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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2016-09-07 14:32:1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共5篇)2011年市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汇报市水利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 况 汇 报根据市纪工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督查方案》的要求,水利局党委和局领导班子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1年市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汇报
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第一篇

市水利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情 况 汇 报

根据市纪工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督查方案》的要求,水利局党委和局领导班子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现就落实“三重一大”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高度重视,制度健全完善

局党委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工作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局“三重一大”各项工作,并就具体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提出了要求,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使“三重一大”的要求不仅领导班子成员熟知,而且一般干部也了解、掌握具体内容及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一)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进党内外民主,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为契机,重点做好党员转正、“七一”表彰、人员调整、中层干部选拨任用、水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大额经费开支使用等方面监督,将“三重一大”工作贯穿于我局的职能目标和重点目标之中,使我局“三重一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的贯彻和执行。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承办人,各科(室)是事项执行人,实行分级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四)坚持报告沟通协调制度。积极做好向市纪委和分管纪工委报告工作,及时将我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向市纪委、分管纪工委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与上级部门协调,主动寻求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竭尽全局之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

二、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

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及时以网上公开、电视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形式发布局党务、政务信息,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第一,坚持局机关职工周五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政府部门、纪委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第二,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第三,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比如科学发展观研讨会,党代会精神座谈会、水管员培训会、水利普查员培训会等,介绍水利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三、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一)我局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水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和项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水利事业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

(二)有关重要(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

1、关于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工作按规定组成由班子和党支部会议讨论后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

(1)由主要负责人向职工详细传达上述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职工的知情权。

(2)根据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程序和日程安排,公布于众。

(3)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励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科室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写出评语,并按规定提出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经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大会研究作出决定意见。

(4)有公示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5)决定意见报市委组织人事或相关部门备案。

2、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人为本,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一视同仁,各项经济补助有程序规定、数额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有批准程序,有受助人签字,手续完备。

3、经费的管理

坚决执行积极的财务政策,按照局机关要求,学会经营,精打细算,花出效益。大额经费使用由领导班子讨论,制订计划,由局长审批,组织运行,签批手续规范完备。经费的主要使用方面是:保证水利事业各项工作的基本运行;保证各科室的正常运转,主要包括:购置图书文献;订阅刊物、杂志、报纸;购置音像资料,购置电脑、u盘、硬盘等;职工培训费用支出;网上办公所需费用、计算机维护、复印纸供给;安全稳定工作的费用支出,防火防盗设施的购置;保证专项经费专项使用,主要是水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经费、防汛抗旱专项经费的使用、水利普查专项经费等;对于水利事业发展重大事项,例如水利体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申报等的费用支出,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经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由局长审批,经办人签字,形成监督机制。

4、行政许可项目审批

根据上级要求,在确定重要岗位和主要风险点的基础上,行政许可按照局工作岗位廉能建设总体要求,通过明确局领导及科室的职能职责,进行风险的辨别和评估,提出风险的预防措施,构建本局各项廉政防控机制,分类制订防范措施和内控制度。落实了保障经费,制作《瑞金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流程图》大幅公示牌。实行了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已有的相关工作制度,并按照廉能风险防控要求进行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使各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充分汇集民智、反映民情和体现民意,切实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确保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的动行。

5、干部的选拔任用

根据水利局水利事业发展和管理,一是坚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原则,今年元月根据市三定方案调整各科室负责人中按照《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民主推荐、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及领导小组考察公示程序后,后经局党委领导对新选拨的同志进行了任前谈话。并在年终全面进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2011年10月9日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第二篇

某市地税系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行政决策的失误,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酝酿决策、会议决定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及有关制度规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级领导班子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坚决落实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税收征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税务稽查工作的,不得同时分管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不得同时分管审计工作的规定,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责任制。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第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2、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 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4、重大税收业务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由局党组管理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励和处分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预、决算情况;

2、基建项目、重要物资、设备购置招(投)标;

3、资产报废、处置;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年度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者超过预算的重大开支;【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2、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的重大开支;

3、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五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党组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

1、深入调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或者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意见或者公示。

2、充分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分管领导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作出决定。事项内容涉及多个机构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拟提请集体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分管领导提请局党组书记、局长确定。

3、确定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或者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确定会议议题。

(二)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2、充分发表意见。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由分管领导委托有关人员进行汇报,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按规定进行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以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

4、形成会议记录。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明确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部门、责任人。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存档。

5、组织列席旁听。根据议题内容,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三)执行决策

1、分工组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决策。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做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前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处置后及时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处置结果。处置后未完成的事项需要领导班子重新做出决策的,应当重新集体决策,并按照新决策执行。

第六条 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一)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制度的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职责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纪检组、人事、计财等管理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局党组报告。

(二)市局纪检、人事、计财部门应将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作为党政“一把手”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对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三)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将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的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第三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科“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本中心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有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中心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整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

【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4.财务年度预算调整;

5.涉及本单位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6.工资、待遇、医保等涉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事项;

7.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8.中心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

2.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严格按照财政有关文件执行;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对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班子成员会讨论决定。以上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可以邀请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二)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分析,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做出决策。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班子成员会议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四)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表决事项,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五)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组织实施

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班子成员会议做出的决定,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二)监督检查

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班子成员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办公室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五、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休、中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中心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汇报汇总
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第四篇

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汇报汇总

1.各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油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实施方案》(中油局监察„2011‟196号)要求,公司对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领导班子能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汇聚集体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较好地落实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组织领导

接到文件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通过文件传阅、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公司“三重一大”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强化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党委办公室、经理办公室、党委组织科、人事劳资科、财务资产科经营管理科、纪检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就相关内容进行督促指导。

2、强化协调督导。在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召开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协调会,办公室成员也多次走访有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了解情况,通过深入细致地自查摸底,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执行及落实情况。

3、强化措施落实。为切实将公司建章立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根据自查摸底的情况,特别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和完善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办法和保障机制。

二、全面梳理,狠抓制度建设

结合公司自查情况来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逐步完善。公司印发的《领导班子议事决规则(试行)》,明确了“三重一大”的主要决策内容、组织程序、纪律要求等具体事项。

1、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制定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装备使用、物资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薪酬管理、机关行政工作程序管理等相关制度。

2、重要干部任免方面。公司制定了干部管理、员工管理、涉外施工人员选拔培训与管理、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等制度。

3、重要项目安排方面。公司制定了计划统计管理、合同管理招标管理等制度。

4、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预算管

【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三、严格执行,狠抓贯彻落实

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有制度流程可依,重大事项处理能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司通过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反复酝酿,必须集体会议讨论、研究、民主表决,并有会议记录及纪要。

1、强化组织保障。“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坚持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公司党委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强化责任制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自查和全年检查中,公司党委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对班子成员和领导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3、强化民主决策。公司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充分酝酿论证;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公司党委充分发扬民主,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形成决策:首先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当意见比较一致时进行表决,按照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原则,形成最终决定;当意见不一致时暂缓表决,经过再次沟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进行表决;如遇

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及时讨论决定的事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电话沟通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在班子会上通报。

四、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追究

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明确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制定监督制度。公司党委制订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及和纠错制度已建立并严格执行。

2、组织监督检查。公司党委书记每半年作述职述学述廉报告,就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履职报告;纪委书记按相关规定每半年向局纪委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履职报告及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3、接受群众监督。公司设置了举报邮箱和电话,并建立了信访举报记录;所有新任职干部面向公司干部职工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建设公司业务公开网页,但凡不涉及公司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万元以上对外支付款项,都纳入公开程序,让职工群众参与二次监督,提高监督效果。

五、加以改进,狠抓总结提高

通过自查,公司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还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加以改进。今后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推动公司持续有效和谐发展。

1、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活动,在公司内网开辟学习专栏,使广大职工群众充分了解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职工群众民主参与配合监督的目的。

2、加强监督检查。优化整合现有的监督网络,不断强化业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确保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效性,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的主动性。

3、加强制度管理。公司结合实际,建立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但一些制度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够。公司将进一步科学界定集体决策制度的适用范围、执行标准和决策程序,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2. 根据集团公司纪委安排,澄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务局)对2007年以来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局)党政始终把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程序,规范运作,有效地促进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的增强,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

第三章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两学一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 第五篇

第三章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章内容依据集团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章内容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和公司所属单位(部门)。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应当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报告或经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审定、批准的决策事项,必须认真履

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五条 本章内容由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节 决策范围

第六条“三重一大” 集体讨论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 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一)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国有产权变动;固定资产报废、流动资产的报废、在建工程报废、减值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坏帐准备计提及核销,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报废成套装置处置和单笔原值超过50万元资产及评估价100万元以上废旧物资处置;资产原值超过50万元及以上盘盈盘亏处理。

(三)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业绩目标、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预算、决算;矿区事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

(四)公司内部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变更、职能调整、定员编制。

(五)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废除。

(六)涉及公司重大生产、安全、环保、稳定等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及防恐工作。

(七)公司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集体、控股企业的重大改革、投资融资及产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八)公司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工资调整和各项奖金的使用方案;企业年金、各类保险、帮困救助基金、疗休养、体检及相关利益群体生活补助、员工住房出售政策、民用水电气暖价格调整等方案。

(九)年度员工招聘、录用、培训及市场化用工计划;外单位人员调入及违纪员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十)重大诉讼案件。

(十一)召开公司党代会、职代会、工代会、团代会筹备方案;党委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部署、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二)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和厂务公开、综合治理、保密工作制度及重要问题。

(十三)公司级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定与奖励,以及国家、集团公司、省市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

(十四)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第八条 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一)公司科处级领导人员考核、选拔、任用管理制度的制定。

(二)公司处级领导人员考核方案、调整交流和选聘任免。

(三)公司控股、参股企业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包括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推荐或委派。

(四)公司处级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确定和调整。

(五)公司处级领导人员评选先进、纪律处分及组织处理。

(六)公司技术、管理和技能专家的聘任及向上级推荐高级专家人选。

(七)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九条 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一)年度申报总部投资项目及安全生产、技措、环措、安措、零购更新、民用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和批次投资计划。

(二)年度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项目;非生产类形成固定资产专项物资需求计划。

(三)年度科研项目计划和批次投资计划。

(四)装置停工大检修、非生产性维修计划;固定维护、检验检测费用,日常检维修年度计划及费用总额;住宅小区治理项目计划。

(五)100万元及以上独家采购提出单位选商及招标结果。

(六)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和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设计、采购总承包模式的工程承发包项目;国际合作项目。

(七)非招标100万元以上、招标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非招标100万元以上、招标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合同;5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合同;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监理合同;1000万元以上的检维修项目合同;先款后货2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和所有先货后款的销售合同;安全、环保、科研开发、信息化、网络建设、外供能源等非招标100万元以上、招标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诉讼、纠纷、赔偿类500万元以上的事项;承揽、运输、服务、租赁等其他类100万元以上的合同;涉外合同;贷款合同;合资合作合同;特大合同;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名义签订的其他合同;框架合同总金额超过2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总协议和三年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申请。其中,非招标100万元以上、招标1000万元以上原料(含乙烯裂解原料、PVC原料),非招标100万元以上三剂(不含装置固定床用剂)的招标结果或价格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

(八)封闭运行和中国石油系统以外赊销客户的审定;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引发100万元以上的索赔事件。

(九)各类新催化剂的试验和引入。

(十)新产品开发计划、自销新产品价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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