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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2016-09-04 10:51:0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调解工作述职报告(共4篇)人民调解员述职报告人民调解员述职报告金秋十月我有幸成为了人民调解员来到了xxxx社区,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一切是那样的陌生,我在这里得到了大家得帮助,首先我要感谢菜市北街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正是他们无私的帮助使我很快的接收新的环境,在这里能更好的学习及工作。在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

人民调解员述职报告
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第一篇

人民调解员述职报告

金秋十月我有幸成为了人民调解员来到了xxxx社区,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一切是那样的陌生,我在这里得到了大家得帮助,首先我要感谢菜市北街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正是他们无私的帮助使我很快的接收新的环境,在这里能更好的学习及工作。

在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始终牢记自己人民调解员的身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1. 民调工作是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

及时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作为调解员要及时积极的介入,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2. 详细记录、健全档案,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

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的特点分析纠纷矛盾的情况。加强自身的学习可以更有效的运用好法律的武器公平、公正的处理好纠纷。

3. 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组织

辖区内居民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活动,有效的缓解矛盾,增进家庭的和睦与邻里之间团结。

4. 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及纠纷。把人民内部利益的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的发挥出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5. 牢记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做到为人正派,不索取及收受当事人的财务,公平公正的做好调解工作。

在不断的加强自身学习做好本职工作,还积极的参与到社区的各项工作中,居委会的“走户”、劳动保障的下企业,综治的站岗以及社保、医保、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办理,运用自身掌握的知识帮助社区做日常办公设备的维护工作,在走访中进一步摸清下去的基本情况,熟悉各项业务能更好的掌握好法律、法规,通过这些能为我更快、更准确、有目的开展调解工作积累经验,提供有力的支持。为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回报那些在工作中帮助我的同事们,同时也为社区节约有限的办公经费。

团结身边的同事,虚心的向同事们学习,在不断的学习中完善自我,为我热爱的民调工作,为社区工作尽到我应尽的责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出我的力量! xxxx社区 人民调解员 xx【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2011-12-20

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第二篇

XX社区(XX镇)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X年,XX社区(XX镇)调委会在市、区(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X起,其中婚姻X起,邻里纠纷X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

一、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XX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XXX”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XX年X月X日***新村23栋20号居民XXX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XXX家小

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XXX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XXX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XXX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XXX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XXX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XXX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五)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六)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充分调动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七)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社区(XX镇)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镇)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XXX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XXX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三、2015年工作思路【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全年XX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

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城镇(社区)而努力奋斗。

XX镇司法所/XX社区

201X年X月X日

2015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第三篇

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一、简要回顾上半年工作

【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六个着眼、六个着力”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着眼于基层维稳,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开展全市《人民调解法》宣传。在市级层面,开展了两次大的活动,一次是放在党校举办了二期村级新当选的治保、调解干部培训班,杨周才副局长就《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及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培训。另一次放在桃渚镇,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镇(街道)层面,大多数镇(街道)对新任调解员都进行了分批培训,为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营造了氛围;二是部署“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制定了“舒心解结”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广河头镇“周报月结”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网络。结合村级换届,及时调整了全市各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员。设立了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东部分中心,在行业方面,成立了全市职工工会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的建设有了新的拓展。如古城街道在两水工业园区新建村企联合调解委员会,着力调解村企、村村、企企之间的矛盾;桃渚、小芝二镇积极贯彻台州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创先与相邻县联系,建立了桃渚与三门的泗淋、小雄,小芝与三门的花桥、泗淋等4个跨区域调解机构,填补了我市县际边界调委会组织的空白。四是进一步丰富了“五调联动”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在与行政调解联动方面,上半年,推开了与公安110的联动。如大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出所联合设立110联动调解室,街道派驻2名调解员负责日常调解工作。与司法调解联动方面,新建了检调联动机制,同时诉调联动向基层法庭延伸。与信访联动方面,更加紧密,如大洋街道在大楼入口处,设置综治、信访联合接待室,作为调委会的前沿阵地,做好来访接待、起到枢纽作用。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室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移交街道调委会,由调委会批转相关单位或相关责任区调处。涉及政策性问题的,移交分管领导解释答复。综治信访接待室做好“统一受理、归口分流、催办督办、跟踪回访”。在上下联动方面,我们市调处中心的龙头地位越来越凸显,与各镇街道调委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五是调解专家人才库和等级建设在摸索中不断推进。如桃渚设立了渔业纠纷人才库,大洋设立专家门诊,将每个调解员的等级和特长公示上墙,由当事人选择,杜桥实行了人民调解员等级制等。有力地推进了调解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1——6月,全市共受理案件1885件,调处成功1834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7 %。

(二)着眼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1.管理转向,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进“三四”管理模式。即:一是创建“四联”管理机制。即:“两书”联保、“定位”联动、“巡走”联防、“应急”联勤,重点是“两书”联保和“巡走联防”。如:沿江司法所结合村级综治建设,把社区矫正工作向村级延伸,建立村级监管AB岗,深化镇、村两级联防。二是创建社区矫正“四位一体”基地建设模式,即:司法行政主抓基地运作日常管理、政法机关为基地建设提供法律保护、企业在基地设立“阳光就业岗位”,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到基地开展组团服务,充分发挥“一基一品”教育、劳动、改造和服务功能。如4——5月,全市开展集中点验点专项行动。对古城、沿江6名严重违反监管纪律的对象被处以治安处罚;古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防火值班,沿江司法所组织治安巡逻,每逢集市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治安巡逻,不但减少了辖区集市偷盗等犯罪现象的发生,而且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识,真正达到了改造思想、回归社会的目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创新社区矫正“四个服务”。即:社会救济服务、技能培训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干部志愿者结对服务。如:古城街道创建街道统一领导、司法所牵头、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办的“联办直通车”机制,开展社会救济服务;开辟“职校培训”阵地,以市职业技校为主阵地,推进矫正对象技能培训服务;建设企业“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社区服刑人员,推进劳动就业服务;实行社区矫正亲情化帮扶,推进干部结对服务,有效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水平。5月29日,台州日报头版以《社区服刑人员邀请“恩”聚会》为题作了宣传报导。杜桥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意向和实际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免费提供了机械、眼镜、电脑应用等技能培训 3场次,共有21人参加了培训,并全部落实就业安置,无一人再犯罪,有力推进了“三防建设”。

1——6月,全市累计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5人,期满解除矫正340人,目前在册1255人,违法违规情况:再犯罪2人,低于台州市0.3%的控制目标。

2.推进安置帮教协会建设。6月,建立“临海市社矫安帮协会”,并在杜桥、小芝、河头等镇设立了10个分支机构。目前,协会已安置社区服刑人员5人,归正人员20人。

(三)着眼于“六五”普法启动,着力推进全社会法治进程

一是开展“六五”普法前期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征询等方式,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前期的准备;二是争取市委市政府将普法考核列入市政府对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这为进一步推进大普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起草“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并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暨“五五”普法表彰大会;四是开展了台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回头看”,并对全市9家预申报浙江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进行指导;五是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深入镇(街道)、企业、军营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镇街道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江南街道举办“庆三八”促和谐婆媳学校普法大讲堂活动,尤溪司法所发挥大学生村官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永丰司法所与镇团委联合在台州市戒毒所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基地。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通过狠抓特色普法,扩大了普法的宣传渠道,提高了普法的影响力。

(四)着眼于法律服务,着力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一是建立“1+7”中心值班机制。全市7家律师事务所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认真执行义务值班制度。二是完善“2+X”工作组织网络。建立市、镇(街道)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干,工会、妇联、残联、关工委、共青团,及国防、军队等专业援助站为补充的社会化大援助格局;三是实施“三三”流动服务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普法大讲堂”、“流动法律服务站”、“法律夜市”平台,以“送一本法律援助指南、一套法律宣传资料、一张法律援助联心卡”为内容,开展街头法律咨询活动。四是创建“四联”工作衔接机制。分别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信访、未成年人诉前调查和仲裁对接联动,扩展援助渠道。五是把握统一指派,援助督导、援助陪同、质量反馈投诉、以奖代补等环节五个质量评估环节,切实提高援助质量。江南街道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为74名员工办理仲裁、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法律援助,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1——6月,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439件,超过去年全年办案总量。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2.深入开展企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法律“双服务”工作。建立律师联系镇(街道),积极参与联系村换届选举的监督、法律服务咨询等。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和全力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诚信服务先锋”活动长效机制,各党员律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全市各类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深入联系镇、村开展法律服务,印发法律援助联系卡,得到社会的好评。昶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临海市优秀基层党支部称号。二是继续推进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总结去年“法律体检”的做法,进一步充实调整“法律体检”服务团队,设计出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分阶段、可量化体检方案,重点对建筑业、卫生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顾问单位进行了“法律体检”,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的运营、投资以及如何规避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20家企业法律顾问,为47家企业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22份“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163份合同,开展非诉业务74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80万元。三是构建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6月,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014件。其中,刑事案件85件、民事案件797件,非诉等其它案件95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451件,其中国内1916件,涉外535件。

(六)着眼于主题教育,着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启动主题教育。3月3日,全局召开干部大会,对“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和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开展岗位培训。4月6日,我局将对全体司法协理员和新入岗的公务员进行为期1天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群众工作和司法业务技能。三是强化司法文化建设。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夜市”、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四是落实量化考核。对基层司法所实行“2+3”分类考核,对基层队伍实施“2+4”双轨考核。并相应出台了《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创业创新和争先创优的活力。

总之,上半年,我局积极响应市委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的总要求,致力于优化资源,强化队伍竞争力,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特别是在全市上下组织开展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司法所干警严把两委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审查,全程参与村党支部、村民委的选举过程。其中、各律师事务所也通过“一村一顾问”纽带,积极参与选举法律咨询、宣传,为基层民主选举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民主选举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任务。与此同时,我市还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和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其经验和作法分别被省政务信息上刊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葛慧君还专门批示:“临海市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拓宽了法律援助网络,方便了群众。”这是省领导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今后我们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励。人民调解工作在外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上半年就有4个县市到我市开展了学习交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台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半年来的工作进度,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司法行政还存在许多困难、不足和差距,突出地表现在:

一是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形势严峻。(“脱、漏管”现象不容乐观,尤其是在6月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督查中,发现有些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此突出问题,亟待整改。对此,我们每个司法所都应当认真反思,按照“三防”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二是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今年内是建党90周年,稳定的压力一点也不轻于上海世博。境内外的敌对势力会趁机插手社会各类矛盾,再加上,生产领域的安全事故,后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企业转型、劳资纠纷,企业金融领域的纠纷会大量产生,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叠加,冲击和影响社会的稳定大局。因此,要圆满完成台州市局部署的人民调解“舒心解结”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特色、品牌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从台州普法的工作来看,温岭拿了全国普法先进县称号,可以说,面对标杆,我们的差距是拉大了。面对即将到来的“六五”普法,我市“四五”、“五五”普法所创建的特色优势已不再明显,因此,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六五”普法的创特色、创品牌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挑战更加激烈。

四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困难仍需要进一步攻坚。 根据“十二五”司法行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面对新一轮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任务,我们感到基层司法所的创建基础还十分薄弱。从面上讲,真正能达到规范化要求的不是很多,这与我市创建规范化、样板化司法所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总之,这些困难与挑战,差距和不足,都要引起我们高度注意,关键还是要靠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业创新,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切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着力抓好下半年工作

(一)全面深化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三防”能力

要坚持“监管从严、服务从优、服务与管理并重”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四”管理模式,进一步打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品牌。一是要进一步树立大矫正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将社区监管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村级综治工作站平台,将监管责任、权利和义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社区矫正对象置于村(社区)的日常管理之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监管效能。三是要继续狠抓“四个服务”工作。要象古城、杜桥那样,善于向政府、部门、村(社区)、企业和社会各界借力,利用好社会资源,提高司法行政的核心组织作用。四是要继续开展专项督查。由市社矫委组织公、检、法、司等单位,联合开展对全市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督查。进一步推进基层健全监管制度,完善防范环节。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防”工程。

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继续摸清底数,落实帮教措施,强化安置基地等建设。

(二)继续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各地在村级换届后,要与镇综治办一起,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调委会建设。切实做到基层组织建设100%。二是强化培训。下半年,对还没有组织培训的镇(街道)要进一步安排落实,要以贯彻学习《人民调解法》为重点,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从更规范、更严格的要求,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每位调解员受训率100%。切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下半年,在尤溪镇还要举办好第五届人民调解员“擂台赛”。三是集中化解。要结合敏感时期,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要形成调解合力,切实打好重大复杂社会矛盾“攻坚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建立人民调解等级制。要进一步贯彻桃渚人民调解现场会精神,在全市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五是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要通过发挥协会的力量,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的等级制、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六是要进一完善“五调联动”机制。要在大洋街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市各中心镇,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与“110”联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治安调解案件上的能力和作用。其次,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调委会建设,要争取把调委会建到交警大队、中队。让老百姓第一时间接受人民调解化解交通纠纷。要进一步推进跨区、边界调解组织建设。要推广古城街道“两水”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的做法,各镇、街道都要积极争取在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切实推进人民调解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白水洋与仙居下各,杜桥与前所、章安,尤溪与黄岩宁溪的跨区域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维护边界社会稳定,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稳定器”作用。

(三)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要以倒计时的工作方式,认真筹备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再掀起全市新一轮普法的热潮。二是出台部门“六五”普法考核办法。要抓住普法工作列入部门考核的契机,进一步动员、整合部门力量,推进大普法格局,努力在大普法框架下,进一步突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创新我市的特色普法品牌。三是继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要按照考核验收的标准,组织对创建单位的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以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创建的品质。四是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按照“六五”规划对普法重点对象的新调整、新标准、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的新内涵,新举措,新亮点,为打造“法治临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继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一方面,要更加突出地狠抓司法所软件建设。要坚持一手硬一手软的方法,在前几年大力推进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要以队伍建设为着力,更加突出地加强司法所软件建设。一是继续坚持“瘦身强基”工程,今年9月,新录用3名公务员将继续充实到基层一线。二是全面贯彻《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要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司法所的自我激励、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继续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的群众工作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廉洁执政能力。四是要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尽力做到硬件做硬、软件创优,有条件的,还要大力培育样板司法所。切实把我市的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司法行政的坚强堡垒。

(五)继续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设

一是要做大做强法律援助“12345”工作品牌。要以葛省长批示为新契机,进一步完善中心有关配套制度,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贯彻好每周值班工作,办好每个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好每个法律援助咨询。以优异的成绩向省委省政府、省厅领导汇报。二是要进一步推进网上法律服务四位一体建设。用法律的“声音”去引导和占领“虚拟网络世界”,拓展网上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全市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新契机和新增长点。三是要继续推进“双服务”。要继续深化企业“法律体检”工作。切实把法律服务向企业完善企业法治,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上转变。通过律师企业体检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拓展律师在非诉领域的法律服务。要继续推进基层农村“一村一顾问”工作,要面向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机制,努力做好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帮扶结对,创新机制,为基层法治做出贡献。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也要发挥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争取在服务群众中发展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树立信誉。市公证处要积极拓展“三农”公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优秀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半年,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狠抓“解放思想、创业创新”、“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把教育活动与队伍建设、执业纪律和效能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等相结合,全力做好争创省档案一级达标和迎接各级考核等工作。努力以更优异的业绩,把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推一个新台阶。

2016林业局山林权属调处工作报告
调解工作述职报告 第四篇

一、以公平公正的心态,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山林权属争议案件,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林区社会稳定;如果不能妥当调处,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也有可能引起群体性冲突甚至械斗;如果处理不当,将严重损伤政府的公信力,损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从事山林权属争议调处的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公平公正的心态,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政府调处山林权属争议,其主要目标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与秩序。在调处工作中,如果我们工作人员仅仅站在各自辖区的角度,仅仅以输赢的目光看待调处结果,把输赢看得比真实、比公正更重要,甚至有的同志不顾事实、只争输赢,这样将误导我们的调处工作,使本来很简单的争议变得复杂化。在调处工作中,如果我们工作人员将个人目的掺和在争议案件,甚至因个人利益取向而暗中唆使或操纵争议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导致争议的复杂化,这样就违背了我们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也是党纪政规所不允许的;这种行为一旦查实,政府一定会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果因为我们工作人员的不正当言行、不正当履职,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冲突,破坏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那我们对党、对人民是无法交待的。

我之所特别强调要正确履行职责,是因为对于我们调处工作人员而言,不存在谁输谁赢,只有客观与否、公正与否,更不能将争议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绑架在工作人员个人利益之上。请同志们一定要切记。如果我们工作人员个个都能以公平公正的心态,积极而正确地履行职责,争议双方发生群体性上访或冲突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农民朋友们其实是讲道理的,关键是我们在一线调处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能片面误导,要分别站在争议双方的角度,设身处地分析和判断,明辨是非和真伪,切实维护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细致收集证据,准确理解和运用证据及调处办法

收集并审核分析证据,是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核心环节。只要证据明晰,并且合法有效,调解处理就很简单。

首先,我们必须全面细致收集证据,凡是与争议案件相关的证据,人证、言证、物证、书证、权证等,都可以收集;凡是当事人主动提供的证据,都可以收集。这方面一定要走出误区:即收集证据等于采用证据,或者收集证据即等于证据成立。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广泛而全面收集证据,是为了开阔调处的思路和视野,为形成准确或接近准确的判断奠定宽厚的证据基础。证据收集不等于证据采用或证据成立。证据收集之后,要依法依规对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分析,进而确定并采用有效证据。有些在法理上无效的证据,对于形成工作人员的判断也许是有益的,虽不能采用,但也不应勿视。

其次,要准确理解和运用证据及调处办法。运用证据和调处办法解决争议,是调处工作的又一核心环节。在这方面,我有几点较深的感触:一是自由裁量弹性不大。在调处争议案件时,一方面有证据和法规为基础,另一方面有争议双方的诉求和民意为制约,工作人员只能老老实实、客观公正地调处,才有可能解决争议;任何自以为是、依靠权势自由裁量的行为,都只能使争议复杂化。因此,工作人员只能老老实实、客观公正地提出调处意见,不唯上、不唯权、不唯情,只唯实,做领导的好参谋、好助手。二是既要准确分析和运用证据,也要准确理解和运用调处办法。迄今为止,我国的权属法规和权证体系仍不够健全,这使我们在工作中会遇到权证不足或“办法”不够用的情况,但我们只能在现行的权属法规和权证体系中做好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在具体调处工作中,无论是寻求证据的支持,还是寻求调处办法的支持,绝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唯我之需而取义。一定要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并运用证据及调处办法,在完整而准确的意义上寻找证据和调处办法的逻辑关联,绝不能以断章取义的方法孤立地、片面地看待证据和调处办法。在面对双方出具的证据时,既要作正论,也要作反论,要全方位、多角度审核和论证。例如,对于跨县的山林权属争议,依据《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建国初期的土地证具有最高证据效力;但在具体调处工作中,我们不能一见到这种证据就两眼昏花、其他什么证据都视而不见,并据此很快作出判断甚至结论,这的确有点草率。土地证具有最高证据效力,这是没有疑问的;但问题是,争议当事人所出具的土地证,是否确定是争议山场的土地证,因为我们必须排除移花接木或涂改伪造的可能;另一个问题是,土地证所载明的四至地标物,争议现场是否可查实、是否能闭合,如果不能,这种土地证就难以作为证据,因为它无法说明我们所要查证的问题。我们曾经遇到过一种土地证,其所载明的四至都是以当时的人名属地作标注,如东至李某某田、南至熊某某地、西至王某某田、北至赵某某山;时间跨度这么大,时势变迁也很大,这些以当时人名标注的田、地、山,在现场已经很难查证了,又如何能成为证据呢?要作为证据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把争议山场周边全部的土地证全部叠拼吻合,这工作量是非常大的,而且也不一定能找全所有的土地证。举这个例子我是想说明,土地证是最能解决问题的,但一定要辨识真假,其标明的四至地标物一定要现场可查可考且四至闭合。否则,这种土地证就难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绝不能盲目。

在分析和运用证据、运用法律规章时,一定要有言之成理的逻辑,绝不能胡搅蛮缠,以至于丧失了人的基本理智。文明与野蛮的根本区别,就是讲不讲道理。在调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学会讲道理,不要以势压人,不要胡搅蛮缠,不故弄玄虚,不要玩弄权术。如何讲道理呢?我认为应把握如下三个方面,即:公平正义是申论的立足点,证据和法规是申论的核心要素,逻辑推理是申论的基本方法。让我们都学会讲道理、学会做文明人吧。

三、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县(市区)林业局,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具体业务的操作者,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功能,在具体业务工作中,一定要规范操作程序,包括受理、取证、查证、申报上级调处、下达调解或处理决定书、建立档案等事项,均要严格执行《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调处工作纪律,并按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规范而完善的调处档案。在此,我特别强调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分级负责的原则。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必须按照逐级负责,分级调处,主动协商,调解优先的原则,以证据和事实为依据,以法律规章为准绳,客观公正,在规定期限内妥善处理。

发生山林权属争议时,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山林座落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处申请;争议山林跨越乡镇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调处申请;争议山林跨越县(市、区)的,由当事人任何一方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处申请;争议山林跨越设区市的,争议当事人可逐级上报,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调处申请。

二是调处申请的格式。调处申请均应书面提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2、请求调处的理由、具体要求和调处方案(或建议),并附1:10000地形示意图;

3、客观真实的书面证据材料(含山林权属证明、有关调处或仲裁决定等);对跨县(市、区)界的山林权属纠纷,县(市、区)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必须对上报的证据材料审核把关;

4、现场指证证人证言,证人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三是证据的真实性。争议双方出具的证据,双方调处办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证据材料来源合法,客观真实,不得出具虚假证据;争议双方现场证人证言必须真实客观,不得编造谎言、虚拟假象。如有违者,按照《省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严肃查处。

四是调处决定书的格式。调解或处理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2、山林权属争议双方申请(辩)界址和证据;

3、调解或处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证据与理由、适用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4、调解或处理决定的内容,并附四至地形图或图标分界线;

5、不服处理决定的申诉或起诉期限(终裁决定需注明);

6、不服处理决定书的起诉期限;

7、作出调解或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印章。

五是建档保存。各级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或工作部门),应将每起结案的争议案件资料收集归档,并按年度送交档案部门保存备查。

当前,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今年下半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作为山林权属争议调处一线工作人员,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责任,以公道正派、真诚踏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区和谐稳定。各位同仁,我们一定要积极主动、正确正当履行职责,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把涉及山林权属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社区、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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