,禁止该公司两年内参加海南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澄迈县教科局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对民办学校日常监管不力,未与欣才小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辖区内学校组织外出春游活动监管不到位。建议责成澄迈县教科局向澄迈县政府和省教育厅做出深刻书面检讨并落实整改措施。

5、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对海航休闲车队违规经营监督检查不力,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建议责成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向海口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做出深刻书面检讨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海航休闲车队和欣才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管。各级政府必须把道路交通安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加强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联动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切实解决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大企业动态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检查,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加强企业安全考核,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四)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监督学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设置地方课程时,应当将安全知识教育纳入重要教学内容。督促学校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五)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旅游法》和《海南旅游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旅游行业市场秩序,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私自揽客等违规行为。要建立旅游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5火灾事故总结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第五篇

第1篇:总结火灾事故教训

昨天,刚从北京开会回来的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刘玉浦一下火车,便第一时间赶往南山区,查看“2·27”火灾事故现场、看望住院伤员。在下午举行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上,他要求全市上下总结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围绕火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当前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干劲整顿。

在火灾事故现场,刘玉浦仔细查看,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参加调查的消防专家表示感谢。他希望调查组能尽快查明火灾原因,为下一步深圳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警示,使深圳能进一步做好防范工作,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蛇口人民医院,刘玉浦分别来到3位伤员的病床前,详细了解受伤情况,亲切地安慰大家,要好好休息,早日康复出院。

下午,刘玉浦在南山区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后,刘玉浦说,这次火灾事故以及最近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深层次的原因是干部的作风问题。

第2篇:总结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顿

8月3日凌晨,南湾街道一废品回收站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及龙岗区领导高度重视,市长许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迅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委常委、龙岗区委书记蒋尊玉,区长姜建军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胡晓明、市消防监督管理局局长谢卓浩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扑救、组织善后工作。龙岗区随后召开现场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接下来,全区将全面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和铁皮房,总结事故教训,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8月3日凌晨3点40分左右,南湾街道宝冠路与红棉路交界处的废品回收站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另2人送医院过程中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公安部门已控制该废品收购站相关人员,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龙岗既要发展,更要安全。没有安全,发展就没有基础,发展成果就会毁于一旦。”在南湾街道召开的事故现场会上,蒋尊玉强调,接下来要总结事故教训,从根源上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警醒,切实将火灾隐患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废品收购站、铁皮房进行全面清理,无牌无证一律取缔,要全面排查、及时整改,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举一反三、立即整改,涉及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不仅仅对消防安全隐患,凡是与安全有关的各个领域各个行业都要全面排查,处罚一批、关闭一批、整改一批,一次通知,必须立即整改。

蒋尊玉还强调,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强化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制,每处安全隐患要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快转型、安全发展,坚定不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淘汰低端产业,清理安全不达标的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形势从根本上得到好转。

“抓安全生产要离开办公室,不能在家里开会下发文件,要去一线,知道辖区的‘软肋’在哪儿。”姜建军在会上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分析、认真反思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工作。他还强调,要真正负起责任,严查重点行业、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着重搞清楚“监管、执法、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在排查过程中要特别强调落实责任制,“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龙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熊国伟对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作出部署。龙岗区领导熊小平、郭子平、彭建安、王延奎、华振强、曾子伦等参加现场会。

南湾街道主要负责人在现场会上作出深刻检讨。龙岗区各街道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

第3篇:学习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小结

为响应市府关于开展加强城市安全大讨论活动的部署,根据区建交委党委的要求,闵行区安质监站党政班子与7月26日下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国务院调查组关于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通报,并针对国务院调查组提出的6条整改措施建议和落实沪府发(2015)1号文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就讨论意见总结如下。

一、国务院调查组提出的6条整改措施建议的讨论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紧研究完善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火等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止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俞正声书记在通报会上说,事故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安全管理制度上的缺失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混乱,但从深层次看,反映的是我们宗旨意识上的欠缺,工作上的诸多不到位、不落实。主要表现为:重视不够、作风不实,市场失范、监管缺位,制度缺失、约束不力。联系到我们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上,就是要求我们从工程报监开始就要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一是工程的本体情况;二是工程的周围环境情况,做到事宜具细,只有这样,才能抓住监督的重点部位,及时督促参见各方建立安全质量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措施,并应在监督检查中,主动发现问题和隐患,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做到到位有作为,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从“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应汲取哪些教训的讨论

韩正市长在通报会上说,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血的教训。必须直面问题,深刻剖析事故中暴露出的上海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痛下决心、严格改进。作为我们监管部门应该从事故的根源抓起,就是要求我们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重点督查参建各方的安全质量行为,人是在任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所以首先要查参见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是否在规定的岗位上工作;企业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范围承包,是否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不符合应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逐步净化上海建筑市场

三、结合沪府发(2015)1号讨论如何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的讨论

针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市府下发了沪府发(2015)1号文件,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深入落实责任主体和中介机构安全质量责任制。讨论中认为,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势在必行,十分必要。如果一个工程参建的各方面责任到位,可以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和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建设领域是高危行业,不论是建筑施工或工程建设,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这种事故的案例在我市也有许多教训。

1、强化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施工许可、监理等制度,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必须要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方案,督促参建单位(包括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设施和设备保障。同时,要具体明确监管工作的内容和责任人员,尤其是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源、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计划等事项,应在监督方案中予以明确。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告知义务,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对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并督促参建单位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强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参建单位应当接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要根据不同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特别是针对事故多发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等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把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开挖、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施工设备、设施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为督查的重点;三是要针对气候变化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各类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进行专项督查;四是要突出对事故隐患的治理和整改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4、强化“三同时”工作

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组织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不得开工建设;在施工阶段,安全设施应当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5、强化行政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依法治安,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以及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不落实、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不到位等现象和行为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加大处罚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到位。重点检查执法内容:一是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的行为;二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履行法定责任和施工管理程序、逃避或拒绝安全监管执法等行为;三是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四是施工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等行为;五是施工现场“三违”现象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予以整改的行为;六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行为。

通过讨论,进一步明确了监督工作目标,就是要认真落实22条文件精神,以法律法规、国家建设工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履行好监督职责,为加强城市安全工作尽一份力量。

第4篇:总结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整顿干部作风

昨天,刚从北京开会回来的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刘玉浦一下火车,便第一时间赶往南山区,查看“2·27”火灾事故现场、看望住院伤员。在下午举行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上,他要求全市上下总结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围绕火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当前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干劲整顿。

在火灾事故现场,刘玉浦仔细查看,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参加调查的消防专家表示感谢。他希望调查组能尽快查明火灾原因,为下一步深圳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警示,使深圳能进一步做好防范工作,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蛇口人民医院,刘玉浦分别来到3位伤员的病床前,详细了解受伤情况,亲切地安慰大家,要好好休息,早日康复出院。

下午,刘玉浦在南山区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后,刘玉浦说,这次火灾事故以及最近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深层次的原因是干部的作风问题。

我们应该扪心自问,现在我们有个别干部确实缺乏责任心、工作疲沓、吃吃喝喝、贪图享乐,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应酬多学习少,说得多做得少、虚的多实的少,领导在时一个样,领导不在另一个样,领导重视的工作一个样,领导没有说的又另一个样,自以为有本事,高高在上、骄傲自满,缺少特区老一辈拓荒牛那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这样的精神状态、这样的思想作风,我们怎么能建设国际化城市?怎么能追赶国际一流城市?不说别的,这样我们甚至连‘深圳特区’这几个字都对不起!”

刘玉浦进一步指出,解放思想不是讲出来的,是干出来的;改革开放不是讲出来的,也是干出来的,说得再好也不如实实在在地干好。我们到深圳来,就应该是为干事创业而来,是为深圳的发展做贡献而来,只有把我们的工作做好,才能真正争当排头兵,才能真正追赶世界一流,后代也才会记得我们。针对近期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要在下一阶段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重点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干劲整顿。要真正通过整顿,使每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做到打起十二分精神、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抓好工作。

刘玉浦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入总结、吸取“2·27”火灾教训。要动真格,建立起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责任制、问责制、奖惩制,各级、各部门领导负什么责任,都要予以明确,有成绩就奖励、出了问题就要惩处,毫不姑息、决不手软,该谁负责就由谁负责,该撤职的就要撤职、该处分的就要处分,该引咎辞职的就要引咎辞职,该法办就要法办。要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领导值班制度,加快信息反馈速度和应急反应能力。

针对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刘玉浦强调:一是要迅速排查、铁腕整治,立即在全市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留一处死角。二是要落实责任、转变作风。由市委办公厅牵头,尽快出台责任制、问责制、奖惩制办法,形成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三是要严格执法、决不手软。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那些唯利是图、钱迷心窍、不负责任,以忽视员工生命安全、漠视社会公共安全为代价谋取利益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该罚的罚、该判的判,该清除出深圳的要坚决清除。四是要加强教育、增强防范,不断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意识。

刘玉浦最后要求进一步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尽全力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要继续加强对事故现场管理,防止发生次级事故。“这次事故给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希望今后深圳不要再出现这样大的安全事故,只要大家共同努力,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做得到的!”刘玉浦再一次告诫大家。

市领导许宗衡、白天、谭国箱、王穗明、戴北方、李锋、王京生、吕锐锋、李铭等参加有关活动。(罗雪燕)

2015交通事故报告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第六篇

第1篇: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XXXX年XX月X日晚X点XX分,XX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XX月XX日晚XX点左右。XXX出租车公司驾驶员XX开出租车行至XX到XX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XX大学新校址。XX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XX大桥到XX路再上XX路。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XX,X人,年仅XX岁。当晚XX被公安交警连人带车一并扣留,等待处理结果。

公司出面达成协议

此次事故,驾驶员XX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的和公安部门处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调解中,死者XX家属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残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调处大队协商赔偿问题。由于死者家属不按法律程序办案,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随后又到XXXX出租车公司领导办公室围坐,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公司领导X总、X总出面,经过五天的艰苦协商调解,终于与死者家属的达成协议。最终赔偿死者家属22万。

分析事故警钟长鸣

血淋淋的事实,必须留下血淋淋的教训!回首此次交通事故,表面上能给我们广大的驾驶员留下最直接的教训,就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双黄线违章竟然要用一条鲜活的生命作为代价!这样的教训足够深刻了,这是其一。第二,透过表面看本质,驾驶员XX为什么会违章驾驶,全因其淡薄的交通意识和无视交通法规的态度。在出租车行业中不仅只有XX平时违章驾驶,这是公司出租车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驾驶员心抱侥幸心理,想着不会那么倒霉,但是等到发生交通事故那一刻,你还能后悔吗?这次的教训足够要求驾驶员朋友,在平时的驾驶过程中必须强化交通意识,树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态度。“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远离车祸”是我们每个驾驶员都应该牢记的警训。经过此次惨痛的教训后,希望我公司广大驾驶员从心底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更要时时刻刻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注意行车安全,这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必须扎根于每位驾驶员的心中,警钟长鸣。

第2篇:交通事故报告范文

XX市建设委员会:

XXXX年X月X日9时54分,XX高速公路XX路段发生塌方事故,造成了重伤10人、轻伤16人,2辆出租车严重受损,3辆货车有轻微变形,路段损坏650米的严格后果,中断车辆通行近30小时,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人民币。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通局、公路管理局的负责同志立即随救援车和救护车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抢修工作。当地武警官兵、消防指战员、工地工人近200多人闻讯也赶到现场救援,抢救时间持续近30小时。以交通局杜jú长为指挥长成立了临时现场救援指挥部,一切有组织、有指挥地进行着,将受伤同志及时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

经调查分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人违章施工,按照施工程序应分两次浇铸的混凝土却一次浇铸;还有就是当时桥面上有三十人在施工,使得桥面负荷过重,这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次事故很惨重,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的损失,在当地产生了很大负面的影响,性质是非常严重的,我们的心情十分沉痛。这次事故的发生说明了我们市政工程总公司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不善,思想政治工作不落实,反映了我们作风不扎实,对安全工作抓得不力,在安全生产中管理不严,职工纪律松弛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

为了使全公司职工从这起严重事故中吸取教训,我们于X月X日召开了副处以上干部会议,通报了这次事故,提出了搞好安全生产的紧急措施。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每个职工都牢固地树立起对国家、对人民极端负责的观念,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一丝不苟地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同时,各单位要切实解决职工生活中应该而且可以解决的问题,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动员广大职工干部迅速行动起来,以这次事故为教训,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保证施工安全。

我公司对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已按照法律程序提出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对与事故有关的领导也作了严肃的、正确的处理。我公司决定对市政总公司第一分公司总经理XXX和党委书记XXX同志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这次事故虽然发生在下一级单位,但我们也应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为接受教训,教育全公司职工,恳请市建设委员会给我们以处分。

XXX工程总公司

XXXX年X月X日

第3篇: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市信访局:

XXXX年XX月X日晚X点XX分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特此报告。

20XX年XX月XX日

第4篇: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概况

20XX年XX月XX日12点50分,XX公司XX厂房电机短路起火。该位置系两面铁皮夹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温作用,墙体内的泡末燃烧,高温拌发大量烟尘产生,引燃室内的地毯和木地板。

XX公司XX厂房车间本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XX室又进一步形成一个更为封闭小空间,致使浓烟积蓄更多,对救援带来极大的阻挠。

20XX年XX月XX5日12:55:28,XX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称XX公司XX厂房发生火灾。XX消防队立即组织两车九人赶赴火灾现场,于12:57:32出b区大门;于12:58:57过a区大门;于12:59:25过a区二门;于12:59:34过a区地磅房;于12:59:40过a区XX部电工班门口;于12:59:54过XX厂房门口并到达火灾现场。

到场后,由于室内烟雾非常浓,起火点与起火物质均不明确,又被该分厂人员告知用水施救会损坏设备,针对此情况,消防人员采用灭火器实施救援。在使用大量灭火器无效的情况下,经现场请示温总,立即使用水进行施救,在尽量保证设备的情况下于13:27分左右将火扑灭。在明火扑灭后,江津消防支队德感中队13:30分左右也到达了现场,他们立即使用专业排烟设备进行排烟,通过较长时间的排烟,顺利将室内烟雾排空,使得此次火灾事故得以成功处置,并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有可能是

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可能工作人员缺位,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同时,通过此次火灾事故,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单位对各类电气设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和死角的电气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作为我们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

火灾救援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在XX室当班工作人员XXX部测试组——XXXX同志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5月5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

(二)火灾扩大的原因

1、火灾未能及时发现

由于是大功率电器设备短路起火,温度应该很高,高温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工作人员缺位。p300仪器室当班工作人员XXX部测试组——谢武俊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XX月XX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可以说明他是在12:50左右“到达”现场,其真正起火时间现场并没有任何人。由于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2、火灾现场的建筑材料违反消防要求

从火灾现场来看,其建筑材料是以双层薄铁皮加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这种材料严重不能阻燃,并且一遇见高温就能融化、自燃并伴生浓烟。

生产现场铺设地毯也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类似这样多油雾的磨齿间内,空气中的油雾浓度相对较大,铺设地毯不利于消防安全。

3、建筑结构违反消防要求

无消防通道,无通风口,完全在半密闭的恒温间内,再次密闭成一单独空间。这样的建筑形式导致内部空气不能有效流通,高温后极可能引起易燃物质自燃,并有毒烟雾不能及时、有效、快速排出,容易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三、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1、据查,XX室当班工作人员XXX部测试组——XXXX同志的证词材料中,提到是“XX月XX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XX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我立即关闭附近电源”。

2、经过现场勘察,可以确认XX机的电机部分已经完全烧毁、融化;相邻的电路设施也是完全烧毁。

3、空气压缩机邻近的铁皮墙面油漆与其他过火地方的墙面油漆完全不一样。是一种重度烧毁的迹象。

4、由XX机至平台,一路过火迹象明显。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认定XX公司XX火灾事故起火点为:XX室后,XX机起火。

四、起火原因调查

围绕起火部位和起火点,我们对可能的四种起火原因(纵火、烟头起火、自燃、电线短路起火)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1、排除纵火

据查,火灾时在起火部位附近有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并有监控录象可以证明,无有意纵火迹象,可排除纵火。

2、排除烟头起火

据查,XX公司及XX分公司、XX部均明确要求工人不准在生产区内吸烟,调查中没发现有人在生产区内吸烟。

在场人虽均证实,火灾发生前未闻到焦味及见到烟等异常情况,从火灾发生的过程看,起火较突然,不存在阴燃起火特征。

据此,可排除烟头引起火灾的可能。

3、排除自燃起火

据查实,现场基本无自燃物品,不具备自燃的条件,可排除自燃起火。

4、电器短路引起火灾的调查分析

据查,起火部位可以认定XX公司XX火灾事故起火点为:XX室后,XX机起火。据资料显示:电源线发生短路时,短路点会产生电弧或电火花,其温度可达2000~7000℃。完全能够融化铁、铜等金属物质。

经现场勘察,起火点空气压缩机的电机外壳已经完全融化,那么基本可以断定,正是由于空气压缩机的电机短路,产生2000~7000℃的高温后,直接融化掉了电机外壳,引发火灾。

五、火因分析意见

综上所述,经大量的调查分析,我们排除了纵火、遗留烟头起火、自燃引起这次火灾,我们认为:XX公司XX火灾是XX室后,XX机的电机短路,产生至少2000~7000℃的高温后,直接融化掉了电机外壳。高温引燃大量使用的建筑材料双层薄铁皮加聚氨酯泡沫墙体,拌生浓烟,引发火灾。

六、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一)事故认定:

1、次事故系电器短路引发,但在设备运转的时候,设备现场负责人员离开,未对设备起到监管的作用,致使大火蔓延,有失职行为。

2、火灾发生后,未第一时间向消防队报警。

3、公司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火灾发生场地负责人未及时向消防人员通报现场情况,致使消防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火灾现场内被燃烧的XX机及气罐实施零距离救援,虽未造成重大爆炸伤亡事故,但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负知情不报,隐瞒重大危险源,极度不配合事故救援的责任。

二)处理意见:

1、对现场工作人员XX同志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

2、对XX管理部根据XX企(2015)XX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处理(发生万元以下的火灾扣500—1000元;万元以上的,每万元增扣500元)。

3、责成该部进行书面检讨,并报公司防火委员会。

XXXX办公室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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