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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08-29 13:04: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共6篇)2016依法行政工作思路XX市农发局2016依法行政工作思路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之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XX市农发局2016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之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川省委、成都市委和XX市委的相关部署,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今年,我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作风和职能双转变。

一、强化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和下放一批涉农行政审批事项,继续优化和清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纠正乱作为、不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完善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将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体系之中,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我局涉农业(林业)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全面公开,方便群众依法办

理行政许可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每月初在我局网站公开上月审批办件统计、审批公告和农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四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多权同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继续鼓励发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的农业合作社,大力培育新型农业职业经理人。五是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启动“七五普法”工作。通过专题培训与自我学习的方式相结合,提高执法队伍的学法用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证管理制度,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对在执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切实加强各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法治为基,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围绕“务实、高效、诚信、亲民、清廉”的要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驾驭复杂形势、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政府。坚持民生需求导向,切实把群众的冷暖忧乐放在心上,紧紧围绕民生民向民愿,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整合公共资源职能,加大公共服务支出比重。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

行政效能。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围绕有利便民服务、增强基层功能的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开展新一轮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示范建设,进行种养业战略性结构调整,推进农产品产地加工和精深加工,积极发展创意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农村灌溉巩固提升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积稳步上涨,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稳步递增,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保障粮食生产。二是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建设勤廉政府。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真抓实干,直面矛盾,破解难题。完善综合考评,强化绩效管理,推进政府创新。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努力增收节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管理,实现“数字监察”系统全覆盖。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设勤政廉洁的队伍。着力实施精准脱贫,落实好贫困村“五个一”帮扶措施,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挤干水分实现“零差错”。

三、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唤醒责任意识,强化“有责”氛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实践活动成果,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突出示范效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局党组必须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带头作出廉洁自律

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带头报告个人事项、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坚持文化导廉,弘扬清风正气。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围。结合基层党建、党务公开、“法治长廊”建设等重点工作,发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等设施和平台作用,全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积极抓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三是狠抓责任落实,构建“负责”体系。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措施,打好“组合拳”,着力构建科学合理、明确到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四是紧扭“龙头”不放松。 根据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要求,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责任内容更加贴合实际、更具操作性。各级各部门也细化分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五是紧扣制度抓防控。认真落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选拔任用程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全面推行“三公”经费公开,深化党务政务和窗口部门办事公开。

2016年的依法行政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紧跟党中央的步伐,在成都市委、市政府和XX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埋头苦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产业新城、品质XX”而努力奋斗!

篇二: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法制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

法制科2015年前10个月工作汇报 ——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

(2015年11月11日)

各位局领导:上午好!

年初以来,法制科按照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新常态,紧紧围绕质量技术监督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法治质监建设,全面提升质监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促进本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和推动质监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按照“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工作模式,把法制工作融入到提升质监能力素质中,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发挥法治在工作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使质监法制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服务。法制科今年前10个月,在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做好我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编制工作。按时完成了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审核和上报确认工作。经6月15日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确认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共为409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33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于2015年

8月初已在网上公布经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为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目标奠定了基础。(此项工作历时9个月时间,工作量比较大。在去年完成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初审稿的基础上,今年完成了报审稿,2月11日在网上公示了征求意见稿:行政权力共503项;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审核稿并经市政府审定:我局行政权力共为409项。包头市市本级行政权力共3047项,在市本级承担行政权力的41个部门和单位中,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数量比较多,占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数量的13.4%,权力事项数量排第二位,仅次于市食药工商局)。

二、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7项主要工作)。一是,向市委改革办上报了我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服务有关情况的报告》;二是,为贯彻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诚信创新廉洁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5‟18号),负责制定了涉及我局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共15项)的具体措施,并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局),抓好落实;三是,与行政审批科共同起草制定了我局《改变行政许可项目管理方式后监管办法》;四是,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完成了我局清理规范行政许可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五是,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我局《关于对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的修改意见》;六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上报了我局《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涉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及时反映了我局在依法履职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七是,完成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我局新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条件梳理表》,并向市政府上报了我局关于建议增加行政许可项目的请示,经多次与法制办沟通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已原则同意我局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重新调整保留为行政许可项目你,待报请市政府批准。

三、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迎检工作。按照市普法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包头市质监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今年是“六五”普法验收年,法制科按照要求,完成了我局“六五”普法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工作。在市普法办督查组(6月中旬)对我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执行情况检查验收评分细则》规定的检查验收项目评分标准,对我局“六五”普法档案材料,逐项认真进行了系统整理和补充、完善,并于9月下旬向市普法办汇报了我局的“六五”普法工作及迎检验收的各项准备情况,市普法办详细查阅了我局“六五”普法档案资料,对我局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普法依

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7月命名我局为“包头市民主法治示范机关”。

四、全力做好我局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编制我局责任清单(初稿)工作。与行政权力清单相对应,我局责任清单(权力名称-责任机构-责任事项-追责事项及依据)共409项。经市政府法制办初审后,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我局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5年10月30日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于12月1日前完成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编制责任清单(送审稿)工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五、积极做好其他各项法制工作。一是,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根据全市质监部门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下发了《包头市质监局关于质监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告知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和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对质监行政处罚执法有关文书进行了相应修改,并在网上公布了《(2015年新版)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电子版)》。二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完成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查工作,报送了我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自查报告》。三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

文件要求,完成了两年一度的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在网上公布。(配合人事科、行政审批科、特种设备局承办了相关事项工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5年后两个月法制科重点工作:

一、根据市委考核办下发的考核目标要求,积极筹备,举办一期市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新《行政诉讼法》学习培训班。

二、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对我局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局领导审定,形成我局责任清单(报审稿),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三、落实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照规定,做好聘用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

四、认真做好全市质监系统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

五、做好迎接市政府法制办本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相关工作。

**************************************** 法制科2016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两个清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并与相关新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对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篇三: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范文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开云镇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部署,巩固和深化“法治开云”、“平安开云”为目标,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贯彻实施。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镇机关部门和镇村干部的年终目标考核,把依法行政列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并对全体镇村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二)组织上保障有力。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10月份重新调整了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新明确由镇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

(三)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山政办发[20XX]16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召开了依法行政专门会议,增强了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全面实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

二、注重制度建设,夯实科学民主决策基础。

(一)一是坚持权力阳光运行,全面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我们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相关制度、程序以及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等及时公开。各村(社区)均设立了党务、事务公开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工作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我镇制定了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方案和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了重大问题汇报制度,重大决策审核制度、处理信访工作制度等制度,有效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和防微杜渐能力。

(三)实施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和村级事务监督机制。建立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制度,设立意见征求箱,畅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在征地过程中,切实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代表的建议。

三、工作中还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总结回顾我镇近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有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要求、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在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职权有限。基层工作有繁杂性的特点,工作要求包罗万象,头绪繁多,涉足甚广,但是由于处事职权不配套,缺乏管理指挥、处理具体事务的职权,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在诸如拆违、计生执法、土地审批等方面,基层政府因职权所困所陷入了“欲为无职,不为失职”的尴尬境地。

(二)沟通不畅。基层政府无权处理的一些领域,其行政权都属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当群众有相关要求时,基层政府无法满足,与相关职能部门又缺乏可靠的沟通衍接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爱莫能助”,只能将“皮球”踢给上级职能部门,间接导致了部分社会不安分因素产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干部、党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抵制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逐级逐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制度考核挂钩,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自觉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自觉地推行依法行政的思想;第二,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要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必学、爱学、勤学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机关作风。以开放透明的办公形式,快捷、高效的工作节奏,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带动和促进全镇经济建设软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范文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州政府督查组:

上半年,我县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县上总体工作思路和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破解难题深化年”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着力在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法制培训上下功夫,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复议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现就我县2016年度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健全奖惩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州上签订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东乡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并制定印发了《东乡县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年初,县政府与24个乡(镇)和42个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奖惩措施,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东乡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东乡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东乡县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东乡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县残联起草并出台了《东乡族自治县扶助残疾人办法》,县人大起草了《东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现正在讨论当中。并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违规执法行为的举报方式。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执法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进行整改落实。今年3月份,我们根据州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对我县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依据进行了认真清理,为确保清理成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文件,梳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22个,行政强制主体依据法律29部、行政法规38部、地方性法规2部、规章14部;行政强制措施5种111项,其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14项,查封场所、设施和财务13项,扣押财物11项,冻结存款、汇,1项,其他行政强制措施72项;行政强制执行权限110项,其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项,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107项目;建议保留行政强制执行事项98项,对规章设定的8项行政强制事项建议予以修改。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先后举办各类宣传活动4场(次),出动宣传车辆18台(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元月份县政府法制办派出1名负责人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培训班;2月份我县县长、分管依法行政副县长和县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州上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会议;3月份,我县分管依法行政副县长和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州上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培训班。4月27日,我办牵头组织,在县民族会堂召开了东乡县《行政强制法》暨行政执法培训会,由全县24个乡(镇)的乡(镇)长和42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秘书等200多人参会,特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才宝甲和州政府法制办主要业务人员莅临我县授课。

同时,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三证”管理,我县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共73个,全县执法人员总数为1550人,其中持证人员1380人,今年上半年,正在办理行政执法证61本,监督证6本,更换法人主体资格证21本。做到了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手段,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努力提高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受审方式,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受理的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取证,依照法律法规,按时限程序,及时作出复议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严把受理关、审查关、调查关和决定关,确保了办案质量。建立了《县政府与县法院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县政府复议机关与县法院行政庭经常性的保持工作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和县直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制定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制度,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改进执法方式。按照《东乡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规范了裁量标准,界定了执法权限,整合了执法资源,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我们始终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来抓,根据《甘肃省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凡涉及法律法规的议题和行政审批职能、行政机制的议题,先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了《东乡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研了解,工作思路还不开阔;二是政府法制网络建设不健全,信息不畅通,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得不到推广和共享;三是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够;四是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需更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打算

我们将以这次督察指导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下的依法行政工作,着力从以下七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州依法行政工作精神,更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把制度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是以县城重建工作为契机,多方争取资金,着力改善好拆迁单位的办公条件;

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强化《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知识不精、执法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靠实责任,更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制度建设运用到实际工作上来;

五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范围和发布程序;

六是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效率;

七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范文三: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

我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高新区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南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工作有力度、有亮点、有成效。现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

一是及时筹划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印发《2016年南宁高新区法制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二是及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大会,部署全年工作,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三是做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及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年内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2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2期。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年内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次。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是做好南宁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复核工作。根据南宁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复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6〕15号)要求,我委按时向市依法行政办提交20XX年和20XX年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总结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材料,并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制定迎检方案,认真组织现场汇报会。二是配合南宁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现场交流会,按时报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介绍材料。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保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了《南宁高新区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3月20日邀请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卢琪律师,为高新区全体领导干部职工作主题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专题法制讲座,4月16日举办《高新区领导干部学习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专题会。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新《环保法》,组织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及辖区内20家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员共计80余人,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研讨班10人次,依照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积极开展高新区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两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两期,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得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一)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管委会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执行公开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及时报备的程序要求。在制定《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时,通过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专家和部门的意见。截止9月30日,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并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报备。

(三)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2016〕4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南府办〔2016〕30号)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由管委会领导牵头,法制信访调处办具体负责草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及《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送审稿,经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程序,印发了《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并根据《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成立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负责管委会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由高新区法制信访调处办承担,并选聘8名资深律师担任管委会法律顾问。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和心圩街道办事处、安宁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由管委会法律顾问室统筹安排或者根据法律事务需求给予指派。为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聘请2名法律顾问助理,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讼诉法律事务。

8月28日,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为8名受聘律师颁发的聘书,8名资深律师正式担任管委会法律顾问。10月21日,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就建立各部门、街道办与法律顾问的联系机制、法律顾问如何履行政府法律服务职责等进行了探讨。我委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质量。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

为扩大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度,我委认真组织2016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报名工作,今年共组织566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无证执法和执法主体资格不符的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统计管理,并在依法行政专栏进行公示,为群众监督、投诉提供方便。

(二)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

我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食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截止9月30日,查处违法建设415件,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334件,清理占地50万多平方米,拆除建设面积30万多平方米。截止9月30日,查处违法占地19件,并向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移送案卷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加大城市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截止9月30日,对摊点乱摆、整治跨门槛经营、乱挂晒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共2665件。三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品种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重点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计38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共计812人次,抽检样品共计158批次;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散装食品等进行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共计3614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对学校食堂、夜市、米粉店等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4210家次;开展药品药械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各类企业352家次;联合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私屠滥宰联合执法行动,截止9月30日,查处私宰窝点1处,联合公安、工商、经发局等执法部门,查处涉嫌走私冻品1件。

(三)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各执法部门梳理分解职权,确定责任的结果及时进行公布更新完善。认真开展2016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组织各执法部门按照本部门梳理并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表的内容,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撰写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按时上班管委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对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自查。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20XX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从行政执法案卷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依据、量罚幅度、执法情况、文书格式、案卷整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查。检查活动先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南宁市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再由检查组对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执法案件60件,并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系列制度

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一是建立高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哪些执法过程必须记录、记录的主体、记录的时限、记录的用途以及归档等内容。二是建立高新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了投诉举报的范围、方式、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结果反馈等内容。三是建立高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负责进行法制审核的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我委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细化表》,并予以公布执行。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制定《高新区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坚持通过开展执法案卷专项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依法行政考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评。按计划分别于6月11日,6月12日,对建设房产局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自查自评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五、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

建立《高新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管委会负责人分别于9月7日,9月9日出庭应诉,坚决贯彻执行《南宁市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法》、《高新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利于缓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也有利于促成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

(二)依法开展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截止9月30日,法院受理行政案件80件,办结行政诉讼案件24件,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委托法律顾问依法出庭应诉。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我委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截止9月30日,申请人不服我委行政决定向市复议办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24件,其中21件案件已结案,其余案件我委均在法定期限向市复议办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案件正在审理中。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以“三大纠纷”为重点,积极推进高新区重大案件及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攻坚克难,力保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对高新区辖区范围内重大矛盾案件的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组织化解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大楼地块业主与承租户合同纠纷。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大楼将在我委辖区科德路3号建设,因该项目地块的业主科技市场与承租该地块的经营户(天龙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导致项目建设无法推进。经工作组深入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并多次与承租方业主沟通,宣传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承租方终于同意自行搬离,将场地退回给自治区技术市场,双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二是完成南宁市江北引水干渠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涉及租用广西乐万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四联村林屋坡的土地协调处理工作,经开展调处工作,工程涉及到的广西乐万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四联村林屋坡已顺利签订协议书,让地施工,确保该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六、加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6次,悬挂横幅12条,发放张贴普法宣传画20张,发放“六五”普法宣传资料10000多份,法律进单位1次、法律进机关2次、法律进企业2次、法律进社区4次、法律进乡村2次、法律进学校16次,普法群众过万人次。通过拍摄普法宣传片,设置4块电子法治宣传显示屏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二是加强法制信息宣传。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及时报送依法行政信息,20XX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向市法制办报送26条法制工作信息,被南宁市政府法制网采纳22条法制工作信息,加大了我委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

七、工作亮点

(一)成立法律顾问室,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20XX年开始我委就聘有常年法律顾问,今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下发后,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制定了《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并根据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于8月率先成立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并选聘8名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律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显成效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始终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着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作为制度长期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工作的落实,年初制定《南宁高新区2016年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按学法计划组织学习活动,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研讨班10人次,依照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积极开展高新区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2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2期。二是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并邀请南宁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卢琪律师等法学专家进行授课。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新《环保法》、新《安全生产法》、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知识。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广泛搭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通过网络、印发法制宣传专刊等,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三是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

通过采取多项举措推进领导干部学法,使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大大提升。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会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出台规范性文件前经过合法性审查,在办理经济社会涉法问题上邀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在处理信访或群体事件上依法化解矛盾等,都体现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增强。

八、存在问题

20XX年,我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落实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没有及时报送备案。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执法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差距。执法岗位有些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证据收集不细致、法定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九、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三)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

(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不断研究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推动高新区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范文四: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根据依法行政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我局把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在职在任的局一级领导和科级干部,由局长赵尚文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王仲煦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宣教科。局党组重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依法行政专职工作人员,有科长、副科长、工作人员各一人。

二、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根据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部署,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以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便民为民为目标,不断完善业务工作规范、部门岗位职责规范、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机制规范,并将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单位有安排、有记录、个人学法笔记不少于5000字。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其他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单位各项职能依法开展。

三、认真梳理执法依据,不断推进执法权限公开透明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保证执法行为、日常司法行政有法可依,同时也是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内容,我们按照省、市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认真参考省厅的执法依据,对市县两级级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梳理。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局长、副局长、各科室职责,推动了执法内容的规范。同时坚持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为宗旨,简化办事流程和相关手续,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对全系统行政执法的权限内容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就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网上进行实时登录,并坚持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真正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的有效实施。认真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文件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律规定相抵触或者被新的上位法代替的,应当决定废止”、“文件调整对象已经失效或者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应当宣布失效”等清理标准,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

四、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市局出于便利申请人的目的,委托各县区司法局代收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收、转送有关的申请材料。2016年,我局办理的有关业务没有出现错漏情况,也没有受到过投诉。

五、加强学习宣传,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效果

司法局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的执法责任是负责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与政治、办理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任务;管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责任问题,分清是非,不办人情案。二是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先后制定了《收案审批制度》、《办证质量检查制度》、《基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三是进行法制宣传,使干部职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这三大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六、抓好检查整顿,提高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我们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先后开展了律师执业执纪集中教育整顿、公证质量检查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律师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律师的行风有了好转;公证质量检查,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先后四次对全市公证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所检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错案错证;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从执业资格、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根据省厅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深入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的制度,使社会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接收的1368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5884件,指导人民调解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7930次

七、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20XX年两次对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7683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法律援助1677件、公证1724件、律师2056件、基层法律服务所1491件,人民调解735件。共评查案件7683件,其中优秀率占5%、合格率占93%,基本合格率占2%。经评查,大部份案件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应用合法,案卷装订法律文书齐全,案卷归档时间及时,所有承办的案件都能按照案卷归档时间要求,在30天内都能按时由承办人将案卷装订完整集中归档,社会效果明显。所承办的案件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论是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还是律师、公证处、司法所承办案件,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案件保持零投诉,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部分案件存在法律用语表述不准确,个别案卷记录潦草、办案小结总结不详细,谈话针对性不够强;个别案卷文书材料制作不规范;案卷内容填写不齐全;极少数案件材料指派通知只填写了内容而忽略了加盖公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

八、严格依法行政,没有出现违法行政情况

我局没有做出过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工作人员没有因违法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情况;2016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九、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在开展业务时程序不够规范。二是服务领领域单一,拓展不够。三是档案管理规范性不够规范。这些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更有力的可行的措施进行清理整改。

十、今后的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把依法行政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执行力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局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重新修订《陇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增强法制宣传实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特别是移民及少数民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律服务意识。继续发挥“平安”法律顾问团作用,继续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提供法律上的咨询、论证服务;提升基层工作能力。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行政监督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评议考核工作,坚持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对执法违法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党风、政风、行风、效能“四风”监督员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以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标准和流程,接受社会大众的执法监督。

篇四: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一、深化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一是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3月份撤销城北卫生院、纱场卫生院、区博爱医院,三家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整建制并入区第二人民医院。对兴仁、刘桥、五甲等卫生资源待整合的乡镇,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实施中心医院改革。制定了全区股份制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月份正式启动这项工作。5家股份制医院(中心医院),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审计,将全部职工股流转给政府,实现政府对医院的完全举办。三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新门诊大楼正式启用,区人民医院病房大楼完成主体建设,区第六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有序推进。此外,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今年招聘人员74名,妥善安排2016级农村定向医学生19名。

2.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受益覆盖范围。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了城区居民受益覆盖率。鼓励引导中心卫生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比例,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二是全面启用省新基本药物目录。按照省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申报2016年度基本药物用药计划。各卫生院年初起全面配备使用省新一轮招标基药,统一省基药平台采购;村卫生室从5月中旬起统一使用新基药目录,并由所在地卫生院从省基药平台采购。三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机制。修订了中心卫生院和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使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药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规范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普惠于民

1.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今年全区参合城乡居民967262人,参合率99.6%,筹资标准提高到320元。调整完善补偿方案,将镇卫生院300元以上可报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80%,单病种结算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75%。完成了单病种付费软件的开发、政策配置和上线测试工作,从3月1日起,全面启动单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确定280家村卫生室为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在区内定点医院和大多数村卫生室实行新农合门诊即时结报。积极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二是全面启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制定了《区全面推进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实施方案》,遴选各镇卫生院(含二至八院)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生等各类卫技人员493人,组建社区责任医生团队124个,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了团队服务区域,社区责任医生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乡村医生根据服务半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片分区,合理确定了乡村医生责任区域范围。各服务团队按照职责,深入责任村参与居民健康体检,并为特别人群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2.卫生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门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全区累计建立电子档案1044512人,纳入慢性病管理147730人。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共体检164896人,体检率71.97%。通过组织人员培训,加强物资储备,抓好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在10月13日“全市公共卫生应急大比武活动”第一阶段比赛中,我区名列前茅。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列入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在5个镇完成1.5万人的检查任务。切实做好全国中医先进单位复核评审工作,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得到加强。提高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水平,骑岸、东社两家医院创建成示范乡镇卫生院。

3.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明显。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成功平稳处置省内首例霍乱疫情。扎实开展血地寄防工作。查螺总面积333.19万平方米,未发现活钉螺。疟原虫镜检1490人,其中流动人口170人。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集中开展了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5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应补种人数7447人,实补种合格7265人,补种合格率97.56%。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管理项目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全区发现26例耐多药结核病人,纳入治疗与管理的有16例。配合残联对全区1051例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了免费发药。妇幼卫生水平不断提升。孕妇梅毒、艾滋病筛查列入农村基本公共卫生孕早期必查免费项目。全区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67‰,婴儿死亡率3.7‰,新生儿死亡率1.7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89%。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便民维权

1.卫生许可进一步得到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全部进入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现场审核使用移动执法工具,实时上传,保证了卫生行政许可过程高效、依时、依法运作,提高了行政效能。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尽量减少工作环节。全年共受理许可申请220件,科室现场审核380余户次,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38份,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85份;换发(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364份,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02份,核发健康证明10453份,按时办结率达100%。已规范建立卫生许可档案211件,建立预防性卫生监督档案4件。所有许可都在规定的程序和对外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办结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了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蛋糕房、餐(饮)具消毒效果、餐饮业肉品卫生安全、“放心餐具工程”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启动了金游城、建设南路餐饮服务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学习双桂芳、诚信做食品”道德讲堂。重点加强了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小餐饮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小餐饮单位、农村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均达到100%。全区1421家餐饮服务单位(含食堂)经过量化评定达到A级的单位15家、B级451家、C级960家。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6125户次,合格5972户次,合格率97.5%,监督覆盖率100%。查处违法餐饮服务提供者127户次,有效地推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

3.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全面开展“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年”工作,建立完善了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评定工作,完成477家医疗机构的评定工作,并制作了公示牌,对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全面进行了公示。加强哨点建设,依托现有医疗机构网络建立了19家镇级一级哨点和312家村级二级哨点。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黑诊所、游医,联合区公安局、川姜镇派出所、工商所、区电视台对非法行医的重点地区川姜镇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处“黑诊所”4个,均依法予以了取缔;对辖区内21个非法行医者(含四个药店)予以了行政处罚,非法行医者的信息第一时间录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建立并实行了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共约谈管理相对人57家,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2起,查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起,责令改正2家,立案查处2家。

四、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形象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学习中国好人王秀冲事迹为引领,在系统内掀起敬好人、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风尚。韩振新、季新荣、钱雷云等3名同志荣获市医德诚信标兵称号,区第六人民医院荣获市医德医风先进集体称号。6月份,在行政中心多功能报告厅举办了“天使大爱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区各地举办了5场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树立了“白衣天使”的良好社会形象。认真贯彻市纪委召开的卫生系统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2.推进政务院务公开。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区纪委申报医疗机构人员招考、血务公开等区级监督项目,定期做好情况汇报。对基层单位上报的57项“三重一大”事项,已参与监督44项。规范固定资产投入管理,严格把好计划关、准入关、操作关、资金关和招标关。全年共参与监督基建工程招标10项,成交金额275万元,医疗器械招标34场次,成交金额2323余万元,累计节约资金超过300万元。此外,继续做好纪检监察信访预警工作,重新制作并在各单位醒目位置粘贴舆情信息公示牌57张。

3.严厉打击不正之风。开展“一单位一主题”活动,从小处着手,在每个单位重点解决一个行风问题或者打造一项行风工作亮点。共申报14个主题,涉及政务公开、行风评议、院务公开、治理商业贿赂、控制大处方、实施基药、无红包医院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开展无红包医院建设工作,重申红包惩处办法,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德诚信承诺,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以及出院病人函调和电话回访等日常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医务人员退还、拒收红包211人次,上交红包122人次,上交红包金额4.16万元,组织暗访3轮,排查红包线索1条,走访患者30余人,电话回访、函2500余人次。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医疗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全力组织各医疗单位参与全国联评。各单位相继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推进会、点评会、座谈会,系统内形成“人人都是评议对象,个个代表卫生形象”的浓厚氛围。8月下旬,在19个镇区组织医院政风行风建设座谈会,邀请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对象参加,真实地介绍卫生工作、真诚地与社会各界沟通,真心地听取意见建议。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4次,向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社会各界发出行风调查表120余份,回收82份,接受意见建议5条。

五、推进卫生法治建设规范管理

1.法治医院创建深入开展。在总结近几年来“法治医院”创建工作经验和认真分析当前法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会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2016年全区法治医院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组织有力、医德医风高尚、医疗执业守法、院务公开透明、医疗服务优良、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合理收费、医患关系和谐、社会形象良好”九项创建标准,制订了详细的考核评估细则,并将创建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和时序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区各地结合单位实际,研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课题,认真制定了年度领导干部、党委中心理论组和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每月学法重点、学时安排,细化和具体了有关要求。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练兵。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分片分类培训,并组织了业务知识测试。三是强化医务工作者法制教育。举办了以提高医技科室服务能力为主的业务培训4次,对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和护理人员197人进行“三基”知识抽考,对23家医院医疗文书质量进行检查。

3.法治文化活动有声有色。6月11-20日,我局牵头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1日在城区金游城广场举办隆重的启动仪式,食品监督单位代表、食品经营单位代表现场作诚信承诺签名,同时举办食品安全大型广场咨询服务。宣传周期间,我们还在全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四进”、“你点我检”、媒体跟踪执法、知识竞赛、灯谜竟猜、有奖答题抽奖等活动。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治文化推进年”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制作板报专栏、举办知识竞赛和开展送医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以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系统创建工作为抓手,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廉政文化教育、阵地、载体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清廉、和谐、惠民”的良好氛围。

六、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1.全力化解和减少医患纠纷。一方面,切实加强了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全区各医疗单位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医患沟通室”建设,落实工作场所、配置办公设施和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医务员工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沟通的方法、技巧与主要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务人员“三基”知识培训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制度和操作规范,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认真组织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区卫生系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突出抓好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时期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全力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全系统上下还健全完善了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工作不到位或调解不力、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逐级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做好信访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明确局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领导包案制要求,全程负责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区卫生监督所还在主流媒体、管理相对人单位,包括所有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了首接首问负责制的具体要求,和接报、转办、查处、反馈的工作程序,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处理规范、记录完整、反馈及时。今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82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及时组织核查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体系化建设还比较薄弱,卫生执法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执法责任制与法制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纠风等其它专项工作结合程度还不高。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依法行政责任制进一步落在实处,真正起到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的作用,全面提高卫生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

篇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政府立法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1、编制《**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为落实鹿省长关于“要做好政府立法顶层设计”的指示,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筛选出49个立法项目,编制了《**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规章项目库》的编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有了更科学、详实的规划,增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的预见性、系统性,为保障**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2、认真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共组织起草、审核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件省政府规章。每个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初稿到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查、多轮会议讨论、多次反复修改。多数立法项目都修改20余稿,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先后修改38稿。全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的17件立法项目,有14件一字未改获得通过。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1、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进一步落实。各设区市大都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许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均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2016年,赣州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决策事项与重要合同1526件,其中市本级审核232件。宜春市在做出是否恢复宜春一中重大决策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最终恢复宜春一中独立办学。

2、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同时,不少省政府部门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发改委对全省2016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并起草了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在全省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省交通厅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

3、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更加规范。多个设区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初始环节,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阶段的案卷归档必备文书作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还指定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绘制流程图,做好衔接工作。赣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0项,精简到62项,精简率达到44.86%;九江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了63项。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全省作风整治年检查考核内容。目前,全省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已纳入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2、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到位。9月底,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随即,省政府法制办便会同省监察厅对各有关单位申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国务院决定进行衔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3项,相关清理结果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到位。抚州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共计487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运行,系统运行至今年11月,市本级共受理办件150043件,办结145989件,办结率达到97.3%。新余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到90%,大大高于省里50%的要求。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创新做法。南昌市出台《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遏制了随意许可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逐一提出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有更全面形象的感知与认识,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落实该《意见》,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布署。南昌市等地对该《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2、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省直各部门对2016年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量化、分档设限。省政府法制办编辑了《**省2016年度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供各执法部门参考。各设区市也大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培训考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案卷的评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频率明显提高。

3、推出了一些规范行政执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除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外,还组织开展了执法“三访三评”及“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省工商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柔性管理模式。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公路路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工作。

4、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省农业厅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检打联动”的执法形式。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跻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建立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省商务厅还召开了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

5、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南昌、赣州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宜春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进行书面通报,还召开全市视频通报会进行专门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分别在**省电视台和**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药监局在全系统建立食品药品特邀监察员制度。

五、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增强

1、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南昌市、新余市、新建县和东乡县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在“融合行政资源,吸纳平民裁判”上进行有益尝试。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高院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饶市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与市中院行政庭的沟通联系。

2、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明显。2016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00余件,办理行政争议信访件1200余件。省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办结56件,办理省信访局转办的行政争议信访件85件。省人保厅在全省系统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八个方面共25项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国人社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3、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好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发文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制作行政调解文书格式样本。目前,行政调解已被纳入“三调联动”工作大局,并首次列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内容。吉安市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司法厅大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上做了书面经验交流。新余市还探索创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机制。201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8.67万件,调解16.25万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21.79%,调解率增长17.81%。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1、成功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2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党校组织了各设区市政府、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的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副省长朱虹作专题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委党校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各地也大都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2、公务员学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16年,省地税局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756期,培训3.95万人次,省局直接组织培训34期,培训2100人次。省财政厅组织了共有17.9万人参加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每月一考”活动,以考促学。省财政厅为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购买了《财政普法读本》、《“六五”重点法律知识读本》。

3、依法行政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6年,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登载 我省依法行政信息262条,省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宜春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共设法制宣传摊点100余个,出动法制展车800辆次,制作散发宣传单30余万份,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手机法制信息35万余条。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活动。上饶、吉安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调研活动。

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用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衡量,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领导的足够重视,还有弱化为法制机构的一般性、业务性工作的趋势。二是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现状与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许多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不力,落实难度较大。三是行政执法领域仍较大程度存在执法与利益挂钩、执法趋利等问题,执法不文明、执法态度野蛮粗暴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2016年度,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的全面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督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法制办)

篇六: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6年,我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高县林业局正确领导和高县森林公安局指导下,强化林业法制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服务林业发展。严格按照《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所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取得的成效

2016年,我所查获盗伐国有林木案5起,收回木材2.5立方米,收损失费1080元;依法协调解决林权纠纷2起;协助来复林区派出所破获森林火灾案件2起;在来复林区派出所的支持下制止了业主在黄水口国有林内非法开采石英砂矿石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我所管护国有林3.531万亩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所把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所长为组长,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林政执法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力度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利用广播、设点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所多次请高县森林公安局对我所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要追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所根据县林业局组织发动的"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四、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执法理念落后

存在重处罚、轻防范的思想,认为执法就是处罚,成绩就是破案率,缺乏如何降低发案数,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自觉地遵守法律的思想。树立执法是为人民服务,执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2、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都是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对林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懂法甚至是执法违法的现象。许多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发放执法证件前的岗位培训、考试流于形式;二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工具;三是平时林业行政执法的学习培训不够,对执行的法律、

法规不熟悉,有的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另外还有不能做到持证上岗,拿着过期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的问题。

3、林业行政执法手段单一。装备落后由于没有林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保障,物质装备落后,缺乏必需的物质手段,导致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严重束缚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手脚,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如在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时,偷猎者有船只等工具装备我们执法人员因工具装备落后或不齐全而束缚手脚,不能接近现场取证,无可奈何。

4、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缺乏应具的法律权威。自《森林法》公布以来,虽然多次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但往往限于帖标语、发资料、办专栏、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而深入基层讲法、以案释法的较少,结果是声势大收效小。据调查,目前,全县干部中有13%、群众中有52%的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森林法》。特别是一些不识字的农民,对《森林法》知之甚少,有的只知道《森林法》就是不能随便砍别人的树,认为只要树是自己栽的,想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因而违了法也不知道。有的村干部认为集体的林木属集体管理,砍几棵树自己有处理权,砍集体的树给社员解决困难没什么不对。有的社员认为山林是分给自己的,自己房前屋后栽的树,砍树办不办手续、砍多砍少是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另外,在《森林法》的宣传中,存在讲大道理、喊口号的情况多,对有关的具体规定和具体的配套法规讲得少的问题,如占用使用林地、木材采伐申请、苗木种子检疫、木材凭证运输等一些具体规定,有很多群众不知道,待违法后处理时,受罚人感到很委屈,不服以至造成诉讼。

5、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林业案件有法难依、执法不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涉及人情关系的案子,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违法的案件,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干扰,以至林业行政执法相当困难,阻力较大,很难做到严格秉公执法。如有的领导干部明知是违法采伐或运输的木材,却碍于情面和关系,打招呼,暗示执法人员开绿灯放行或轻描淡写作一般林政案件处理了事。由此而来,促使一些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不能及时依法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其结果是该追究没得到追究,该处罚的没得到处罚,由此而来,损害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威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二是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对案件处理不作深究细查,图省事而轻处罚,一律以教育了之。如对群众的乱砍滥伐问题,感到法不治众,一般只作象征性的口头教育处理,因而,助长了一些人的毁林歪风;三是执法程序不严,调查取证简单化。在办案调查取证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以嘴代卷"现象,忽视证据材料的充分有力与相互印证,收集的材料不齐不力,不充分的问题。四是执法力量不足,对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林木行为难以做到有效监控和取证,使很多案件无力查处。五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造成执法困难。如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市建设、路政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等,需要对树木进行砍伐时,有些部门忽视林业部门的存在,只根据自己部门的规定和建设的需要擅自砍伐树木,或先砍后补手续,将违法变成合法。

五、整改措施

1、彻底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报告会等,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要彻底改变"重处罚,轻防范、轻服务"的执法理念,牢同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开展一次"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大讨论活动,由比谁的罚款多,到比谁的服务好,让"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成为每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座右铭。加强服务意识,增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人员的物质装备要建立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必须从人才的选拔标准、人才的培养等方面着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应根据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业务素质、政治修养等状况及其变化,适时地进行优化组合,实行岗位职务责任制。要尽可能地加大投入力度,改变目前执法物质装备落后的现象,以便于优质高效地完成林业行政执法任务……

3、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真执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避免因执法程序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把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都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认识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让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都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既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执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查处的案件,公开曝光以案示法,起到震慑作用。

5、有个别林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存在着畏惧心理,担心弄不好会当被告,因而在执法中畏首畏尾,不敢大胆执法,这是由于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缺乏正确的认识。要树立敢于打破"人情关"的勇气,对来自各方面的干扰,(

6、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初次违法的,可以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度处理,情节显着轻微的只教育,不处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违法人员卡当案,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行政相对人,则从重处罚。处罚的原则、处罚的标准都对行政相对人公开,做到让违法人员心

服口服,从根本上解决处罚的随意性,杜绝办人情案的现象。

7、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外界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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