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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

2016-08-29 12:46: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共6篇)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可以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又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最经济、有效的维稳手段,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日...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可以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又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最经济、有效的维稳手段,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日,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围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组织人员深入政法系统开展调研并进行了认真思考。

一、汶上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要做法

(一)落实“两个关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体制。

1、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是所分管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综治、维稳、信访部门,是协助同级党委、政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本地区及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机构。各县区、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是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行业、各领域的主管部门是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

的责任主体,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责任主体进一步进行明确。

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任务层层落实和分解到基层单位,年初放帐,年中查帐,年底收帐,按责任制实行奖惩;对矛盾调处工作开展督查,按期通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二)坚持“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管理制度。

1、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本着管用、有效的原则,整合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资源,定期召开由各乡镇(街道)和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掌握信息,通报调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限时解决。

2、坚持大接访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对全县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定期调度,集中处理,限期办结。在开门大接访的基础上,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活动,形成了“事前预约,定期接访”的工作制度,并将每次接访活动开展情况在新闻媒体上重点报道。

3、坚持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疑难案件等重 2

大信访问题实行包案制度。对矛盾纠纷突出的地方,则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进行指导帮助。从而确保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得到及时发现和处

理,实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的目标。 (三)抓住“四个环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运行机制。

1、抓住信息排查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负责组织排查本辖区内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本行业内的突出矛盾纠纷信息;各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委)和社会团体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本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隐患信息。同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逐一按诱发原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经过、预测评估走向等要素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定期报送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暗面、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抓住调处化解环节。实行三级调解工作制度,村(社

居委)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乡镇主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乡镇和单位;县级党委、政府和调解组织主要以矛盾纠纷终结为主,对涉及人员多、领域广、情况复杂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 3

进行“联动联调”,采取信访事项听证、复查复核等多种办法,实行终结处理。

3、抓住综合协调环节。首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综治和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复杂的矛盾纠纷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共同解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实行包案制度限期解决。在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中,公安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共同做好信访接待,宣传部门掌握引导好社会舆论,维稳部门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坚持解决问题。对合理合法的诉求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对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依法处理。其次,把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4、抓住督查督办环节。建立党委、政府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和综治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督查督办机制。通过明查暗访、书面、电话督办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活动,努力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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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县正在超常规发展、快速度建设、大力度改革,这就必然带来社会矛盾越来越多、治安形势越来越复杂。客观上要求我们政法综治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要进一步增强,打击犯罪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驾驭治安复杂局势的能力要进一步提高,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的水平要进一步提升,切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二)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越来越重。综治工作目前呈现出明显的“五多”现象:一是敏感节点多,随着经济社会深入发展,重大节庆、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期越来越多;二是群体性事件增多,因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金融诈骗等引发的集体访、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涉军群体、老民师、残疾人等群体活动频繁,诉求不断提高;四是信访老户多,有很多是已经“三级终结”的“骨头案”、“钉子案”,面临着包保难、打击难的问题;五是有厌战、厌烦情绪的基层干部多,在维稳工作的高压下,有些案件反复包保,不少基层干部出现厌战、厌烦情绪。

(三)加强社会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在经济大发展、城市大扩张、社会大开放、人员大流动的条件下,社会管理和 5

篇二: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研报告

以人为本 统筹兼顾

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26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我国改革发展中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一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做好经验总结工作,探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机制的建立,我们对今年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予以总结和分析。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我国改革发展中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长期以来,我局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到重要议程,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2009年7月,我局下发《关于印发〈抚州市国土资源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抚国土资发[2009]71号),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为我局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并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周密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工作格局。【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认真听取来访人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及时深入实地调查,能当场排查解决的应立即排查解决,不能当场排查解决的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研究解决,不能敷衍应付,走过场。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工作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约束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明确了出现错案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防止出现办关系案、办人情案、大案办成小案等不良现象。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排查化解

(一)深入宣传,严格执法。长期以来,我局重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配套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以及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矿业市场治理整顿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办矿、依法调处解决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意识。针对国土资源矛盾纠纷问题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的特点,为避免矛盾的产生,我局要求在用地审批、用地动态巡查时,坚持依法办事,对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预测分析,一旦发生纠纷应主动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时排查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期。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我局通过对全市国土资源

矛盾纠纷的梳理和分析,将排查范围确定在拒绝土地征收及发生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处理、单位之间、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历史遗留土地权属争议和单位或个人、矿山企业之间矿区范围探采争议四个方面。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部门协调作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死面。在今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来临之际,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抚国土资发

[2010]13号),集中重点排查赴省进京上访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今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未发生任何涉及国土资源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三)积极化解,标本兼治。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局坚持做到“积极疏导、及时解决、依法依规”的原则,耐心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推动解决;充分整合行政资源,保障群众权益。我局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容易升级激化、担忧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和重信重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确保问题化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我局注重从源头上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和化解办法,达到标本兼治,使问题彻底得到解决,群众利益切实得到保护。

三、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

(一)提高综合素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人员的素质如何,关系到一个单位能否最终做好这项工作;一直以来,

我局坚持以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素质教育。每年都举办1-2次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培训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上级综治、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组织参加上级国土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制讲座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系统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持之以恒地抓好群众观念、群众路线、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提高系统人员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来调处,使工作办得更顺利、群众更满意。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不因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和执法的过错引起矛盾纠纷。

(二)强化重心下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强化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基础工作,通过“走下去”变被动为主动解决国土资源的矛盾纠纷问题,力求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主动深入群众当中,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充分考虑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对群众合理正当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逐事逐项的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对于目前的政策和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做好解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争取把矛盾纠纷解决

在群众家中,解决在基层。

(三)加强信访接待。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狠抓信访工作,切实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我局《关于印发〈抚州市国土资源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抚国土资发[2009]71号)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参与信访、下访等工作作了明确部署,在机制上加强了信访接待。根据市联席会议统一安排,我局处级以上领导每人每月必须安排一天到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此外,我局领导不定期组成下访工作组,通过督促检查、带案督办、座谈走访、驻点指导、调查研究,受理并及时化解群众诉求,指导推动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四、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赶超发展的高速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程的建设持续升温,我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面临一些障碍,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群众观念滞后。例如在征地过程中,有的对安置地的选择挑三拣四,有的对老宅基地的拆迁拒不执行,有的对土地补偿费漫天要价,达不到要求,就不签协议等,由此产生征地方面的一系列矛盾纠纷。

(二)历史遗留问题较为复杂。有的是几十年前的事情,既无证人,又无证据,问题难以查清;有的是多个问题互相牵连,一环扣一环;有的是经过三级终结处理,仍然不服,矛盾依然存在。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
2016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

文章标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

围绕“三最”搞调研“四心”活动促稳定

__乡地处城郊,交通便利,信息发达,群众思想活跃。乡域面积89.7平方公里,辖33个行政村,总人口5.6万。全乡以民营经济为主导,有企业1725家,其中工业企业107家,2016年实现企业总产值17亿元,工业产值9亿元,完成国地两税1650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3元。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上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有关精神,以“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创新载体,夯实基础,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创造性地开展“四心”活动,即“尽心抓好发展,热心关注民生,用心化解矛盾,真心转变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构筑起融洽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编织“三大网络”,夯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础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网。我们将“排调”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在加强乡综治委和综治办建设的同时,成立了专门的“排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保障经费,加入投入,夯实了硬件设施。各村也相应地配备好专职矛盾纠纷排调员,统一由村治保主任担任。二是发展信息联络网。乡驻村干部分别担任各村联络员,及时了解和上报各村社会治安动态。在各村配齐了纠纷信息员和法制宣传员,并建立了信息联络、收集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出现的各种矛盾苗头,采取针对性措施。目前,全乡共有纠纷信息员人,法制宣传员人。三是构建三级调处网。按照“巩固中心户基础、发挥村为主职能、强化乡级协调指导”的思路,构建了调处的“三级网络”。全乡共有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户处,村级调解室个。乡按照上级统一标准,设立了调解中心,并配奋好专用场所。“三大网络”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夯实了“排调”基础,为各项“排调”措施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五项机制”,筑起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坚固堤坝

我们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宗旨,建立健全了足以有效控制矛盾纠纷激化的“五项机制”,切实达到了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主体下移、重心前移,以村为主,利用广大基层纠纷信息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普法预防,在全乡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增强其自我管理的能力,大大降低了各类纠纷发生率。坚持印发《__通讯》,并保证每期都有法制内容。落实回访预防。制定了《__乡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制度》,对于调结的重大纠纷,实行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协议履行,防止纠纷出现反复。二是排查机制。制定了并坚持落实《__乡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__乡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坚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每月发放矛盾纠纷排查表,要求各村每月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针对重大活动、重大节庆日和特殊事项,组织大规模集中排查。建立了村情、矛盾调处回访、不安定因素排查等台帐,做到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交帐,逐月登记、逐月汇报、逐月落实。对于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求如实填报《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备案;对于重大纠纷,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汇总,逐级上报。三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坚持“以村为主”,做到小事不出“中心户”,大事不出村。一般纠纷,由村及中心户及时解决;涉及具体部门的,出具交办书,分流到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乡调解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集中办公,联合调处。坚持信访、调处联合办公,真正把信访、排调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融信访于“排调”之中的新路子。同时,实行领导包案制,对涉及面较大的矛盾纠纷,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包案领导,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形成合力,共同协调处理。对农村财务不清、支村两委班子混乱等影响农村稳定的问题,利用驻村队驻村的有利时机,组成组,宣传法律,搞好服务,逐步理顺党委、村委和群众的关系,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确保调处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加强机构建设。大力开展村级调委会达标创建活动,制订完善了案件受理范围、调解程序等配套制度,使基层调委会做到了调解人员、办公场所、经费保障“三齐全”,牌子、证件、文书“三统一”,卷宗整理、调解制度、使用印章“三规范”。另一方面,强化队伍管理。择优选聘村调解中心户,并建立排调考核机制,对不称职的基层调解人员及村调委会人员提出调换建议,予以调换。五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乡建立了“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综治、纪检、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

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专门汇报,针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乡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综治、排调,通报情况,讲评。同时,以“一书三单”的形式狠抓督办,即“督办书、交办单、报告单、绩效考核单”。建立了奖惩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各村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与其他中心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奖惩双挂钩。奖惩制度的实施,建立了“排调”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了“排调”的连续性。

(三)突出“三个重点”,努力创造政通人和的社会局面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涉及面宽,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只有抓住了重点,突出了重点,才能做到整体推进,全面覆盖。一是围绕“三最”抓排调。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处理不好,往往成为不稳定因素,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服务,尽量在这些问题上使群众满意。在近期的移民后扶中,我们组织了纪检、信访、综治、水利、财政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门机构,由分管信访的领导专职抓该项。通过两个月的努力,顺利地落实了第二期移民后扶,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信访事件。我们高度重视下放人员补贴落实以及电影放映员、复退军人等“八员”问题,组织乡村干部广泛走访,做好解释、稳定,在这些人员的群体上访事件中,我乡无一人参与。二是围绕经济发展抓排调。结合经济发展服务年活动,我们坚持落实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以驻村干部的职责要求驻企业的干部,广大干部经常性下企业调查走访,及早发现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全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实施“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管到底”的机制,为全乡经济发展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三是围绕作风转变抓排调。以市“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我们结合实际,开展了“实现跨越发展,构建和谐__”金点子征集活动,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开展调研,每人都要围绕本职写出调研报告。同时,利用《__通讯》将活动实施方案及金点子征集表发至各农户,现已进入收集“金点子”阶段。年初,我们制定了新的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对乡干部每月一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年终将每月得分相加得出全年得分,直接与年终奖金、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绩效档次评定的依据。

二、初步成效

通过有效运作,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讲,就是密切了“两个关系”、促进了“两个下降”、达到了“两个满意”。一是以具体的方式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了群众之间和党群、干群关系。开展“排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采用民主、法制、说服教育的方式,改善和融洽了相互间的关系。调处机构人员坚持原则,规范办事,不徇私情,干部和群众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使人民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诉,增加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成为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开心锁”和“连心桥”。二是以有效的机制化解了农村大量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了重大纠纷发生率和信访上访量的下降。今年以来,我乡未上交过一起矛盾纠纷,未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上访量大幅下降。三是以治本的举措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达到了群众满意、上级满意。今年以来,司法所受理矛盾纠纷10件,已调处成功10件,安置帮教38人,法庭共受理案件30件,审结25件,调解结案20件。社会大局稳定。稳定的环境又极大地促进了我乡“兴工富乡”战略的实施,促进了经济跨越式发展。至4月底,全乡招商引资1350万元,项目投入1500万元,新建、扩建企业10余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5149万元,自营出口363万美元,完成国地两税485万。

实践证明,我乡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大胆尝试和探索,适合我乡的实际情况,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预防性和治本性。但是,同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提高之处。今后,我们将虚心地向先进乡镇学习,促进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

__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3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来源于网,欢迎阅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HYC

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专门汇报,针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乡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综治、排调,通报情况,讲评。同时,以“一书三单”的形式狠抓督办,即“督办书、交办单、报告单、绩效考核单”。建立了奖惩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各村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与其他中心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奖惩双挂钩。奖惩制度的实施,建立了“排调”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了“排调”的连续性。

(三)突出“三个重点”,努力创造政通人和的社会局面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涉及面宽,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只有抓住了重点,突出了重点,才能做到整体推进,全面覆盖。一是围绕“三最”抓排调。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处理不好,往往成为不稳定因素,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服务,尽量在这些问题上使群众满意。在近期的移民后扶中,我们组织了纪检、信访、综治、水利、财政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门机构,由分管信访的领导专职抓该项。通过两个月的努力,顺利地落实了第二期移民后扶,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信访事件。我们高度重视下放人员补贴落实以及电影放映员、复退军人等“八员”问题,组织乡村干部广泛走访,做好解释、稳定,在这些人员的群体上访事件中,我乡无一人参与。二是围绕经济发展抓排调。结合经济发展服务年活动,我们坚持落实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以驻村干部的职责要求驻企业的干部,广大干部经常性下企业调查走访,及早发现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全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实施“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管到底”的机制,为全乡经济发展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三是围绕作风转变抓排调。以市“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为契机,我们结合实际,开展了“实现跨越发展,构建和谐__”金点子征集活动,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开展调研,每人都要围绕本职写出调研报告。同时,利用《__通讯》将活动实施方案及金点子征集表发至各农户,现已进入收集“金点子”阶段。年初,我们制定了新的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对乡干部每月一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年终将每月得分相加得出全年得分,直接与年终奖金、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绩效档次评定的依据。

二、初步成效

通过有效运作,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讲,就是密切了“两个关系”、促进了“两个下降”、达到了“两个满意”。一是以具体的方式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了群众之间和党群、干群关系。开展“排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采用民主、法制、说服教育的方式,改善和融洽了相互间的关系。调处机构人员坚持原则,规范办事,不徇私情,干部和群众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使人民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诉,增加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成为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开心锁”和“连心桥”。二是以有效的机制化解了农村大量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了重大纠纷发生率和信访上访量的下降。今年以来,我乡未上交过一起矛盾纠纷,未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上访量大幅下降。三是以治本的举措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达到了群众满意、上级满意。今年以来,司法所受理矛盾纠纷10件,已调处成功10件,安置帮教38人,法庭共受理案件30件,审结25件,调解结案20件。社会大局稳定。稳定的环境又极大地促进了我乡“兴工富乡”战略的实施,促进了经济跨越式发展。至4月底,全乡招商引资1350万元,项目投入1500万元,新建、扩建企业10余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5149万元,自营出口363万美元,完成国地两税485万。

实践证明,我乡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大胆尝试和探索,适合我乡的实际情况,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预防性和治本性。但是,同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提高之处。今后,我们将虚心地向先进乡镇学习,促进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__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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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
201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乡位于**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16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16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

总之,**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篇五: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
2016农村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成因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由于农村城镇化、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以及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制度的大力实施,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随之产生。加之,农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尤其是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举报意识的普遍增强,使得农村信访举报量骤然上升,且一直保持居高不下的态势。对此,市纪委调研组对我市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分析和思考,并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探索。

一、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

针对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高发,且一直居高不下的现状,调研组利用10多天时间调研,走访了10个县区31个乡镇10个村,基本掌握了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的状况。

从全市信访情况来看,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群众来市上访共44732人次,其中涉及农村信访问题的共计8674人次,占来访总量的19.4%。

从纪检监察系统处理信访举报情况来看,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1324件次(不含重件),其中反映农村信访问题788件,占59.5%。从反映的问题来看,788件农村信访问题中,反映违规征占、转让村集体土地及补偿款分配不公、兑现不及时等问题96件,占12.2%;反映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不公开及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5件,占4.4%;反映违规处置集体矿产资源等问题17件,占2.2%,反映村务、财务不公开等问题139件,占17.6%;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41件,占30.6%;反映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等问题28件,占3.6%;反映村干部处事不公、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72件,占9.1%;反映选举程序不规范、拉票贿选等问题71件,占9.0%。八大类问题中,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和村务不公开两类就占到了近50%。

从信访问题的发生区域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多,经济发展缓慢地区少;北部地区多,南部地区少;项目实施地区多,无项目建设地区少;城乡结合地区多,偏远地区少。

二、农村信访问题的特点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村信访问题也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了突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访增幅大。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集体访54批429人,其中2016年1-9月发生集体访8批99人,2016年1-9月发生集体访28批226人次,批次同比上升250%,人次同比上升105%。集体访反映的问题大多数为农村信访问题,人数最多可达几十人,乃至更多,上访人企图采用这种声势大、人员多、行为激烈的形式来引起领导重视,从而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甚至实现不合理要求的目的。

(二)越级访明显增多。今年以来,中省纪委下转信件数量大幅增加,1-9月份,省纪委下转信件1331件,同比上升239.5%。各县区到市、赴省访均有增加。由于一些上访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要求马上解决,及时性方面满足不了上访人员的诉求,因此,部分上访人员越级到市、省上访,甚至进京上访。还有的人认为所反映的问题在当地解决不了,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想法,因而越级上访。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无理缠访老户长期信访不断,给信访部门接待、调处带来了很大困难,成为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一大难题。甚至有少数人在背后搞串联组织,致使缠访闹访现象更加严重,更有甚者假借记者或律师名义,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如某村群众上访过程中,言语激烈,多次出现过激行为,围堵县委办公楼,其幕后就有人煽动、串联、操纵,整个过程有“导演”、有“演员”、更有“军师”。

(四)以访代诉现象严重。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全属于涉法涉诉问题,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他们就是选择频繁到上级机关上访以求引起领导的重视关注,实现自己的诉求。特别是一些涉法涉诉上访老户,有的已经司法程序终结,有的上级司法机关正在办案程序之中,但上访人信“访”不信“法”,加之受一些不负责任人的指点,走上访途径,以达到自己目的。

(五)反映农村土地征占补偿问题突出。农村土地占用补偿问题所引发的矛盾日趋突出,是农村信访问题发生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一是征地过程中存在强征、违法征地等问题。二是农民认为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款分配不合理,进而上访。三是补偿资金不到位。补偿款被基层政府挪用或被村里扣留,甚至村干部克扣、贪污等。四是在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出嫁女、大学生、以前户口已迁出的农户等要求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六)反映财务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比较集中。村级财务不公开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也是当前农村信访的重点之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村干部独断专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两委”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或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二是村干部以权谋私,非法挪用、处置集体资金、资产,侵占、克扣、虚报冒领村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三是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四是村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比如,某社区主任指使他人伪造合同,虚开税票,虚报冒领,套取财政专项资金29万多元,公款吃喝多达100多万元,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兑现村民退耕还林款,直接导致社区部分居民多次群体上访,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

(一)信访问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凸现出来,因改革和利益格局调整而产生的信访问题也逐渐增多。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发展和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加剧;受经济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形成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乡镇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在接待群众来访时,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简单应付了事,尤其对一些具有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不够重视,缺乏及时周密的调查分析,错失解决问题的有效时机,最终导致一发不可收拾。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干部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损公肥己、以权谋私,有的独断专行、作风霸道,有的甚至违法乱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三)农民群众教育缺失。其一,由于农民群众的教育缺失,使得农民群众整体素质水平不高,集体意识淡薄,个人、小团体或宗族利益思想严重,处事不能从大局考虑。其二,因司法成本过高,法律程序复杂,加之司法不公、执行难等问题,致使部分群众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合理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信访,简便、快捷、经济、有效,且不承担法律责任,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其三,一些群众为获取自身利益,或被他人煽动、挑唆,行为极端甚至寻衅滋事,靠人多势众向政府施压。对于这些无理缠访、闹访人员,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管理手段的缺乏,多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能有效加以打击制裁,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闹访人员的无理上访。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但在农村基层,一些重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如,村级账务中出现白条支款、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现象,造成资金账外循环,监管失控;部分村在处理重大事项时仍然存在会议召开范围不到位、签字把关不严的现象;有些村干部在处置集体土地时,私自与承包方签订侵害村民集体利益的合同;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不能积极主动的开展监督工作,导致村监委会形同虚设。村财乡管、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诸多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导致对村民民主管理的监督缺失,农民群众的利益受损,进而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五)村“两委”换届权力之争引发家族派系斗争。近几年,在村级换届选举时,相互竞争激烈,有的村干部采取拉帮结派的办法参加竞选,进而演化成派系或家族斗争,轮番到上级机关上访。还有个别候选人无视选举纪律,采取选前承诺好处拉票,选后无法兑现而引发矛盾。加之目前村级换届时间太短,新任村干部短期行为严重,缺乏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统筹安排、长远谋划的打算。

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应理性认识、正确对待信访问题。信访既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同时又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面对信访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不回避。其次,领导重视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化解农村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定期全面排查农村长期访、重复访和越级访,通过调解、查办或信访听证等方式集中化解。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一抓到底。如绥德满堂川乡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机制,由驻村干部、包片领导每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认真梳理、归口调处、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2016年以来,无一例到县上访,实现了矛盾“零”上交。第三,要把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不推不拖;对符合政策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不符合政策和信访条例且没有依据的问题,要积极疏导上访人员心态,耐心说服教育;对上访老户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激化。

(二)加强对群众的普法教育,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必须把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应重点抓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一致的,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时,必需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村纠纷解决的法律常识及解决途径,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上访,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愿和诉求。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一是重视村级“两委”班子建设。把热心为民服务、能干事、会干事、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二是积极吸纳民间信访调解员。选择在村民中威信较高、自愿为新农村建设出力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村级民间调解员。这些民间调解员既熟悉村规民约、村民情况,又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调处能力,能采用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快速调解矛盾纠纷。三是规范村“三委”班子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廉洁承诺等制度,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把干部考核与政治、经济利益相挂钩,加大群众评议的份量,切实考出优劣。如佳县通镇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对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挂钩,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付工资待遇,有力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群关系。由县、乡两级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作风漂浮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一些基层干部为群众好事办砸、处事不公,也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要切实转变这种不良作风,就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意识。多沟通民情,了解民意,了解民怨,捕捉民声,替群众排忧解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干,才能维持群众的信任,干部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才能增强,才能有效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比如,某镇在2016年新领导班子到任以前,镇领导经常不在岗,村民反映问题无人接待、解决,使得村民对政府极不信任,好事难办,干群关系紧张,越级上访不断发生,镇党委被评为“三类”党委。新领导班子到任后,乡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勤政务实,及时接待上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处处为群众着想,能够及时将信访问题处理在苗头状态,使得政府公信力极大提升,干群关系得以缓和,镇党委一年内由“三类”党委变为“一类”党委。

(五)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对现行制度的健全完善,严格抓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力度。制定出台《榆林市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办法》,将村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一并纳入乡镇统一管理,进行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管。今年,府谷县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制度,实行涉农项目备案、验收、决算审计和台账式管理,有效遏制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胡支乱花、违规处置、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办法。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的运行新机制,延伸监管范围,将各村民小组的集体收入一并纳入到乡镇统一管理,确保集体资产和各类补偿款公开、合理分配。三是严格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严格程序,民主推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把办事公道、群众公认、懂财务的人推选到监委会,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职能,把好第一道监督关口。四是实行村干部届中、离任审计制度。结合村干部换届,在全市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农业部门和乡镇组织人员统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经乡镇党委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纪委留存。五是深入推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全面排查分析,精心筛选一批适于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信访问题,严格执行信访听证议程,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规范有序、深入推进,切实解决基层信访难题,化解复杂矛盾纠纷。六是健全完善信访处置长效机制。积极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信访联动、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及对无理闹访和缠访打击处理等长效机制,切实推进信访问题的有效处置。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农村党员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查处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廉洁从政,努力遏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关心、不解决,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要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华华)

篇六: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报告
2016检察室矛盾纠纷调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整个社会呈现出矛盾纠纷高发、利益诉求纷繁交错的态势,为了更好的创新社会管理,妥善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各地乡镇检察室随之应运而生。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各乡镇检察室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乡村化解矛盾纠纷,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层检察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现状

红星乡检察室自成立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配合支持下,与乡司法所一道建立健全了全乡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完善了调处工作网络。全乡共组建了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调解委员会,共有多名调解员和信息员,实现了调解组织在全乡的全覆盖。检察室设立的几年来,全乡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多件,成功率达%以上,成功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件涉及人次,成功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件,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消化在了村和乡,有效的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及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数量。

二、调处的矛盾纠纷的类型和特征

基层检察室参与调处的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有婚姻家庭关系、征地拆迁、土地补偿、邻里纠纷及村民委员会换届等,矛盾纠纷的内容往往同民事、经济、行政、治安和刑事夹杂在一起,矛盾主体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方式夹杂在一起,大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夹杂在一起,普通群众的自发行为和个别人的别有用心夹杂在一起,极易发生群众体性事件,要做到妥善处置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对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三、当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调解员的素质普遍不够高。村和社区的调解员多数由基层干部兼任,调解矛盾纠纷主要依靠个人威信和工作经验,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把握存在着不小的偏差。

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当前农村的许多纠纷都涉及乡镇综治、集镇、房管、民政、劳保等部门,但这些职能部门基本没有参与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主要是检察室和司法所在唱“独角戏”,没有形成解决纠纷的全力。

三是基层调解员队伍不稳定。因为基层调解员几乎都是村社干部兼任,受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影响,其调解员往往也随之更换,调整频繁,严重制约了调解职能作用的发挥。

四是检察室人员紧缺,影响了工作的开展效率。红星乡共有人口人,辖个村个社区,检察室只有一名主任和三名科员,工作面宽量大,经常有人员抽调不过来的困惑。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高认识,增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衔接。在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参与下进一步加强矛盾调处工作,正确处置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稳定基层调解员队伍。与当地党委政府一道制定调解员选聘办法,改变调解员几乎由基层干部兼任的局面,将德高望重、懂政策法律的村民代表吸纳进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交使之保持相对稳定。

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大力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素质。通过发放资料、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手段,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自身素质,提高其对调解工作的胜任程度。

四是注重工作的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的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力争做到事半功倍。总之,乡镇检察室必须要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大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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