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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2016-12-07 10:06:0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共9篇)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报告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报告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透明政府”的专门法规,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将迈向一个信息公开的时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对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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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报告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第一篇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报告

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透明政府”的专门法规,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将迈向一个信息公开的时代。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201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今年年初,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进一步指出,2014年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

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根据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部署,办公室成立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形成了规范有序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组织机构

财政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和行政监察科工作人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和具体人员,分级负责。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的落实等具体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上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2.载体建设

近年来,财政局在充分利用板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财政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为民服务水平。一是设置了电子屏幕,公开办事程序、指南等资料,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作为内部政务信息发布和交流的平台使用;二是设立了电子触摸屏,方便办事人员及来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三是建立了财政局政务网站,拓展了服务公众、政民互动的功能,构建了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3.公开方式

财政局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一是主动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财政局政务网、电子触摸屏、服务窗口等载体及时予以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群众可就申请公开事项到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当面申请,可通过信函、传真进行申请,也可通过政府网和财政局政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及时公开相关内容或给与答复。

4.公开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财政局对财政信息在政务网进行公开。从2012年开始,已主动公开财政职责、领导分工和内设24个行政科室及15个所属事业单位职责;公开了170项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公开了18项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公开了2004年到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公开了82条财政工作信息;公开了政务公开专线电话、办事时限、监督投诉办法等相关内容。受理群众咨询52件、投诉3件、各类建议20条,并全部作出妥善处理。

5.监督措施

财政局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一是将信息公开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严把公开

内容和项目关,对不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效率、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相应责任追究;二是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财政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托网络平台,全力推进财政与编制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打造阳光财政,较好地增强了政府理财的透明度,推动了阳光政府的建设进程,凝聚了民心,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但在调研中也发现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1.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一是存在应付差事的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按要求行事,缺乏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存在怕担责任的思想,往往能少公开就少公开,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缺乏工作的积极性。

2.公开信息量明显不足。一是部门预算公开相对简略,缺乏解释说明,普通群众很难看得懂;二是缺乏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公开,尤其是“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还未执行;三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公开不足。

3.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公开内容

规定不够详细,难以细化责任分工和有效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三是考核奖惩措施不够明确,不利于工作督导和责任追究。

4.缺乏群众有效监督。一是部分群众权利意识淡薄,缺乏社会管理的民主意识,不关注、不关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群众对公开信息缺乏信任,不愿实名申请信息公开;三是部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了解,无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三、解决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强培训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思想观念,高度重视、广泛参与、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信息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3.完善信息工作制度。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确重点公开内容与日常性公开内容。将公开内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并明确责任人。二是要细化工作流程,明确信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第二篇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对 20010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家政治走向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是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前提和基础。推进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是莱西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城建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09‟8号)要求,2010年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调研工作事实上是按照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利益诉求,参照《条例》的要求来审视和评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而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逐步建立。09年成立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的原则,围绕《条例》规定,初步细化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范围。同时分别制定了各部

门信息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的范围。

2、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城建局各下属科室接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成立专门的网站,主动向市民和企业提供办事项目的条件、流程、结果等信息。此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局档案馆两个地方分别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3、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规范。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并在莱西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内网)设臵了依申请公开的配臵,通过多种的方式提醒相关责任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2010年市城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已经开展将近3年,其主要依赖于行政权力来推动,还没有变成公民对自身权利的实现而采取的积极行动,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宣传不到位,没有注重培养公民知情权意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渠道主要通过网络和电视,导致百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较低,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也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其次,在10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3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同一申请人案件占了2件,大部分群众不清楚也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

答复方式和时限要求,很少知道通过行政和司法的途径来获得救济。

2、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目前,我局已经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但尚有个别单位和人员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都是本部门的权力。有的甚至存在着“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将“信息”公开,对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采取敷衍的态度,工作停留在浅表层面。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虽然《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但是范围过于笼统,不明确。这就给政府部门留下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使政府所公开的信息难免具有较强的倾向性和选择性,远离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立法理念。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但获取较难。同时一些会议纪要、领导批示、人事财务等信息出于危及社会稳定考虑,而不予公开。种种因素造成公开的信息比较简单,更倾向于政绩及工作动态的公开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

三、几点建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法治社会政府的责任,而阳光政府的实现,有待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共同努力和深入持久的推动。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政府要结合实际,将《条例》内容纳入普法工作中去,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可以将公开信息内容摄制成影像资料或公益广告,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影响面。

2、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有效保障不多,信息公开的程度还远远不够。从长远来看,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诉求会越来越强烈,从而推动政府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越来越到位。政府应当树立一种开放、服务意识,实现公共服务理念的转换,把人民视为服务对象,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的实现。

3、加强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完善城建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同时, 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机制。

4、加强培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领导,配齐专职人员;另一方面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掌握相关条例及政府相关文件,坚决杜绝泄密以及行政不作

为等情况的发生,规范、有序、稳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第三篇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构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在区纪委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创新形式,规范内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完善管理措施,扎实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了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于2002年6月成立了行政审批办证大厅。2007年12月18日,按照区市关于建立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根据实际,在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的基础上,更名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在国税局、地税局、交警大队、人社局设立4个政务服务分中心。中心成立后,按照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设置模式,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机构,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位于****政府综合楼二楼,办公面积1700多平方米(包含4个分中心),目前共有37个单位在中心设立办事窗口。

二、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一是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要求,成立了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抓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落实工作,***监察部门负责通知担任副组长,成员由9个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二是加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投入。2009年4月投入12.35万元****政务服务中心场所建设,投入10万元改善**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添置桌椅、投影机、触摸屏、复印机等,投入20万元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分中心建设。

(二)扎实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一是调整职能,整合部门股室。2010年结合机构改革,各部门调整、理顺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关系,整合本部门股室,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增设行政审批股,并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代表本部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减少了申请件在部门内部股室流转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集中办公,充分授权。将全县所有履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部门的相关职权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鉴于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场地不足,在设立一个主中心,集中33个部门对外办公的同时,还设立了国税、地税、人社局、交警四个分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均充分授权到位,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有受理权、审核权、协调处置权、办理结果送达权等权力。目前,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计生局、经贸局、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林业局、房管所、质监局、交通局、气象

局等10个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被赋予了应诉代理权、制证权和审批权,实现一级审批,提高了行政效能。

(三)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一是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全区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认真清理县本级政务服务项目,各部门则规范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操作,并将清理后所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八公开”(即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内容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同时在电子监察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开。二是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县财政局委托中国银行武鸣支行和县信用联社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两个统一收费窗口,对涉及行政审批收费和非税收费的项目全部统一到收费窗口收费,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费行为。

(四)加强集中行政审批工作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县监察局、绩效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还制定政务服务中心明查暗访制度,聘请政府“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效能监察员”组成明查暗访组,对政务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的审批服务质量、审批效率等进行明查暗访,发现违反“三项制度”、办事拖拉等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由县绩效办通报批评或由县监察局追究责任。二是强化政务服务考评制度,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不愿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不按规定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或“两头受理”、不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规定的部门,在年终绩效考评中,按绩效考评细则进行扣分,通过这项措施,促进部门加强政务服务力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五)深化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向乡镇(街道)延伸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加大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一是制定方

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县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向镇延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保障建设经费,成立领导机构;从财政划拨一定经费作为镇级政务服务经费,目前已经落实10万元统一采购部分办公设备分配给各镇,保障了镇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深入基层调研,确定试点中心,做实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去年底,县委、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各镇对镇级政务服务中心的选址进行调研,并确定***镇、***镇、***镇等镇为我县镇级政务服务中心试点镇。三是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推进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在完成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县委、政府决定拟用半年时间,全面完成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三、主要成效

2009年至今,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办结审批服务事项40351件,接待来人来电咨询1386人次,平均日办结率达59.86%。据电子监察系统统计显示,我

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承诺件承诺提速48.3%,办理提速85.1%。政务中心廉洁、高效的办事效率和优质的微笑服务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公开高效的办事效率,赢得办事群众的赞誉。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了审批项目所需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申办流程等,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同时实行集中审批办证,为申办者提供一站式、面对面的审批办证服务,减少了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使以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一家一家跑审批,变成主办部门“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并联办理,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深受群众的欢迎。

(二)有效的监督机制,促进政务服务质量的提高。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政府各职能部门一起对外办公,成为各职能部门展现政务服务质量的大舞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完整的管理制度及电子监察和视频监控系统,促进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中心各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接待群众热情周到,“为群众着想、方便群众”成为全体人员的共识。办事群众和中心工作人员双方平起平坐,敞开式、面对面、透明的人性化政务服务环境,杜绝了暗箱操作,办事群众得到了公开透明的行政服务,有了被尊重的感觉。

(三)优质的政务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立和高效运作,为客商、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优化了投资环境,有力促进了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区域合作。中心为投资者提供联合审批,提速办结,为投资商争得了时间,抢到了商机。群众反映,以前办件事要满城跑,还不一定能找到人,现在只到中心一个地方就可以办完,而且中心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最快的一个证2分钟就到手了,特别是中心统一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后,办事更加方便。联合审批比以往节省了三分之二的时间,既方便又快捷。

(四)完善的监督机制,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行政审批事项跟踪督察工作制度,实行规范运作、阳光操作,减少了人情审批、关系办证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解决了过去各自为政、暗箱操作、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些不廉洁问题,真正把“公开、公平、公正”落到了实处,有效的制约了权力滥用。同时,在中心设置投诉电话和评议、建议、投诉箱,并制定《行政审批投诉督查管理办法》等,方便群众投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

(五)一站式的办公模式,转变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方式。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办证,加强了行政审批事项批后监管,有力促进了政府部门工作从微观事务转向宏观指导,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调控,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向规范审批加强监管,从单纯批办转向综合服务,政府部门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提高。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虽然我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因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没有统筹规划建设,造成了办公场地重复建设、资金和资源浪费;二是由于县财政困难,对镇级政务服务中心资金投入十分有限,远不能满足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需要。

两点建议:一是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办理后,区、市、县、镇自上而下,应该统筹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场地建设,整合资金,规划好区、市建设乡镇、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配套资金,加强乡镇、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乡镇、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品位;二是尽快落实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十二五”规划,使区、市、县(区)、乡镇、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能早日规范建设。

五、下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认真贯彻自治区、南宁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十二五”规划要求,以及这次区领导检查指导精神,抓紧时间,规划实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重点是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尽快落实政务服务中心新址,重新建设一个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服务功能更齐全的政务服务中心。同时,配套加强各镇级服务中心建设,力争早日形成完善、配套的服务网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第四篇

健全制度 规范程序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

2010年以来,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全面实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充分发挥网络发布信息及时、方便的特点,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2010年以来,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建设要闻950余条,视频新闻30余条,市县建设信息2000余条,《河南日报〃城乡建设》专版40余版,文件通知540余条,公告17条,媒体报道127 条,领导讲话40余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一)加强网站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我厅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设置,在厅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领导信息、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会议”等事项,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设置了“建设要闻”、“文件通知”、“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和“公示公告”等栏目,及时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了“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网 1

上信访”和“民意快线”等栏目,及时听取民意。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设立了“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等11个专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我厅完成了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办了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厅1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公告等服务,实行审批事项公示制度。开发完成了厅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系统的打印功能,使厅行政审批申报、转办、公示公告、证书打印、办理结果查询等功能都在厅门户网站上实现。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建设企业数据库,并提供网上查询、下载、传递等政务信息服务。目前网上注册企业已达到5366家,受理网上申报事项5000余项,发布批前公示167批次,批后公告150批次,发送短信通知30000余条。

(二)推进网上审批,打造阳光政务。我厅围绕推进办事公开,阳光服务,全面提高了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加强了相关法规政策的信息公开。全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受理部门、审批程序、办理规程、办结时限、申请书格式文本、审批结果等十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全部在厅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场所公开发布,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审批工作过程、结果的公开。开通了面向企业的“政务信息动态服务系统”,对企业申报事项办理中的全过程实行“即时短信”告知。实行 2

了审批事项专家评审、评估公示制度和批后公告制度,坚持做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了服务大厅办事现场的政务信息服务,我厅进一步建设完善了服务大厅办事场所政务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实现了最新政策法规信息的同步发布,及时公开披露相关政策信息,为企业解疑排难。在大厅办事场所设立了专人专岗的政务公开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电话,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掌握申报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信息咨询、解答、文档下载等服务近5000多人次,现场发放办事指南15000于份。

(三)加强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加快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时刻关注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周报、月报制度,要求各市不断提高周报、月报质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健全信息共享和市场形势分析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稳定市场预期,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与消费。二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过程中,坚持分配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群众、媒体监督,确保中央的惠民政策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地市规范化管理工作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地市进行抽查,截止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都按照规定设立了住房保障办事 3

服务窗口,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省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较好地保证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一是制度不断完善。2010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省城市供水水务公开纳入试点范围。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我厅印发了《河南省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城镇供水行业服务规范》,指导全省城镇供水企业水务公开工作。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水务公开实施方案及落实措施,不断完善评价和追究制度,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水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市通过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城市供水管理、经营、服务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去年,建设系统多家单位在全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中受到表彰,其中,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授予“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二是措施不断创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水务公开内容,在现有水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公开措施。如:漯河市深入社区举办供水企业座谈会,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需求。南阳市通过媒体、原12319城建服务平台及南阳建设信息网公开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及重大事项。另外,信阳、焦作、济源、新乡都在政府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都有固定的栏目公开相应的内容。这些好的做法,都取得 4

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服务不断提高。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围绕供水服务,兑现对用户的承诺,增强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水务公开对生活、生产、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安阳、平顶山、商丘、驻马店、许昌、周口、鹤壁等地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家庭等便民服务活动,同时根据《投诉处理指南》,结合供水服务实际,建立了用户供水投诉处理的相关制度,并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用户水质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洛阳、濮阳、开封等地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三门峡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礼仪培训。郑州设置了客户服务中心,并通过了信息产业部CCCS评审认证,成为全国供水行业内第三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以来,我厅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2件,办结1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2件,全部公开的6件,部分公开的4件,回复办结率100%。

(一)规范程序。针对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专门设计《政务信息公开办理审签单》和《政务信息公开办理登记表》,内容包括申请事项、领导签批、具体办理人员、办理情况、回复内容和统一编号。在办理过程,我厅坚持以下工作程序:首先,收到申请后,先由厅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然后根据业务处室的职责提出拟办意见;其次,在厅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分送主管副厅长逐件审 5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第五篇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政务公开列为必须狠抓落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足见其在依法治国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中央再次作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既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全面贯彻,更是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践行,其意义自不待言。

一、政府信息不公开给政府部门和官员带来的不良后果

政府信息不公开,对普通市民而言,坏处不言而喻。那么,对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坏处在哪里?

1、要为别人“背黑锅”。有些事故,如自来水苯超标、放射源丢失等,本来主要责任在出事故的企业,可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迟缓甚至故意隐瞒,最后自己变成了矛盾的焦点、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2、非但不能“大事化小”,反而会“小事弄大”。很多时候,政府隐瞒信息,是怕公开了引起恐慌,引发群体事件,影响当地“稳定大局”。殊不知,凡是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事,政府越不说,公众越想知道;权威信息越不充分,谣言传播越快,到头来,也就越不稳定,甚至不可收拾。例如建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工程,从长远看,是符合市民利益的事,完全没有必要“悄悄开工”,只要经过充分讨论,就一定能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3、影响政府公信力。毫无疑问,政府信息公开做得好不好,是

与其公信力成正比的。你越是不公开信息,你的公信力就越差。公信力越差,公众对你越缺乏信任感,即使你后来说的是真话,人家也不相信了。例如垃圾焚烧是国际通行办法,对环境的影响,远远低于垃圾填埋。值得政府部门反思的是,政府部门说什么老百姓都不信?

这三条之外,如果还能加上第四条——因为信息不公开而引发各种不良后果,相关的官员,要承担责任,付出代价。

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各级政府和领导重视程度不高。从总体上看,我国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多数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对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另外,由于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程度存在的差异,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状况也不平衡。

2、一些地方和部门行为阻碍了信息公开。当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阻碍政府信息公开三个主要表现。第一、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第二、重形式轻内容。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只是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首先,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很多公众迫

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获取难。其次,在信息公开中,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分类和查询制度,缺少对信息的整理,在大量的信息中,公民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很困难。再次,一些政府和部门网站所公布的文件和信息甚至是几个月都没有更新,还有一些政府网站成了内部网,公布的都是政府内部各处室之间的工作动态。第三、重公开而轻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在很多领导干部看来就是信息的简单发布,没有强调公民的参与和配合,考虑群众的信息需要。

3、在公开信息内容上存在盲区。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正式出台和实施,但是一些公开信息的内容上还有一些“盲区”。如一些级别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人事财务问题、对社会稳定问题等信息,普遍没有得到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特别是“危及社会稳定”问题已经成为一些行政机关“规避”公开的最大保护伞。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公开”。但其第八条又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但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所有的事件都牵涉到人,一牵涉到人,就涉及稳定问题。所以,此类信息仍将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盲区。

4、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政务信息一般可分为三类:可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和应当保密的信息。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操作性不强,尤其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没有弄清楚,实施难度较大。《条例》虽具体规定了十几类信息是必须公开的,但仍给政府机关留有较大自由裁量的空间;要求信息公开的同时,又规定信息公开前要进行保密审查,送有关部门批准。信息公开

本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哪些信息应该如何公开、信息公开到怎样的程度,都是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加以明确操作的。

三、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对策建议

1、提高领导干部“阳光意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有效保障不多,信息公开的程度还远远不够。这就使得信息公开的程度取决于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的“阳光意识”。 要提高政府官员 “阳光意识”,就要转变他们思想观念,要让他们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与保密工作一样都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不可偏废。提高政府官员 “阳光意识”的关键要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为其的执政理念。

2、推动促进公民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既需要自上而下的改革勇气,亦需要自下而上的公民自觉,需要民众淋漓尽致地展现“公民品格”,如此才能凝成推动政治透明、行政公开的压力和合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按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申请、咨询等提供便利、及时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公民、法人对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予以监督和追究途径。

3、加强配套法制建设。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中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

存在一定冲突的条文。同时,积极积累信息公开的各种经验,渐进地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行政法规尽快“升格”为《政府信息公开法》,更好地推进整个公权领域、公共领域的透明化,更为全面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4、完善工作实施细则。早在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加上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但这些都是指导性意见,可操作性不强。地方政府和部门都缺乏操作性强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建议国务院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等11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工作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5、分类把握“公密”尺度。第一、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明确的公开或保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当事人申请有权机关确认相应法律违宪和确认相应法规违法,相应信息则必须公开或保密。第

二、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没有公开或保密的规定。除非行政机关有证据证明该信息公开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否则相应信息必须公开。第三、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保密规定,但保密的范围、条件或对象不明确,相应信息是否能在某些范围内、在某种条件下向某些对象公开,则应取决于相应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对法条的解释和法院以往对相应案件的判例。第四、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国家秘密就要适时进行变更和调整,该降密的降密,该解

2015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第六篇

第1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公开形式及内容

1、公开形式。主要是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开栏包括政务公开栏、镇上开设政务宣传栏、平罗政府信息公开网、电子政务平台、设立公开意见箱。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居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网络、通知单等各种形式分层次予以公开。

2、公开程序。镇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镇党委、镇人大会议、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5)建立档案。每次公布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村、各社区 参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政务公开工作。

3、公开内容。要公开贯彻落实有关“三农”工作政策,粮食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赈灾、征兵工作、土地征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各类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以及其他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村和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内还要重点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干部职工、信息网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监督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调整和完善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内容和责职,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

2、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实行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镇政府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3、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镇机关、基层站所、各村、社区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按审计局要求,接受对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6013731,监督信箱设在镇大门门房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斌 城关镇党委委员、镇长

成 员:张爱娟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李晓军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纪委办公室。由张爱娟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督公开情况。李晓雪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公开镇政府的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和存档工作。刘斌负责民生服务大厅的相关工作,指导大厅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电子政务工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工作内容的全面性,下一步将逐步向社区和村延伸。为此城关镇专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雍海威

成员:张 瑞 王彦琴 陈新民 李建忠 呼爱忠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监督全镇的政务公开是否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是否进一步提高,政务事务的透明度是否进一步增强,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察是否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相关有业务,公开是否内容全面真实,结果公平公正等等。

镇党委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排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对各站办及村、社区年终考核。

第2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公开、透明、法治、服务型政府。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确保便民、高效、易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五)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推进三道水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各小组均有具体办公人员。

四、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乡直各单位和各村委会主动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⑴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站所、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⑵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⑶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⑴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⑷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⑸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⑹水利开发及利用前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⑴乡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⑶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⑷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⑴乡人民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⑵乡人民政府、乡直各站所、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⑶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⑷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主体

乡党委、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学校、医院以及企业等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六、公开方式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村务和厂务公开以及促进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专栏、印发办事小册子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各站所各单位要继续推广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专刊等公开方式,并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情通报制度、政务公示制度、意见征集制度等。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前、事后公开。

七、公开程序

凡需乡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府事项,由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乡直各单位、企业需公开的信息,由各单位领导小组审定,报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公开;各村委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再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再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政府财政预决算等,要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第3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目的,通过全面实施政府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规范政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要结合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公开。

(二)全面真实原则。所有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严禁搞形式主义甚至假公开,防止失信于民。

(三)及时便民原则。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

(四)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有利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实施监督。

三、公开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

四、公开内容

(一)乡镇政府及所属单位公开内容

1、政务活动公开。包括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乡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干部工作岗位调整情况;政府承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及完成情况;本乡镇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2、办事政策依据公开。

3、土地使用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土地征用、租赁、承包、转让、划拨情况,村民宅基地规划、审批、划拨管理,乡村道路、水利工程、农贸市场、新办企业及教育、文化、卫生、敬老等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用地情况等。

4、计划生育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核、下达及执行情况,优惠政策兑现,违反计生政策对象处理情况等。

5、农民负担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农村税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及筹资劳务等情况。

6、重大项目建设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乡村道路、水利、通讯等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7、经济发展事项公开。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8、救灾救济等资金及物资管理公开。主要包括救灾救济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和优抚优待标准执行情况。

9、扶贫项目的确定及资金使用。

10、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乡镇及所属单位对内公开内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及审计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考核等次、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公开形式

(一)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设置岗位桌牌或监督台,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及监督渠道;

(三)通过简报、信息等刊物进行政务公开;

(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五)召开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质询听证会、民主评议会,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六)有条件的乡镇可开设政务公开网页,通过网络公开政务活动;

(七)实行值班公示和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开通行政首长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九)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务公开;

(十)印发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

六、公开程序

(一)乡镇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各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实施,重大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开。

(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要严格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程接受监督。

(三)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进行公开。

(四)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公示;商业性开发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建设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定后再进行公示。

七、工作制度

(一)备案检查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及重要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政务公开的资料由公开单位存档备查;要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二)责令公开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内容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予以更新,动态性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时限要求,限期予以纠正,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三)咨询查询制度。各乡镇要积极为公民提供除有保密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咨询查询服务,除对要求提供文本的,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民主评议制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人士对乡镇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进行评议;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责任追究制度。凡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乡镇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力,或者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矛盾激化、群众集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按本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各乡镇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各乡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党、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5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第七篇

关于做好2015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是湖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实效、上水平的一年,也是应对金融危机克难奋进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全国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上网信息和数据的质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都应主动公开。今年各地要将所有涉及“三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财政资金全部公开,中央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专项资金在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开(2015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附后);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变动情况要及时上网更新;按照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要求,鼓励各地搞好部门预算公开。凡是实行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的地方,应上网公开不少于10个一级行政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将作为省财政“部门预算改革”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要切实提高上网财政资金数据和机构人员编制信息质量,增强网站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凡列入“2015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资金,要按照公开资金分配政策全面准确,分级拨付表、分配明细表填写完整准确的要求及时公开。同时,各市州直要将直接管理分配的开发区、管理区等地资金信息在本地网站上完整公开。对2015、2015年度资金未公开和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必须尽快全面完整公开;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开办”)将对以前年度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资金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作为2015年考核的内容。

要切实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强网站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所有上网信息在按程序审核上网发布后,要确保页面美观,文字和图片大小适当、布局合理。工作动态信息要确保及时、准确,每月至少要有两条以上反映本地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凡属宣传查询类的信息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道,报道必须要有时间、地点和基本情况,并配以必要的图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查询和网上互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包括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发短信、挂横幅、立宣传牌、贴公告等形式宣传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也可以结合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发放涉农补贴和负担监督卡、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村委会选举等时机开展流动查询活动。继续做好利用中小学电脑课教育、农民工培训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活动,并及时、详细的在本地网站宣传报道,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的社会影响深入到每个社会群体。

要完善和加强查询点建设与管理。乡镇城区免费查询点要进一步改善查询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要充分发挥电话查询的作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查询记录。农村查询点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以方便群众就近查询。要在总结2015年农村查询点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协议、财政补贴等方式,逐步建立并完善服务和监督机制,原则上到2015年9月底前一个行政村(社区)有一个农村(社区)查询点。

要加强与群众、网民的互动工作。对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免费查询点查询、咨询、质疑的与财政、编制政务相关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要热情、耐心地予以解答处理。对各种网上咨询投诉建议等,按鄂财编办发[2015]13号文件要求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探索网上答复处理的办法和技巧,要通过答复处理让网民感到自己的意见得到重视,在互动中宣传和引导网民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加大公开成果的综合利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公开成效

要充分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这一平台,加大监督力度,以公开促管理、促改革,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要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结果作为对各地财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调整机构编制和干部配备、人员招录调配、财政经费的基础依据。

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和省财政厅驻各地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公开实际,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的重要领域、重点地区以及扩大内需的公开资金分配落实情况,要安排专人定期上网检查,督促各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对资金分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查处。

各级公开部门要加大调研和督办工作力度,深入乡镇(社区)、农户一线,及时掌握了解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提高政务公开成效的途径和措施。

要完善报告制度,快速反映信息。所有上网信息和数据,凡经媒体曝光,最迟要在2天内将情况报省公开办;对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涉嫌弄虚作假、资金分配和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部门和单位“吃空饷”等重要线索,各地公开办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检查处理结果报省公开办。

要将上网公开与财政、编制实际工作质量紧密结合。网上公开的信息、数据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对公开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经本地检查(含网上互动)自行纠正的,省公开办将不予追究;经新闻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信访督办的,属基层单位、受益人或项目单位利用虚假资料套取财政资金的,扣减该地当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属公开办或财政、编制部门作假的,该地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加大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2015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任务

2015年,各项公开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各地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情绪,按照“真实、深入、创新、高效”的原则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完成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任务,真正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办成湖北的“品牌网”、政府与群众的“联心网”、财政和编制部门的“形象网”。

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大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调整办公室力量,保持专班人员相对稳定;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条件;各级财政、编制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关注、协调、督办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市州要在认真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所辖县市区的检查和指导力度。

省公开办要按照公开内容全面、完整、及时、准确,及以公开促管理、促改革的原则,及时制定2015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继续作为2015年“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的分配依据。

附:2015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正在制定中)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2015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第八篇

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5月,我县遵循"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突出特色"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该系统基于J2EE构架设计,提供目录管理、信息管理、模板样式管理、维护体系管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公开流程所需的各项功能,系统网站平台包括信息查询、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制度规定、最新发布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千件实事网上办、依申请公开、问题解答、热点信息、统计排行等15个栏目。2015年8月,我县完成"中国·**"网站群的建设,建成电子政务版、电子商务版、远程教育版、红色旅游版四个主网站和22个乡镇、县直单位共84个子网站,同时,按照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要求,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并在"中国·**"网站电子政务版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展示网页,目前已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3162条,依申请公开125条,其中,有效申请95件,无效申请30件。

二、建议

1、目前,我县没有专门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原政府信息公**台已逐渐不能适应当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要求,而"中国·**"网站没有专门开发建设电子政务公**台,政府信息公开展示网页信息需从**台采用人工办法进行复制后在"中国·**"网站政府信息公**台网站上发布,造成信息公开滞后,部门发布信息平台多而杂,公众查询信息不便。为此,建议在"中国·**"网站建设专门的电子政务公**台。

2、目前,我县信息公开办挂靠在政府办公室,担负着指导、检查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处理,同时还要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具体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很大。而政府办公室本身人员紧缺,所以建议上级明确要求县级核定县信息公开办1-2个编制,便于下级更好地开展工作。

2015乡镇政务公开汇报材料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材料 第九篇

我县乡镇政府机关本身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从1997年开始,全县17个乡镇全面推开。一、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乡镇自身行政管理、经济活动中需要向群众公开的重大事项。包括7小项:(1)乡镇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2)乡镇资金收支情况。包括预算内资金收支和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外收支重点是招待费支出,各项公益事业费支出。(3)企业承包租赁情况。(4)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包括分配该乡镇的总数,分配标准及分配各村的情况,(5)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招投标工程进展情况。(6)乡镇年度责任目标及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乡镇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实事目标完成情况,乡、村干部奖金来源和发放情况,(7)乡镇政务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二部分是乡镇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的办事程序和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主要包括税务、工商、公安、司法、计生、民政和土地管理等单位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税费标准、处罚收入款项使用。第三部分是与村务公开内容相对应部分。包括5小项。(1)村有乡镇管资金的收支情况。主要包括收入总额、支出情况、余额等。(2)各村计划生育和婚姻情况。主要包括年度人口生育计划;计划生育率;普查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批准各村一胎、二胎指标数;超生费收缴和使用以及各村婚姻情况。(3)依法批准各村宅基地发放情况。主要包括宅基地发放标准、条件;依法批准的各村建房户数、面积;宅基地收费情况。(4)各村征购、提留情况。主要包括征购总任务、各村分配情况,完成情况以及各村提留提取情况。(5)各村电费收缴及电价情况。公开的方式。乡镇政务公开主要是通过政务公开阵地。每个乡镇都设立了高标准的政务公开栏(高1.5米,长10米以上)。除此以外,还根据公开的内容,利用“明白纸”或召开有关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开。公开的时间每半年一次,其中与村务公开相对应部分和村务公开的时间同步进行。一般每季一次,4、7、10次年1月1日—10日为公开旬。三、公开的程序。先由各乡镇业务主管部门整理出公开内容,交党建办汇总后,提出预公开方案,由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开。四、公开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每个乡镇都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后改为乡镇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乡镇党建办或经联社责成专人抓此项工作,。五、公开的监督检查。为使此项工作做到真公开、常公开,收到实效,每个乡镇都成立了监督小组。由乡镇人大主席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3—5名县、乡人大代表、部分村支书、主任为成员。六、公开的制度建设及督导检查,为了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掌握各乡镇的动态,建立了信息反馈制度。要求每个乡镇在每个公开旬内将季度公开情况向县公开办反馈。另外,为了便于检查,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各乡镇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对每次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和答复处理结果等都要及时记录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一份存档,一份报县备查。各乡镇政务公开档案资料齐全、内容完备。有固定场所和专用档案柜并明确专人保存。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每个公开旬后10天内,县组织人员采取听汇报、走访群众、召开代表座谈会、查阅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看阵地建设和公开内容公布情况等办法进行检查指导。总的看,原来农工部抓乡镇公开抓的细,力度大,措施得力,效果好。为推动全县的鱼水工程的实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今年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准备采取以下措施:一、深入各乡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前几年开展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找准影响乡镇政务公开开展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进一步理顺乡镇政务公开的管理体制。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由乡镇长担任,监督小组不变。具体工作由联社抓还是由乡镇政府部门抓不作统一规定,怎么抓有利于工作就怎么抓。三、、公开的内容要从原来的3类12项增加到4类20项,并与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抓好乡镇所、站的公开。注意抓重点,抓深化、抓规范、抓提高。重点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今年乡镇要建立乡镇政府定期向乡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要事项预公开制度、定期审计制度、县里要建立定期督查报告制度(县政务公开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对后进乡镇实行动态管理和重点帮助制度,对乡镇政府工作和乡镇政府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制度(由乡镇人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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