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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2016-12-03 09:38: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共9篇)2016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2016-2020年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现状调研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报告编号:1805613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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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第一篇

2016-2020年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现

状调研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报告编号:1805613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cn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 2016-2020年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现状调研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报告编号: 1805613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 ¥7020 元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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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介绍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非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城镇人员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险体系,其养老金的支付与基金管理均由政府负责,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管理,是一种福利事业,属于政府行为,安全有保障。与各种“以盈利为目的,以契约形式确定其法律关系,具有企业性质”的商业保险有着本质的区别。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现状调研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认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也随即提上了日程。我国自2010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截至2013年底,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大约4.6亿人,基金累计结余高达数千亿元,基本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

《2016-2020年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现状调研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相关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洞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趋势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技术标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市场规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潜在问题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发展的症结所在,评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投资价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效果效益程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业投资决策者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经营者提供参考依据。 正文目录

第一章 养老保险相关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相关要素 一、保险的分类 二、保险的职能 三、保险的作用 四、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养老保险基础概述 一、养老保险涵盖 二、养老保险的特点

三、养老保险的基本模式及特点

1、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 2、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 3、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第三节 养老保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二章 2013-2014年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环境分析 第一节 2013-2014年中国经济环境分析 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GDP 二、消费价格指数CPI、PPI 三、全国居民收入情况 四、恩格尔系数 五、工业发展形势 六、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八、对外贸易&进出口

第二节 2013-2014年中国养老产业运行政策环境解析 一、《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三、实施“小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四、十七大《报告》中对养老的重视

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第三节 2013-2014年中国养老产业社会环境分析 一、中国人口规模及结构分析 二、中国人口老龄人进程

三、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中国重要的民生问题 二、中国老年人消费观念的转变分析 三、中国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四、中国养老保险年金投资规模分析 第三章 农村人口老龄化研究

第一节 我国老龄化总体趋势与城乡差异 一、我国老龄化趋势 二、老龄人口城乡差异

第二节 社会支持体系与农村人口老龄化 一、养老保险 二、医疗保险

第三节 农村养老能力与家庭保障能力的弱化 一、人口转变与对家庭养老能力的降低 二、人力资本存量匮乏对家庭保障能力的影响 三、劳动力转移与农村家庭保障能力的降低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发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第二篇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发展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生与发展,对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也相继开始。我国十多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果,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实现“老有所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目标。从长远看,只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推动农业发展。农村沿袭几千年“养儿防老”传统,将逐渐被具有基本型、公平性、普惠性的新农保制度所取代。真正实现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推动农业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发展

前言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通过部分地方的试点逐步推广建立起来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原有的以计划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成为制约经济制度转型和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重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只有建立和完善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彻底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养老保险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整体上实现了从“国家—单位”保障模式向“国家—社会”保障模式的转型,实现了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机制的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最终形成了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 单位离退休金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并逐步从制度全覆盖走向人群全覆盖。

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内容及意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使“老有所养”的目标得以进一步实现。“新农保”的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首先,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农保”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缴费方法,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在农民60岁的时候可以领取至少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按照渐进原则,逐步提高其待遇水平。尽管现阶段的保障水平较低,但相比之前的“老农保”已有很大进步,成功向社会养老迈进,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子女的经济负担,使农民养老无后顾之忧,增加其消费能力,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为其老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其次,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的经济和社会结构。长期以来,我国实施以农业促工业,以农村支持城市的发展策略,加之城市居民有包括养老、医疗等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农村居民在此方面的保障却极低或处于空缺状态的现实更加剧了我国城乡发展的二元化,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若再考虑城镇居民的各种社会保障、福利和津贴的话,城乡差距会更大。通过对农村居民推行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和之前的“新农合”双管齐下,有助于减轻农民的生活负担,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有助于将来实现城乡统一保障体系的链接,从而有益于加快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流动,扩大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非农收入,减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剪刀差,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而实现城乡统一发展的社会经济目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最后,有利于扩大内需和国民经济发展。目前我国的收入分配体系很不合理,资本主要流向政府和企业,工人和农民的收入普遍偏低。2001年以来我国GDP平均以8%的速度增长,而人均收入增长却远低于经济增长,收入低的现实难以产生与产品生产相符合的国内需求。因此,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得不依存于外部需求,为扩大竞争优势,往往通过降低工人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从而形成

一种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面对2008年的金融危机,世界经济低迷、外部需求迅速下降的情况,扩大内需成为解决我国产品供应过剩问题的首要途径。我国4/5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他们的生活需求潜力是巨大的,由于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低,对未来的不确定预期(养老、医疗、教育等)较大,极大地削弱了他们的消费能力。通过新农保的这一民生政策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无疑会有助于降低他们对未来养老的担忧,增加消费,进而通过经济学中的乘数效应,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富民强国。

二、 新农保和老农保的区别 第一,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第二,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当然,新农保政策是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

老农保是由政府部门管理运作,农民自愿参保、缴费确定型的个人积累方式的养老金制度。虽然老农保由政府来运作,但很难把它定性为公共养老金制度。因为它不具备公共养老金应具备的诸如收入再分配、互助共济和强制参保等基本功能。从制度设计角度看,存在缺乏社会性和福利性,保障水平过低,受益范围过小等问题。因此老农保基本实行了6年左右就停止了。逐渐被具有基本性、公平性、惠普性的新农保制度所取代。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也就是说,只有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并且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才可享受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这既是政府组织引导下的农民自愿参加,又是“待遇享受”的必要条件。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认真选择试点地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四、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迈出新步伐。我们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新医改中大幅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基金省级统筹和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并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连续8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待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实惠,使我们距离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越来越近。

实现“老有所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目标。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决策部署,我们下大力气建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所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县级行政区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此,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从2009年算起,到2012年7月1日,仅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原来预期的10年左右时间大大提前。这填补了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险长期以来的制度空白,人人享有养老保险成为现实。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不断增加。2009年9月底,全国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4.49亿人,加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总计覆盖人数超过7亿人。我们已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按时足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各级财政共拨付两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超过1700亿元。全国有1.24亿城乡居民领取基础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各地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经办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迅速、成绩显著,超出预期。这说明,中央建立这两项制度的重大决策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得到了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衷心拥护,也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推进两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我们坚持从国情出发,确定了“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指导方针。这既考虑了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现实需要,也考虑了各级财政和城乡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实践证明,这个指导方针是两项保险制度得以顺利推进的基本保障。我们坚持政府引导、自愿参保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对居民参保缴费实施补贴,鼓励多缴费、长缴费。政府的强力引导,有效地调动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大大加快了两项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步伐。我们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09年下半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启动新农保试点,2010年扩大试点面,2011年开展第3批试点,并部署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通过积极稳妥的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2009年7月份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两项保险制度,可以说是水到渠成。

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第三篇

研究生课程考核试卷

科 目:教 师:

姓 名: 学 号: 专 业:类 别:上课时间:

考 生 成 绩:

阅卷评语:

阅卷教师 (签名)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制

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的分析

摘要:文章对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晚上进行回顾与分析,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一)萌芽阶段:1949年—1980年;(二)探索阶段:1981年—2002年;(三)试点实施阶段:2003年—2013年;(四)合并阶段:2014年及以后。并在分析的基础上从制度设计主体、主导因素、服务对象进行总结经验教训,以期能够对于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过程分析,经验总结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束了我国实行多年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二元”并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至此,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因而有必要对于建国以来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晚上的历程进行回顾,以便能为并轨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立与晚上提供一定的借鉴。笔者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一)萌芽阶段:1949年—1980年;(二)探索阶段:1981年—2002年;(三)试点实施阶段:2003年—2013年;(四)合并阶段:2014年及以后。

一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

(一)萌芽阶段:1949年—1980年

在这一阶段,没有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只是根据1954年的宪法在农村建立了五保供养和集体养老制度。

1 五保供养制度。依据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资帮助的权利”的规定,我国开始在农村逐步建立了包括劳动保险、困难补助、生活补贴、社会救济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1。1956年6月30 日 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第53条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动力或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予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的吃 、穿和柴火的供给,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的生养死葬都有依靠2。就是在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经济困难的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此后的农村五保制度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一) 供养对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二)供养内容: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三)供养方式:(1)集中供养,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1

2 黄佳豪,2009,《 建国60年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探索[J]》,《理论导刊》,第十一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全书(第九卷)》[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服务。(2)分散供养,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文革”期间,五保供养制度被实行的人民公社制度取代。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人民公社制度的取消,在农村又逐步恢复了五保制度。

2 集体养老制度。1962年的《 农业十六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采取实物分配和价值分配两种形式 ,其中,社员口粮的分配。采取基本口粮和按劳分配口粮相结合的办法 ,一般是“ 人七劳三” 或“ 人六劳四”,即按家庭人口占70%或60%,劳动量(工分)占30%或40%的比例来分配粮食。农村人民公社长期实行“ 人七劳三”或“ 人六劳四”的口粮分配制度,农民年老没有劳动能力时也可以通过集体平均分配获得口粮,这种分配上的平均

3主义实际上体现了集体保障职能。在这样的安排下,老年人不仅可以分的比较

轻的活去做,而且还拿同样的工分,直至老人彻底丧失劳动能力。这样一来,农村老人就不仅仅依靠家庭供养,还可以通过集体的分配获得所需的物品。这样就减轻了家庭的负担,对老人的养老有积极的作用,虽然会造成集体效率的下降。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集体的萎缩,该制度逐渐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条件,就慢慢消失了。

农村实行的五保供养与集体养老制度,只是一种简单的社会救助,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于农村老人养老的保障作用。但是限于当时的生厂力水平的低下及整个社会的穷困,只能是维持老人的最低生活需要。但是也是一种保障农村老人的一种尝试,成为我国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最初的萌芽。

(二)探索阶段:1981年—2002年

在这一阶段,根据农村出现的老人养老的困难,我国逐步开始进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尝试。分为四个阶段:1 摸索期(1982年—1990年);2 试点推广期(1991年—1997年);3停滞整顿期(1997年—2002年)。

1 摸索期。1982年全国有11个省市3457个生产队实行养老金制度。规定凡参加集体生产劳动10年以上的,年满65周岁的男社员和年满60周岁的女社员,可享受养老金待遇。约有42万名农民享受了养老金。一般每人每月可得到养老金10元一15元不等,最多的可达20元以上。养老金由大队、生产队根据经济状况按比例分担,从队办企业利润和公益金中支付4。这是中国最早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尝试。为了解决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制度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出现的老人养老问题,国家在”七五“计划中提出初步建立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根据这个计划,民政部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到1989年,全国已经有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90多个县(市、区、旗)进行了农村养老保险方面的探索,800多个乡镇建立了乡(镇)本位或村本位的养老保障制度,并积累了一定的资金5。

2 试点推广期。1991年国务院决定由民政部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地区,开3

4 黄佳豪,2009,《 建国60年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探索[J]》,《理论导刊》,第十一期。 蒋月著,1999,《 社会保障法概论》[M ],北京:法律出版社。

5 黄佳豪,2009,《 建国60年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探索[J]》,《理论导刊》,第十一期。

展建立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并在山东等20多个省市区推广。1993年国务院批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各种规章制度与操作方案陆续出台,农村社会养老工作在全国推广。1995年10月召开的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明确了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力争在2000年初步建立、2005年基本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全国建立了农保机构27797个.形成了有专职农保人员24163人、兼职农保人员28251人和数十万人代办员的队伍,基本形成了中央部委、省、地、县、乡、村多级工作网络和上下贯通的管理体系,基本操作程序比较规范,管理制度也在逐步健全,在农村大部分地区.我国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6。

3停滞整顿期。1998年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使得农村养老保险的业务部门由民政部变成新成立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由此导致主管部门对于是否应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了分歧。另外,当时中国受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受到重创,经济下滑压力加大。此外,自1996年,央行不断降低银行利率,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益远远低于预期。1998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宣布对农村社会保险实施整顿。自此,农村社会保险进入了停顿期。

我国这一时期建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学者称之为”老农保“。老农保是我国尝试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老农保由于存在制度缺陷、收益率太低、保障水平较低、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停滞。另一方面,也为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经验。

(三)试点实施阶段:2003年—2013年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 “ 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2003年开始,各地在总结老农保经验的基础上又开始进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2006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 :“ 按 照 城 乡 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 障制度建设 的投入。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 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 告 ”更是明确将“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 生活保障”作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 。2007 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农村有缴费能力的各类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完善个人缴费、集体(或用人单位)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缴费方式灵活、账户可随人转移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参保补贴机制。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统筹调剂为辅的养老保险制度。到2007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市区的近200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5000多万农民参保 ,积累保险基金300多亿元, 有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了养老金7。

2009年9月1 日,国务院出台《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09] 32号),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10%的县(市、 区)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新农保,是指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由个人、6

7 侯海涛、李 波,1997,《最新社会保险工作实务全书》[M ],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 储宇奇,2013,《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第三期。

集体、政府按一定比例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为解决农村劳动者在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自此国家开始尝试承担起对于广大农民的养老责任。国发 [2009] 32号文件规定: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新农保的筹资机制为:个人缴费+ 集体补助+ 政府补贴。我国2011年7月起实施 《社会保险法》,在第 20 条、21 条中,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做出了的规定,为我国制定有关关于农民的养老保险法或者养老保险条例奠定了基础。

2011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在 “ 十二五”期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201 1年6月,温家宝在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农保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上要求:在本届政府任期内(2012年)基本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随后新农保试点推进的速度不断加快 ,2009年覆盖全国10% 的县 (市、区) ,2010年 覆盖 23% ,201 1年覆盖60%。截至 2012 年 12 月底,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 4.6 亿人。到2013年底,全国新农保、城居保参保人数已达

4.98亿人,基本实现了对于农村老人的全覆盖。

这一阶段新农保在总结之前的经验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制度设计,并开始建立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四)合并阶段:2014年及以后

2014 年 2 月 7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会议决定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这无疑给广大农民传递了一个福音。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党的十八大“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重大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8。可以视为中央首次在福利问题上消除城乡区别,打破城户籍制度。

当然要实现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来说难度相当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并不能是简单的相加。养老保障对象除了企业职工、农村居民还有公务员,对应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四、五种。从原则上、道理上和政策上将两个制度统一不会有太大问题,问题主要出现在制度合并的操作上。此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差距很大,城镇职工平均每月养老保险金有2000多元,而农村居民平均每月养老保险金只有55元多。即使农村居民每月缴纳最高的费用550元每年,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金也只有每月100多元。目前前者是后者的差不多是20倍。

二 对建国以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的简要评述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最初的五保供养和集体供养,经历一系列的努力,最终演变成为城乡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这个过程的回顾与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特点。 8 李大清,2014,《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若干思考》[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第31期。

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今后发展思路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第四篇

摘要:中国农村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农村原有的养老保障体系正在被打破,而新的保障体系尚未形成。本文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及对今后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思考和分析。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责任;发展方向

一、我国农村新农保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数以千万计的青壮年农民流入城市打工,导致农村的老年人数量和老龄化程度超过了城镇。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统计分析,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有8500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0%多,而我国传统的农村养老模式如土地养老,家庭养老也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慢慢地削弱。伴随着城镇化过程出现的是种种难题,如人口老龄化现象,空巢老人现象,种种问题给我国的农村老人养老提出了新的挑战。几千年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面对不断扩大的老年群体,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应运产生,随之养老服务合同纠纷与日俱增。这一客观现实及未来的紧迫形势,促使我国必须关注农民社会养老的制度建设问题。

(一)传统家庭养老保险制度的弱化增强了农村对养老保险制度需求的愿望。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计划生育的成功推行,我国农村人口出生率下降,家庭结构发生了改变,老龄化速度加快,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巨大的冲击,再也不能满足农村养老的需求。

(二)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增强了农村对养老保险制度需求的愿望。我国农村土地被占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再加上农村土地分散化经营,土地生产效率越来越低下,土地养老保障已无法适应目前的需求。

(三)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增强了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需求的愿望。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直接造成农村土地的减少,使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另一方面,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使得大量农民工涌向城镇,而由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限制,农民工要么无法参加养老保险制度,要么不能放心地参加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开始实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较晚,资金筹集基本上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的原则。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农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缺乏共济性。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使得这项制度的实施及融资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1.保障水平低。新农保计划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而根据2008年中国人口信息数据,而乡村总人口为7.2亿人;2008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总人数为5595万人,但是面对如此低覆盖面,当前经济条件和政策条件下,农村养老保险全面铺开还有很大的难度,无法满足农村养老的基本生活需要,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由于农民的参保意识不够强,相当部分的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了解不够,会致使参保意识不强。

2.覆盖面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设计偏重于农村留守人员,对于被征地农民和返乡的进城务工人员没有做出合理的设计,这使得制度的有效覆盖面降低,推行后难以形成全面的保障网。

3.政府资金风险系数骤增。由于公共卫生、医疗技术的改进和个人健康意识的提高,人类总体生存状况有所改善,死亡率降低,会带来预期寿命的增加,可以说,政府是这个计划的主要出资人和最终担保人,完全暴露在聚合性的长寿风险之下。农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落实新农保制度,最大的难点是集体补助是否落到实处,否则,筹资的压力难免转嫁于农民。在目前地方财政普遍吃紧,而承担的社会事务不断增加的条件下,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个刚性的制度安排,在一些财政情况不太好的地区,融资而言就是一个压力。因此,无论此项投入是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还是由中央财政根据地区不同给予补贴,支付压力是显而易见的,是否会断炊、崩溃,成为很现实的问题,特别是对财力脆弱的地方财政而言。

4.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制不健全。一直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撤销,费用的筹集、运用以及保险金的发放,不是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而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执行。这些地方性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而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效力,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规范性、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5.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供给严重不足,我国农村对养老保险制度强烈的需求源自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计划生育的成功实行,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和土地保障的不断弱化。而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明显地偏向于城市,导致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供给严重不足,因此,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严重的供需不平衡。

6.新养老保险立法效应滞后。法律是通过强制性手段来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尽管今年我国出台了第一部<社会保险法&但由于新法刚刚推出,因为各地以前法规不统一,作法也各不一样,彼此之间常存在许多不协调甚至是矛盾之处,从而使现法能否有效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方面实用性到底如何有待于时间的考验。

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农保工作,改善制度实施效果,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实施新立法的进程。新立法中国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保障,也是整个国家朝着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解决农村养老困境,消除农民的养老的后顾之忧.保证基金筹集的稳定性和保值增值的安全性,确保我国农保事业健康发展。

2.提高保障水平,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尽管有地方性补助和个人账户支持,但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人口,中央财政补贴无疑是保障的主要来源。中央政府应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予以更大政策倾斜。

3.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建立多层次的农保制度。在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参保对象的经济能力和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固然是主要考虑因素,但社会保险作为一项公共产品,不同人群对它的需求状况也不可忽略。有关学者提出,我国农保的参保对象大致可分三类:一般农民、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农保制度应当充分考虑其特点来建立。对被征地农民,政府补贴应主要由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的一定比例组成,若仍不足,则由当地政府兜底。对有工资收入且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群体,因其工种的多样性,应进一步划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者应被纳入现行制度,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返乡务农者可在原籍所在地参保,在城务工期间的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并入原籍农保制度;从事流动性强工种的农民工参照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参保。

4.改革筹资方式,建立政府、集体和农户共同负担的多元筹资机制。为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引入集体与农户共同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就显得势在必行。农民作为社会保障的受益主体理应负担其中的一部分费用,但是考虑到农民大多为低收入群体,建立在多元筹资机制基础上的社会保障需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5.应该在健全机制的基础上,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分层分类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在富裕地区,可以仿效城市社会保障的和经验,全面展开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而在贫困的地区,又要针对不同的保障群体,实施不同的有针对性和选择性的社会保障。在老年人多的地方,重点推行养老保险;在疾病多发的地方,重点推行医疗保险或农民医疗合作制度;在贫困地区,重点推行优抚、优教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规范基金的运营和监管,确保其保值增值。新农保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公开参保人缴费和待遇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此外,还可引入独立于基

金运营机构之外、具有权威性和公平性的社会监管机构,以制约农保管理部门的活动。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第五篇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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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2014级 王磊 任明

2014年10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摘 要 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趋势严峻,农民的养老问题也日显突出。自国家推行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以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本文从农民参保意愿低,财政投入不足,缺乏法律依靠等多种因素入手,提出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政府投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等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措施。

关键词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现状 ;对策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

(一)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践

早在1986年,我国民政部就已经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部分农村地区开展社会

[1]养老保险试点,并于1992年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随后,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特别是经济水平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表1所示,到2009年末,我国农村人口7.18亿人,占全国总人数的52.33%。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仅有5243.59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仅为

[2]7.3%,而城镇参保人数达2.3亿,覆盖率为35.2%。通过这些数据的对比,我们可以得出: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少,保障水平低。

表1 2009年度我国城乡基本养老状况分析表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资料来源:《2009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出版。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

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严峻,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也日趋弱化,为应对这一危机,满足我国农民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政策。2009年9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决定在全国10%的市(县、区、旗)开展新农保试点,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面覆盖[3]。并在2011年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工作。这是新农保第一次将大量的农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中,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走向完善的重要举措。

2010年,我国新农保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23%左右;在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将新农保的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40%的市(县、区、旗);2012年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新农保制度将在年底实现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这意味着新农保制度的全面覆盖将提前完

成[4]。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总人数达到4.98亿人(其中农村居民占4.74亿人),

①其中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1.38亿人(其中农村居民占1.28亿人)。通过这组数据的对比,

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新农保覆盖范围明显增大。

(三)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统一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城乡居民只能开设一个账户参保,居民以往重复参加的养老保险也逐步得到统一。第二,原来的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第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第四是统一信息系统。这一

新政策对于参与新农保的居民而言,受益最大的莫过于农民工,他们免去了重复缴费的困扰,也为他们减轻了经济负担,这就意味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有效衔接。尽管新的政策提出了一些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方案,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新农保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

二、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一)参保人群不均匀,农民参保意愿不高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1.) 新农保的宣传力度不足

在近期的一项调查中显示,绝大部分农民对新农保的了解甚少,虽然地方也在通过开会宣讲、办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但对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民而言还是起不到预想的效果。在调查中发现,三分之一的农民不清楚新农保的政策,一半以上的农民不清楚新农保基金的缴费标准[6]。农民大多是从他人口中获得有关新农保的信息,这就很难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甚至会扭曲新农保的真实性,进而导致农民对新农保的参与意愿低。

2. )农民年龄越大,参保意愿越高

新农保的一个特点是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岁,在新农保工作开展时已满60岁且没有享受其他城镇养老保险的人,不需要缴费,每月就可以领到养老金,并要求子女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参保[7],这是采用父母与子女捆绑式的方式。对于年满60岁或接近60岁的老人而言,他们很愿意参保,因为不需要交多少钱甚至不缴费就可以享受到国家发给他们的养老金了,这是对他们基本生活的一种补贴。但对于多数年轻人而言,他们需要累积缴费15年,年满60岁时才可以领取养老金[8],缴费年限长,因此参保意愿很低。

3. )经济贫困的地区农民参保意愿较低

在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地区,农民生活条件差,特别是西部地区一些居住在大山里的居民,他们缺少经济来源,养家糊口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一年100元的养老金对他们而言是个大数目,很难支付得起。尽管在60岁后能够得到国家发给他们的养老补助,但因经济状况差仍不愿参保。而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农民的生活水平相对较高,特别是已经步入小康生活的农民,参保意愿普遍高于西部地区。

(二)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农民支付困难

1.) 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比例小

新农保政策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集体、政府共同承担,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以集体补贴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9]。根据农村目前的经济情况,参保人大多选择最低档100元缴费,虽然政府投入数额很大,但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平均到每个农民身上就很少了,再加上部分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集体补贴就出现空缺,养老金实际上还是靠个人交纳的。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愿意参保,经济能力较差的农民就不愿参保,这就出现了“保富不保贫”的现象,这显然是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背道而驰的。这就使得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水平难以得到提高,农村的社会保障也难以达到预想的水平。

2. )新农保支付能力差,无法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新农保基金的计算方法:个人领取额=个人账户积累额/139+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个人缴费额+政府补贴+相应的存款利息+可能的集体补贴[11]。如果每人每年交100元,连续15年,个人缴费额总共为15*100=1500元。目前国家规定,政府应该对个人缴费进行补贴,现行标准为最低30元,各地政策不一,按照最低标准算,15年共得到缴费补贴为450元。60周岁时你的个人账户里共有

1500+450=1950元,目前,基础养老金为最55元,各地根据经济实力可以增加,以后经济发展好了也会增加。其中的利息和集体补贴可以忽略不计,所以60岁时领取金额为:1950/139+55=69元。如果每人每年交500元,计算得出60岁时领取的金额为112元。按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补助给农民的养老金,无论家庭收入高低,都无法满足参保人的基本生活支出[12]。新农保的支付水平低,领取的少,再加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老金占整个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越来越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基本消费支出,特别是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难以达到我国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这就使得新农保政策的实施缺乏吸引力。

(三)新农保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1. )缺乏坚固的法律依靠

任何一个政策的顺利实施都需要以法律为支撑,同样,新农保政策的顺利实施也离不开法律的支撑。在我国,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只有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2009年9月4号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13]。这两份文件只是对新农保政策做以说明,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目前我国并没有具体的相关法律来规范新农保的实施,因此,新农保的实施缺乏坚固的法律依靠。

2. )新农保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新农保制度实行县级管理,管理过于分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使得养老金难以得到很好的投资。另外,养老基金的投资和管理不能得到各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虽然各地区县政府都对基金的收取、管理和发放做出了严格规定,但易受行政干涉、基金挪用等影响,并无法保证基金安全。

3.) 个人缴费额度缺乏制度依靠

新农保个人缴费额度分为100-500元五个档次,农民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缴费金额。一些生活富裕的农民完全可以支付得起每年400元、500元的养老金,但由于没有相关制度的约束,绝大部分参保人都愿意选择最低档次的缴费额,使得多种档次的弹性选择蜕变成单一的缴费额度,这对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挑战。

三、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分析

(一)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

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而新农保的对象恰恰就是广大农民。为了使新农保政策能够走入每个家庭,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有关新农保的学习活动,组织村民一起了解和学习新农保的相关政策。在每个村庄张贴宣传页,还可以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基层干部也应主动向农民讲解新农保的好处,解除他们的疑惑和猜想,使农民能对新农保有正确的认识。另外,还要注意农民“随大流”的心态,相关工作人员要有重点,在开展宣传工作的时候,可以先对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农民进行宣传,让他们带动周围其他人参加新农保[14]。另一方面,农民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教育水平,多学习知识,多听新闻,增长自己的见识。通过政府与农民个人的共同努力,让农民真正了解新农保政策,清楚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知道自己的钱用在了哪里,未来会有什么样的收益,为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家庭收入

在新农保政策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所有问题中,其根本原因还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要发展农村经济,需要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共同努力[15]。农业是农村经济的核心,要发展农村经济,首先应发展农业。第一,国家应进一步推进惠农政策,逐步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逐步完善农业设施,及时做好农业灾害的防控与补救工作。第二,各乡镇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新型农业的宣传力度,派相关农业专家对土地进行检测,使用适合本地区土质的化肥,发展适合本地区的农作物品种。同时也要根据市场需求,适当种植蔬菜、水果等农作物。在农闲季节,也可鼓励村民饲养牲畜,增加农民的经济来源。第三,农民应改变以土地为生的观念,可以将土地承包给他人,积极外出择业,鼓励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人致富。

四、结语

以上是我对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进行的分析。如今,国家已出台合并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政策,合并后新农保所存在的制度衔接、重复缴费等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本文在分析完善新农保的措施中,对如何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以及完善新农保的服务资源配置等问题的论述还不够成熟。我国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成熟,如果国家重视发展农村经济,给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足够的重视,相信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一定会深入民心。完善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不仅促进农村经济的转型,同时也能带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为我国建设和谐的新农村提供良好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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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凌文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J].社会主义研究,2013(06).

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第六篇

XX区是198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辖县级区,位于XX市城区中西部,版图面积657平方公里,总人口3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万人,辖8个乡镇街办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XX区自去年7月被确定为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结合区情,积极探索,采取“五法”并举,狠抓落实,卓有成效的推进了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入。2016年3月,省人社厅授予区“2016年度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城乡居民参保22622人,其中参保缴费13880人,征收保费417.34万元,参保缴费率达99.86%;待遇领取8722人,发放养老金579.76万元,发放率达100%,发卡率100%,已超额完成省、市定2016年度目标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门合力。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金融、公安、人社、审计、社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相关单位、部门负直接责任的三级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实施办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在原则任务、参保范围、基金筹措、个人账户、待遇领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以及加强领导、部门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部门联动,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先后组织人社、财政、金融等部门召开协调会20余次,进行工作对接,明确部门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畅通宣传渠道,营造参保氛围。一是成立政策宣讲专班,进行有声宣传。区人社系统成立了分别由局长、分管局长、经办机构负责人带队的城乡居保政策宣讲专班,深入乡镇村组现场宣讲惠民政策,讲参保带来的好处,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印发宣传资料,进行有形宣传。印制《致XX区城乡居民的一封信》50000份,《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文件汇编》5000余本,为群众免费发放;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组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氛围。三是利用手机平台,进行动态宣传。把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编辑成短小精湛的信息,每日向城乡居民群发一条,加强动态宣传,达到了预期目的。四是开展经办人员培训,进行日常宣传。成立9个工作专班,分片、分点对乡镇、村居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入户宣传的骨干作用,促进参保缴费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层级责任,增强工作动力。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年初,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纳入了区政府“十件实事”及部门“二三工作法”,重点予以推进、重点督办检查、重点细化考核,同时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强化了抓落实的动力。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区人社系统成立了7个包帮领导专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各自包帮乡镇街道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帮助推进工作。三是落实帮建责任。区委、政府成立了“百队千人进万家”工作队,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工作队重要内容,落实帮建责任,聚力帮助抓落实。

(四)规范经办重点,促进参保缴费。一是规范经办流程。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稽核内控等环节,汇编成流程手册,免费下发基层经办人员,提高经办质量。二是规范缴费方式。对收缴的方式,采取“上门征收、加班征收、典型带动、亲属代缴、政府促缴”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对申请参保对象的材料首先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审核把关,再集中送至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存档;对参保所交费用统一由乡镇街道财政所征收,集中后转账到区级财政专户管理。三是规范待遇发放。根据工作进度和工作实际,采取信息核对一批、确定一批、发放一批的办法,发放待遇统一使用“惠农卡”,发卡时,由区人社局领导带队、财政部门、金融部门、经办机构派人参加,深入到乡镇街道按花名册现场签字发放,发放率达到100%;四是规范信息录入。按照省、市要求,在抓好参保缴费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参保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基础信息录入率达100%,实现了省、市、区、乡四级信息专网联通,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五是规范服务行为。组织区、乡镇、村经办人员认真学习居保业务流程,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运作,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和水平。六是规范基层平台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要求,突出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重点,加大经费投入,扎实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目前,乡镇基层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已基本到位,办公场所实现了“六统一”,即统一制作标识、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统一订购桌椅、档案柜、除湿机、灭火器,统一安装空调,统一职能、职责、制度上墙,统一工作资料建档。

(五)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扎实有效。一是建立定期反馈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各基层单位对参保缴费进度进行反馈,做到及时掌握、及时跟进、相互促进、总结提高。二是建立大员督办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乡镇街道制度,明确1名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一个乡镇街道,加强工作督办,保证进度。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政府督办室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制度,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导致居民参保缴费延误,影响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区、乡、村三级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

二、存在问题

XX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城乡居保参保扩面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城乡居民认为城乡居保政策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相比,缴费虽然较低,但退休后待遇也偏低,致使其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受到影响,有的甚至参保后又要求退保;二是部分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家庭收入较低,生活有较大压力,虽然每年可最低交100元,但参保畏难情绪大;三是少数乡镇村组干部重视不够,政策宣传不够深入,方法措施还不够灵活,致使村(居)民被动参保较多;四是失地农民数量的增加,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的凸显,客观上增加了抵触情绪,影响了村民参保的积极性。

2、城乡居保经办队伍素能亟待提高。随着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显著增加,居保经办工作业务量急剧攀升,这对于具体经办人员素能要求来说,也越来越高。但问题是,目前区级经办工作人员10人中,学历偏低(第一学历高中就有6人),年龄结构偏大(平均年龄46.8岁),能熟练运用电脑操作业务的偏少(仅有3人),身体多数处于亚健康状态,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乡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仅人少,还不够稳定,随意变动较大,影响了工作连续性、有效性;村级工作人员多数年龄偏大、业务水平低,且身兼数职,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导致全区城乡居保工作推进不平衡,城市街道、社区参保情况较好,偏远乡镇参保率相对较低。

3、城乡居保经办基础设施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场所不容乐观,基础条件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区级经办机构不仅没有足够的场所创办综合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基、服务层群众受到限制,而且缺乏标准的档案室,影响了城乡居保档案的提档升级;乡级办公条件拥挤,大小不一,有的仅有一间办公室,既是档案室,也是办公室;村级多数还没有专门的办公室,这些都难以适应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需要。二是基础设备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随着城乡居保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的深刻变化,客观上对居保经办服务信息网络化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目前全区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刚刚实现省、市、区、乡四级接轨,基础设备、业务经办手段仍然与信息化建设有较大差距,直接制约了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经办业务程序、基础台账不够规范,影响了工作深入。目前,全区城乡居保业务经办仍处在一种自上而下“赶、压”式操作模式,基层自觉、常态化的“自下而上”工作模式尚未形成,且经办手续不规范,初始档案资料不健全,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4、城乡居保工作专项经费不足。主要原因:一方面,中央、省、市没有下拨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专项经费。另一方面,由于财政体制等原因,区级财力匮乏,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之规定,区政府在经费上虽给予了一定的投入,但结合经办机构日常征收业务办理和待遇报销所需要的帐、表、册等印刷费用,易耗材和电脑设备等维护费用,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费用以及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等开支的实际,还有较大差距,影响了经办工作质量和实际工作效果。

5、稽核任务面临更大挑战。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参保城乡居民居住分散、情况复杂,偏远乡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上门稽核难度大;二是稽核渠道单一,特别是与大型企业东风等公司离退休人员、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信息比对渠道不够通畅,协调难度大,影响了稽核工作深入;三是稽核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化稽核程度不高,再加上区级经办人员少、缺乏必要的稽核专用车,稽核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导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重领、冒领等问题难以及时发现,不仅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对策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高屋建瓴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要求,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旗帜、方向、行动指南,我们必须以此来总领、以此来谋划思路和对策。

1、要更新观念明思路。新观念决定新思路,新思路就是新出路。推进并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着眼于全域稳定、发展的大局,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把握城乡居民工作的内在规律,以争先创优为动力,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为主线,突出“宣传、收缴、发放、稽核、管理”五大重点,强化层级责任、业务督办、培训教育等措施,克难奋进,锐意创新,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要多法并举促参保。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可持续,是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重点。一是以宣传教育为根本促参保。要充分运用报纸、刊物、手机信息平台、网络、宣传单、宣传标语、广播、宣讲团、样板戏等多种方式方法,把专项宣传与常态化宣传、动态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让城乡居民真正明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惠与好处,充分调动其参保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二是以灵活收缴为基础促参保。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按照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信息录入目标要求,积极灵活的采取服务上门收缴、培植样板典型带动收缴、鼓励亲属代缴、政府落实养老待遇促缴等多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工作。三是以奖惩激励为动力促参保。对参保缴费积极的乡镇、村户、居民,要在创先评优、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比中优先考虑;要完善奖惩办法,实行以实物奖,或发一定数额奖金,或免交一年保费等方式,调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3、要强身健体抓经办。提升经办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核心。要紧紧围绕“扩面、续保”目标要求,一是调优配强经办人员队伍,提升经办能力。要本着“年龄结构调轻、文化素质调高、业务能力调强、基层经验调丰”的要求,采取竞选、交流、下派等多种手法逐步配强区乡村具体经办城乡居保工作人员队伍,务实工作基础。二是规范三级经办程序,推进工作的科学化。村级参保缴费,突出在参保登记、缴费档次、、基础信息采集,待遇领取、关系转移等环节完善程序,确保台账清晰、收缴、发放及时;乡级参保缴费,重点在基础信息录入、资格审查、政策咨询服务、档案资料等环节规范到位;区级参保缴费,重点在参保基础信息的核对入库、、待遇发放、基金的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稽核与内控、统计报表等环节下功夫,健全机制,完善程序,促进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入;规范城区居民参保缴费,配合地税部门,规范全区城区居民参保缴费程序,把好参保缴费的核定关,确保居民参保缴费率的上升。三是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按照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六有”目标要求,区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重点在区乡村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增加经费预算,确保基层平台建设提档升级,促进工作上水平。

4、要严格稽控强管理。稽核和内控是防止养老退休人员冒领、重领、错领,加强基金安全管理,提高城乡居保工作的有效手段。一是配强稽核人员队伍,要建立人社、财政、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稽核工作专班,统筹部门合力,落实稽核专用交通工具、制定稽核计划,明确目标责任,确保稽核有计划深入开展;二是规范稽核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健全日常稽核、专案稽核、现场稽核、书面稽核等制度,规范参保人数、缴费凭证、养老金发放、生存认证等重点环节,保证稽核深入有效。三是畅通渠道,积极采取电话、深入乡村户、与东风公司、市养老局、公安部门、财政、民政部门、农行等比对信息等方式方法,防止养老退休人员冒领、重领、错领等问题发生。四是健全基金内控稽核机制,建立规范内设科室、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内控流程,强化动态监管,严把政策关口,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积极建立基金收缴定期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5、要健全机制保实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效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健全责任机制,抓好三级落实。要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重要内容,会议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与乡镇街道、开发区签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状,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分别与所辖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明确责任、目标,强化抓落实。二是要建立健全长效的督办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要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乡镇街道制度,切实把城乡居保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办,保证进度;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政府督办室要实行月督办通报制度,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导致居民参保缴费延误,影响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狠抓奖惩落实。要严格目标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要拿出一定资金对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兑现,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

(编辑:果宝)

2016年新洲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第七篇

为贯彻落实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各村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洲乡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何席成

副组长:谭小维

成员:全体乡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春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各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分配表:

村名

缴费人数

缴费额

井塘村

810

81000

莲塘村

1080

108000

兴安村

420

42000

高石村

810

81000

渡河村

1080

108000

塘下村

480

48000

合计

4680

468000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6月28日前必须完成全年任务的50%,完成征缴额的50%,并上交至乡新农保办公室,11月30日之前100%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驻村乡干部负责指导、督促和落实。

四、奖惩措施

严格按照新洲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

(一)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纳入全乡综合绩效评估内容。

(二)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实行专项督查。

(三)与工作经费拨付挂钩。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村,以总任务总人数为基数,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对行政村按0.1元/人扣减工总经费,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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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介绍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第八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胡晓义表示,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这意味着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目前新农保仍处试点阶段,根据规划,将于2020年前全部实现所有农民都享有新农保。新农保的缴费、领取条件等相关规定如下: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主要参考了农村低保的水平、贫困线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国务院确定最低限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适时调整,各地可视财力适当提高。

而据人保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目前的试点草案,基础养老金底线为55元。“但是上不封顶,根据地方财力而定。”

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养老金计算方式

基本计算方式:男(60退休).工资=上缴总额/139+工资基数*工资平均浮动系数*上班年限%

女(55退休)=上缴总额/170+工资基数*工资平均浮动系数*上班年限%

新农保(一律60岁)= (上缴总额+30*上缴年限)/139+基础养老金55元

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2016社会养老保险承诺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 第九篇

社会养老保险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特作如下承诺:

一、尽职尽责,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能办理桂东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各类社会保险业务,做到依法依规经办,不违规越权办事。

二、公开信息,实施阳光政务。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开社会保险政策、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办理时限和经办纪律,在媒体上及时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让各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严格按程序办事,实行阳光政务。

三、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经办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接待服务对象时态度热情,语言文明。对群众来访、来电咨询做到耐心解释政策,答复清楚准确。严肃对待群众举报、投诉,认真查证处理。

四、高效务实,提高经办效率。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提供便捷、高效、准确的服务,杜绝在经办中发生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不良现象。凡在我中心申办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及来信来访,在符合政策法规规定条件的前提下,按承诺时间要求及时办结。

五、接受监督,保障群众权益。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建立监督举报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对违纪违规行政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违诺,请向我中心投拆。投诉电话:0735—8623131。

桂东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016年3月

荆门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规经办。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各级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定,完善内部控制、督办落实和协调推进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和服务行为,打造“贴心养老、阳光社保”。

二、坚持优质服务。在社保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转移接续、养老金计发、异地开户、接管退休人员档案等业务。完善“静默核查”资格认证机制,试行电子化转接养老保险关系,多途径全险种开展权益告知,提升经办服务质效。

三、落实民生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做好参保扩面,及时调整待遇,维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办法,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化发放两个100%。

四、畅通诉求渠道。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严守廉政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三严三实”、“强化责任担当,争做‘两为’干部”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转变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政风行风形象。

监督电话:0724-2336620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承诺书

扩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省市、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进全镇劳动保障工作,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镇政府决定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现签订**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要求达到100%

(二)符合参保条件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又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参加新农保。

(三)积极发挥镇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并正常开展工作。村必须有专人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四)目标任务:

具体任务:你村应完成 人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任 务(包括续保和新参农保人数), 人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任务。

二、奖惩措施:

(一)为保证上述各项目标的实现,**年将继续把新型农村社会

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紧紧围绕“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方针,建立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新农保工作任务。

(二)建立基础养老金制度,按月报铜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生存状况稽核登记表

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按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时间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要在4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镇政府和责任单位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镇长(签字): 村党组织书记(签字):

**区**镇人民政府

**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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