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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2016-08-16 11:04:2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共6篇)国税局依法行政的思考浅谈新形势下国税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行政,形成国家的行政管理法律化。国税系统是依法行政的基本主体,是税务行政行为的最终实施者。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矛盾多样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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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国税局依法行政的思考

浅谈新形势下国税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行政,形成国家的行政管理法律化。国税系统是依法行政的基本主体,是税务行政行为的最终实施者。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矛盾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税务部门行政权涉及社会行业的林林总总和社会全体的方方面面,需要更加重视依法行政对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因此,基层国税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全面提高基层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势在必行。然而分析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依法行政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一、当前基层行政工作存在的现状及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理论与实际常常脱节。在现实工作中,一些国税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才能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作法。认为只要任务完成了,队伍不出问题,依法行政就落实和执行好了。有的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以会

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脱离实际,并没有实际考察调研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导致依法行政缺乏具体实际的内容。

(二)涉税信息交换不畅,影响依法行政力度。目前税务机关还不能够与政府各职能部门、银行、企业等做到横向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职能部门所掌握的涉税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协税护税互动机制未能建立、健全,不能充分发挥效应,影响了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力度。

(三)税务干部综合素质需要加强专业化提高。当前基层国税部门的行政执法队伍良莠不齐,年龄大的干部有些不能适应征管技术的发展,不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导致不依法行政或不能公正执法;有些执法干部受到人情关系网的束缚,处理问题不能够秉公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近年来招录的大学生干部,很多所学专业与税收工作不对口,与此同时基层难有条件对他们进行深入系统的培训,使得青年干部对税收执法业务理解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展开工作,发挥自己的长处。

二、关于加强国税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增加依法行政意识,正规专业化调研与加强实践操作能力的训练。每次会议与培训都应提前做好调研,结合实际,一定要切实运用到日常工作实践中去。要重视调研的全面性专业性,及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会议精神与工作布置都要做好后续跟踪调查工作,切实保证方法与实际工作的契合度,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改进理论,在理论学习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国税部门依法行政力度。要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部门协税护税和涉税信息交换职能,建立工商、国税、地税、银行等互联网络,实行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部门和纳税人的需要。要积极探索社会化管理方式和途径,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实施社会综合治税,逐步建立党委政府支持有力、部门配合密切、纳税人遵从度高、税收环境不断优化的支撑体系,提升国税部门依法行政力度。

(三)将法制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工作的重点,注重税务干部实干能力的培养。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职,促使税务干部转变思想观念,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执法知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对于青年干部的培养要高标准,严要求,在培训方

法、内容上、机制上要加以创新,促进基层国税干部综合执法水平的大力提升。同时,要加强青老年税干的业务交流,在实际具体的工作中将理论制度融汇贯通、学以致用。

篇二: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1、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行,结合我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全年学法计划,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的通知》等内容,着力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法律思维和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

(二)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采购、信息发布、质疑答复等进行全面清理,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德阳市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布,使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简明清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审批、发布等工作程序,利用四川政府采购网、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阳市公众信息网等,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为进一步促进定点协议供货执行的规范及透明,从今年6月起将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

(四)广泛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政府采购信息》、《德阳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德阳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手册》等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同时借助公众网、党政网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动态。既注重宣传权利与义务,又注重宣传法制与服务,积极引导广大政府采购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工作,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实施好已有的内控制度规定,在德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运行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招标文件互审会审、开标与评标组织相分离、保证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牵制。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重大项目招标邀请公证参加。

三、工作要求【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各科室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彻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二)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部门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汇报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年,做好20XX年全市系统依法

行政工作,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工作方针,完善制度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制监督,努力提高各级质监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牢固树立全市系统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促进法治质监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各县(区)局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本单位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

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应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将本单位依法行政情况书面向市局报告。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XX〕62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

(二)强化质监法律知识培训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或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得少于4次,要制定年度学法学习计划,保证计划落实。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对各级质监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法制研究力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和与外地市的交流,以法治质监建设疑难问题和行政应诉知识为内容,以法制骨干为对象组织实务研讨与培训。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质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制度和统计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合法率达100%。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重点是对违法设定许可、变相设定许可、增设许可条件的文件进行清理,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质监部门管理更便捷有效的职责事项及时下放,对省局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

继续推进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规范各类审批主体,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合理下放行政许可权限,适时更新网上行政许可公示信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推动网上受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五)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

结合行政执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充分利用案审会工作平台,加强与稽查机构、业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研究行政执法中的复杂法律和业务问题,不断在重大问题上协调一致,力争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推进全市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下级部门依法行政,树立质监部门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承办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事宜,参与办理其他针对本单位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及时为相关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引导全市系统依法行政。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其他专项检查活动,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等行政救济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普法教育、法制研究工作的成效等纳入对市局的监督范围,落实法律责任,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法治质监建设。

制定《行政应诉规则》和《行政案卷管理办法》,提高应诉效能,规范案卷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产品质量申诉、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确保正确高效履行职责。

篇三: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2016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调查报告

基层国税系统干部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主体,是税务行政行为的最终实施者。他们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国税事业的发展、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以及自身的执法公信力。因此,提高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对全面落实省局“依法行政深化年”8大活动,加快推进法治国税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障碍

(一)观念障碍,依法行政意识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职权法定理念认识不够。对于依法行政的“依”的含义理解不够透彻,少数干部认为就是依照法律执法,也有人认为就是依赖法律解决问题,简单的理解为照章办事,没有引导纳税人依法遵从。甚者有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认为职权是来自于上级给予或自己努力争取的结果,而不是依法设置和授予的。二是对权责统一理念认识不够。表现为看不到真正权力来源是公民权力的让渡,从而意识不到在接受权力时要承担与之对等的责任。有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只注重权力的行使,而忽略义务的履行。三是对程序行政理念认识不够。现实表现是以令代法、贪功诿过等。有些基层国税干部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及执法程序一知半解,在实践中不能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如用简易处罚代替一般处罚、应履行告知程序不告知等。

(二)体制障碍,工作机制运行不够顺畅。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专业化分工上,基层国税部门原先的“征、管、查”职能配置不符合新时期税收管理方式的需要,与当前推行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不相适应,存在分权制约不平衡、业务运转不流畅的特点。二是在集约化管理上,原有区域间人力、物力、执法水平、任务压力的不平衡造成的执法差异不一致,执法尺度也不相统一,执法规范度和透明度不高。三是在信息化管理上,部分信息系统业务交叉、程序繁琐、互不共享;有的应用系统对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的技术支持不足,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存在着相互协调沟通不够。四是在风险化管理上,税收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充分,个别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规定不够清楚,有的文件之间衔接不够顺畅甚至相互打架,难以全面、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再加上有些地方政府行政干预执法环境和执法行为,提高了税收执法的风险率。五是在协作化管理上,基层国税部门征税往往是单打独斗,获取工商、海事、审计、财政、安监等单位协税护税环境支持没有制度保障,在综合治税环境方面也不尽如意。

(三)能力障碍,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工作实践,知识结构和专业素质不适应要求。近年来,新进的公务员基本上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他们的理论水平较高,但由于工作经验匮乏,再加上各自专业不同,科学的、专业的、程序的法律思维还没有完全塑造起来,工作方法往往也不深入群众和实际,结果是就理论谈理论,不能经受实践的检验。二是思维陷入定势,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适应要求。有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说话办事想问题离不开老套路、老章法。对解决工作实践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的具体思路过于简单化,有些基层国税干部一味的向领导汇报,而忽视了找出法律依据,依法公正处理的正确途径。有的在工作中已经感到老办法不能用,但新办法又不会用,所以经常出现对新问题无所适从的情况,缺乏靠法律、靠服务来引导、协调解决问题的思想意识,工作作风还没有转向为市场主体服务以及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工具思想盛行,目标价值和执法理念不适应要求。部分基层国税干部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这种法律工具化观念只片面强调法律是达到某种社会目的的手段,强调法律仅仅是治理社会的工具,忽视了法律的价值。在这样一个忽视立法理念的观念作用下,必然出现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的现象。

(四)制度障碍,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力度。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监督体系缺乏合力。各种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目前尚未完全理顺,在监督过程中的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方面的划分不明确。二是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目前,我国的各级人大未能真正独立行使监督权力;人民大众的监督没有权威性,缺乏现实操作性,群众对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行为的知情权难以保障;缺乏宽松的社会环境,采访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三是行政监督法规不够健全。一方面监督法律法规空缺,如《举报法》等还未出台,使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缺乏监督的程序规定,使得监督权难以落到实处。四是行政监督方式过于传统。我们现在通用的做法是偏重于追惩性事后监督干部的行政行为,如果缺乏过程监督和全面监督,就会造成许多干部形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职业心态和行为习惯。

二、提升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一是坚持树立法治理念。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程序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增强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着眼于解决税收管理体制机制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构建有利于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二是坚持权力约束理念。权力不是无限的,权力要靠制度约束,以权力制约权力。干部树立权力约束的观念在于从思想上预防权力滥用、侵害社会,从而形成带头守法、严格执法的理念。三是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真正把相对人当作权力主体,而不仅仅是管理的对象;充分尊重相对人的权利,如知情权、参与权等;要有善意的动机,能够站在相对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要有责任心,依据法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具体的相对人负责。

(二)规范行政行为。一要强化执法的程序控制。要强化干部的执法程序意识,推进科学民主决策,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使干部懂得执法程序的重要性,增强对程序负责的自觉性;要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执法流程和岗责体系,细化工作环节,分解执法权力,使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环环相扣、相互监督;要强化对干部在执法程序上的考核,通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干部执法行为进行考评,对不按程序随意执法的行为,要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评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等渠道发现执法过错线索,对各种违反执法程序的过错行为责任人,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严追究,并施以经济惩戒或行政处分。二要强化制度的实体控制。要依据税收政策和法律的实体规定,建立执法监控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坚持以信息化、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和机制。当前,尤其要制定和完善执法证据、执法文书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复查制度、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等制度的执行与考核,切实发挥制度在监控税收执法、预防渎职犯罪、堵塞征管漏洞中的“防火墙”作用。三要强化部门的责任控制。要充分发挥法规、税政、征管、监察、稽查、办公室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各司其职的监控机制。收入核算部门要通过税收分析将税源管理现状反应给征管部门,征管、税政部门要通过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稽查部门要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执法漏洞和偏差及时反馈给征管、法规和监察部门,法规部门要对稽查质量进行同步监督,监察部门要适时监督法规部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办职能作用,将各部门互相监控的过程与结果集中反映,跟踪督查。

(三)提高队伍素质。一是更加注重思想政治教育。要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两权”监督,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注重培养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使基层广大国税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二是更加注重专业素质培训。一方面,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培训和考核。另一方面,要全面提升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质,加强税收法治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一支政治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干部队伍。要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三是更加注重执法资格认证。继续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和能级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上岗、等级管理、以能定级。建立健全税收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新招录公务员的全国执法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建立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在竞争上岗考试及其他选拔任用工作中,注意考察了解干部的依法行政知识水平和工作实绩。

(四)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力度,推进税收执法依据一体化。通过清理,确认本级有效文件、废止文件和条款,并将清理结果全部予以公布。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及时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做好重新制发新文件的工作,以规范其效力形式。依照清理结果,调整充实网站公布的税收法规库,确保基层国税干部和纳税人能够在网站上查阅全部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同时,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健全监督体系。一是要完善和畅通监督渠道。建立社会监督、行政监察、司法监督的体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特别是要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监督作用,领导干部在做出重大决策或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前,应允许政府或部门法制机构介入,并主动征求和听取其意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要创新和运行监督机制。全面推广税收执法内控机制,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实行全程监督,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仅要保证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还要保证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通过干部自评、点评、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检查。三是要落实层级监督和问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财政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监督。积极发挥人大在税收执法行为立法上的源头监督;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监督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发挥司法在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法律执行中的监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使基层国税干部的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中,从而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性。要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由税务干部的直接违法失职行为而对相对人造成伤害的,责任人要给予赔偿,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优化发展环境。基层国税部门要积极的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着眼于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运行情况,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税收环境;要认真落实税收政策与税制改革措施,优化税收政策环境,坚持执法与服务相融合,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要加强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要依法开展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流程,全面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个体pOS机批量扣缴;要积极探索社会化管理方式和途径,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实施社会综合治税,逐步建立党委政府支持有力、部门配合密切、纳税人遵从度高、税收环境不断优化的支撑体系,凝聚成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篇四: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2016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我局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逐步建立起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征、管、查之间逐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联系的运行机制,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大大减少,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税,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先后被市局评为"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获得"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被县委政府评为"优化经济环境形象测评第一名"。

一、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十一五"期间,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的方针,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确立了"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健全机制为途径,以制约权力为重点,以执法监督为保障"的依法治税工作思路,实现了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内在要求,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统一规定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加强配合,要求逐级抓好落实;其次是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基础上,我局在每年都利用"税法宣传月"和"12.4"普法日统一进行专项法制宣传;对纳税人进行到户辅导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第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治税。我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在确保税收收入的同时,正确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税收观。在国税工作实践中,确实做到了"四个统筹":统筹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统筹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依法治税服务共同发展;统筹税收事业与人员素质的全面发展。正确处理好了"三个关系":正确处理税收收入和财政增收的关系;正确处理招商引资与税收优惠的关系;正确处理与计划和税源的关系。在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同时,进一步强调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税收收入的质量和数量得到了提高,近五年均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我局完善了税务机关工作规程、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合法性论证等制度,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取得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建立税务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

第一,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是县局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考核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统一指挥、协调全局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同时各分局相应成立执法责任制考评小组,负责本分局日常执法责任制考评,做到县局按季对分局及有关科、股室进行考核,分局按月对本分局全体人员执法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制定职责制度,落实执法责任。我局从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一般奖惩,过错责任追究五方面制定了《XX局税收执法责任评议考核操作规程》,并层层签订了《税收执法责任书》。三是为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充分利用《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以信息化为主的税收执法质量考核监控体系,规范税收执法管理,基本形成了以计算机考核为主,以手工考核为辅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模式。四是严格考评,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首先结合县局工作有效地进行外部评议考核。(

第二,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在对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多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局围绕市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税收执法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一是为及时掌握税收执法情况,我局结合季度工作目标考核要求,每季10日左右在开展目标考核的工作同时开展执法检查和自查。二是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与监察室一起做好重点项目执法检查监察工作。近年来我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共对3个农村分局、稽查局、税源管理科进行了执法重点检查,执法重要检查面达100%以上,遵循了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了公正、公开、公平,及时的发现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监督进行了整改落实,推动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上了新台阶。全年没有擅自将行政执法权、授权委托给其它组织实施的情况,也没有具体行政行为引起国家赔偿的情况。我们严格按照《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加大了对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且建立了监督每个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全年没有引起行政复议的申请。

(三)加强行政执法内外监督。推进依法治税,根本在于建立科学有效的依法治税运行机制。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应抓好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要理顺监督职能,建立统一的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督机制。要在各个执法环节,充分发挥巡查监督机制内在的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的作用,切实促进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二是加强外部监督。要自觉纳税人的监督,自觉接受媒体对税务工作执法的监督

(四)落实责任。要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税收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要进行严肃惩处,并将处理情况载入档案,与晋级增资、提拔重用等挂钩。

篇五: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2015年国税系统工作报告(工作计划部分)

2016年国税系统工作报告(工作计划部分)

根据上级的部署以及今年的经济、税收形势,今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税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对今年经济与税收工作的部署,突出工作主题、主线,围绕"四零一高"工作目标,以服务大局、征管改革、"四化建设"、"四大风险"防控为重点,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设美丽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的工作方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国税系统首要的政治任务。系统各级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深刻领会党中央的精神和部署,自觉从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职业敏感性,尽职尽责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履行税务部门的职责,真正把十八大精神贯彻到工作中、融会到思想里、体现到行动上。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税收工作,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充分利用国税部门的政策优势和管理优势,在融入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有所作为。要抓好建设XX国际旅游胜地有关文件的学习,按照XX市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立足国税部门的工作职责,对现有的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进行客观评价,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二)围绕应收尽收的工作原则,严格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税收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压力很大,各单位务必要克服麻痹和懈怠思想,抓早、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各个时期的税收收入形势,加强对税收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强化税源监控,准确了解和掌握经济形势与税源变化趋势,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分析,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把提高税收收入质量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提高收入质量,确保税收收入增长没有水分,为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提供真实可用的财力保障。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及时汇报和反映组织收入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围绕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核心,加快"四化建设"的步伐。

开展"四化建设"是区局党组为适应当前世情、国情、税情新变化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四化建设"与当前实际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抓好推进、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以制度规范运行,用过程保证结果,以考核促进落实"的工作思路,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四化"的标准体系、流程体系和制度体系。切实抓好工作标准化建设,将工作尽可能标准量化,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标准执行的考核,对各项工作任务在执行过程进行痕迹管理,促进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切实抓好行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干部的政治行为、职务行为、廉政行为、社会行为、日常行为,杜绝各种风险的发生。切实抓好手段现代化建设,吸收先进管理理念,构建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拓展现代化工具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抓好成效最优化建设,优化组织机构,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狠抓督促落实,努力达到"成本付出最低,工作业绩最好,社会形象最佳,荣誉档次最高"的工作目标。

(四)围绕五个依法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法、依法征收、依法服务、依法减免、依法稽查。深入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调整执法考核办法,构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机制。加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力度,提高审理质量和效率。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维护税法公正性。有效发挥督察内审的监督保障作用,初步建立"完善体系、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建库管理,适时介入、查防结合,分级管理、分类督审"的督察内审工作管理新模式。继续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财务收支监督,严格防范执法风险和财务管理风险,确保队伍执法管理行为规范,充分发挥督察内审"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稳步推进督察内审工作管理创新,推行督察审计报告专家联审制度,总结完善介入式审计创新工作,抓好清单式审计的运用。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重点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狠抓涉税违法大要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抓好基层单位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基层税务机关规范执法,进而带动提升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五)围绕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着力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层次和针对性。

提高办税效率,优化办税流程,积极推广办税流程标准化建设;探索将部分审批事项、基础管理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提高审核审批速度。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发挥现有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完善纳税服务措施,继续推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全市通办等多元化办税方式,扩大办税"免填单"的范围;推广"办税便利通"服务平台,提高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和涉税业务"全市通办"的工作效率,实现"服务全天候、办税全市通"的目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税务网站、短信服务、纳税人学校、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等平台,建立纳税人需求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理投诉和举报问题。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组织办税服务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工作目标,加强征管工作提高质量、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强化户籍管理,加强户籍信息清理,严格非正常户、停业户、注销户的控管;深化申报管理,加强长期零申报、低申报户的监控,提高纳税人的申报准确性和真实性;细化发票管理,规范发票的供应,提升发票数据的分析应用水平,扩大网络发票使用范围;硬化欠税管理,防止新欠,积极清理陈欠、呆账欠税。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重点税源实行精细化管理、一般税源实行行业化管理,对零散税源实行社会化管理;完善税源与征管状况一体化的互动机制,优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体系,提高监控分析对征管工作的导向作用。加强纳税评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提升数据分析应用能力,规范税收风险的识别、排序、应对等。继续加强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各税种的管理,切实防范征管风险,堵塞税收流失漏洞。认真做好"营改增"相关准备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征管改革。一是要更新理念、明确目标。树立促进税法遵从理念,摒弃"以收入论英雄"、把完成收入任务指标作为征管主要目标的观念,兼顾管理和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二是要优化税收征管程序。明晰征纳双方权责,明确纳税人自主申报的主体地位,突出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业务中的核心地位。三是要优化组织体系和征管方式。大胆创新,对不利于"两提高、两降低"的制度、机制和管理方式要敢于打破;推进市、县(区)局扁平化、实体化管理,在暂不改变机构及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整合优化工作流程,理顺工作职责,实现人力及征管资源向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倾斜;梳理办税流程,减少、简化审批环节,将不必要的事前调查和审批事项改为报备,尽可能将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理。四是要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过渡,逐步实现税收专业化团队管理;按照"解剖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的工作思路,对部分典型企业进行分析研究,查找问题,探寻规律,实现对行业税收的强化管理、精准管理。五是要强化信息支撑手段。加强内外部信息的采集的规范和应用,推进第三方涉税信息平台的构建,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工商、地税、银行、质监、发改委等信息共享交换机制。

(七)围绕提升能力、激发活力的工作导向,大力加强队伍管理。

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区)局领导班子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双争双优"活动,根据职位空缺情况,择机开展全系统科级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工作,调整和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为主,建立和完善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中年领导干部的管理,发挥其工作阅历深、经验丰富的优势和主力军作用;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注重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让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摒弃论资排辈的选人用人观念,为优秀年青干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加强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加强干部思想引导,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鼓励大家想干事;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让大家能干事、干成事;加强廉政机制建设,防止干部不出事。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采取"菜单式"的培训方式,缺什么补什么,满足干部实际需求,改变教育培训"形式多于内容、针对性不强、效果不理想"的状况。健全干部激励机制,通过记功、嘉奖、授以荣誉称号等多种形式,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入推进系统党建和工青妇工作,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规范活动内容,提高管理水平。继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1-2个县(区)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真抓好区局"五件实事"的落实,切实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八)围绕巩固和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和"四大风险"防控。

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以巩固和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突出"惩防并举、重在预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防风险和化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消除"干多错多"的不良思想和逃避责任、不作为的不良现象,使全体干部既要意识到"风险无处不在",又要克服执法恐惧症,树立"工作不作为就是最大的风险"的理念,忠于职守,狠抓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进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抓教育引导。以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重点抓好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增强干部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大家懂得 "防什么,怎样防"风险;要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倡廉、守廉的良好氛围。二要抓健全机制,围绕四大风险领域,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客观评定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制定处置的预案、应对的措施。建立风险防控模型,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排序,明确风险防控部门的职责,初级风险由前台防控,中级风险由税源管理部门防控,高级风险由稽查部门防控。三要抓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县(区)局领导班子、农村分局领导班子、重点岗位及岗位人员的监督,严明工作纪律,推进工作规范管理。同时要抓好巡视工作,提高巡视质量,用好巡视成果。四要抓效能跟踪。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纠风整治,深化政务公开,提升国税部门工作形象。五要抓案件查处。坚持将监督关口前移,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分析、及时解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九)围绕高效、安全、有序的工作方向,加强行政管理。

切实加强政务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政务服务的标准、制度、措施、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制,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查督办,努力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水平。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实行源头治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系统各级正常工作秩序。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着力防控财务风险,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强化日常管理和监控。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产和基建项目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追责。充分发挥后勤服务职能,加强和完善接待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接待开支;加强安全防控,做好防洪、防火、防盗以及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十)围绕清简、务实的工作标准,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良好的工作作风是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保证。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制定的实施办法。要紧紧围绕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厉行勤俭节约等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整改。要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实事求是、狠抓落实作为推动我市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落脚点,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筹划工作,以实事求是的要求部署工作,以实事求是的作风推动工作,以实事求是的标准检验工作。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讲实话、出实招、务实效,把心思放到干实事、抓落实、解决实际问题上,把各项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各级"一把手"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关键,要带头倡导、真转实改,善于释放上行下效的正能量;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促进作风的转变、风气的革新做出表率。

篇六: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政府立法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1、编制《**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为落实鹿省长关于“要做好政府立法顶层设计”的指示,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筛选出49个立法项目,编制了《**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规章项目库》的编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有了更科学、详实的规划,增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的预见性、系统性,为保障**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2、认真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共组织起草、审核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件省政府规章。每个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初稿到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查、多轮会议讨论、多次反复修改。多数立法项目都修改20余稿,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先后修改38稿。全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的17件立法项目,有14件一字未改获得通过。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1、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进一步落实。各设区市大都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许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均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2016年,赣州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决策事项与重要合同1526件,其中市本级审核232件。宜春市在做出是否恢复宜春一中重大决策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最终恢复宜春一中独立办学。

2、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同时,不少省政府部门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发改委对全省2016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并起草了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在全省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省交通厅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

【2016年国税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报告】

3、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更加规范。多个设区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初始环节,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阶段的案卷归档必备文书作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还指定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绘制流程图,做好衔接工作。赣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0项,精简到62项,精简率达到44.86%;九江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了63项。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全省作风整治年检查考核内容。目前,全省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已纳入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2、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到位。9月底,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随即,省政府法制办便会同省监察厅对各有关单位申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国务院决定进行衔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3项,相关清理结果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到位。抚州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共计487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运行,系统运行至今年11月,市本级共受理办件150043件,办结145989件,办结率达到97.3%。新余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到90%,大大高于省里50%的要求。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创新做法。南昌市出台《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遏制了随意许可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逐一提出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有更全面形象的感知与认识,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落实该《意见》,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布署。南昌市等地对该《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2、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省直各部门对2016年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量化、分档设限。省政府法制办编辑了《**省2016年度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供各执法部门参考。各设区市也大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培训考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案卷的评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频率明显提高。

3、推出了一些规范行政执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除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外,还组织开展了执法“三访三评”及“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省工商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柔性管理模式。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公路路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工作。

4、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省农业厅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检打联动”的执法形式。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跻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建立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省商务厅还召开了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

5、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南昌、赣州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宜春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进行书面通报,还召开全市视频通报会进行专门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分别在**省电视台和**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药监局在全系统建立食品药品特邀监察员制度。

五、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增强

1、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南昌市、新余市、新建县和东乡县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在“融合行政资源,吸纳平民裁判”上进行有益尝试。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高院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饶市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与市中院行政庭的沟通联系。

2、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明显。2016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00余件,办理行政争议信访件1200余件。省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办结56件,办理省信访局转办的行政争议信访件85件。省人保厅在全省系统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八个方面共25项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国人社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3、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好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发文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制作行政调解文书格式样本。目前,行政调解已被纳入“三调联动”工作大局,并首次列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内容。吉安市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司法厅大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上做了书面经验交流。新余市还探索创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机制。201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8.67万件,调解16.25万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21.79%,调解率增长17.81%。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1、成功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2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党校组织了各设区市政府、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的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副省长朱虹作专题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委党校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各地也大都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2、公务员学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16年,省地税局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756期,培训3.95万人次,省局直接组织培训34期,培训2100人次。省财政厅组织了共有17.9万人参加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每月一考”活动,以考促学。省财政厅为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购买了《财政普法读本》、《“六五”重点法律知识读本》。

3、依法行政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6年,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登载 我省依法行政信息262条,省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宜春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共设法制宣传摊点100余个,出动法制展车800辆次,制作散发宣传单30余万份,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手机法制信息35万余条。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活动。上饶、吉安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调研活动。

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用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衡量,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领导的足够重视,还有弱化为法制机构的一般性、业务性工作的趋势。二是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现状与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许多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不力,落实难度较大。三是行政执法领域仍较大程度存在执法与利益挂钩、执法趋利等问题,执法不文明、执法态度野蛮粗暴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2016年度,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的全面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督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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