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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2016-08-26 09:21: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共6篇)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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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1〕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1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

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

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

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

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篇二: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质监局农资打假方案

建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 “金质亮剑”农资打假

惠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金质亮剑”农资打假惠农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全方位开展金质亮剑农资打假惠农系列活动,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结合建瓯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关注民生、关心农村、关爱农民为主线,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求,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与技术优势,以“打假、惠农、规范”为目标,扎实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律宣传“三下乡”等系列行动,及时查处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使农资生产与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资诚信建设和农民识假辩假能力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更加有效,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

(一)重点品种:(肥料、农膜、农药)

肥料:进一步加强化肥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查复混肥料、磷肥、碳酸氢铵、有机肥料、尿素、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

分不足、无证生产、一证多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农膜、农机及配件:严查生产经营企业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查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对象:农资生产企业、农资仓库、农资批发市场及经营门店、农村城乡结合部、近年执法专项行动中被查出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消费者投诉与媒体曝光较多的企业、屡查屡犯以及重点监控的农资生产企业。

(三)重点区域:全市主要的农资集散地、粮食主产县和水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产业大县。

三.专项行动实施步骤

采取集中行动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加强监督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帮扶规范相结合等方法进行,专项行动时间为3月5日—4月15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发动宣传阶段(3月5日—3月10日) 各股室要制定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公布“12365”举报投诉咨询热线电话,加强农资打假宣传的覆盖面。

(二)现场咨询服务阶段(3月10日—3月20日)

稽查股负责组织一场面向农民,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方针政策,组织省内中标企业现场进行“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咨询,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中标生产企业、中标产品、中标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信息,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农资质量举报投诉。

(三)集中查处实施阶段(3月21日—4月15日)

采取各种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形成横向联合、上下联动打假机制,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专项行动后,转入正常的农资执法打假工作。

四、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工作要求

1、深入开展执法打假下乡活动。在执法打假中要做到“六个严查”:一是严查生产有效含量不足、利用虚假标识标注等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查生产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化肥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查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的违法行为;五是严查严重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六是严厉查处和捣毁制假等窝点。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努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警示一批企业,

规范一类行为”。要充分发挥“12365”热线作用。建立农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快速通道”,对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其生产地是外省份的,要立即报告市局稽查大队并做好配合工作。

2、积极开展计量惠农活动,严查各类计量欺诈行为。要开展对化肥、农药、农膜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抽查,查处短斤少两坑农害农的欺诈行为;重点做好乡镇加油站加油机的计量检定,保证每台在用加油机合格;加强对农村称重计量器具的管理,提高农村用于贸易结算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扩大检定覆盖面,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加大开展服务利农活动,提高服务“三农”工作质量。抓住春耕农忙季节,在组织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律宣传“三下乡”活动的同时,加大对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按照省局“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的要求开展免费检测活动,尤其要对复合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 尿素、碳酸氢铵、磷肥和农药等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通过抽样检测,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追查源头,依法查处;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监督其依法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正确引导消费;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生产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4、广泛开展普法强农、标准助农活动。通过开展咨询服务,深入农村送法下乡,通过开办法律讲座、发放普法宣传单等活动,面向农民,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护农惠农方针政策,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免费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及产品标识标注知识,防止农民受标识误导。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省局、市局要求,局领导要亲自抓,明确牵头部门,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对任务进行分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实。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统一行动期间,各股室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抓好检查与执法打假,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内容,推动工作全面开展。要把专项行动的重心向农村、向一线倾斜,防止组织不力,措施不当,确保农资打假惠农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3、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依靠政府,联合部门,积极主动与农业、工商、公安、宣传、农资等部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遇有大案、要案和重大影响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必要时请求市局联合办案。

4、强化服务,提升形象。各股室要认真做好免费服务工作,做到不讲条件,不畏困难,不乱抽样、乱收费、乱罚款,接待农民投诉举报时不得推诿、扯皮,全面提升质监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5、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采取系统宣传、跟踪报道等形式,重点宣传农资打假下乡工作情况,宣传执法打假取得的工作成果。要抓住

篇三: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禁渔期宣传标语

禁渔期宣传标语

贯彻《渔业法》,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

认真贯彻《渔业法》,做好长江禁渔期工作!

认真贯彻渔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

保护长江,从我做起!

同心协力做好长江禁渔期工作!

携手同心,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全民动员,同心协力,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行动起来,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保护母亲河,还长江生机!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实施禁渔期,给水生生物资源休养生息的机会!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渔业秩序!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造福沿江渔民!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

长江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保护长江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实施长江禁渔,丰富水生生物资源,发展渔业经济!

禁渔三月,得益三千!

保护长江亲幼鱼,丰富水生生物资源!

护我母亲河,还我鱼米乡!

篇四: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肥料选宣传标语

肥料选宣传标语

1、把握时机,丰收在望。

2、壮苗肥地,一施永逸。

3、保田护苗,丰收在前。

4、肥用禾嘉兴 增产显神通。

5、禾苗有它,万事嘉兴。

6、化肥禾嘉兴,庄稼升五星。

7、环保奥瑞森,庄家一枝花。

8、生态奥瑞森,收成顶呱呱。

9、土地奥瑞森,庄稼丰收宝。

10、品质化肥,漫野希望。

11、肥沃的是土,丰收的是麦。

12、沃麦帝的问候,原生态的享受。

13、绿色禾嘉兴,粮菜好当家。

14、土地禾嘉兴,丰收万事兴。

15、生态沃麦帝,绿色产业链。

16、庄稼大丰收,全家齐高兴。

17、禾苗长得好,产量自然高。

18、傲立田间 丰收在季。

19、化肥禾嘉兴,苗壮好收成。

20、沃野千里,麦之真谛。

21、禾苗茁壮长,合家都兴旺。

22、丰收不断,产量飙升。

23、化肥沃麦帝,产量创奇迹。

24、突破极限,种出好生活。

25、庄稼好朋友,禾嘉兴化肥。

26、用了丰收过年肥,请用禾嘉兴化肥。

27、小苗变稻田,丰田少不了。

28、科学合理调配,农民干活不累。

29、麦穗饱满又高产,肥沃土地不可少。

30、禾苗强壮又兴旺,五谷丰登不可少。

31、肥水要流你家田,化肥奥瑞森省钱。

32、科学合理搭配,省时省心不浪费。

33、收割的季节,喜悦溢满地。

34、来年大丰收,就用沃麦帝。

35、瑞雪兆丰年,奥瑞森丰田。

36、精彩篮球看麦蒂,收成要靠沃麦帝。

37、果实硕硕,五谷丰登。

38、好肥沃麦帝,庄稼丰收源动力。

39、春用奥瑞森,秋收谷满仓。

40、农民笑开颜,丰收有保障。

41、植得拥有,繁荣一生。

42、增产增收,家家兴旺。

43、家家禾嘉兴,处处丰收象。

44、肥施奥瑞森,自然好收成。

45、上班工资要加薪,种田施肥禾嘉兴。

46、麦施沃麦帝,肥效更有力。

47、化肥还用沃麦帝,种地不用太出力。

48、化肥信赖禾嘉兴,苗子长势喜人心。

49、地行不如化肥行,化肥还看禾嘉兴。

50、生态沃麦帝,土地营养专家。

51、禾嘉兴出手,庄家绿油油。

52、施肥沃麦帝,致富有了戏。

53、瑞丰田地,丰收有保障。

54、化肥要放心,当用禾嘉兴。

55、肥施禾嘉兴,丰收有前景。

56、种地还选奥瑞森,粒大饱满填满囤。

57、禾苗长势好,嘉肥是个宝。

58、肥施奥瑞森,庄稼好收成。

59、品质化肥,丰收奥秘。

60、良心化肥,放心奥秘。

61、肥施奥瑞森,庄稼更精神。

62、化肥沃麦帝,农民都满意。

63、丰收在一季,肥施沃麦帝。

64、奥瑞森化肥,大丰收奥秘。

65、施入奥瑞森,庄稼肥得很。

66、撒上沃麦帝,穗穗大颗粒。

67、庄稼一枝花,就靠禾嘉兴。

68、要想化肥真,就买奥瑞森。

69、让丰收更加简单,一切为了丰收。

70、造福农田的使命,给您丰收的喜悦。

71、绿色禾嘉兴,粮菜好当家。

72、咱们用了禾嘉兴,全家省劲又省心。

73、沃麦帝的问候,原生态的庄稼。

74、施肥就用沃麦帝,粮食丰收好给力。

75、粮食年年大丰产,合家欢乐忙不停。

76、保苗增产最拿手,农民增收节节升。

77、庄稼长的不够深,快用化肥奥瑞森。

78、农民种地的好帮手,种出祥瑞的奥秘。

篇五: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2016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

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

2016年6月15日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九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9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16〕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九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16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9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九)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九)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九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九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九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九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九)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九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九”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九)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九)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九)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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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九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9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九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九)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九)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九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九)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篇六: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标语
2016农资打假行动工作总结

农资打假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署及时,行动迅速。接到**农质函【2016】767号文件后,我县立即行动,召开了农资打假行动工作动员会,让每一个执法人员提前进入角色,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2016年度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秋季农资打假行动紧张有序展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整个行动期间共宣传咨询2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作电视新闻一期。

三、采取集中行动和长效监管的形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在秋种关键时期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了乡村级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农资挂靠、代销和承包经营户等。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了清理。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和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产品,最大限度地将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产品控制在农民使用之前被清缴和查处。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0余台次,执法人员150人次,(

四、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自9月下旬开始,分三个时段对种子、肥料、农药(除草剂)、饲料等进行了质量抽检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区域的农资产品,加大了监督检测范围和频次。共抽取25个批次的小麦样品,18个批次肥料样品和9个批次饲料样品,对检测的不合格产品依法正在进行处理。

五、注重农资质量纠纷的处理。在此次秋季农资打假行动期间,共接到投诉纠纷案件5起,主要涉及种子、农药问题,执法人员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积极妥善的予以了处理。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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