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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2016-08-22 10:23: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共6篇)关于农村医疗保险的调查报告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物电学院1204班小 组 长: 谭利辉 学 号:14124201144小 组 成 员:田 培 学 号:14124201137汤云峰 学 号:14124203348唐子武 学 号:14124201121调查时间:2013年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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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医疗保险的调查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第一篇

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物电学院1204班

小 组 长: 谭利辉 学 号:14124201144

小 组 成 员:田 培 学 号:14124201137

汤云峰 学 号:14124203348

唐子武 学 号:

14124201121

调查时间:2013年11月5日——2013年11月12日

调查地点:岳阳市龙山。

调查对象:参加农村医疗保险的人群。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和查资料法。

调查目的:了解农村医疗保险给农民带来的好处和优惠,,还有不足。 为了掌握农村医疗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所以我利用课余时间对农村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

一 : 基本情况和取得成效:

(一)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

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20000元。

(二)建设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不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

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实施过程中得问题:

一,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二,保障水平低,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三,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四,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账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账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根据我们出外调查采访的发现,城市户口的人们已基本达到了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第二篇

河南理工大学

2010年暑期“思政课”社会实践

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年级:08级

班级:2班

姓名:董一平

学号:310810040203

年 7 月 27日2010

对河南省偃师市大口乡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实施的调查报告

调研时间:2010年7月17日_--- 2010年7月29日 调研地点:河南省偃师市大口乡 调查对象:大口乡53个自然村及村卫生室、乡卫生院调查主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调查人员:董一平

对偃师市大口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调查报告

在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中,合作医疗占了很大的比重,它不仅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农民生命质量提高,生存、生活发展的基本前提。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医疗保障需求不断增加,传统合作医疗显得不能够适应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迫切要求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财政能力不断提高,各种主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促使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诞生。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否到位?是否有成效?这一系列问题一直为政府和大众所关注。为此,我通过实地走访以及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就河南省偃师市大口乡的新型合作医疗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初步分析,并就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一、 大口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状况

大口乡位于偃师市南部万安山北麓,总面积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704公顷,辖28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总人口4.4万。2002年度完成国内生产总值

6.9032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5689元,财政收入达到697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66元,城乡居民储蓄总额1.3564亿元,人均居民储蓄总额24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87元。另外,大口乡优越的地理位置,毗临郑州、洛阳航空港,境内县、乡公路纵横,交通通讯便利。

大口乡农村合作医疗兴于六十年代末,但由于原有的旧的合作医疗很大程度上靠政府的推动,没有完全按照农民群众的意愿兴办,另外还由于当时的制度不够完善,各种管理机制和群众的思想观念都没有跟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没过多长时间就失去原有的活力,走向衰落。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于是,各地逐渐掀起了对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改革的高潮,重建新时期的合作医疗制度。我国从2003年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逐渐在全国普及。“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这使该制度逐步落到实处。

此次调查,我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式,一共走访了53个自然村,在每个自然村又选取了1户人家,同时,我还在市集、学校、企事业机关单位等进行实地走访。从调查的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大口乡的普及率很高,但收效差异很大,组织管理模式、资金的筹集和标准、报销方式等方面都因各地的情况不一而不同。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和参与情况。由于宣传力度的加大,各自然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知晓情况差不多达到100%,每个自然村的参与率都达到95%以上,但仍有一小部分经济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没有参与,这并非宣传工作有问题,而是由于他们观念比较守旧,觉得自己一般情况下得的都是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无须参与。对于小病小痛,他们则采取自救自医的方式,或到一些民办的诊所进行治疗,因为大医院医疗收费一般较高,虽然有医疗保险,但也只是报销一定的额度,需要自己支付的仍然是一笔很大的费用,相比之下在民办诊所的诊断和医药费用却比较低。

(二)大口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管理形式方面有村办、乡办两种类型,以村办为主。一般做法是,以村为单位成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制定本村的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并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但并不是每个村都设有卫生室或医疗站,以满足农民就近看病的需要,有些村,虽然设有医疗站、卫生所,可是条件极为恶劣。所以,村卫生室(站)不能医治的病人,也只能转到乡镇卫生院或县以上医院就医。

(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标准和方式方面。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办法,按照农民个人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交费1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每人每年各补贴10元的标准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家庭账户,个人交纳的10元钱中,2元拨入基金,8元注入家庭账户用于门诊治疗。对于农民个人出资的款项,一般采取委托村委收取方式,部分村采取卫生院、乡政府工作人员直接到村、农民家的收取方式。【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四)关于大口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报销情况。偃师市结合实际情况自2007年5月1日起,将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介入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体外超声碎石,白内障超声雾化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治疗等特殊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大病统筹补助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门诊治疗的费用按40%予以补助,最高限额每年每人累计不得超过10000元。从调查情况来看,新型合作医疗费用的报销程序比较繁琐,报销比例的标准不同。90%以上的受访者反映,在村办卫生室或医疗站虽然也可以报销,但有些卫生室怕麻烦往往不给于报销,而只收现金。有些只能在动大手术或犯大病时才能报销。因此大部分的人都不明确究竟按哪一个标准进行报销。同时,在报销费用的程度上,有的能够达到60%,有的只能报销其40%。

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总的来说,到目前为止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足,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推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 对大口乡53个自然村的53个农户及村卫生室(站)和乡卫生院调查显示:

在调查的53个农户中,年收入水平700元以下的6户,有4户、占66.7%

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700—1200元的14户,参加率73.3%;1200—1700元的13户,参加率83.3%;年收入1700—2200元的5户、2200—2700元的6户、2700—3200元的4户、3200元以上的5户,参加率均为100%。尽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人均仅10元,但户均接近40元,对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户来说,除了对新型合作医疗认识不足以外,收入水平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有着不可忽视的制约作用。

2.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呈现“中间高、两头低”的年龄特点。

在所调查的53个农户户主中,40岁以下的20人,参加合作医疗的16人,参加率80.0%;40—60岁的29人,参加率93.3%;60岁以上的9人,参加率77.8%。这表明40岁以下的人因身体状况较好, 20%不愿参加合作医疗;40—60岁之间因身体状况逐步下降,参加合作医疗有一定的保障作用,这个年龄段的人很愿意参加;而超过60岁的人则认为本身体弱多病不愿给家庭增加额外负担,参加率较低。

3.乡卫生院投入大、收益小甚至无收益,他们认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加了他们的负担。

在对乡卫生院的走访时,有关人员反映乡卫生院冲锋在前,出人、出物、出车,广泛宣传,动员群众,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付出了很大代价,但现在多数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上市、县”。乡级卫生院大多数因设施简陋、医疗技术条件差而很少有患者就诊、住院,甚至较以往门诊、住院病人数量更少、效益更低。至少从目前看,乡镇医院并不能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受益。乡镇卫生院还承担着审核村级卫生所上报农户的各项农村合作医疗资料、看病情况。目前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受益最大,其次是县级以上医院,但却加重了起着直接联系群众桥梁作用的乡镇级卫生院自身的负担。

4. 农民就医治病费用仍较高,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的现实。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53个农户看病共花费102698元,户均达1937元,人均453元。得到补助金额为12956元,占看病全部费用的12.6%。即农民自己还要负担近90%的看病费用。

5.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仍有一定难度。

尽管经过试点,各级政府、卫生院做了大量宣传、疏导工作,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有较高的认可度,但由于社会风气及医德医风诸多问题的存在,部分农民仍担心合作医疗资金能否公平合理地用在农民身上,能否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从而对此项民心工程仍存有不少疑虑,参加率不高。

6. “基本药物目录”不能适应农民实际看病需要。

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必须药品,如抢救危重病人的吸氧、使用新研制的疗效较佳的药品,当该部分医疗费占整个医疗费比重较大时,农民却得不到实惠。如一个病人所需医疗费为4万元,其中3.5万元为必须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也就是只有5千元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助。再者,农民患者不是医疗专家,就目前的医疗体制及医德、医风,也不可能让医生必须使用“基本药物目录”。

7. 政府管理混乱,制度不明确,医疗机构标准不一。

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实施,政府在这过程中属于大头,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政府未能有效确定统一的标准,以至于医疗机构处于无标准执行状态。大部分人对报销的标准都没有确切的概念,能报销就已经很开心,根本不会去追究报篇二:对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通过对我村农民从了解度、参与度、满意度三方面进行调查,统计数据,研究我村村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了解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以及影响因素,发现我们这一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调查地点:

调查时间:2011年2月8号——18号

调查对象:农户

调查方式:调查问卷、访谈

一、前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有人民共享。在这种背景下,党中央和国家针对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养老难的问题,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并作为一项制度广泛普及。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关键,而作为追求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农民,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健康状况,是中国现代化进程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中国农民的健康需要有一个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对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亲民、惠民政策,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卫生改革大局的根本大计,也是有效控制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途径。

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为了相应国家的号召,积极投身社会,了解社会民生,寒假期间我对我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村民看病情况作了调查,从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先进性和惠民政策的益处。 二、调查方法:

我村共有216户农户,人口852人。本次调查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对这216户人家按一定顺序编码排序,进行随机抽样,抽取200户人家,对抽中的人家每家发放一份调查问卷,通过调查,我收集了我村村民自医疗合作制度实施以来的参合人数,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村民对制度的态度,也说明了农民在关注时事政策方面的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1、了解度

了解度在这里是这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了解程度,包括了解制度的途径,对报销制度、报销的起付钱和封顶线的了解,以及报销的方法等。

在对各年龄段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程度调查的农民中,30岁以下的占23%,30-50岁的占52%,50岁以上的占25%;其中,30岁以下的农民对“新农合”很清楚的占15%,知道但不太清楚的占68%,不了解的占17%;30-50岁的对“新农合”很了解的占28%,知道但不太清楚的占58%,不了解的占14%;50岁以上的农民对“新农合”很清楚的占6%,知道但不了解的占63%,不了解的占31%。

有调查结果来看,30-50岁的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相对比较了解,而30岁以下和50岁以上的农民则对其了解较少;但总体上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仅仅是一般性的了解,有些农民甚至只是知道按时缴纳投保费用,但具体对他们而言的利益却不甚了解。 这与村干部及“新农合”机构的宣传不到位有关,经农民反映,村干部在宣传时只告诉他们要交的钱,关于报销流程只有那些报销过的人才知道。

【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2、农民的参与度

我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靠出售农产品,生活也都不是很富裕,但这都没有影响农民的参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意愿,参保率已高达100%,农民一般都视医保为一种必须品,都怀着以防万一的态度。综合农民明年继续参保的原因有以下几点:政府财政补贴、缓解看病贵、家庭成员经常患病、农合缴费不高。从调查结果来看,政府财政补贴和缓解看病贵的原因所占比重高达73%。

3、满意度

通过访问和调查农民看病是否方便、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医生看病的专业水平、报销时工作人员的态度、定点机构的环境卫生状况、报销手续是否方便、硬件设施状况,以及农民对报销制度、报销费用所占比例、补偿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后,生病是否仍然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等的看法,综合分析得出农民对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满意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有68.3%的农民对“新农合”非常满意,有13.6%的满意,10.4%的农民不满意,还有7.7%的认为没感觉

从调查结果分析,有81.9%的农民对“新农合”持满意态度,他们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医生看病的专业水平、报销时工作人员的态度、定点机构的环境卫生状况、报销手续是否方便、硬件设施状况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但也有少数农民提出了自己的不满,他们认为不报销的费用所占比例仍很高、看门诊和住院花费很大以及参加合作医疗后,生病仍然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从结果分析看出,持不满态度的农民大多数家庭收入比较低。

4、存在问题

第一,很多农民认为医院、卫生室的医药价格存在很大的水分,报销几乎不能带来实际效益。确实医药住院的价格过高,令许多的农民望而兴叹,因此村里仍然存在着“小病扛,大病拖”的情况。应该说这种现象是很多人所担忧的,也是不理解合作医疗的原因。 第二,合作医疗中有很很多限制,报销存在一定的范围。虽然各种门类品种都有明细的要求,但农民自身根本不清楚报销的具体情况。

第三,报销制度在缓解人们的看病负担上所起作用有限。尽管住院可以有50%的报销比例,但是农村人真正去医院的占极少数,而且即使住院报销,剩余的部分对农民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

第四,现今的农村医疗卫生配置仍存在着不合理现象,这让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着一定程度的不信任感,其中收费不合理是反映最突出的问题。

总之,医疗筹资的模式问题,医疗服务的价格过高,医疗补偿的水平不足,医疗信息的不明晰、不畅通,所有的这些都是合作医疗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所有的问题让合作医疗在农村的发展存在很大阻力。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强宣传,使农民对“新农合”有更深的认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在启动阶段,还是在实施过

程中,都需要政府的宣传、组织和协调,同时相关媒介也应该起到辅助推广的作用,让农民了解这一体制,并逐渐从乡村医生或者个体诊所中走出来,转而在医疗卫生服务更好的医疗定点医院就医,从而得到医疗上的切实保障。

2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农民看病就医的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否持续发展,关键之一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因此,应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局为重,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同时,加强医院管理,给参合农民使用高档药品和特殊检查前必须经患者同意,尽量为参合农民的住院提供适宜的技术服务和优惠的收费价格,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常运转。 3要探索不同人群设立不同的筹资、补助标准

合理拉开筹资和补助水平,鼓励条件较好的人群参加筹资额度大、补助水平高的合作医疗制度,并统筹各方利益,逐步引导整个合作医疗制度向高筹资标准、高补助水平方向发展。

五、结论及体会

通过这次调查我发现,我村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和积极性是比较高的,这表明,我村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是很赞同的,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为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这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响应了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号召,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发展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对于调查中我村提出的有关问题,希望政府的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合理配置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明确划分资源等级,严格进行规范化管理,只有将合作医疗保险看成是代表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

作为大学生的我,通过这次社会调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这项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难题,使农民切身体会到了党的好政策带来的好处,同时,我也看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我村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是我村农民生活上升到了

2016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第三篇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一)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20**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20**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二)

据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抽样问卷调查表明,浙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中,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表示满意,38、8%基本满意,13、2%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表示会继续参加,但有23、5%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占3、6%明确表示不参加。

(二)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从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情况看,除桐乡,海宁对门诊有一定比例补偿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费用中。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据调查,786户参合农户参合以来仅有11、5%的报销过医药费。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及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许多调查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位费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调查中,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

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建议——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调查分析之一。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浙江省作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之一,目前已在全省27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了进一步了解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最近,浙江省农调队在前期对有关部门走访了解,深入到试点县有关乡镇,农户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农户问卷,采取抽样调查和采访座谈等形式开展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广为人知,也受到了部分农户认可,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在27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选择了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表明:

1、99、8%的农户知道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中,绝大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有一定的了解,在被调查的810户农户,只有2户不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晓率达99、8%。

2、81、0%的农户参合。截止2016年6月30日,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应参合人数327、51万人,已参合人数为265、34万人,平均参合率81、0%、从810户调查农户看,有786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调查户的97%、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16、3%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40、2%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46、9%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特别需要肯定的是,56个调查乡镇都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家庭的参合问题,95、3%的因病致贫户在各方面的帮助下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72、4%的农户看病首选乡村医院。被调查的810户农户中,有41、3%的农户患病后首选乡镇卫生所,有31、1%的农户首先村合作医疗卫生站,18、1%的农户首选县城医院,6、7%的农户首选个体医生,还有2、8%的农户不看病,能拖则拖,能扛则扛。

4、46、6%的合作医疗基金由个人筹集。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农民个人筹资5051、99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6%;村级集体经济扶助1382、84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2、8%;企业家捐助43、80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0、4%、从个人缴费金额看,除困难户外,普通农户每人每年最低的为10元,最高40元。

5、11、5%的参合农户报销过医药费。至6月底,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786户农户中有90户报销过医药费,占11、5%、共发生医药费总额146、16万元,实际报销医药费总额17、40万元,占参合农户医药费发生总额的11、9%、由于本次调查农户的样本量较少,实际各县(市,区)参合农户的受益面更小。

6、17、2%乡镇实行计算机管理。在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134个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中,只有23个乡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信息实行了计算机管理,占17、2%。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三怕"思想,即乡镇干部怕麻烦,村干部怕收费,老百姓怕吃亏。从调查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的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表示满意,38、8%的农户表示基本满意,13、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有农户表示会继续参加下一个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但有23、5%农户表示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有28户占3、6%的农户明确表示不参加。

(二)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省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情况看,除桐乡,海宁对门诊有一定比例补偿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费用中,也就是说,农民生病后,只有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才有可能得到报销补偿。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特别是自我保健和互助意识淡薄,而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更是不愿意参加。调查得到的11、5%的受益面也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住院费才能报销"、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级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目前无论是营利还是非营利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目前农户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生病一般都就近到村级卫生站或个体诊所就医,一来方便,二是收费低。而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疗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另外,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意识欠佳,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太少,虽然有些病可以用多种不同品名的药治疗,药效基本相同,但医生不明就里所开的药很可能就是不能报销的,德清一乡镇管理人员反映了一个病例,住院用药总费用18000元以上,结果只报销了50元左右,绝大部分的药物都无法报销,在当地起了较大的负面作用。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我省农民外出经商务工的人员较多。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回顾这些年在农村推行的新政策,很多时候干部和村民的说法有太多的不同,做了工作的干部得不到农民的认同,而农民的苦衷有些干部也漠不关心,而政策需要化为实效,才能进入人们的内心,求得认同。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宽松的干群关系,使每做一件事都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也是如此。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村级干部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我省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集体经济好的村100%替村民参合,而村民却不知道自己参合,村级经济稍差点的按80%村民参合,却无法落实到户,导致谁生病谁报销医药费的现象。也有个别村,为凑足人数,完成参合率,村干部自己个人为少量农户垫资,期望在发生报销时扣回。一些村干部反映,如果自己村有人生大病获得了补助,等于给自己村里人捐了一次款,若没有人生大病,就不好向村民交代了。个别村书记甚至向我们建议,能不能将村里农民自己缴的费一年清算一次,结余的返还给村里,这样来年的收费工作就好办一点,上级补助给我们的钱,算我们捐献了。

三、原因分析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我们从调查和座谈中了解到,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的宣传上,做得不到位。调查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极大地挫伤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如台州市路桥区一陈姓村民反映,今年因患病住进了台州市立医院(非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但农民不知道),出院后凭住院证所列的医疗费到路桥人寿保险公司结算,被告知费用不能报销,他感到没有享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由此可见,我们在动员农户参加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向农户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以便农户在就医过程中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

(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方式过于简单。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等原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国广大农村曾几度沉浮,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轰轰烈烈,到八十年代的瘫痪无力,再到九十年代的有始无终,在不少干部群众心中留下了一定的阴影,给本次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也产生了一定消极影响。卫生部,民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一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硬性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指标,向乡村干部搞任务包干摊派等做法,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但我省个别地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工作方式简单,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对自己不会有好处,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由于工作方式简单或不到位,出现了住院病人不知道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和参合农户没有领到医疗卡的情况。据调查,在786户参合农户中,有73户没有领到医疗卡,占9、3%。

(三)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互助共济是传统美德,但现阶段对于并不富裕的群众要求都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是不现实的。树立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2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则拖,能扛则扛,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和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四)有些地方的管理方式让农民心存疑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和推行过程中,最大的困难之一是农民普遍存在的对政府的信任问题:担心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担心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担心合作医疗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和私分,担心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因人而异,等等。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有3个县(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当地的保险公司。报销管理机构由当地政府管理,群众乐意且放心;交给保险机构管理,农户心存疑虑。他们认为刚推行时为政府行为,到具体实施时变成商业行为了,农民对政府收费,保险公司赔付的脱钩管理模式不放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与保险制度"以支定收"的事先费率精算,保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的原则相违背,它将合作医疗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参合农民,政府仅承担有限责任(补贴部分),农民担心在处理赔付时,得不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参合补偿利益得不到保证。本次调查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托保险公司代理的3个县(市,区)农户的满意率明显低于其他调查县(市,区),不满意率位居前3位,也说明了农户对这种运作方式缺乏信心。

四、几点建议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农活白干;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天灾人祸,疾病是"人祸"之首。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成为农民绕不开的怪圈。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从调查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但是对这一工作是否能长期坚持,不少人心怀疑虑。如何让这艘承载着农民群众厚望的大船顺利远航,让社会保障更为完善,是试点工作的一大重点。针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项新政策,新制度的推广,在农民和基层干部之间,可以作为一次接触沟通的契机来对待,而不是规避,敷衍所能替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行政手段下计划抓参合率不是长远之际,只有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才能逐步实现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愿望,才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二是加强政府的介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各级卫生行政和事业单位中临时抽调,人员变动很频繁,业务不熟悉,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导致部分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管,用等操作不够公开透明,赔付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存在有关系小病大报,没关系大病小报的现象。同时,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日臻完善,也许今后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模式可以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托。但目前在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足够认识和信任度,参加意愿不十分强烈的情况下,将这项工作委托给经营性质的保险公司代理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我们认为,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办好,目前在试点起步阶段,应充分保证政府的介入力量和程度,以确保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

(二)扎实工作,稳步实施,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务必扎实工作,稳步实施,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加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调查显示,82、1%的农民要求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农民的这一愿望非常强烈。

二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从试点开始到2016年6月30日止,农户结报的医药费总数仅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4%、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是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各县(市,区)乃至全省,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级别,设置适度的报销比例梯度,鼓励农民就近就医。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其在外地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发票至当地报销,以提高需要经常外出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四是建立家庭账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从调查情况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的难点和焦点主要集中在农民的"本钱"问题上。(

(三)多方争取,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政府,医院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医疗机构的作用十分关键。调查显示,只有3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1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我们认为医疗机构改革可以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衔接,完善对卫生服务,医疗收费监督管理等基础工作起步,直至将医疗机构分化成从事公共产品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实行商业运营的私立医疗机构,只有将合作医疗基本就诊纳入服务型医疗机构中,才能彻底解决农民承担不起过高医疗费用的问题。

一是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目前部分乡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药品周转资金短缺,村级卫生所医疗设备简陋,加上各种原因造成的卫生员素质偏低,无法对病人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难以满足群众的需要。据丽水市莲都区调查反映,该区一些卫生院已好几年没有添置新设备,偏僻的卫生院仍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老三件看病,严重影响了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服务的医疗服务环境,导致农村卫生院平均病床使用率仅为17、3%、因此,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卫生支农扶贫力度,缩小地区差距,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省,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也影响了新制度的推广,客观上延长了农民认同新政策的时间。在调查座谈时,乡村干部反映,一些长期患病的困难户,虽然政府出钱解决了他们的参合问题,但由于经济困难,他们害怕上定点医院看病,调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现象。在被调查的7个(不包括德清)县(市,区)中,只有6%的因病致贫农户报销过医药费。因此,必须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

(四)尽快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每一项涉及到资金管理的政策,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的收,管,用如何保证透明,公开的问题,虽然敏感,但必须触及,因为它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要让农民充分信任,除了做好每一件具体的工作,还必须建立在制度,手段和信息的透明和畅通上。面对庞大的参合群体,靠几个人手工登记农民收支账本,汇总数据是很难保证资料的准确,规范,也难以提供取信于民的透明,畅通的信息渠道。目前各试点县(市,区)在报销方式上虽各有各的招术,由村干部收集代为报销的,由乡政府开设专窗的,委托保险机构代理的,等等,但由于管理手段原始落后,终究避免不了农民因此产生的结报不方便,工作透明度低,手续烦等埋怨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这是解决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的必由之路。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既可以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避免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确保数据准确,方便农民结报,减少农民往返奔波之苦,取信于民。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将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化建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网络来管理农民个人的缴费,就诊,报销等资金运作的各项资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浙江作为沿海发达省份之一,有望率先在全国实现全面小康。我们相信,只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有能力,有条件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和提高保障水平上走在全国前列,也一定会走在全国前列。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三)

农民的医疗保健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说明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研究对合作医疗及现状进行专题调查,提出发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对策。

1、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须重细节

法规缺位、定位不清城镇合作医疗遭遇制度尴尬。

由于相关制度法规的不完善,这项新探索在推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是由于合作医疗法规缺位,目前对医疗机构监管无据可依,这成为合作医疗工作推行的难点。一些基层经办人员说,有时明知医疗机构收费、处方有问题,也难以处罚。“因为没有处罚依据,也难以执行。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合作医疗就不能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是经办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处于两难境地。县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替政府和群众管好“救命钱”,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而不是纯粹的出纳,这就涉及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问题,如合理收费、控制大处方、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医疗费用增长等问题,如果不加以监管,群众就难以真正得到实惠。但目前县级经办机构隶属于卫生系统,管理起来非常困难。

三是资金规模小,保障困难。据了解,目前金寨县城镇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由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县级财政配套组成。作为国家重点贫困地区,全县财力捉襟见肘,配套资金只是靠县级财政多方挤来的,没有固定来源。而且整体资金规模小,风险大,补偿水平相对而言比较低,还只是一种高覆盖低水平的医疗保障,急须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此外,目前的个人筹资主要靠乡村、街道干部上门收缴,难度大,成本高。

安朝玉等基层干部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合作医疗机构的地位和职责,确定医疗机构的监管主体和统一的监管模式,从而确保管好用好百姓的“救命钱”。他们建议,在省一级经办机构目前仍隶属省卫生厅管理不变,县级的经办机构应当脱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经办机构创造一个良好的管理环境。同时,鉴于目前医疗保障已全面覆盖,可以对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在一个地方建立一套管理机构,实行资源合理配置。

此外,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把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运行,实行同等国民待遇。形成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采取分类指导的资金配套办法,在个人筹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中央、省级可对贫困地区增加配套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如下:

1、住院费用平均补偿25、7%新农合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只有25、7%,农民患大病住院,仍要自付很高的医疗费用,现有的筹资和补偿水平距离帮助农民摆脱因病致贫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不仅影响到制度运行的质量和效果,而且成为不同收入水平农民受益不均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有限,仅有15%的救助对象能够获得60%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很多特困家庭连200~300元都难以自付。所以,即使参加合作医疗,在较低的补偿比例下也难以利用合作医疗所覆盖的医疗服务。

2、筹资工作难度最大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前提,目前在政府筹资和农民筹资两方面均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政府筹资,一是面临政府补助水平随经济发展和医疗费用自然增长而逐步提高问题。目前绝对数额的筹资方法,会导致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相对降低,保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面临政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问题。由于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往往到下半年才能完全到位,资金的正常使用受到一定影响。此外,个别地区财政困难,农业人口多,资金压力大。

尽管农民筹资难度逐年下降,但筹资仍是工作难度最大的环节。参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筹资成本相对较高,其原因并非农民负担不起。据调查,仅有5%的农民认为目前筹资水平过高。受农村经济体制、社会文化特点、农民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采用农民自愿缴费方式筹资仍然会有相当大的难度。

3、一人管5、44万参合农民管理资源缺能力差

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资源短缺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

第一,包括人、财、物在内的管理资源数量短缺问题比较严重。人员数量不足。据统计,每名管理人员要管理5、44万参合农民,主要工作只能是审核报销单据和数据录入,其他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不少地区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影响工作质量和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管理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不足。部分试点县合作医疗日常管理经费投入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无法保证管理支出的需要。合管办只能开展最必要的审核报销工作,监管、宣传、数据分析等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一些地方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管理效率不高。

第二,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多数基层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只能承担最简单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方案设计、对供方行为的监督、信息分析等方面能力较差。根据经验开展工作,通过“试错”积累经验。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

4、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难保规范执行政策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注重了制度化建设,但是由于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在一些地区不能保证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尽管各试点县都成立了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监督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的动力不足,形式化现象比较严重。此外,监督委员会缺乏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以对医疗服务提供方实行有效监督。由于地方监督力度较弱,在部分地区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违反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5、来自供方“对策”的挑战医疗机构监管有待加强

合作医疗的管理规则受到了医疗服务提供方“对策”的强烈挑战,不少提供者处于经济利益的考虑,采取各种对策,谋求自身利益。调查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

针对新农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评估组提出:要逐步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加强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基本制度统一,不同地区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提高管理效率;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外部环境。

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意识,改变农民就医观念,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广大参合农民从新型合作医疗中真正体会到合作医疗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但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广大参合农民对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在解决参合农民能够就近就医,方便就医方面,凸现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下与参合农民就医需求之间的矛盾,迫使参合农民看病舍近求远。

二、产生舍近求远的原因

1、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就医环境差。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病区房屋年代久远,甚至是破烂不堪。医疗器戒、诊疗设备不足,甚至根本就没有最基本的诊疗设备,多数是外援的淘汰设备,还有个别医疗机构长期借用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便携式B超机,用于临床诊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由于管理不善,不注重自身卫生环境的治理,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和不及时,导致就医环境恶劣,给患者在感官上以不好印象和刺激。

2、基层医疗服务专业人员少,服务能力弱化。基层医疗机构的从业者,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从事临床的主力军是过去各级卫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再经过外出进修培训或自学大专医学专业改行的。这些人的转行,在一定时期内,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他们的昨天加入、他们的努力和钻研,就没有今天的基层卫生事业。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农民看病治病积极性的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医疗质量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需求愈来越旺盛,要求也随之愈来越高。基层卫生专业人才的缺乏,特别是相对较高层次的人才缺乏,是制约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人才的匮乏,在基层医疗行业里,医技水平良莠不齐,甚至掺杂着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甚至是乱用药,特别是对抗生素和激素的滥用,使医疗事故的发生频率相对较高,给患者产生心理恐惧。

3、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价值相悖

基层医疗机构过去长期受到自身财力的困扰,多数医疗机构因收入不足,基本生存难以为继,加之群众看病治病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处在半瘫痪状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不仅给广大的农民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处在极不景气的基层医疗机构带来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客观的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试点实践中,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和效果,即参合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就基层医疗卫生行业来看,除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外,也伴随着对自身的挑战,如何应对今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通过精湛的医技和优质的服务,从合作医疗基金中分得应得和必得的一杯羹,是摆在基层医疗机构面前一道苦涩难解而又必须要解的题。遗憾的是,这并没有引起我们基层从业人士的高度重视,采取的要么是怨天尤人,对合作医疗说三道四,消极等待,甚至消极抵抗,要么是利用患者的参合身份,以眼前利益为重,讲求短期经济效益,采取乱检查,乱用药,降低收治住院指征等,赚取眼前的不当利益,其结果,群众的钱多花了,病到是没有明显的好转,甚至恶化。这些不对称的医技和服务的价值与价格,最终伤害的是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和长期的利益,机遇也会随之消失。

三、对策与措施

1、改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把现有的设备和设施合理的利益好,让其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和应有的效益,除了能够解决群众看病治病的需要外,作为医疗卫生行业,还要在一个地方起到卫生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良好的综合卫生形象。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在目前大专院校毕业生还不能充实到基层的现实状况下,要对现有的人才资源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加强,特别是对本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要不等不*,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出自己的人才队伍,更为重要的是要保证好人才的稳定和不流失。在注重个人技能培养的同时,要注重团队的精神的培养,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以弥补暂时的不足,此提升医技能力和服务水平,赢得群众的信赖。

3、摆正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推动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要以优良的服务,精湛的医技基础,通过合理的医疗活动,赚取合理的应得收入,以参合农民的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为出发点,克服只顾眼前利益的思想和做法,杜绝乱收费,乱检查和乱用药的现象发生,把长期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合作医疗和卫生事业健康长期的开展好。

4、提高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着很强的政策性,特别是对基金的管理,具体管理部门都有一套适合新农合运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要从过去在医疗活动中的没有人说“不”中解脱出来,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迎接全民医保时代的到来。

20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第四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相关部门关心和支持下,市合管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文秘部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注重从多方面、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传媒宣传报道,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今年,**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今日**》等新闻媒介,以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先后报道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是利用受理补偿中的实例,进行广泛宣传。在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中,我窗口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管理办法》条款和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要阵地。

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外公布全市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信息和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实行阳光操作,让广大参合农民及时了解全市补偿情况,看到发生在身边的补偿实例,真正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体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优越性,从而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加、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是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开展对外宣传。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待全国各地参观考察交流团10余次,这些考察交流团参观我市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了解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对我市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很高评价,同时,也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完善管理办法、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借鉴与参考。这些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扩大了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也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我们坚持努力提高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把“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有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运用自主开发符合我市《管理办法》的计算机软件,当场兑现医疗补偿费用。截至5月31日,全市共补偿22641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5156人次,门诊补偿7441人次,慢病补偿44人次),补偿金额共计10391865.41元(其中住院补偿总额9903841.33元,门诊补偿总额421718.08元,慢病补偿66306.00元)。通过近两年运转,以户为单位受益面达25%左右,得到2000元以上补偿金967人次,得到万元以上补偿金71人次,最高补偿金达33877元。

另一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使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确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利用乡医培训契机,加大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培训力度,受训医生达300余人,为参合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督察共达40余次。同时,为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参合农民对我们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在设立了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的同时,我们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设立了意见箱,广泛了解参合农民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服务对象投诉率为零,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用一流的服务创造了一流的效益。

(三)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转安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和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加强就医、补偿等各项服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补偿报销工作程序,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取信于民。

(二)提前谋划,全力以赴,做好2015年筹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稳步推进。

2015农村合作医疗调查与问题分析
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第五篇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与问题分析

朱文斓

2015年12月,我们以“改善农村合作医疗条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专题,在盐都区的几个乡镇作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294份。从总体上看,大家认为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农村合作医疗是比较成功的。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保障机制,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与信赖。有的农民说,每人每年只要交20元,也就是包把香烟的钱,而政府每人每年补贴23元,比个人交的还要多,这是党和政府为我们农民办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至今仍有少部分农民还不清楚参加合作医疗的权利

和义务,心存疑虑,怕参加合作医疗得不到真正的实惠。从对义丰、郭猛、冈中、龙冈、盐都车站等地进行调查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部分群众对“新农合”认识不到位。据调查样本统计,目前农民的参合率是77,仍有23的人群没有参加。这部分人群主要集中在35岁左右的青壮年,他们认为现在身体好好的,不需要参加合作医疗。客观上这部分人的发病率也是最低的,似乎近期看不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在参加的人群中,有79的人员是自愿参加的,说明绝大多数人是支持合作医疗的。真正表示不是自愿的只有16,他们对政府大力推广农村合作医疗的宗旨和目的缺乏了解,认为搞合作医疗是不是又想打农民的注意,掏农民的腰包。在既得利益的认识上,有86的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他们有直接好处,认为没有好处,或者说至少目前没有得到好处的只有14,也有极少数已经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后来又退出去的。

2.对现有农村合作医疗条件不满意,对从医人员缺乏信任感。关于农村合作医疗条件,调查中有68的农民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至少能看到在不断地改善;31的农民对此不满意,反映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条件仍有待改善。在医疗服务体系上,对现有的医疗服务认为满意或比较满意的占77,不满意的占22,说明医疗队伍、医疗服务方式和医疗水平有待改进。从地区分布看,对医疗条件和医疗服务不满意的主要集中在盐都车站和龙冈果林场一带,需要引起当地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3.看病后的结算和报销费用手续繁琐,起付标准高。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在门诊看病时的结报方法是,直接凭参加合作医疗的编号本报销30的费用,在上级医院的大型检查费用报销15;住院部分的结报方法是,在符合规定范围内先减掉基金300元,剩余的按照比例,300~4000元报30,4000~7000元报35,7000~10000元报40,10000~20000元报45,超过20000元报50,区级补偿封顶20000元,其中小于4000元的费用在所在医院报销,大于4000元的费用须报到区局。调查中,有60的农村居民反映手续复杂,程序多,不方便费用的结报。若按季度处理,从申请到费用回到农民手中需要3~4个月的时间。对于经济困难又是大额费用的农民来说,时间显得长了一点。调查中也有个别农民反映,有些乡镇结报费用不规范,采用记帐方式记录看病的费用,年底一并结算,但诊所记帐的数目不公开,报销费用多少由诊所说了算,影响了合作医疗的形象和声誉。

4.医疗费用偏高,看病费时费钱。调查中发现,只有60的农民一生病到医院去看门诊,而有40的人得了感冒、头痛等小病都是自己买药吃,特别是常见病、多发病,能自己解决的就自己解决。这主要是担心到医院看病贵,而且跑一趟医院费时、费力又误工。郭猛一农村居民反映说,参合后看病取药规定到当地诊所,而当地诊所的药品价格贵,按参合标准报销的药费低于外购药品的差价。也有不到20的农村居民担心花费多,存在小病挨、大病等的现象,不顾病情硬扛着不去医院就诊,能把小病扛成大病。

5.转诊手续并不复杂,但农民群众却反映繁琐。调查中了解到,从乡镇医院转诊至上级医院,反映手续比较麻烦的占62。目前的转诊程序是,所在乡镇卫生院的主诊医生开具转诊证明,经科主任签字、院长批准后直接交办公室备案,就可以报销到上级医院看病后的费用。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不知道这种程序,未先备案直接到上级医院,看病后遭遇报销费用麻烦的问题。程序并不复杂而出现大多数人感觉麻烦的情况,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6.医疗费用已经成为影响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据调查,每年全家用于医疗的费用在300元以下的占43,300~1000元的占32,有23的农村居民超过1000元,因医疗费用影响正常生活的农户占总农户的46左右。这里除了农村居民在调查时多反映困难外,可以看出医疗费用在整个支出中确实占有一定的比重。调查中还发现,目前仍有部分家庭仍主要靠种田为生,没有其它经济来源,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

2015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 第六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制度已在全国逐步推广。**县作为自治县实施"新农合"的试点县之一,经过几年的实践,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使"新农合"得以在全县更好地推广和发展,提高全县农村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对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课题进行调研,乡卫生院、乡合管办组成联合课题组,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村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新农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我乡实施"新农合"的基本情况:1、工作进展。青华乡于2015年9月开展筹资工作,11月20日完成了各项预定目标任务。全乡2015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共人,共缴费万元(其中民政代缴45.31万元);各级套经费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存入财政社保专用帐户,全年新农合可用资金万元。2、具体措施。该乡自开展新农合以来,积极做好宣传、管理、运作和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这项国家制度的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任务。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有卫生、财政、农业、民政等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管委会,在卫生院指定2人负责具体工作;村委会也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部分任务,并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二是摸清情况,建章立制。组织力量对全乡11个医疗卫生单位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抽查4个村和乡镇卫生院的1000多份住院病历,对3200多户农民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制订了新农合工作职责及就诊、转诊、报销、资金管理等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不断完善。

三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召开了全乡有关单位和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副主任兼文书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对新农合的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和部署;采取了广播电视、版报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发动工作,把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意义、要求讲透,把参加新农合的好处讲清,力争让所有的农民都了解、认识。四是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加强了对乡新农合办、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实行卫生系统全员培训和动员;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实行动态管理;乡卫生院医疗机构建立质量管理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工作质量的监督,努力做到按规定进行检查、治疗和用药;、乡农合办每月公布一次费用开支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由负责人掌管的投诉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3、效果。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就医观念的改变,同时也提升了党和政府为民办事的形象。我们在西窑、中窑、新山、箐民对部分参合农民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回的112张问卷中,对参加新农合是否出于自愿、新农合制度是否对农民带来了好处、明年是否将继续参加新农合三个问题全部作了肯定的回答,对乡镇医院的服务质量、新农合医疗报销的满意率达到了七成。新山村一名姓龙村民的经历和想法很有代表性。他在群众座谈会上说,参加之前他对新农合持观望怀疑态度,是随大流参加的,今年初他得病住院花去了4600元,获得合作医疗报销2600元,最近媳妇分娩又获报销986元,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他表示一定要现身说法,动员邻里和亲朋好友参合,并希望政府把合作医疗长期办下去。调查结果表明,新农合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好政策,已初步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正在逐步提高,部分未参合的农民表示要在明年参合。**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实施为全市全面推行积累了成功经验,也为该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条件。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认识不够到位,农民参合率未到100%。

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乡镇干部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了解,对开展工作信心不足、热情不高。二是许多农民对新农合不信任。这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能否长久执行下去,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或私分,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是否因人而异等都有顾虑,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而不参合。三是一些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强。他们认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参加的意义不大,或认为全家人身体都好,交了钱也不会花在自己身上,只是白作贡献。

2、补偿规定不尽切合实际,服务质量欠佳。

目前正在执行的新农合制度中,一些补偿标准还不尽合理,主要是自费药品过多,起付线偏高,致使统筹资金沉淀过多,受益患者得到补偿的金额有限,与广大农民的期望相差较大,各卫生室医疗技术落后和服务态度差,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村民宁可在个体诊所处看病而不愿去大医院(指乡镇以上医院,下同)治病的原因:一是所获得的补偿与支出相差太大。普通小病,在个体诊所那里一般只需几元至十几元钱,而到医院则要花费数十元,甚至一百几十元,还要来回车费,扣除报销补偿外自己所花的钱仍然要比在个体诊所看病多得多。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到大医院治疗常被医生要求做各种检查、化验,小病当大病看。二是个别医生开药不负责任。个别医生对开自费药的规定不熟悉或解释不到位,不告知农民能否报销,有的甚至不负责地把一些不能报销的药都说成能报销。三是不住院得不到报销。一些慢性病或"小病"患者,需要经常服药治疗、开销大,在门诊治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住院治疗,若要获得较高比例的报销就必须住院,但住院花费又太大,也很麻烦。四是部分医院或医生的服务态度不够好。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在问医时难免词不达意,个别医生表现得很不耐烦,有的甚至还很粗暴,比起个体诊所医生的服务态度来相差很远。

3、程序不够简便,转诊制度烦琐。

在调查中了解到,农民群众对两项报销规定反映相当强烈。一是所有报销只限于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办理。如果不是在本乡镇卫生院看病,必须在看病医院和乡镇合管办来回跑好几趟,报销得到的钱还不够来回的路费。**是农村劳动力输出大乡,外出经商务工农民异地住院治疗,办理报销比较困难。二是转院治疗困难。一些病人希望到条件较好和医疗水平较高的上级医院治疗,但转诊手续很难办理。许多农民为了不延误病情,只好自费转诊治疗。转诊规定缺乏灵活性,加重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三、加快推进"新农合"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加快推进。

新农合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必须充分认识新农合的重要意义,把加快实施新农合制度列入全县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推进的进度和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使全市广大农民群众尽快享受到新农合政策的惠顾,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

2、强化宣传,优化服务。

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提高宣传效果。以多种方式宣传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报道农民受益事例;组织受益农民现身说法。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农民进行传统美德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和渗透,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提高农民参加新农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增加透明度,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要改进筹资方法,降低筹资成本。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向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

3、明确职责,扎实工作。

第一,要把推进新农合制度实施、改善农村基本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少本地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人数、保证农村卫生支出经费等列为职能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宣传、财政、人事、计划、农业、民政、科技、药监、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三,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快职能转变,不但要成为出色的管理者,还要成为有水平的服务者。在推动新农合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要主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当地实际,调节和平衡好各方的利益,不断完善各项实施制度、操作措施和服务体系,不断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真正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使他们真正感受到新农合制度带来的好处。

第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支持新农合制度,争取企业家、致富能手的捐赠,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4、加强研究,完善制度。

在实施新农合制度的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上级的新政策、新规定,搜集各种新情况、新信息;及时掌握和分析农民群众的疑虑,采纳合理的要求和意见建议,不断地深入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

第一,要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为基本原则,及时调整补偿标准。针对目前统筹资金沉淀过多的情况,应适当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起报线,提高封顶线,减少自费药品及其比例,使更多的农户受益、得到更多的补偿,提高制度的吸引力。

第二,要扩大救助范围。

除患精神病、结核病可增加门诊报销额外,胃溃疡、心脏病、高血压等常见慢性病也应提高门诊报销额;要适当增加救助受益面,着力提高对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切实缓解弱势群体看不起病的困难,建议把贫困救助与新农合结合起来,(

第三,要简化报销程序。

要简化报销手续,允许在就医的定点医院报销,并尽可能在看病交费的同时就能报销,这样既可降低成本,也可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第四,要完善转诊制度。

建议简化逐级转诊制度。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尽可能简化在市外医院就医的报销程序,提高在外地工作生活或需要经常外出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第五,提高乡镇卫生院就医报销比例和医疗水平。

要进一步提高门诊报销比例,一些小病根本不用住院,用高比例报销和优质服务吸引农民到乡卫生院就医,减轻农民到上级医院就诊的负担。

5、增加投入,规范管理。

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原则上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的要求,扩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比例,增加对新农合的投入,确保资金的足额按时到位。要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国家卫生基金及自治区医疗保障经费等对我乡实施新农合的投入。要健全管理监督组织,建立完善资金封闭运行体系,实行筹钱、管钱、用钱的分离和有效监督。要建立健全各级经办机构,选好用好培训好管理人员,并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要解决好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改善经办机构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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