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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2016-08-28 11:55:2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共6篇)XXX2016年食品安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报告XXX2016年食品安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根据XXX下发的《红塔集团XXX联合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及《XXX2016年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结合《2016年XXX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公司于2016年6月2日组织12人分三个小组计划对xxx部x...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XXX2016年食品安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XXX2016年食品安全

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根据XXX下发的《红塔集团XXX联合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及《XXX2016年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结合《2016年XXX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公司于2016年6月2日组织12人分三个小组计划对xxx部xxxx食堂共xxx个食堂进行食品安全联合监督检查,但因xxxx食堂放假休息,故此次食品安全联合监督检查实际检查12个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此次联合监督检查主要从组织制度建设、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范围、食堂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八个大项所涉及的31个细项入手,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及现场提问等方式检查发现不合格项19项,建议项5项,现将此次食品安全联合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xxxx食堂

以上受检食堂已建立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所有配料标签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均取得健康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食品仓库内物品能分类存放;未发现过

期变质食品;仓库内未存放有毒、有害食品;食物冷藏设施数量足够,运转正常,并能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堂场所内外整洁,环境卫生保持良好;蔬菜、肉类等原料按要求分开清洗;加工制作过程能做到生熟分开;留样记录齐全;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

二、 xxxx食堂(一楼)

不合格项:

1、未提供“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相关纸质材料,仅口头叙述;

2、未提供“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相关纸质材料,仅口头叙述;

3、检查“餐炊具消毒效果”合规性时发现使用奥赛斯含氯消毒泡腾片,使用范围标注为用于环境、物体表面,未注明可用于餐炊具消毒;

4、洗洁精未提供检验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检查“清洗消毒”项目时发现消毒人员先用热水对餐具进行清洗后直接用消毒液对其进行消毒,未经清水漂洗直接进行晾晒并使用,存在消毒液残留于餐具表面等二次污染问题,消毒效果不符合相关要求。

建议项:

1、建议将使用后的干货等物品采取相应封口措施;

2、未销售完的菜品由员工下班后带回家食用,建议采取更为合理的措施处理未销售完的菜品。

三、 xxx区回族食堂

不合格项:

1、未提供“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相关纸质材料;

2、未定期自行检查食品安全,未提供相关记录;

3、检查食品加工制作管理项目时发现一日三餐中只对中餐进行留样;

4、所使用的洗洁精与出示的检验报告不相符;

5、消毒粉及奶制品未出示有效的检验报告。

四、 xxx组

经查,符合此次食品安全所列检查项目要求。

五、 xxx堂

不合格项:

1、未提供“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相关纸质材料;

2、未提供“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 相关纸质材料;

3、检查“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时发现,许可范围不包括凉菜的售卖,但实际存在凉菜售卖情况,已超范围经营;

4、检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时发现厨房较为脏乱,地面过滑;

5、检查“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及“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时发现嘉豪〃詹王上汤鲜鸡粉调味料、面包糠、三花植脂奶3种物品已过保质期,且数量较多;

6、检查“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级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及“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时发现有来历不明的散装酱油、芝麻油,无生产厂家标识,且与所提供的检验报告不符;【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7、检查“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时发现无专兼职消毒人员;

8、检查“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时发现一天只留一次样品,但有留样记录;

9、未提供洗洁精检验报告。

六、 xxx食堂

经查,符合此次食品安全所列检查项目要求。

七、 xxx食堂

因放假休息,故未对复烤一车间食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八、xxx食堂

经查,符合此次食品安全所列检查项目要求。

九、xxxx食堂

建议项:

1、建议将药品与食品进行分类摆放,增加其美观度及规范性;

2、建议将杀虫剂单独摆放。

十、xxxx食堂

建议项:

因泔水桶所处位置右方为卖饭菜窗口,左方处于免费打汤位置,为避免交叉感染,建议更改泔水桶摆放位置。

综上,通过此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发现对外承包食堂较自营食堂相比,存在较多不合格项及建议项,需进一步加强规范和整顿力度。针对此次食品安全联合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一、 组织制度建设方面

1、适时建立以单位负责人(外包)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并形成纸质材料,以供备查及备案;

2、配备食堂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管控力度,降低运营风险。

二、 许可证方面

1、部分餐饮服务许可证(外包)所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建议督促更换;

篇二: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2016年食品检验工题库答案

食品检验工题库+答案版

第一部分:单项选择

1、我国电力的标准频率是( D )Hz。

A、220 B、110 C、60 D、50

2、标准是对( D )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A、单一 B、复杂性 C、综合性 D、重复性

3、实验室安全守则中规定,严格任何( B )入口或接触伤口,不能用( B )代替餐具。

A、食品,烧杯 B、药品,玻璃仪器 C、药品,烧杯 D、食品,玻璃仪器

4、若样品中脂肪含量超过10%,需用( C )提取3次。

A、酒精 B、丙酮 C、石油醚 D、CCl4

5、滴定管的最小刻度为( B )。

A、0.1ml B、0.01ml C、1ml D、0.02ml

6、下面对GB/T 13662-92代号解释不正确的是( B )。

A、GB/T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B、13662是产品代号

C、92是标准发布年号 D、13662是标准顺序号

7、用酸度计测定溶液的PH值时,甘汞电极的( A )。

A、电极电位不随溶液PH值变化 B、通过的电极电流始终相同

C、电极电位随溶液PH值变化 D、电极电位始终在变

8、俗称氯仿的化合物分子式为( B )。

A、CH4 B、CHCl3 C、CH2Cl2 D、CH3Cl

9、可检查淀粉部分发生水解的试剂是( D )。

A、碘水溶液 B、碘化钾溶液 C、硝酸银溶液 D、硝酸银溶液、碘水溶液

10、仪器中的光源基本功能是( C )

A、发光 B、发热 C、发射被测元素的特征辐射 D、无很大的作用

11、预包装商品是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或者包装容器将商品包装好,并有预先确定的(

C )的商品。

A、使用方法; B、产品的性质; C、量值(或者数量) D、内容物种类

12、标注净含量为50g<Q≤200g的产品净含量标注字符高度不得低于( B )mm

A、2 B、3 C、

4 D、6

13、不被固定相吸附或溶解的气体,从进样开始到柱后出现浓度最大值所需要的时间是(

B )。

A、固定时间 B、死时间 C、保留时间 D、相对保留时间

14、使用分析天平时,加减砝码和取放物体必须休止天平,这是为了( B )

A、防止天平盘的摆动; B、减少玛瑙刀口的磨损;

C、增加天平的稳定性; D、加块称量速度;

15、国家标准规定化学试剂的密度是指在( C )时单位体积物质的质量。

A、28℃ B、25℃ C、20℃

D、23℃

16、下列哪一项是系统误差的性质( B )

1 n

A、随机产生 B、具有单向性 C、呈正态分布 D、难以测定;

17、样品水分含量达17%以上时,样品难以粉碎,且粉碎时水分损失较大,测量样品水分应采用先在( B )下干燥3-4小时,然后粉碎再测定水分。

A、30℃ B、50℃ C、80℃ D、100℃

18、按有效数字计算规则,3.40+5.7281+1.00421=( D )。

A、10.13231 B、10.1323 C、10.132 D、10.13

19、GB1355中对小麦粉中水分规定指标特一粉要求是( B )

A、≤13.5% B、≤14.0% C、13.5%±0.5 D、14.0%±0.5

20、样品放在温度为( A )℃,一个大气压的电加热烘箱内干燥90min,得到样品的损失重量。

A、130~133 B、100~110 C、105±2 D、110±2

21、GB/T 5009.3中规定的检验方法不包括( B )

A、直接干燥法 B、滴定法 C、减压干燥法 D、蒸馏法

22、标准规定,水分检测要求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 B )

A、8% B、5% C、3% D、2%

23、对食品中色素的检测应遵循的原则( A )

A、视产品色泽而定 B、按产品标准要求进行

C、按GB2760中规定的色素类型 D、检测本类食品中不应加入的色素

24、测定淀粉中灰分时,将洗净坩埚置于灰化炉内,在900士25℃下加热( B ),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然后称重。

A、20min B、30min C、45min D、20min

25、在食品中添加( D )可不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

A、甜味剂 B、防腐剂 C、着色剂 D、增稠剂

26、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 B )地域。

A、省市级 B、地市级 C、市县级 D、乡镇级【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27、基准物质NaCl在使用前预处理方法为( D ),再放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A、在140~150℃烘干至恒重 B、在270~300℃灼烧至恒重

C、在105~110℃烘干至恒重 D、在500~600℃灼烧至恒重

28、需要烘干的沉淀用( C )过滤。

A、定性滤纸 B、定量滤纸 C、玻璃砂芯漏斗 D、分液漏斗

29、 在脂肪的分子中,脂肪酸和( C )分子连接。

A、几丁质 B、胞嘧啶 C、甘油 D、氨基酸

30、 鞭毛是细菌的( D )器官。

2

A、捕食 B、呼吸 C、性

D、运动

31、真菌繁殖的主要特征是( B )。

A、隔壁 B、孢子 C、细胞壁结构 D、营养类型

32、 过氧乙酸是一种高效广谱杀菌剂,0.001%体积分数的过氧乙酸水溶液在( B )内可杀死大肠杆菌。

A、15分钟 B、10分钟 C、8分钟 D、6分钟

33、 高压蒸汽灭菌时,当压力达15磅,温度121℃时,维持时间( B )。

A、10分钟 B、20分钟 C、30分钟 D、25分钟

34、 用经校正的万分之一分析天平称取0.1克试样,其相对误差为( A )。

A、±0.1% B、+0.1% C、-0.

1% D、无法确定

35、 对某食品中粗蛋白进行了6次测定,结果分别为59.09%、59.17%、59.27%、59.13%、59.10%、59.14%,标准偏差为( C )。

A、0.06542 B、0.0654 C、0.066 D、0.065

36、 不允许开启天平加减砝码或样品,是因为这样做带来危害最大的是( A )。

A、易损坏瑙玛刀 B、易使样品晒落在称盘上

C、称样不准确 D、天平摆动大,停不稳

37、 利用冷藏进行保存的一个缺点是( A )。

A、冷藏不能杀死微生物 B、冷藏不能降低微生物的代谢 C、冷藏能延长保存期 D、冷藏降低微生物酶的活性

38、 下列关于系统误差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C )。

A、系统误差又称可测误差,是可以测量的 B、系统误差使测定结果系统的偏高或系统的偏低

C、系统误差一般都来自测定方法本身 D、系统误差大小是恒定的

39、 测量结果的精密度的高低可用( D )表示最好。

A、偏差 B、极差 C、平均偏差 D、标准偏差

40、 用马弗炉灰化样品时,下面操作不正确的是( D )。

A、用坩埚盛装样品 B、将坩埚与样品在电炉上小心炭化后放入

C、将坩埚与坩埚盖同时放入灰化 D、关闭电源后,开启炉门,降温至室温时取出

41、 在革兰氏染色时草酸铵结晶紫滴加在已固定的涂片上染色,一般染( B ),用水洗去。

A、半分钟 B、1分钟 C、1.5分钟 D、2分钟

42、 配制C(1/2H2SO4)0.1mol/L的标准溶液1000ml,下面做法正确的是(D )。

A、量取5ml H2SO4缓缓注入1000ml水中摇匀

B、量取6mlH2SO4缓慢注入1000ml水中摇匀

C、量取8mlH2SO4缓缓注入1000ml水中摇匀

3

51、下列( D )不属于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A、SI基本单位 B、SI辅助单位 C、米制 D、引导出单位

52、下列数据都是测量值,则 的结果为( )位有效数字。

A、4 B、3 C、5 D、6

53、有关平均偏差和标准偏差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D )。

A、平均偏差和标准偏差都是用来表示测定结果精密度的 B、平均偏差是各测量值的偏差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

C、标准偏差能将较大的偏差灵敏地反映出来 D、用平均偏差和标准偏差同样反映一组测量结果的精密度

54、元素周期表中有( A )个主族。

A、7 B、8 C、18 D、16

55、化合物HCI中H与CI是通过( D )键合的。

4

A、离子键 B、配位键 C、氢键 D、共价键

56、物质的摩尔质量的定义为( D )

A、1摩尔物质的质量 B、以克为单位表示的分子量

12C、质量除以物质的量 D、以C的1/12表示的分子量

57、在2KBr+CI2=2KCI+Br2反应中,氧化剂是( A )。

-A、CI2 B、KBr C、Br D、cl

58、( D )是单纯蛋白质。

A、脂蛋白 B、糖蛋白 C、核蛋白 D、卵清蛋白

59、人体必需的八种氨基酸的分析,你认为属于( C )

A、定量分析 B、定性分析 C、定性及定量分析 D、化学分析

60、物质a.HCI、b.NaOH、c.H2CO3、d.Na2CO3、e.NaHCO3、f.Na2HPO4,不能用酸碱滴定法测定的是( D )。【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A、a、d、b B、d、e C、b、e D、c、f

5

篇三: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2016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及早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秩序,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结合我县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县域内的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即酒厂和蜂业有限公司。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应当现场监督检查两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相应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1)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2)一年内在质量监督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3)委托或受托加工保健食品的;(4)无正当理由故意逃避监督检查的;(5)生产、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6)间歇生产的;(7)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

三、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前,应当查阅相关企业监管档案,对企业的有关情况做全面深入的了解。检查时要把企业落实前次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情况和近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及硬件设施变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一查行政许可情况。检查相关证照、批件等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二查原辅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供应商档案是否健全,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并遵照执行;各种原辅料是否按规定存放;库房中原辅料品种与企业生产配方是否一致;库存原辅料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原辅料进出库帐、卡。三查生产过程管理。查看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建立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并有可追溯性;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查成品管理。成品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品及退货产品是否及时处理并有完整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做到先进先出;是否设有专门的留样室,是否做到批批留样,留样记录是否完整。五查质量控制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是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监控;是否按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六查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检查后,检查结束后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一般缺陷项目,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严重缺陷项目,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证据证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对涉及的库存产品依法进行暂控,并抽样检验,依检验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三化监管

网格化细化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

痕迹化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

标准化,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使企业无异语。

(二)遵守廉政规定

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及馈赠,确保令行禁止。

(三)按时上报情况

对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要在6月28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2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分别汇总后与7月1日和12月1日前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篇四: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2016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夯实基础、平稳过渡

坚持把基础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责任落实、提升监管能力等,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体系。针对体制改革的实际,以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落实为目标做好各方面衔接。

(一)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以辖区监管实际出发,结合食品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完善监管职责分工、监管责任落实、生产许可、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等食品生产监管制度。

(二)着力提升监管能力

采取理论培训、现场指导、跟班学习等形式,对新从事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审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的基础培训,还要进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监督抽检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提升培训。

(三)强化信息化监管成效

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新开发的食品生产监管系统试运行工作,积极学习、挖掘新系统在日常监管信息处理、归纳中的功能,形成有效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系统开发部门的沟通交流,借助信息化提高监管成效。

(四)做好各方衔接

做好监管职能的移交、监管资料的交接、相关工作的协作配合、相关信息的及时沟通。加强与上下级监管部门相关精神的对接,问题的沟通,工作的协调落实。加强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食品检验机构的衔接,确保生产许可的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工作和日常监督抽检、风险排查等检验工作及时、平稳、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加强风险防控

(一)严格生产许可

1.加强许可审查力量建设。配合做好事业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到位后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查力量不削弱,管理制度不弱化,运作机制不错乱。

2.完善生产许可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审查、变更等工作要求。细化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内容,加强企业组织机构建设、管理人员配备的审查,及生产场所、产品品种是否如实申报的核查,进一步提高现场核查质量。

3.强化许可工作质量监督。继续严格落实证前抽查制度,组织开展许可工作质量专项检查,推动许可工作更加规范实施。

4.加大食品生产许可退出力度。生产许可到期未延续的按月予以注销,生产必备条件无法持续保持且逾期未改的予以撤销,连续两次省级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制假售假、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予以吊销,提供虚假材料申办食品生产许可的,1年内不再受理其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二)强化食品风险防控

【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1.加大风险信息收集力度。建立行业“潜规则”收集机制,明确人员分工负责,与相关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建立紧密联系机制,及时收集各食品行业“潜规则”,及时掌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2.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根据风险信息收集情况,采取监督检查、产品抽检、安全监测等手段,排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及重金属残留超标、掺杂掺假及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等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治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突出问题整治

1.开展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根据“打两非治源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广泛收集线索,并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大排查,取缔一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2.开展重点产品整治。对风险较高或抽检中易发现问题的乳制品、饮用水、食用油、肉制品等重点产品持续开展整治,着力治理微生物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问题。

3.开展塑化剂排查整治。采取监督抽查、安全监测等形式,继续对白酒、黄酒、配制酒、食用油等产品开展排查,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产品开展治理。

4.开展标签标识专项治理。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标注不真实、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

(四)深化食品小作坊监管

1.完善小作坊食品目录。在2016年的调查摸底情况基础上,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产品品种、类别进行梳理,将辖区量大面广的低风险传统食品纳入食品小作坊目录。

2.推进小作坊核准工作。加强对小作坊业主业务指导、设立示范点等措施,加快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小作坊密集加工区等重点区域的核准工作。

3.加大小作坊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对超过规定时限未办证的重点区域的无证小作坊进行查处,并在市场、餐饮、食堂等流通消费环节实施准入管理,禁止无证产品用于经营。同时,取缔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

三、严格监管、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严格监督检查

创新检查形式,对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均采取“四不两直”,即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直奔企业、直插生产加工现场的形式,严厉查处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加工食品、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办理许可手续及原辅材料进货查验未落实等违法行为。

(二)严格产品抽检

1.建立监督抽检工作机制。与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建立密切协作工作机制,确保抽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2.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依据企业、产品及其项目的风险程度,以发现问题为目标,以排查“两超一非”、农兽药及重金属残留超标、掺杂掺假、微生物超标为重点,以季度为周期,分别制定抽检计划,对一般企业实行覆盖抽检、重点企业加强抽检、问题企业跟踪抽检,提高监督抽检的有效性。

3.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完善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制度,建立确认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第一时间,收到检验机构将不合格信息(检验报告)第一时间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封存企业库存问题产品,异议复检期间,不停止上述措施落实的机制。

(三)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强化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收集整理近年来省、市及其他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同时要求企业法人进行取证前教育培训,对全部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业主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做到对食品违法行为“不敢为”、“不想为”、“不愿为”。

2.培训主要生产从业者。一是对已取得关键岗位证书的人员进行年度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主要内容是新颁布实施的食品生产工作规范。二是会同乡镇政府对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进行培训,并督促其按照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完善生产必备条件,依照规范组织生产加工。

3.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实行分类推进,鼓励、推动大型企业及有条件的中型企业建立信息化电子追溯系统,进一步规范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可追溯台帐记录,其中,肉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今年全部实现可追溯。

4.研究建立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借鉴药品监管经验,选择白酒、肉制品等食品企业为试点,稳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

【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四、发挥各方作用、推动共治共管

充分发挥食品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建立全社会共治共管格局。

1.发挥相关部门作用。建立食品安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和资源共享,及时反馈信息,互提工作建议,会商解决问题。

2.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行业协作,支持协会发挥行业监督、协调、管理和引导作用,支持行业制订行规行约,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及时反映企业和消费者诉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3.发挥社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宣传,加强信息报送。着力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篇五: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2016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方案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16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篇六:2016年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如何填写
2016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核方案5篇

第1篇

为贯彻落实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和市食品药品安全督查有关通知精神,市食药安委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核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上级部署的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分阶段督查,督促各镇、两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会议精神和《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掌握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状况和存在问题,跟踪了解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督查对象

各镇、两区和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全市涉及种养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餐饮消费的单位。

三、督查组织

市食药安办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组人员由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员组成,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参加。

四、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被督查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2、实地查看。一是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对家庭小作坊、传统小吃店、乡村小商店、农贸市场等薄弱环节,进行随机探察查访,摸清实际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结合各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药品的进、销、存规范化管理情况和远程电子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零售药店以及个体诊所经营使用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实施规范强化、市场净化和监管量化三大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对主要节日、重点时段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查阅资料。查阅镇(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巩固药品安全示范创建的工作资料和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文件资料,重点检查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八有”配置情况、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村工作站工作记录的情况、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台帐、保化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管理台账、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畜禽屠宰单位的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资料等。

4、督办督查。对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督办的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转办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市交办的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和检查督促。

五、督查考核时间和内容

1、2016年4月,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会议落实情况、“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2016年6月,中高考和“五一端午”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以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3、2016年9月,“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整改落实情况、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4、2016年12月,元旦春节期间全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情况、全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

六、具体要求

1、各镇、两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对督查组提出的建议要及时予以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食药安办。

2、督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开展督查,要明确督查组成员的分工,细化督查内容,强化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督查任务,确保督查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3、督查组要加强与各镇(区)、各部门的沟通和交流,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存在不足要及时提出完善建议,并将每次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切实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市食药安委将把督查情况纳入到年终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中。

第2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16年4月至12月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了解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进一步落实,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市12个镇、港区、开发区、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三、工作步骤

此次工作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市食药安办研究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

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各镇(区)、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宣传教育、责任落实、风险监测、专项整治、源头治理等内容,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保证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到位。

(三)专项检查阶段(5月中旬)

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镇(区)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日常工作文件资料、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八有”配置情况、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村工作站和职能部门工作记录的情况及设食单位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资料等。

(四)整改落实阶段(6月中旬至11月下旬)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涉及的镇(区)、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镇(区)、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食品安全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要以此为契机,把人大的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二)精心组织,从严要求。各镇(区)、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根据人大的部署安排和市食药安办的迎检工作方案要求,抓紧时间制定迎接检查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此次执法检查扎实有效开展。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真正做到既全面深入、不留死角,又严格认真、不走过场。要如实反映情况,通过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专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切实加以纠正。

(三)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各镇(区)、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迎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专题报道和深度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客观反映存在问题及政府整改措施,营造执法检查的良好氛围。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是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幸福、美丽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对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客观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实施、应评尽评的原则。

三、评估范围

本实施意见中所提到的重大事项是指,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

社会稳定问题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制定或修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环节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而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涉及到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安全领域的重大社会敏感问题;

(四)为保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采取的重大措施;

(五)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进行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规定;

(二)是否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不同群体的诉求;

(三)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等不稳定因素;

(四)是否有相应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五)是否存在其它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的诸多因素。

五、评估步骤

按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联的密切程度和社会稳定的风险程度划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为一般评估和重点评估。

(一)一般评估。适用于评估责任主体认为涉及面较小或稳定风险较低,不会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大事项。由评估责任主体落实专人对重大事项的维稳、信访进行先期预测评估,通过收集资料、摸清情况,分析隐患、畅通信息,落实维稳责任,确保各类风险早预防、早化解,并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专题报告》。

(二)重点评估。评估责任主体认为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应确定为重点评估事项。由评估责任主体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确定专人具体组织实施评估工作。重点评估应遵循以下程序:

⒈确定评估项目。经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重点评估的重大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⒉开展风险评估。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专家论证、民意测评、公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及心态。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和群众等进行论证、听证,为评估提供科学、客观、全面、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⒊认真分析预测。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

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因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进行研判,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形成《社会稳定分析评估专题报告》,对稳定风险作出风险很大、风险较大、风险较小的评价;对重大事项实施可控程度提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宜实施的建议。

⒋上报评估报告。评估责任主体应在评估结束后及时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专题报告》报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或副组长牵头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

⒌落实维稳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随评估报告一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要及时研究、妥善处理。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认定暂缓和暂不实施的事项,要及时调整方案,化解矛盾。

⒍跟踪评估事项。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要实施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预测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贯彻执行和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六、责任追究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应当进行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主体不组织评估的;

(二)拟决策事项经过评估被否决,或要求对决策方案修改后实施,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擅自实施或方案未经修改即实施的;

(三)拟决策事项再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拒不接受评估机构合理建议并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四)责任主体开展评估工作流于形式,不能有效预测决策事项实施后可能发生社会矛盾而最后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五)决策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决策机关指定的监督部门没有全程跟踪监督,对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六)经有关部门认定应当追究责任的。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升意识。调整局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各科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二)注重协作,形成合力。要树立稳定意识、大局意识,凡是出台或实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事项,必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对各科室的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该项工作有力推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社会稳定风险化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宗旨,以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意识和水平为目的,大力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完善班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大力营造学法、守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氛围,充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及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创建标准

(一)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将法治社会建设列入重要议程,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法治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法治社会建设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配齐配强法治机构人员;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定期向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考评主体上报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领导班子成员学法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和任前考法等制度。

(三)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法定权力和职责清晰,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

(四)领导班子研究决策重要议题,集体议事记录清楚、齐全,重大决策方案专家咨询和法律论证有记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公示和听证程序到位,决策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本部门或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六)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处理结果满意率不低于90%。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未发生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导致群众赴省集访进京非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和案件。

(八)保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无撤改、无败诉。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2016年5月-6月)。召开动员大会,

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创建方案,

安排本单位创建活动。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6年7月-2016年9月)。对照创建标准,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采取相应工作举措,进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法制教育,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并按创建标准和要求分门别类收集、拟制相应资料。

(三)接受考评阶段(2016年10月)。按照市法治办要求做好迎接考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重要方法。各科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创建活动各项任务和措施,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推动创建活动。

(二)健全机制,整体推进。开展创建活动,不但是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水平的有力举措,也是动员和组织全局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法制建设和法治化进程的良好契机。各科室要充分利用创建活动中的各种积极因素,从法制建设和法治化管理的“整体”、“根本”和“长远”入手,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提高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的基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执法公示、执法责任等执法质量监督保障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约监督;完善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各项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各项办事程序和方法,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进程。

(三)督促检查,确保落实。为把创建活动任务真正落实到位,要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发现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治。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强化激励。

第5篇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探索建立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综合监管模式,提高“三品一械”监管效能,坚持日常监管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动态评价与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通过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动态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作为所经营“三品一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自律管理能力,推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

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动态评价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三个方面内容。根据药品零售企业“十二个不”规定、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六统一”规范化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以及《市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实行日常监督动态评价管理,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相关规定、规范等情况进行客观记录、综合评价,日常动态评价结果,以在店堂内设置监督公示牌并张贴笑脸、平脸、哭脸三种“脸谱”形式实时公示。

三、实施方法

(一)评定范围

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

(二)评定项目

主要包括:GSp执行情况、药械购进管理情况、药械票据管理情况、销售管理情况、店堂店貌及药品陈列、存储管理情况、药品远程监管软件的使用情况、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养护管理情况、药械经营“十二个不”的执行情况、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八个统一”的执行情况和保化产品“六统一”执行情况(根据药品零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评定项目可合理缺项)。

(三)等级划分

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评价分为日常动态综合评价等级和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

日常动态综合评价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零售企业“三品一械”经营质量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良好、一般、较差三个等级,分别用笑脸、平脸和哭脸三种脸谱表示。

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状况一年内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诚信、守信、警示、失信四个等级,用大笑、浅笑、不笑和哭脸四种脸谱表示。

(四)评定标准

1、日常动态综合评价等级

(1)笑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符合GSp要求,现场检查无严重缺陷;药械经营管理无违反“十二个不”情形;兼营保化产品的,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六统一”要求。

(2)平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基本符合GSp要求,现场检查严重缺陷不超过1条(含);药械经营管理无违反“十二个不”情形;兼营保化产品的,无违反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六统一”“严重*项”的情形。

(3)哭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不符合GSp要求,现场检查严重缺陷≥2条;或药械经营管理存在违反“十二个不”情形;或兼营保化产品的,存在违反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六统一”“严重*项”的情形。

日常动态综合评价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直接在日常动态评价公示牌张贴“哭脸”标识;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定动态等级。

2.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

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由我局根据《市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张贴相应脸谱。

3.不予评级情形

对新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日常动态综合评价等级评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日常动态综合评价等级评定。

(五)评定程序

1、日常动态综合评价等级评定

我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牵头,保化科配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根据《2016年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见附件)检查内容,对被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三品一械”经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综合评定,并由现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签字后确认。

2、监督频次

日常动态综合评价等级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一年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半年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较差的,原则上一个季度至少检查1次。

3、等级公示

“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公示牌”样式由我局药品安全监管科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负责统一设计。药品零售企业监督公示牌应悬挂在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对不按要求悬挂或擅自篡改、毁坏监督公示牌的,我局将在采取一定的形式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局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

每次现场检查后,药品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依据现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日常动态综合评价等级,在监督公示牌的日常动态综合评价栏下公示评价等级。每次监督检查记录列入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记分信息,按季通过局政务网站公示记分情况,每年12月25日前对全年记分信息进行汇总,依据《市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评定年度信用等级,并在监督公示牌的“上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栏下公示。

4.等级调整

日常动态综合评价等级评定为“较差”等级的,药品零售企业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我局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调整动态等级。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

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设计“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公示牌”样式,为全面实施日常监督评价工作夯实基础。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宣传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动态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使药品零售企业熟悉动态评价管理的具体要求,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对动态评价重要性的认识。

(二)第二阶段:组织评定阶段(4月1日—6月30日)

由药品安全监管科牵头,保化科配合,按照《2016年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第一轮动态评价,现场公示动态评定等级,并在上年度信用等级处公示2016年度信用等级。

第一轮动态评价结束之后,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每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实时更新动态评价结果。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动态评价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动态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牵头动态评价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工作要求

在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动态评价工作中,要做到统一标准、过程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确保动态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加强动态评价有关要求的学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品一械”相关制度、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我局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动态评价管理工作,引导广大消费者在购药过程中多关注药品零售企业的评价等级,使公众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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