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报告 >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2016-08-22 13:07: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共6篇)2015关于落实八项规定情况报告2015关于落实八项规定情况报告第一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有关情况的报告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区委经信办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制定的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我区制定的贯彻落实规定《具体办法》,一致...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希望能帮助到你。

2015关于落实八项规定情况报告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第一篇

2015关于落实八项规定情况报告

第一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有关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区委经信办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制定的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我区制定的贯彻落实规定《具体办法》,一致认为,中央的《八条规定》和省、市、区委的《十项规定》及我区制定的《具体办法》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充分体现出我们党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愿望、人民群众的幸福、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了首位,彰显了党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作风,是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确保学习上级相关精神出成效,区台办采取以下措施将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一、按照既有学习制度,落实学习任务,并做好三个结合

经信办在抓好既有学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好相关规定精神的学习任务,并做到三个结合,即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学习与服务相结合。经信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及我区实施办法,切实执行在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改进文风、厉行节约等方面要求,进一步提高道德修养,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结合经信办工作职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将学习两规定精神落实到行动上

一是以'三解三促工作'为抓手,始终把为台胞台属、侨属侨眷和台企、侨港资企业排忧解难作为经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减少发文数量,区委、区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和部署的,一律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并压缩公文篇幅,严把政策、格式和文字质量关。()三是改进会风,少开会,多做事,反对形式主义。进一步压缩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准备充分,安排紧凑,简化程序,讲实话、讲短话、讲有用的话。四是坚持勤俭办事,最大限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

支,创建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公款消费各项管理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

三、坚持廉洁从政,在改进公务接待上下功夫

公务接待用餐、住宿及会务接待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经信干部职工到街道办事处调研或指导经信工作,一律不得接受宴请。经信干部职工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贵重礼品和土特产等,切实落实好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四、加强自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相关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经信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各项规定特别是量化规定和刚性要求,务必不折不扣执行,同时把监督执行相关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防止反弹,落实好责任追究相关制度。

第二篇:乡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汇报

我镇于2015年1月1日下午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讨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落实'八项规定'会议精神,部署安排我镇如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全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在落实'八项规定'做到'三个结合'。

首先,将落实'八项规定'与统一思想认识相结合。为加强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力度,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隗为副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贯彻落实《我镇关于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干部作风'的实施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在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到认真落实。我镇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号召全镇党员干部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用实际行动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

其次,将落实'八项规定'与当前中心工作相结合。我镇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与做好【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当前集镇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年终目标考核、谋划2015年工作、2015年开门红工作等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人员分片包村,组织干部下访寻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一对一'约谈;与基层贫困群体结对服务,真正将'八项规定'到实处。

第三,落实'八项规定'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我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思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机关内每周一开例会,周四晚组织干部学习,立足工作实际,将中央八项规定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振精气神,掀起大干快上的热潮,以高昂的干劲、为民服务的激情努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最后,是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金龟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思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机关内每周一开例会,周五组织干部学习,立足工作实际,将中央八项规定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振精气神,掀起大干快上的热潮,以高昂的干劲、为民服务的激情努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篇:出台了本单位的五项规定

一要深入学习八项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

各党支部、各科室要原原本本学习八项规定,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的重要意义,带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把思想统一到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

二要严格贯彻八项规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

要坚持以人为本,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带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三要以八项规定为动力,努力走出张峰水库科学发展之路。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八项规定为动力,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部署,结合张峰水库自身特点和优势,努力走出张峰水库科学发展之路。

四要以八项规定为标杆,着力加强廉政能力建设。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五个管住:管住自己掌握的权力,不该个人决定的事由集体定;管住自己的头,不该想的不想,不眼红别人富;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吃了嘴软;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

五要建立举报制度,欢迎对执行'八项规定'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为将'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将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评议、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第二篇

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 (一)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我市集中开展的“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精神,把落实“八项规定”和治理“慵懒散”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和治理“慵懒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人防办成立了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人防办党支部书记、主任刘景霜任组长,人防办副主任袁忠诚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通科,具体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治理“慵懒散”工作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具体负责下,机关各科室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全体人员上下推进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每周一的例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学习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讲话、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加深全体工作人员对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了、认识提高了,逐步养成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和治理“慵懒散”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一)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

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人防办集体研究后按市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养成随手关灯习惯,下班前要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本着热情、周到、节约的原则,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

切从简,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不提供酒水,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召开各类会议,原则上不挂会标,一律不摆鲜花水果,会议力求精简高效。

二是坚决杜绝了馈赠纪念品行为。公务接待中不馈赠纪念品,不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没有向上级部门馈赠礼品,不存在公款送礼现象。

三是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今年,为学习借鉴外地人防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市人防工作的提档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加快发展”的要求,市人防办组织骨干力量赴江苏省张家港市、安徽省天长市进行了考察学习。之前,我们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外出学习。

(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节假日期间,公用车辆一律封存到市政府地下停车库。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承诺》,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没有违反“禁酒令”和无故迟到、旷工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部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在落实“八项规定”和治理“慵懒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制度体系需完善;四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建设和谐幸福新邹城做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 (二)

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了文件精神,并通过研究决定,相继出台各项规章制度,用实际行动来转变干部作风,坚持以抓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以学习贯彻“八项规定”为契机,集中开展了整治“慵、懒、散”活动,出台了《云霄县审计局机关绩效量化考评管理制度》及《关于禁止利用机关单位电脑从事娱乐等活动的通知》,设立干部出勤公示栏,把加强干部考勤管理作为转变干部作风、联系群众的突破口,规范上下班考勤、请销假、目标考核等制度,并将考勤与工资、绩效以及年终考核考评直接挂钩,有效解决了干部职工上班迟到、中途离岗等思想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我局根据云委办[2013]13号文和《漳州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了《云霄县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意见》中,针对我局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减少文件简报、简化公务接待、严控庆典活动、规范出访考察、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公车管理、严守审计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切实抓好我局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局长多次强调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使项目能突出重点,推进审计工作成效,完善了审计工作的调研工作制度。调研工作中,做到轻车简从,局领导深入审计一线,掌握了解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精简会议活动。我局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充分利用审计信息化建设成果,应用审计视频会商系统参加视频会议、研究工作。坚持开短会、讲短话,通过小范围、小规模会议可以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大会。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会议不安排一般性讨论,会议材料会前发放,确需安排讨论应精心设置讨论内容,合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会议现场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组织高消费娱乐和旅游风景区参观活动,不发放纪念品,不安排会议聚餐及烟酒。

三是减少文件简报。我局加大审计管理系统和电子公文运用,不断完善管理系统功能,各股室、审计组采用局域网向局长汇报审计情况和各项文字材料,大大减少了印刷成本。办公室负责的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四是简化公务接待。我局严格执行食宿标准,有关客人原则上安排在本局食堂就餐,特殊情况的安排就近餐(馆)点,并按规定人均标准就餐。

五是严控庆典活动。《规定》出台以来,我局没有举办各类研讨会、表彰会等活动,没有自行印制、分发纪念品和宣传品等。

六是规范出访考察。《规定》出台以来,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访问、考察等活动。在省审计厅的统筹安排下,参加了审计业务培训、进修,严格规范出访考察活动。

七是厉行勤俭节约。我局严格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控制审计成本,通过完善节电、节水、节油、降低办公资源消耗等办法,提高现有设施设备利用率。近期,我局通

过对电话、网络收费的重新规范,从原先1563元/月降低到700元/月,从而节约了不必要的开支。

八是加强公车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的规定,没有出现公车私用,没有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没有配置豪华内饰等,并加强了对车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九是严守审计纪律。我局干部职工都严格执行《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及《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加强审计纪律八项规定>的通知》等,做到了廉洁审计。

十是加强监督检查。局领导经常组织加强内部监督,坚持抓好机关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在审计工作中,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监督检查我县各乡镇(场)、云陵工业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重点检查会议费、公务招待费、出国(境)经费和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等安排使用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我局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在广大干部群众面前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要求干部严格做到不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以拜年等名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在春节期间,我局未出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的现象。在《规定》贯彻落实以来,我局在审计业务和工作作风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将其作为长效机制来抓,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争创更好业绩。

2016公安局班子带头并推动全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报告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和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前我局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

(一)单位班子和班子领导干部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

1、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发挥的不够好。局干部工作作风的好坏首先取决于班子成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局班子中存在个别成员不能够经常深入基层、关心基层民警不够、机关制度带头执行不够。

2、少数干部基层工作不够深入,下基层少,了解民情不够。在群众工作上,向群众解释缺乏耐心,以及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有所欠缺。

(二)执法监督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

1、我局一线基层单位个别民警存在为民服务态度较差,在接处警过程中不够迅速,存在熟人办事快一点、爽一点的思想。

2、户籍窗口、出入境窗口、车管所窗口等单位的少数民警对来办事的群众服务不够热情主动,有时有推诿等现象。有的审批权限比较繁琐,不方便群众。个别民警存在“在班在岗、迟到早退”等现象。

二、存在的具体工作问题

我局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节约意识还不够强,自觉性还不够高;二是执法为民的思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的意见建议

1、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 实行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充分利用每周干部例会制度,逢会必讲干部作风问题。局班子成员要带好头,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模范带头,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工作行为。健全完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约束人,如机关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同时再次重申公安机关的接处警首问责任制、江西政法干警八个严禁、江西省公安机关三个不准和十项铁规等一些列制度。

3、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要求局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多下基层、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深入了解情况,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以自己坚决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标杆、影响并带动一方,真正做到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4、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

5、切实搞好基层作风建设。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若干规定,切实搞好基层作风建设。继续深化基层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基层干部树立廉政意识,定期自查自纠,严格要求自己并给群众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2016年司法局纪检组长述职述廉报告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第四篇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领导下,我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会议、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遵守《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积极开展、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履行职责方面:

和局党组其他成员认真共同履行好局党组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履行好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1、年初,认真协助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2016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对“工作方案”和“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同时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局党组要求每个干职工都签署了《个人廉洁从政承诺书》。

2、一年来,我认真按照县委有关要求,积极协助局党组组织开展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确保了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认真按照县委的部署,协助局党组积极开展了“连心”工程,切实进一步改变我局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3、认真按照县纪委今年有关工作部署及我局今年的工作方案,积极协助局党组结合我局实际,努力营造我局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廉的“三清”氛围。

一是认真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对全局干职工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学习,组织我局干职工认真观看阅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廉政教育材料,使全局干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

二是认真履行落实“两个责任”。我积极协助局党组将履行落实“两个责任”纳入我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之一,并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履行落实“两个责任”,1、牢牢抓住党风廉政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好局党组主体责任这个“关口”,使局党组全体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2、明确局党组及党组成员的责任;3、强力治懒、散、奢,重点整顿队伍纪律作风,杜绝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4、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持高压态势,实行“零容忍”。

三是认真协助局党组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学习,使我局全体干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有了进一步深刻的体会。同时,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我局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有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出台了我局相关规定,要求全局干职工坚决执行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午不得饮酒,用餐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原则;要求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要求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严禁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另外,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我局“红包”常态化治理和加强节日廉情监督,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例收受“红包”、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是认真协助局党组抓好我局“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根据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了有关表格的填写、报送和公示,并进行督查。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我局全体干职工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况,从而防止了我局干职工在工作中存在利用特定关系人损害国家、集体、工作对象的利益。

五是认真协助局党组抓好我局“行政权力梳理工作”。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局的行政权力逐一进行认真梳理、登记、公示,并报送审批。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为我局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行使行政权力打好更深基础,创造更好条件。

六是认真协助局党组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署,我局就“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迅速召开了全局干职大会。会上学习传达了县委书记徐国义同志、县纪委书记邹建平同志的重要讲话、指示、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会后,按照推进会相关要求,我局迅速开展了相关工作。

七是认真协助局党组加强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加强干部作风效能、廉洁勤政的监督检查。为了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我局对监督规章制度进行健全规范整理,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一年来,我局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挂牌、打卡上岗,出勤率为百分之百,工作中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办事便捷迅速。在上岗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禁干职工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上网聊天,严禁干职工串岗、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和不良现象。

二、廉洁自律方面: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在工作和生活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针对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身先士卒,较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机密,从不以权谋私,从不以任何方式搞腐败现象,没有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三、道德品质方面:

认真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认真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政治规矩。通过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的“三严三实”要求。

2016司法局执法清理工作方案7篇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第五篇

第1篇:清理三公经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局清理“三公”经费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项规定,着力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清理内容

对全局2016年至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一)公务接待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是否建立公务接待内控审批制度,实行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一事一结、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是否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安排接待,是否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签;是否严格控制接待费总额,并逐年压缩;是否存在接待中安排超规格套房、上高档酒水和菜肴等高消费行为,是否存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接待为名相互吃请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接待费转移至会议和培训费中隐匿的行为,是否存在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的行为,报销票据是否合法合规。

此外,其他办公经费来源和开支是否规范;其他办公用品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因公出国(境)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国(境)外执行任务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违反外事纪律等现象;是否存在公款出国(境)旅游(包括国内公款旅游)和挪用专款用于旅游以及向下级机关、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回国后是否按时上交了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往来通行证;是否按照外事纪律按时向外事部门和本单位提交出访报告。

(三)公务用车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批准的车型、价格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购置车辆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执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民生性、生产建设性专项经费开支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将不属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纳入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列支的情况;是否存在将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转移至其他科目经费列支的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一)清理规范公务接待【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二)清理规范因公出国(境)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三)清理规范公务用车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四、具体要求

(一)规范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6〕11号),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严格审核接待费支出报销凭证,严禁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公务,严禁报销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二)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外侨台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委办发〔2016〕18号)。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持“因事定人”,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安排考察性出访。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前须向纪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情况,实行经费与任务双审核。实行因公出国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注重行前教育培训,明确外事纪律;及时上交证照、提交出访报告。

(三)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实行配备审批例会制度,严格车辆编制、配备标准、购置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处置更新、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运行费用单车核算等管理制度;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严格经费预决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加大审核监督力度,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的决算一律不予批复。

(五)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推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继续按照“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口径统一”的要求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2篇: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清理局机关办公用房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文件精神,全面停止新建局机关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巩固和扩大清理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二、范围及标准

(一)清理范围。局机关办公用房,截止时限为2016年3月31日。

(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中办发〔2016〕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2016〕—22)处理。

三、责任分工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一)清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情况并督办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二)清理违规出租、出借和租用办公用房,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问题,超过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情况并督办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三)建立和完善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清理机关办公用房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具体要求,是反对腐败、厉行节约的现实需要,更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和抓手。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坚决摒弃等待、观望和侥幸、应付思想,把清理整改工作变成一种自觉行为。

(二)严格政策,严把标准。一是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在中央规定时限内,局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维修改造项目,对违规审批等情况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局机关的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中办发〔2016〕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2016〕—22)规定的标准执行。三是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三)强化督查,落实整改。一是强化督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落实情况的督查。二是认真整改。对办公用房超标30%及以内的,督促在有房时进行调剂使用;超标30%—50%的,督促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时,调换办公用房或进行隔断安排。三是讲究方法。既要坚守政策红线,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整改一步到位。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分级分类处理,提倡多采用调换房间和调整人员的方式解决超标问题,少采取大面积隔断方式,坚决杜绝大规模重新装修,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对能一步整改到位的坚决一次到位,防止反弹。

(四)严肃纪律,完善机制。把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清理成果,做到科学规划,统筹调剂,合理配置,整合使用,保障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的需要。

第3篇: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6〕19号),制定清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相关廉政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建立长效的自查自纠机制。

二、范围标准

(一)范围。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二)标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6〕19号)和相关廉政规定处理。

三、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学习,领会精神。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全面掌握精神实质。

(二)对照要求,自查自纠。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检查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填写《资阳市雁江区清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登记表》。有关领导干部有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说明、说清。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将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纳入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暗访、约谈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的查处力度,局纪检组对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

第4篇: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2016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加快建设“产业兴盛、生态宜居、风清气正、幸福和谐”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

4、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5、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今年党和国家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6、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

三、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7、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部门实际,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优秀案例媒体展示活动。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组织开展对社会闲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等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各类重点对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8、认真贯彻落实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区委党校和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探索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立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壮大农村普法队伍,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面向残疾人、失地农民、城市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人群,开展以改善民生、依法维权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健全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

9、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好专项活动。认真总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四、深化“法律七进”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10、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全区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的效果,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

11、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维权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三下乡”、“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12、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公共场所、区域。充分利用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在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地以标语横幅、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形式投放,在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医院、学校、镇乡等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在辖区交通要道显眼位置悬挂标语不少于3幅,制作宣传专栏1个。区级部门悬挂标语不少于1幅,制作宣传专栏1个,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13、建立健全“法律七进”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法律七进”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并将推进情况每月报区司法局。

14、探索建立全区“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交流,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和促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5、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活动深入进行。

16、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7、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六、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8、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各部门、单位要开辟适合自身特点的宣传载体,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19、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在互联网设立普法网站、开设普法微博,利用移动、联通、电信通信平台和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月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组织召开运用新媒体普法研讨会,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在城东新区建设1个法制长廊,各镇乡打造3-5个法制农家大院,各街道办事处打造2-3个法制社区,各村(社区)建设1个法制宣传专栏等特色项目建设。依托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1、召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活动,在全区推荐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22、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2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普法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2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协调有关新闻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规范,提高法制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5、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网、各类新闻媒体和普法简报,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切实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26、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要求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更好地促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如何更好地创新发展,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力求多出成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第5篇:2016年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方案

2016年是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我们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战略部署和区委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区推进依法治区实施纲要》总体要求和《市区推进依法治区2016年工作要点》的具体安排,以依法治理为主题,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扎实抓好今年推进依法治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推动加快建设“四个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推进依法治区在2016年实现“2345”目标。即:两个健全。全区各部门依法治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规范公众行为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三个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四个降低。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群体性上访发生率,错案发生率及违规执法发生率得到降低;五个百分百。国家公职人员、在校青少年法制普及教育率,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参考率及合格率,行政人员执法培训合格率和执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城乡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制定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将中心组成员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区委党校和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探索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立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壮大农村普法队伍,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面向残疾人、失地农民、城市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人群,开展以改善民生、依法维权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局公律股、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加强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法制能力培训。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建立整合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的法律服务平台。加强12348法律咨询热线建设。(责任部门:局公律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突出普法教育基础地位,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推进依法治区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和“牵手农民工”、“小手牵大手”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围绕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精神收集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专家解读等相关内容,编印学习宣传资料,供干部群众学习使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组织和法律人才库建设。在互联网设立普法网站、开设普法微博,利用移动、联通、电信通信平台和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月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在城东新区建设1个法制长廊,各镇乡打造3—5个法制农家大院,各街道办事处打造2-3个法制社区,各村(社区)建设1个法制宣传专栏等特色项目建设。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落实普法教育考评激励和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寺庙、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七进”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普法教育全覆盖。(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二)推进依法执政

1.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局公律股,完成时限:2016年6月)

2.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信访监督、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切实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重点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严格用人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问题;依托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行政权力实施电子监察和自动问责,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政办室,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自2016年7月1日起,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依法行政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4.完善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凡《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督促及时更新、充实公开内容,切实做到用真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部门:局党总支,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5.完善保障司法公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司法廉洁制度,推行廉洁效能监督卡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加强困难群体的法律救助工作,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畅通外来工维权绿色通道。(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推进依法行政

1.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责任部门:局政办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分期分批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交易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4.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行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确保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规范运行、服务,方便群众。(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5.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越权越位乱执法问题。完善司法行政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和持证上岗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6.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性。(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推进公正司法

1.推进司法公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一步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继续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规范的工作制度,统一执法标准、程序和法律文书格式,逐步全面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考核体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力度;开展规范执法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责任部门: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完善保障司法公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司法廉洁制度,推行廉洁效能监督卡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五)推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复员退伍军人、企业军转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水库移民、非法集资、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作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治理管控能力。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排查,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问题,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6月)

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错案追究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努力解决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影响日常工作的信访案件。通过“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全力化解信访案件,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6月)

4.集中清理和处理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逐案落实责任部门,逐案制定处理方案,建立积案处理联动机制,加大积案处理力度,确保限期办结。(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基层股,完成时限:2016年6月)

(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

1.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巩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调动城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组织全区普法维权志愿者深入区委“三村扶贫行动”和“挂包帮”活动联系帮扶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向各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局宣教股、局公律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格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努力做到民生服务有人办理、社情民意有人收集、矛盾纠纷有人化解、治安防范有人组织、特殊人群有人帮教、法律政策有人宣传、重大事件有人报告。(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区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2.抓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争取省、市级媒体的支持,充分利用电视台频道、区党政网、区政府门户网、司法行政门户网等平台载体,加大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中营造浓厚氛围,使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精神在广大群众中广泛知晓。

3.及时反馈信息,严格工作考评。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要围绕工作开展,把握特点、深度挖掘,特别要注意收集总结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成功做法和经验(原则上动态信息500-800字,先进事迹、经验材料800-1500字)。

第6篇: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探索和完善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体现党建时代性的内在要求,是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干部作风的实践平台,是创新基层党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机关党支部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社区、服务居民,共驻共建、共促和谐为主线,以“机关+社区”双重管理党员干部为重点,引导机关在职党员由“八小时”党员变成全天候党员,搭建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落实区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争做“三用心”干部、志愿服务基层群众的平台,把党员服务从其“工作地”延伸到“居住地”,在服务群众中彰显党员先进性。

通过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在职党员的党员主体意识,进一步拓展党员志愿服务的途径和内容、加强对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联动共建,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开放型、服务型社区,为推动“四个新”建设凝心聚力。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参与原则。机关党支部到联系社区党组织报到,在职党员到联系社区及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坚持“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原则,即“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志愿服务在社区”,主动登记特长优势、服务意向和服务时间,接受社区党组织安排管理,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展示党员良好形象。

(二)双向互动原则。机关在职党员要主动联系社区,主动履职尽责,创新联系形式,与社区形成双向互动、多方联动,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结对共建,达到双向共赢、群众满意的目的。与社区联合开展各种服务和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建共商、文明共创、难题共解、活动联办。

(三)全面覆盖原则。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到单位联系社区党组织报到100%,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100%。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结对服务。与社区辖区内的网格、院落、楼栋党支部(党小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1+1”结对服务,制定服务计划,公开作出服务承诺,帮助社区老弱病残、特困家庭、空巢老人、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解决具体困难。局机关党支部要在社区建立至少1个帮扶对子,组织党员经常性开展帮扶服务;局机关党支部每年要在联系社区认领并完成1个以上服务项目。

(二)统筹开展组团服务。局机关党支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现有志愿服务队的多功能作用,组织“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党员义工队”等,深入社区和居民院落开展形式多样的上门服务。针对一个单位不能单独完成的综合性服务项目,要统筹整合其他机关单位资源,集中人力物力开展组团服务、集中攻坚。

(三)开展社区义工服务。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领在职党员,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主动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机关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应急攻坚、便民利民、扶弱济困、维护安全稳定,以及爱心认购(领)、义卖捐赠、关爱陪护、信访接待等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参加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认领1个公益服务岗位或加入社区的1个公益性社会组织。每名机关在职党员每年累计完成义工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积极推行“党员义工日”,在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末,选择相对固定的1天或半天,集中组织到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近期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走基层”、“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认真推进实施,把“双报到”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也是参与者、实践者,要带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做好表率。机关党支部要主动与社区党组织对接,建立联络制度,确保信息互通,提供全面的保障工作。机关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坚持开展服务活动,深入到社区居民群众中,听取诉求、开展服务、解决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形象展示在基层。

(二)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坚持党组织主动引领和介入,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型、区域性、群众性社会组织,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整合服务资源,采取“单位组建”、“项目组建”、“联合组建”、“专业组建”等方式,组建具有特色的专业服务队,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帮助解决社区自身难以办到、专业性较强的问题。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注重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平台,定期发布本单位党组织活动情况。党员义工开展活动要尽量使用统一标识,制作袖标或挂牌;志愿服务要制作并发放联系卡(见附件2),实行工作单位、党员身份、联系方式、服务岗位“四公开”,展示党员形象。及时总结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切实把行之有效、群众欢迎的服务项目以品牌形式固定下来,打造一批志愿服务品牌,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第7篇: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强力推进法治建设,按照省司法厅《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七进”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要为重点,将法制宣传深度融入依法治区工作之中,全面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引导广大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寺庙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法治进程,为建设“四个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推进各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工作股、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工作目标:逐步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机关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及专业咨询,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处理各项事务。

工作方法:(1)与区法制办协调,推荐优秀律师成立区法律顾问团;推荐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区级各部门、镇乡、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法律顾问书。(2)建立法律顾问律师考评制度。(3)每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2.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为各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

工作方法:(1)选取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执法部门法律知识强的业务骨干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区普法讲师团。(2)组建普法维权志愿者队伍,区成立普法维权志愿者服务大队,区级各部门、镇乡、街道办事处成立普法维权志愿者服务小队。

3.建立法纪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

工作目标: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法纪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构筑有效的教育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公务员、村(社区)干部,特别是新任干部、新招录公务员开展警示教育。

工作方法:(1)将大堰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全区干部法纪教育基地。(2)建立司法局法纪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职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现身说法。

4.加强党政干部的普法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做到党政干部学法有读本,提升有培训,督促有考试,确保全面提升全体党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工作方法:(1)编印干部普法读本。(2)征订《省法制宣传挂图》及各类法治读本。(3)协调区人社局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协调区委组织部开展全区科级干部法制培训。(4)建立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5)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5.打造普法示范窗口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

工作方法:(1)将区、镇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服务窗口作为普法示范窗口的打造对象。(2)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进行法制培训。(3)加强服务中心的法治氛围打造。

6.创新普法专栏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传播法治文化理念,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传媒优势,营造良好法治舆论环境。

工作方法:(1)各执法单位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2)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上设置普法专栏。(3)每年开展优秀法制新闻、普法专栏、法制微博等评选。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7.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工作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推进校园普法。

工作方法:(1)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当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签订聘用书。(2)每年2次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落实辅导。(3)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职能,组织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4)组织全区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考核制度。

8.推动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将法制教育列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各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推进校园普法。

工作方法:进一步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积极作用,开辟学校第二课堂,开展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社会实践活动。

9.加强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工作股

工作目标:通过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引导青少年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

工作方法:(1)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2)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3)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4)在汽车职业学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并积极支持汽车职业学院成立学生法制宣传社团,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0.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为青少年提供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平台,通过法治图书阅览室、学法手抄报、法制课教育、法制主题班会等教育方式,提高青少年法纪意识。

工作方法:(1)将大堰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推进马鞍九义校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1.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村建设。

工作方法:每个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

12.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加大农村的普法宣传,促进广大村民牢固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协助村建立和完善“四民主三公开”制度的村民公约,推进法治村建设。

工作方法:(1)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制度,每年组织向100个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名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2)组织5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0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3)建立村级法律图书角,使广大群众学法有读本。(4)加强场镇街头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针对农村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2次。

13.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工作方法: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内容的牵手农民街头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每年不少于2次。

14.加强人民调解的普法作用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加强宣传法律宣传。

工作方法:(1)在矛盾纠纷排查中普法,坚持解决矛盾纠纷普法先行的做法,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进村入户与村民座谈,及时了解存在的矛盾隐患,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2)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开展普法,通过向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发挥院坝调解的普法作用,深入村、社上门调解矛盾纠纷,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15.组织村委班子干部学法

责任单位: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加强村社干部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处理村级事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

工作方法:(1)充分利用镇村社干部大会开展“半小时”法律培训,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的普法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法律知识测试。(2)建立村“两委”班子学法制度。(3)利用乡镇农政网短信平台每月向村(社)干部发送普法短信1至2条。

1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运用多种形式的文化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增加法律宣传的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工作方法:(1)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作用,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制电影、广播法制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2)启动镇村远程教育网络电视定期播放普法宣传片。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7.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加强社区法制宣传,促进广大居民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帮助社区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工作方法:(1)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制图书专柜,聘请一名法制宣传员,建立学法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居民参加的法制讲座,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每年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3)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

18.加强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不断增强重点人群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推进平安社区建设。

工作方法:(1)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2)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3)定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

19.组织社区开展集中学法

责任单位: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处理社区事务、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能力。

工作方法:(1)协助社区建立定期学法制度。(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开展法制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20.启动法治特色亮点工程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加强法制建设的阵地建设,丰富法制宣传载体,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人群的学法需求。

工作方法:(1)2016年启动沱东新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2)开通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和微博,建立普法专栏。(3)打造法治农家大院。(4)打造法治社区。(5)编制印发《“六五”普法读本》。

(五)推进法律进寺庙

21.开展送法进寺庙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提高教职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自觉抵制邪教的能力。

工作方法:(1)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每年举办一次教职人员法制培训,讲授法律知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2)每个寺院培养一名教职人员担任法制宣传员,组织开展寺院内的普法宣传活动。(3)推进寺庙落实每月一次学法制度。确保有学法资料,有学法时间,有学法记录。

(六)推进法律进企业

22.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通过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重合同、守信用、讲诚信”的经营理念,树立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意识。

工作方法:(1)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培训。(2)设立法律顾问考评机制。

23.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为送法进企业活动的开展,提供法制宣传骨干,完成法制宣传任务。

工作方法:(1)利用普法维权志愿者,组织普法小分队,开展法律服务巡讲活动,为企业上法制课。(2)开展送法进工业园区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3)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24.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为企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工作方法:(1)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2)开展“依法治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达到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切实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工作方法:(1)推进各单位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促进各单位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3)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4)促进各单位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发放法律信息卡片,举办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5)推动单位建置固定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知识。(6)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法律七进”活动在局党组(班子)领导下组织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七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宣教股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法律七进”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六五”普法规划任务的重要抓手。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反馈信息,严格考评。建立落实“法律七进”工作情况定期反馈制度,每月报信息简报2篇,每半月报工作动态、每月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上报工作小结,半年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年终上报年度自查报告,并对各类文件、台账、资料实行规范性管理。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不定期组织重点抽查,半年进行一次定期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每少一篇扣0.5分。

2016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专题报告
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第六篇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专题报告

为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根据县委群众路线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县司法局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对照中央、省、市关于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的要求和《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照“两方案一计划”,对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回头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认识情况

我局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始终,通过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全面学习中央、省市县委一系列重要精神,10月13日,我局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会议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学习,并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之后,又召开了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党员干部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推进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和作风建设的思想认识。同时,我局还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材料汇编》,举办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交流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交流会和优秀文章展等活动,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结合,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谋划工作会议,全局系统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县近期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

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

在第三环节中,我局制定了《**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确定抓好两大类13项任务的整改落实,经过整改落实,目前均已落实。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八项规定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完善《**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廉政建设制度》,股级及领导干部对工作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正在研究制定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强了干部职工廉政学习等,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方面。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修订了学习制度,改进了学习方法,丰富了学习内容,注重了学习实效。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三是严格党内生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开展了党组织生活会,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24个不准,坚持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针对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方面。一是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取消了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精简会议,进一步规范会议计划安排,压缩会议时间。减少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和办文效率,今年发文同比减少20%。二是深入基层司法所和挂点村调研。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各乡镇司法所和长平星辉村、福田明山村、边塘村等挂点村,走村入户,为村民百姓解决了实际困难等。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告知服务事项,加强对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办等窗口的规范服务,听取服务对象诉求,帮助来访人员、企业人员开展有效服务。四是开展“五入结亲”活动。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深入挂点村、户开展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五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修订完善《考评考核制度》、《考勤制度》,整治干部作风慵懒散乱情况,倡导雷厉风行作风,整顿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六是严格控制公务经费开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针对普张浪费现象,加强了机关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加强了节约宣传。

三、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我局把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基层调研、学习培训、五入结亲、窗口规范化建设等作为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每个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经过专项整治,在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方面,制定了《**县司法局内部系列管理制度》,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和股室人员岗位;在“五入结亲”方面,制定了《**县司法局“五入结亲,争做群众贴心人”活动方案》,明确挂点村、学校、企业和困难户、老党员户。通过“入户结亲”挂点服务活动,了解了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为困难群众发放了帮扶资金1万余元。5.25洪灾,全局干部职工捐款5360元,为金山镇和桐木镇受灾村提供帮扶资金2万余元。在窗口规范化建设方面,今年我局针对公证处、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办和远程会见中心四个窗口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化制度建设,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达18项,方便办事百姓,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改进了工作作风。至此,我局全面完成了专项整治任务。

四、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建章立制工作计划,我局共确立了制度建设项目4方面32项。通过修订完善和新制定,目前已基本完成到位。

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内部系列管理制度》(栗司字〔2016〕35号),包括《考评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等制度。

五、上下联动整改情况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坚持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深入推进上下联动整改落实工作,既抓好自身深化整改工作,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又善于从实际工作中发现新问题,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将“两方案一计划”逐一分析,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抓好落实;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把手率先垂范,精心谋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协调解决整改汇总的难点问题,分管领导对照班子分工,具体抓好整改问题落实,做到层层落实。三是落实新整改问题。在工作中,对新出现的问题,如服务群众不够主动。思想空虚,精神颓废。对学习不热情,精神世界空虚,得过且过,工作不上心等问题,进行联动整改,确保整改不留死角,整改取得成效。

六、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整改方案,我局制定了《**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以及《**县司法局工作作风机关效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县司法局集中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计划》,确定了整改问题、完成时限,并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责任人,有效推进了整改工作。对提出的整改措施,按节点进行跟踪督办,一项一项抓落实,着力集中解决一批立说立行、能改即改的具体问题,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的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总之,我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回头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自己查、集体议的方式,认真对照上级相关要求,寻差距、找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编辑:圆圆)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2016年凤阳县司法局 清丰县司法局2016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县司法局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汇报"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baogao/57493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