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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

2016-08-31 12:27:0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共3篇)2015中国拆迁年度报告2015中国拆迁年度报告(2016-02-28 19:59:18)标签:拆迁年度报告 2015 血拆 才良律师事务所 房产 分类: 拆迁研究2015中国拆迁年度报告发布单位中国城乡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执 笔王 才 亮支持单位(排名不分先...

篇一: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
2015中国拆迁年度报告

2015中国拆迁年度报告

(2016-02-28 19:59:18)

标签:拆迁年度报告 2015 血拆 才良律师事务所 房产 分类: 拆迁研究

2015中国拆迁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

中国城乡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执 笔

王 才 亮

支持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 经济参考报 中国青年报 新京报 南方都市报 南方周末 京华时

【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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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前 言

这是我们发布的第6个《中国拆迁年度报告》。本报告意在向社会介绍2015年度中国拆迁的实际情况以及我们的分析。

中国的大规模拆迁从1991年第一个拆迁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算起,已经是第25个年头。从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拆迁条例至今也是第五个年头。作为土地财政和政府经营城市的主要手段,拆迁矛盾一直处于社会矛盾的领先地位。2013年10月27日,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中心发布调查数据称,有16%的样本家庭经历过家庭承包地、宅基地被征用或房屋拆迁。承包地被征后,获得补偿款的比例为79.5%,就业安置的则仅有3.9%;而房屋被拆后,拿到补偿款的为94.2%,获得就业安置的仅为1.8%。据此测算,全国约有6430万家庭在最近一波城镇化过程中,遭遇过征地、拆迁。又有两年过去了,这个数据还应增长。

1

十分遗憾的是,拆迁这个公共关心的话题,其数据缺乏正常的透明度。我们一直努力想从官方获得数据,以更全面地撰写我们的报告。但是,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省级人民政府,25年来没有向社会公开每年具体的拆迁数量,学者们只有通过网上碎片般的信息来拼凑出一幅很不完整的中国拆迁的图画。至于“血拆”事件更是信息封锁的重点,绝大部分“血拆”事件的处理都成为了“烂尾楼”,众多的应被问责的人员逍遥法外,这也是“血拆”不止的重要原因。

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披露的数据,近五年来人民法院所受理的80余万件行政纠纷案件中,围绕拆迁引起的案件占40%以上。在此同期的国家信访局的统计数据还应当高于法院,因为2015年5月1日前,大量的拆迁行政案件被挡在了法院门外。

拆迁如果仅仅是引起诉讼或一般财产性纠纷而不激化,也不值得我们如此关注。让我们揪心的是近20年来,因为拆迁引起的流血事件太多太多。 2012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为已施行一年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条例》)发布了第一份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曾经给社会带来了减少血拆的希望。因为2011年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征收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规定政府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未明确执行主体;最新的这份解释明确了“一般”由政府组织实施,将裁、执分离,并提供了裁定依据。

虽然,法院与同级政府的食指与拇指的关系,使法院难以按《征收条例》的设计制衡政府,公正裁判的压力巨大,但毕竟程序上设立了关卡,让地方政府在启动强拆上有所忌惮。于是,一些地方巧立名目避开司法审查,径直组织行政强拆或是借助黑社会势力进行暴力拆迁,从而导致近年来“血拆”仍然有增无减。

2015年,虽然媒体对于拆迁问题的报道有所减少,但自媒体对此的揭露较之前则在增加。种种现象表明,《征收条例》在许多地方已被架空,公民的房屋土地权利的保护更加艰难。即使是《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实施后,违法拆迁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控制。 作为从事拆迁法律的研究者与专业律师,我们关心这个制度的走向是因为它与大多数国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中国社会的文明与法治进程密切相关。我们希望,我们尽可能的客观报告与分析能给社会以参考,继而有益于中国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目 录

【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

一、2015年拆迁活动的特

点.............................................................................

........................................... 1

(一)拆迁行政案件“立案难”基本解决,但审判公正有待努力。................. 1

(二)拆迁矛盾化解乏力,“血拆”手段更加血腥。.............................. 5

(三)土地财政日趋疲软,补偿标准继续缩水................................... 9

(四)农村建设继续进行,旧村拆迁尚须规范。................................ 13

(五)棚户区改造发生分化,真假“美猴王”困扰社会。........................ 20 2

二、2016,我们的建议与期

待.............................................................................

.................................... 22

(一) 正确认识土地财政的危害性。......................................... 22

(二) 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刻不容缓。......................................... 24

(三) 解决土地财政要法治先行。........................................... 25

(四) 县域经济发展要善于运用法律纠正错误。............................... 28 三、2015年十大拆迁典型案

件.............................................................................

................................... 29

(一) 湖北汉川十五岁“学生军”参与强拆,被致重伤......................... 29

(二) 山东平邑“9•14”强拆恶性事件...................................... 30

(三) 范木根二审宣判,获刑八年........................................... 31

(四) 北京拆迁员闯民宅挨刀,被法院判非法侵入住宅罪....................... 32

(五) 陕西西安一被拆迁户寻仇六年,当街砍死拆迁负责人..................... 33

(六) 山东平度“3•21”纵火案宣判,一人死刑二人无期...................... 34

(七) 湖南长沙被“棚改”的公务员小区..................................... 34

(八) 河北燕郊“11•9”砍人案............................................ 35

(九) 广西北海3名村民自焚抗拆迁,2名官员亦被烧伤........................ 36

(十) 河南郑州拆迁仍是乱局............................................... 37

2015:中国拆迁年度报告(正文)【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

2015年是我国拆迁制度的最大热点事件是5月1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曾经给我们带来了无数困扰的拆迁行政案件立案难得到初步解决。但是行政诉讼环境的变化,并没有推动拆迁领域发生根本变化。在过去的2015年,这个法律没有发挥应有规范行政机关依法拆迁的作用,依法治国的要求与违法拆迁活动猖獗并存的现实得不到解决。为此,防止“血拆”仍然是我们在撰写和发表这个报告时的巨大的精神压力与着力点。如何让每个房屋被征收(拆迁)人感受公平正义,感受到人文关怀将是我们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认真思考的话题。

一、2015年拆迁活动的特点

2015年初,学习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准备,曾经给社会带来对于扼制违法拆迁行为的巨大希望。然而,这一年我们国家的拆迁活动继续并有所发展了2014年的特点即:依法治国的口号与违法拆迁的现实激烈碰撞,关注民生的理想与野蛮执法乱象并存,历史遗留矛盾与新生矛盾交织。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3【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

(一)拆迁行政案件“立案难”基本解决,但审判公正有待努力。

2015年初,各地政府、法院开展了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实施,为行政审判工作发展创造了历史性机遇。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做好实施准备工作,及时制定出台司法解释,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应对新法实施以及立案登记制改革对行政诉讼带来的影响,对依法应该受理的行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努力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立案难”问题,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敞开大门。2015年1—9月,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0万件,同比上升47.6%,仅5月份一个月就受理2.6万件,同比上升221%。在这些上升的案件数量中超过一半以上是过去在“服务大局”口号被堵在法院门外的房屋征收拆迁引起的案件。应当说,过去确实难以立案的房屋拆迁案件自“立案登记制”实行后已经不太难,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许多可能激化的拆迁矛盾。

半年多过去了,我们发现主要矛盾已经从“立案难”转变为“公正审判难”。法院系统内以帮助行政机关胜诉为已任的人不是一个两个。从首席大法官说的“行政机关败诉5.9万件,败诉率为9.1%”和上海法院公开的“行政机关零败诉率”都不能证明地方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反而充分地证明人民法院公正司法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2015年,我们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拆迁案件中,几乎所有的原告败诉的案件都存在重大争议。超期未判是常见现象;有些案件一审枉法裁判,通过二审才能得到纠正;有的行政机关明显违法的案件,地方两级法院联手虽然立案但找程序上的借口驳回起诉而拒不进行实体上的审判,迫使当事人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我们分析其中的主要原因是:

1.案件大量增加,而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人手不足。据介绍,目前,全国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共8878人,高级、中级和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数量平均分别仅为10.8人、4.4人、

2.3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一人庭”“二人庭”现象十分普遍。具有10年以上行政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仅占全部行政审判法官的22.3%。从其他庭调整不仅有业务素质问题还遇上司法改革“员额制”的限制,这个问题将会存在一段时间。例如我们所律师代理的长沙市岳麓区靳江村722户村民诉区政府拆迁补偿标准案于2015年1月25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至今未见判决。经我们了解,主要原因是该院积压行政案件太多所致。当然该案难判也是主要原因。该拆迁项目中,政府以建世界上最大的“医院”公益事业为由,压低补偿标准强制拆迁。拆迁后建造的是商业楼盘,说好的“医院”不见踪影,法院若是公正司法,只有判政府败诉。

2.法院长期以来配合政府拆迁的理念没有认真反思和纠正,许多法院负责人、行政审判人员仍然习惯于甘当行政机关配角,没有适应新的《行政诉讼法》要求的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角色转换。一段时间,法院系统甚至认为“由于打行政官司成本低,一些当事人不能理性维权,随意提起诉讼,有的甚至变换不同地方重复起诉,耗费了大量的行政审判资源。在少数地区和特定案件上,个别当事人长期缠访闹访,扰乱法庭秩序,严重影响行政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完全混淆了行政审判工作中的主次要矛盾。例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在多半案件中未得到落实。最典型的是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审理的路北区系列违法拆迁案中法院与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表现。【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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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全国人大通过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11月,河北省政府和省高院联合发文推动落实,但唐山市对此无动于衷。据长城网唐山12月4日电,“12月4日下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公众开放日活动。省市人大部分代表、国有大企业代表近40人参加了本次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们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陪同下,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审判庭、诉讼文化长廊、数字化法庭、廉政教育展厅,通过大屏幕观展了法律文书、旁听了庭审。法院领导还向代表们赠送了普法宣传图册。在随后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对法院的工作予以高度评价”。然而那一天的同一时刻,正是法院通知我们所律师代理的唐山市15市民诉唐山市政府和国土局非法收回他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第1次开庭的时间。律师和近百名原告与旁听群众被拒之大门口,忍受着零下20度的寒风摧残。该案被诉的市政府与国土局负责人却未出庭,引起了争论。该案无悬念地裁定驳回了起诉。上诉到河北省高院,撤销裁定,发回重审。

2015年11月25日重审第一次开庭。虽然中院庭前发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唐山市政府和国土局的负责人仍然没有出庭,仍然是由国土局四个工作人员代理两家被诉行政机关。这显然违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们提出了异议。各位原告建议法院安排在市长、局长有空时再开,审判长采纳。休庭又两个多月过去了,没有再开庭的消息。

3.虽然新的《行政诉讼法》提出了排除地方政府干预司法的要求,但是在地方法院人财物受制于地方政府的情况下,但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案件审判。甚至有的地方仍视法院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要求法院承担司法职权之外的行政执法和经济工作,拆迁指挥部里给法院安排个位置也不是孤例。人民法院真正的独立行使审判权客观上还有很大的阻力。

上述三个主要原因中,理念问题最为突出。如何在现行环境下,改善法院公正司法的条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树立起法院、法官讲法信法的意志。

(二)拆迁矛盾化解乏力,“血拆”手段更加血腥。 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本来是化解拆迁矛盾和规范拆迁行为,进而推动依法治国的极好的机遇,但许多官员和学者没有将此作为机遇,而是感到了恐慌,千方百计地思考如何规避。亦有法律学者为此出谋划策,撰文公开惊呼:“《行政诉讼法》修改对当前困难重重的征收拆迁工作雪上加霜,对地方政府是一巨大挑战”。他们为此开出的药方是:“需要地方政府加大对建设、规划、房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公安、信访履行职责要求,加强与法院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形成依法征收正气,遏制征收补偿漫天要价歪风邪气,减少‘钉子户’,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规避征收司法强制执行周期长的短板,需要地方政府运用行政权提高征收拆迁效率的方法包括:一是,根据《城乡规划法》。无论是现行的《城乡规划法》还是之前的《城市规划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没有取得规划审批的建筑都属于违法建筑。对于逾期没能签订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严格审查被征收房屋的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对于没有规划审批的房屋,可认定为违法建筑,由规划执法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逾期不拆除的,经催告后,依法申请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政府责成公安、规划、土地、公证、综合执法等部门强制拆除。同时,基于信赖利益保护的考虑,对这些被拆迁人给予一定补偿安置。二是,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被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的,应当立即拆除,并对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安置。以上两种方法,绕开了司法强制征收法律程序,最大的优势就是大大缩短了征收拆迁周期,提高了征收拆迁效率。但不同项目之间存在诸多差异, 5

篇二: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
旧城改造工作汇报材料

XXXXXX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

【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XXXXXX旧城改造项目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通路,南至飞天路,西至南大街,北至交警大队,占地约18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总户数约400户,征收建筑面积约13.92万平方米,征收区域共划分为A、B、C、D、E五个区,其中B区涉及征收户130户(其中7户未丈量),占地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15亿元,总建筑面积50.7万平方米,预计4年内全面完成建设。2013年计划投资1.5亿元,主要完成B区的房屋征收及拆迁工作,于5月前对3栋安置楼开工建设,并在12月底前完成A、D、E三个区域的丈量评估。

该项目于2012年3月6日正式启动。在2012年,我们一是主要完成了征收区域B区和C区内的166户征收户房屋建筑面积的丈量评估工作,丈量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其中违章建筑涉及14户0.42万平方米。未丈量户11户,占总户数的0.07%。二是主要完成了入户宣传和摸底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八查九问十清楚的工作要求,从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户籍性质、房产及土地资料、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入手,详细掌握了被征收户的基本资料。

房屋征收工作于2013年3月12日开始入户协商,截止目前,已与74户征收户达成房屋征收协议,占全年总任务130户的57%,征收房屋1.4万平方米,拆除71户,占已征收户的96%,拆除面积1.3万平方米。总体来看,XXX旧城改造工作的开局是良好的,这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决策和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同时也离不开我们前期扎实有效的准备工作。

2、 具体目标

3月12日至3月31日,全面入户,讲解征收方案、优惠政策,掌握被征收户的心态和要求,并做好记录。

4月1日至4月15日,全面进入签订协议,使征收面达到50%。

4月16日至5月15日,征收面达到70%。

5月16日至7月15日,征收面达到85%。

7月16日至9月15日,征收面达到95%。

10月15日前对重点户进行突破,对剩余的个别钉子户配合执法、城建、国土等区有部门搞好强拆的基础工作。

三、工作措施

XXX旧城改造项目自启动以来,全体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房屋征收相关知识,经常深入征收户调查研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充分、有效。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XX镇综治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的房屋征收办公室,区住建局选配3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阶段性业务指导。按照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原则,充分考虑年龄结构、性格特点、工作经验等因素,将工作人员分为4个工作小组,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都能够充分发挥各自所长。按照月初定任务,月底定奖罚,年内定去留的三定奖罚办法,严格考核,将征收任务分工落实到每个征收组及责任人,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实行责任到人、人组结合、以组为主,使之形成人人挑重担、个个抓落实的浓厚工作氛围。

2、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房屋征收工作是集政策性、法规性、群众性于一体的工作,特别是面对被征收群众利益诉求越来越高、各类矛盾错综复杂、负面报道日益增多、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的不利形式,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教育,培养工作人员敢于担当、勇于分忧、甘于吃苦的奉献精神,使每位房屋征收工作人员都成为理论水平高、谈判本领硬、工作能力强的房屋征收骨干。

3、精心谋划,树立攻坚克难的信心。在整个征收过程中,从征收房屋的摸底、评估结果的公示、入户核对,一直到房屋征收协议的签订,进行了逐户分析讨论,集思广益,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做到有的放矢,并充分发扬5+2、白+黑的吃苦精神,确保全力协商一户、成功征收一户。从5月份开始,针对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的实际情况,每天早上召开工作分析会议,对在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逐项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方法,使征收工作能够平稳有效的进行。

4、廉洁自律,打造廉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熟悉和灵活运用政策,把握尺度、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格禁止工作人员接受被征收人的吃请和礼金,坚决做到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生人和熟人一样,干部和群众一样,穷人和富人一样。围绕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会干事、肯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房屋征收队伍。

四、存在问题

XXX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现实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不及时解决,将会影响和制约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1、 违章建筑危害大。在2012年3月6日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后,有部分人进行偷建抢建、乱搭乱建,阻碍工作人员入户评估。仅在XXX旧城改造区域B区内,新增违障建筑1700多平方米,涉及征收户9户,占总户数的8.7%,还有4户至今拒绝丈量。这些违障建筑一是建筑物缺乏质量保障,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二是影响政府威信和形象,破坏社会风气,导致了违障建筑的扩散,后患无穷;三是违建者的目的是通过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获取最大利益,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四是造成土地和资源的浪费,容易造成邻里纠纷,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五是违障建筑不拆除,大大增加了旧城改造房屋征收的成本,进一步加大了旧城改造的资金压力,严重影响着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2、人力不足。XXX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办公室统计人员2人,实际入户工作人员12人,而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仅有4人。工作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均不能满足房屋征收任务的需求。

3、有个别对房屋征收工作不理解的征收户,不但自己不配合房屋征收工作,而且对其他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群众挖苦讽刺、威胁恐吓,致使一部分愿意拆迁的群众不敢签订协议,给房屋征收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部分群众对房屋征收期望过高,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甚至有个别群众不考虑自己现有房屋的实际情况,梦想着如何通过房屋征收一夜暴富,盘算着如何满足自己扭曲了的金钱观。

5、由于近年来旧城区改造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和农村人口进城等原因,出现了出租房屋房源紧缺、租金上涨等现象,给征收户今后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有高龄老人的家庭,由于需要搬迁和安放寿材,很多人不愿意将房屋出租给这样的家庭。

五、对房屋征收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在XXX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的一年多时间里,通过学习房屋征收政策,走访征收户了解情况,与征收户协商签订协议,充分了解了与房屋征收相关的各项政策、掌握了广大征收群众的各种诉求,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对房屋征收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一、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是房屋征收工作的前提条件。XXX征收办在前期入户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在原有《**市XX区XXX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市XX区XXX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增加了奖励优惠政策,由于该补充方案的制定因地制宜、合情合理,充分调动起了广大征收群众参与旧城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短短2个月的时间内就完成了全年征收任务的一半。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是房屋征收工作的关键。征收户多年居住在一起,相互间经常沟通了解情况,如果补偿标准不一样,会引起相互之间的攀比心理。因此,我们在征收过

程中必须做到标准统一、 程序规范、补偿结果公开,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让被征收人明白先签不吃亏,先签更有利,从根本上消除部分被征收人越往后拖、收益越大的思想。另外,我们还必须时刻关注特殊困难群众的需求,多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将工作力度和方法精细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一致性,还要在政策范围内实实在在的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

三、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是房屋征收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名合格的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要有吃苦耐劳敢于碰硬的精神,能够吃透征收政策,熟记补偿方案,掌握沟通技巧。将自己打造成解释政策的宣传员、排忧解难的服务员、攻坚克难的突击员、来之能战的应急员。在具体工作中能够积极协商,及时介入,展开调查,走访有关当事人,不厌其烦的深入了解纠纷、矛盾产生的前因后果,剖析事实真相,全力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耐心讲清利害关系,逐步化解纠纷矛盾坚决杜绝一些简单、生硬,易产生对立情绪的言语,要像弹簧一样反复沟通,才会找到转机。

四、强制拆迁是房屋征收工作的重要手段。房屋征收工作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体框架下,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补偿工作,早签约、早搬迁、多受益,最大程度实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合法利益。但是对于在项目区域内的一些违法建筑和由于个别征收户无理要求,经多次协商达不成协议的,严重影响项目进展的建筑,将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保障大部分群众的合法利益,对个别别有用心、抵抗政府的人形成震慑作用,树立政府威信,确保旧城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篇三:201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汇报材料
2015拆迁工作报告

第1篇:城市拆迁管理工作报告

为推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研讨、实地考察,对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现将这次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定信念向前看

目前,我市的建设改造拆迁工作遇到了困难。在困难的时候,应能看到成绩,看到光明,以提高勇气,坚定信念,夺取新的胜利。几年来,我市的改造拆迁特别是“城中村”的改造拆迁工作取到了人所公认的历史突破性成就,也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应当认真总结,发扬光大,指导今后的工作。

(一)改换了城市容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创造环境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健康发展、长短兼顾持续发展、新旧统筹和谐发展的理念,制定了一系列科学的拆迁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并精心部署,全力推进,掀起了建设、扮靓凤城的热潮,开创了老城和新区齐头并进、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新局面。2015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城区范围内道路绿化、公益事业、旧城改造拆迁项目50个,面积71.2万平方米,拆迁安置企业和居民4080户,开发建设了城投·新视界、城投·书香苑、桃园小区、碾头小区、文苑小区、蜜水景苑、黄金花园等一大批设计超前、理念新颖、布局合理、质量过硬、档次较高的住宅小区,大批城市居民告别低矮旧居,住进宽敞楼房。其中,2015年城区共完成拆迁面积35万平方米,拆迁单位95个、居民1510户,比前3年总和还要多。今年以来,完成城市拆迁项目13个,面积19.8万平方米,拆迁安置企业和居民1020户。截至目前,“城中村”改造完成率已达到52%。通过拆迁改造,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功能配套进一步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城市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积累了宝贵经验。这几年我市城市拆迁改造规模空前,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同时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面,探索了一些新路子,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可以归纳为四条。

好的制度和政策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近几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旧城区和违法建筑拆迁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旧城改造的暂行规定》、《市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标准》等,并配套制定了拆迁方案报批、拆迁资料详细审查、拆迁工作考核和拆迁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市拆迁制度体系,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规范的运作程序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牢牢把握政策合法、程序规范、运作公开、补偿合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推动了拆迁的高效进展。如今年的铁路拆迁,依据《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实行了市场化评估,增强了拆迁工作的公开透明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拆迁公告、听证及座谈会、动迁会议、测量评估、公示送达、协议签订等工作,实现了和谐拆迁、依法拆迁。

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为了有效统一思想,各级各单位充分利用舆论阵地,通过制作宣传车、贴通告、挂横幅、发宣传单、印发简报、给广大被拆迁户致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拆迁改造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方法步骤,宣传拆迁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拆迁改造的顺利进行。

基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离不开街居的参与和配合。近几年各街道、居委会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基础性工作。2015年以来,密水街道成功实施了农丰步行街、翠岭花园、东苑小区、湖滨花园等规模较大的旧城改造项目,有四个方面的做法值得发扬。一是坚持把旧城改造与招商引资相结合;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有情操作的原则开展拆迁工作;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四是先建回迁楼,以回迁促拆迁。醴泉街道西关居委会近年来先后实施了西苑小区、桃园小区、灯杆埠小区等旧村改造项目,拆迁面积近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243户。他们成功的做法,主要是强化了三项措施。一是让群众参与,二是让群众吃透政策,三是落实好各项安置补偿措施。

(三)锻炼了工作队伍。近几年的拆迁改造,对参与拆迁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都是一次重要考验,对拆迁队伍、建设队伍、宣传队伍、城市管理队伍,对参与拆迁管理的所有党员干部都是一次锻炼。拆迁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立足全局,积极支持、服务拆迁改造,建设、国土、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形成了拆迁工作的合力;有关部门、镇街、村居负责人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为完成拆迁任务,实现和谐拆迁贡献了力量;广大拆迁工作者忘我奉献、认真负责,动真情、使真劲、办实事,为保证顺利拆迁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参与拆迁的各部门、单位在宣传发动工作上有了很大进步,在落实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上有了很大提高,在推进拆迁改造各项措施上有了很多创新,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

(四)培育了新的精神。对于拆迁改造,我市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去年实施的小康河综合改造工程就是拆迁改造的成功典范。这个成功典范的意义不仅在于我们成功地进行了一项民心所向、民心所盼的城市建设工程,同时也向人们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我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人们的主观世界,从而使这项工程的成功,升华为了这种新的、崇高的精神。因此,用好小康河改造经验,大力弘扬小康河精神,对今后拆迁管理工作有重大的鼓舞和启迪作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不管是市级领导还是部门、镇街领导,关键时候都能够冲到第一线,有力地推动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分管项目的市级领导从制定拆迁补偿政策、论证工程设计方案,到解决个别拆迁清障难题,都坚持强力调度、靠前指挥、亲历亲为。尤其围绕搞好拆迁工作,各级领导深入到拆迁户家中认真细致的做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工程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调度,勇担重任、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各新闻单位充分利用舆论阵地,对该工程进行深度跟踪报道,有力地促进了小康河综合改造的顺利进行。由于舆论导向到位、政策合理、措施得力,顺民心、合民意,小康河改造得到

了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参与小康河沿岸拆迁和综合改造的人们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用心用力、真抓实干,表现出了乘势而上、进位争先的信念,攻坚破难、一往无前的气概,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品格,众志成城、团结协同的作风。

二、透析矛盾勇破难

应当肯定,我市前段的改造拆迁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同时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我们不应当因取得成绩而沾沾自喜,故步自封,更不应当因遇到困难而丧失斗志,望难却步,而应以冷静的头脑加以思考,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着重从体制机制、政策、环境、队伍等带根本性的问题入手,分析困难的成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各自为战弊病多。拆迁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政府、部门和街居等方方面面,需要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密切协作。而作为拆迁改造主体的街办和涉及的居委会之间还未很好地形成拆迁合力,在行动上存在“居自为政”的现象。从面上看,我市城市拆迁改造成方成片的开发项目越来越多,但在个别村居拆一片建一片的零星开发改造也不在少数,并且由于各街居各自为战,造成供电、燃气、供热、电讯、有线电视、供排水等市政设施配套的难度加大,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改造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脱节。我市城区实行属地管理后,只是居民户口所在地发生了改变,宅基地所有权并没有改变,致使出现了“插花地”现象。农丰居委会实行属地管理后,划过来的有原东关、西关、北关、碾头等十几个老村的居民,而他们的宅基地仍属原居委会。居住在东关小学南面的居民大约有500多户,占地200多亩,现属农丰居委会管理,而居住地所有权却归属北关、东关、交通等居委会。由于“居自为政”,“插花地”问题很难处理,导致了部分旧城改造工作难以继续开展。个别街居的改造项目,申报时以整个项目申报,享受市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而实际操作时只进行其中“净地”部分开发,迫切需要改造的部分却无法实施,加大了旧城改造的难度。有的改造项目由于个别户的工作做不下来,就干脆绕过去。特别是梨园、交通、市社、碾头、东三里等大的拆迁遗留项目,在运作前期未办理《拆迁许可证》即自行拆迁,拆迁操作程序很不规范,遇到部分群众补偿期望值过高等原因使拆迁进程受阻,形成拆迁的“半拉子”工程。不但使已拆迁户、未拆迁户和拆迁人之间矛盾纠纷加剧,而且区域内已拆房屋和未拆房屋相互交错,一片狼藉,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和形象。

(二)补偿标准不统一。由于我市旧城改造中存在的拆迁主体多元化问题,导致不少工程在拆迁时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拆迁人为片面追求进度在制订拆迁政策及补偿标准时,要么不到主管部门审批,要么不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补偿,补偿标准随意性很大,个别地方存在着能闹会闹的多得,晚走的多得,甚至有关系的多得的现象,造成被拆迁户之间互相攀比,竞相抬价,影响了拆迁进展。如公路部门修路拆迁补偿大都采用“一事一标准”,供电部门架设线路时主要采用协商法,各街办、居委会的补偿标准更是多种多样。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有的“钉子户”拖了一年后拆迁,同一区域、同样的房子要比按时拆迁的多得1.5-2万元,客观上纵容了拆迁工作中的等、靠、拖、闹行为,增大了拆迁工作难度。

(三)违章建筑未控住。据规划、建设等部门反映,目前只要哪个地方拟进行拆迁改造,这个地方的乱搭乱建就会蜂拥而起,房屋面积往往变成了原来的1.5-2倍。也就是说,如果某户房屋面积是100平方米,通过违法建设,到旧村改造时,该户经拆迁主体测量的面积一般能达到150—200平方米。以凤凰公园南、天翔路以北、古城路以西、永安路以东的区域为例,该区域的住户听到旧城改造的消息后,利用休息日和晚上突击建设,有的户几天内就把院子盖得只剩下个小小的天窗采光通风。调查中有同志反映,目前拟定拆迁改造或预计一两年内可能要拆迁改造的区域,不少户在家里盖房子、封院子。我们不应当孤立、片面地看待违章建设现象。说到底,它是我们某些政策和工作缺陷的折射反映。为什么一些居民搞违章建筑的积极性那么高?就是因为他们看到前面有的人搞违章建筑在拆迁补偿时赚了很大的便宜。而这些便宜是谁给的?实际上是某些政策和实施政策的工作给的。可以说这些政策和具体做法客观上助长了违章建筑的歪风。我们应当透过现象看到本质,通过结果分析原因。唯有如此,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四)回迁安置不及时。从总体上看,城市拆迁改造中的拆迁难度大、资金短缺等问题影响了城市拆迁改造的进程,导致一些建设项目迟迟不能顺利开工,回迁房无法如期建设,拆迁户不能按时回迁,有的户3年前就缴了房款,至今不能回迁。据了解,目前全市不少旧城改造项目,如小王庄、梨园、市社、东栾家庄等的拆迁改造,虽然原因不一,但都存在回迁安置不及时问题,在面上产生了消极影响。

三、重整旗鼓再攻坚

古人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针对目前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应当思索来一些什么样的变化,以变求通,以通达久。抓工作要抓主要矛盾(

(一)理顺运行机制。机制像一张网,网有纲有目,一纲举而万目张。在拆迁工作网络中,政府(不仅指市政府领导班子)始终处于“纲”的地位。要精心研究如何举纲张目做活全局。机制像一盘棋,在拆迁工作棋局中,也有“将相兵、车马炮”,在统帅部正确决策的前提下,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机制又像一台戏,在拆迁工作大舞台上,活跃着各种行当的人员,这些人一要扮好自己的“角”,二要胸怀全“戏”,一切服从主旋律。能实现前述三条的机制才是好机制。在拆迁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镇街、居委会属地实施拆迁”的拆迁机制,以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旧城改造项目的拆迁人,以项目为单位成立指挥部和专门班子,代表政府对旧城改造区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拆迁、统一改造、分类安置,打破目前以居委会为主的区划界限,对旧城区实行统一规划、成片改造,提高城市拆迁改造的整体水平。

(二)统一研究政策。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政策举足轻重。好的政策可以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政策不好不但不能调动积极因素,还可能把原本积极的因素化为消极因素。研究制定政策应注意“三性”,一是合法性,制定的政策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详实的法律依据;二是统一性,在一个城市内,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应统一,政策上各自为政,只能搞乱拆迁工作;三是可操作性,政策应明确具体,少弹性,好操作。具体应抓好以下三点:①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办法。在实施房屋拆迁时要严格界定住宅房屋的不同类型,在拆迁补偿评估过程中须区别对待,严格区分有证房屋与无证房屋、合法存在房屋与合理存在房屋,合理存在房屋与乱搭乱建房屋的关系。②处理好政府、街办、居委会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拆迁工作健康发展。③保持政策衔接。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决议,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了修改,并授权国务院具体制订拆迁、征收的管理办法。待国务院制订出新的拆迁政策后,要根据国家规定对我市的拆迁方式、方法进行相应修改,以保证拆迁工作连续性。

(三)培养过硬作风。在拆迁过程中,过硬的作风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不折不扣抓落实。去年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旧城改造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其中分析了拆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并一一分解到各相关单位落实。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有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也有不少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好,在抓落实上打了折扣。今后应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政府安排的工作,未落实的应当有个说法。二是不屈不挠破难题。拆迁工作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其中会有无数多的“针线疙瘩”,要排难解纷,该靠前时须靠前,该“沾泥”的敢“沾泥”,如怕得罪人,惹“乱扯”,而不靠前,不“沾泥”,结果只能难上加难。三是认真办事干细活。“认真办事”四个字,乍听起来直白简单,实则是理解容易贯彻难,说起来容易做到难。市政府曾就治理城区乱搭乱建问题专门作了安排,在落实过程中,部分居委会当即安排专人对居内建筑现状进行测量登记,并张榜公示,同时告知以后违章建筑处置办法,从而基本杜绝了乱搭乱建现象。而大多数单位并未做到这一点,导致居内你攀我比,乱搭乱建变本加厉,这就是认真、不认真的区别。如果一味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呼儿嗨哟”,不去抓具体“细活”,解决问题就是一句空话。

(四)营造良好环境。调查中大家反映,要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必须注重营造良好环境。营造良好环境,要尽力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拆迁全过程中,始终注意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解决少数群众搬不起、住不起的问题。可考虑建立救助基金,健全救助机制,解决好个别群众的实际困难。二是坚持舆论先行。完成一项重大工程,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在拆迁工作中,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大多数,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广大群众气顺心齐,就会形成强大的气势,就会给歪的、邪的不轨行为造成强大压力,从而保证拆迁工作顺利实施。这方面,小康河改造拆迁给我们提供了现实的范例。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拆迁要坚持依法、有情、有偿,这三者,依法是前提,是灵魂。拆迁工作中,既要重视实体法,又要重视程序法,才能保证。

第2篇: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结合自己今年参见西峰区重大项目拆迁工作实际,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思考。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加快城市化建设和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南区新城建设、城区道路拓宽、南北大门的形象工程建设、政府综合办公楼的新建、体育场馆的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工程中,特别是300万吨炼化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西峰油田的开发建设,给庆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工程建设突飞猛进。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搞得好坏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城市拆迁对一个地区形象的提升、经济发展要素的集聚、城市功能的增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拆迁工作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回顾今年的实践,在各个项目拆迁实施过程中,有相当部分拆迁户能够理解拆迁政策,关心拆迁工作。但由于拆迁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庭收入高低不一,在拆迁签协过程中就表现不同的思想反映和言论行为。有的认为房屋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臵。不管是否与拆迁相关联的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从10万到百万赔偿不等,差异很大。更有少数拆迁户强横野蛮、语言粗鲁、漫天要价、难以沟通,使拆迁工作难以推进,给拆迁工作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拆迁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放在首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科学拆迁”、“平安拆迁”、“和谐拆迁”,让遵章守纪的拆迁户不吃亏,让违规违纪的“钉子户”无益可得。

应该讲,在近几年的拆迁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平安拆迁”活动,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帮助群众解决拆迁过程中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暧,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严格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照、检查、分析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拆迁政策不配套。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只是一个大的指导原则,缺乏结合地方具体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我市目前货币安臵和安臵房安臵都没有具体的细则,群众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重复拆迁、强拆强建的问题非常突出,一夜之间建“危房”、建“征用房”的现象普遍存在,感觉有些群众把拆迁当产业,斥资借贷、租赁建材,应付征地拆迁工作,俨然形成了一种“猫逮老鼠”的游戏现象,你拆我建,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给政府拆迁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增加了安臵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臵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臵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在董志项目拆迁工作中,有的拆迁户三年了还没有拿到安臵费用,现在赔偿又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现状,物价飞涨,群众意见很大,重新调整又要增加赔偿成本。

三是安臵房建设滞后。从今年实施的拆迁项目看,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临时安臵在活动板房,每户两间都不能保证,拆迁相对超前,安臵房还仅仅是个计划和图纸,几代人一间板房,无法得到安臵,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三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

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臵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

安臵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一些重大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地方立法工作滞后,拆迁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对拆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够,科学创新的方法少;重拆迁轻安臵,安臵的路子不够宽,没有统筹协调好拆和安臵的关系;在建设资金的筹措上路子不宽、方法不多。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按照城镇房屋拆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认真总结拆迁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拆迁补偿和安臵经验办法,使之更加符合市情和民情,更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拆得掉,尽可能减少政府拆迁成本。把安臵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作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化解城市建设拆迁中的难题,不引发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1、科学制定拆迁补偿安臵办法。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拆迁政策的完善和到位,对于确保拆迁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信访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市场化评估的规定、关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式选择的规定、关于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补偿安臵的规定等,是对拆迁群众补偿安臵中的重要条款,我们必须尽快出台与省条例、物权法相配套的拆迁办法;建立健全市场化评估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消除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市场价差,真正做到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把补偿安臵方式的选择权真正交给群众。同时拆迁政策要向弱势群体倾斜,出台保障性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某些经济收入低、房屋面积小、补偿金额少的被拆迁人,仅按现行的拆迁政策,是很难保证他们起码的生活居住条件,可以提高低限标准人均享受面积或提高低限标准的补偿标准。对确实无力购房、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廉租房保障体系,保证这部分人的栖身之地。

2、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拆迁行为。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关键是拆迁行为要规范。而规范的前提是坚持依法行政,对《条例》规定的拆迁条件,尤其对拆迁计划、拆迁安臵方案、拆迁补偿安臵资金、拆迁安臵用房和周转房等落实情况,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同时采取得力措施,坚决纠正补偿问题出现的“前紧后松、先勒后放”的不正常现象,促进拆迁工作顺畅进行。同时,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逐步建立评估机构进入拆迁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拆迁评估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对拆迁评估机构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要坚持评估结果的公示制度,使拆迁评估结果体现市场价值,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广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因历史原因无批件、无产权证的房屋拆迁安臵问题、住改非补偿问题、装修补偿问题,要根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政策,结合各地的做法,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完善政策,依法拆迁”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补偿政策,使拆迁做到有章可循,尽可能减少拆迁矛盾。

第3篇:关于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根据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现将2015年度赤城县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征地前期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13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中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相关安置途径,大力宣传有关征地方面的政策、法规。我局创新征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了“关注民生、亲情征地”和“征地大回访”等活动,深入征地拆迁一线,进村入户宣传征地政策,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征求群众意见,求得群众理解支持,保证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征地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四个地块,土地面积共49.35亩正在组卷,土地调查结果经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核实确认,对被征地群众要求听证的地块,我们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听证会,经被征地群众同意和县政府审核,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均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安置途径采取回迁或用货币一次性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群众。全县应收应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全部依法足额支付到被拆迁农户,无一拖欠。切实维护了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群众的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征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

我局信访工作创新了工作机制,重心下移,超前介入,及时排查,积极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由于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仅强化了部门责任,促进了稳定工作,而且密切了干群关系,信访干部的耐心热情、认真负责、心系民生的高度工作责任感普遍受到群众赞誉,工作成绩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经认真自查,今年我县未发生一起征地矛盾纠纷,未出现征地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在以后工作中,我局继续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为己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管理、改进作风,积极主动地早部署、抢先机、抓落实,把征地基础工作做好,及时组卷上报。

第4篇:关于繁昌县征地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县坚持跨越发展的发展战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向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的目标阔步迈进。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加大了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全县征地拆迁的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的户数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矛盾也逐渐增多,征地拆迁过程中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征地拆迁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并产生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此,正确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而严峻的课题。现将对繁昌县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地处XX省东南部,总面积XX平方公里,人口XX万,辖XX镇XX个村(社区)。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XX亿元,同比增长XX;财政收入XX亿元,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XX亿元,增长XX。我县始终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城镇化率达XX。但由于县域面积不大,土地已成为我县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的重要瓶颈制约,全县征地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特点:一是满足城市建设需要,为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我县加快了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步伐,近几年来,共拆迁国有土地XX个地块,涉及XX户,征收面积19万多平方米;二是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围绕县开发区建设和扩区升级,需要完成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三是配合县外工程建设,近年我县为配合上级部门有关工程建设,承担了不少征地拆迁任务,如宁XX建设以及过境的供电杆线架设等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置房建设普遍滞后。征地拆迁中,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安置问题。当前,安置房建设跟不上进度,被拆迁群众不能如期得到安置,已成为影响征地拆迁的一个重要因素。个别地块的拆迁户因安置房未按时建好,甚至几年时间都在外租房居住,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子,政府为此支付了大量的安置费,也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经常有被拆迁户因安置房问题上访,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给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特别是有的地块,征地拆迁已经开始,安置房建设却尚未启动,甚至规划都未完成,造成了群众对拆迁的强烈抵触情绪。

(二)失地农民就业艰难。随着土地被征用,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一些村组农民也已无地可耕。虽然,土地开发后引进了企业,将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但目前农民多数属于低文化、无资金、无技能的弱势群体,特别是“4050后”农民,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和技术的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很容易再度失业,而一次性安置费难以维持长久生计,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始终是他们的后顾之忧,也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三)社会舆论引导失范。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也能纠正强制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反之则会阻碍拆迁工作,影响大局,激化矛盾。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经媒体舆论的过渡聚焦和非理性报道,使不少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时,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四)相关部门执行不力。一是存在“畏难情绪”。拆迁安置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往往矛盾比较突出,这就需要征地拆迁整个工作机构和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然而在关键时刻,少数部门、个别干部和领导瞻前顾后,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体事件”,怕被“无理纠缠”,不敢深入一线接触矛盾、化解矛盾,不敢承担责任,增加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二是协调配合不到位。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建设、公安、工商、供电、供水等多个部门,在动迁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好各自工作,如房屋产权证、房屋评估、商业用房、水电、有线电视、网络、户籍等许多情况需要统计核实,各个部门的工作成效都会直接影响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展。三是司法强拆执行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实施后,司法强拆取代了行政强拆,但因征地拆迁问题的敏感性及司法强拆尚无实施细则和具体案例可以参照,法院作出司法强拆决定往往什么审慎,地方政府向法院提出的司法强拆申请短时间内难以落实和执行到位。

(五)部分群众认识有误。一是对补偿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群众认为征地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置,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也要安排宅基地。不管与拆迁是否相关联,有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二是为谋取利益,违法突击建房和抢栽抢种。一旦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成既定事实,拆除违章建筑、控制抢栽抢种经常又会引发对抗和上访,影响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六)补偿标准不尽合理。目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范性文件较齐全,补偿标准制定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但随着高层安置的不断增多,因公摊面积过大,物业管理费比多层费用高一倍,且承担二次供水等费用,群众意见也越来越大。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体办法,征地补偿中存在着标准不合理、程序不规范的现象,给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多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把安置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破解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难”问题,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和谐拆迁”,必须把握好意识观念、政策制定、补偿安置、实际操作四个关键点:

(一)意识观念上,要正确认识、直面矛盾,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一要敢于直面矛盾、攻坚克难。面对艰难繁重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勇于迎难而上、处“难”不惊,找到化解拆迁难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二)政策制定上,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一要及时修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物价变化和经济发展实际,依法适时合理调整补偿标准,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争取群众接受和支持。二要不断完善奖励政策。要制定科学有效的奖励政策,真正体现出用户政策、支持拆迁与违法规定、无理取闹之间的差别,调动广大被拆迁户支持配合拆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分配指导制度。相关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合法、合理、合情的集体资产分配指导方案,在分配前充分与村民和群众代表沟通,在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再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通过,妥善分配好集体资产,避免集体资产久拖不决、村民间矛盾不断的情况发生。

(三)补偿安置上,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在拆迁过程中既要算好经济帐,又要算好民心帐、稳定帐,要正确处理好“拆迁”与“安置”的关系。一要灵活选择安置办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置”,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在动迁中,坚持以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货币安置与房屋产权调换、就近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满足被拆迁群众的不同安置需求。二要强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关键要坚持提前规划、安置先行,拆迁前期准备阶段就要完成安置房的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工作,加强部门配合,筹足建设资金,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选址要注重居住环境,确保出行方便;建设中加强监管,严把质量关,杜绝出现质量问题,避免对拆迁工作产生负效应。三要尽力安排好失地群众生活。继续执行好“以土地换保障”政策,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强化失地农民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按照“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原则,制定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配套政策;制定和完善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失地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形成“以土地换保障,以保障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实际操作上,要阳光透明、强化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要提高拆迁干部的政策水平,加强部门部门配合协作,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坚决杜绝征地补偿出现“前紧后松,先勒后紧”的不正常现象。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权责统一责任机制,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随意开口,不按统一政策办事的工作人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二要坚决治理违法建设。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

,兑现举报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和抢栽抢种的积极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果断处置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开发征地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三要妥善化解突出矛盾。要认真排查、梳理征地拆迁中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千方百计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依法行政,对个别要求不合理、漫天要价的被拆迁人员,要尽最大可能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如仍继续无理取闹,则要果断依法处理,申请人民法院积极介入,启动依法强拆,不能让他们得逞所愿,让配合拆迁的群众吃亏。四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信访、投诉、举报监督制度,县纪检监察机关可向拆迁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审计、财政等部门派出专人协同纪检检察部门全程参与拆迁安置过程。要加强群众监督,邀请被拆迁群众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对拆迁安置政策、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拆迁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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