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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2016-12-08 09:20: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共9篇)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调研报告商业贿赂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其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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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第一篇

商业贿赂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其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技术,生产的进步;是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腐蚀了干部队伍,影响了安定团结,已经成为了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笔者在此,对近年来章贡区治理商业贿赂的经验和做法,商业贿赂出现的新问题及其长期存在原因,以及治理商业贿赂问题的几点对策,谈析我个人的看法。

一、章贡区治理商业贿赂的做法与经验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章贡区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加以治理。笔者在此,就该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在此作简要阐述:

(一)、政府采购实行审批和采购分离制

近年来,为预防、减少或避免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各单位(部门)收受回扣等贿赂行为的发生。章贡区实行审批和采购分离制度,并强化监管,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实行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批和物品采购相分离,区采购办负责采购事项的审批和采购的监管工作;区采购中心负责组织招投标,进行物品采购。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实事求是,尤其是个人廉洁自律的八个方面要逐项对照,不能以大话、套话回避问题。

2005年又出台了《关于科级党员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在全科级领导干部中全面启动述职述廉活动,并深化了述职述廉效果。为深化述职述廉效果,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员参加述职述廉大会,检查指导述职述廉工作。在述职述廉后,组织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民主测评结果。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测评结果将进入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评优评先、业绩评定、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仅2005年,参加述职廉的领导干部人数600多人次,通过述职述廉发现处理不称的领导干部有5名。

2、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三推一考”制

为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章贡区在科级领导干部的日常选拔任用中采取“三推一考”方式。“三推”即:一是区分管领导推荐;二是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推荐;三是单位干部职工民主推荐。“一考”即区委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三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对考核指标所应达到的标准进行硬性量化,超过标准的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

“三推一考”方式的实施,明确了推荐干部的主渠道,干部推荐工作更加公开、民主,有利于防止“跑官要官”现象;制定了确定考察对象的具体标准,按规操作,有利于避免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充分发挥了区分管领导、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单位干部职工对干部熟悉了解的优势,有利于较全面地了解干部,并把工作责任与人事建议权紧密结合,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3、新任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和廉洁责任状制

为防止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同时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的自觉性,从2005开始,该区对新任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廉洁谈话制和廉洁责任状制。对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任前考察期间,由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考察组,由考察组人员找有关的群众和本人进行面对面地谈话,通过谈话,主要了解该同志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廉洁性等方面的情况,以防新任的领导干部“带病”上岗。通过考察合格后,该同志还要签订廉洁责任状,保证本人自己在今后领导岗位上的廉洁性,签订的廉洁责任状将存入本人

的人事档案。这不但加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而且也增强了领导干部反商业贿赂的防预能力和抵抗能力。2005年,新任的16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签订了廉洁责任状。

二、商业贿赂出现的新特点及长期存在的原因

(一)、商业贿赂的新特点

从调研中发现,当前商业贿赂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表现比较突出,商业贿赂的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呈显出新的问题和特点。其主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现象普遍化。商业贿赂现象在一些行业渐趋普遍化,甚至被认为是“行业惯例”和“潜规则”。从行业看,以商贸流通行业最多,其中尤以商贸交易频繁的大商场、药品业最为突出,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都给国家带来相当大的损失;其次是金融行业、建筑行业。从分布的范围看,以民营公司、企业为最多;发生在国有、集体公司的次之;再次是外资公司和企业。从主体上看,主要是公司、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最多,其次是经营、销售业务人员。

2、目的明确化。经营者给予对方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3、手段多样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越来越隐蔽。经营者通常以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如经营者假借促销费、宣传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现金或实物;有的为对方单位中的有关人员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甚至性贿赂等等。

4、查处难度化。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是商业贿赂中一种比较常见的行为。所谓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目或者做假账等。由于商业贿赂名目繁多,无账可查或账目虚假,具有极大的隐蔽性,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商业贿赂长期存在的原因【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经调研,当今章贡区的商业贿赂现象还普遍地存在,究其原因,其原因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渐得到确立。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初步形成了市场竞争的格局,由于每个经济主体有着自己的独立经济利益,在竞争中不良经营者就会运用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同时实施商业贿赂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

2、市场体系还处在发育不成熟阶段。新旧体制转轨的时期,由于管理经验不足,行政干预经济的现象依然存在,原料和辅助材料短缺的条件下,以各种手段获得行政的支持、获得项目、获得特许、获得物资成为必要和可能。商业贿赂是商品经济发展中市场不成熟,物资不够丰富等条件下滋生的一种丑恶社会现象。

3、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大量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没有较固定的供销渠道,在原料供不应求的条件下,他们为获得物资供应就有可能行使商业贿赂行为;他们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为推销商品,他们会买通采购人员,争取交易机会。另外,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账目管理制度不严,也为商业贿赂开了方便之门。

4、当今的商业规则形态受脱胎于熟人社会商业习惯和计划经济时代商业规则残余的影响。熟人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商业交易行为的全过程过度依赖人情因素,而不是出于对公共契约的信赖与遵守,而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昔日基于地缘、亲缘上的人情关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贿等手段来维持,也就是说,在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规则中,商业贿赂是市场生

存必不可少的法宝。

2015年中国物流市场调研报告(2016)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第二篇

2015年中国物流行业市场调研报

目录

一、 中国物流产业总体发展 ............................................................................................ 2

物流产业相关的社会、经济环境 ....................................................................................... 2

物流产业相关的政策、法规环境 ....................................................................................... 6

中国物流产业发展现状 ....................................................................................................... 9

中国物流产业发展的问题 ................................................................................................. 13

中国物流产业发展动向 ..................................................................................................... 15 二、 中国物流行业市场发展状况(按行业分) .......................................................... 18

中国制造业物流 ................................................................................................................. 18

中国商贸物流 ..................................................................................................................... 20

中国医药物流 ..................................................................................................................... 21

中国冷链物流 ..................................................................................................................... 24

中国物流园区 ..................................................................................................................... 28 三、 中国物流行业市场发展状况(按专业分) .......................................................... 32

中国公路货物运输业 ......................................................................................................... 32

中国铁路物流业 ................................................................................................................. 33

中国港口物流业 ................................................................................................................. 35

中国航空物流业 ................................................................................................................. 37

中国快递业 ......................................................................................................................... 38

中国仓储业 ......................................................................................................................... 39

中国电子商务物流 ............................................................................................................. 43 四、 中国物流行业信息化发展状况 .............................................................................. 46

中国物流行业信息化发展概述 ......................................................................................... 46

中国物流行业信息化市场需求分析 ................................................................................. 47

中国物流行业信息化建设案例简介 ................................................................................. 48 五、 中国物流企业调查分析 .......................................................................................... 51

中国企业物流统计调查 ..................................................................................................... 51

中国物流百强企业 ............................................................................................................. 52

中国物流仓储业企业 ......................................................................................................... 53

中国冷链物流企业 ............................................................................................................. 54

中国物流园区企业 ............................................................................................................. 55

一、 中国物流产业总体发展

中国物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受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影响和制约,随着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的阶段,中国物流产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影响中国物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因素和政策、法规发展环境因素。

物流产业相关的社会、经济环境

进入2015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告别了高速发展时期,进入平稳、持续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进入调整时期。中国GDP增长率从过去五年前的两位数逐渐降至7%左右,中国经济进入了:持续平稳、结构调整、注重质量、改善民生的“新常态”。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必然会对中国物流业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影响物流业发展的经济环境因素主要有:

1、国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

中国经济十年来一直保持着中高速的增长,增长率在2007年达到高峰的14.2%之后逐年回落,进三年来保持在7%以上。201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3.65 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83万亿元(占比为9.2%),第二产业增加值27.14万亿元(占比为42.6%),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8.2万亿元(占比为48.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已经连续两年超过第二产业增加值,说明中国经济正处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调整过程中,而物流产业隶属于国民经济的第三产业范畴中,是未来增长发展的产业之一。

中国经济良好的总体发展环境为中国物流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上图所示为中国近十年经济发展(GDP增长变化)的趋势图。

2、全国工业生产平稳增长

隶属于第二产业的工业生产总体处于平稳发展势态,2014年中国全部工业增加值为22.8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7%;按部门分,采矿业增长4.5%,制造业增长9.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2%。工业生产品的增加扩大了对物流产业的需求,最近十年以来中国工业生产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的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3、国内消费需求较快增长

最近十年以来,中国国内贸易发展的势态(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率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从2005年的67177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62394亿元,十年间增长了3.9倍,呈现出高速增长的势态。

2014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6.2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为2.79亿元,比上年增长49.7%,占社会零售总额的10.6%。国内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直接推进了中国物流产业增长,具体体现在:货物运输和仓储能力及城市配送能力增加等方面的增长。

2016反商业贿赂自律承诺书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第三篇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2016反商业贿赂自律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自律承诺书

致:郑州市中心医院

在参与贵院组织的供暖设备维修招标活动中,我公司郑重承诺: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与其他投标企业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2、不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不会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4、不会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5、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贵院工作人员、监督机构、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郑州市中原区河洛制冷设备维修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2016年11月4日

从业人员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了保障 有限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竟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

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私。

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六:在职期间不行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七: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并负责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此诺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此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2016谈我国商业贿赂治理的立法完善和司法策略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第四篇

2016谈我国商业贿赂治理的立法完善和司法策略

文章标题:谈我国商业贿赂治理的立法完善和司法策略

4月上旬,省检察院在安阳市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研讨会,与会人员对商业贿赂案件范围、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完善措施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界定

商业贿赂只是一个法律术语,不是一个规范罪名,现行法律并没有对商业贿赂进行明 确的定义。那么,对商业贿赂犯罪的界定条件进行探讨就很有必要。与会代表认为,是否属于商业贿赂,应当主要根据行贿主体、目的及其发生的领域等来判断。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通过贿赂手段以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经济利益的行为。商业贿赂的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行贿方的目的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贿赂活动发生在商业活动领域。

商业贿赂犯罪从本质上讲是贿赂犯罪的一种,但它和一般的贿赂犯罪相比又具有一些特点:一是商业贿赂犯罪大多具有行业性特征。从检察机关近几年的办案情况看,商业贿赂大多发生在具有暴利性、市场供求成为单方市场的特定领域、特定行业内,如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二是商业贿赂犯罪具有长期性特征。一般的贿赂犯罪大多是一事一贿,行贿方要求受贿方所做的是短期的、一次性行为,如升迁、调动等。而商业贿赂犯罪大多行贿方和受贿方形成一种长期的、稳定的“合作”,行贿方通过不断向受贿方进行贿赂后谋求较长时间的经济利益。三是商业贿赂具有隐蔽性特征。一般的贿赂犯罪往往是简单的权钱交易,其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比较明显。而商业贿赂犯罪大多会披着“市场经济”的外衣,而以“回扣”、“手续费”、“返利”等形式出现,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商业贿赂治理中的问题

商业贿赂犯罪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与会人员探讨的一个焦点。大家认为,现行法律不完善是影响商业贿赂治理的突出因素。

首先,法律规定散乱、不统一,缺乏衔接性和协调性。目前,虽然我国有关防治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数量很多,但是非常散乱,容易使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出现冲突,给治理商业贿赂的司法实践带来许多问题。

其次,现行立法在具体内容的规定上存在滞后性。在刑事立法方面,一是随着商业贿赂的形式越来越隐蔽,把贿赂限定为财物,范围过窄,无法满足当前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需要;二是在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的设计上存在问题。“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构成该类犯罪的必备要件,给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规避法律的机会。三是在刑法罪名方面还不能与国际接轨,容易造成市场法律规制手段的缺失。四是我国现行法律对商业贿赂犯罪的经济处罚措施较轻,缺乏从业禁止的资格刑,不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有代表从具体案件入手进行实证分析后认为,商业贿赂案件的特殊性给案件查办带来诸多困难,具体为“四难”现象。一是商业贿赂行为隐蔽性较强,发现案件线索难。由于商业贿赂的行贿、受贿双方存在着利益一致性,且行为都是秘密进行的,因此,监管主体很难发现商业贿赂线索。二是商业贿赂案情辐射地域广,侦查取证难。由于商业贿赂往往发生在商业交易中,具有专业性、跨地域性和扇形放射性等特点,书面证据和知情人较少,给调查取证带来许多困难。三是商业贿赂犯罪多为窝串案,主要证据突破难。由于商业贿赂犯罪中各方具有共同利益,而且往往是“官商结合”,一旦其中一方打听

到查办风声,往往便会串供、毁证,订立攻守同盟,甚至一逃了之,难以形成有效证据链。四是追逃难。与商业贿赂形式日益多样化,手段日益现代化相比,检察机关的侦查技术手段还过于单一、落后,追逃难度较大。

-商业贿赂治理的完善措施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完善商业贿赂治理措施进行了热烈探讨。商业贿赂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存在着极其复杂的情况,仅仅依靠某部法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当务之急,还是要从完善立法、举报制度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入手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一、加大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力度。在当前商业贿赂多发、治理亟待加强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抓好商业贿赂大要案的查办,增强法律震慑力。一是严格执法,提高商业贿赂犯罪的查处率。针对一些地方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随意性大的现象,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强调严格执法,将执法执纪依据统一到法律层面上来,决不能在制裁上予以法外施恩。二是在发案较集中的系统和领域集中力量掀起打击“高潮”,开展“系统抓、抓系统”活动,深挖窝案、串案,形成侦查一体化的办案格局。三是针对商业贿赂查处存在的客观难度,强化侦查意识,注重侦查手段的使用,在提高侦查能力上下功夫。

二、完善立法。一是加强司法解释。多数同志认为,虽然我国目前关于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比较分散,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具有争议的具体法律问题,但总体来看,现行法律还是能满足治理商业贿赂需

要的,没有必要专门制定一部关于商业贿赂的单行法。当然,司法机关可以专门对治理商业贿赂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也有论者建议制定一部《反商业贿赂法》。明确界定商业贿赂的界限范围和查处的主管机关,构建起行政、民事与刑事制度相互配合衔接的反商业贿赂机制。

二是加强立法解释。一些与会人员认为,为了避免“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同时适应治理商业贿赂的国际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参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进行立法解释。一是修改受贿犯罪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构成要件的规定。可以借鉴《公约》的表述,以受贿人基于贿赂“作为或者不作为”取代“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二是扩大贿赂方式的范围。可以借鉴《公约》规定的“不正当好处”的概念,把“获取不正当好处”作为贿赂方式。三是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行为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可以借鉴《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当将贿赂外国公司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扩大我国刑法规定的贿赂犯罪主体范围。 三是完善对商业贿赂行贿人的处罚措施体系。有论者指出,要借鉴国外立法,加大对商业贿赂行贿人的经济处罚力度。要遏制通过商业行贿获取巨额利润的行为,就必须运用高额经济处罚的手段才能奏效。还要建立和完善对行贿人的从业禁止处罚制度。禁业性的人身资格罚已经成为世界范围调节经济生活的通行手段。

三、建立商业贿赂信息共享和举报制度。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强化打击合力。加强司法机关之间、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配合,建立情报、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发现线索迅速移送,及时查处。二是建立专门的商业贿赂举报制度。由于商业贿赂比较隐蔽、取证困难,仅仅依靠行政执法、司法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建议创新举报奖励制度,如推行悬赏举报制度等,提高群众的举报积极性。

《谈我国商业贿赂治理的立法完善和司法策略》来源于网,欢迎阅读谈我国商业贿赂治理的立法完善和司法策略。WLs

要的,没有必要专门制定一部关于商业贿赂的单行法。当然,司法机关可以专门对治理商业贿赂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也有论者建议制定一部《反商业贿赂法》。明确界定商业贿赂的界限范围和查处的主管机关,构建起行政、民事与刑事制度相互配合衔接的反商业贿赂机制。

二是加强立法解释。一些与会人员认为,为了避免“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同时适应治理商业贿赂的国际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参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进行立法解释。一是修改受贿犯罪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构成要件的规定。可以借鉴《公约》的表述,以受贿人基于贿赂“作为或者不作为”取代“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二是扩大贿赂方式的范围。可以借鉴《公约》规定的“不正当好处”的概念,把“获取不正当好处”作为贿赂方式。三是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行为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可以借鉴《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当将贿赂外国公司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扩大我国刑法规定的贿赂犯罪主体范围。 三是完善对商业贿赂行贿人的处罚措施体系。有论者指出,要借鉴国外立法,加大对商业贿赂行贿人的经济处罚力度。要遏制通过商业行贿获取巨额利润的行为,就必须运用高额经济处罚的手段才能奏效。还要建立和完善对行贿人的从业禁止处罚制度。禁业性的人身资格罚已经成为世界范围调节经济生活的通行手段。

三、建立商业贿赂信息共享和举报制度。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强化打击合力。加强司法机关之间、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配合,建立情报、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发现线索迅速移送,及时查处。二是建立专门的商业贿赂举报制度。由于商业贿赂比较隐蔽、取证困难,仅仅依靠行政执法、司法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建议创新举报奖励制度,如推行悬赏举报制度等,提高群众的举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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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基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的想法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第五篇

2016基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的想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经营者为了占领市场或获取高额利润甚至非法利润,在商业活动中不惜铤而走险,采用商业贿赂办法促成交易的实现。这种行为不仅妨害了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而且极易引发国家人员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因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治理商业贿赂,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预防与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商业贿赂的特征及其危害

(一)商业贿赂的特征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作为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行贿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种特定的行贿主体是商业贿赂区别于其他贿赂的一个重要特征。

2.目的明确化。经营者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是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

3.手段多样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越来越隐蔽。经营者通常以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如经营者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现金或实物;为对方单位中的有关人员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甚至性贿赂,等等。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也是商业贿赂中一种比较常见的行为。所谓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由于商业贿赂名目繁多,无账可查或账目虚假,具有极大的隐蔽性,给查处带来很大困难。

4.侵犯客体复杂化。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正常、公平的竞争秩序的破坏,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由于商业贿赂往往与部分国家人员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直接相关,又严重侵犯国家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

(二)商业贿赂的危害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地区和行业中不断地滋生繁衍,影响面越来越宽,对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危害十分严重:

1.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中,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企业运行的“潜规则”,面对这样的“潜规则”,企业自身往往无力对抗,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在愤怒、无奈之余,也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这种商业贿赂导致的恶性竞争剥夺了其他竞争者公平交易的机会,使守法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使诚信等公序良俗受到极大破坏。

2.商业贿赂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平合理的竞争有利于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防止资源和劳动的浪费。但是,商业贿赂使商品和服务

不能按照本身质量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进行交易,致使在市场竞争中质量差、水平低的商品和服务可以打败质量好、服务水平高的商品和服务,为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活动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肥沃土壤”,使市场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交易的天平因此向行贿者一方倾斜,严重影响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产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产业结构的提升,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3.商业贿赂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据透明国际估计,全球每年因为贿赂和腐败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32000亿美元。在我国,据有关部门资料显示,建筑企业每年的经营费用约占营业额的2至3,而其正常的费用范围仅仅在0.3至0.5之内。在医药行业,推销人员一般按药价5至15或者更高的比例给医务人员以回扣。所有这些费用最终都会转嫁给消费者,使得交易成本增加,消费者不堪重负。同时,由于商业贿赂大都是在账外暗中进行,产生的不正当利益进入交易对方单位的“小金库”或者个人腰包,导致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据有关部门测算,仅在全国药品行业,由于商业贿赂每年流失的国家资产即达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的16。

4.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腐

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在商业贿赂成为“潜规则”后,越来越多的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相关单位人员(其中包括国家人员)。已查处的高官腐败案件证明,腐败通常与商业贿赂相联系,如美国洛克希德公司为了销售飞机向日本前首相田中支付160万美元,田中内阁因此垮台。在我国,已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如成克杰受贿案)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如厦门远华走私案)中,绝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因此,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已经成为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

5.商业贿赂损害国内投资环境,降低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随着近来曝光的“朗讯风波”、再到最近的德普“回扣门”事件,国际舆论对我国商务环境的不利评论将直接影响我国的投资环境,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受到影响和冲击,商业贿赂很有可能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新的环境瓶颈。

2015关于银行反商业贿赂自查报告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第六篇

2015年举国上下掀起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联社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县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展商业贿赂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措施。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班子审时度势,迅速在全县掀起了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全面传达会议精神,达共识,找差距,增信心,抓落实,现就活动开展以来情况自查如下:

一、积极贯彻,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内涵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确保发展的保障。我社收到文件精神后,立即召开全体员工会议,要求广大员工认真学习,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按照方案内容、抓检查、抓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与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等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积极落实案件治理组织体系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严肃的管理工作,也是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为使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我社及时建立了以社主任XXX同志任组长,副主任XXX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结合实际,按方案认真开展自查

我们围绕“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自身工作实际,重点自查自纠授权(授信)管理、客户经理及担保出具担保方式的贷款手续、业余揽储、不良贷款清收的手续费支出、大额财务费用的开支、基建工程、房屋租赁、大宗物品采购、资金拆借、出具信用证(保函、资信证明)、抵债资产的入帐与处置及其它大宗资产的拍卖、出售等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排查授权(授信)管理、基建工程、营业网点(办公用房)装修、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处置等商业贿赂案件;重点加强对内部控制、授权(授信)管理、资本约束管理、财务收支管理、资产的构建和出租出售、劳动用工以及合规文化和商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设进行自查。

四、扎实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防止走过场,严格实行“双线”问责制,即对我社业务操作岗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对监督不力、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法人负责,分级自查、双线问责”的原则,严格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检查一级。对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纠正不及时、处理不严肃的,要对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加大案件排查力度,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设立和完善了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案源渠道。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依靠社会力量扩大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内部人员和相关企业举报投诉,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的积极作用。加强了沟通协调,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构建商业贿赂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对发现的贿赂案件线索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案件,必须依法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着眼解决深层问题,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社要坚决摒弃重发展轻管理、重规模轻内控的倾向,纠正片面追求市场占有率、为谋求竞争优势而忽视风险进行不正当交易的问题,要实行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等案件及其责任人的查处追究力度,营造遏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反商业贿赂良好内部环境。二是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全体员工要将治理商业贿赂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把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切实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内查发现率和堵截率,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巩固案件专项治理成果。三是加强合规文化、廉政文化和商业道德建设。要求员工社树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意识和行为规范,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改变和纠正商业贿赂是“润滑剂”、“潜规则”等错误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为我社健康发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

2015金融行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报告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第七篇

2015年4月末至5月中旬,我社不间断地召开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三信联[2015]25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房屋装修及租赁、中间业务、会计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6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六、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自查

经查我社在此期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共12笔,金额25.6万元,均严格执行呆帐核销的有关规定,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贿的行为;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2015办公室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第八篇

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易发的重点部位、原因等,广泛开展讨论,专题进行研究,提出了全县国土资源领域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重点和任务。

一要突出治理重点。从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和侵害农民利益等方面入手,重点治理全县国土资源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以查办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国土资源审批权、执法权、资金使用权和人事权等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办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违反招拍挂出让规定,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利用权力参与办矿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索贿受贿的案件,查办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通过专项治理,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二要开展自查自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就是要深入持久地开展自查自纠。在规范行政行为方面,重点检查2015年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本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以来,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开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矿业权出让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定,不按法定权限、程序、文件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行为。自查自纠要与依法规范商业贿赂行为同步进行,重点查纠五种行为,即各类违反土地、矿产出让制度的行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行为;土地、矿权评估过程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实施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中的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过程中收受贿赂、排斥和干扰公平竞争的行为;征用土地过程中,拖欠、截留征地补偿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要完善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商业贿赂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根本上制止商业贿赂,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环境,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而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以制度来加以约束、制止和惩处交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就国土行业来讲,主要是健全、完善并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重点是控制划拔用地范围,巩固和发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成果;二是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重点是按不同的勘查风险程度,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认真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三是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管理。重点是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四是规范项目发包。重点是完善和制定土地整理项目的招投标和监理制度,从项目立项、设计、发包、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五是严格征地补偿安置费的使用和管理,坚决落实“直通车”兑付制度。

四要落实工作措施。为了完善和落实上述五方面的制度,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合理设置审查报批环节,简化报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三是建立审、报、批事项网上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加大对一些重点工作岗位干部的轮岗交流,堵塞滋生腐败的源头。

总之,我们要根据当前国土资源领域反腐败形势的特点和任务,深入研究在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以及征地费补偿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抓住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薄弱环节,加大治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把国土资源工作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2016关于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 第九篇

文章标题:关于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关于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

今年来,我们吉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吉首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按照中央、省、州有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整体部署,根据吉治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2016以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并对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吉首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检查评估细则》进行了检查评估,通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回头看”、整改提高等一系列步骤和措施,确保了我局治理商业贿赂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2016年的6月份,我局成立《吉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局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局副职领导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专职联络员。同时召开了全局统治理商业贿赂动员会,各股室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方案,层层健全机构,全局形成了纵横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晰的网络,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迅速动员提高认识

2016年6月15日市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上级治理商业贿赂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治理商业贿赂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明确各阶段目标和任务,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动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提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定信心,转变作风,将专项治理落到实处,明确目标,把握原则,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进反腐关键的深入进行。会议期间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共话治理商业贿赂,共谋特种设备和食品两大安全。为了进一步落实在质监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我们结合市委、市政府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意见》、《反不正当竞争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开展“珍惜岗位,拒绝红包回扣”为主题的大讨论。同时还把有关治理商业贿赂法规知识编写成思考题给每位职工进行答题学习,广泛开展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廉政账户和征求意见箱、印发简报、开办学习园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宣传力度,阐明政策,晓以利害,正确引导,做到专项治理宣传发动不留死角,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皆知,提高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局上下营造良好的氛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调查模底真抓实干

市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深入基层、股室,每位党组成员选择2个股室或企业作为联系点,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基本摸清了质量技术监督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特点,容易发生贿赂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并在政策、法律和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同时帮助基层单位、企业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看到专项治理的成效。对深入基层调研采集到的好的做法、措施我们及时利用简报进行报导推广。

四、把握政策开展查纠

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

(一)明确重点划清界限

治理商业贿赂转入自查自纠阶段后,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查自纠计划,认真开展全面的调查。在局内部自查自纠的重点主要是查找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分析质量技术监督现状,查找质量技术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并列出商业贿赂行为易发的关键环节和岗位;二是查找是否存在收受行政相对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问题;三是查找有无参与或干预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投资入股、生产、经营获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四是查找有无利用行政执法权进行索贿受贿的问题。我们在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中,要求各股室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政策,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二)采取形式排查问题

局党组把自查自纠抓得是否扎实作为衡量治理商业贿赂能否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在组织领导、文明服务、秉公执法、失职渎职等方面排查问题。一

是搞好内部排查。局党组召开商业贿赂问题排查专题会议,从思想、等方面排查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二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利用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并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发动群众对我局职业道德、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意见。通过多渠道、多方面排查、征求意见,局党组进行认真地梳理归纳,并提整改方案,坚决进行整改。

(三)结合实际边整边改

在整改过程中,我们紧紧抓住“执政为民”这一主线,突出政务公开和为民服务的主题,积极推进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注重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干部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一是认真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服务承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首问负责便民服务措施。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努力做到公正、公开、便民、高效。二是通过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和行政纪律,解决“吃、拿、卡、要、报”的现象;三是在企业中开展以“为什么要开展企业治理商业贿赂”等为主题的讨论活动,达到了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的意义、目标任务、举措以及相应政策规定的目的。

(四)规范运作力求实效

1、开展依法行政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及“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契机,强化“质量技术监督责任重于泰山,群众食用安全胜于生命”的监管理念,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二是以学习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前提,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综合素质,解决执法水平不高问题。三是以加强队伍建设为落脚点,切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解决公正执法观念问题。

2、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增强防腐能力。主要抓好三个落实:一是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严厉制止“三乱”,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克服贪图享乐和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气,杜绝一切违法创收、违规创收。二是认真落实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质量技术监督的“十条禁令”作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红灯亮在违规前。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机制和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落实。另外,设立了廉政帐户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3、开展宗旨意识教育,提高服务质量。主要树立三种观念:一是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二是牢固树立“一切为群众”观念。三是牢固树立“无条件为企业服务”的观念。一切从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增强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在执法检查、查案立案的过程中,实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坚决制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在服务上坚持“六个一、三个少”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相敬、一份真诚办事、一声再见相送;“三个少”少让来人问一次、少让来人等一会、少让来人跑一趟。

(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治理商业贿赂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后,我们坚持上下联动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相关企业单位也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不断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力度。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还分组到有关企业检查治理商业贿赂一、二阶段情况。实地查看、明查暗访了相关企业的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走访了企业,听取企业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治理商业贿赂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将自查自纠做实做细。通过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我们没有发现案件线索,案件查处率为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的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从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情况看,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针对问题开展谈心活动做得不够;2、政治理论学习强调自学的多,集中辅导学习的少;3、在领导、干部、职工中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得还不够;4、在日常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不透明;5、对监管相对人,讲监管的多,宣传、教育还做得不够;6、有些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五、治理贿赂推进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通过这个专项来联动推进我们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内部管理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在下一步中我们要把专项融入八项具体中,形成“六个结合”。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与加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与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与规范行政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行政,杜绝权钱交易。四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五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与政风纠风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和办事程序公开,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六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与食品放心工程结合起来,加强企业诚信建设。

总之,在今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中,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措施,扎实,不断经验,开拓新思路,争取取得治理商业贿赂新的成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富民强市步伐,着力推进吉首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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