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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2016-12-03 12:21: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共9篇)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理制度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二、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山东省特大生产安...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理制度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篇

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

二、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山东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 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84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导则》(安监总局(2012)103号)

三、职责分工: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安全环保科科长作为公司的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班组负责人对生产班组及负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责任划分实行“属地管理”。

4、安全环保科负责班组的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建档、统计上报和事故隐患治理的落实、整改和考核。隐患确认不清的,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四、基本要求:

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3.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4. 应定期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系统排查事故隐患。

5. 企业的隐患排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5.1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5.2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隐患的级别,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则,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控,保证隐患治理按期完成。

5.3隐患治理:要分类实施: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照评估—治理方案论证—资金落实—限期治理—验收评估—销号的工作流程,明确每一工作节点的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保证按期完成和治理效果。

5.4隐患上报:要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每个月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发现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上报。

5.5要借助企业的信息化系统对隐患排查、监控、治理、验收评估、上报情况实行建档登记,重大隐患要单独建档。

五、事故隐患的分级、排查、治理和评估、上报、备案的具体要求:

1 隐患分级:

1.1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造成较大环保事故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间级、基层单位(厂)级直至企业级。

1.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及特大环保事故的隐患。

2.隐患排查:

2.1.公司隐患的排查即为公司的安全检查,执行公司的《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2班组级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班组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作业区域内及辖区内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意外问题等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2.3公司级排查为每月不少于一次;可根据生产情况随时进行综合检查:

2.4公司级排查根据鲁安监发[2006]84号文及市区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由公司综合检查考核小组对易发生重大隐患的区域以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征兆以及各专业人员根据本专业的安全检查内容进行综合排查。

2.5、公司将根据班组的排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认定并进行分级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根据查出的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对其进行分级,将隐患分为

A、B二级。

A级:整改技术难度大、投资大的隐患,属公司负责整改;

B级:整改技术难度不大,班组有能力进行整改的隐患,属班组负责整改;

2.6对一般事故隐患应监督立即排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由公司检查考核小组研究解决方法、当前采取的安全、环保保护措施以及资金筹措的渠道和整改时间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彻底整改排除。

3 隐患治理 与评估

3.1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3.2 对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基层车间、基层单位〈厂〉)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评估风险的方法可参考附录A。

3.4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3.4.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企业应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4.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3.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3.6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3.7公司对查出的所有隐患应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负责人、资金来源、完成期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4 隐患上报

4.1 企业应当定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

4.2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3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4)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5)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6)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7)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8)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4公司应当自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5日内,将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4.5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要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以认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

4.6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提出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落实相应的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4.7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简题、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5、事故隐患的监控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二篇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5、建立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制度。安全员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6、对车间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车间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报安全员审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门无力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的,应报安全科,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9、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验收人对安全隐患的整除结果承担验收责任。

10、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计划。

11、物资供应部门应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器材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负责,严禁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12、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3、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协调整改到位后,书面申请下达整改指令的部门组织验收。

三、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1、设立“两本台帐”即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填写、上报和存档备案工作。

2、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主管负责人接报告后应根据隐患等级作出立即整改决定或报告请示主要负责人。

4、一般隐患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隐患治理台帐上记录并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申请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验收销号。

5、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

作结束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销号。

6、局面复查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类别,隐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资金,整改到位情况以及整改责任人。

7、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及隐患整改消除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总报告,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四、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1、隐患排查责任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重要内容,单位内部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分解落实任务目标。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3、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4、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安全措施,一般隐患当场整改到位,重大隐患立即上报主管负责人。

5、主管负责人日常安全巡查,对专(兼)职安全员上报或巡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

6、主要负责人负责定期组织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隐患,落实整改资金,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兑现奖惩,对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签字把关,并负责组织人员对上级有关部门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负责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和期限整改到位。

7、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事故隐患奖惩制度

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其绩效大小,分别

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而避免事故发生、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事故隐患排查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4、及时制止违章和误解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经济罚款、调离或辞退处理。

1、排查开展不力或不开展隐患排查者。

2、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期完成或拒不整改的。

3、发现各类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者。

4、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经劝阻不整改的。 5、不按规程运行安全设备、设施的。

XX公司安全环保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三篇

XX公司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及时发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使用等措施进行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3 职责

3.1建立健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

3.2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3按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各专业管理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组织实施。排查的形式有:日常巡查、季节性排查、定期排查和公司、车间组织的小分队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和综合大检查。

4.2 车间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应当每天进行,车间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查出的隐患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4.3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的部门或人员,应当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跟踪治理。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4.4 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安全环保大检查,由队长或副队长组织,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参加;各级管理人员应坚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协

调、督促实施。

4.5 各级、各专业检查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逐项落实整改,处理情况应登记建档。

4.6 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和限期治理的计划,并按管理程序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整改完成后及时销案。

4.7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5 记录

5.1《XX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台账》

5.2《HSE存在问题(隐患)整改通知单》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四篇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厂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本厂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厂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定期(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检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3、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生产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5)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5、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6、其他各部门及人员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7、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对于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等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 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9、对需要整改的环境隐患问题,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0、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 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对所排查的隐患问题,要有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要存档备案。(备注:根据本厂实际情况,本厂的环境隐患排查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并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一并管理。)

13、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14、对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隐患问题都要做为下次排查的重点。

15、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16、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厂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17、对在本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

2016.7.15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五篇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5、建立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制度。安全员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6、对车间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车间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报安全员审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门无力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的,应报安全科,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9、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验收人对安全隐患的整除结果承担验收责任。

10、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计划。

11、物资供应部门应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器材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负责,严禁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12、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3、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协调整改到位

后,书面申请下达整改指令的部门组织验收。

三、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1、设立“两本台帐”即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填写、上报和存档备案工作。

2、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主管负责人接报告后应根据隐患等级作出立即整改决定或报告请示主要负责人。

4、一般隐患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隐患治理台帐上记录并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申请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验收销号。

5、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销号。

6、局面复查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类别,隐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资金,整改到位情况以及整改责任人。

7、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及隐患整改消除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总报告,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四、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1、隐患排查责任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重要内容,单位内部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分解落实任务目标。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3、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4、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安全措施,一般隐患当场整改到位,重大隐患立即上报主管负责人。

5、主管负责人日常安全巡查,对专(兼)职安全员上报或巡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

6、主要负责人负责定期组织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隐患,落实整改资金,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兑现奖惩,对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签字把关,并负责组织人员对上级有关部门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负责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和期限整改到位。

7、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事故隐患奖惩制度

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其绩效大小,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而避免事故发生、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2016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六篇

为进下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两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为高危行业和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宾馆、饭店、商场、专业市场、医院、学校、娱乐场所;“三合一”建筑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同时,检查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三、排查整治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新都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及所属企业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全县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交通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公路、水上交通、公路施工及养护等行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公安局负责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国土局负责对私开滥挖、越层、越界开采矿点的打击与取缔;

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游乐设施等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宾馆等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民宗局负责寺庙等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市场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工商局负责市场营业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农业局负责农机机械及车辆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规划建设局负责公交客运、燃气、供水、建筑施工单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方面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气象局负责防雷电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水利局负责发电企业、水库、水利施工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供电局负责电网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

市场办负责所属专业市场和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室)的具体要求,我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乡镇政府(新都办事处)及县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教育、旅游、卫生、农业、水利、电力、质监、环保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项行动的内容,结合各乡镇、各部门(行业)、企业特点,抓紧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企业,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所属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掌握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下旬,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检查组,对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7月底前完成对本区域、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迎接督查阶段:8月上旬,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进行督查;8月中旬,迎接省、市政府组织的由省、市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8月下旬至9月中旬,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联合督查,各乡镇政府和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相关工作。

(五)复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隐患排查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进行再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安委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办有关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按照《指导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将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传达贯彻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搞好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和行业领域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组织作用和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对重点岗位和部位要严防死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加强舆论督导,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及时予以曝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和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制订科学的整改措施,督促检查本区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根据要求,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结合专项行动的进展和隐患治理情况,及时报道、报送专项行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

2016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已报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主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改至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各施工、监理项目部于6月底前将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汇总,报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阶段

7月份,为各县级治理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份,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检查阶段。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抱侥幸心理、强行冒险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在建设监督网上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

县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在建项目的领导,绝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总监每月保证有10天在工地现场,要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质监站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八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16日)。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第6篇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自然地质环境比较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其发布特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强烈的突发性,广泛和区域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严重,且呈现隐患增多,威胁增大的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水利工程老化渗漏引发地质灾害及地裂缝等。

我镇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3起,毁坏房屋12间,倒房3间,紧急转移群众230余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软弱层顺层滑坡。这一类滑坡规模大,危害性大,成灾范围广,以、安沟、东山、何家坪村较为突出。

(二)地面陷塌、地裂。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层变化,以及地下水和洪水暴雨冲洗造成地表下陷、山体移动而诱发,主要存在在十里店村、村的有关组。

(三)水利工程老化,致使渗漏、渠道崩塌。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张家尧等村。

(四)泥石流。由于山体高陡,采石、采矿、滑坡、崩塌、等泥土砂石和废碎石块堆积,一遇暴雨和持续降雨,极易造成泥石流。

二、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为等因素有关以外,还与降水关系相当密切。因此,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镇201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范因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它时段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和隐患点(段)的预防。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见附表)。部分隐患点险情严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以及乡属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形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监测方式、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群测群防等方式进行监测。可利用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报警器等简易的监测工具,对滑坡、崩塌体和建筑物的裂缝进行简易测量,记录分析监测结果,预测预报灾害发展趋势,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委会、社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镇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责任措施的制定,督促,以及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传达、普及、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和受威胁对象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信息员、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责任制”,并安排一名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居民聚居点,均应挑选1-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动态监测。汛期加大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灾或险情加重能及早发现,及时报警并主动避让,严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4、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减少灾害损失,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汛期对重大隐患点和高危点,监测员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变化情况,通报信息,并建立巡查台帐。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形式向上级报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镇政府联系电话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为:。

5、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明确安全通道。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居民,村里要组织搬迁,动员他们迁至安全地带、搭建避灾棚或临灾迅速就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域内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庄和集镇规划,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大家增强查灾、报灾、防灾、避灾、减灾意识,自觉防御灾害,发生险情时能自觉服从管理。

6、根据地质灾害种类与性质,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如组织开挖排水沟、维修水圳、修建挡土墙、打抗滑桩、生态退耕等。治理经费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立项治理经费。

7、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在面临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及发生灾情时应急处理工作能快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一)主要由自然因素作用引发的,威胁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监测责任为有关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二)威胁特定范围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为引发人及该设施的主管部门。

(三)矿山地质灾害和建设工地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责任为引发灾害的矿山、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及其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企业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工队、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政府继续与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及所辖重点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工矿企业与车间、班组、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

全镇要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安委会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业整顿,严密监控,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四、抓好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劳动行为,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禁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昌险作业,在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厂(矿)长带班制度,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每个掌子面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下。

五、做好其它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辖区内车主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道路交通的有关规定,狠抓村民、居民生产生活用车的管理,加强超员、超速、超载车辆的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车辆载人,同时要认真抓好农机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利用会议、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职工、村民、居民,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落实低智能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村民、居民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全整治。

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各重点企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镇、村、社区、企业、相应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1、加大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规章不断规范作业人员劳动行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要加大各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和施工等记录制度,该上墙的必须上墙,对以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进行刷新,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知安全管理制度,个个懂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九、坚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及工矿企业要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安监局、环保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对隐瞒事故不报、迟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为了加强矿产资原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监督职能,严禁一切非法开采矿产资原的行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非法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一切己被关闭取缔的小煤窑和铅锌矿洞死恢复燃,切实维护好我镇的矿产资源。

2015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第九篇

第1篇: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XX市人民政府:

结合XX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安监局、住建局、消防大队、XX镇政府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于2015年3月16—23日对全市建筑工地员工宿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在这次对全市建筑工地员工宿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全市建筑工地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用电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这次排查整治中,共检查了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XX市XX分公司XX项目部等六个建筑工地员工宿舍,共发出检查意见书5份。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从专项检查情况发现,我市大部分建筑工地员工宿舍存在以下问题:

1、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施工单位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层对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也有的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施工单位忽略烟头点火源管理,民工宿舍;建筑材料堆场;可燃、易燃物较多,并且雇佣的临时民工、外来人员吸烟的随意性强,一旦将烟头丢弃在火灾危险等地方,时间一长,极易造成火灾。

三、措施及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立即进行整改。为做好我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工人宿舍、仓库、木作加工场、食堂、配电室及明火作业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合理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确保消防灭火设施齐全有效,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并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牌。建立企业领导和值班人员检查、巡查制度。明确应急处置办法,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身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检查巡查工作,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设施,全力实现防患于未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加强施工现场及员工宿舍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3、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建筑施工行业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培训,向广大职工宣传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生产常识,使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形成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生产局面。

4、市住建局、公安消防部门和市安监局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对所监管工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生产职责,形成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责任单位,要严肃查处,必要时,采取停产整顿措施,限期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本学期,我校开展“安全、环保”一系列主题活动。5月1日,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校园安全排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安全万无一失,严格按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大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我校分别于5月1日、2日两次进行了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排查。一是我校做到了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健全了组织,层层落实的责任制。三是排查全面,认真细致,不留一处死角,不放一个细节。

二、校园安全基本情况

1、学校内部制度建设完善,每学期初、期末及重大节假日,都要对全校师生做专题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定期检查、教育,防止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全校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自改,上课期间,校门封闭管理,学生要外出的须持班主任请假批条方可放行,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3、查巡校园值班安全情况。聘请教官,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并在校园内加强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解除或报告。

三、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环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认真检查校内各部位安全情况。对学校房屋各设施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要害部位如学生寝室门窗、教室门窗、宿舍楼、食堂的防盗、防火、水电等设施。

1、校舍安全:经过排查,旧校区厕所墙体倾斜有崩裂现象;校园没有围墙等,给我校的安全工作带来一定的隐患。

2、消防安全: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检查,并试用,正常。

3、用电安全:检查了学校用电线路,霞山校区及xx校区烹饪点心实训室的线路不规范、有破损和老化现象,已进行整改。

4、交通安全:一直以来都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并出了宣传栏、墙板报等,开展“安全、环保”一系列主题活动。近期北京附中实验学校东侧门在建中,污泥、小石会影响交通安全,已沟通。

5、校园安保:聘请教官,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并在校园内加强巡视,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件。

6、食品安全: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开展食品卫生、防治常见疾病的讲座,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与监控,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学期已整改食堂建设。

7、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教育,预防溺水、拥挤踩踏等事故。

四、加强整改,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领导和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我校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上级相关安全教育文件,并吸取各地所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特别是针对学校暴力事件、自然灾害等情况,学校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预防于未然。

2、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我校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加强学校与社会各部门及家庭的联系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并通过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学校建立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守制度,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总之,安全工作的落实,并非阶段性的,而是一件长期的工作,我校要以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校园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3篇: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一、排查项目

1、校舍安全(校园建筑、水电暖设施、生活设施、教学设施)排查。

2、消防设施安全(教学楼科技楼、宿舍楼、餐厅、超市等)排查。

3、食品卫生安全(餐厅、超市、学生校外摊点就餐)排查。

4、学校周边环境和师生交通安全(学生上下学、住校生回家、门卫管理)排查。

5、宿舍安全(宿舍物品、熄灯后的休息、宿舍用电、周末不回家学生住宿,床架、护栏、暖气片,龙头阀门等情况)排查。

6、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安全(课堂学生管理、携带管制刀具、教室宿舍用电、学生交往、学生上网、敲诈勒索等情况)排查。

7、师生疾病和心理健康隐患(师生重大疾病、心理疾病)排查。

8、校外住宿生安全(具体住宿位置、房屋条件、陪住人员、取暖用电、到校路线等)排查。

9、功能处室安全(实验室危险药品存放,微机室用电防火,图书室、阅览室和仓库室的通风(

10、教师教育行为安全(上课点名制度的落实、对学生的管理行为、课间、学生上学楼、活动课等方面)排查。

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

1、校舍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南教学三四楼窗户关不上,没有护栏;

(2)校医室门锁坏;

(3)学校部分线路老化漏电;

(4)阅览室、生化室暖气、水龙头漏水;

(5)宿舍部分暖气漏水;

(6)南教学楼楼梯扶手松动;

(7)宿舍有个别玻璃损坏,个别灯管开关漏电。

2、消防设施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教学楼、科技楼,餐厅灭火器过期,标志不明显;

(2)超市无消防灭火器材。

3、食品卫生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餐厅食品原料原地堆放有二次污染的可能;

(2)餐厅食品留样不全;

(3)餐厅卫生差,地面有垃圾、污水;

(4)超市存在过期食品;

(5)超市从业人员无暂住证、健康证。

4、学校周边环境和师生交通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校门口平时有个别车辆停放的现象;

(2)周末、节假日放学载客车辆堵塞校门;

(3)偶尔有摊贩进入校园;

(4)学生上下学不走斑马线;

(5)住校生周末回家、返校乘坐超载车辆现象十分严重(如神峪、河西、马峡、山寨等);

(6)个别通校生家离学校远,晚上回家无同伴。

5、宿舍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宿舍内个别开关、灯管存在漏电现象;

(2)暖气片个别漏水;

(3)个别窗户玻璃损坏;

(4)部分床架螺帽松动,床板断裂,横梁不牢固,护栏损坏;

(5)楼道无应急照明灯,楼道内灯光昏暗;

(6)周末不回家学生登记不够详实。

6、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安全排查存在隐患:

(1)教室有学生给台灯充电现象,管理不规范;

(2)个别学生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

(3)个别学生有上网、聚众喝酒的现象

7、师生疾病和心理健康排查存在的隐患:

(1)高三、高二个别学生长期失眠;

(2)个别师生有重大疾病,记录不详实;

(3)个别学生因学习压力大,与人不善于沟通;

(4)个别老师工作情绪不稳定。

8、校外住宿生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个别校外住宿学生无人陪读;

(2)个别学生用电褥子、煤球取暖;

(3)个别租房离学校太远;

(4)部分学生住宿地址不详实。

9、功能处室安全(实验室危险药品存放,微机室用电防火,图书室、阅览室和仓库室的通风、防火情况等方面)排查才真的隐患:

(1)个别老师进图书室有吸烟现象;

(2)物理实验存在不规范操作,易引起触电或火灾;

(3)生化实验室药品柜无锁;

(4)阅览室暖气漏水,生化室水龙头漏水。

(5)微机室通风不够,机房插线板个别有时出现短路、打火现象;

(6)校园广播、程控电话线路老化。

10、教师教育行为安全排查存在的隐患。

(1)上课点名制度落的不实;

(2)个别学生课间追逐打闹,课间科任老师管理不到位;

(3)学生上下楼拥挤不按指定疏散路线行走;

(4)课外活动老师管理不到位。

(5)仍然存在个别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第4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学校安全牵连着千家万户,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安全万无一失,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校园安全排查治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按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大排查,现将此次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校舍安全状况。经过认真排查,学校教室和生活用房及围墙均无安全隐患存在。

二、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状况。校园周边治安一般,道路交通安全存在一定隐患。路边时常有砖磊、路上摩托车速度飞快,为此我们对学生进行了多次交通安全教育。

三、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状况。检查了学校用电线路,线路存在不规范和老化现象,具体位置在水井旁的水泵用电线路;各班教室的开关和插座均有破损现象,本周已将隐患排除。

四、消防安全状况。学校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学校计划“十一“放假期间再采购一批消防设备。

五、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学校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开展讲座,杜绝学生购买零食。

六、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本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并与家长、班主任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学校经常利用夕会、国旗下讲话和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进行紧急疏散与自救逃生演练。

安全工作的落实,并非阶段性的,而是一件长期的工作,我校要以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校园不安全事故发生,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河洲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第5篇: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一、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重点车辆隐患排查情况

大队车管科充分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导出本辖区货车及驾驶人数据,集中清理了本辖区所有机动车年检情况,按照辖区分工将数据表通报给各辖区中队,由中队安排民警进行了上门走访,督促及时参加年检,机动车驾驶人基础数据正确率达96、62%,机动车基础数据正确率达96、88%,并将相关信息抄告交通运输、教育、安监部门;对辖区所有货运车辆加装货厢栏板、擅自改装车厢等非法改装情形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进行了排查,并建立了工作台账。

(二)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隐患排查情况

大队对辖区内逾期未年检、交通违法屡发为处理、交通违法计分超过12分等不合格重点驾驶人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不合格重点驾驶人12人,并通过手机短信服务平台进行短信告知,提示驾驶人尽快前来大队参加年检、处理交通违法、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同时将相关信息抄告交通运输、教育、安监部门。

(三)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大队集中警力按照上级的要求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均向政府汇报并抄告县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到目前为止,安全隐患的路段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秩序科深入新世纪汽运集团交运有限公司和县驰骋运输有限公司,对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GPS动态监控平台专人24小时值守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是否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规定、是否存在城市公交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不达标或超员等现象进行了排查。经排查县交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到位,落实GPS动态平台值守制度,未发现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反运输规定的现象。

(五)源头隐患排查情况

大队对机动车等级检验、驾驶人考试发证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均未发现违规现象;对大中型客货车严格落实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降级制度。

二、路面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大队制定了“2015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及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包干表”及“2015年12月份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管桥头)执勤安排表”,在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对通行的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严格落实“六必查”措施;依托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开展夏季“警钟”行动,在夜间和中午等重点时段提醒驾驶人定时到服务站休息,防止疲劳驾驶。

三、宣传教育工作

(一)媒体宣传情况。大队在县电视台开办了宣传专栏,曝光了货车、摩托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内容,在赣江源报上刊登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了安全大检查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曝光交通违法行为5起,制作专题1期,不间断在电视台上播放宣传标语口号,及时在赣江源报上刊发交通安全整治信息。

(二)阵地宣传情况。大队在206国道、城区路口、交通护栏上设置剧写了永久性标语,在大队内部、车站等主要场所悬挂横幅标语、播放宣传展板。活动开展以来,悬挂横幅10条,制作展板20块,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

(三)重点人群手机短信提示宣传情况。大队通过短信平台及时给重点人群发送安全提醒、交通违法、事故案例等提示信息。活动开展以来,共发送提示短信3000余条。

(四)重点违法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情况。大队建立违法计分的客货车驾驶人再学习再教育机构,并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对需接受再学习再教育的学员严格签到制度;严格按照第123号部令规定,对持A、B类驾驶证,且有违法计分的驾驶员在审验时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学习教育;对初次领取驾驶证的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学校教育。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大队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再强工作措施,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整治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

第6篇: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一、安全隐患

(一)校舍安全隐患:

1、学生宿舍紧靠村道,过路的小孩常拿石头打窗户,且宿舍楼楼梯狭窄,仅有一个楼梯。

2、校内没有设置消防栓,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器材也不足。

3、部分电路存在老化现象,部分教师宿舍和教学楼道的灯不亮。

4、有一幢教师宿舍已报为危房,仍有个别人不愿搬出。

(二)校内安全隐患:

1、学校周围有部分人家养狗,对校内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2、在学校范围内的干部村住着2位精神病人,其中1位还具有暴力倾向,曾攻击过在校园内玩耍的儿童。

3、学校围墙不够高,常有学生翻墙并跑上高速公路行走。

4、学校大门铁柱已锈蚀,随时有可能倒塌。

5、学生打架事件时有发生。

6、校外的人员喜欢夜间来学校操场,而学校安保人员太少,很难保证时时刻刻有人巡逻。

7、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三)学外安全隐患:

1、学校门前道路较拥挤,来往车辆很多,有少数学生开摩托车上学,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2、学校周边有几间电子游戏

厅和网吧。

3、上课时间学生会从设在校道边的茶店后门或翻越围墙跑出学校逛街或上网。

4、校道栅栏外的干部村由于与学校共用校道,所以没有完全隔离,而有几户居民就在栅栏外摆设小食摊,存在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

5、一间茶店的后门与校道相通,所以喝茶的客人能随意进出校园。

二、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1、在女生宿舍的窗户外贴铁皮或铁网,楼道装上过道灯。

2、对学校电路进行全面检修,换掉老化的线路和不亮的灯泡。

3、对不愿搬出危房的住户进行劝说,请他们尽快搬到学校另行安排的住处。

4、新建学校大门并建立校警值班室。争取资金,再建一道隔离栅栏。

5、完善门卫制度,认真盘查进出人员并做好来访登记。

6、对学校周边养狗的人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他们看好自家养的狗。

7、向民政部门反映,妥善安置好精神病人。

8、向工商部门反映,取缔无证小摊。

9、针对流行性疾病,及时与卫生防疫部分联系,及时接种疫苗进行预防。

10、召开安全教育班会,禁止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

11、加高围墙,杜绝学生翻墙跑上高速公路。

12、合理安排校园值班人员,在教学楼上装上照明灯,照亮操场。

13、利用读报、学生集会、专栏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患意识。

14、向政府争取经费,已争取配备了5名保安人员,确保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学校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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