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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2016-09-02 10:39: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共3篇)关于《干部任用条例》自查自纠的报告1中共x县xx镇委员会关于《干部任用条例》自查自纠的报 告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通知精神,对近两年本单位干部选拨任用情况专门进行了回顾。现将xxx镇党委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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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任用条例》自查自纠的报告1
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第一篇

中共x县xx镇委员会

关于《干部任用条例》自查自纠的

报 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通知精神,对近两年本单位干部选拨任用情况专门进行了回顾。现将xxx镇党委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实质

认真组织镇党委党政领导班子、基层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涵,认识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实施,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的具体措施;是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为优秀人才的脱颍而出创造条件的基本依据;是规范干部任用工作,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制度规定。

干部选拨任用各项规定,是党的组织工作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科学总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这些规定明确了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条件,熟悉选拔任用的程序、方法,理解选拔任用的纪律、监督和责任,充分体现了党的举贤任能的用人思想。它所规定的科学的体系、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为我们选好人、用好人提

供了有力的保证。

近两年来,镇党委在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

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到看准、选准、用准干部,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xx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的用人导向

我们通过实践,深刻认识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人用人的原则,既是对干部工作的要求,也是对选人用人的人和被选用的人的基本要求。对这些原则,我们能够始终如一地坚持,不折不扣地执行。全面树立整体意识,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顾此失彼,也不断章取义,更不搞“为我所用”。党政领导努力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保证选人用人原则的贯彻执行。

我们在认真贯彻干部选拨任用原则同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我们高度重视并努力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德量人,即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大力选拔那些政治成熟、立党为公、心系群众、苦干实干的优秀干部; 二是坚持以能用人,即坚持以才取人,以能用人,大力选拔思想解放、锐意进取、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三是坚持以勤识人,也就是要把那些事业心强、勤奋敬业的干部选用起来,做到用当其时,不耽误人才;用当其长,不埋没人才;用当其位,不浪费人才;

四是坚持以绩取人;即坚持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认的选用干部导向,真正把那些勤于政事,绩效显著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

位上来;

五是坚持以廉择人,也就是要把那些既干事、又“干净”的干部提拔起来,委以重任。

三、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

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干部工作的权威性。对领导干部选拨任用,我们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程序,特别重视抓好“民主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这三个关键程序。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三个坚持”:首先,坚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其次,坚持全面客观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最后,坚持由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坚持和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具体做法如下:

1、提出人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我镇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细致、全面的考察,充分酝酿,沟通协商,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干部调整初步意见。要求严格把好提名、考察等各个关口的同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力求全面,形成的考察报告、调整方案等书面材料力求翔实,避免失真失实,从而为党委讨论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党委书记、副书记对干部任用意见,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要求,进行充分酝酿、研究,提出人选调整初步方案。

2、反复酝酿。为尽可能用人所长,人尽其才,使选拔任用干部调整方案更科学、更合理、更可行,在提交镇党委会讨论前,书记或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还要充分发扬民主,征求各班子成员、各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对调整初步方案进一步沟通、酝酿、讨论,经过全面、规范、细致的工作,为党委会提供客观、公正的讨论决定干部调整方案,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制约,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3、充分讨论。经委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免干部,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任能选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每个委员根据推荐、考察、征求意见材料,结合自己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逐一对拟任免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充分、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提高了在干部任免中的民主化程度,使得与会委员对提交方案能够形成一致的意见,从而保证了干部任免的正确性。同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以备核查。

4、任前公示。党委会研究形成选拔任用干部决议后,对拟任用人选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各个层面的落实。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公示期限一般定为5-7天。对公示中群众反映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任用、暂缓任用和不予任用的决定。【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四、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既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有严格细致的规定,又对一些具体情况留有余地,允许并鼓励探讨和创新。我们坚持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为契机,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积极探索和实践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良好环境。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健全干部选拨任用措施。一方面,我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全镇干部工作的实际,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干部制度改革措施;另一方面,我们借鉴吸收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此启发思路,推进组织工作创新。为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

例》等制度奠定了基础。

2、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选拔任用机关干部过程中,为真正把德才兼备、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我们坚决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采取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党委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考察材料,并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批或备案。

3、坚持党管干部的方针。认真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并将其作为工作制度常抓不懈。如坚持没有经过考察的党委不研究,没有经过党委集体研究的不任用;健全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在选人用人的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系统,形成科学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约、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镇在学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做了

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仍存在着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细的问题;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适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三是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强化。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建立“能上

能下、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抓好贯彻落

实。加强对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和组工干部对《干部任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第二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一)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

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

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

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

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三)

【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根据镇徒组[20**]41号《关于对全区20**年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农委对本单位20**年1月以来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本年度,农委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镇徒组[20**]47号)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情况

20**年,农委提拔任命股级干部2人,调整、充实场级干部3人。提拔、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农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

2016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自查报告
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第三篇

检察院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你部《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专项督查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市检察院党组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四项监督制度”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及**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于后:

一、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增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自觉性

今年*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之配套衔接,中组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简称为“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重大突破,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解决监督重点难点问题的创新之举,是防止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保证,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为全面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工作环境,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制定了《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意见》及《方案》,对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以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议、进行一次学习讨论会、创办一期“四项监督制度”展版、举行一次制度知识测试、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五个一”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自觉性。

(一)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议。党组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要求党组中心组成员认真学、深入学。党组中心组5月24日召开了集中学习会议,将“四项监督制度”与中、省、市委领导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精神一同作为本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作了辅导中心发言,检察长传达了中央、省视频会议精神,并对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背景及影响进行了说明。最后,检察长代表党组作出三点承诺:第一,党组在选人用人上,将不折不扣地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绝不走过场;第二,党组在选人用人上始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绝不任人唯亲;第三,党组在选人用人上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干警监督,绝不搞暗箱操作。

(二)开展一次学习讨论会。6月初,市检察院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覆盖到每名党员干部。

(三)创办一期“四项监督制度”展版。为推进“四项监督制度”的深入学习贯彻,加大“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力度,市检察院充分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将“四项监督制度”上载到局域网上,供全体干警学习。同时,在办公楼大厅创办了一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展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识。

(四)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每位政工干部在熟悉精通“四项监督制度”内容的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

(五)举行一次制度知识测试。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对每位干部进行了一次“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选准用好干部

**年,市检察院推荐了1名副县级领导干部, 5名干警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中层干部岗位。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不排资论辈,注重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积极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条件,使检察干部队伍富有生机和活力。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干部任用、人事变动或推荐后备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尊重民意,一律先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然后领导班子再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个人说了算,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每次人事变动,党组“一把手”均不先发言,以免“先入为主”。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提拔中层干部,考察工作由政治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察对象、考察时间预先告知。在考察中,充分听取院班子成员、县级干部、机关党组织成员、现任中层干部、所在部门干警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任用中层干部,在竞争上岗的基础上,上报材料前,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查必有果。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坚决不予上报。四是实施有效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

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院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干部人事部门认真履行的职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近年来,市检察院推荐提拔干部时,都要先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严格组织纪律。工作中,坚持“六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任职人员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检察机关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从未接到过群众的有关举报。

四、建立完善干部任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等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利的监督。

近年来,我院在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充分尊重民主、中层干部推行竞争上岗,得到干部职工的认可。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对突发性、群众信访案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及时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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