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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2016-11-15 10:51:2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共9篇)关于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破解住宅小区物管难的调查与思考小区 物业管理在社会管理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能使人身心愉悦、精力充沛,更好的投入到生活、工作中。对于前期大自然物业管理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物业公司与业主陷于僵持状态,影响了大都数业主的...

关于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第一篇

***关于破解住宅小区物管难的调查与思考

小区 物业管理在社会管理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能使人身心愉悦、精力充沛,更好的投入到生活、工作中。对于前期大自然物业管理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物业公司与业主陷于僵持状态,影响了大都数业主的权益,使居民的安全感、满意率大大降低,对于社区建设和管理带来难题。为破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更好地提升居民群众的满意率,***对所辖物业公司和广大业主进行调研、走访,并汇集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现实情况。现根据我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调研报告。

一、所辖区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位于下辖五个小区,其中包括大自然城市花园、置业通宝城、新雅花园、李家斗小区、钮店湾新村,共有居民住户2558户,常住人口达7750人。目前大自然城市花园、置业通宝城、新雅花园3个有物业管理,分别是大自然物业、京兴物业和钱江物业,李家斗小区属老旧小区开放式社区管理、钮店湾新村属农民新村开放式管理。

二、所辖小区的发展现状

尽管近几年来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发展迅速,但涉及到的各类投诉、举报越来越多,小区居民不满意,物业公司有意见,物业管理工作越来越难,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物业费用难收缴。物业收费难成为制约物业企业发展的头号难题,参与座谈、调查的物业公司普遍反映,现行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的收

费标准偏低,小区居民自动缴费意识不强,调查的参与23家物管企业2010年物管费平均缴费率为62.43%。仅3家企业达到收支平衡或略有盈余。

2、小区物业难管理。由于物业费用收缴不足,物业公司只能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服务人员,更加引起小区业主的对立抵触情绪,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部分小区服务项目只能维持楼道打扫和小区治安等简单的内容,小区绿化缺乏管护、公共设施年久失修。调查问卷统计,42%的居民认为小区服务质量一般,20%的认为较差。

3、小区环境难维持。总体来说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较好,老小区、安置区环境差距较大。部分小区内扒翻种植、破绿毁绿、乱拉乱接、乱停乱靠、违章建设等行为屡见不鲜。参与调查的市民对小区停车问题反映特别强烈,83%的认为小区汽车乱停乱放,33%的认为小区行路难。以莲花5号区为例,一到傍晚小区道路车满为患,公共场地挤占一空,不仅小区居民难以出行,而且已经发生过居民家中失火,消防车无法通行、及时施救的严重情况。

4、物业经营难阳光。大部分物业公司除物业费用外,还有门面出租、广告经营等其他收入,但这些收入和公共支出情况不公开、不透明,小区居民无法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查询。有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现象。

三、当前物业管理难的主要成因

1、物业公司缺乏监管。由于房地产业发展迅速,住宅小区数量越来越多,分布范围越来越广,但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室仅有两三名工作

人员从事行业主管工作,难以对面广量大的物业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由于我市尚未制定《物业管理办法》,街道、社区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物业管理监管职责还不明确,绝大部分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多层次的物业管理监管体系严重缺失。

2、物业收费缺乏手段。老小区执行的物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10多年来,劳动用工成本和物价指数翻了若干倍,但物管费标准一直未作较大调整。最低标准只有0.4元/㎡/月,以100㎡住宅为例,全年物管费仅480元。即便如此,物管费用仍然难以收全,由于多种原因业主往往拒绝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强制手段,也不能够采取断水断电等粗暴办法。部分物业公司迫不得已到法院起诉,但是耗时长、费用高、执行难,即使赢了官司但却输了人情。

3、开发企业缺乏责任。由于房屋漏水、渗水等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一直未能与业主达成协商,最后导致许多业主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表示不满。如大自然城市花园小区,

4、小区业主缺乏素质。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转为市民,但是自身素质还未能够得到提高。小区内破绿毁绿、违法搭建、乱停乱放的行为屡禁不止。物业管理公司没有行政执法权、处罚权,只能通过宣传说服等思想工作进行劝导。

5、职能部门工作缺位。住宅区中的私挖地下室、违章搭建、破门开窗、车辆乱停、马路市场、噪音油烟、养狗问题等等,不论是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还是从实际出发,都应该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但实际工作中,不少职能部门对住宅区中发生的问题处理不及时,

甚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四、破解住宅小区物管难的思考与对策

分析市区物管难的现状、成因及其影响,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比较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迅速制定出台物业管理办法,加强物业行业监督管理

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市房管、法制部门抓紧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物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开发商前期物业管理职责、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物业收费标准、相关法律责任等等,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学习借鉴武汉市做法,在《物业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违章建设、乱停乱放、破墙开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进一步强化市房管局物业监管力量,适当增加人员和经费,确保能够有效地开展好工作。督促加快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畅通群众申请使用渠道,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实效。

(二)加强建筑质量与规划监管,把好前期物业管理交接关

规划、建设等部门应加强对开发商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督促与检查,确保严格按规划执行,各项配套齐全。尤其是要确保停车位建设到位,留足小区停车空间,从根本上解决好小区停车难题。做好前期开发商与物业的交接监督关,防止因交接不清而出现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互相推诿、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模式,让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市场中进行双向选择,把物业管理提前介入作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切实把好对前期开发商选聘物业公司的入门关,加强对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审核,让

业主在购买物业时就了解物业管理的具体事项,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及业主入住公约等有关规定,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物业管理收费制度,切实解决物业收费难题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细则,市物价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现行收费标准,确定上下浮动幅度,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根据服务质量协商议定,报价格部门备案。①加快建立并大力推进“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收费制度,加强对物业收费的监督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减少乱收费现象的发生。②针对物业收费难的问题,建议推行刷卡收费方式,新建小区统一设置门禁系统,必须刷卡方可进入。业主只有自动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后,才可凭IC卡可进出小区、乘坐电梯。这样既能将闲杂人员阻止在小区之外,又能够确保收足物业管理费用。对老旧小区恶意拖欠物业费用的住户,可以借鉴新加坡的做法,建立业主不交费限制过户制度,纳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③针对物业纠纷的多发、突发、标的小、处理急等特性,建议参照劳动仲裁模式设立诉前物业纠纷仲裁机制,在各市(区)设立物业纠纷仲裁庭,采取快速灵活的调查和现场勘查等方式固定证据,快速裁决,及时解决纠纷。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住宅小区首当其冲。针对当前小区管理基本游离于社区的实际,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两者之间的互联互动,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范畴。业主委员会主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负责人可以到居委会中兼任职务,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到物业管理企业做监

我县物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第二篇

我县物业管理现状及对策

湘阴县市场建设管理中心 彭念来

物业管理行业关系社会安宁与稳定,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生产秩序。近年来许多城市因物业管理行业引发较多社会问题和较大的社会震荡,足见物业管理行业的重要程度。物业管理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劳务型服务性行业,伴随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育而兴起,正逐步走向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轨道,将发展成为重要的第三产业。物业管理不仅能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使其保值增值,而且在改变城市面貌、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家《十五计划发展纲要》中,已经明确地提出,要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

一、我县物业管理现状:

2003年10月23日,湘阴万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打破了我县多年来福利性房屋管理的计划经济模式,迈开了我县物业管理的第一步。几年来,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住宅商品化和产权化格局的形成,促使物业管理快速进入社会经济生活,并得到了迅猛发展,成为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和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县物业管理正趋向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1、 物业管理企业发展迅速

截止2009年12月份,我县的物业管理企业达7家,其中三级资质6家,临时资质1家,从业人员达200多人,实施物业管理的面积达15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

2、 业主自治意识增强

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自治组织,是代表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对监督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起到很大的作用,各未成立的小区要求成立业委会的要求也十分强烈,对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规范运作,提升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不高,管理人员素质较低。

作为目前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继承式和自管式的物业管理占了很大一部分,目前我县还有个别物业公司由房产公司派生出来,这种体制影响了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并带来了许多问题,也占业主物业投诉较大比例。物业管理涉及治安、绿化、保洁、房屋及设备维修保养等,这些项目实际上是货真价实的、服务性强的独立行业,而我县物业管理行业的现状是,绝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由于规模偏小,不可能花很高的成本配置专业人才,这就出现了尴尬的局面。此外,物业管理服务观念僵化、管理模式陈旧,绝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没有设置对产品品质进行创新,内部又缺少培训机制,从而使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模式、技能和方法落后。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难

自从有了物业管理公司那天起,物业服务收费难一直困扰着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表现有两个方面:

一是物业管理费用收费标准实际执行不到位,远远低于我县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有些旧小区的物业收费价格更低,而随着物管人员酬金增加、维修材料以及小区能耗费用的上涨,物业管理的成本也在不断的提升,而提高物业费需要业主大会的通过,提高物业收费价格很难得到业主尤其是中低档旧住宅区业主的认同,也造成了物业公司在经营上处于亏损的境地。

二是部分业主拖欠、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比较严重。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不高,缺乏竞争意识,运作不规范。实践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到位,在一些住宅区物管企业重收轻管,多收少管、质价不符的现象比较普遍,引起了广大业主的不满。二是物业管理的整体性和业主交费的分散性矛盾,拒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那部分业主一直损害着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三是对违约拒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现在违约拒缴服务费的不是个别现象而是较普遍情况,有的小区拒缴率高达20%—30%。,物业公司也不可能全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物业费。

3、社会负面影响较多:首先,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刚从计划经济的福利中走出来,缺乏对物业管理的消费意识,还在怀念过去的“免费午餐”;第二,业主法制意识淡薄,加之法规不完善,业主只一味强调权利而忽视相应的义务;第三,社会关注程度不够,许

多媒体只是关注所谓的新闻卖点,一有纠纷就纷纷对物业公司口诛笔伐,并没有承担起相应的公正客观报道的社会责任;第四,行业协会还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物业管理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不明确。

物业管理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派出所以及环卫、市政、绿化、消防等部门,甚至业主装修、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增加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和消防设备规定等等城市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也给小区物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他们之间的诸多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给物业管理造成困难。同时物业管理企业与居委会、派出所及相关行政部门在社会管理职能上的关系没有理顺及如何理顺等,也使得物业管理工作难以进一步拓展。

三、对策措施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营造环境,保驾护航。

对一个新兴行业来说,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

1、政府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物业管理是构建和谐湘阴、温馨湘阴的基础性工作。政府要切实加强物业管理的领导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介绍和宣传实行物业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人们树立现代物业管理的理念;并制定相关的政策和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发展的社会环境。

2、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应率先垂范,积极推行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将所有可能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类型都力争纳入物业管理

范畴,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的综合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的优势,不断开拓物业管理的市场。

3、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的培育,鼓励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管理分业经营。限制开发商盲目组建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鼓励开发商从社会上聘请那些经过实践被业主认可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专业化的管理。鼓励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引进竞争机制,促使物业管理行业朝高度市场化方向发展。

4、抓达标创优,促使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鼓励先进,提携后进,促进竞争机制和品牌建设,全面提高我县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参评省市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和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并将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物业招投标企业形象的重要依据。通过一系列的创优评比,既强化了企业的品牌建设,又提升了物业管理水平。今后重点扶持有发展潜力的物业管理企业,为广大小区业主创建更加文明、清洁、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引进竞争机制,推动物业社会化经营。

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是现代物业管理改革与发展的主旋律。政府应以行政手段启动市场,以政策措施引导市场,以市场手段发展市场,以地方法规规范市场的目标,逐步引入招投标制度,促进了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1、全面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我个人认为,作为从房地产开发派生出来又依附于开发单位,同时又受到传统管理体制

物业管理状况调查报告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第三篇

三汇镇物业管理状况调查报告

一、我镇小区楼盘及物业管理现状

我镇目前成型的小区共有12个,包括2个高层小区(光亮·阳光佳苑、巨鑫雅苑)、1个集资房小区(祥瑞花园)、9个商品房小区,分属7个开发单位;共有已售、待售住房近4000套(幢)。

我镇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2005年开始起步,经过10年的探索发展,物业管理逐步深入民心。通过实施物业管理,居民的居住环境变得更加整洁,城市形象也得到了较大改观。物业管理已成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但由于受管理权限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我镇的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较为复杂,总的来看,我镇业管理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是旧小区传统旧体制的物业管理模式。由于这类小区修建当初开发商没有与正式物管公司签订合约,只是制定物管工作人员,必定会造成物管人员的消极怠工,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再加上这些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意识比较薄弱,物业交费率很低,规范化的物业管理难度较大,基本上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模式,只是形式上的请1-2个人即当保安,又做清洁。如:春夏秋冬四院等住宅小区,在进行物业管理时,只能实行基本服务(如简单的保洁和维修等项目)和低收费。05年后修建的12个小区中,到目前为止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只有祥瑞花园1个小区。二是新建商品住宅小区较规范的物业管理模式。新建的住宅小区由于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较好,没有城市街道穿过,相对独立集中,再加上前期物业开展较好,收费水平和收费率也较高,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基本能够维持正常。如光亮·阳光佳苑(重庆光亮禾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巨鑫雅苑(重庆和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住宅小区。但另一方面,这些由开发企业建设的住宅小区为新建小区,接房率70%左右,但有的老百姓买房不光为了住,也有作为投资的,所以入住率只有40%左右,虽然说空关房按规定连续六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个月无人居住可按70%收取物管费,但由于与业主联系不上,收取物业服务费的难度较大。物管公司虽然也试图通过发文书通知、打电话通知、请人转告等形式催缴,但绝大部分业主根本不予理睬,普遍抱有“我不住就可以不交管理服务费”的错误思想,致使这些新建小区的物管收费率非常低,企业经营难以为继。

二、小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规情况

为了使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镇得小区得到有效宣传,使物业企业成为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主体,我镇采取以点带面,利用国庆、中秋及普法宣传日等节假日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横幅、报纸、宣传单,由政府牵头、物业公司联合举办“构建和谐小区、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物业服务知识竞赛活动、物业服务进百家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近一年来,发送宣传资料近1.5万份,举办了以“ 构建和谐小区、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首届物业服务知识竞赛,通过开展这些宣传活动,对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落实物管法规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情况

我镇小区起步较晚,12个小区只有祥瑞花园小区由业主投票,组成了业主委员会,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财务1人,委员5个,基本上每1-2年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共同探讨本小区物业管理情况;2个高层小区(阳光佳苑、巨鑫雅苑)于2014年8月份交房,目前入住的业主还没有达到80%,所以还没有形成业主委员会,不过正在前期的筹备当中;起于小区都没有业主委员会。

四、物业管理公司资质、数量及经营情况

目前,我镇共有2家正规物业管理公司,分别是重庆光亮禾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光亮·阳光佳苑小区)和重庆和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

责巨鑫雅苑小区),其中禾顺物业管理公司是重庆光亮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司财政能得到保障,但因目前小区入住率不足80%,,加上小区有17个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公司处于入不敷出的状况;和宜物业公司是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的合同,同样由于入住率不足80%,加上小区6个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公司处于入不敷出的状况。

五、物业管理服务情况

目前2个高层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已经进入正规化,能保障好小区内的清洁卫生、庭院看护等,基本能协调好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能提供一个较好的小区生活环境。

六、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取及管理使用情况

目前我镇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祥瑞花园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统一收取,交业主委员会财政保管,支付保安和清洁的工资,物管费用和工资基本持平;2个高层小区由物业管理同意按重庆市物业局的价格统一收取,交到公司财政,公司财政再同意支付员工工资和其他维修费用等,现在是一个入不敷出的情况;剩下的小区物业费用由社区工作人员收取(基本收不全),用于支付小区保安、清洁工的工资,同样也是基本持平。

七、我镇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比较混乱。

全镇12个小区中,只有祥瑞花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2个高层小区为新建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剩下的9个小区均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主要是因为此类小区自2005年建成以后,小区开始引进物业管理模式,由开发商制定物业管理人员来管理物业,,但由于物业管理人员自身素养的偏低,是的无关于业主的矛盾纠纷越来越严重,对提供的服务越来越不满意,

最终开发商撤下所有的物业管理人员,由业主自行管理。目前9个小区基本上都是由业主选1-2个人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即为小区的清洁工,又为小区的保安,只负责小区的清洁卫生、看家护院,对小区的民事纠纷、工程维修基本都交给社区或者镇政府,增加了社区的工作量,反过来问题没有解决好,业主还不满意。业主意识较差,物业管理得不到群众支持。

2、部分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难。

12个小区,除了2个高层电梯小区物业费收取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准外,其余10个小区物业费基本上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100平方以上收取300元每年,不足100平方的收取280元每年。由于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管费,也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自身市民意识不强, “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比较死板,比如说有的小区业主开始交了物管费,但是由于某些业主没有交导致心里不平衡,或者说自己过分要求得到更多的服务而没有提供,继而开始不交物管费;有的是口头说交,但没有实际行动。

征收的物管费用,有物管公司的直接上交物管公司,物管人员的工资统一由物管公司发放,2个高层小区目前的经营情况基本上都是公司要倒贴,像阳光佳苑,17个物业管理人员每年的工资发放达到30多万,而物管费全额收取才有24万多,资金缺口近8、9万元,其他如小区内水电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用也由物管公司缴纳。没有正式物管公司的,像祥瑞花园小区有业主委员会,费用由委员会统一支付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剩余的作为小区内的维修费用;其他小区的物管费,能收上来的交由社区管理,然后按时给保安或者清洁工发放工资,有的小区也会楚翔缴纳的物管费用不够支付保安或者清洁工工资的现象,导致小区无物管。

3、集资房小区成政府包袱。

某些小区(如祥瑞花园小区)开始修建的时候为集资房,业主没有购

买大修基金,目前房屋因工程质量问题,外墙脱落、房屋漏水、消防管道破损等修葺的资金没有着落,实际上成了政府的包袱。

4、规划超前性不够,车位配备普遍不足。

由于开发时间较早,规划超前性不够,业主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私家车的人员越来越多,导致镇内大部分小区车位配备不足。12个小区除了2个高层电梯小区有自己的地下停车位,其余十个小区都没有统一的小区车位,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比较严重,甚至有的车子停到了小区周边的公路上,增加了城市管理的任务。

八、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业主市民意识不强,业委会难成立。

业主自身市民意识不强,是各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部分农民“洗脚上田”,在掘到“第一桶金”后在镇里的小区置业,变成了“业主”。但其固有的一些小农意识并没有因为成为“业主”而被抛却,比如擅改房屋结构、私拉乱接电线、乱养猫狗宠物等;对物业管理则爱理不理,一不高兴就拖欠物业管理费,或到管理处大吵大闹,严重的就堵塞小区门口。“物业是服务,花钱买服务”的共识还没有成熟或者理解得比较死板。但这些业主却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与物业管理公司平等沟通的意识。

2、历史遗留问题未有效解决,多方矛盾纠缠不清。

许多小区当时开发商出售房屋的时候并没有要求购房者购买大修基金,现在开发商房子修好之后,指定的物业管理人员也没有继续做下去,业主选定的保安兼清洁工又只负责小区的清洁卫生、看家护院,对小区内的工程方面的问题,开发商拿已过保修期的借口来搪塞,不予修补;没有大修基金,像外墙脱落,外墙漏水等现象业主也很难自行筹集资金进行修

我国物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1)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第四篇

我国物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主要从物业管理的行业现状入手,深入剖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对这些原因的归纳总结,分别从政府、企业、社会三个方面具体有针对性地提出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以期引起业界的共鸣并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共同促进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繁荣。

关键词:物业管理、业主、业主委员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城镇约有80亿平方米的住房,至2000年就有70%(约56亿平方米)出售给个人。建设部早在1996年就规定,全国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实行物业管理,旧小区逐步纳入物业管理。深圳几乎所有住宅小区都实行了物业管理。北京市规定,旧住宅小区必须在2003年前全部实行物业管理。仅按北京物业管理费最低水平(经济适用房)每平米0.5元/月计算,全国每年单此项收费就达330多亿元,倘若再将房屋租赁、置换、中介、维修等服务算上,这个市场将更加庞大。

所谓物业管理,就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委托,依照合同约定对物业和相关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对它周围的环境和公共秩序进行管理,并且对业主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物业管理不仅能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使其保值增值,而且在改变城市面貌、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家《十五计划发展纲要》中,已经明确地提出,要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

一、我国物业管理现状

自1981年我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在深圳成立以来,物业管理在提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推进城市化进程中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已经引进和推广了物业管理,全国物业管理企业已超过2万家,从业人员突破200万人。深圳物业管理企业则有1200余家,从业人员达15万,年创产值45亿元。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发展迅速,物业管理类型多,涉及各个领域,约11大类,其中有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写字楼、工业区、政府政法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车站、码头、宾馆、商场商业街和农民房等。但同时,我国物业管理还存在着覆盖率偏低、地区间差距较大等不足。

与物业管理发达国家相比,由于受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物业管理覆盖率仍然偏低。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实有房屋建筑面积735459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有98861.88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率仅为13%,其中,实有住宅建筑面积417331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的有82485.65

万平方米,实行物业管理率为20%. 详细数据及各地情况见下表:

从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实践看,南方、经济发达地区、沿海城市、大城市开展早、发展快;北方、经济不发达地区、内陆城市和中小城市推进的较慢。统计数字说明,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差距相当大。详见下图:

2、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物业管理虽然发展了20来年,但与国外成熟的物业管理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我国现阶段的物业管理行业尚属新兴行业,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

(1)体制问题

从体制上考察我国两万余家物业管理企业,80%以上的是国有体制;如果我们再从物业管理企业产生的来源来分析,全国有70%以上属于房地产开发商

自办的企业,20%属于房管所或 后勤单位改制,只有10%属于产权自主型的物业管理企业。 以深圳为例,在深圳18家首批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中,17家是国有或国有参股(实际掌控一切生杀大权),1家是民营上市股份公司;而且18家企业清一色是开发商自办(有2家属于房管所改制或部门单位自办企业,但目前企业发展权在开发商手中)。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据分析主要一个原因就是以前“自建自管”的延续,另外就是开发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因为优质的物业管理已成为售楼中的一个卖点。

(2)法律法规滞后,体系不完善。

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立法明显滞后:20年的时间,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在退而求其次的情况下,国内第一部地方性物业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时间是1994年,而深圳成立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时间是1981年,中间有13年是法规空白期。

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政策的框架体系,是在没有国家大法的情况下,由为数不多的行业性、地方性法规政策组成的不完整结构 ,完善的法规体系尚未形成。自1994年以来,建设部等国家部委(局)和各地方政府虽然颁发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物业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

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试行办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前期企业管理协议示范文本》等行政规章行业规范和地方性法规。但由于缺乏符合中国国情的、系统而科学的物业管理理论体系的指导,各部门在制订法规的过程中,往往局限于对境内外成功经验的模仿或就事论事的解决方案上,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因此,总的来看,目前我国物业管理立法还滞后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存在着立法层次不高,法律体系框架未形成,缺乏系统性和综合性等问题。

在仔细审视已经发生的事实中,可以看到立法滞后带来的消极影响。首先,消费者的利益无“法”保障。因缺乏法律依据,司法机关难以及时处理日益增多的物业管理案件,物业管理中产生的大量矛盾纠纷得不到迅速有效地解决;其次,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没有全国大法的统一规范,地方和行业性法规呈现出没有纲领的散乱,使企业难以适从。如中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遵循著名的“四不接原则”,其中之一就是不接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管理的二手项目,这是深有苦衷的无奈选择。由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是为了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权益而由相关法规条例赋予他们的民事权利,但因没有赋予与此权利相对应的义务,致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业主委员会的这个权利几乎不受监督和制约,甚至走上了极端。近年来,业主委员会纷纷炒掉物业公司并成为社会瞩目的新闻焦点即是例证之一,如重庆市新原兴桃花园小区和银鑫花园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擅自决定炒掉物业管理公司,使生活环境急剧恶化,后经全体业主和住户共同商议,决定再选聘原物业管理公司回去参与管理。实际上,业主委员会不具备履行民事责任的实际能力,当其违约时根本无法保证物业公司实现合同规定的经济利益。

(3)政府职能的问题

首先,政企没有完全分开,企业无法独立运作。深圳市有一批物业管理企业,其效益、品牌都堪称一流,也颇具规模,改制条件已成熟,企业的经营者、员工都强烈要求改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经营者和员工持股市,然而改制方案长期被卡在上级管理部门。不予批复的原因何在?某些领导者一语道破天,“你们都去搞持股经营了,我还管什么?”;其次,政府职能错位或越位,政府仍习惯于对企业经营活动直接干预;第三,管理层、管理部门过多,物业管理手续繁杂,往往一个小区的物业企业要应付20多个部门的检查管理。以物业管理收费为例:既要报物业主管部门的资质检查证书;又要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等级打分确定收费标准,还要邀请行业主管部门、物价部门到小区现场查验通过,最后才能确定收费标准,领取收费许可证,一个许可证往往需要几个月乃至半年的时间。

(4)、市场化程度不高

我国物业管理虽然是适应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而产生的,但它仍然没有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干扰,仍然在进行着一些非市场化的运作。

首先,物业管理项目的获取大多是暗箱操作,市场竞争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作为市场主体的【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业主对物业管理缺乏足够认识,业主委员会组建难度大,自治能力弱,作用还未真正发挥。而且,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房管单位之间仍存在或多或少经济上的依赖关系,“谁开发、谁管理”的地方保护、垄断管理、建管不分、责任不清的局面还没有完全改变。物业管理还没有形成有利于竞争的统一的市场。以北京市为例,北京的物业管理存在许多不符合市场化的问题,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专业方面不很在行,但因为是某个开发公司的下属企业,或者是某几个开发公司合资组成的股份企业,管理项目不愁没有。另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则更有手段,他们充分利用各种政策、管理方面的漏洞,以非市场化的手段进行暗箱操作,争夺市场。

其次,市场化程度不高还表现在物业管理的价格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上。其基本做法是政府定价或制定指导价,建设单位补贴,多种经营、以副补主。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偏低、收缴率偏低的结果,直接导致物业管理企业长期亏损经营、无发展后劲。物业管理长期低成本运作,使服务质量难以有本质提高,形成了制约物业管理发展的“瓶颈”。

(5)、物管企业规模小,难以发挥综合优势

目前物业管理企业不仅普遍存在着企业规模小,难以发挥群体优势,而且绝大多数企业存在着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等问题。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屋建筑面积131861.76万平方米,而物业管理企业近2万家,从业人员达200万人,平均每个物业管理企业仅管6.59万平方米,其中小的企业仅管理两万多平方米的物业,每个物业管理人员平均只管669.31平方米,可见管理规模之小。就拿我国物业管理的发源地深圳来说,各类物业管理机构有1200多家,其中21家成规模的企业合起来,管理面积也不过7000万平方米,小的不足10万平方米,甚至建两栋楼的开发单位也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然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而全”的企业必然带来极大的资源浪费。深圳每年的物业开发量最好的年景也不过1000万平方米,如按管理机构平均分配,每家仅分不足1万平方米。出现这种情况除了进入物业管理行业壁垒不高、开发商盲目投资外,也是作为新兴行业的必然结果,经过整个行业激烈竞争“大浪淘沙”之后,物管企业将逐步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转变。

(6)、物管企业经营的风险问题

物业管理发展至今,已不再只是清洁工扫扫地、保安员巡巡楼、管理员收收费那么简单,那么风平浪静。随着行业逐步迈向专业化、规范化,物业管理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有了很大变化。但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又走向了另一个误区:。业主把物业管理公司当成了小区的"政府",凡事都找物业公司。解决不了就是管理不好,动辄以不交管理费相威胁,出了事故就向物业公司索赔。比如停车场收取5元的车位使用费,车丢了,二话不说就找物业管理公司赔,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又比如犯罪分子潜入小区,发生了命案,物业公司又被业主索取巨额经济赔偿。这就是在物业管理行业中引起震惊的厦门“丢车案”及深圳笔架山庄“索赔案”。【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我们在震惊之余,更应重新进行审视和思考,物业管理到底是做什么的?一方面法律赋予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力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就是物业管理行业特征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本微利”,物业管理公司的经济实力都很有限。因此目前的物业管理正处于如履薄冰的危险境地。

根据对以上事实和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出现这些情况,主要是由于法规不完善导致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等各市场主体间权利责任不明确,业主素质不高,对物业管理的消费观念不强以及物业管理企业自身服务质量不够等因素造成的。

(7)、物业管理从业者的素质问题

物业管理行业从业者素质偏低,管理服务不到位。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行业管理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物业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加之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忽视企业人员的自身建设,既不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又没有建立严格的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使管理服务的观念、内容、质量很难到位,管理水平不高,服务质量不好,甚至摆不正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尤其是一些由房管所转制的物业管理企业,虽然名字变了,牌子挂了,但观念上变化不大,机制上转换不到位,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型管理模式,摆不正自己与产权人、使用人的位置,习惯于以主人自居,对产权人、使用人发号施令,产权人、使用人的应有地位得不到尊重,利益得不到保障。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00年投诉情况统计资料表明,该年全国物业管理投诉仍呈上升趋势。投诉的主要内容是物业管理混乱,停电、停水、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保安、保洁水准低、电视、电梯、电话使用不理想。另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00年底至2001年初,对全国12个大中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对现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调查中(可选择多答案),有40.15%的房产消费者认为“房屋及设备的维修”不到位,有34.57%的认为“小区绿化”不到位,有33.06%的认为“安全保卫”不到位,有26。95%的认为“水电气的供应”不到位,有25.34%的认为“交通管理”不到位,有24.65%的认为“区内卫生清洁”不到位,还有12.71%的认为“其他”服务不到位。 业主投诉内容及该投诉占总投诉的比率见下图:

有图表可见,业主对物业服务罪不满意的前三项是:房屋设备维修、小区绿化和安全保卫,同时各种主要服务项目的投诉率均在20%以上,可见我们的物业服务质量亟待提高。

(7)、对问题的原因分析归纳

通过对以上七个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把问题的原因归结为三个方面:即政府、企业和社会。

1)政府方面:首先,由于以前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业的一个售后服务部门,没能引起

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第五篇

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4月28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城管局局长 李忠惠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近年来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作以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

1、注重配套行业政策,夯实物业管理法制基础。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是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基础,是行业企业规范运行的保障,是各方主体共同遵循的依据。为此,我们高度重视行业立法工作,先后出台了《大庆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大庆市城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大庆市业主委员会登记管理办法》、《大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29个相关政策,初步构筑了我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成为全省行业政策最全面、最实用的城市,奠定了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法制基础。

2、强力实施老区改造,解决物业管理先天不足。为解决老居住区普遍存在的规划不合理、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人居环境差、居民意见大等问题,我局提出了实施“百区改造”工程的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中直大企业的积极响应。

自2003年“百区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市、区政府、各中直大企业、相关产权单位累计投资19.5亿元,对全市143个老居住区实施了环境改造,老区人居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造后的老区全部实行了封闭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员(俗称“保安”)队伍从改造前一人没有发展到现在4500余人,全市住宅区“两抢一盗”发案率从过去全省最高降至全省最低。

3、建设综合管理体制,实现物业管理协调发展。一是强化行业监管。在严格资质管理、下放行政权力的同时,我局组织各区主管部门在2008年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物业市场专项整顿和行风评议工作,吊销了11家物业企业资质,提高了行政监管的到位率和严肃性,促进了企业行为的有效规范;二是强化行业监督。一方面,我局会同市民政局,以社区为主体依法组建了153个业主委员会,指导132个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充分发挥了业委会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市长热线、新闻媒体、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的日常监督、舆论监督和巡查监督作用,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按照问题性质进行直接交办、限时督办、专人专办,有效解决了各类投诉;三是强化行业自律。依法组建了“大庆市物业管理协会”,积极开展了物业收费政策等八项行业政策调研,累计培训物业管理人员1600人次,规范了物业有偿服务价格和标准,发出了全行业倾力打造“大庆物业”诚信服务品牌的倡议,充分发挥了协会在联系企业、连接政府、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自治自律作用。

4、转换行业运行机制,推动物业管理市场进程。一是指导推进国有企业转制。我市油田、石化、林源、府民、高新等五大国有物业企业承担着全市80%的物管任务,均为房管所翻牌组建,管理水平低,服务意识差,职工不满意、业主怨言多。为此,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物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指导性意见》,指导企业在用人、管理、经营等机制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这五大国有物业企业普遍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迅速成长为国家一级物业企业,从过去的“老大难”变成现在的“主力军”;二是建立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我局会同市房管局出台了《关于贯彻〈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在预(销)售前必须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和物业管理用房提留制度,将全市所有新建住宅物业项目全部纳入了招投标轨道,打破了多年来“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局面。同时,指导业委会对旧有住宅小区更换物业企业实行招投标,组织实施了花样年华小区、祥阁农行小区、凤阳小区等旧有住宅小区的物业选聘工作,实现了市场有序竞争;三是改革调整服务收费机制。我们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以政府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的“菜单式”物业分类分级服务收费机制,由业主和物业企业据实协商、选择确定,实现了“软件”服务和“硬件”设施的有机结合,协商确定和评估裁定的有机统一。通过改革,增强了业主的发言权和自主权,增强了物业企业的危机感和服务意识,推动了物业管理契约化进程。

5、持续开展创优达标,促进物业管理全面进步。截止2008年底,全市建成2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区303个,住宅区总建筑面积4100万平方米,全市物业企业138家,从业人员4万余人,承担着全市368个物业项目, 4500万平方米的物管任务,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98%,居全国前列。累计创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42个,占全省总数的67%;创建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88个,占全省总数的38%。省建设厅于2008年5月在我市召开“全省物业管理经验交流大庆现场会”,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方面的龙头和标杆地位;省政府政务公开办于2008年9月在我市召开“全省政务公开大庆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的物业行业办事公开服务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1、政策法规不完善。一是在住宅车辆出入、停放管理方面,机动车辆在住宅区随意进出、乱停乱放现象突出,停车难问题凸显,由此导致的车辆丢胎、刮蹭、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较多;二是在物业项目承接退管方面,由于没有详细规定,造成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开发建设单位不能进行规范有序的承接和退管,为后期物业服务管理埋下隐患;三是在困难家庭物业费救助上,除低保户外没有实现物业费、取暖费同步救助政策,困难家庭意见较大。

2、维修改造不及时。一是老区改造不到位。目前,全市仍有67个老区未实施整体改造,居民意见大,求决愿望强烈,成为制

约这些老区物业管理实施的主要矛盾;二是房屋维修不及时。我市从2002年开始对新建房屋归集维修资金,2002年以前建成房屋无维修资金可用,造成房屋漏雨、马葫芦塌陷、排水管网断裂、道路场地破损等问题无法及时维修,这是当前物业服务投诉量居高不下的主要矛盾,占全市物业管理投诉量的50%。

3、指导监管不到位。一是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受工作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不高等因素限制,区级主管部门不能主动到辖区物业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往往以投诉处理代替日常监管,造成企业的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和规范;二是对中、小物业企业的指导工作不到位。一些中小物业企业专业人才缺、从业经验少,想把物业服务工作做好却事与愿违,反映了行业指导尤其对中、小物业企业的指导还不够具体和深入;三是对业委会的指导监管不到位。一些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较为突出,不经业主大会通过,擅自解聘、选聘物业企业、出租公共房屋、签订施工合同、煽动业主不交费等,造成物业管理出现混乱。

4、相关责任不理顺。一是物业企业与供水、供电企业的管理责任未理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供水、供电、供热等专业管理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费,并依法承担相应管线、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但全市目前仍有53家物业企业承担的转供水任务移交不出去,承担着巨额水损,物业企业意见较大;供电企业向最终用户收费,却拒不承担居民楼内公共低压线路的维修任务,一

2016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第六篇

文章标题:市物业管理情况汇报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种新形式和市场经济的新兴服务产业,在我市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全市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行业发展初具规模,居民物业管理意识普遍增强,业主自主管理机制和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建立,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一、我市推行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直把推进物业管理,作为全局一项重点来抓。面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较快,法规制度不健全,运行困难较多等实际,我局制定了“建好机制、健全法制、抓好整治、搞好扶持”的物业管理总体思路。围绕这样的思路,我们积极做好各项,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物业管理领域不断扩展,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加大。

10多年来,我市的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摸索试点到稳步发展,管理对象从单一的新建住宅小区发展到办公楼、学校等各类物业,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小区环境保洁、安全维护、绿化管养、生活服务、物业中介等配套服务。截止目前,我市已有物业管理企业18家,从业人员约400人,管理项目30个,总建筑面积152.27万平方米,业主委员会共成立4家,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已达50%。在这些管理项目中,荣获物业管理市级优秀称号的5个。

(二)依法行政,新建小区全面实行了物业管理新体制

按照新建住宅区物业管理一步到位的思路,2001年之后的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推行了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和承接验收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前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及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交付使用,杜绝了由于物业配套设施建设不规范,给日后的物业管理带来矛盾与隐患。由此,长期存在的“重建设、轻管理”的观念,逐步得到扭转。近年来,新建交付使用的×××小区、×××小区、×××小区等一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上手快、效果好,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

(三)发挥职能,物业管理在老旧小区和家属区逐步推行

我市旧小区和家属区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建管脱节,脏、乱、差,由于过去政策或监管方面的漏洞,旧小区普遍存在用电、污水排放、道路、绿化、供暖、路灯、垃圾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对实施物业管理带来了很大阻力。为把小区引为物业管理的轨道,近年来,我局以完善小区配套为突破口,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一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部分旧小区用电、供暖、绿化、道路、排水、垃圾设施等进行整治,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化解了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物业管理,逐步被更多的市民所接受。

(四)加大监督力度,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我局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规行为,保证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申报、审批资质等级;二是完善了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体系建设,建立了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档案,将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情况及时记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的作用,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三是强化了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物业管理培训班,目前全市持证上岗人员达65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0以上,初步形成专业化的物管队伍。四是积极开展达标评优活动,根据上级部署,认真抓了项目的申报,先后有×××住宅小区、×××小区等五个住宅小区获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称号。

二、我市物业管理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是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一种新型商品。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国民经济、人民生活需求的增长,物业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新老体制、新老观念交替过程中的许多问题逐渐暴露。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公众对物业管理认识不足,旧观念转变难。不少单位和业主没有充分认识到推行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习惯于按过去行政性管理的模式运作,一些业主在交费时往往与单位家属院福利管理模式相比较,该交的不交,不愿交,交了心理不平衡,使物业公司难以管理,造成公司与业主关系紧张。

二是一些历史遗留小区建设标准低、规模小、基础设施不配套,无物业管理、社区管理办公用房,由于缺少资金投入和相关政策的支持,致使物业管理“先天不足”,失去了物业管理的基本条件,旧住宅小区仍是物业管理的薄弱环

节。

三是物业管理的改革有待深化。部分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竞争机制没有形成,谁建设、谁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按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运行。

四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水平偏低,存在着服务不到位、收费与服务不相符、“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现象,不适应业主之需要。一些管理企业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居民意见大。

五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组成、运作等缺少监督和制约,有的小区很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推选出楼长。有的业主委员会不能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甚至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影响和制约了物业管理的推广和发展。

六是住房维修基金的收缴还处于起步阶段,新建商品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在销房时没有向购房者收取,使得销售后的维修管理得不到保障。物业公司进行大修、更新、改造向小区居民收费,居民又不理解,还往往被投诉为乱收费。

三、今后物业管理的重点

当前,物业管理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和挑战,也存在着巨大的行业发展空间。只有充分发挥好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这两只“手”的作用,才能从整体上提高我市物业管理的水平。

(一)加强业主大会组建的指导监督、加快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做好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制订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明确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明确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的各自职责,维护业主正当权益,引导业主履行义务,监督企业合法经营。

(二)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建设和验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了物业管理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的具体要求,以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前期规划方案的审定。从项目的审批、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对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管理,力争从源头上杜绝由于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建设与管理不规范所带来的纠纷和矛盾,从而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老小区整治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政府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其最终目的是改善城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应统一思想,将立足点放到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上来,共同做好老小区整治与转轨。

建议将老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整治、配套设施整治联合同步实施;由市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设立专项经费,由各相关部门按各自管理的职责实施专项整治,先行解决大环境与大配套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小区环境整治。通过联合整治,提高整治力度,解决各类难点热点问题;在转制条件的创立上,做好老小区原有公建配套设施的腾退,调整、回购,补建,创造条件,全面推行物业管理。

(四)加强对物业收费的监督,尽快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机制。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细则》,建立“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加强对物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收费及收费不规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引入竞争机制,大力推行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通过优胜劣汰,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是按“分业经营”的原则,打破自建自管的体制,引导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开发分业经营,改变以前存在的谁建设、谁管理、介入过晚、建管脱节的问题;二是在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实行招投标制度。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市场运作,引导扶植规模化经营,推出一批规模大、机制新、效益好、信誉高、实力强的物业管理企业,创品牌、树名牌,带动物业管理市场的活跃和发展;三是提倡规模化建设,严格按照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严禁小规模乱搭乱建的行为,通过上规模、上品质的项目建设,为后续管理奠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四是规范业主自治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其在自治管理中的作用;五是继续开展争创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同时鼓励和推行物业管理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规范企业运作,树立企业形象,以高素质的队伍和人才、严格的管理、优质的服务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六)加快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制度,完善住房售后维修保障体系。认真按照建委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业主所有、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以新建商品住宅和已售公房为重点,加快在我市建立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制度,并加强监管,健全维修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切实收好、管好、用好这笔资金。逐渐形成“基金依法交,问题有人管,故障有人修,设备有人换,物业质量优,生活环境好”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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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物业公司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第七篇

物业公司整改情况报告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篇物业公司整改情况报告。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物业公司整改情况报告1——

市创建办:

20XX年3月3日,市创建办发出了《关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第三批红黄牌警告的通报》,对我局因辖区下渡街道XX苑、XX苑等12个小区“门前三包”不到位,小区内日常保洁不及时,绿化带、道路等公共设施破损等问题给予黄牌警告。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创建办的督导下,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现就我局前阶段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黄牌警告通报项目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前阶段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工作情况:

区地处市区南大门,辖区面积142平方公里,有五个镇、八个街道。随着市“南进”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行业也蓬勃发展。目前,我区共引进物业管理企业89家,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报备项目218个,总面积达134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6700多人。全区创“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项目5个,创“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项目5个,创“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项目达50个。目前仍有140多个小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

在全市积极开展的创建工作中,我局紧紧围绕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物业的副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三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组织,下设办公室(挂靠我局物业管理科),负责全区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的指导、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区行业力量,抓文明创建,促环境优化,其间共组织全区街(镇)、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召开4场宣传动员大会,发放528份宣传资料,要求务必把创建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文明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三是加强检查与监管。积极协同各街(镇)、社区对39个物业小区进行了抽查。到目前为止,针对存在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书146份,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重点检查了业主强烈投诉的几家物业服务小区,如水口苑、摘仙苑、新龙津小区、榕信南苑等小区。创建过程中,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都能正确对待和高度重视创建迎检工作,并以此为抓手,积极配合我局及属地街道、社区,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但仍有个别物业服务小区在整改期限内未予以整改,如“榕信南苑小区”,我局已将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上报市房管局,已给予通报批评。

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小区管理的特点是:老旧小区多,农民安置房多。由于点多面广和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多。做好物业小区的多项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黄牌”警告后的整改工作情况:

在3月3日接到市创建办发出的第三批黄牌警告通报后,我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立即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自觉查找原因、分析差距和不足,研究整改措施和意见,要求务必再动员、再部署,动员全区行业力量,积极行动起来,知耻后勇、奋起直追,正视问题抓整改,采取措施摘黄牌,具体措施如下:

1、充实创建工作的人员力量。为了确保对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到位、督促落实到位,我局专题向区政府报告,引起区政府的高度重视。3月上旬,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各街(镇)成立物业管理站问题,明确要求必须在3月15日前落实到位。与此同时,我局物业科在原有2人编制的情况下,从局其他部门选调二位同志加强物业科的工作。并从我局抽调5名经验丰富、负责任的专业人员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查小组,由三位局领导每天带队下小区开展文明创建督查工作。

2、继续加大宣传发动。3月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各街(镇)物业站再动员、再部署大会,在总结前阶段工作、查摆存在问题的同时,具体指导各街(镇)、社区开展宣传发动和检查整改等工作,积极营造各街(镇)和社区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3月24日,我区委、区政府又召开了全区社区物业工作动员大会,全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镇)、社区及已备案的89家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大会。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程必康主持,市房管局张海舟副局长及市创建督导组亲自到会指导,区委副书记、区人大主任张为民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

3、强化检查、监管与督促。我局结合创建标准,积极联合各街(镇)、社区加大对物业服务小区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抽查与督查力度,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检查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我局约谈被黄牌警告的物业企业负责人,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第二步,对照行业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当场发放整改通知书;第三步,针对物业企业上报的书面整改报告和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重点查看第三批黄牌警告通报的几家企业的整改情况,对“回头看”中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我局上报市房管局,建议给予注销企业资质处理。

存在的问题

当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冲刺创建阶段,但我们工作仍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协调解决。

一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职责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日常巡查督促整改工作主要在于街道、社区,但街道、社区没有充分重视,人员没有到位,造成漏管和常态化管理不到位。

二是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不够密切。物业小区管理涉及工商、城管、卫生、公安、民政、消防、园林绿化、供水、供电和环卫等部门,需齐抓共管。但目前主要是房管部门“一肩挑”,手段有限,由于没有相应的执法权,造成管理上力不从心。

三是无物业小区与物业管理小区没有区别对待。按照分工,房管局负责有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创建,无物业小区是社区办负责,如这次通报的12个小区有一半是属于无物业小区,。

我们真切邀请市创建办再次到我区检查指导物业小区创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我们的工作指明方向,我们将按市创建办要求,加倍努力、干劲不松、力度不减,争取早日摘牌,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物业公司整改情况报告2——

3月12日处里召开了紧急安全生产会议,针对环卫处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做出了加强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会后,根据我所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迅速组成由所长、分管安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安全员和外包物业公司负责人的专项检查小组,于15—16日对我所管辖区域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在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对消防中心、配电室、动力机房、消防水泵房、风机房、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安全运行及安全用电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安全隐患

1、 部分保安、保洁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外包物业公司保安、保洁员工流动性较大,有个别新上岗人

员没有经过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比较淡薄,不能完全了解和熟练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

2、安全管理工作缺陷及隐患

对外包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够严格,办公休息场所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私自乱拉电现象;工作场所停车场有抽烟、乱扔烟头等现象。

三、 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安全隐患的场所立即进行整改。根据隐患排除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对消防中心、配电室、动力机房、消防水泵房、风机房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身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检查巡查工作,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设施,全力实现防患于未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加强对外包物业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外包物业公司负责人定期对其内部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要求物业公司不得私自乱拉电、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如有工作需要,必须向工程部申请,由工程部派专业电工进行拉电,如果再发现私自拉电情况,严厉处罚。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实操培训工作,向职工宣传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生产常识,使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形成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生产局面。

4、要求各部门各班组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班前检查不到位,隐患排除不彻底的部门和班组,进行严厉处罚,彻底消除隐患。

XX物业养护所

20XX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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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第八篇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推动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调研组自7月份起,利用大约三个月的时间,通过深入各住宅小区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利用互联网征求意见、赴**西……等地考察等形式,了解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情况,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认真研究对策和建议,圆满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

1、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根据住建局提供的住宅小区情况,本次实际调研居民住宅小区54个,总建筑面积600035平方米,住宅3975套,已入住人口约1.1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即将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区大小约有30个,住房近3000套,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区的入住人口将近到30000人。占到城区居住人口近50%。

分析我县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住宅性质多样。我们将其划分为以下五类: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设的商品房,土地属划拔,政府承建,定价出售,住户没有完整的产权。如1993年建成的文笔小区。二是各单位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由单位承建的职工住宅小区,土地多是划拔,房屋定价出售或分配,住户没有取得产权证,目前多数已经转手。这类小区有40个,占到小区总数的74%,但规模都比较小,多在30户左右;三是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土地出让,市场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四是由村委在集体土地开发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小区,即现在所称的小产权房,多处在新城区,一般规模也比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

(二)建设标准不一。主体建筑方面,有1993年建成文笔小区是盖板房,逐步发展到现在有砖混结构、半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有只有主体住宅,没有任何公用建筑小区(如电信住宅楼);大多数配套设施建设不齐,无绿地、无车位、无物业用房、无公厕等各种情况比较普遍;比较来说,宝乡大厦、龙辉小区配套设施较好。

(三)规模差别较大。调研的54个小区中,大的有龙辉小区559套,幸福小区三个区650套,小的有烟草小区仅8套。其中,20户以下的小区有14个,21-50户的有19个,51-100有14个, 100-200户的有5个,500户以上的2个。

(四)旧住宅多且分散。调研的54个小区中,2016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占到35个,大约占到65%,大多为单位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多随单位办公址而建,比较分散;包括文笔小区在内,大多建设标准较低,多为砖混结构房。

2、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企业发展情况。目前我县在工商注册的物业公司有7家。其中目前在我县开展服务业务的有4 家,服务小区6个,占小区总数的10%,住宅877套,占总住宅数量的22%;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业具有相应从业资质。

(二)业主大会及业主员会成立情况

目前,我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2家,分别为幸福小区、宝乡大厦,但都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通过逐户上门认字、打电话征求意见等形式产生,目前都还没有步入工作的正轨。

(三)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

调研的54个小区中,有3个由住建局的下属物业服务部门管理,基本属行政化管理,有29个小区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物业机构管理的有14个小区,业主自治的有8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认为, 我县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物业管理还不规范,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

小区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形成物业纠纷主因,也是物业管理健康运行的最大难题。一是许多小区建设手续不完善,住户入住后一直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二是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房屋在质保期内就出现一些质量问题,比如宝乡大厦存在屋顶漏水、地基裂缝、地下车库漏水严重等现象;三是工程未验收,甚至未完工就入住的问题,如鸿福源住户入住两年多了,至今门前地下室还是个大坑,雨天不能排水,居民出行不便;四是未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如绿化、花池、活动场地、停车位、供热设施、物业用房等。这些问题引起住户的十分不满,怨气和矛盾就会转假到物业管理头上,使得部分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激化。

2、历史原因形成的问题

一是政府于早期建设住宅小区,划拔土地、定价出售,按照现行政策,住户没有完整的产权,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出现屋顶漏水、立面破损、排水不通等大的维修问题责任权利不清,无法解决。如文笔小区政府还保留有部分产权,没有任何利益,却还要承担维修责任;幸福小区属政府定价出售,专项维修基金至今没有着落,屋顶漏水等维修问题得不到解决,矛盾日益加剧。二是部分单位建设的住宅楼,受当时条件限制,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不够规范,配套不齐、无绿地、无停车位、甚至无门房,加之房屋年久失修,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住户怨声载道。部分由原单位管理,当房屋多次转手,几乎无本单位人员居住的时候就会放弃管理,部分原建设单位因机构改革已经撤并,由住户自管。这类旧住宅小区约有半数以上,已成为广大住户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

3、专项维修基金收缴不到位

调研的54个小区中,仅有7个小区收缴了专项维修基金,仅占13%。收缴标准不统一,有按房价2%或3%收取,有按每户5000元收取。由部分单位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已年久失修,漏水、排水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维修资金没有着落。由政府建设的文笔小区和政府定价出售的幸福小区目前房屋的维修问题也十分的紧迫。已收缴了专项维修基金的7小区,只有宝乡大厦存入了专户。

4、物业企业的发展严重滞后

通过当工商注册的仅7家,挂靠服务的1家,都没有取得相应的服务资质;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偏低,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正规的培训,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只有5%左右,管理人员文凭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0%。

5、物业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活动不规范

部分建设单位、开发商把自建小区的物业服务作为照顾自己亲友就业的一个途径,把物业服务变成了管理,这种自建自营,建管不分的落后模式还普遍存在。全县70多个小区中,只有不到10个是聘请物业企业管理。这种模式的运行无形中加大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数量,加之我县住宅小区大多规模较小,服务项目少,服务费标准低,收缴率低,造成企业管理成本高,形成亏损,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良性循环机制无法建立。部分单位建设小区,随着本单位职工的减少逐渐放弃了管理,由住户分单元、分楼推选部分住房或一些退休老干部管理,有的有点报酬,有的是义务服务。部分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简单认为物业服务就是看大门、打扫卫生、收取管理费用等简单的事,对住户反映的问题不能积极主动解决,管理跟不上,有的小区住户反映有时几天也看不打扫人员,服务工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调研的 54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都没有工程验收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对小区建设的基本情况不清,大多小区没有制定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制度或公约,少有的部分也得不落实。

6、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尚未形成

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模糊,不能正确处理维权意识与责任意识的关系。调研统计,有95%以上的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不了解或知道一点,对物管企业的服务要求往往会超出合理范围。例如:在调查中,各个小区反映最多的顶层住户出现楼顶漏水的问题,在业主与物业交涉未果时,往往会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处理。有些业主认为我不交物业管理费是因为我不住或者不需要物业管理。使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关系僵化,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业主委员会发展极度滞后。住房对业主大会缺乏认识,不愿意参加业主委员会,全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仅有幸福小区和宝乡大厦2个,都是在相关部门确定好候选人之后通过上门签字,打电话征求意见的方式产生。政府部门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做的不够。

三、 意见和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物业管理工作的源头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的各项监管措施,要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并严格组织实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规划设计一定要明确物业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对车位数量、绿地面积等内容;工程建设要严把工期和质量关;组织验收,应将小区各类附属工程(含地下管道隐蔽工程)列入验收内容;要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未开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验收即入住的问题。

2、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督促开发商依法在销售房屋之前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将之明示房屋买受人;二是严格落实开发商向物业企业移交各类竣工图纸等物业资料并向房管部门备案的制度;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政府职能部门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五是要组织不定期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3、要强化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

一是要主动介入,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帮助的力度,促进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建立并有效开展工作,促进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小区有较大进展;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育扶持,对物业企业的发展给予政策的扶持,组织好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条件成熟时可以组织其成立行业协会,为其自我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

按享受服务的等级收费机制没有建立。区的物管运行成本不同、服务标准不同,收费标准自然不同,但现在的情况是各个小区之间互相参照,无论何种服务质量收取标准相差无己。

二是要加强引导,尽快形成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收费体系,努力营造物业管理企业崇尚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和谐氛围;三是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区别新旧住宅、高层与低层、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确定相应的指导性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物业服务健康运行。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真正实现物业管理的双向选择。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的现状及特点,宜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区,如龙辉小区,宝乡大厦、幸福小区,先行搞好试点,逐步推行。

4、要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首先,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系,加强物业管理队伍组织建设,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将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城管委,居委会等在日常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优势作用。其次,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运行。(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第三、要逐步建立一整套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我县所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在我县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情况、我县所有物业的基础情况、业主委员会情况等内容,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5、要深化物业管理法规宣教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运用互联网、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活动,强化对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促进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物业管理不单是物业企业、政府、居委会的事情,而是需要全体业主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同时履行应尽的义务。

6、要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取得广大业主和业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收费,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定期公示日常维护和重大维修费用的收支情况,使广大业主明白消费。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广大业主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服务承诺标准,对业主和业委会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整改。四是落实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查验,以减少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矛盾和纠纷。

7、要强力落实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

新近建成的小区条件较好,应严格督促落实,可一步到位,但一定要做好专户储存,合理使用等工作,确保正常运行,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如龙辉小区;对新开发的小区一定形成制度,确保落实;对政府及部门早其建设小区如文笔小区等,应尽快研究,加以解决。

8、要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调动各方积极性,针对旧住宅小区物业规模小,较为分散,尤其是小区楼房陈旧、基础设施差,物业管理难于起步的情况,逐个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解决处理好维修资金归集困难、物业管理用房缺乏等问题,整合物业管理资源,完善物业管理条件,促进其尽快开展正常的物业管理工作,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可着手先行对几个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新型管理工作机制的试点,通过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最终促其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2016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案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第九篇

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案怎么写,一套好的物业管理方案能使企业减少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利益,降低生产等。以下这篇是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案文章,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案范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写字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专项特约服务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写字楼

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2.2物业管理

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3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验收。

2.4顾客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2.5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提供为满足顾客个性需求的服务。

2.6突发性公共事件

在写字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3基本要求

3.1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要求

从事写字楼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3.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1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与业主方进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的条件应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的规定;

3.2.3移交的物业资料记录清楚,签订了《承接验收协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约定;

3.2.4完成了承接验收备案。

3.3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3.3.1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写字楼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适当的管理服务人员;

3.3.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3.3从业人员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3.3.4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

3.5管理服务要求

3.5.1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

3.5.2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5.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5.4实行了“三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办事流程);

3.5.5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5.6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

3.5.7管理服务中的相关作业记录完整,可追溯。

3.6档案管理

3.6.1物业管理档案健全,有专人保管,查阅方便。

3.6.2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3.6.2.1物业竣工验收及承接验收档案;

3.6.2.2设备台帐和管理维修档案;

3.6.2.3顾客资料档案;

3.6.2.4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档案。

3.7财务管理

3.7.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顾客报修、超时空调、特约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3.7.2物业管理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特约服务收费、车库管理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的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3.7.3实行酬金制的,应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3.8顾客满意度

3.8.1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每年开展顾客意见调查,顾客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

3.8.2每年调查顾客的人数不低于写字楼内物业使用人总人数的2/3;

3.8.3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有改进措施。

3.9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满足顾客的专项服务需求,开展专项特约服务。

3.10节能管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适宜、有效的节能管理方案,并认真执行。

3.11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顾客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顾客服务

4.1接待服务

——有条件的写字楼应设置总服务台。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投诉接待等服务;同时为外来的办事人员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不具备设置总服务台条件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设置服务窗口,受理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报修、特约服务申请和投诉。

4.1.1入驻、退租服务

顾客需入驻和退租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建档、归档。

4.1.2报修接待服务

顾客报修时,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小修项目当天完成(预约除外)。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回访。

4.2邮件、报刊杂志收发服务

4.2.1正确分理信件,报刊杂志和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进行登记;

4.2.2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请收件人签收;

4.2.3每日10:00前(节假日除外)应将当天的报、信送达收件人;特快专递、电报等须及时传递的邮件,应在收到邮件后的2小时内送达(或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因故不能按时接收的应做好相关记录);

4.2.4顾客迁离本物业后,应为顾客提供一个月的邮件保管服务,并尽力通知顾客领取,对无法联系收件人的邮件,要退回邮局。

4.3装修管理服务

4.3.1制订装修管理制度,告知顾客装修管理的流程、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4.3.2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4.3.3建立顾客装修档案,内容应包括装修申报登记、审核、验收(装修过程中所涉及的公共设施设备)资料。

4.4投诉处理

4.4.1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并回复投诉者。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向顾客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理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物业管理机构与投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上报物业管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4.2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4.4.3顾客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或者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应查明事实,确认证据,分清责任后如实反映情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4.4.4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诉,应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4.5涉及依法裁决的投诉,按法律程序处理;

4.4.6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应做好记录。

4.5专项特约服务受理

对顾客提出的专项特约服务要求,应在24小时内回复;在物业管理机构力所能及范围内的,原则上应当受理,不能受理的要告诉原因。

5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5.1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5.1.1建立房屋使用、维修档案,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告知顾客正确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规范、政策、法规;

5.1.2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天花板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外墙面无明显剥落、墙面饰材无明显遗缺、玻璃幕墙无开裂;屋面防水层发现有气鼓、碎裂或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5.1.3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记录完整;

5.1.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做好检查记录;

5.1.5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产权人报告,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提出方案或建议,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后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2装修管理

5.2.1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5.2.2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限,及时审核、回复装修人的《装修申报》;

5.2.3每日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现象应及时劝阻、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5.3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5.3.1变配电系统

5.3.1.1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油浸式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

5.3.1.2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

5.3.1.3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

5.3.1.4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

5.3.1.5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

5.3.1.6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

5.3.1.7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

5.3.1.8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5.3.1.9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1.10高压防护用具、验电器按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检定。

5.3.2应急供电系统

5.3.2.1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空滤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

5.3.2.2制定发电机组管理规程,常备不低于4小时运行所需的油料,配置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2.3每月启动发电机组试机30分钟,释放柴油滤清器中的水或沉积物,检查皮带松紧程度;

5.3.2.4每运行250小时或两年更换发机组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冷却液;

5.3.2.5发电机组手动及自动联机正常,保护功能完善,发生停电时保证30分钟内向重点设备、区域供电;

5.3.2.6应急照明柜工作正常,蓄电池放电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蓄电池无漏液、腐蚀现象;

5.3.2.7定期对应急照明柜进行检查、维护、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切换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

5.3.2.8制定双电源切换操作程序,做好备用电源切换准备,发生停电时30分钟内恢复供电。

5.3.3给排水系统

5.3.3.1每天检查一次生活泵、气压罐、排污泵、水池水箱、管道阀门,定期检查公共卫生间、开水房、管道井内的上下水管道、阀门、减压阀,集水坑、污水坑、室内外排水沟渠(井)。设备运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5.3.3.2生活水泵、管道、阀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水坑、污水坑、化粪池、室内外排水沟渠(井)定期疏通清掏;排水畅通无堵塞;

5.3.3.3生活水箱(池)检修口封闭、加锁,通气口需设隔离网,环境卫生,无污染物;

5.3.3.4雨、污水分离,不得混排,污水排放达到DB51/190-93《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3.3.5制定水质管理制度,供水管理符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3.3.6二次供水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供水管理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5.3.3.7二次供水水箱(池)每半年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清洁公司清洗消毒,并抽取水样送成都市疾控中心检验,取得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5.3.3.8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5.3.3.9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5.3.3.10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采取地下水或直接从江河取水。

5.3.4空调系统

5.3.4.1设备工作正常、安全装置有效;

5.3.4.2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

5.3.4.3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运行数据;

5.3.4.4定期检查冷却塔电机、变速箱、布水器及其它附属设备,每年至少清洗、维护保养冷却塔一次;

5.3.4.5定期检查循环泵、冷却泵电机及泵体,每年进行一次添加更换润滑脂、清洁叶轮、基础紧固、除锈刷漆等维护保养;

5.3.4.6定期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除)湿器、风阀、积水盘、冷凝水管、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风机表冷器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

5.3.4.7定期对空调系统电源柜、控制柜进行检查,紧固螺栓、测试绝缘,保证系统的用电安全;

5.3.4.8管道、阀门无锈蚀,保温层完好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每二年至少除锈漆刷漆一次;

5.3.4.9定期对空调循环水进行水质处理和水质分析,保证系统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5.3.4.10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管系统清洗和空气质量测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3.4.11压力表、真空仪、传感器等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5.3.4.12按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温度范围,夏季室内温度22-26℃,冬季室内温度18-22℃,定期对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进行能耗(水、电、煤气、燃油等)统计和分析,做好节能工作。

5.3.4.13在每个供冷期或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对系统所有设施设备(如冷却水循环管道、冷冻水循环管道风管、新风系统等的管件、阀门、电气控制、隔热保温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定正常后方能投入运行。

5.3.5锅炉系统

5.3.5.1蒸汽锅炉

每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对锅炉电机部分及程序控制器性能、锅炉排放烟气进行检测。

除定期送检外,还应做好以下日常维护:

——每年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二级保养;按规定更换油(气)喷嘴、保养和润滑电机、校验安全阀、检查交换器并添加树脂、设备管道补漆;对除氧器、冷凝水箱检进行修清洗;对锅筒内部进行检查并除垢;

——每半年对蒸汽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对炉膛清灰;

——每季度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对防爆门及泄爆装置进行安检;清理燃烧器、鼓风机风叶、烟管通灰;对机械设备更换或添加润滑油;超压、超温保护试验,安全阀自动排气一次;

——每月对油气管路过滤器进行一次清洗,对安全连锁装置安全性能实验一次;

——检测水质的硬度,应不大于3毫克/升;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齐全,动作可靠;

——在额定的流量范围内,输出蒸汽压力在允许范围之内;

——汽、水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蒸汽减压站输出压力波动在20%之内。

各种证书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3.5.2热水锅炉

——定期对温控仪进行检测;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可参照“蒸汽锅炉”的相应条款实施。

5.3.6电梯、自动扶梯

5.3.6.1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平层准确,轿厢照明、内外呼梯按钮完好,楼层显示正常,轿厢内整洁无污染;

5.3.6.2根据温度情况开启轿厢风扇;

5.3.6.3警铃或其它救助设备功能完备,称重装置可靠,安全装置有效无缺损,电梯运行无异常;

5.3.6.4自动扶梯运行平稳舒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5.3.6.5应由A级专业资质的电梯、自动扶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经技术监督局检测并获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运行;

5.3.6.7设专职人员对电梯维护保养进行监督,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按技术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巡检及记录;

5.3.6.8至少保障一台电梯24小时运行;

5.3.6.9电梯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5.3.6.10电梯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机房内温度不超过设备安全运行环境温度,配备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盘车工具齐全,并挂于显眼方便处。

5.3.7消防系统

5.3.7.1当被检测探测器响应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探测器的确认灯;

5.3.7.2操作启动部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报警按钮应当有动作显示;

5.3.7.3火灾时应能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背景音响系统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并控制在选定的楼层内;

5.3.7.4报警功能:能正常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5.3.7.5故障报警:当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当正确指示出故障部位;

5.3.7.6火警优先功能:显示预报警和故障信号时,如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应当立即显示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有预报警信号输入,应当显示预报警信号;

5.3.7.7电源转换功能:主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应当能自动投入运行;当主电源恢复时能从备用电源自动转入主电源状态;

5.3.7.8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受其反馈信号。消防电梯联动迫降后可进行人工操作,其功能、信号均应当正常;

5.3.7.9火灾确认后,应当控制相应部位的正压风机和排烟风机启动,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0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将着火层防烟风阀、排烟阀打开,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1确认火灾后,控制室应能控制有关部位的防火卷帘门按规定程序下降,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2火灾确认后,应当释放所有门禁装置,保证疏散门的畅通;

5.3.7.13消防对讲电话应语音清楚无干扰;

5.3.7.14自动喷淋系统有水流动时,其水流指示器应显示、压力开关应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5.3.7.15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在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

5.3.7.16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

5.3.7.17联动控制台工作正常、显示正确,系统误报率不超过3%;

5.3.7.18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每年保养一次;

5.3.7.19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

5.3.7.20控测器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清洗除尘;

5.3.7.21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

5.3.7.22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

5.3.7.23消防系统由具有合格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5.3.7.24工作人员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3.7.25消防主机除检修时间外,必需处于开机运行状态;

5.3.7.26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重大故障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5.3.7.27监督专业消防维保公司做好消防设备月、季、年度测试工作,按时段和设备数量比例,抽查、检测系统设备,全年覆盖所有系统设备;

5.3.7.28配合专业消防公司制定消防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并监督完成情况;

5.3.7.2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火灾演练。

5.3.8安全防范系统

5.3.8.1系统设置时间、日期准确,摄像机编号有逻辑性;

5.3.8.2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分组同步切换标识清楚;

5.3.8.3传输线路应有良好的接地,并对干扰信号进行屏蔽,同轴电缆两端“地电压”应一致;

5.3.8.4录像机工作正常,显示准确、整洁;

5.3.8.5录入资料应保持7天以上,并应有时间、日期及摄像机编号,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

5.3.8.6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室外摄像机应注意防水、防尘、密封及散热,并应满足室外最低照度要求;

5.3.8.7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

5.3.8.8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5.3.8.9多媒体图形工作站应直观显示各监控点位置,对报警应及时响应;

5.3.8.10红外双鉴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周界报警装置应安装牢固,灵敏可靠,及时反馈报警信息;

5.3.8.11每季度对UpS电源进行一次完全代载放电,并充电检测;

5.3.8.12维修保养工作由专职人员进行,非受权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安防设置及对主机开盖检测箱内元件;

5.3.8.13设立监控资料调用、查阅权限,调用、查阅需经受权;

5.3.8.14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5.3.8.15每年由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安全防范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隐患等情况进行限期整改。

5.3.9楼控系统

5.3.9.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9.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9.3传感器工作正常,灵敏度适应,通讯正常;

5.3.9.4执行调节器工作正常,状态及反馈信息准确;

5.3.9.5直接数字控制器工作正常,输出信号正确,通讯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5.3.9.6末端设备工作正常,线路无损,安装牢固;

5.3.9.7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5.3.9.8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5.3.9.9每年对仪器仪表、传感器进行校对;

5.3.9.10建立机房管理制度,控制室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无老鼠进入缝隙,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10网络通讯

5.3.10.1通信处理机、交换和调制解调机数据通讯工作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5.3.10.2维护终端工作正常、整洁;

5.3.10.3工作电源及UpS工作正常,设备整洁,显示仪表无损;

5.3.10.4配线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5.3.10.5光纤配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5.3.10.6插座模块安装完好,线路畅通,表面整洁;

5.3.10.7建立授权机制、访问控制、加密与解密相关管理制度;

5.3.10.8专人监控关键设备:文件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打印服务器、交换机等;

5.3.10.9病毒预防:从管理、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着手,预防病毒侵入;

5.3.10.10实时对服务器数据进行文件备份;

5.3.10.11计算机工程师应用相关软件定期对WebServer,DateServer,Mail/FTp等Server进行观测,发现故障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

5.3.11门禁系统

5.3.11.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1.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11.3读卡器指示灯完好、工作正常;

5.3.11.4电子门锁工作正常;

5.3.11.5门磁开关工作正常,灵活有效;

5.3.11.6建立系统权限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

5.3.11.7作好门禁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5.3.11.8每半年对门磁开关、读卡器、电子门锁及蓄电池进行检测。

5.3.12有线及卫星电视

5.3.12.1卫星天线安装牢固,外观整洁;

5.3.12.2放大器、解码器、混合器、邻频调制器等设备工作正常、整洁;

5.3.12.3光纤收发机、放大器、分配器工作正常,线路衰减小;

5.3.12.4传输线路正常,图像清晰;

5.3.12.5每半年检测一次干线及各分支器的输出电平。

5.3.13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

5.3.13.1节目源设备工作正常;

5.3.13.2信号放大及处理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量及音响调控效果完好;

5.3.13.3扬声器等末端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质保持清晰;

5.3.13.4背景音乐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连接切换工作正常;

5.3.13.5每季度检测传输电压;

5.3.13.6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5.3.14数字会议系统

5.3.14.1多媒体显示、数字音响、摄录像、同声翻译等设备工作正常;

5.3.14.2视频、音频、网络线路传输正常、无干扰;

5.3.14.3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5.3.15停车场管理系统

5.3.15.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5.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15.3出入口机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5.4区域及车场车位计数显示器工作正常、整洁,数据准确;

5.3.15.5图像识别系统工作正常,摄像机工作正常,车辆及车牌号清晰,信息相对应及时存入、读出数据库;

5.3.15.6电动道闸工作正常、整洁,反应灵敏;

5.3.15.7车辆检测器工作正常;

5.3.15.8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5.3.15.9每月对车位进行一次系统数据和现场实际情况的校对,并及时调整区域及车场车位显示器数据,核对收费数据;

5.3.15.10定期备份系统软件及数据。

5.3.16公共照明系统

5.3.16.1制定公共照明节能管理制度,照度符合GB50034-20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3.16.2每天一次巡检大堂、电梯间、停车场、通道、光彩照明、景观照明、霓虹灯等公共部位照明,有效亮灯率98%以上,如有缺损及时更换;

5.3.16.3每周一次巡检公共照明电源柜,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

5.3.17避雷系统

5.3.17.1每年雨季前由成都市防雷中心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测,留存检测合格报告,同时动员和组织写字楼内的使用人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防雷检测;

5.3.17.2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

5.3.17.3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

5.3.17.4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

5.3.17.5成都地区写字楼建筑物(无特殊计设要求情况下)接地电阻标准:

3类建筑接地电阻:≤10Ω

2类建筑接地电阻:≤4Ω

计算机房接地电阻:≤4Ω。

5.3.18高空作业设备

5.3.18.1设备需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保持安全装置完好并在有效期内安全运行;

5.3.18.2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载;

5.3.18.3设备应严格执行作业前的机电系统安全检查与运行状态的确认;

5.3.18.4吊篮运行平稳,无倾斜;

5.3.18.5设备各仪表指示准确,各类开关动作灵活;通讯设备正常;

5.3.18.6在运行中,不得随意卸开装置的护罩、封门及其他任何装置;

5.3.18.7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切断电源,锁好操纵装置,并将悬挂装置按规定方法予以锁定。应有专业人员对设备运行进行管理、记录;

5.3.18.8应定期对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及保养,对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测试。清除灰尘、滴漏的液体以及可能打滑的其他物质因素。

5.3.19测量计量装置

5.3.19.1测量、计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确保准确性和有效性;

5.3.19.2电能表、煤气表、水表等计量装置按规定周期抄写数据,计算能源消耗量,建立数据档案并分析控制;

5.3.19.3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巡查、记录数据,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证据资料;

5.3.19.4建立测量、计量装置台帐和检定校验记录表。

5.3.20标识系统

5.3.20.1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及仓储库区内应设指示性标识(包括引导标志和功能标识,如:电梯、楼梯、出入口通道、残疾人通道、门牌号、商务中心、问询处、卫生间、有毒有害废弃物存放点标识等);

5.3.20.2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内的紧急出口、消防通道、禁烟区等设置警示性标识;

5.3.20.3应在主要道路及停车场设置交通标识,主要路口设路标;

5.3.20.4配置并在适当时使用“维修进行中”、“小心地滑”等临时性服务状态标识;

5.3.20.5标识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标准的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应符合GB2894《安全标志》、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的要求。各类标识的格式应统一,悬挂(摆放)应安全、正规、醒目、便利、协调、无涂改,文字规范。

6秩序维护与安全服务

6.1门卫

6.1.1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用语规范、礼仪规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脱岗;

6.1.2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劝阻小商小贩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乱设摊点;

6.1.3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畅通;

6.1.4对外来人员(施工、送货、参观等)实行进出管理,必要时引导至电梯厅或指定区域;对非工作时间进入写字楼的人员应进行详细登记;

6.1.5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大件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拒绝危险物品进入。

6.2巡逻

6.2.1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重点、要害部位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6.2.2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多看、多听、多问,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现疑点应追查原因,同时通知有关部门;

6.2.3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2.4收到中央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逻人员应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

6.2.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的消火栓(箱)、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6.3安全监控

6.3.1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通,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

6.3.2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6.3.3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7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6.3.4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应接听)。

6.4交通和车辆停放管理

6.4.1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公开收费标准;

6.4.2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进出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若对进出车辆有疑问,应向驾驶员敬礼后再进行询问;

6.4.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场地定时清洁,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防止漏油、漏气车辆进入停车场;

6.4.4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

6.4.5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6.5安全管理

6.5.1消防安全管理

6.5.1.1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6.5.1.2楼内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楼内明显位置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

6.5.1.3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指示在区域线范围内,器材不超过有效期,各类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

6.5.1.4制订火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演习;

6.5.1.5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

6.5.2安全生产及灾害预防

6.5.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普及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如遇暴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的抗强风能力进行检查和加固;

——对集水井水泵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正常排涝;

——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清除杂物,确保排水畅通;

——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

6.5.5.2突发事件管理

——根据各写字楼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1—2次应急演习;

——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顾客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7环境保洁服务

7.1环卫设施

应根据写字楼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关环卫设施,如在主要进出口设置果皮箱、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中转房、在集中装修期间应有临时建渣堆放处等。

7.2清洁、保洁责任制

清洁、保洁实行责任制,有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作业。

7.3各区域清洁要求:

区域卫生标准

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

绿化带及水池绿地内无杂物,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水池内水质清澈,池内无漂浮物,池壁无青苔等污垢,水池无异味。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会议室、接待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

停车场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顶部各种管网、灯具表面干净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积尘,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放整齐;减速带表面干净无明显污迹,各种道闸表面无灰尘。

开水间及清洁间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地垫摆放整齐干净,天花板干净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明显异味。

电梯及电梯厅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扶梯踏步表面干净,扶手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玻璃表面干净透光性好,不锈钢光亮无尘;梳齿板内无杂物污渍;厅内地面干净有光泽。

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垃圾桶及果皮箱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烟灰缸内烟头不应超过3个,垃圾不应超过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

垃圾中转房中转房应专人管理定时开放,袋装垃圾摆放整齐,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外溢,房内应无明显异味,垃圾日产日清。

设备机房、管道、指示牌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积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水渍;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外墙目视洁净、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积尘。

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

7.4环境消杀管理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消杀工作应在尽量不影响物业使用人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如上班前、下班后或者利用节假日等;消杀使用的药剂应是有关部门发放或者是使用低毒高效的药剂,在消杀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7.5垃圾清运

对写字楼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对写字楼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理。

7.6保洁工作中的应急处理

写字楼如出现自来水爆管、化粪池外溢、公共性疫情等情况,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障顾客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8绿化服务

8.1室内绿化

8.1.1室内绿化应根据顾客的喜好和室内布局的需要摆放具有观赏价值的植物;

8.1.2绿化养护人员应征得顾客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室养护植物;工作时不能发出声响;枯枝败叶、水滴等应及时清理干净;

8.1.3植物应鲜活,具有观赏价值。叶面干净,具有光泽,无积尘,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无杂草;盆器及托盘完好干净,托盘无积土。土面不外露;

8.1.4选择适宜在室内栽培的植物品种,观赏性强,观赏期长,管理方便;

8.1.5室内根据顾客需要摆放植物;公共区域根据合同的约定或建筑的室内布局合理摆放。植物的大小和色彩应与室内空间及装修的格调相一致;

8.1.6室内盆栽应选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基质栽培;如需施肥只能使用无机肥,严禁使用有机肥;发现病虫害及时更换植物,禁止在室内喷洒农药。

8.2室外绿化

8.2.1室外绿化养护应达到绿地及花坛内各种植物存活率100%。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完好无损。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外露,有整体的观赏效果。植物季相分明,生长茂盛;

8.2.2保持土壤适度湿润,原则上“不干不浇,浇则浇透”;浇灌中流出的余水及时清理;

8.2.3草坪保持平整,高度不超过5厘米,草屑及时清理;乔木修剪科学合理,剪口光滑整齐,树冠完整美观,无徒长枝、下垂枝、枯枝,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修剪整齐有型,保持观赏面枝叶丰满。花灌木花后修剪及时,无残花;

8.2.4绿地内立视应无明显杂草,土壤疏松通透;

8.2.5按植物品种、生长速度、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无机肥;

8.2.6预防为主,生态治理。草皮无病斑,植物枝叶无虫害咬口、排泄物、无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上的虫茧、休眠虫体及越冬虫蛹;

8.2.7绿地内无垃圾,乔木无树挂。

9专项特约服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条件下,当顾客提出专项特约服务要求时,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满足;

——在提供专项特约服务前,应向顾客明示专项特约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与顾客商定特约服务收费标准;

——专项特约服务的收费标准:有政策规定的应按政策规定执行,没有政策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写字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专项特约服务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写字楼

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2.2物业管理

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3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验收。

2.4顾客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2.5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提供为满足顾客个性需求的服务。

2.6突发性公共事件

在写字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3基本要求

3.1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要求

从事写字楼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3.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1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与业主方进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的条件应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的规定;

3.2.3移交的物业资料记录清楚,签订了《承接验收协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约定;

3.2.4完成了承接验收备案。

3.3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3.3.1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写字楼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适当的管理服务人员;

3.3.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3.3从业人员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3.3.4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

3.5管理服务要求

3.5.1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

3.5.2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5.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5.4实行了“三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办事流程);

3.5.5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5.6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

3.5.7管理服务中的相关作业记录完整,可追溯。

3.6档案管理

3.6.1物业管理档案健全,有专人保管,查阅方便。

3.6.2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3.6.2.1物业竣工验收及承接验收档案;

3.6.2.2设备台帐和管理维修档案;

3.6.2.3顾客资料档案;

3.6.2.4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档案。

3.7财务管理

3.7.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顾客报修、超时空调、特约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3.7.2物业管理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特约服务收费、车库管理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的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3.7.3实行酬金制的,应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3.8顾客满意度

3.8.1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每年开展顾客意见调查,顾客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

3.8.2每年调查顾客的人数不低于写字楼内物业使用人总人数的2/3;

3.8.3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有改进措施。

3.9专项特约服务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满足顾客的专项服务需求,开展专项特约服务。

3.10节能管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适宜、有效的节能管理方案,并认真执行。

3.11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

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顾客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顾客服务

4.1接待服务

——有条件的写字楼应设置总服务台。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投诉接待等服务;同时为外来的办事人员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不具备设置总服务台条件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设置服务窗口,受理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报修、特约服务申请和投诉。

4.1.1入驻、退租服务

顾客需入驻和退租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建档、归档。

4.1.2报修接待服务

顾客报修时,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小修项目当天完成(预约除外)。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回访。

4.2邮件、报刊杂志收发服务

4.2.1正确分理信件,报刊杂志和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进行登记;

4.2.2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请收件人签收;

4.2.3每日10:00前(节假日除外)应将当天的报、信送达收件人;特快专递、电报等须及时传递的邮件,应在收到邮件后的2小时内送达(或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因故不能按时接收的应做好相关记录);

4.2.4顾客迁离本物业后,应为顾客提供一个月的邮件保管服务,并尽力通知顾客领取,对无法联系收件人的邮件,要退回邮局。

4.3装修管理服务

4.3.1制订装修管理制度,告知顾客装修管理的流程、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4.3.2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4.3.3建立顾客装修档案,内容应包括装修申报登记、审核、验收(装修过程中所涉及的公共设施设备)资料。

4.4投诉处理

4.4.1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并回复投诉者。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向顾客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理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物业管理机构与投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上报物业管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4.2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4.4.3顾客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或者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应查明事实,确认证据,分清责任后如实反映情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4.4.4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诉,应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4.5涉及依法裁决的投诉,按法律程序处理;

4.4.6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应做好记录。

4.5专项特约服务受理

对顾客提出的专项特约服务要求,应在24小时内回复;在物业管理机构力所能及范围内的,原则上应当受理,不能受理的要告诉原因。

5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5.1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5.1.1建立房屋使用、维修档案,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告知顾客正确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规范、政策、法规;

5.1.2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天花板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外墙面无明显剥落、墙面饰材无明显遗缺、玻璃幕墙无开裂;屋面防水层发现有气鼓、碎裂或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5.1.3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记录完整;

5.1.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做好检查记录;

5.1.5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产权人报告,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提出方案或建议,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后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2装修管理

5.2.1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5.2.2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限,及时审核、回复装修人的《装修申报》;

5.2.3每日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现象应及时劝阻、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5.3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5.3.1变配电系统

5.3.1.1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油浸式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

5.3.1.2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

5.3.1.3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

5.3.1.4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

5.3.1.5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

5.3.1.6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

5.3.1.7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

5.3.1.8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5.3.1.9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1.10高压防护用具、验电器按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检定。

5.3.2应急供电系统

5.3.2.1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空滤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

5.3.2.2制定发电机组管理规程,常备不低于4小时运行所需的油料,配置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2.3每月启动发电机组试机30分钟,释放柴油滤清器中的水或沉积物,检查皮带松紧程度;

5.3.2.4每运行250小时或两年更换发机组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冷却液;

5.3.2.5发电机组手动及自动联机正常,保护功能完善,发生停电时保证30分钟内向重点设备、区域供电;

5.3.2.6应急照明柜工作正常,蓄电池放电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蓄电池无漏液、腐蚀现象;

5.3.2.7定期对应急照明柜进行检查、维护、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切换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

5.3.2.8制定双电源切换操作程序,做好备用电源切换准备,发生停电时30分钟内恢复供电。

5.3.3给排水系统

5.3.3.1每天检查一次生活泵、气压罐、排污泵、水池水箱、管道阀门,定期检查公共卫生间、开水房、管道井内的上下水管道、阀门、减压阀,集水坑、污水坑、室内外排水沟渠(井)。设备运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5.3.3.2生活水泵、管道、阀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水坑、污水坑、化粪池、室内外排水沟渠(井)定期疏通清掏;排水畅通无堵塞;

5.3.3.3生活水箱(池)检修口封闭、加锁,通气口需设隔离网,环境卫生,无污染物;

5.3.3.4雨、污水分离,不得混排,污水排放达到DB51/190-93《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3.3.5制定水质管理制度,供水管理符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3.3.6二次供水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供水管理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5.3.3.7二次供水水箱(池)每半年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清洁公司清洗消毒,并抽取水样送成都市疾控中心检验,取得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5.3.3.8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5.3.3.9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5.3.3.10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采取地下水或直接从江河取水。

5.3.4空调系统

5.3.4.1设备工作正常、安全装置有效;

5.3.4.2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

5.3.4.3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运行数据;

5.3.4.4定期检查冷却塔电机、变速箱、布水器及其它附属设备,每年至少清洗、维护保养冷却塔一次;

5.3.4.5定期检查循环泵、冷却泵电机及泵体,每年进行一次添加更换润滑脂、清洁叶轮、基础紧固、除锈刷漆等维护保养;

5.3.4.6定期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除)湿器、风阀、积水盘、冷凝水管、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风机表冷器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

5.3.4.7定期对空调系统电源柜、控制柜进行检查,紧固螺栓、测试绝缘,保证系统的用电安全;

5.3.4.8管道、阀门无锈蚀,保温层完好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每二年至少除锈漆刷漆一次;

5.3.4.9定期对空调循环水进行水质处理和水质分析,保证系统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5.3.4.10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管系统清洗和空气质量测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3.4.11压力表、真空仪、传感器等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5.3.4.12按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温度范围,夏季室内温度22-26℃,冬季室内温度18-22℃,定期对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进行能耗(水、电、煤气、燃油等)统计和分析,做好节能工作。

5.3.4.13在每个供冷期或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对系统所有设施设备(如冷却水循环管道、冷冻水循环管道风管、新风系统等的管件、阀门、电气控制、隔热保温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定正常后方能投入运行。

5.3.5锅炉系统

5.3.5.1蒸汽锅炉

每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对锅炉电机部分及程序控制器性能、锅炉排放烟气进行检测。

除定期送检外,还应做好以下日常维护:

——每年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二级保养;按规定更换油(气)喷嘴、保养和润滑电机、校验安全阀、检查交换器并添加树脂、设备管道补漆;对除氧器、冷凝水箱检进行修清洗;对锅筒内部进行检查并除垢;

——每半年对蒸汽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对炉膛清灰;

——每季度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对防爆门及泄爆装置进行安检;清理燃烧器、鼓风机风叶、烟管通灰;对机械设备更换或添加润滑油;超压、超温保护试验,安全阀自动排气一次;

——每月对油气管路过滤器进行一次清洗,对安全连锁装置安全性能实验一次;

——检测水质的硬度,应不大于3毫克/升;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齐全,动作可靠;

——在额定的流量范围内,输出蒸汽压力在允许范围之内;

——汽、水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蒸汽减压站输出压力波动在20%之内。

各种证书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3.5.2热水锅炉

——定期对温控仪进行检测;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可参照“蒸汽锅炉”的相应条款实施。

5.3.6电梯、自动扶梯

5.3.6.1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平层准确,轿厢照明、内外呼梯按钮完好,楼层显示正常,轿厢内整洁无污染;

5.3.6.2根据温度情况开启轿厢风扇;

5.3.6.3警铃或其它救助设备功能完备,称重装置可靠,安全装置有效无缺损,电梯运行无异常;

5.3.6.4自动扶梯运行平稳舒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5.3.6.5应由A级专业资质的电梯、自动扶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经技术监督局检测并获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运行;

5.3.6.7设专职人员对电梯维护保养进行监督,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按技术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巡检及记录;

5.3.6.8至少保障一台电梯24小时运行;

5.3.6.9电梯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5.3.6.10电梯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机房内温度不超过设备安全运行环境温度,配备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盘车工具齐全,并挂于显眼方便处。

5.3.7消防系统

5.3.7.1当被检测探测器响应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探测器的确认灯;

5.3.7.2操作启动部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报警按钮应当有动作显示;

5.3.7.3火灾时应能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背景音响系统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并控制在选定的楼层内;

5.3.7.4报警功能:能正常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5.3.7.5故障报警:当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当正确指示出故障部位;

5.3.7.6火警优先功能:显示预报警和故障信号时,如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应当立即显示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有预报警信号输入,应当显示预报警信号;

5.3.7.7电源转换功能:主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应当能自动投入运行;当主电源恢复时能从备用电源自动转入主电源状态;

5.3.7.8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受其反馈信号。消防电梯联动迫降后可进行人工操作,其功能、信号均应当正常;

5.3.7.9火灾确认后,应当控制相应部位的正压风机和排烟风机启动,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关于我局物业管理情况】

5.3.7.10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将着火层防烟风阀、排烟阀打开,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1确认火灾后,控制室应能控制有关部位的防火卷帘门按规定程序下降,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3.7.12火灾确认后,应当释放所有门禁装置,保证疏散门的畅通;

5.3.7.13消防对讲电话应语音清楚无干扰;

5.3.7.14自动喷淋系统有水流动时,其水流指示器应显示、压力开关应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5.3.7.15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在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

5.3.7.16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

5.3.7.17联动控制台工作正常、显示正确,系统误报率不超过3%;

5.3.7.18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每年保养一次;

5.3.7.19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

5.3.7.20控测器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清洗除尘;

5.3.7.21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

5.3.7.22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

5.3.7.23消防系统由具有合格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5.3.7.24工作人员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3.7.25消防主机除检修时间外,必需处于开机运行状态;

5.3.7.26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重大故障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5.3.7.27监督专业消防维保公司做好消防设备月、季、年度测试工作,按时段和设备数量比例,抽查、检测系统设备,全年覆盖所有系统设备;

5.3.7.28配合专业消防公司制定消防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并监督完成情况;

5.3.7.2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火灾演练。

5.3.8安全防范系统

5.3.8.1系统设置时间、日期准确,摄像机编号有逻辑性;

5.3.8.2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分组同步切换标识清楚;

5.3.8.3传输线路应有良好的接地,并对干扰信号进行屏蔽,同轴电缆两端“地电压”应一致;

5.3.8.4录像机工作正常,显示准确、整洁;

5.3.8.5录入资料应保持7天以上,并应有时间、日期及摄像机编号,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

5.3.8.6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室外摄像机应注意防水、防尘、密封及散热,并应满足室外最低照度要求;

5.3.8.7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

5.3.8.8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5.3.8.9多媒体图形工作站应直观显示各监控点位置,对报警应及时响应;

5.3.8.10红外双鉴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周界报警装置应安装牢固,灵敏可靠,及时反馈报警信息;

5.3.8.11每季度对UpS电源进行一次完全代载放电,并充电检测;

5.3.8.12维修保养工作由专职人员进行,非受权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安防设置及对主机开盖检测箱内元件;

5.3.8.13设立监控资料调用、查阅权限,调用、查阅需经受权;

5.3.8.14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5.3.8.15每年由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安全防范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隐患等情况进行限期整改。

5.3.9楼控系统

5.3.9.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9.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9.3传感器工作正常,灵敏度适应,通讯正常;

5.3.9.4执行调节器工作正常,状态及反馈信息准确;

5.3.9.5直接数字控制器工作正常,输出信号正确,通讯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5.3.9.6末端设备工作正常,线路无损,安装牢固;

5.3.9.7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5.3.9.8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5.3.9.9每年对仪器仪表、传感器进行校对;

5.3.9.10建立机房管理制度,控制室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无老鼠进入缝隙,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5.3.10网络通讯

5.3.10.1通信处理机、交换和调制解调机数据通讯工作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5.3.10.2维护终端工作正常、整洁;

5.3.10.3工作电源及UpS工作正常,设备整洁,显示仪表无损;

5.3.10.4配线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5.3.10.5光纤配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5.3.10.6插座模块安装完好,线路畅通,表面整洁;

5.3.10.7建立授权机制、访问控制、加密与解密相关管理制度;

5.3.10.8专人监控关键设备:文件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打印服务器、交换机等;

5.3.10.9病毒预防:从管理、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着手,预防病毒侵入;

5.3.10.10实时对服务器数据进行文件备份;

5.3.10.11计算机工程师应用相关软件定期对WebServer,DateServer,Mail/FTp等Server进行观测,发现故障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

5.3.11门禁系统

5.3.11.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1.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11.3读卡器指示灯完好、工作正常;

5.3.11.4电子门锁工作正常;

5.3.11.5门磁开关工作正常,灵活有效;

5.3.11.6建立系统权限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

5.3.11.7作好门禁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5.3.11.8每半年对门磁开关、读卡器、电子门锁及蓄电池进行检测。

5.3.12有线及卫星电视

5.3.12.1卫星天线安装牢固,外观整洁;

5.3.12.2放大器、解码器、混合器、邻频调制器等设备工作正常、整洁;

5.3.12.3光纤收发机、放大器、分配器工作正常,线路衰减小;

5.3.12.4传输线路正常,图像清晰;

5.3.12.5每半年检测一次干线及各分支器的输出电平。

5.3.13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

5.3.13.1节目源设备工作正常;

5.3.13.2信号放大及处理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量及音响调控效果完好;

5.3.13.3扬声器等末端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质保持清晰;

5.3.13.4背景音乐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连接切换工作正常;

5.3.13.5每季度检测传输电压;

5.3.13.6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5.3.14数字会议系统

5.3.14.1多媒体显示、数字音响、摄录像、同声翻译等设备工作正常;

5.3.14.2视频、音频、网络线路传输正常、无干扰;

5.3.14.3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5.3.15停车场管理系统

5.3.15.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5.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5.3.15.3出入口机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5.3.15.4区域及车场车位计数显示器工作正常、整洁,数据准确;

5.3.15.5图像识别系统工作正常,摄像机工作正常,车辆及车牌号清晰,信息相对应及时存入、读出数据库;

5.3.15.6电动道闸工作正常、整洁,反应灵敏;

5.3.15.7车辆检测器工作正常;

5.3.15.8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5.3.15.9每月对车位进行一次系统数据和现场实际情况的校对,并及时调整区域及车场车位显示器数据,核对收费数据;

5.3.15.10定期备份系统软件及数据。

5.3.16公共照明系统

5.3.16.1制定公共照明节能管理制度,照度符合GB50034-20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3.16.2每天一次巡检大堂、电梯间、停车场、通道、光彩照明、景观照明、霓虹灯等公共部位照明,有效亮灯率98%以上,如有缺损及时更换;

5.3.16.3每周一次巡检公共照明电源柜,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

5.3.17避雷系统

5.3.17.1每年雨季前由成都市防雷中心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测,留存检测合格报告,同时动员和组织写字楼内的使用人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防雷检测;

5.3.17.2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

5.3.17.3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

5.3.17.4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

5.3.17.5成都地区写字楼建筑物(无特殊计设要求情况下)接地电阻标准:

3类建筑接地电阻:≤10Ω

2类建筑接地电阻:≤4Ω

计算机房接地电阻:≤4Ω。

5.3.18高空作业设备

5.3.18.1设备需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保持安全装置完好并在有效期内安全运行;

5.3.18.2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载;

5.3.18.3设备应严格执行作业前的机电系统安全检查与运行状态的确认;

5.3.18.4吊篮运行平稳,无倾斜;

5.3.18.5设备各仪表指示准确,各类开关动作灵活;通讯设备正常;

5.3.18.6在运行中,不得随意卸开装置的护罩、封门及其他任何装置;

5.3.18.7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切断电源,锁好操纵装置,并将悬挂装置按规定方法予以锁定。应有专业人员对设备运行进行管理、记录;

5.3.18.8应定期对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及保养,对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测试。清除灰尘、滴漏的液体以及可能打滑的其他物质因素。

5.3.19测量计量装置

5.3.19.1测量、计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确保准确性和有效性;

5.3.19.2电能表、煤气表、水表等计量装置按规定周期抄写数据,计算能源消耗量,建立数据档案并分析控制;

5.3.19.3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巡查、记录数据,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证据资料;

5.3.19.4建立测量、计量装置台帐和检定校验记录表。

5.3.20标识系统

5.3.20.1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及仓储库区内应设指示性标识(包括引导标志和功能标识,如:电梯、楼梯、出入口通道、残疾人通道、门牌号、商务中心、问询处、卫生间、有毒有害废弃物存放点标识等);

5.3.20.2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内的紧急出口、消防通道、禁烟区等设置警示性标识;

5.3.20.3应在主要道路及停车场设置交通标识,主要路口设路标;

5.3.20.4配置并在适当时使用“维修进行中”、“小心地滑”等临时性服务状态标识;

5.3.20.5标识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标准的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应符合GB2894《安全标志》、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的要求。各类标识的格式应统一,悬挂(摆放)应安全、正规、醒目、便利、协调、无涂改,文字规范。

6秩序维护与安全服务

6.1门卫

6.1.1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用语规范、礼仪规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脱岗;

6.1.2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劝阻小商小贩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乱设摊点;

6.1.3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畅通;

6.1.4对外来人员(施工、送货、参观等)实行进出管理,必要时引导至电梯厅或指定区域;对非工作时间进入写字楼的人员应进行详细登记;

6.1.5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大件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拒绝危险物品进入。

6.2巡逻

6.2.1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重点、要害部位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6.2.2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多看、多听、多问,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现疑点应追查原因,同时通知有关部门;

6.2.3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2.4收到中央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逻人员应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

6.2.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的消火栓(箱)、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6.3安全监控

6.3.1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通,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

6.3.2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6.3.3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7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6.3.4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应接听)。

6.4交通和车辆停放管理

6.4.1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公开收费标准;

6.4.2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进出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若对进出车辆有疑问,应向驾驶员敬礼后再进行询问;

6.4.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场地定时清洁,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防止漏油、漏气车辆进入停车场;

6.4.4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

6.4.5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6.5安全管理

6.5.1消防安全管理

6.5.1.1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6.5.1.2楼内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楼内明显位置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

6.5.1.3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指示在区域线范围内,器材不超过有效期,各类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

6.5.1.4制订火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演习;

6.5.1.5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

6.5.2安全生产及灾害预防

6.5.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普及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如遇暴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的抗强风能力进行检查和加固;

——对集水井水泵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正常排涝;

——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清除杂物,确保排水畅通;

——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

6.5.5.2突发事件管理

——根据各写字楼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1—2次应急演习;

——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顾客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7环境保洁服务

7.1环卫设施

应根据写字楼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关环卫设施,如在主要进出口设置果皮箱、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中转房、在集中装修期间应有临时建渣堆放处等。

7.2清洁、保洁责任制

清洁、保洁实行责任制,有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作业。

7.3各区域清洁要求:

区域卫生标准

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

绿化带及水池绿地内无杂物,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水池内水质清澈,池内无漂浮物,池壁无青苔等污垢,水池无异味。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会议室、接待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

停车场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顶部各种管网、灯具表面干净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积尘,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放整齐;减速带表面干净无明显污迹,各种道闸表面无灰尘。

开水间及清洁间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地垫摆放整齐干净,天花板干净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明显异味。

电梯及电梯厅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扶梯踏步表面干净,扶手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玻璃表面干净透光性好,不锈钢光亮无尘;梳齿板内无杂物污渍;厅内地面干净有光泽。

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垃圾桶及果皮箱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烟灰缸内烟头不应超过3个,垃圾不应超过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

垃圾中转房中转房应专人管理定时开放,袋装垃圾摆放整齐,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外溢,房内应无明显异味,垃圾日产日清。

设备机房、管道、指示牌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积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水渍;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外墙目视洁净、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积尘。

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

7.4环境消杀管理

消杀工作应在尽量不影响物业使用人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如上班前、下班后或者利用节假日等;消杀使用的药剂应是有关部门发放或者是使用低毒高效的药剂,在消杀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7.5垃圾清运

对写字楼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对写字楼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理。

7.6保洁工作中的应急处理

写字楼如出现自来水爆管、化粪池外溢、公共性疫情等情况,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障顾客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8绿化服务

8.1室内绿化

8.1.1室内绿化应根据顾客的喜好和室内布局的需要摆放具有观赏价值的植物;

8.1.2绿化养护人员应征得顾客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室养护植物;工作时不能发出声响;枯枝败叶、水滴等应及时清理干净;

8.1.3植物应鲜活,具有观赏价值。叶面干净,具有光泽,无积尘,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无杂草;盆器及托盘完好干净,托盘无积土。土面不外露;

8.1.4选择适宜在室内栽培的植物品种,观赏性强,观赏期长,管理方便;

8.1.5室内根据顾客需要摆放植物;公共区域根据合同的约定或建筑的室内布局合理摆放。植物的大小和色彩应与室内空间及装修的格调相一致;

8.1.6室内盆栽应选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基质栽培;如需施肥只能使用无机肥,严禁使用有机肥;发现病虫害及时更换植物,禁止在室内喷洒农药。

8.2室外绿化

8.2.1室外绿化养护应达到绿地及花坛内各种植物存活率100%。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完好无损。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外露,有整体的观赏效果。植物季相分明,生长茂盛;

8.2.2保持土壤适度湿润,原则上“不干不浇,浇则浇透”;浇灌中流出的余水及时清理;

8.2.3草坪保持平整,高度不超过5厘米,草屑及时清理;乔木修剪科学合理,剪口光滑整齐,树冠完整美观,无徒长枝、下垂枝、枯枝,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修剪整齐有型,保持观赏面枝叶丰满。花灌木花后修剪及时,无残花;

8.2.4绿地内立视应无明显杂草,土壤疏松通透;

8.2.5按植物品种、生长速度、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无机肥;

8.2.6预防为主,生态治理。草皮无病斑,植物枝叶无虫害咬口、排泄物、无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上的虫茧、休眠虫体及越冬虫蛹;

8.2.7绿地内无垃圾,乔木无树挂。

9专项特约服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条件下,当顾客提出专项特约服务要求时,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满足;

——在提供专项特约服务前,应向顾客明示专项特约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与顾客商定特约服务收费标准;

——专项特约服务的收费标准:有政策规定的应按政策规定执行,没有政策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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