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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2016-11-04 09:03:0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共7篇)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一.做好肺结核病人的报告、确诊和登记工作。二.开展肺结核病人筛查工作,负责落实肺结核可疑症状患者、疑似病人诊断工作。三.完成肺结核病人追踪工作和密切接触者检查。四.加强与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合作,并开展结核病转诊和追踪工作。五 对肺结核病人指导用药,定期随访。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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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第一篇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一.做好肺结核病人的报告、确诊和登记工作。

二.开展肺结核病人筛查工作,负责落实肺结核可疑症状患者、疑似病人诊断工作。

三.完成肺结核病人追踪工作和密切接触者检查。

四.加强与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合作,并开展结核病转诊和追踪工作。

五. 对肺结核病人指导用药,定期随访。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六.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坚持“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加强多部门合作,动员全社会参与,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

七.加强对药品和物资的管理。严格按照《抗结核药品 管理手册》规范化管理。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医院

结核工作制度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第二篇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1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 做好可疑肺结核病及肺结核病的登记; 负责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及指导服药; 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认真书写病案记录; 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管理病人的随访检查; 做好重症病人及耐药肺结核病人的双向转诊; 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协助疾控中心搞好病人的管理; 监督门诊消毒及作好消毒记录。

2结核病病房工作制度

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工作人员与病人分道出入,工作人员进入应着装整洁,戴口罩、帽子,必要时要穿隔离衣。

2、各室区域的标识明确。结核病病人分室收治,病室门口挂隔离标识,设专用隔离衣、体温计、听诊器、抹布等。

 3、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医院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各项消毒灭菌工作。

4、病人按就诊流程就诊。应在指定的范围活动,不准互窜病房和外出。到其他科诊疗时,应做好防护隔离工作。

5、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病人的生活废弃物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用双侧黄色塑料袋封扎后交焚烧室焚烧处理。

6、注射、输血、输液器具使用后,要先浸泡消毒,由专人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收购单位收购。

7、病房的地面墙壁应注意消毒,病员出院或死亡后,病房和用具须做终末消毒。抢救器材应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3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

 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的消毒工作;

 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痰检及痰培养生物安全操作规范;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

 实验室应规范设置,三区划分明确,标示清楚;

 实验室人员应规范填写痰检登记本;痰涂片保存3个月以上;  建立实验室的质控制度,并做好痰片的复核工作。

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实验室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

5影像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2. 结核病病人影像科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见检查;

3. 所有影像资料应由影像科登记,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院外借片,严格执行借阅手续。【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4. 影像科应建立并实行结果随访影像科制度;发现肺结核病人及时向相关科室影像科。

5. 对结核疑难病例应集体阅片,并举行由临床医生参加的病例讨论会,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抗结核病药品管理制度

 药房设置结核病药品专柜; 药品运输要有专人负责; 药品保存要防火、防潮、防鼠、防盗、避光及配备空调; 药品出入库登记必须详细登记数量、有效期及批号等; 药品必须凭处方进行发放,详细记录药品发放本; 免费处方及相关记录资料必须保存1年以上等。

7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1.结核病信息报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结核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结核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时限:结核病病人的病案信息24小时内,随访查痰信息48小时内录入;

4. 对结核病病人或者疑似结核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5.不外泄结核病病人、疑似结核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6.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建立追责制度;病案资料保存1年以上。

8院内转诊工作制度(定点医院内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流程图)

结核病管理工作制度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第三篇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结核病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与促进结核病控制项目》的有关规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结核病定点医院管理的有关要求,我们沈荡医院公共卫生科为在2007年中将结核病的管理工作做好,特制定如下结核病管理工作制度: 1成立结核病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兼任组长;

2每年进行对全体医务人员及社区医生的业务培训,认真做好院内转诊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诊治;

3认真做好3.24日的结核病宣传日的宣传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及学校学生防治结核病的宣传发动及健康教育工作; 3 上半年与下半年出广播稿、利用广播媒体及其他宣传工具进行宣传;把党和政府的免费诊治结核病的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及时发放上级下发的有关宣传资料;

4 对沈荡镇辖区内的结核病人做好随访管理工作,对涂阳病人每周一次进行随访,并做到在医务人员的面视下服药,对涂阴病人每半月随访一次,并认真填写随访记录;

6. 对结核病人每2月进行一次查痰.查肝功能并有专人管理好结核病的化疗药品,保证药品的有效与供应;

7 及时上网报告结核病传报卡,登记痰检、取药信息;认真做好凝似门诊登记及上网录入工作;

沈荡医院公共卫生科

门诊工作制度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第四篇

[篇一:门诊工作制度]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门诊工作制度。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

疫情报告制度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第五篇

[篇一:疫情报告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浙江省疫情报告管理规定>。

(二)各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告卡,由预防保健科及时网络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三)负责疫情报告单位和负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时,立即向所在区防疫站防疫科电话报告,并作记录。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白天报门诊办公室及预防保健科,夜间报总值班。疫情报告制度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值班医师)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患者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如发现多发、暴发疫情时,及时用电话向防疫站报告,做好登记及交班,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片。

(五)填写传染病卡片应字迹清楚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凡已报者在病历诊断项目中注明“已报”字样。

(六)肿瘤、性传播疾病、结核病报告卡,应按要求逐项填写,

卫生局工作总结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第六篇

[篇一:卫生局工作总结范文]

2011年,**区卫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工作目标,全年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基本完成。

一、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卫生防病工作。

1、以公共卫生大厦建设为标志,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创新公共卫生工作模式。不断完善以“一个机制、四个体系”构架的公共卫生建设,多次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卫生局工作总结。公共卫生大厦建设进展顺利。预计20*年初完工,投入使用,发挥提升全区共卫生服务水平的作用。

2、全力以赴,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闻讯而动,卫生局及时启动禽流感防控工作。结合区位特点,制定完善了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练掌握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建档程序。

截止2011年11月底,我中心共分为十五个责任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纸质档案33974份,并把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完善合格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根据<宁波市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工作方案>及市卫生局要求,我中心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一、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我镇60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及空腹血糖测试,并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二、开展老年人健康干预。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居民进行定期随访,并告知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截止2011年11月,我中心共登记管理60岁及以上老年2820人。并按要求录入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三)、慢性病管理工作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根据<宁波市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项目工作方案>及市卫生局要求,我中心对我社区居民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随访管理、康复指导工作,掌握我镇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发病、死亡和现患情况。

1、高血压患者管理

一是通过开展3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

二是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三是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随机血糖测试)。

截止2011年11月,我中心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高血压患者为2898人。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2、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一是通过健康体检和高危人群筛查检测血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患者。

二是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三是对已经登记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空腹血糖测试)。

截止2011年11月,我中心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的糖尿病患者为825人。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四)、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我镇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今年共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35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2200余份,更换宣传栏内容248次。

(五)、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

一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以及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二是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我镇社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社区居民传染病防制知识的知晓率。

三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如下困难: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基本卫生服务的发展

(二)、人才缺乏,全科医师人员不足,影响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进度。

(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降低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热情。

(四)、居民基本卫生服务认识存有距离,上门建档和随访主动配合存在一定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职能,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投入。

(二)、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过宣传—吸引—再宣传,以逐步改变社区居民的陈旧观念,促使其自愿参与到社区卫生服务中来。

(三)、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四)、配套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热情。

(五)、落实各项服务规范、强化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持续健康发展。

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和上级各部门的督促和指导下,我中心全部员工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积极、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的创新思维精心组织力争将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篇六:2013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在医院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平台,以创建市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精神,能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纲要>,并按照市卫生局、区卫生局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社会,为居民提拱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1、开展了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在社区原有居民健康档案的基础上开展了新一轮规范化的“社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做到了工作前有宣传出刊、有会议部署、有专人领导、有具体分工包片。到目前为止,共为25017人进行了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建档率达到了223%,规范率达到了70%。

2、开展了社区居民体检工作。

中心通过在大街小巷宣传栏内张贴大海报、上门上户发放小宣传单、惠民卡、电话短信通知活动、上门宣教、进社区讲座、下社区卫生站开展体检等多种形式为居民提供优质体检报务。全年共完成重点人群人数3575人、妇女人群数3125人、儿童人群数303人、孕产妇人群数393人。全年开展体检服务工作已通过政府验收,并预计争取到政府财政专项经费补助40多万元(一二类经费总计)。

3、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保健咨询宣传活动。

今年本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放健康宣传资料数万余份,开展健康知识讲座30余次,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社区干部、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认识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并积极参与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来。

4、认真做好康复服务和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服务。

我们中心专门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小组,上门开展卫生服务,同时利用休息时间组建一支医疗志愿者上门服务队伍,对辖区268名残疾人给予康复指导、功能锻炼,进行家访和电话询访,对重点病人进行康复评定。对社区居民高血压病人570例,糖尿病人136例,通过电话咨询、预约、进家庭等多种形式进行健康宣传、行为干预和院前治疗等慢病管理服务。其中高血压管理率达到了51%,规范率达到了100%,控制率达到了45%;糖尿病管理率达到了30%,规范率达到了100%,控制率达到了80%。

5、认真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在区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我中心有专职的医师负责管理肺结核病人,保证了结核患者能够接受到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规范化管理。中心目前管理着21例肺结核患者,并为其提供全疗程6个月的免费药物治疗,专职医师会对所管理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定期的督导访视,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服药情况以及药物毒副反应。

(二)占领社区卫生服务领域,拓宽医疗市场空间。

1、应医疗市场变化,更新传统观念,树立全新理念。中心按照“卫生工作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而不应以疾病为中心”的思路,不仅开展患病人群的市场工作,而且以开发亚健康人群的市场和健康人群的市场,变被动等病人为主动帮病人的方式,充分利用我中心的设备和技术优势,上门放大市场资源。中心已调整医院的人力资源,按照个人能力的区别及责任区地理位置和人口结构、数量的区别,将中心职工分成3个社区卫生服务小组,上门开展卫生服务,使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并建立相应的考评体系。

2、以责任区为中心,以健康促进为目标,向社区人群提供一体化服务,形成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中心转诊病人,住院病人康复期转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模式,放大医疗资源。通过社区门诊、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健康讲座、周期性体检、健康咨询等多种方式为广大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代表的“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模式。

3、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体系,针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的特点及功能,我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一是积极落实双向转诊制度;二是加强药品的管理;三是加强全科医师的管理;四是与各站负责人建立了长期协作医疗关系,并制定了相关流程。

(三)进一步调整中心收入结构,使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

1、通过加强与街道计划免疫部门、居委会、幼儿园、妇幼保健等机构的密切合作,逐步改善接种环境,把疫苗接种与儿童保健相结合,不断提高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保健意识,使其积极主动配合预防接种工作,今年我中心共为172人进行了预防接种工作,门诊接种金额为1、8万元,其中一类金额为2673元,二类金额为1、5万元。

2、在今年11份收到<关于开展了南昌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免费健康体检的通知>后,我中心积极开展了此项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共为360名参保人提供了免费体检服务,预计争取到医保补助资金5、4万元。

(四)继续实施“科技兴中心”战略,不断提升综合实力。

1、突出重点,加强学科建设,逐步使人才结构趋向合理。

抓好学科建设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是中心发展的重要保证。针对我中心目前学科建设不甚规范,专科优势和特色尚不明显,人才断档现象非常严重的情况,有计划按学科发展需要选派医师外出参加培训、进修深造,特别重视低年资、低职称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医师的发展与培养。今年已重点安排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及全科培训,同时已按计划的选派三名护士外出进修儿科护理,二名护士参加免疫接种培训。明年上半年将再选送二名医生到外院进修,依托知名医院的教学优势提高医学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之尽快成为中心业务的生力军,全面提升中心的综合实力

3、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①自学:医学科学的飞速发展要求医务工作者必须确立终身学习、不断创新的志向。今年中心将加大督促医务人员自学的力度,组织阶段性和年终考试考核,其成绩列入科室考评。自学内容主要以“三基”的理论和技能为主。②进修:今年将有计划按学科发展需要派出中、青年医师外出进修,原则上初次进修在市内教学医院。③远程教育:依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设高质量的网络课程,每月组织一次集体授课学习,有计划专题讲座。

4、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医疗基础设施。

为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条件,提高医疗质量,今年中心对科室的医疗设施进行一次清理、并将价格、适应症、禁忌症进行了列表。同时多次多种形式的对全部医生进行了培训。同时重点考虑一些能迅速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依托先进仪器设备,提升中心的诊治水平。

(五)开展中心医疗业务协作,扩大中心医疗市场影响力。

随着国家对医疗市场的逐步放开,给医疗卫生单位带来了日益激烈的竞争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谁抢先一步,便获得优先发展的空间。一个中心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所占份额越小,就越容易失去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为了扩大社区中心服务的辐射能力和影响力,满足消费者和中心发展的双重需要,用市场的理念经营和管理,实现区域卫生资源的共享,强化职工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及竞争意识,提升中心的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今年中心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协作,达到共同发展,有效利用区域卫生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两个效益的目的。这种业务协作的开展,既可加强与兄弟医院的沟通联系,又能促进我中心业务的提高和发展,既可解决我们的技术难题,又可将疑难急重病人送往兄弟医院。保障居民及中心的医疗安全。

(六)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医疗环节质量控制,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随着社会对医疗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法律环境及其法律规则的变化,医疗行为的法律风险愈加突显出来。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是避免医疗法律风险的重要环节,而规范医疗行为则是预防医疗事故的关键。医疗工作中的许多纠纷是由于医疗行为不规范引起的,因此今年中心必须将规范医疗行为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完善中心常见病医疗规范,加强对医疗过程中影响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的控制与实时监控。

1、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要围绕医疗质量,根据医疗卫生制度、医疗行为规范和医疗技术规范及其操作规程等,完善有关制度,并编写出言简意赅、操作性强的有关条目,促使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各项医疗工作、各个医疗岗位、各个诊疗环节之中,并建立相应的考评体系。

2、严格执行本院制定的母婴技术保健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母婴技术保健服务是医疗投入大、诊疗内容多、医疗质量要求高的专项技术。在母婴技术保健服务安全管理中要突出过程管理,强化防范措施。

3、加强医疗文书书写的规范,提高病历内涵质量。病历质量是医疗质量和医疗水平的具体体现,也是医院总体水平的重要方面。今年要把医疗文书书写作为质量管理的重点,以抓病历质量带动医疗、教学工作。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新病历书写规范,规范、统一医疗文书的格式、内容。强化病历书写的内涵质量,避免缺项、漏项、语句不通、不规范、字迹潦草、记录不全、不及时、不准确、病程记录流于形式等现象,通过病历书写的培训、比赛、检查、评比等形式进行交流,提高病历书写的内涵质量。

(七)充分运用医院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计算机管理是医院管理现代化、规范化的有力手段,是对医院内部管理的一次变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心开展的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疾病管理都离不开计算机管理。因此,中心针对这项工作作了如下措施。一是培训职工个人对系统的熟悉与掌握,尽快提高工作效率,为今后中心全面实行微机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规范中心的流程,提高中心各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在导医台安装电脑,通过计算机管理,避免了跑、冒、滴、漏现象;四是要求中心的医疗数据入网,为下一步决策支持提供了基础:五是制定了信息管理员的相关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进一步加强中心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为更好的打造中心品牌,加大中心宣传力度,中心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推行“亲情服务”。制定“爱心 联系卡、价格小卡片”以走进社区为居民提供“亲情服务”。并且开展的成绩列入科室考评内容,切实将此项工作当作改进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制定了中心宣传手册,定期上门发放,不定期上社区、上学校发放,加大中心的宣传。

(九)继续抓好职工的普法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无违法案件的发生。加强法制学习,要求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杜绝“回扣”事件发生。以党支部为主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同事关系、医患关系。

二、其它工作任务

(一)认真执行改建项目建设工程实施、迎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卫生行业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要求,中心新增120万元项目已竣工,已向上级机构申请验收。

(二)认真完成全科基地医师岗位培训工作。按照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安排南昌市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总第15期)学员临床和社区实习的通知>文件精神,11月份办公室在临床的大力协助下开展了全科骨干医师岗位培训,办公室与中心全科医师共同制作了21个课件,举办3次理论培训,3次下社区实践学习,并组织全科医师参加了考试,对成绩合格者颁发了毕业证,最后对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地归纳、整理。

(三)认真完成医药改革等工作。按照<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在临床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成立了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初步拟定了核编核岗工作。为了更进一步地推广医药改革制度,中心建立了公平、公正、公开地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主要制定了绩效考核方案、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岗位职责评估表,并每月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另外就基本药物改革方案,办公室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在药械、临床的大力支持下,拟定了基本药物管理办法、基本药物处方集、基本药物考评制度及全部药物实施了零差率销售等工作。

(四)认真完成创“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严格按照<无烟医疗卫生单位考核评估标准>的要求,在临床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控烟资料,主要包括制定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实施方案>,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控烟考评奖惩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设有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对禁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控烟巡查员每周巡查两次,按照<中心控烟考评奖惩标准>执行。

(五)完善了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和预防控制措施,加强中心感染管理系统的软件建设,强化感染知识及防护技能的训练,提高医护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做好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工作。建立奖罚制度,做好重点疾病如猪流感、手足口病、非典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防治工作,坚持以防为主,认真落实了各项防治措施,加强了疫情监测,严防疫情反复。

(六)完成上级机关布置的其他指令性工作任务。

明年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1、紧跟党的社区卫生发展政策,着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服务体系,切切实实让利于服务于周边居民;不断提升医科所、京山中心的社会影响力。争取明年创建全国社区示范中心。

2、争取市卫生局的支持成为市社区卫生指导中心,争取市级社区中心培训、教学、继续教育等项目能多在我中心招开,不断提升我中心的知名度美誉度;并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3、把全面提高医疗业务服务量与质量水平作为中心发展提升的核心,明年准备开设专家、全科、中医、妇科等门诊,全科门诊准备延长到晚上10点,理顺医保关系逐步开展住院医疗。

4、暂定中医诊疗、社区慢病康复、社区心理咨询精神病康复为发展重点。

5、拓宽视野引进优势人才争取在中心开发开展口腔诊疗、精神病治疗等业务。

6、注重宣传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宣传中心形象,明年争取在健康报等有影响力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几篇有正面指导意义的文章。

7、确保医疗安全,无条件开展的项目坚决不开;每周定期开医疗安全质量管理专项会议。

8、启用新的绩效考核办法,突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9、逐步开展全成本核算,开源节流。

10、完善中心内部管理构架形成内部管理核心团队,中心事务群策群力。重大事项报医科所班子研究决定:中心人事任免、2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医科所班子按程序决定。

11、完善中心网络与数据管理系统,理顺内外部关系,强化绩效考核功能。

12、做好男科医院的前哨,确保将习惯性到老地方看男科及不孕的患者及时送到新址。

13、加强中心内部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学习,争取带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团队。

明年具体目标:1、中心能独立生存、能自我发展。2、争创全国示范中心。3、职工收入水平较去年总体增涨15%以上。4、中心业务总量实现100%增涨。5、中心固定资产增长20%以上。

医疗核心制度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第七篇

[篇一:卫生部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院核心制度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

1、严格实行首科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师应做到热情接待病人,认真询问病史,详细进行体格检查,病历记录完整,不推委病人。

2、对急危重病人,如诊断不清又不能转诊,应及时就地进行抢救,如遇特殊情况应请示上级医师或医务科。

3、首诊医师接诊病人牵涉到他科情况者需请有关科会诊,并有详细记录,涉及到多科疾病要请示上级医师或医务科。医疗核心制度

4、对急危病人收治入院,首诊医师应随同值班护士一起将病人送入病房,医院介绍病人。

3、对危急、重病人转院时,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转院途中应有医务人员陪同。

4、病人如需要专科治疗,须经转入科同意,转出科写转科记录,并通知住院处。

5、兼有两种疾病或不易判断是哪种疾病时,应按主要疾病(或原收治科)确定收治科室,严防互相推委,延误治疗。

急诊抢救制度

1、抢救室设备要齐全,制度要严格,做到随时投入急救工作,在抢救当中需要各有关科室支持时,必须及时、积极地给予支持;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容,严禁推拖,抢救科室有呼救权和转诊权。

2、一切急救用品施行“四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避免抢救时出现故障,抢救室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士要接班交班,并作记录。

3、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由主要的医师和护士长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合作。

4、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和工作帽,非参加抢救的人员,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进入抢救室。

5、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困难时,应及时请求上级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求作好记录,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6、医护密切配合,完成自己所担负的任务,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尤其是药物的使用,如药、药量、给药途径和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补开处方。

7、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等用完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8、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抢救室继续观察与治疗,确定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

9、对已住院治疗的急诊病人要定期进行追踪随访。

10、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11、不得因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语句要简练、通顺;病史要准确、真实;字迹要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倒填,医生应签全名。

2、门诊病历封面的一般项目要求由患者本人或近亲属填写,医师书写主诉、重点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及处理意见。

3、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人的病历在24小时内完成,并由本院执业医师书写入院录。对于实习、进修生书写的病历,带教老师应在72小时内完成修改任务。对急症、危重病人要及时书写入院录,情况许可时,随时完成病历。

(2)病历书写应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个人生活史(女性应包括月经、生育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病历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

(3)实习医生或进修医生书写的病历由带教医生审查并用红墨水笔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并签名。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修改过多应重抄。

(4)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5)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新入院病人三天内每天一次病程记录;第三天的记录要反应上级医生查房意见和三日诊断。凡施行特殊处理的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危患者随时记录病情及抢救情况,每天至少记录一次,抢救记录具体到分钟,来不及记录时,应在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病重患者至少每二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后可3天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上级医师应及时冠签。住院满30天的病人应书写阶段小结。

(6)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每周两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记录要求每周一次。

(7)科间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会诊意见单并签字,集体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8)手术病人的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等,均应详细填写。

(9)医生轮换时,应书写交、接班记录。

(10)凡决定转科或转院必须书写记录,转科记录由经管医生书写;转院记录由主治医生书写,科主任审查签字。

(11)出院记录于病人出院前完成,内容包括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各项检查要求,出院情况和出院后建议。死亡记录当日完成,除书写病历摘要、治疗经过,还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填写好死亡小结,死亡讨论在7天内完成。

(12)各种知情同意书(包括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输血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等)均应在医疗活动前完成。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如因抢救病员而未得到休息时,科主任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值班中病房情况在晨会交待,重点病员向主治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急诊值班人员(含药房、检验、放射、记账等)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应诊急诊病人,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离开须标明去向;值班医师应搞好交接班,特殊病人重点交班,观察室病人床边交接;接班医师未到位,交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遇有疑难病人,要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处理。

10、各科不得安排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单独上岗。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上午转抄医嘱后,须经2-3人查对。

2、查对医嘱者均应在查对登记本簿上登记签全名。

3、临时医嘱应记录执行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瓶,经俩人核对后,再弃去。

5、整理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执行。

6、护士长每周应总查对医嘱2-3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处置前必须严格三查七对;三查:备药处置前查;备药处置中查;备药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隙,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药卡上写药品、剂量、用法。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醉药、毒药、精神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5、发药或注射时如,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查血袋有否破损。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瓶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的报告有无凝集。

3、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要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完毕,报告单应贴在病历上。

4、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抄写饮食单并填写饮食通知单后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是否相符(普食除外),将饮食通知交配餐员,护士与配餐员均应在饮食单上签全名。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上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前,在病人床头再次核对。

(五)手术室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时,接手术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病历及x线片等。

2、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准备体位和消毒皮肤前。再次核对手术通知单、病历、x光片、诊断报告单等,防止手术错误;

4、查无菌包的消毒日期是否全符要求,包内器械是否齐全;

5、手术台上一切用物均应点数,由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对点,无洗手护士时,由医生与巡回护士对点,并记录备查。

6、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不允许用小纱块,一定要用尾巾,同时必须清点数目并登记,待术毕,数目相符才弃之。

7、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关腹或缝合前,须经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两人核对用物,用时术者清理腹腔完毕后,方能关腹或缝合切口。

8、凡属于手术清点范围内的物品,未经巡回护士许可,不得随意拿出手术间。术中增减物品,应当时作详细记录。

9、术中急救用药,应将用过安瓿、血袋保留以备查对,手术后再丢弃。

10、关完体腔,再次清点手术中所有物品,在记录本上签名。

11、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特检单送检。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各种器械包必须经护士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包装灭菌,并标明器械包的名称、打包者姓名、消毒日期。

2、发无菌物品者,应认真清点品名、数量、物品灭菌日期。

3、定期清点过期包及灭菌物品,及时处理重新灭菌。

4、回收物品时,要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状况,若发现物品短少、损坏,则按赔偿制度处理。

5、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效果指示剂、温度计及有无湿包情况。达到要求后方可发出使用。

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别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

(2)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器官移植;

(3)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等;

2、护理要求

(1)设专人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物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和液体出入量并做好记录。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诊疗安全。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病危、各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热、昏迷、肝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竭者;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肿病人、早产婴儿;

2、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解决生活上的各种需要;

(2)注意心理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定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并及时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情许可,可在床上坐起;

(2)注意观察病情和特殊治疗或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

(3)加强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病人、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者。

2、护理要求

(1)按常规每天测量体温、脉搏、呼吸,掌握病人的病情、心理状况;

(2)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3—4次;

(3)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4)进行卫生宣教。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师分级

1、住院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的医师。

2、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的医师。

3、正、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后的医师。

二、手术分级;手术根据复杂程度分为:

1、一级手术:普通常见的基本手术。

2、二级手术:中等手术。

3、三级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

4、四级手术: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残废性手术、科研项目。

三、各级医师参加手术的范围

医生根据技术水平高低施行不同级别手术。原则上一、二级手术由主治医师主持,住院医师参加,禁止低级别医师做高级别手术。

四、手术批准权限:决定手术治疗方式、参加人员及具体分工

1、一、二、三级择期手术由科主任批准。

2、急诊手术由二线班批准。

3、四级手术由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批准。

[篇二:医疗核心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要认真执行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中性笔,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的圆珠笔。

(三)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中医术语的使用依照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四)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五)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合法执业的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院、科两级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六)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七)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八)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包括中医诊断和西医诊断。其中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中医治疗应当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

(九)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二、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十)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十一)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十二)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十三)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十四)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十五)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三、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十六)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十七)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八)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1、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2、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3、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并结合中医问诊要求,记录目前情况。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它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4、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

5、个人史,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家族史。

6、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顺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包括中医四诊的神色、形态、语声、气息、舌象、脉象等),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7、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8、辅助检查是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当写明检查日期,如系在其它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

9、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10、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

(十九)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其特点有: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二十)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二十一)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二十二)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及证候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其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二十三)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1、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诊断依据包括中医辨病辨证依据与西医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包括中医鉴别诊断与西医鉴别诊断。

2、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日期,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证候、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应另立专页书写)。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

5、交(接)班记录是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交(接)班记录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或接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6、转科记录是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7、阶段小结是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的总结。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8、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等。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9、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它科室或者其它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专页)。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会诊意见记录应当有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10、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

11、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等进行讨论的记录(应另立专页书写)。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12、麻醉记录是指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施的记录。麻醉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麻醉前用药、术前诊断、术中诊断、麻醉方式、麻醉期间用药及处理、手术起止日期、麻醉医师签名等。

13、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式、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14、手术护理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护理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成。手术护理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护理情况、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

15、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及时完成的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二十四)手术同意书是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二十五)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二十六)出院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主要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二十七)死亡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二十八)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

(二十九)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述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立即核实并补记医嘱。

(三十)辅助检查报告单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所做检验、检查结果的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报告日期、报告人员签名或印章等。

(三十一)体温单为表格式,以护士填写为主,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病床号、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日期、手术后天数、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大便次数、出入液量、体重、住院天数等。

(三十二)护理记录分为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一般患者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一般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病情观察情况、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

危重患者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出入液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篇三: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八、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五、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十、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1、统一用蓝黑墨水,要求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使用规范的汉字;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药名可用中文、拉丁、英文书写;度量衡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病历书写不能删改、剪贴、挖补,个别错字可以用同样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别字上;上级医师修改一律用红色墨水笔,签署修改的日期和全名。每页修改3处以上需要重新书写。

4、普通病人24小时以内完成入院病历、危重病人6小时以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手术病人术前完成。

5、病程记录一般1次/2-3天,入院及术后3天至少每天1次,危重病人1次/天,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慢性病人可以1次/周,阶段小节1次/月。

6、入院前3天有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新入院的普通病人48小时以内有主治医师以上查房并记录,72小时以内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查房并记录。

7、手术前有主治医师以上查房记录或讨论记录。

8、疑难危重病人有讨论记录,重大手术有术前讨论记录。

9、专科病人要有转入、转出记录,并及时完成。

10、落实签字制度:凡是需行手术、输血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需签写知情同意书。

11、凡诊疗操作,术前术后有操作人员的记录。

12、辅助检查报告单24小时以内要贴回病历,张贴单的楣栏要填写完整。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确保患者安全规范用血。

2、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液。

3、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4、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5、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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