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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2016-12-01 14:08:4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共8篇)企业税收自查情况统计表企业税收自查情况统计表注: 1、对2014年度涉及的全部税费进行自查,对所收大额发票进行逐笔查验,对违规发票及时报告说明,涉及2014年以前未缴税款及其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2、主要说明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3、报送时限: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至专管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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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自查情况统计表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第一篇

企业税收自查情况统计表

注: 1、对2014年度涉及的全部税费进行自查,对所收大额发票进行逐笔查验,对违规发票及时报告说明,涉及2014年以前未缴税款及其行为的,应

追溯到以前年度:2、主要说明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3、报送时限: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至专管员;4、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报税务机关。

企业主管领导: 财务部长: 制表人:

2010年度企业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第二篇

表一

2010年度企业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自查单位名称:(公章)

表二

企业税收自查情况统计表(营业税)

自查单位名称:(公章) 年度

注:本统计表按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四个年度填报。

表三

企业税收自查情况统计表(个人所得税)

自查单位名称:(公章) 年度

注:本统计表按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四个年度填报。

表四

企业税收自查情况统计表(企业所得税)

自查单位名称:(公章) 年度

注:本统计表按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四个年度填报。

表五

企业税收自查情况统计表(其他地方各税)

自查单位名称:(公章) 年度

注:本统计表按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四个年度填报。

税收(费、基金)缴纳情况自查汇总表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第三篇

税收(费、基金)缴纳情况自查汇总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说明:本表为《自查情况报告表》附表,请分年度填报;需补缴的税(费)款,应在《自查情况报告表》中说明原因。

纳税人自查情况表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第四篇

纳税人自查情况表 所属期:

填表注意事项:

1、企业自查时间:2009年6月9日至2009年6月22日;

2、自查自纠所属年度及内容:2007至2008年度地方各税申报缴纳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税法规定的其他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如涉及以前年度的也一并进行自查;

3、本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份企业留存,两份随申报表、完税凭证复印件于2009年6月22日前交企业主管地税征管分局;

4、企业性质分别填写:国有、集体、有限公司、个人独资、合伙、港澳台、外商投资、外国企业、个体、其他; 5、单位金额为元。

苏州市地税局关于开展

房地产等行业纳税人自查自纠工作若干事项

1、本次自查自纠工作主要涉及行业为房地产业和宾馆餐饮业。纳税人开展自查自纠的时间为2009年6月9日至2009年6月22日。

2、纳税人自查自纠所属年度及内容:自查2007至2008年度各类地方税收等申报缴纳情况以及发票使用等税法规定的其他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对自查中涉及以前年度的问题也一并进行自查。

3、纳税人在自查截止日期前,根据自查情况填制《纳税人自查情况表》(附后),此表一式三份,表中项目要逐项填写,不要遗漏,最后加盖企业公章。其中,自查有问题的纳税人,要详细说明自查出的问题及少缴税款金额等情况。填写完成后,一联纳税人留存、另二联报送所属主管地税征管分局申报补税并附补税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4、纳税人自查补缴的税款按自查的所属期申报并加收滞纳金,不得以申报当期税款的形式入库,否则稽查部门不予承认为纳税人自查补缴的税款。

5、自查结束后,稽查局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重点检查,一经查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问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2016地税局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方案3篇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第五篇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基层地税部门执法行为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基层地方税务执法的各项工作,促进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效率不断提升,执法风险持续下降,为推进法治地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规范基层地税部门执法工作,着力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事项不公开、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文明,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严肃查处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甚至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问题等,使本部门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努力做到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执法行为规范。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税收行政执法事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单位“三定”方案,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执法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严禁未取得税收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行使执法权。严格各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权限,严禁越权执法。

(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土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对各类税收执法事项严格按工作规程办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切实执行《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裁量基准,压缩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实现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类似的案件处罚标准统一。

(三)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正当意识,合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以程序的严格规范保证行政执法的实体和结果公正。统一规范税收执法文书格式。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四)规范税收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结果和执法纪律等事项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保证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加大税收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以及审计、监察等部门专门监督,注重新闻舆论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健全纳税人信访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按照立案、处理、反馈等流程,及时高效处理相关事项。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把日常监督考核与专项税收执法督察相结合,对重点岗位、重点执法事项和环节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考核,探索建立内部与外部结合、定量与定性结合、人工与信息化结合的税收行政执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逐步提高税收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将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税收行政执法队伍。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提高本部门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

(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纳税人学校、12366等服务平台,加大税法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全民税法知晓度和税法遵从度,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减少因税收执法产生的社会矛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涉及到税收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室(局)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好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规范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规范基层执法工作与法治地税建设、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起来,处理好与各项工作的关系,努力取得既解决突出问题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综合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查制度,严格督查标准,督促工作落实。要深入纳税人中,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对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迟缓的部门,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发现的粗暴执法、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四)加强宣传推介。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研究,确保分类推进。要抓住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地税部门基层执法工作的特点和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确保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2篇

为全面加强我局的基层标准化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局执法效能、管理水平、服务质量、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努力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目标,现结合省局和市局基层单位标准化建设的内容、标准和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打基础、管长远和“五税”发展战略,坚持以落实基本制度、夯实基础业务、提高基本素质、改善基层条件为主线,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能征善管、文明服务的地税执法前沿阵地,实现组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思想作风建设明显加强,行政能力显著提高,税收业务优质高效,行政保障体系更加可靠的良好格局,为更好地组织收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0月底)

1、召开动员会,启动创建工作;

2、明确任务目标,研究工作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级(2016年11月1日-12月1日)

1、根据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质量;

2、适时组织各责任科室召开工作情况汇报会,对创建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

(三)迎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迎接省市局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局)要认真组织科室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局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我局基层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我局执法效能、管理水平、服务质量、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强化创建领导,县局决定成立基层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同时组建岗责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确保基层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行。

(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基层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要由单纯创建向综合创建转变。要把创建工作与抓好组织收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行风政风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在创建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评议活动,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创建工作面向社会,得到社会的认同。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科室要对照创建标准和主要工作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县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对各科室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对未达到要求的科室,除责令对照标准,限时彻底整改外,县局将严格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为进一步促进地税干部职工廉洁从税,防范化解廉政风险,根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局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决定对干部职工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和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目的

全面掌握我局干部职工及亲属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和参与民间借贷情况,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对其中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切实规范从税行为,保护干部职工,维护地税良好形象。

二、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县局成立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向爱红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考评科,田先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由监察考评科牵头抽调各科室综合岗人员组织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开展。

三、清理整顿的对象和内容

本次清理对象为全局所有干部职工。清理内容包括:

(一)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方面

1.以自己名义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

3.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4.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不交或少交税费款的情况;

5.通过提供信息、介绍业务,为他人提供有偿中介活动。

(二)参与民间借贷活动方面

1.组织或参与民间借贷活动;

2.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向管理的服务对象借款。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步骤

清理整顿工作从2016年3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申报、纠正处理、重点检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各科室(局)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肃纪律促进廉洁从税的通知》等法规或文件规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界限,严格纪律责任,提高清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申报阶段(4月份)。全体干部职工均需参加登记申报,如实填写自查登记表,并作出真实性承诺。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各科室(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各科室(局)负责对本科室(局)个人自查登记表进行审查汇总,于4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自查情况汇总表报县局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

(三)纠正处理阶段(5月份)。各科室(局)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报告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进行甄别核实,提出整改意见,并责成当事人进行纠正。对已经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向组织说清问题,甚至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的,要从严查处。需要核实的,各科室(局)要积极协助。

(四)重点检查阶段(6月份)。5月10日前,各科室(局)总结报告要报送县局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县局将组织专班对各科室(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有关人员申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情况作为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五、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是2016年全市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优化干部作风,提升部门形象的重大举措,各科室(局)务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明纪律,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科室(局)要把清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科室(局)清理整顿工作,要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专班成员要明确职责,严格把关,认真开展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二)掌握政策,依规清理。各科室(局)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清理整顿工作政策,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清理工作,及时纠正违规问题。确保清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参加清理整顿工作的专班成员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对报告的内容注意保密。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科室(局)干部职工,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报告自查登记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纠正。县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自查和承诺情况要载入廉政档案。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5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第六篇

税收自查报告(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税收自查报告(二)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税收自查报告(三)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自查报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5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第七篇

第1篇:廉洁从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从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以来,市局多次认真组织学习《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自己也经常挤用时间选读报刊杂志上刊载的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章,现对照廉洁从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检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奋斗目标,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我们每一个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思想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结合社会实际,我更加认识到反腐败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廉洁从政必须从领导干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和学习文件上,应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这次干部廉洁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使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干部廉洁从政建设是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防腐倡廉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经之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在我国新形势下推进社会发展、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须性。把依法、廉洁从政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上心入脑,认真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把自查自工作纠落到实处。

二、遵守纪律,廉洁从政。

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了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干部纪律,工作纪律,加强干部修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从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自禁不止,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作风。做到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工作,上对得起领导要求,下不愧百姓期望,休息时间只参与法律和道德允许的正常活动。深刻反省自己,作为一个基层干部,必须做到两袖清风,操守如玉,清清白白做人,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争做一名优秀的土地管理卫士!

三、勤政为民,爱岗敬业。

提高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和推进科学及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依法从政、依法管理土地的能力,把土地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发展社会经济为落脚点,切实加强廉洁勤政建设,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贯穿于勤政为民之中,勤政廉政并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抓好两个落实,同时要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和业绩。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等不良作风,做到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爱岗敬业精神。

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利益观,改变无功便是徳的工作理念,转变干部作风和工作作风,发扬革命时期的吃苦耐劳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勤政为民活动。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反对工作平庸,不求进取,畏首畏尾,固步自封,不劳求安的享乐主义。倡导开拓创新,敢打敢拼,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工作干劲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当前工作,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土地征收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有时为了忙于具体工作,放松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够,影响了工作和思想上的进步。

2、工作上存在自私自利,麻木不仁的思想,主要表现在注重自己的工作,对别人的事情显得麻木不仁,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不够深刻,在深入群众调查工作上也不够尽职尽责,有时工作做的不顺畅,导致工作上与群众要求不相适应,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3、在团结同志方面存在不主动,不敢说真话,硬话,在帮助同志进步方面有躲进小楼成一统的观点及二耳不闻不问的态度。

4、纪律上不严格要求自己,上班时间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六、整改措施及下不打算

通过政风行风的学习和评论,使自己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找出了平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争对这些问题我已着了全面系统的自我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整改,现拟定整改措施如下;

1、从政治理论入手,廉洁从政,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学用结合,接受群众教育,不断开拓进取,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为适应反腐倡廉需要,随时用反面教材警示自己,服务于民。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正确理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摆正服务位置,以为人民工作为荣,挤时间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对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等新生事物的学习,努力充实自己。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我们必须依法从政,反腐倡廉,把征地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事前宣传,事中落实,事后检查。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用廉洁从政的尺子检验我们的征地工作。

3、转变作风,踏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那种对待基层群众、门难、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老爷作风。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面贯彻党的法制观念。执行干部纪律,本着对领导,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办事作风,坚持勤政为民。

4、进一步振奋精神,保持积极上进的态度,学习、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吃苦耐劳的精神顽强工作。在廉洁从政的前提下把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做的更好,用实际行动来完成中心征地工作,将自己的一生贡献给脚下的这片黑土地。

第2篇: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税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等文件精神,积极参与行评活动,扎实进行自查自纠,思想境界得到

升华,工作作风得到改进。现将我个人的认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我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认识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积极参加分局开展的行评活动,学习了一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阅读了一批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书籍,对照检查了自己的行为,深挖根源剖析了自己的思想,个人认识大有提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点:行风建设须以人为本。一个单位或一个行业的作风,是其内在精神、整体素质、政治倾向、纪律规范的综合体现和反映。单位的风气,是通过个人的作风体现出来的。个人作风直接影响单位的行风。一个单位,只要有一个人的作风低劣,单位的整体形象就会大打折扣,反映在人民群众的脑子里,就是这个单位的行风败坏。“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说的就是这个理。因此,抓行风,抓的就是人员素质。税务机关的政风行风,是每一个税务人员工作作风的集合体现。税务干部职工都有了好的精、气、神,税务机关的作风自然就会变好。因此,行风建设应以人为本,行风建设应从我做起。

第二点:行风建设无小事。我们的党已经认识到:作风建设不仅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更关系党和人民的事业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并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没有好的行风,经济建设也是搞不好的。同理,税务机关没有好的税风税纪,税制改革就会成为空谈。因此,只重视经济建设,不重视作风建设,只重视业务管理,不重视队伍建设,是很危险的。税务干部不仅要把税收好,更要把人做好,而且,好的行风,在一桩一件的小事上就能体现出来。

第三点:行风建设应长抓不懈。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了很多次,但各行各业的风气总是不能令人满意,群众的意见仍然很大,要求对执法部门和服务行业整风的呼声仍然很高,说明以前多次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并没取得真正的实效。原其原因,一是每次行风评议活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的素质问题,毕竟提高全民素质非一日之功;二是是许多部门单位的行风建设缺乏长效机制,缺乏日常评议机制。把行风评议活动当作“一次性活动”、“阶段性活动”,为避风头而开展活动,为争名次而开展活动,活动一了,行风坏了。

二、本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在分局主要负责****、****、***等岗位工作,对内服务于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外服务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既有务实工作,又有务虚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领导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但自身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学风不端正。认为自己是业务老手,放松了业务学习,导致没有及时掌握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认为自己是“计算机能手”,放松了信息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在省局、市局不断推出网络申报、网络扣税、网络发票、税控收款等一系列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后,专业知识没有及时跟上,作为一名信息管理员,技术上经常捉襟见肘;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党员,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不关注社会民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导致思想上不能与时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够彻底,没有发挥出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奉献精神不强。没有充分发扬“不讲条件、不讲报酬、不计个人得失”的“三不精神”,在工作当中,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有“事做多了,挨的批评也多,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想法,做事不积极,不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的整体执行力。

3、文明服务不到位。纳税人来分局找本人办事,基本上只能做到公事公办,缺乏热情,缺少关心,缺乏“售后服务”。很少主动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很少主动地将纳税人的权利告知对方,很少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便民服务。下到纳税户中,主要是检查企业的税收情况,发现纳税申报错,对企业办税员批评得多,辅导得少,只关心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很少关心企业的生存大计、发展困难等问题。

4、帮助同志不热情。一些同志找我寻求业务帮助或技术支持,找的次数多了,有不耐烦的情绪,就会说“网上有,书上也有,自己查去”,影响了同志间的协作性。有时候因一些同志提出的问题比较简单,就会说“这么简单的事都不会么”,损伤了同志的自尊,影响了同志间的共事关系。

5、履行职责有待加强。作为一名监督员,有时会做“老好人”,对少数同志没有遵守税风税纪的行为没有当面及时制止,没有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向分局提出处理建议,从而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1、缺乏宗旨意识。作为一名党员,思想上退步,公仆意识不浓,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税务人员,认识上没有提高,服务意识不浓,淡忘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

2、缺乏大局意识。没有弄通弄懂税务机关乃至每名干部的生存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没有从一定高度上认识到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就是损害税务机关的利益,损害人民的利益就是损害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3、缺乏创新意识。没有进取精神,工作上就事论事,疲于应付,在落实上打了折扣。工作中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更不求创新,只出“产品”,不出“精品”。

四、我的整改措施

1、树立正气。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2、加强学习。一是广度学习: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纪律规定,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二是深度学习,既要学习历史知识,以史为鉴,也要认真了解国内国际时事,与时俱进;三是精度学习,不仅要写心得体会,做学习笔记,还要注重提炼知识点,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3、接受批评。全方位、多途径剖析自己思想上的误区、行动上的偏差。一是向组织靠拢,向组织交心,交出自己的思想根源,让组织为自己指明方向;二是向同志靠近,和同事谈心,让他们指出自己的缺点;三是深入到纳税人当中去,和纳税人换心,了解他们的难处和需求,让他们指出自己工作中的问题。

4、自觉行动。自觉将分局制定的和个人自拟的整改计划变成实际行动。在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校正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对待一人一物,从一点一滴做起,确保每时每刻办理每件事都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第3篇:群众路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县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根据《中共泸溪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5月份督查工作方案》,现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泸溪县商务局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把目标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2、认真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学习会、专题办公会、各项工作会议等形式,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大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作风建设教育,不断统一思想,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3、强化制度,营造纪律严明的干事氛围。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用情感管心,引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服务观念。

二、主要成效

1、突出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按照《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办发〔2015〕27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违反公务用车超编审批、超标更新配备公务用车;没有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现象。,强化了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集中封停制、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制度。

2、突出整治秘书配备方面的问题:根据湘群组发201545号文件精神,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清理工作,我局没有以设立联络员为名,为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等问题。

3、突出整治领导干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频繁出席社会活动现象;没有通过参加任何活动庆典收受邀请费、酬劳费及礼品礼金等问题。

4、突出整治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违规兼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的现象();没有违规收取社会组织给予的报酬、补贴;没有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或下属单位开支、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突出整治办公用房方面的问题: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人,办公室公房6间,平均三人一间办公室,没有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整治不到位现象;没有滥建、巧借名目新建楼堂馆所现象;没有违规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6、突出整治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考勤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看小说、闲聊、干私活等情况;没有上班时间进入休闲、娱乐场所,工作时间中餐饮酒等情况。

7、突出整治公款接待方面的问题:没有公务宴请标准超高、陪客过多现象;不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无客自请等现象;不存在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8、突出整治人员编制方面的问题:没有干部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现象;没有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现象;没有以借调为名,长期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现象;没有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现象。

9、突出整治人情宴请方面的问题:我局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人情宴请报告制度;没有干部职工操办中央和省、州、县委明令禁止的人情宴请行为;没有在未报告或在报告未批准的情况下操办人情宴请的行为;不存在借人情宴请大肆敛财的现象。

10、突出整治服务基层方面的问题:我局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没有“软、弱、散”整顿不力现象;严格开展进村级场所“清零”工程;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大方热情,执法过程中没有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没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巩固前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抓好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要始终对“四风”突出问题的危害性、长期性、顽固性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好打赢专项整治工作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继续深入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看整治是否实现、整问题是否反弹、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群众对整治成果是否满意。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我局将立足于工作实际,求真务实,扎实推动,时刻在思想认识上和作风建设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和县委“六个一律”纳进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高效型的泸溪商务。

第4篇: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市纪委督导检查组:

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枣纪办发电201529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全文学习,并下发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枣牧发[2015]140号),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目前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

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8月30日上午,全文学习了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使廉洁从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变成自觉行动,着力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会议精神,有效预防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

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公款组织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参加婚宴、探访亲友等非公务活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

三、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有了新的提升

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和“勤俭节约在机关”活动,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研工作、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事活动、改进宣传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办法措施。扎实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并签订了机关效能建设个人承诺书,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公务饮酒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饮酒的管理规定。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记录,严格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切实加强审批窗口效能建设。上半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市电台“市民热线”、省局“阳光政务热线”等民生栏目,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共解决热点、难题问题32个,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为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我局对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深入开展自查,采取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绝不姑息,确保了局机关风清气正、清正廉洁。

虽然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市纪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个别同志认为自己无职无权,没有机会腐败,经常被动应付,放弃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个别同志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在日常办公中存在“常流水”、“常明灯”等现象。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加以解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加快全市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第5篇:发展党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对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摸底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镇共发展党员5名。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执行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等文件精神,整项工作已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正常化轨道。镇党委及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了发展党员必备程序和规范必备材料。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重点解决党员队伍性别、年龄结构等问题

在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等程序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党委与各支部签定了《三凤镇2015年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二是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注重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

(二)严把入口关,从严要求、从严执行发展党员程序

全镇各党支部严格要求坚决杜绝异地发展党员现象。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实行农村发展党员“三推荐两预审一回避”制度。对将要发展的入党积分子,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报到镇党委进行备案,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录入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季度填写一次。经支委会研究,培养考察1年以上合格拟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张榜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报镇党委审查,再集中公示7天。经过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镇党委派员(各支部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出决定。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转正等各个环节,党委均进行了党委会研究,合理分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各党支部全程参与,确保了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

(三)加强培训指导,从严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必备材料

一是镇党委加强了党务培训力度,在2015年集中开展了2次全镇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大学生村官)集中组织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和《掌握“五大流程”规范“九个材料”》及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提高了全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为各支部选优配齐了党建指导员,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审、讨论等具体环节,各相关党建指导员均参与指导,确保了入党申请书、自传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季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结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及政审综合材料、各阶段公示情况登记表及票决汇总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发展党员工作必备材料齐备规范。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然存在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村。二是从发展结构来看在发展对象的学历、年龄、性别、以及一线情况,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入党材料整理完备的不够及时。部分预备期已满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支部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导致党员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更新完备的不够及时。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镇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党委会,听取了有关人员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汇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安排,组成由党务副书记牵头,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明确提出包片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作为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一定要以大局为重,从村党员队伍建设和长远发展为重,认真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切实把发展党员迎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加大党务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培训使全镇党务干部做发展党员工作的明白人。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建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等的相关人员严格问责。

第6篇: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汉锌纪字〔2015〕2号文件要求,本人严格依据文件精神并充分结合现阶段公司自上而下全面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我政治思想水平,认清“四风”之弊,查摆自身问题,力求在个人作风方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上级党政的重托和职工群众的信任转化为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的内在精神动力,切实团结带领铜矿公司干部职工艰苦奋斗,为实现和完成公司总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

任务,保持和创建燕子砭铜矿健康稳定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在持续创新发展中进一步巩固好铜矿老基地,而奉献自己一份绵薄的力量。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我认真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阶段的各项活动,研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公司纪委下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摘要)》、《习近平关于弘扬焦裕禄精神的重要论述》、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学习了陕色集团党字〔2015〕28号文《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试行)》、汉锌党字〔2015〕2号文《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以及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劳动纪律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廉洁作风,必须将高度自律作为前提,自觉改造世界观,努力加强党性锻炼,坚持“三严三实”,牢记“两个务必”,在企业尤其要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自己始终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党的需要摆在首位,克己奉公,不折不扣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种任务。在注重增强政治修养的同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业务工作水平,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生产经营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本职工作中,身体力行,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工作责任,克服困难,创新思路,谋求发展。日常生活中,严以律己,信守规范,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党规,严格从政行为准则,带头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思想和行动同公司党委、党总支保持一致,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忠于职守,热爱岗位。在本职业务工作中,做到原则不动摇,条件不变通,程序不走样,不搞特权,不搞歪门斜道。现将本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我深知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每个领导干部必须将廉洁作风、高度自律作为前提,必须从自身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以此带动大家。按照与公司总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首先从自身做好而外,分别对各二级车间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具体细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身做起,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明确职责,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两个务必”的精神,贯彻实行党内两个条例。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的签订,层层监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而且在此基础上,签订了《共建廉洁家庭承诺书》,推进廉洁家庭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二、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党的基本政治原则,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在面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关键岗位人事任免等过程中,始终坚持班子成员集体讨论民主议事集体决策原则,求同存异,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业务对口部门、车间主管的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止不计后果独断专行,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真正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作用。

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对涉及事关铜矿公司发展的生产经营、技改项目、人事任免等特殊重大事项始终坚持向上级汇报、审批制度,以确保我公司重大事项工作中得以科学正确实施,实现健康稳定平安和谐的既定目标。

四、其他方面的情况

本人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几年以来,深知责任重大,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很多,但始终能够坚持组织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不同阶段注重时刻与各级党政组织保持联系,细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思想政治方面首先提高自己,带动他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和交往中特别注意维护党的形象、企业声誉,慎言慎行,保持低调的生活方式;在管理工作中,要求其他党员干部和部门领导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培养坚韧的职业操守,提升整体防腐拒变的能力,保持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能坚持业务知识学习,带动管理干部自觉学习的积极性,做业务学习的倡导者、排头兵。在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工作中,以持家的精神管好公司各项工作和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干部,勤俭为本,不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审时度势,真对铜矿公司实际,千方百计地盘活生产线,尽力为大家找活干、找事做,提高员工收入、保障员工工作生活、稳定员工队伍。此外,针对年久失修的多处厂房、居民住宅等,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修缮加固保护,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在经营管理上,始终坚持“比质比价”原则不动摇,坚持从严要求供销、质计、化验等部门和岗位,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效率原则,杜绝以次充好人情交易和吃、拿、卡、要的歪风在工作中存在。今年公司的主产品之一阴极锌不再铸锭以后,大部分业务均已成为上下级公司之间的内部购销业务,生产计划、签订合同、检斤计量化验等各项工作更趋规范化,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更加简析,效率明显提升,执行力得到加强。突出的表现在金属锌粉粗锌采购、生产供应量以及电锌产量接连突破历史新高。在个人生活中,始终保持与工作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距离,从不收受其财物,严格执行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管住自己身边的人,没有利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情况,不存在住房上以权谋私、借欠公款不还、大办婚丧聚敛钱财、拖欠各项税费等问题。而是始终保持节俭朴实的生活方式,平静地对待生活,静心地看待名利,保持平凡的心态。

在社会交往中,本人一向注意职业本位的出发点,慎交朋友,掌握好来往的度,不以利益为先导,不把私人生活的情感带入工作中注重廉洁从业自我约束,没有违反“八项规定”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今年,公司依然面对重重困难,资金越发紧张,原料市场萎缩,矿山停滞未动,选厂无活可干,以及退休养老等诸项社会综合杂务,疲于应对解决各种矛盾困难、稳定当期生产经营、着力解决选厂员工干活吃饭问题,是全公司头等大事,在此过程中,除了把重担层层落实分解负起总责而外,还要分出精力积极参与党总支部的工作,尤其是加强和推进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这方面的工作。坚持把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还要把公司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工作抓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组织原则,不断探索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建立科学的廉政建设体制,将廉政建设贯穿到整个生产经营任务、管理工作目标等各项工作中去,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有力的保障。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本人更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工作中自身在这方面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和切入点为指导,努力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同时作为公司党总支部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牢固贯穿工作始终,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加强总支部廉政建设的同时,还要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执行锌业公司集团和公司党委各项廉政规定和政策,严谨务实、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忠实地履行公司经理工作职责,营造企业依法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2015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第八篇

第1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 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 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XX)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XX)、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XX)。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XX)执行。

3. 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XX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准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3.20XX年8月10日前,各市完成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将市直管及县(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执法检查表、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后及总结材料(含表1、表2、表3、表4、表5、表6)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游泳场所等本底资料。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20XX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各级卫生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样品采集时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代表性。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会同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检查数据汇总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做到数据准确、合理、统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及质量控制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环境卫生监督科 沈菲菲 陈建国;联系电话:0571-87838241;传真:87838243;电子邮箱:XXX

第2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进间、重点和内容

此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达之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对能源行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着重关注财务会计核算、成本盈利水平、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及单据使用及非税收入解缴是否规范等情况。同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采取重点抽查形式,开展绩效评价监督工作。

二、检查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5、《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6、相关税法及法规政策

三、检查对象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长沙市第六中学

四、检查工作步骤及人员安排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针对不同检查对象,由相关业务处室选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时,在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组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并取得现场鉴证,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完成财政检查报告

第3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关于开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任务,既要靠各地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和扎实工作,也要靠加强监督检查来推动和保障。要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确保"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落实。

二、监督检查任务分工

监督检查按照 "谁主管、谁组织监督检查"的原则,采取"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责"工作方式,围绕中央部署的7项监督检查任务和省部署的6项监督检查任务,紧密结合"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围绕中央、省和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总体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进展、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保证在建和收尾项目顺利实施;要围绕省《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申领和审核发放程序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冒领财政补贴"等行为;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和明查暗访等手段,切实加强对20XX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的全面排查监管。

二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中央、省、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部门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投资、产业、区域等政策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三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和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管。

(二)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税收自查情况汇总表】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科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对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科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国家、省、市的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是否合规有效。

(三)围绕改善民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稳定物价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二是由市水务局、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水利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户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四)围绕资源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

二是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是否有效;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五)围绕推进社会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有关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透明化改革、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等与"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密切相关的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此外,市委、市政府还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确定新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经市委同意,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陈国同志、市监察局长杨建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道平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20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县级市)和市直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级有关工作指示精神,组织部署我市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联合检查工作及有关重点专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工作。

(三)建立情况交流和通报制度。各区(县级市)、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整理本部门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情况资料,于每月30日前上报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并于每年6月中旬和11月中旬前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以简报形式通报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的情况,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通报批评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

(四)建立问题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业务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移送;要加大对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以及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既涉及经济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又涉及中央、省、市等多个层级的工作任务,既要抓好对本市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又要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组监督检查的准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把监督检查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牵头部门及各区(县级市)要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担负的监督检查任务,完善内部业务检查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各参与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并加强对有关牵头负责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把保证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把政策落实关、严把资金管理关、严把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向正确、管理规范,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项目审批依法合规,项目建设安全优质高效。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统筹和整合已有的扩大内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财政监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监管资源,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各业务部门日常开展的检查、考评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突出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时限,同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深化改革,建章立制。要针对检查发现的带有共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要注重发挥监督检查的治本功能,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项目审批、资金监管、财税金融、投融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各地各部门可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4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XX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实现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

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编办按照法定管理权限,集中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和及时整改的基本原则,遵循加强管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治查处相结合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监督检查立项工作根据上级和县机构编制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检查工作落实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依法办事原则。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等法规和规章进行。

(三)注重实效原则。监督检查工作要讲求效率,保证质量,坚决防止和克服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等现象,以保证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开展。

(四)及时整改原则。对监督检查事项,被监督检查单位要抓紧整改,限时完成,按时报整改结果。遇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必须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

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

三、监督检查的时间

20XX年10月10日---10月15日

四、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全县机关单位“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主要是有无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名称、隶属关系等情况;有无其他违反机构编制事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主要是有无伪造、篡改、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或者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情况。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是:新入编人员是否经过公示,《机构编制管理证》、实名制信息系统、工资基金审核等各类信息的调整是否及时规范。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为:是否按《条例》要求及时进行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五、监督检查的程序

县编办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程序是:

(一)拟定检查工作方案。

(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立项。

(三)发出检查通知。县编办事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监督检查书面通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具体要求和时间;检查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检查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四)组织实施。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报告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就检查工作形成专题检查报告,总结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及基本评价,提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检查组在正式提交检查报告前,将进一步征求被检查部门的意见,被检查单位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检查组对有异议的问题将进一步核实。

(六)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县编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促使机关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单位职责、有效控制编制增长、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的有效措施。督查组各成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把工作落到实处。

2.从严要求,限时整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严格政策规定,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管理。

3.完善制度,接受监督。健全违规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规范举报受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编办、监察局或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通过“12310”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各类机构编制的违纪行为。县编办经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将及时按规定查处并给予举报人答复。

第5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关于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促进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经济实力、结构调整、城乡发展、民生改善、资源环境等方面主要指标的实现为目标,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任务的落实,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动2256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我市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今明两年重点从以下8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工作目标时,是否与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

(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转型的有关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情况,按照“六大转型”的要求,强力推进单一煤电行业向多元产业转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传统商业向现代商贸服务业转型、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型、工矿型城市向山水生态城市转型、传统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三)重要的生产生活必需品供给与价格监管情况。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蓄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以及中小河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严格实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否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完善。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市委、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科技计划项目、自主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工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支持方向,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专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七)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八)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两高一资”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除上述8个方面外,还要根据我市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监督检查的对象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责任单位。

我市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市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检查组做好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组安排及责任分工附后)

四、组织领导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牵头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市直相关责任单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职能,同时又要担负起本部门被监督检查的责任;市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检查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检查计划,经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时间、地点等进行必要的协调,避免同时在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开展多项检查。各县区、各要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年度检查计划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内容,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各项资金拨付和配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中央及省、市的规定,工程建设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工程质量和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四)加强协调配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具体协调落实的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配合,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检查组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相互促进。

(五)严肃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六)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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