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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2016-08-31 12:06:0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共5篇)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调研报告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调研报告随着近年来社会的不断发展,全社会对于法治文化的需求日益提升,这也为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对法治文化建设进行创新和推进。2014年将在南京举办的青奥会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和推进,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下一步的青少年法治文化建...

篇一: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近年来社会的不断发展,全社会对于法治文化的需求日益提升,这也为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对法治文化建设进行创新和推进。2014年将在南京举办的青奥会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和推进,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下一步的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要把握青奥会这一重要机遇,深入研究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分析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与教训,积极探索建设方式,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做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争最大程度的将法治文化渗透进青少年生活的方方面面,尽可能的多发挥青少年在法治文化建设当中的先锋队作用,以期推动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是当前全国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作为祖国的未来,这一代青年人,肩负着将中国从人治社会转变为法治社会的重要历史责任。所以在他们的身上,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在未来的社会发展浪潮中,懂得一定法律知识和具备较强法律意识的人才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肩负起更加重要的担当。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治文化教育是培养和造就新一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他们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为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长远方针。当前青少年接触社会的年龄较小,机会较多,加之社会因为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导致道德失范,青少年以及青少年为主体违法犯罪案件只增不减。生活在这个敏感的社会环境中,青少年就更需要法律作为思想上的坚强支撑。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有利于形成更好地用法习惯,提高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有利于从犯罪年龄的低端抓起,有效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起到抑制犯罪低龄化趋势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长期稳定。

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是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不少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一些不健康书刊、不良网站甚至网络游戏,过度宣扬色情、暴力等社会丑恶现象,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由于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误入歧途。长此以往一些青少年在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支配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诚然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需要优化,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有利于青少年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学会排除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自觉抵制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只有建立起强大的内心,用法律知识武装大脑,才能在社会这片汪洋大海上扬帆起航。

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是社会持久性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能量源泉。法律的制度性,严谨性,专业性使得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极强的业务素养,同样,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也需要一支专业的团队。现在的社会法治文化建设队伍,主要依靠社区工作人员,他们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而且缺乏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懂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社区工作者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只凭借工作热情和工作经验边探索边工作,存在着遇事不能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这显然制约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将在青少年人群中掀起一股学法浪潮,鼓励更多的青少年学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热情足的法律专业人才,并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的大潮当中去,使学有所用,让用有所得。在此基础上打造出一支成熟能干且富有朝气的法治文化建设队伍,为今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二、青少年法制文化建设现状分析

自建国初期起,中央领导历来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早在1986年,邓小平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自此奠定了针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把青少年正式列为普法的重点教育对象之一。多年来,在全国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宣传、教育、司法行政、共青团等部门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在联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在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中,中央正式提出了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青少年人群的法治文化建设已被正式纳入到日常的工作中。但不可否认,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法制课堂内容生硬。目前我国的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主要的表现形式为学校的法制教育课堂,聘请各种法律资深人士参与授课,把法制课堂纳入学校思想品德日常教育计划并进行考核。法制课堂模式重视的是法律知识教育,可以及时正确地反映相应时代的法律精神,快速改善青少年的知法状况,但是一味的照本宣科容易使“法制教学”陷入“法条教学”的泥潭之中,把法制教育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从而导致了法制课堂内容空洞,形式单一,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不能使学生对“法”这个字眼产生感性的认识,反而会产生厌倦情绪。很显然,现在学校的法制教育没有唤起学生对于法律的强烈求知欲,且由于课堂上众多法学知识的讲解其实只是对法条表面的法律知识作出具体阐释,却未对法条背后法律的价值意蕴进行着力引导,即学生们所知的仅仅是“是什么”的理论,而并不了解其中“为什么”的内涵,从而导致学生学会法条却并没有学会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一味重视填鸭法条式的教学却忽视了对青少年法律精神的塑造,守法习惯的培养和用法能力的发展,那么在实践中广大青少年也难最终在“知”的基础上真正转化为“行”,法制教育课能起到多少效果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二是法治活动流于形式。目前,针对青少年课堂外的法制教育主要的表现形式为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此类活动的初衷是锻炼青少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各种法律知识运用到日常的生活中去,加深青少年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提升青少年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但近年来,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如校级活动内容单调乏味,主要依靠文艺表演、法制竞赛、法制征文等传统方式,单一的形式是青少年对于活动的热情下降,直接导致了各项活动的参与度低;大型活动形式流于表面,大型宣传活动往往伴随着接待上级领导、迎接外界贵宾、活动开闭幕式等“政治”性任务,虽可以展现出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效以及青少年的风貌,却很难起到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应有的作用;政府组织活动参与面狭窄,政府组织的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面向社会,卓有成效,历次活动中展示出的青少年良好的法律文化知识底蕴均获得了参与群众的一致好评,但是参加活动的青少年往往都是那些有参加经验的、乖巧懂事的、成绩优良的。这也导致了大部分的学生无法参与到类似的法治文化活动中去,学而不致用,学而不会用。诸如此类的问题着实的影响到了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的开展,在活动的前期思想上,过程指导中,后期总结里也均未能紧抓法治文化建设的中心,导致部分活动“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平平淡淡”。

三是法治建设忽视校外。近年来,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的同时,社会上却似乎忽视了一类人的法制教育,这些人因为种种原因离开校园,辍学在家,亦或是外出打工,被称为“社会青年”。社会青年是平时最不容易接受到法制教育的人群,又恰恰是最易产生犯罪的青年人群。“五五普法”末期,中央综治委办公室、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部门曾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摸底排查专项行动”。摸底排查结果不容乐观,全国约有2820万名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又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其中“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115万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达25万人,其中有16万人在18岁至25岁之间。而另据统计,全国25

岁以下的青少年中,大约每11人中就有1人属于闲散青少年,而每25名闲散青少年中,就有1人有过不良行为。这些人往往存在着家庭条件差,知识素质有限等各种不利于接触法律的条件。长期游离于家庭之外,混迹于社会之中,加之正处于青春躁动的年纪,很容易受到不良诱惑产生一时冲动,做出令自己后悔,家人悲痛,社会唾弃的事,在矫正服刑期间经过监狱看守所的交叉感染又容易滋生更多的不良品质,加上社会对于犯罪前科的歧视,使得部分青年人回到社会后无法适应,从而走上多次犯罪的道路,造成恶性循环。作为一名曾在监狱工作过的同志,我深刻感受到当今社会犯罪年龄低龄化,手段残忍化,方式多元化。“社会青年”的法治文化教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三、创新和推动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首先,改变观念,增强实效。一方面,各个学校应打破成规,改变传统的法治文化教育理念,提高对新时期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认识。把握要想“成才”先得“成人”的硬道理,在抓文化素质的“硬成绩”的同时,更要注重道德法律观念“软实力”的提升,在“德育”教育研究上花心思,下功夫。法制文化教育不同与学术教育,教育重点不在课堂,而在于平日的耳濡目染,践行积累。学校应在落实法制课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班级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及仪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在课余时间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实践,只有转变观念,摆脱课堂教学模式的束缚,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才能彻底展现青少年善于在生活中学习的天赋,提高青少年对于法治文化的兴趣,激发青少年学法的积极性,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各个学校因充分借助青奥会的契机组织相关宣传日主题活动,并邀请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既方便成年人正面接受法治文化教育,也可以化解长久以来家长在学术教育与德育教育之间取舍不定而结下的“心结”。使家长理解并支持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争取形成合力,改变目前的现状。另一方面,长久以来,青少年都被定义成法治文化的被动接受者。其实不然,大多数青少年拥有良好的知识素养,优秀的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怀抱着为社会发展出力的热情。这也是青少年往往在中国近代的各项运动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的重要原因。政府及学校应充分认识到青少年不仅是法治文化的被动接受者,也是主动传播者这一点,转变固有观念,变“政府安排”、“学校配合”为“政府搭台”、“学生唱戏”。在具体实施中,政府要与学校加强配合,提供更多的机会让青少年参与到法治文化传播当中去,加深青少年对其掌握法律知识的体会,教导青少年在活动中正确使用所知所学,发挥青少年在人群中的影响力,将青少年打造成法治文化传播建设的生力军。 其次,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南京作为一座六朝古都,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底蕴;具备得天独厚的文化传统;拥有厚德载物的道德积淀。因地制宜,发挥南京文化道德底蕴深厚的优势,将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法治文化环境,升华城市的道德文化氛围,把二者塑造成南京的城市精神核心,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在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应将课堂所学与法治与德治结合,渗透进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中去,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政府应组织相应专家学者挖掘整理南京历史上的法制名人、道德典范、法制典故等法制道德文化资源,并联系学校等相关教育部门将收集到的历史资源以动画、简报、竞赛等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形式融入到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中。这样不仅改变光靠书本灌输知识,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兴趣,增强青少年的品德修养,还能增加青少年对城市的认同感,唤起他们对所生活城市的自豪感,激发青少年时刻谨记自己是这座城市的一员,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也以利于他们带动周围的人共同为维护城市的良好风貌。此外,在青奥会进行期间,承办比赛的区政府可适当加大投入,在青奥场馆,青奥村内,设置专门的法治文化角,法治文化走廊等法治文化主题区,将收集到的法治道德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投放到各宣传点,辅以多种语言翻译。借此机会进一步的提高南京法治文化硬件水平,方便各国青少年相互交流,同时也从正面展现出南京朴实的人文气息,提升南京的城市形象。【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第三,抓住机遇,扩大交流。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南京第一次举办的大型综合性国际赛事,作为中国体育史上的一届盛事,“她”的到来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发展,竞技上进步,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国与国,人与人之间文化上的交流。把握青奥会这一历史契机,正确认识到青奥会所蕴含的“内部价值”,具有的“潜在利益”,才能更好的在各个方面形成优势互补,在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上亦是如此。各区应因时制宜,广开思路,拓宽渠道,大力开展各项面向社会的青少年法制文化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引导青少年活学活用,使每一次活动都能更加生动直观的塑造青少年法治文化修养。各区还应把握自身特色,更加深入的打造自身“法制学校”、“法制少年团”等法制校园品牌,并在青奥会进行前后,组织开展与各项青奥有关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推广成功经验,提升“品牌效应”,让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在学校中多点开花,在社会中形成亮点,以期带动全市青少年法治文化发展。明年十月,将会有近四千名来自世界各地的青少年踏进南京这座历史名城。届时将是南京展示其古都新貌的大好时机,将青少年法治文化的精髓作为城市法律建设的名片传递出去,利用青奥会的契机与国内外青少年互相学习,加强交流,在展现南京青少年法治文化与时俱进面貌的同时汲取各国先进经验,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拓宽新思路。

第四,齐心协力,多管并举。目前全国共有青少年上亿人,如何做好他们的法治文化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政府确立的学校、社会、家庭“三点一线”的观念可以在实行过程中实现逐步细分。其一,政府要与学校及家庭携手,把加强对“问题生”“后进生”的法治文化教育作为学校法治文化教育的重中之重。对于这类学生的法治文化教育,学校可以采取正面的榜样教育以及负面的警示教育,通过宣传社会道德模范等正面形象等榜样教育使他们知道为家庭、社会做出贡献,通过自身的努力是可以实现的;通过邀请失足青年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可以使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下良好的基础。其二,政府要与学校及社会合作,社会各界应无条件为因各种原因无法进入学校读书的青少年重返校园打开方便之门。政府、学校应通过上门拜访、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辖区内失学、辍学等青少年的家庭情况,给予关心帮扶,解决他们的顾虑,鼓励其子女重新投入学校的怀抱。对确有困难的青少年,由社区、街道开展义务的法律帮扶工作。其三,政府要与社会及家庭联合,在关注社会闲散青年的同时重视重新回归社会的青年的法治文化教育工作。对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我们不应在他们犯下错误后指望监狱等矫正机关进行事后教育,而应教育前置,发挥各普法平台作用、法制宣传员的主心骨作用、舆论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在各个小区设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橱窗,板报;在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地,各区劳动力市场等处设立专门的法制宣传岗;在各大招工网站上开辟法治文化专栏。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法治文化传播网络,做到文化建设无“死角”。对于回归社会的刑释青年,社会应加强与其家庭的联动,开展感化教育,以其父母、家庭、监护人为突破口,强化教育,以减少他们对社会的仇恨,消除其抵触、报复的情绪。在必要的时候,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干预,对于他们在生活工作生面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了解并加以引导,排除他们的心理障碍,培养他们再次形成健全的人格,避免心理畸化。此外,舆论也应加大法治文化的宣传力度,呼吁社会群众对于身边的此类年轻人不要歧视,不要漠视,不要敌视,热心帮助身边的“边缘”人群,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让法治文化的春雨洒满每一个角落。

篇二: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乡镇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镇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

调 研 报 告

基层妇女组织是妇女工作的基础和源泉,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妇联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市妇联“三有”建设取得新进展,**镇妇联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共有**个行政村,**万人,其中妇女人数为**万人,村村建立了妇女组织,组建率为100%。妇女们积极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她们勇敢参选,大胆竞争,有**名妇女进入“两委”,其中兼任妇代会主任的人数占88%。各位妇代会主任工作认真,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

二、领导重视抓组建,不断充实基层妇联力量

**镇不断扩大妇联的群众基础,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实现了“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的妇女基层组织建设,更好的开展“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工作,实施“固本强基”工程。

注重加强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并制定专款专用制度,专门用于妇联教育培训、妇女维权、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等工作,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扩大妇女

【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工作覆盖面。

不断加强妇联主席、各村妇代会主任及巾帼志愿者工作能力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她们学政治、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着力提高妇女组织的整体素质、执政能力和参与管理的能力,着力提升妇女干部和女性人才应对形势的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使各位妇代会主任工作认真,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

三、工作扎实有创新,不断活跃基层妇女工作【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近年来,**镇妇联普遍开展了“巾帼建功”、“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把农村妇女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各村妇代会主任在带领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她们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积极在“生产发展”中创佳绩,在“生活宽裕”中建新业,在“乡风文明”中作贡献,在“村容整洁”中显身手,在“管理民主”中有作为,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

1、增收渠道越来越开阔。一是镇妇联按需施教,与农委、林果站、畜牧站、计生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订单式培训。特别针对我镇有机蔬菜、核桃、樱桃种植面积大的实际,开展相关技术技能培训,使广大农村妇女妇女种植户受益。通过培训,使广大妇女掌握了1—2门生产技术,为其创业致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4年一季度,共开展了各类

培训3场次,受益妇女群众达到了500余人。二是注重示范效应,广泛开展扶贫帮扶活动,发动女党员、女干部、女能手、示范户与贫困妇女集成帮扶对子,落实包扶责任制,为贫困妇女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三是抓好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与就业办、劳保办结合,宣传就业信息,并通过网络、飞信、发放招工简介等发布,加大对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力度,鼓励和引导妇女利用农闲时间加入当地蔬菜加工点、金绒毛纺、佳禾食品等企业工作,并积极收集招工信息,组织妇女外出务工创业。

2、道德实践活动越来越常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宣传活动、“平凡的感动”系列评选宣传活动、评选“五好家庭”“平安家庭”活动,凭借自身优势,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展现孙伯妇女的独特魅力,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妇女美德,吸引更多的群众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升素质。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中,**镇共推出了12个肥城市“最美家庭”典型及7个**镇“最美家庭”典型,利用妇女之家平台,通过事迹展览、家风家训评议会、好妈好爸好孩子评选等形式,达到了模范人物人人熟识,典型事迹人人知晓的效果,营造出了一种见贤思齐学典型,人心向上筑和谐的大好局面。

3、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借助三八、六一、老人节、

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了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邀请市文广新局指导老师,为各村辅导广场舞、小品等文艺节目,并注重培养文化宣传员,在各村文艺宣传员的带动下,让农村妇女参与的同时,得到身心的愉悦。

4、关爱救助工作越来越经常。**镇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的指示,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助人为乐的中华传统美德为宗旨,把培育和谐精神与肠道爱心奉献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农村妇女儿童关爱工程,通过开展“乐民、助民、安民”等适合各村家庭特点的活动,切实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送温暖、献爱心。涌现出了以北栾村妇代会帮扶贫困母亲雷霞、孙西村平凡的感动典型人物郝桂云等一批典型事例。关爱贫困妇女儿童。积极筛选上报贫困母亲、贫困孤残儿童,今年共救助春蕾女童3名,贫困母亲31名,使妇女儿童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

5、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广大妇女干部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主动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尤其在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问题,妥善解决矛盾。联合民政办,在“村规民约”修订中增加了妇女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赢得了妇女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6、巾帼志愿队伍越来越壮大。各村分别建立了以妇代会主任为队长,以妇女组长为小队长的六支巾帼志愿队伍,分别

是巾帼家庭调解服务队、巾帼妇儿维权服务队、巾帼创业就业服务队、巾帼文艺宣传服务队、巾帼科技服务队、巾帼环境卫生服务队,广泛开展了家庭调解、维权、家庭教育、文化娱乐、扶贫帮困等活动,使妇女工作通过巾帼服务队的活动深入到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了妇女组织的活力,更好地发挥了妇女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工作活动有地方,不断加强阵地建设。

加强阵地建设,使每个“妇女之家”都达到了“六有”标准,充分发挥“妇女之家”作用,把“妇女之家”当成全村妇女的“娘家”,发挥女性耐心、细心的特点,将服务妇女延伸到家庭,把工作做到广大妇女的心坎上。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对于来访的妇女热心招待,认真倾听,及时处理和划界各种矛盾,加强疏导教育,为妇女排忧解难,维护妇女权益。充分了解妇女意愿,在“妇女儿童家园”中,积极为妇女提供技术培训、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搭建创业就业平台,增强妇女群众的致富本领。做好家庭教育培训、宣传实践工作,更新农村家长教育理念,为孩子营造一个快乐健康的成长环境。

五、存在的困难

1、退休工资问题。目前村“两委”成员中,兼任妇代会主任的占88%,由于各村财政不平衡,妇女主任的待遇不均一,最低的一个月才300元左右,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篇三: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2016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所谓法治文化,是指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对法治理念和法治实践的群体性观念和行为模式,以及与之相应的体现民主和法治精神的法律规范、制度、组织机构、设施等构成的法治生活的整体。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宏大的系统工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文化建设十分重视,在“四五”普法期间,就提出了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市走出了一条高起点、有特色、重实效的法治文化建设新路。然而,随着城市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的法治文化建设,破解法治文化建设的难题,明确法治文化建设的方向,日益成为一个亟需研究和探析的课题。

一、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成效特色

南京是全国较早提出法治文化并积极培育法治文化的城市。尤其是“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勇于创新,借助深厚的文化底蕴,重视文化的融入和渗透,对法治文化建设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自身特色。

(一)理论先行,法治文化建设理性化。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课题,人们对文化的本身,一直有不同的观点和认识,对法治文化的理解更是莫衷一是、无花八门。法治文化建设无现成的经验借鉴,针对这一状况,南京从2016年开始,先后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织开展了以“依法治市与政治文明”、“城市建设管理中的法治问题”、“法治文化与法治城市建设”等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建设专题研讨和论坛。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各领域的研讨,进一步厘清了法治文化的内涵外延,统一了认识,廓清了思路。强烈的共识为法治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16年5月,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南京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宁法宣[2016]1号),这是全国较早出台的法治文化建设专门性文件,重点阐明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南京还专门举办了“法治文化建设”论文征集活动,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论文280多篇。也正因为良好的理论支撑,使南京的法治文化建设做到了定位准、理性化。

(二)注重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品牌化。“二五”普法以来,南京连续四次荣获全国普法先进城市称号。随着“六五”普法的强劲实施,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明确提出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实效上和品牌创建上全国领先,以此促进城市法治化整体水平全国领先,实现南京“全国普法先进城市”五连冠。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南京市作为江苏唯一五次被确定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省辖市,要想继续种好“试验田”、当好“先行官”,就必须在“抓重点、抓特色、抓品牌”上有所作为,必须从法治文化品牌创建上寻求突破,发掘、培育和推出一批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征、南京特点”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为使南京成为在全国有相当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示范区奠定基础。为此,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通过深入调研,组织论证,于2016年2月出台《关于实施“六五”普法品牌建设“百花齐放”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六五”普法期间,全市普法品牌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推出100个不同内容、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品位的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其中创建国家级项目10个,省级项目20 个,市级项目70 个,打造出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法治文化精品,使南京的“六五”普法工作更具魅力并充满活力。经过两年多的打造,目前,全市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呈现“花团锦簇,春色满园”的生动局面。

(三)突出发展,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化。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我们强调一体化运作,将法治文化作为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来抓。把法治文化建设列为“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既强调法治文化保障城市发展的作用,又注重法治文化自身的发展;既要求“法制宣传教育铺天盖地”,又要求“法治文化品牌顶天立地”;既强调法治文化的内在理念引导,又重视法治文化的外在有形建设;既强化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项目化”管理,又突出对重点品牌项目的扶持力度。全市建成了“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等一批法治文化基地。我们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讯公司合作,在全市开通了800万手机用户短信普法活动,其成效和影响被《人民日报》“新政点评”栏目进行了专题评述;还积极实施“法治与青奥同行”行动计划,办好每月的“18”法律广场和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月等大型活动,促进法治文化在市民中的广泛传播。

二、当前我市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良倾向

南京的法治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但必须清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文化建设的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培育法治既需要信心更需要耐心” ,不能将法治文化建设碎片化、片面化和过程化,特别防止当前存在的几种不良倾向。

(一)过分强调阵地,法治文化建设简单化。法治文化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李林撰文认为,法治文化包括精神、制度和行为方式三个层面。 笔者认为其包涵法治精神意识、法治规范制度、法治行为方式和法治物质载体四个方面。 法治文化建设就是制度性文化建设与观念性文化建设的结合和互动。 但是,有的地方对法治文化理解简单化、机械化和泛化,对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不够,将法治文化与等同于法律文化 。有的在对法治文化的认知上还存在肤浅和迷茫,将法治文化建设标签化。仅强调有形的阵地建设,片面地认为法治文化建设就是法治文化的阵地建设,忽略了法治文化本身的精神内涵;有的直接将法治文化建设等同于城市环境建设和文化建设,只贴上法治文化的内容,甚至将所有涉法性事务和活动都打上法治文化建设的标签。 从实证的视角看,法治文化建设在地方的实践绝不是搞几个标语、雕塑或广场等形式层面的东西,而是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和价值。

(二)过分注重形式,法治文化建设表面化。有些地方和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既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规划,似乎也没有明确或清晰的目的和目标,今天弄一个法治文化广场,明天搞几场法治文活动。内容尽管丰富而驳杂,而真正有价值的并不多,大都停留在形式层面,浮于工作的表面。有厦门同行撰文指出,有的地方和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缺乏地域行业等“个性”,要么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脱离实际、舍本求末、上下一般粗,或者重一般活动轻法治实践;要么,法治文化建设“老瓶装新酒”形式单一、缺少创新、千##第1篇律、满足于搞几次法制宣传咨询、开展几次文化活动、印刷几本宣传册,工作缺乏时代性、“个性”和长效性。 我市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确实也存在这一过分注重形式的形式主义现象。有些所谓的法治文化载体,如有些地方的法治文化宣传队、法治文化宣传中心等只是挂了一个法治文化名称而已,缺少真正的法治内容和工作抓手。

(三)过分注重评先,法治文化建设功利化。工具主义思想也是法治文化建设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有些地方将法治文化建设当做一种权宜之计和过场性活动,甚至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机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和评比,做完了也就束之高阁,并没有深入而可持续地将其作为一项文化事业来做。有的地方为了迎接检查和搞评比,工作重复开展、活动重复组织、阵地重复建设,浪费有限的经费和资源。比如,有些地方和单位仅仅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必须要完成的任务来做,敷衍应付,缺乏论证,忽视法治文化建设的群众性主体地位,将法治文化场馆设置在偏远的地方,一年也来不了几个群众参观;还有的地方将法治文化基地建在不对外开放的单位内部,大门长年森严壁垒,不对外开放,失去了法治文化全民性的应有之义。

三、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南京市的法治文化建设由单纯的“文艺化”、“活动化”逐渐向“有形化”、“多元化”方式转变。随着法治城市建设的加快,全市将法治建设工程作为“三大工程”之一,与综合改革工程、党建创新工程同步实施。近来,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又提出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这些都为今后的南京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贴近百姓生活,推动法治文化的生活化。法治文化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法治文化建设实质上就是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信仰引导人,以法治实践提高人,以法治文化熏陶人, 最终实现人的法律素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得以确立。当前形势下,法治文化建设一定要紧贴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实际,把服务群众、满足群众的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南京不断推出特色举措,突出群众性、广泛性、深入性,让法律与群众“零距离”,实现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深化。全市以“法律人在行动”为依托,积极打造“法律学堂”、“法治讲堂”、“法律夜市”等与群众“无缝对接”的法治文化传播载体。贴近群众生活需要,开发制作法治台历、挂图、雨伞、折扇、扑克、书签、环保袋等产品,广泛传播法治文化。全市还组建67个法治文艺团体和法治文化创作队伍,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参与者受到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

(二)弘扬城市精神,推动法治文化的场景化。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是一种文明素养和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 其中,法治精神是城市精神的重要构成要件,涵盖了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等内涵。法治文化建设就是将这些法治精神通过一定物质载体、有形手段表现出来,实现从内在的城市精神到外在的法治文化,再从外在的法治文化到内在的法治精神的互动。近年来,南京市建成花神庙法治文化社区、和平法治文化广场等40多个法治文化阵地,将法律知识通俗化,法律规范直观化,法律历史形象化,法治内涵具体化。

(三)把握文化本质,推动法治文化的艺术化。文化在汉语中实际是“人文教化”的简称。文就是花纹一类的饰物,化则是改变的意思,那么文化大概就是用美好的事物去教化和改变人。因此,文化的最本质的品质应该是真、善、美。法治文化建设要想从“共性”走向“个性”,必须 “接地气”,也就是要积极萃取传统文化的精髓,并不断挖掘地方文化资源,从而依托地缘文化形成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南京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其中有大量有益成分值得汲取。法治文化完全可以从中获得丰富的滋养,形成特定地域的文化特色。六合区把法制宣传与当地农民画有机融合,创作一系列法制农民画作品,成为南京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亮点。秦淮区将古老的民间艺术皮影戏和普法内容相结合,首创了独特的法治皮影戏,深受广大市民喜爱。浦口、栖霞、鼓楼等区还将法律故事、法律格言、法律知识,以书法、摄影、剪纸、连环画等艺术化的方式进行表现,让人们在审美中感受法律的熏陶。

(四)遵循传播规律,推动法治文化的现代化。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法制宣传阵地正从单一性向多元性、单向性向互动性、静态性向动态性、纸质性向电子性等发展。法治文化建设更要与时俱进,善于开发新颖的传播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利用手机报、微博、微信、QQ群、楼宇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地铁移动TV等现代传媒,不间断地刊播法治故事、法制警句、法律格言、法制动漫、微电影,开辟以学习网站、网络论坛、法治网游等为代表的新阵地,推动法治文化的密集传播,占领现代传媒正能量舆论传播的“制高点”。近年来,南京市注重现代电子传媒的宣传优势,围绕“宣传渗透、交流指导和检查督促”的功能定位,建立了“依法治市综合网”、“南京普法网”、“远程教育网”、“公务员学法网”等网络普法阵地,全市部委办局、区和市直属单位160多家建立了相应的法制宣传网站或网页。在公交、地铁移动TV上开设“法治快车”专栏,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制动漫进楼宇活动,促进了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现代化和多元化。

(编辑:华华)

篇四: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2016某县妇联工作调研报告

某县妇联工作调研报告

(2016年6月7日)

基层妇联组织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贴切的组织,是妇联各项工作的基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更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根据市妇联的要求,县妇联对近年来的妇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县妇联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县情概况

**佤族自治县成立于1965年,是全国两个佤族自治县之一,全县国土总面积1353.57平方公里,共辖5个乡、2个镇、39个村(社区),367个村民小组,国境线长89.33公里。全县总人口92237人,其中农业人口70215人,占总人口的76.1%。县内居住着佤族、拉祜族和傣族等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4%,其中佤族占总人口的71%,拉祜族占总人口的18%。世居的佤族、拉祜族的社会形态是由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初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1954年创办第一所学校,1958年废除猎人头祭谷的旧习俗,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典型的民族直过县、地处边境一线的边疆县、民族跨境而居的特殊县。

二、**县妇联工作开展情况

县妇联在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儿童"为工作宗旨,认真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一)妇联参与村"两委"换届暨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县妇联高度重视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把参与村"两委"换届暨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全省村妇代会换届选举与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压茬"进行的要求,36个村妇代会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县妇联主席、副主席联系指导7个乡镇妇联组织开展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按照省、市、县换届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村级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指导性文件及时下发到各乡(镇)、村,确保此次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合法、有序、顺利完成。三是及时召开换届部署及培训会。四是将村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的摸底调查情况及时与各乡镇党委书记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

2、确保女性进村"两委"目标的落实。全县36个村党组织、36个村民委员会和36个村妇代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村党组织有女性的村有31个,占86%,村民委员会有女性的村36个,占100%;有16个村选举产生女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共18名;选举村民代表1544名,其中:女代表552名,占35.8%;36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委员231名,其中:书记36名(女书记2名,占5.6%),副书记22名(女副书记3人,占13.6%。),女委员39名,占16.9%。二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委员244名,其中:主任36名(女主任2名,占5.6%),副主任36名(女副主任11名,占30.6%),女委员59名,占24.2%。三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妇代会主任36名,委员208名,其中:妇代会主任由书记(主任)担任的3名,占8.3%,副书记(副主任)担任的10名,占27.8%,村"两委"委员担任的23名,占63.9%。从学历结构来看,大专12名,占4.9%,高中(中专)25名,占10.3%,初中及以下207名,占84.8%。从年龄结构来看,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21岁,25岁以下25名,占10.3%,26-35岁94名,占38.5%,36-45岁103名,占42.2%,46-55岁22名,占9%,平均年龄为36.6岁,村妇代会委员年龄层次、文化程度较上届好。四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110名,其中:女委员11名,占10%,有女性的村10个,占28%。

(二)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基层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承担着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职责,在长期的农村妇女工作中形成了独特的优势。

1、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构建健全的组织网络。妇联组织建设是妇联开展工作的基础。围绕党建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加强沟通,配强配齐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完善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拓展妇女组织在全县的覆盖面。一是结合村(社区)换届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妇联组织,配齐配强村妇代会班子和妇代小组长,村(社区)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不断完善党建带妇建组织机制。二是在巩固发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的同时注意延伸非公有制企业妇委会组织,对全县女职工超过20人的"两新"组织进行摸底造册,先后在南亢彩云茶厂、绿洲茶厂、云南司岗里房地产集团等"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委会5个,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思路,计划年底前在符合组建妇女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中组建妇女组织。目前,**县有7个乡(镇)妇联,36个村妇代会,3个社区妇代会,39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5个非公有制企业妇委会。全县共有党员4510名,其中:农村党员2206名,占48.9%;女党员1077名,占23.9%。

2、加强阵地建设。加强对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指导,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妇女之家"建设水平。目前,共创建妇女之家50个(省级3个,市级9个,县级38个),家长学校30所(省级示范学校1所)。一是以"妇女之家"为阵地,举办农村妇女实用技能、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利用"3.8"、"6.26"、"12.4"等宣传日,以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平安家庭"倡议书、播放光碟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禁毒防艾、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政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等知识,帮助广大家庭成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以家庭为阵地,开展"和谐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导邻里在生产发展、生活健康、子女教育、安全防护等方面关爱互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建设。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妇联组织的血脉之源、立身之本。

1、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全面贯彻中央提出的深入推进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夯实全县妇女维权和维稳基础,县妇联按照市社管综治办、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设的意见精神,依托乡(镇)、社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7个,依托"妇女之家"把妇女儿童维权室建在36个村和3个社区,实现乡、村妇女维权制度上墙,妇女维权站(室)挂牌,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1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妇联干部在接待妇女上访、来访过程中,认真倾听妇女的心声愿望和需求,用心化解她们思想包袱和难题,全力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2、加大平安家庭创建力度。把普法宣传作为妇女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调整充实了**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县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6-2016年)实施办法》,层层签定"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责任书,创建市级示范社区2个,县级"平安家庭"示范户20546户(挂牌3000户),占全县家庭总数24028户的85%。

3、多措并举,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妇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运用自身组织和工作优势,把牢家庭这个重要关口,切实把家庭建设成为反腐倡廉的一道牢固防线。通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开展"拒赌毒、反家暴、促廉洁、保平安"签名活动,举办"廉政歌曲大家唱"文艺晚会和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使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及其配偶知廉、倡廉、守廉、护廉,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把我县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4、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为深入推进第三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毒拒毒意识,提高群众对毒品和艾滋病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禁毒防艾宣传氛围。一是全力配合县禁毒委、县防艾办在"6.26"、"10.26"、"12.1"、"12.4"、"三下乡"等活动日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在禁毒防艾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成立禁毒防艾巾帼志愿者小分队7支171人。三是在15个边境村举办妇女"面对面"禁毒防艾知识培训15场1292人,发放宣传资料4976份,宣传画44张,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并对全县跨境婚姻人群进行登记造册。

(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开展"妇女创业就业行动",把鼓励妇女创业"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妇联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1、全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县妇联把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作为一项帮扶妇女创业就业的民生工程来抓,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在认真做好72户"贷免扶补"、20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户的跟踪帮扶服务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扶持政策,2016年完成58户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发放贷款364万元,带动就业310人。继续实施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投入项目资金8万元,扶持9名妇女发展种养殖业,解决了想创业而缺乏资金的困难。2016年"贷免扶补"10户,"小额担保贷款"50户正在办理之中。

2、认真开展"巾帼绿色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决策和县委提出的继续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文化兴县、固边稳县"战略,在2016年3月举行"巾帼绿色行动"启动仪式,发出倡议书2500份,积极倡导城乡妇女和家庭实施"美丽乡村"、"美丽社区"、"美丽家园"行动,组织妇女参与义务植树、绿化造林、美化家园、生态茶园建设等活动,在勐卡镇、力所乡、翁嘎科乡建立巾帼绿色示范基地3个。

(五)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

【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从科学、统筹、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将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1、推动新两规的实施。县妇联认真覆行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统筹谋划、周密部署,通过发放小册子、宣传单等形式,全力推进国家新两纲和省、市新两规的实施。一是以第五次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新"两纲"、省、市新"两规"的要求,于2016年开始着手准备,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征求意见、审议修改、送审五个阶段,在全面综合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新《规划》,于2016年12月11日提交县人民政府审议,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颁布实施《**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西政发﹤2016﹥54号)。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于6月5日召开了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视频会议,总结了过去十年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表彰5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学习资料550本,发放到5乡2镇39个村(社区)367个村民小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县属妇委会,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

2、健全组织机构。县、乡两级均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委员,各单位也相继调整了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经县编委批准,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单设,编制单列(1个行政编,副科级领导职数),从2016年将工作经费每年0.5-1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办公设施配置到位,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3、及时信息报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通过信息及时将县妇联开展的各项工作,基层意见和呼声汇报给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为上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今年1-5月共上报信息14条。

三、开展工作体会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的深刻体会有四点:一是妇联工作必须找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确定重点工作目标。二是必须紧跟发展变化的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三是必须了解妇女儿童的迫切需求,精心选准服务项目。四是必须打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团队,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四、开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一是村(社区)妇代会主任报酬低。目前我县村妇代会主任每月只有20元报酬,在全市是最低的一个县。基层妇代会主任承担着组织妇女创业、调处家庭纠纷、宣传科技知识、提高女性素质、建设文明家庭、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任务。但由于待遇很低,队伍很不稳定。二是乡(镇)妇联、村妇代会工作经费无保障。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由于缺少经费,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妇女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发挥不够,而村级妇代会的活动更是难以开展。三是基层妇联干部素质偏低。相对专职妇联干部来说,基层妇联干部素质偏低,尤其是村级妇代会干部,对妇女工作认识不够,在工作中不知道该怎样去开展妇女工作,在服务弱势人群、帮助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上显得苍白无力。为此,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素质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严峻挑战。

五、对策和建议

(一)把握一个关键,即:党建带妇建。"党建带妇建"是加快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载体,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使妇联组织能够有效开展工作。(

(二)提高村妇代会主任待遇。建议上级妇联组织与财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将农村妇代会主任的经济报酬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提高农村妇代会主任的工资待遇,调动农村妇代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巩固妇联工作基础,更好地开展妇女工作。

(三)加大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妇女工作任务繁重,对妇联干部的能力素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培训和接受学历教育,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整合资源,积极与组织、农业、科技等部门联系,争取把乡村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

篇五:妇联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2015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为迎接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结合《区妇联“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活动方案》中“深入走访基层组织”的要求,进一步了解我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现状,切实把妇联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今年7月份以来,区妇联组成调研组,深入到部分乡(镇)、村(社区)、两新组织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委)等不同领域,对全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状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我区地处湘中偏北,是一个农业大区和劳务输出大区。全区总人口86.79万人,其中女性41.69万人,女性农业人口33.66万。全区有15个乡(镇),284个行政村,20个社区,正科级机关事业单位94个,有一定规模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150家(不含个体经营户),共有从业人员6824人,其中有20人以上女职工的28家,占总数的18.7%。目前,我区已构建了多层次、多形式纵横交错、条块结合、与社会各界、各职能部门紧密联系的妇女组织网络,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从我区基层妇女组织现状来看,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构建了广覆盖的妇联组织网络。**区妇联组织健全,区、乡镇、村(社区)三级100%建立了妇女组织。区妇联1个,乡(镇)妇联15个,社区妇联20个,村妇代会284个,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27个,区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区女企业家协会和巾帼志愿服务队团体会员3个,“两新”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组建妇女组织20个。共建村(社区)“妇女之家”304个。全区有专(兼)职妇女干部2882人,其中区妇联干部5人,乡妇联干部30人,区直妇委会主任27人,社区妇联干部20人,村妇代会主任304人,村妇代小组长2496人(村妇代会主任和妇代小组长绝大多数是没有报酬的兼职妇女干部)。

2.展示了高水平的参政议政水平。全区有副科级以上的女干部220人,占副科以上干部总数的14.39%。区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区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17%、13%和18%,全区15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有17名女领导干部。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共产生村“两委”委员2494名,其中妇女委员563名(村党组织女委员267名,村委会女委员296名,交叉任职的女委员261名),占委员总数的22.57%,比上届增长2.81%。

3.打造了高素质的妇女干部队伍。2015年年初,我区启动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同年11月圆满结束。在这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区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村妇代会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新一届村妇代会主任总体素质较往届提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年轻化趋势明显。新当选的284名村妇代会主任平均年龄低于往届,35岁以下23人,占8%,35-45岁的143人,占总数的50%,45岁以上的118人,占42%;27名区直单位妇委会主任年轻化趋势明显,35岁以下12人,占45%,35-45岁的12人,占45%,45岁以上的3人,占10%。大批的年轻妇联干部为妇联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知识化趋势突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中,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新当选的284名村妇代会主任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65人,占24%;高中、中专学历的141人,占65%;初中学历的78人,占27%。三是专业化趋势较强。92.6%的区直妇委会主任工作年限达5年以上,其中部分达10年以上,村(居)委会、社区妇联主席中,连选连任或曾担任上届两委委员的占69%。

4.发挥了高效能的妇联组织作用。全区基层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认真按照上级妇联工作要求,按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载体,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服务经济推典型。在农村,广泛开展“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活动,团结带领农村妇女投身新农村建设,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女能人、女科技示范户。在城镇,广泛开展女性创业创新创优竞赛活动,鼓励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涌现了一大批省、市、区巾帼建功标兵等。近五年来,荣获各级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村、社区)、妇女之家示范点、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女能手等各类国家级先进8个,省级先进6个,市级先进21个,区级先进60个。二是围绕文明抓宣传。以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为主要宣传骨干,围绕“创卫”、“创森”“学雷锋”等主题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近年来,区妇联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10多次。通过发出倡议、文明劝导、分发资料、卫生死角清扫、义务植树、救助帮扶等形式的活动开展,五年来累计新植树苗70亩,发放文明创建宣传资料4万册。根据妇联组织社会家庭亲和力强的特点,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平安家庭”、“书香家庭”“十星级农户”等主题创建活动,动员广大妇女继承传统美德,发扬时代精神,以家庭的和美促进社会的和谐。三是构建和谐抓维权。各级妇联组织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切入点,努力当好了妇女群众的“娘家人”,帮助受困妇女排忧解难,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共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妈妈禁毒联盟“蓝结”行动、扫黄禁赌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等普法宣传活动21次,五年来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万余册,接受法律咨询108人次,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学员1338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678起,共691人次,95%以上得到妥善解决。参与陪审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21起,从源头上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区妇联机关深入乡镇走访慰问特困妇女15次,共慰问特困妇女428名,发放慰问金14万余元;组织女企业家开展特困妇女儿童慰问活动13次,发放慰问金43500元;开展“爱心献春蕾”活动,救助春蕾女童50名,发放救助金45000元。争取其他各类救助资金16万元。

二、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党委重视是全面推动党建带妇建的保障。区委历来重视妇女工作,把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内容。2015年区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桃办发[2015]16号),围绕“党建带妇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了各级党组织和妇联组织的工作责任,切实把“党建带妇建”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各级党组织都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或联系妇联工作,建立了定期听取“党建带妇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妇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各级妇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是全面推动党建带妇建的关键。各级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思路,使基层组织实现了“思想建设加强、组织网络健全、队伍发展壮大、阵地建设规范”的良好局面。1.实行政策倾斜,推动女干部培养选拔。为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益组联〔2015〕13号)的要求,我区始终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建设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女干部队伍。目前,全区科级干部1476人,其中女干部220人,占14.9%;副处级以上干部53人,其中女处级干部5人,占9.43%,区四大家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100%;乡科级班子成员中有女干部88人,占15.15%,其中乡镇17人(正职5人),区直73人(正职16人)。在规定应该配备女领导干部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商务、旅游、广电等重点单位中,配备率达到100%。2.延伸工作触角,拓展妇联组织网络。切实落实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妇联组织”的要求,根据当前城乡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突破以行政隶属为主设置组织的模式,拓展横向妇女组织,培育发展各类妇女团体、巾帼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的妇联基层组织网络。做到了区、乡镇、村三级100%建立了妇联组织,村(社区)妇代会组建率达100%。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的组建率达100%。3.发展壮大队伍,增强妇联组织凝聚力。以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区妇联积极向区委专题汇报相关情况,争取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制定下发《**区妇联2015年工作规划》,配合出台《中国共产党**区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妇女进入村支“两委”工作目标予以明确。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优秀女村支书事迹,形成了有利于妇女参选参政的舆论氛围。全区换届选举完成后,村(社区)妇代会主任100%进入了村“两委”,女村(社区)委委员比例达到30.53%,平均每个乡镇有1名村(社区)女性一把手,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女村委委员,女书记、主任比上届增加5名。4.规范阵地建设,提升妇联组织的影响力。近年来,我区把阵地建设作为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妇女之家”,从2015年开始,区妇联以点带面,全力推进村(社区)“妇女之家”的建设,集中打造基层“妇女之家”活动阵地,配备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接访咨询室、维权站、户外娱乐活动场所和设施,条件不具备的村与其他活动场所合并使用,尽量实现资源共享,为妇女群众提供了学习活动、展示自我、提升素质的平台。在条件相对优越的机关事业单位“妇女之家”建设上,重点放在了规范妇委会制度、创新活动载体等方面,指导组织女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参加妇联举办的各类培训。全区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妇女之家”1个,市级示范“妇女之家”2个,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个,建立法律援助站1个、建立维权中心1个,乡镇、村(社区)维权站319个,反家庭暴力投诉中心15个,受害妇女庇护中心1个,增强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

(三)创新机制是全面推进妇联组织的动力。1.创新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把妇联的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以发布党支部和党员个人承诺书、支部活动动态及相关的妇联动态等形式,并实现妇联组织与党组织之间信息交换和党群联动。2.建立激励表彰机制。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妇女宣传社会,向社会宣传妇女,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街道、示范家长学校、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示范家长学校、巾帼创业示范基地等。借“三八”节、妇代会等契机,大力开展各具特色的先进评比表彰活动,表彰了一大批“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创业就业致富女能手”、“先进妇女工作者”、“和谐家庭”“致富女带头人”、“尊老爱幼模范”、“好儿媳”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激发了妇女投身改革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在全区广大妇女中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热潮。3.推进“三型”妇联组织建设。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开展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建设,强化学习提升,注重调研实践,规范制度管理。制定了区妇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区妇联党组会议制度,完善了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争当学习型女干部”活动,提升综合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塑造良好形象,切实把阵地建设得更加坚强,把“娘家”建设得更加温暖。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探索出了一些经验,但对照新时期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

一是党委政府的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发现,妇联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由于自身职能和性质的限制,不具备政府职能部门履职那样有可供调控的资源和手段,基层妇女组织缺乏资金、阵地等必要的物质保障,成为普遍存在的一个难题。目前,全区15个乡镇中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只有3个,年度经费最高的是10000元,最低的是1500元。284个妇代会主任只有20个人是以妇代会主任身份获得工作报酬,其他的都是以计生专干身份获得工作报酬,村上的妇女工作经费基本没有。由于缺乏经济支持,基层组织(乡妇联和村妇代会)没有专门工作经费,影响了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

二是部门单位的支持有待进一步到位。妇联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承担着为党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职责,一些基层党政领导对此认识尚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群团工作的倾向。少数党政领导对省、市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先进的性别意识,对妇女工作研究不多,一些政策和文件精神并没有完全得到贯彻落实,对妇女工作缺乏有效的指导。

三是妇联组织的职能有待进一步优化。乡(镇)和村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活动,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但由于乡镇财政困难,大部分乡镇都无法解决这笔经费,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发挥不够。基层妇联干部多数身兼多职,变换频繁,不能集中精力开展妇女工作。15个乡镇妇联主席全部兼职,身兼三职以上的有7人,另外有的乡镇妇联主席岗位更换频繁,导致工作脱节。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也大部分身兼多种职务,工作中常常顾此失彼。

四是两新组织的拓展有待进一步突破。我区工业不发达,经济发展滞后,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经营发展不稳定,妇女从业人员流动大,妇女组织建设难度大。

四、对策和建议

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重点,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履行妇联工作职能,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考虑妇女工作的新发展,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妇女运动规律、妇女发展规律和妇联工作规律,进一步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新路子,用鲜明的主题引领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工作。

1.党委政府强化妇联组织的保障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儿童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的积极作用。并把妇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纳入年度督查考核工作之中,促进《实施意见》中的一些有关妇女工作机制和保障的要求得到真正落实。我区多数乡镇党委政府对于妇联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困难有心无力,解决经费困难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各级妇联组织将市场法则和组织优势相结合,积极探索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从政策上给予重视和保障。建议上级妇联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争取省、市财政的支持,对于财政特别困难的乡镇给予适当工作和活动经费补助,进一步改善基层妇联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

2.优先培养增强妇女组织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拨力度。针对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妇女干部比例仍然偏低,担任正职的领导少的实际,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促进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与组织部门、党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加大区直和乡镇妇联干部交流、转岗力度,加大对年青妇女干部的培养、任用力度,使妇女干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3.强基固本提升妇联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妇联干部能力建设,研究探索提升妇联干部能力素质的思路和举措,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基层妇联干部流动频繁的实际,建议上级妇联每两年对妇联系统干部轮训一次,提高妇联干部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4.拓宽领域扩大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加大指导力度,扎实推进两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深入调研,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思路,对规模较大、经营稳定、发展良好,女职工数量在20人以上的企业组建妇女组织,使妇女组织在“两新”经济组织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两新”经济组织的发展,为构建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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