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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

2016-09-01 12:21:1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共3篇)经费整改报告篇一: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玉中工字【2015】2号2015年5月28日,县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3年至2014年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书。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工会会计核算科目不够规范、开展职工活动较少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供大家学习参考。

经费整改报告
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 第一篇

篇一: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玉中工字【2015】2号

2015年5月28日,县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3年至2014年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书。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工会会计核算科目不够规范、开展职工活动较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工会组织及时汇报领导,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在今后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是制定职工活动计划,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力所能及的活动,增强职工干事创业能力。有计划的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慰问等活动,激发职工爱岗热情。

三是认真学习《工会法》、《泾川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工会经费管理。 2015年6月10日

玉中工字【2015】3号

关于我校举办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情况的报告

县总工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校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师篮球、排球运动水平,我校工会决定4月1(星期三)至4月27日举行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本次比赛共分8个组(行政教辅后勤办公组、体艺教研组、高三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一年级组、初三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一年级组)参与人员近百名。本次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活动经费每组300元,主要用于队员、组员喝水等。共计2400元。全体工会领导成员参加。本次比赛由体艺教研组负责。比赛事宜如下:

第一阶段:举行教职工篮球赛;(4月1日-----4月18日) 第二阶段:举行教职工排球赛;(4月19日---4月27日) 第三阶段:由郭校长代表校工会颁奖;(利用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颁奖4月28日)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1日

玉都中学第八届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奖励决定【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

各部门、年级组:

2015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校职工在篮球、排球赛中,职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在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经学校工会研究决定,授予体艺教研组优秀组织奖,并奖励篮球、排球前三名,颁发奖状和奖金若干元。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组织再接再励,将开拓进取的体育精神融入到平时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工作生活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活跃校园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获奖名单及奖金

1、篮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

2、排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其他各参赛组各100元。共计1600元。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28日篇二:整改报告案例2014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局召开办公会议,通报总局审计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省局向各被审计单位转发了审计决定,强调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审计决定;二是对审计决定中指出的部分问题,省局已进行了直接督办,并责成对个别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审计

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省局将对审计中查出的有关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对审计情况进行讲评。

根据整改情况报告,对机关人均基本支出超规定标准和超比例留用预备费问题,湖南省局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已进行了纠正;对调剂的基建项目资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安排,按总局的预算批复落实到位;对能够及时清理的大部分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如杂志社借款、长沙市局暂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县局暂存款等;违规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理,撤销了违规账户,对违规借用银行账户的经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基建管理修改了相关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对随意追回投资违规行为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办案经费的管理,在全省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稽查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对个别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等。

此外,对往来款项中“促产周转金”问题,因企业倒闭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对投资保证金等有关往来款项尚在清理之中;但对个人借款3.6万元尚未及时清理完毕。

财务工作整改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篇三:财政所经费账整改汇报

××财政所经费账自查整改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账务规范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规范会计处理程序的要求,省委、市委、区委若干意见及规定,我所对2013年度经费账务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严格使用合规单据及发票。将帐内不合规、不合格以及不完整的票据替换成符合会计要求

的票据。

2、确保每笔支出都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将帐内未附依据的支出(主要是人员津补贴支出)附上支出依据,将津补贴的发放文件附后,以确保有据可依。

3、根据会计处理规范,对付款期与购买期不一致造成账项失实做出调整。2013年底结账的水产品,实际购买期是本年度6、7、8月份,现将其调不属于调整为6月份14号凭证(¥45240.00元)、9月份19号凭证(¥35550.00元),使其更合乎会计规范。

4、积极落实单位内部会计制度的监管。对于不属于财政所产生的支出项,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于2014年予以收回。

5、其他事项。由于××岛接待费用过大,调整困难,故接待支出未做调整。

通过此次自查,规范了我所经费账务,使我所账务处理更符合会计规范,与上级各部门对账务的要求一致。今后我所将严格执行会计处理规范及会计相关规定,积极落实财政部新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并积极推行会计账务自查长效机制。

事业单位财务整改报告
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 第二篇

篇一:整改报告案例2014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局召开办公会议,通报总局审计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省局向各被审计单位转发了审计决定,强调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审计决定;二是对审计决定中指出的部分问题,省局已进行了直接督办,并责成对个别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省局将对审计中查出的有关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对审计情况进行讲评。

根据整改情况报告,对机关人均基本支出超规定标准和超比例留用预备费问题,湖南省局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已进行了纠正;对调剂的基建项目资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安排,按总局的预算批复落实到位;对能够及时清理的大部分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如杂志社借款、长沙市局暂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县局暂存款等;违规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理,撤销了违规账户,对违规借用银行账户的经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基建管理修改了相关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对随意追回投资违规行为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办案经费的管理,在全省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稽查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对个别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等。

此外,对往来款项中“促产周转金”问题,因企业倒闭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对投资保证金等有关往来款项尚在清理之中;但对个人借款3.6万元尚未及时清理完毕。

财务工作整改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

全符合当前工篇二: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2011

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青羊区交通局内审领导小组:

根据《青羊区交通局关于交管所内审整改意见》,通过局财务科室对我所财务工作进行了指导。具体整改如下:

一、往来款长期挂帐,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所对长期的款项进行了催收和清理,保障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交管所2010年7-12月,银行存款公积金账户000001127804电脑账余额为540,615.55元,而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667,804.55元,两者不一致;经查询,出纳帐中漏计一笔2010年参公人员住房公积金转出帐务,现已登记在帐。同时存在附件入账凭证附件不全,入账金额与原始附件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我所已根据审计老师指导的要求补齐。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整改措施:通过这次内审,我所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制订了新的财务内控制度。

四、加强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整改措施:通过这次审计,我所对财务人员加强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在专业老师现场指导下,联系实际,对一些不规范的帐务处理进行了调整。

青羊区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1年11月16日篇三:财务自查报告

财务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局文件【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学校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由总务主任牵头对201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资产帐目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会队伍情况

我校设立专职会计1人,配备出纳1人,都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范程序报帐,经费使用合理,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

二、财务制度的建设

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有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管制度》、《出纳制度》、《会计制度》等。并做到制度上墙。

三、收支情况【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

学校收入除财政拨款外,还有幼儿教育培养费收入,对该事业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了“小金库”及“帐外帐”的现象。学校各项开支均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票据合理,均要经办人签字,注明用途。实行每月会审会签制。报销凭证附件合规、合法、完备。

四、存在的问题

1、在会计基础方面会计无证上岗,未规定完成2011年度财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2、在会计核算里,少数科目运用不当。

3、没有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制度。

4、启用帐薄填写不完整。

五、整改意见

对无证上岗人员督促学习,争取取得会计证,持证上岗。对未完成会计继续学习的,要求在2012年度加强补习学习。修正用法不当的会计科目。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制度。将帐薄启用表填写规范。

本次自查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认为本单位自查得分为93分。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今后规范强化基础管理、强化监督、扎扎实实地搞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

2016审计整改情况汇报
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 第三篇

范文一:审计整改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报告20**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年部门预算时,将20**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17号)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范文二:审计整改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针对收入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报告】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日常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将审计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与延审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关于对区本级各主管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缺少监督、预算批复项目有遗漏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批复的管理工作,督促区本级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各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前的核对机制,对年中发生的预算调整项目指标做好审核及科室间的核对工作,确保下达的预算调整项目无遗漏。

(二)关于区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中存在部分测算数据未及时更新、个别计算数据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及早启动转移支付因素数据征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支付因素,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提供转移支付因素相关数据。

(三)关于个别预算资金安排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区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变化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本区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预算,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四)关于个别部门预算指标再结转及年内预算指标未细化结转次年金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上报预算细化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文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子项目间调剂使用,造成一些子项目超预算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报销时应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明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指导下属区群艺馆修订了《闵行区群众艺术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区工商联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区妇联、原区招管办及归口管理的区招投标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区绿容局主要领导召集局财务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调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的要求,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对于涉及“虚增整治改造面积,多拨付补贴资金”的三个镇的69、64万元补贴资金均已收回,并于9月5日上缴区财政。同时区绿容局加强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2016年、2016年“景观灯光电费”预算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将预算分别调减为188万元、100万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关于部分绿化养护项目转包或分包的问题。区绿容局下属绿化所、公园所将指导下属上海西郊园艺公司、上海神洲绿化实业公司规范用工行为,通过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形式落实整改。

(三)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科委今后对于此类项目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注重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充分沟通,实施过程中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操作。区文广局要求下属区群艺馆进一步明确财务负责人和政府采购责任人,并对区群艺馆行政领导、政府采购责任人、财务等有关人员进行了《上海市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专题业务培训指导,以提高政府采购意识。

(四)关于部分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交区财政的问题。区科委根据审计意见已对所有项目的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将确属余款的项目资金60、12万元按规定上缴区财政。区人口计生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市拨资金的使用流程,将市拨资金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且在审计期间已将结余的市拨资金6、55万元上缴区财政。

(五)关于资产、物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国资委对“三集中”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根据闵府办发[20**]66号文件精神,于20**年底前已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划交至区财政局;经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闵国资办(2016)17号《关于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三集中”房屋、土地资产处置的请示》上报区政府,以解决目前资产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清、帐实不符的问题。目前,区政府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区网点办与改制企业上级部门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召开了调研会议,通报了存在承租户转租行为等情况。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区国资委的要求与下属改制企业召开会议,了解改制企业经营状况,并向区国资委上报了《关于原闵商商贸有限公司下属区百货公司等8家转制企业承租国有商业网点租赁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经区国资委讨论研究后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在抄告单上明确了相关处理事宜。区网点办与相关公司多次协商,要求其停止转租行为,目前,各相关公司已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整改。区科委根据审计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实物台账登记制度。

(六)关于现金支付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区文广局加强了对下属区群艺馆“劳务费支出”发放的凭证审核工作,明确劳务费发放不得代领代签,同时,进一步规范区群艺馆公务卡消费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费用拨付工作,控制现金的使用。区残联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现金使用管理。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万芳路一、二期道路建设和区体育场曲棍球队宿舍楼建设及训练房装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收回了多计工程造价款项;对于资金结算不准确的情况,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补办了竣工验收报告,并本着“新账不欠,老账逐步清”的原则,推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针对闵行文化公园生态工程、区中心医院扩建急诊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库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反映出的问题,七宝镇按照审计意见已将不属于本项目的相关支出作调账处理;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确定了费用列支原则,相关部门也对有关费用列支渠道等予以了明确。闵盛公司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区中心医院扩建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建设资金结算等工作。

针对20**年至20**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价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对定点审价机构的管理上加大考核力度,以国家审计结果为准,对此前按定点审价机构的审价报告多计的费用不予支付,对已多支付的协助追回。超概算及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事项,由区发改委牵头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区公共服务局研究出台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拟实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制度,强化对街镇承发包行为的检查考核,强化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加强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区建交委将对施工监理加强管理,督促其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控制设计变更、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针对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行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建交委改变过去项目“全覆盖”的做法,主要解决生活、工作在闵行区的群体短距离出行,今后布局和调整网点按轨交2公里的范围内设置。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避免与公共自行车网点重复布设,减少资源浪费。区建交委要求项目运行公司补足在运行过程中丢失的公共自行车,督促项目运行公司针对实际情况,加大维修力度,加派维修人员,加强公共自行车车辆调度,尽最大力量解决“潮汐”现象造成的车辆供应不足矛盾。改变过去“全免费”模式,今年推出“办卡预存押金,预存备扣金,收取卡工本费、卡年费,超时还车收费”等措施,完善公共自行车项目发展的新政,采取超时还车收费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针对区“村村通”公交项目运行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建交委今后将按立项的相关程序,在做好项目总概算审核的同时,更加细致地审核相关子项目的概算,避免出现子项目超概算投资;对确需调整和增加投资的子项目,应及时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20**年下半年区建交委已结合新辟(调整)公交线路的相关道路工程修复了立跃路。对于站牌的维护,区建交委牵头建立了对公交站牌进行维护、管理的专业队伍,并将通过大联动、网格办、市民寻访和媒体反映等平台,及时处置公交站牌维护事项。区建交委将定期组织“村村通”公交线路的客流调查和线路普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征询涉及范围内单位、村民的意见,根据道路等设施实际情况和村民出行需求,不断对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以提高村民出行的便捷性。区交通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各条“村村通”公交线路的客流动态变化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居民基本出行条件的前提下,对部分客流较少的线路进行适度的优化调整,逐步缩小“村村通”公交线路与区内其他公交线路的运能差距。同时,区交通管理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轨交枢纽、停车保养场的建设进程,方便公交车辆就近蓄车以缩短空驶里程,降低营运成本,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三)针对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经委已要求菜市场全部摊位用于农副产品销售,不得移作他用。同时,对个别经营户在摊位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情况,市场管理公司已予以撤除。区经委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并于20**年4月和9月二次组织全区标准化菜市场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年末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区经委已督促相关市场、厂家安排资金和人员对损坏的追溯系统设备进行修复,确保追溯系统正常运作;已约谈追溯系统设备供货厂商,对设备运行、数据上报等情况每天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菜市场并派人维修。区经委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在市场公告栏内及时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和介绍追溯系统的作用、功能等,以提高市民对追溯系统的知晓度。

五、区属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针对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莘庄工业区开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反映出的问题。

区城投公司,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动迁安置房情况进行梳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动迁安置房做好原始数据的备份处理,以完整的反映其购入、安置、结存等情况;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经办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核对工作,逐步建立动迁安置房数量、金额明细辅助账。二是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区财政局外借人员发放的各类补贴进行了清退,共计27、95万元,其余人员清退仍在整改之中。三是于20**年11月6日收回重复支付的法律顾问费10万元。四是将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报销手续,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区闵盛公司,一是发放外借人员3、21万元已清退进账,发放伙食补贴6、36万元已由区国资委批复同意其不予清退。二是按照合同规定,收缴租金578、3万元。三是与区财政局、资产所属及所用部门进行对接和协调、完善资产移交手续。四是对正在实施的工程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

莘庄工业区,一是计划于今年年底对动迁回购房屋少计当年成本事项作相应追溯调整。二是已收回以前年度的挂账往来款1546、36万元,通过清理往来款抵销出借款294、78万元,其余资金仍在整改中;对未进行帐务处理的已处置资产及无实物资产进行了清理,拟按相关审批程序予以处理。三是对未及时结转成本的已完工项目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为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力度,区政府领导分别在区审计工作会议(暨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区部门预算工作会议上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领导职责。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已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办,并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三是强化长效机制。审计整改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以上报告,请审阅。

范文三: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作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部署了审计整改工作,组织了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整改的单位,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进行责任追究;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注重原因分析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坚持审计整改回执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回执的形式反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审计跟踪回访制度,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定期进行回访,了解、核实整改情况,督促做好有关问题的纠正工作;坚持审计整改承诺制度,根据区领导指示,区审计局制作被审计单位整改的问题回访表,由专人负责送到被审计单位,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承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坚持后续审计检查制度,将被审计单位前一次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报告,强化整改的责任及效果;坚持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制度,年初对上一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再次督促检查,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区审计局书面函告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提请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坚持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在专题会议上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以公开促整改,提高审计整改效果;坚持审计过程中的纠错制度,及时指出问题,及时促进纠正问题,及时促进规范管理,提高整改效果。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分层次明确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体育局等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制定审计整改方案,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相关被审计单位进行深入剖析,从加强单位内控入手,制定完善了各项制度共22项。如,古美街道修订《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费使用专项报告和报销审批流程暂行办法》等,加强资金使用的审核、审计;区司法局完善了《物品请购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区体育局制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落实了对本局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检查长效机制,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同时,各被审计单位注重审前的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审计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召开了相关预算单位参加的整改会议,及时认真落实整改。

(一)关于部分预算单位“八项收入”未按规定实施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要求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规定要求相关收入及时上缴区国库。目前区规土局、区教育局“八项收入”316、89万元已缴入国库。

(二)关于土地出让收入70%部分结余资金提取专项资金(基金)承担对象有误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部门内部审核工作,对“浦江镇蓝领公寓1、2号”和“艺博园”地块70%部分结余资金分配过程中多计提了各类基金459、90万元,于2016年6月拨付给了浦江镇。

(三)关于校区保安经费清算不准确的问题。

1、相关保安公司于2016年4月向区财政上缴了2016至2016年度市拨校区保安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结余685、24万元。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研究校区保安人员市社会保险补贴纳入清缴范围后与区预算工作的衔接。

2、区财政局已于2016年7月对莘庄、江川两家服务社未缴的2016年校区保安经费结余资金33、67万元进行了清缴。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的问题。民政局进一步细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专项经费内容,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用途使用资金;下属军休中心、救助站完善了交通卡使用和台账记录制度,规范退休交通、救助对象救助返乡护送等专项费用的使用。闵行报社加强了对经济业务和原始凭证审核,落实预算资金管理,确保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区统计局制定了《内部牵制制度》、《非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区体育局规定凡局系统内人员担任裁判员工作的不得在外聘裁判员经费中列支人员补贴。区教育局建立和完善校长考核与诫勉谈话制度,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并通过加强所属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培训,增强教育工作的前瞻性,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加强对所属单位专项资金执行过程的指导与控制,使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资金用途执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关于部分项目当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区教育局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教育内涵发展资金”2016年底结余在2016年经与区财政局协调实际确定安排支出为2878、59万元,截止2016年9月4日,区财政局已累计下拨了2776、54万元(其中25万元系多拨应退回),另有127、05万元属政府采购项目在执行过程中;2016年底用结余的“教育内涵发展资金”在2016年安排了2000万元,完成了项目设计、预算细化等,在年内完成资金划拨和项目预算执行等工作。“民办学校扶持政策兑现资金”由于无相关配套政策遵循、项目实施条件尚不成熟等原因,未能执行,项目资金已按照区财政局年度资金清缴的要求,全部清理上缴财政。

(三)关于经费开支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区民政局下属区救助中心已报请区财政局同意,重复拨付原龙柏街道救助资金从专项结余中核销。区司法局明确了支付有关律师事务所的办案费补贴、交通费补贴、值班费等专项资金的发放流程,对资金使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区统计局完善了项目资金的支出手续,严格财务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更加规范。

(四)关于部分专款资金未执行财政“两个集中”管理的问题。区委老干部局,已纠正市拨专款当年列支使用后余额上缴财政做法,严格按“两个集中”规定将市拨专款纳入财政管理。区教育局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收到市拨专款严格按闵行区“两个集中”的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区司法局2016年6月底前将收到市老年基金会闵行分会转入老年人法律援助费余额上缴了区财政。

(五)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民政局,已要求区婚姻登记中心与闵行红双喜服务中心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费全额上缴财政。区教育局已责成局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发催缴函、律师函,主动上门催缴等办法加大催交民办学校欠交房屋租赁费,截至2016年8月底,已经收回115、03万元,还有987、69万元(其中瑞金学校欠600万元、七宝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欠180万元、协和教育集团欠27、84万元、另有15所幼儿园欠179、85万元)正在收缴之中。对于购置电脑未及时提货现象,现已交付区第一、第二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区教育局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相关资产配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预算的可行性论证办法,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于教育学院无偿出借电脑无偿提供给民办信宏中学使用,教育局将开展面上的全面检查,并督促相关学校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签订租赁协议。区体育局及其下属少体校、体育馆于2016年8月将未入账的女子曲棍球队宿舍楼空调、训练器材等已补记入账。闵行报社,已按规定要求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向区国资委进行了报批。

三、街道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古美街道及其劳务所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的问题,区纪监部门已立案调查。

(二)关于违规发放奖励补贴的问题。古美街道收回了之前发放的家属慰问费及个人通讯费补贴1、73万元,并停发了各类值班费,该事项的整改情况已报送区纪检部门。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闵行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区中心医院扩建急诊综合楼等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文化公园建设指挥部按规定完成了立项、选址、报建、用地预审、工可报告、用地规划许可、详规批复、方案批复和扩初方案报批、土地划拨等手续,并按照招投标程序开展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闵盛公司对增加的工程内容进行了梳理,联系相关单位召开了协调会,并进行了有关审批手续办理。

针对凤庆路道路、区卫生检验所迁址装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收回了多计建安工程造价款项;加强和完善了施工程序管理,按照招投标规定落实了相关管理工作;对于资金结算不准确的情况,也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

五、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针对区教育局购买辅助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教育局及时制定《闵行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辅助服务项目工作的方案》,严格控制辅助服务项目总人数。2016年,该局经清退分流,用人配置超标准的单位共计减少105人,其中清退退休返聘人员94人。

(二)针对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补偿补贴资金专项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农委积极推动各镇落实现状农田生态补偿资金,除梅陇镇因现状农田均为少额边角农地,该镇采取村集体另行留出10%收益分配农民外,其它镇全部落实了现状农田生态补偿资金;同时区农委制订了《关于闵行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对基本农田和现状农田生态补偿资金安排、下拨、公示、会计核算、“一卡通”使用、村公共支出具体项目、村得补贴规范使用、检查考核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三)针对区居家养老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民政局将在综合考虑各地区老年人口总量、年龄分布、经济收入等因素的基础上,调整制定新的养老服务政策;2016年度安排预算经费6、8万元,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需求评估工作,确保惠老政策得到落实;试行对助餐点运作进行考核,通过考察助餐点硬件设施、服务质量、供餐能力、老人满意度等方面,综合确定助餐点的补贴定额;制定并实行新上岗服务员岗位培训制度,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

(四)针对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和公园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绿化管理部门加强了配套资金监管力度,要求街镇提供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拨付凭证作为补贴资金支付依据,对达不到标准养护经费的街镇,区配套资金作相应下浮;下属林业站会同街镇对绿化养护工作以外的在编养护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合理协调从业岗位,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对绿地养护开展调研,合理测算养护定额;加大考核力度,依据考核结果增加或扣减养护考核奖励费;督促各街镇按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养护公司。

六、区属公司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针对闵商公司、粮油公司、物资公司、闵交公司、闵浩公司、施达公司、闵鑫公司、工业联社(申信公司)、供销社9家区属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反映出的问题。相关公司将通过整合并入区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往来款项、注册资本、实物资产等进行清理,发现确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不实资产,将报请区国资委审核批准后予以处置。对于继续保留公务用车的,有关公司将向区国资委、区车改办上报使用情况。涉及财务核算欠规范方面,相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针对莘庄工业区、土地储备中心及地产经营公司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反映出的问题。

莘庄工业区,一是对预算调整工作进行了细化,规定了各预算单位年底统一结账日期,确保预算执行准确;二是出台和完善了《莘庄工业区个人银行卡使用及报销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执行过程中的检查,杜绝大额使用现金现象的发生;三是要求被奖励企业严格按照闵创和[2016]3号文规定的范围使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资金;四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确保代管经费规范使用;五是进一步完善车改保留车辆使用台账,作好行车记录;六是将宕帐于综治办的门警卫服务费划入事业所帐户。

土地储备中心及地产经营公司,一是制定了《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制作了《往来款项审签单》,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审核程序;二是对已完成竣工决算的项目进行了成本结转和账务处理;三是加强了资金划拨的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为了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减少屡审屡犯问题发生,区政府领导在每年召开的审计工作会议上,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强调对同一单位同一领导班子在审计中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定期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分层次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同时,要求区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加大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要求区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改合力,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要求区审计局推进审计整改向纵深发展,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促进单位加强管理和提高效能;要求区重点单位、部门进一步推进内审制度建设,落实对单位内部日常经济行为的监督检查,促进内部管理、财务管理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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