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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2016-12-09 10:56:1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共9篇)2016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6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一)市信访局: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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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第一篇

2016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一)

市信访局:

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特此报告。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二)

20**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发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罗平县“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郭双海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V5586“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载乘15人(核载7人),从挖玉冲村前往阿岗镇。当日8时许,车辆行驶出约146米,在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大转弯”下陡坡左转急弯路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坠落于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人)、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8月11日8时05分,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吴永平电话报警“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有辆面包车翻在路边,具体情况不清”,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阿岗镇派出所出警;8时09分,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吴永平电话报称“有7人受伤”后指令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警;9时28分接到阿岗镇派出所反馈的“有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后,迅速组织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时50分左右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阿岗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率领在岗的所有干部职工于9时30分左右赶到现场参与救援。

事故发生后,罗平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领导率相关部门人员于12时30左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报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书记李云忠、副市长早明光率领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于13时30分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事故处置。与此同时,成立了市、县两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罗平县设立了由县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阿岗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9个善后工作组,进村入户“一对一”包户做好死者家属思想稳定工作,罗平县对每名遇难人员给予6000元救助费;每名受伤人员,设1个医疗小组,实行“一对一”救治。

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刘慧晏、尹建业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开展责任倒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与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董家禄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带领安监、公安、交通、监察、卫生、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组于当日下午17时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初步查看现场后,召集现场有关人员对现场搜救和善后处理,晚上到罗平县医院看望了伤员,并召开专题会议,伤员救治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罗平召开有100多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宣布了经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和成员,白光福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后,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肇事驾驶人基本情况

郭双海,男,42岁,居民身份证号:**********,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257号;持准驾“B2”类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初次领证日期20**年5月31日,发证机关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年4月1日换领10年有效期驾驶证,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状态正常,系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经查询,驾驶人郭双海于20**年12月24日,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车道行驶;20**年8月21日,驾驶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载货汽车;20**年8月25日,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均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车辆所有人:袁晓书,车架号为******,发动机号为*****,初次登记日期:20**年3月13日,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3月13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7人,肇事时实载15人。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商业保险保险单号:******,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2万/人,共14万)、机动车损失险(2、5万)、第三者责任险(10万),有效期均至2016年03月07日。经查询,该车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记录;有6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3条为张金强驾驶,20**年7月8日该车因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且不服从交警指挥被处罚;另外3条为袁晓书驾驶,分别是20**年11月23日,在师弥线64公里+600米处超速20%以上未达50%;20**年3月24日因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20**年6月22日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被处罚。

(三)事故路段道路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事故路段位于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系村民自筹自建村中盘山道路,技术等级为等外公路,道路坡陡弯急,道路起点位于挖玉冲村小学门口,终点至挖玉冲村小桥处与县道法(罗平县阿岗镇法朗村)荫(师宗县荫凉箐)线K23+250米处相

连,全长980米。肇事地点道路为潮湿水泥路面,中心现场车道由北向南呈“S”形走向。现场起点为“S”左转弯道(车辆行驶方向),弯道半径r=8、45米,坡度i=-8%,现场止点在“S”右转弯直线道路上(车辆行驶方向)。车辆驶离路面处以北进弯道路宽为3、5米,弯道路面最宽为9、6米,出弯道路宽为5、4米。事故地点距罗平县阿岗镇23千米,距罗平县城75千米,距师宗县城40千米。道路西侧为高出路面的建筑挡墙,东侧为低于路面的山体,南侧为低于路面的山崖。现场道路无安全防护设施,无交通标志、标牌。肇事后云DV5586号车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该车原始状态为头西尾东左侧翻),该段道路路面宽3、5米,为东西走向,道路北侧为坡地,南侧为空地。

20**年5月,阿岗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6月底上报检查排查情况。6月24日,阿岗镇交警中队将6份“罗平县阿岗镇危险路段排查表”(其中包括事故路段---阿岗镇挖玉冲路段隐患表)上报镇政府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简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杨伟平。杨伟平于7月初将14份道路隐患排查表(含建设服务中心排查发现隐患8份)上报分管副镇长杨林。杨林请示镇长杨画,杨画答复:因近期工作太多,过几天召开班子会或专题会研究。

7月15日14时30分,杨画主持召开镇长办公会议,杨林逐一汇报14个道路交通隐患点,并提出治理方案。镇长杨画在会议上就戈维村委会挖玉冲路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安排:此条路已建设使用多年,弯大、坡陡、路窄。若需要改道,请杨伟平与县交通局联系下来帮助测设。若不需要改道,通过协调当地煤矿出资等渠道争取6至7万元对该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

由于其他工作原因,至事故发生时,杨伟平仍未向上级交通部门汇报协调此事。

(四)现场勘查、检验鉴定情况

1、现场勘验情况。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驶离路面时,在道路南侧边缘形成一宽1、6米的压印痕,压印痕东侧起点距勘查基准点(现场车辆南侧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电线杆)26、3米。车辆驶出路面后与现场南侧山体距压印痕5、2米的第一棵树木刮擦(擦痕面积为1、3×0、11平方米,距地高1、3米)。之后又与距第一棵树木6、0米的第二棵直径0、07米的一树木相撞并折断该树木(该树折断点距地面水平高3、8米),后车辆坠落于下一台路面上并翻覆,车辆右侧与道路南侧电杆(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相撞后车辆左侧着地,肇事后车辆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

2016年重大交通事故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第二篇

交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是经济建设的动脉。每个人每天都在以不同形式参与交通活动。而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如司机酒驾、疲劳驾驶、超速等等这些因素都会极容易导致交通事故,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2016重大交通事故案例,供你参考。

河北丰宁

车祸致3人死亡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30日晚间通报称,30日下午,在国道112线695K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截至目前,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据丰宁县公安局透露,30日15时32分,丰宁县公安局接报称在国道112线695K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于是立即指令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和120急救中心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和伤员救治工作。

经民警初步调查,一辆装载钢筋的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驶到国道112线695KM处下坡路段时,与在路上停车等待的一辆面包车、一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又与在公路上调头的一辆半挂牵引车相撞,随后又与另一辆轿车发生轻微刮蹭。

通报称,3人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2人系轿车上驾乘人员,1人为半挂牵引车司机),1人受伤(拉载钢筋半挂牵引车司机),5辆车不同程度损坏。

接到现场处置民警情况反馈后,丰宁县相关领导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赶到事故现指挥事故处置工作。同时,丰宁县县委书记通过电话对事故处置进行调度。

截至目前,伤者在医院救治,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处理正在紧张进行中。

柳南高速路段

货车司机疲劳驾驶造成两车司机重伤

今天(6月6日)下午,柳州至南宁来宾段附近,一辆拉满洗洁精等日化品的蓝色重型货车激动地撞上了前方红色货车的屁股部分,红色货车直接被顶到了高速路下的农田里,然后两辆车上拉的日化品以及塑料板全部散落在高速路上,两车基本报废。

两车相撞造成的惯性使得蓝色货车一个神龙摆尾拦腰截断了往南宁方向的高速路,短短一个小时内,大批车辆拥堵在该路段,几乎一路排到柳州,炎炎热浪不得不让大批司机和乘客弃车在高速路上散步欣赏沿途的田间风景……

由于拥堵的时间越来越长,有市民调侃说,用这个时间,都可以走到南宁了。

事故现场附近有村庄,有不少村民前来围观,但没有人对洒落的日化品进行哄抢。

直到下午15时许,高速路交警调来重型吊车将事故车拖移该事故地段后,该段道路才得已畅通。

记者从事故现场了解到,这起交通事故是蓝色货车司机疲劳驾驶所致。此事故造成两车司机重伤,未危及生命,目前已送医抢救。

湖北宜昌市陡纸路

运送学生客车侧翻致2死10伤

5月27日16时50分左右,三斗坪镇陡纸路9.5公里处,一辆运送学生的客车发生侧翻。截至发稿时,事故造成2名学生死亡,10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宜昌市、夷陵区相关负责人带领相关部门和三峡坝区消防大队等及时赶赴现场施救。目前,10名受伤学生分别在三斗坪卫生院和三峡坝区急救中心接受检查治疗,2名学生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事发时,15岁的三峡初中学生田淑云就在车上。“我当时坐在司机后面,事发时我就看到司机师傅转头朝右边窗外看了一眼,然后车就翻了,后面的事我就记不清了。”田淑云说,该校一直用大巴车接送学生,已有半年时间。

陈女士是一对双胞胎姐弟的母亲,她的两个孩子在事故中受伤并受到惊吓。她说,据孩子描述,事发时,山上有雾,视线不好,车辆在一个转弯处突然发生侧翻,两个孩子被甩出了座位,幸好没有大碍。

据官方通报,车上实载学生12名,司机1名。司机轻伤,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

河北怀来段

事故致1人死亡8人受伤

2016年5月22日下午,河北省怀来县110国道东八里镇良田屯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现已造成1人死亡、8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怀来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迅速出警,及时抢救伤员,适时对此路段实施交通管制,避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目前,此路段已恢复正常通行。

当日14时45分许,河北省遵化籍驾驶人温某驾驶津AR3562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发生地,遇怀来籍驾驶人贾某驾驶的冀G78977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由西向东左转弯,温某在向左避让过程中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怀来籍驾驶人李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冀GHH910大众牌小型轿车发生刮蹭;期间,该车又与贾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发生刮蹭,后驶入逆行,同时又与迎面而来由西向东行驶的两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其中怀来籍驾驶人郭某驾驶的冀GAB791小型客车造成人员伤亡、穆某驾驶的冀G5M927小型轿车内两人受伤。

经调查,五辆涉事车辆状态均为正常,五名驾驶人准驾车型相符、状态正常;其中,两辆重型半挂车辆为营运运输车辆、三辆小型轿车为私家车。

事故造成冀GAB791小型客车驾驶人郭某当场死亡,该车内6名乘车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包括4名中小学生;事故还造成穆某驾驶的冀G5M927小型轿车内两人受伤。

信阳市浉河港桃园村

事故造成一名孕妇和一名小学生当场死亡

2016年6月2号16点30分,信阳市浉河港桃园村地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孕妇和一名小学生当场死亡。据了解,肇事者系一名40余岁信阳男子,下午四点半左右驾驶一辆别克轿车由北向南逆行,突遇正面来车,急刹急打方向盘,由于速度太快,刹车不及,汽车失去控制,肇事司机驾驶车辆偏移行驶车道,直接撞上路边一名怀孕8个半月的妇女及一名6岁小学生,致二人当场死亡。据知情人士透露,肇事司机姓彭,其属于无证驾驶,事故起因系超速行驶和酒驾。

二广高速肇庆辖区北江大桥路段

大客车上4人死亡,十余人受伤

4月2日凌晨零时43分,二广高速肇庆辖区北江大桥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客车碰撞前方白色小客车,致使后者前冲与另一小客车相撞。碰撞后,大客车失控与前方大货车追尾相撞。事故造成大客车上4人死亡,十余人受伤。

经调查了解,事故发生前一天,涉事大客车在出发前该车司机刘XX就发现车辆刹车存在隐患,但没有进行认真检查维修,而是将情况汇报给车辆所属的桂林力程运输有限公司后,依然决定出车。

行至事故路段,刘XX采取刹车减速时,发现刹车失效后,没有采取“抢挡降低行车档位、

拉手刹”等减速避险措施,反而为避免与同车道上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连续变换车道,最终酿成惨剧,导致大客车上4人死亡,十余人受伤。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大客车司机刘XX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2016年9月 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第三篇

2016年9月 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报告公司领导,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如有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三、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

驾驶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同 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拨打110报警,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2016年9月安全工作总结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第四篇

安全工作总结

孩子的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每位老师的职责,在教给他们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安全教育也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也是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所以我一直十分重视教育安全工作。平日里,不但对他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而且在课余时间我也注意去观察他们的动静,只要发现了某个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就及时进行教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我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位置,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对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都能做到及时传达,结合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落实。做到每天1分钟的安全交通警示教育,每周一次主题安全教育晨会,每月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无论是集体活动还是体育课,都必须在教师的带领下进行,不得随意离开集体自己活动或不听指挥,遇到他人生病、遇险等,要及时报告老师。并且指导学生学会使用各种求救电话。让学生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利用班会、队活动、活动课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不买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喝不卫生的水和饮料,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通过教育

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每天实行上课点名制度,让班干部报告人数给上课的老师。每天放学的路队,也让路队长认真清点人数,并及时填写路队名单,进行评价。送路队时教育学生要好好走路,不要边排路队,边打闹,不要在路上玩,要按时回家。对于不守纪律的学生,我认真做好教育工作。

4、家校联系,保障安全。

学生家长的联系电话表格,我始终时刻携带着,随时可以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同时强调家长和学校一起教育孩子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认识到:“安全第一”。学生意识到安全第一,健康第一。

今后,关注学生的生存环境,关注学生的人生安全仍将是未来学校工作的重点。我将进一步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尽心尽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刘长平 一年级三班

乐平联合校郝集小学

一年级三班 刘长平

2016年9月质量分析发言稿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第五篇

“以质量求生存 以反思促进步”

呈贡新区四小 葛爱惠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教师:

首先感谢学校给我机会做了专职英语教师,其次感谢学校给我这个平台,向各位做英语学科上学期的期末质量分析。我的主题是“以质量求生存 以反思促进步”,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试卷答题分析(二)成败归因(三)改进措施

一、 试题特点:

(一) 注重了基础知识的考察。能充分体现考察学生基础知识为

主要目标的命题原则,对一些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作为重点考察的内容。

(二) 突出语言的交际功能。英语作为一种语言,是一种交际工

具,而小学英语教学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语言学习的规律,确立以听力能力的培养为主要目标,读写跟上的原则。

(三) 渗透了能力考察的要求和一些生活常识。语言学习是为了

交际。不仅教给基本的语言知识,还要教给运用的方法和能力。试卷设题上,增加了对阅读的理解和活用语言的能力。

二、 答题情况分析

(一)通过观看成绩柱状图,我发现了一下几个问题: 三年级上:1、100分比上学期少了17人;

2.、98、99分段比上学期多了14人;

3、不及格人数仍然为1;

4、导优和抓中间仍然是今后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今后的努力的目标是:答题方法学习; 细节上的知 识复习总结; 出错原因分析;答题习惯培养;书写规范;完成作业的习惯; 小组合作促进步;

四年级:最低分:32分 最高分:100分

促中间,抓后进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重视学生三年级的基础及薄弱环节的巩固要渗透到今后的新知学习。

(二) 学生答题问题展示:

三年级:1、desk 和chair图文对应不上:

2、找对应词不准确,抄写strawberries的复数时不按要求;

3、将单词分类,易漏选项,”l”手写体出错;

4、方位词in, on, under对应的中文对应不上;

5、疑问词how, what, where 的选择运用上达不到熟练运用。

(1、学生基本单词、基本句型运用达不到预期标准,没有延伸到课外。2、复习的专项训练不够,比如单词的音、形、义匹配;问答的情景练习等。3、良好的书写习惯还没有内化为自我能力。) 四年级:1、听音,选单词填空,学生易漏字母,如sunny;expensive;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2、听音,问答选择上,个别学生乱猜,对whose, how much,where特殊疑问句运用不到位;

3、对元因字母的发音及字母组合的发音不熟悉不深入,尤其or的两种发音;

4、对名词的单复数选择,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的语用环境不能清楚辨别;

5、简单的语法,如is not的缩写,those 的单数,expensive的反义词不会写;

5、对判断题的要求视而不见,“T“F“却用”√“”ד

三、成败归因:

从教师层面上来说:对教材的把握及整合力度不够,时间不足,内容完成落实不到位。

对后进生的辅导上缺乏毅力,对优等生放得多,对中间及后进生追踪辅导不够。

教学方法上善于尝试,但缺乏比较实践。

教学内容上方式单一,没有重视学生的课堂体验,只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

从学生层面上说: 学生没有形成较好的答题习惯,审题不清,与教师平时的要求有极大关系;

学生书写不够认真;

学生课堂内外对英语学习重视不够,家长无力监督辅导,这无疑成了重大难题。

我国小学特级语文教师宋运来在《什么是有效教学》一书中曾提及:课贵有问,问则思,思则得,得则行,行则成。思之则活,

思活则深,思深则透,思透则新,思新则进。

因此反思作为一种促进自我成长和进步的途径,我正在努力并实践:

1、学期开始,教学设计之初仔细阅读新课程标准,定位学期目标和单元目标。

2、强化学生书写,让学生学会审美,乐于模仿。

3、积极学习,乐于反思,不断实践,浏览网页,相关理论,视频资源,自我提升。

3、教会学生答题方法,自主预习,自主复习,作业必要时学生之间互改互批,做笔记。

《学记》一书中提及:“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

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只有知道自己的不足,才能促进自己更进步,因此我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抓后进生的学习,答题,完成作业的习惯和质量;

2、一个知识点或者一个单词、情景、话轮进行方法的二度设计;

3、自编、自创、教材之外的内容,联系课堂内容实际,渗透教学;

4、对不同课堂出现的不同问题进行分析及策略上的研究学习 ----如何设计环节上的过渡语,让教学紧凑?

----如何对学生进行活动评价,总结评价,终结性评价?

-----如何让学生在小组活动中积极参与,自主预习,自主复习,

并乐在其中?

-----高年级的阅读及对话,写作教学方案研究?

-----导学案初试及效果分析?

我的目标是:三年级提升100分6个,减少80分段5个。四年级提升90分5个,不及格人数减少2个。

2016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第六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一)

市信访局:

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特此报告。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二)

20**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发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罗平县“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郭双海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V5586“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载乘15人(核载7人),从挖玉冲村前往阿岗镇。当日8时许,车辆行驶出约146米,在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大转弯”下陡坡左转急弯路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坠落于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人)、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8月11日8时05分,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吴永平电话报警“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有辆面包车翻在路边,具体情况不清”,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阿岗镇派出所出警;8时09分,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吴永平电话报称“有7人受伤”后指令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警;9时28分接到阿岗镇派出所反馈的“有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后,迅速组织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时50分左右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阿岗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率领在岗的所有干部职工于9时30分左右赶到现场参与救援。

事故发生后,罗平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领导率相关部门人员于12时30左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报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书记李云忠、副市长早明光率领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于13时30分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事故处置。与此同时,成立了市、县两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罗平县设立了由县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阿岗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9个善后工作组,进村入户“一对一”包户做好死者家属思想稳定工作,罗平县对每名遇难人员给予6000元救助费;每名受伤人员,设1个医疗小组,实行“一对一”救治。

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刘慧晏、尹建业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开展责任倒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与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董家禄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带领安监、公安、交通、监察、卫生、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组于当日下午17时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初步查看现场后,召集现场有关人员对现场搜救和善后处理,晚上到罗平县医院看望了伤员,并召开专题会议,伤员救治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罗平召开有100多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宣布了经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和成员,白光福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后,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肇事驾驶人基本情况

郭双海,男,42岁,居民身份证号:**********,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257号;持准驾“B2”类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初次领证日期20**年5月31日,发证机关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年4月1日换领10年有效期驾驶证,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状态正常,系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经查询,驾驶人郭双海于20**年12月24日,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车道行驶;20**年8月21日,驾驶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载货汽车;20**年8月25日,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均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车辆所有人:袁晓书,车架号为******,发动机号为*****,初次登记日期:20**年3月13日,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3月13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7人,肇事时实载15人。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商业保险保险单号:******,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2万/人,共14万)、机动车损失险(2、5万)、第三者责任险(10万),有效期均至2016年03月07日。经查询,该车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记录;有6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3条为张金强驾驶,20**年7月8日该车因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且不服从交警指挥被处罚;另外3条为袁晓书驾驶,分别是20**年11月23日,在师弥线64公里+600米处超速20%以上未达50%;20**年3月24日因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20**年6月22日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被处罚。

(三)事故路段道路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事故路段位于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系村民自筹自建村中盘山道路,技术等级为等外公路,道路坡陡弯急,道路起点位于挖玉冲村小学门口,终点至挖玉冲村小桥处与县道法(罗平县阿岗镇法朗村)荫(师宗县荫凉箐)线K23+250米处相连,全长980米。肇事地点道路为潮湿水泥路面,中心现场车道由北向南呈“S”形走向。现场起点为“S”左转弯道(车辆行驶方向),弯道半径r=8、45米,坡度i=-8%,现场止点在“S”右转弯直线道路上(车辆行驶方向)。车辆驶离路面处以北进弯道路宽为3、5米,弯道路面最宽为9、6米,出弯道路宽为5、4米。事故地点距罗平县阿岗镇23千米,距罗平县城75千米,距师宗县城40千米。道路西侧为高出路面的建筑挡墙,东侧为低于路面的山体,南侧为低于路面的山崖。现场道路无安全防护设施,无交通标志、标牌。肇事后云DV5586号车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该车原始状态为头西尾东左侧翻),该段道路路面宽3、5米,为东西走向,道路北侧为坡地,南侧为空地。

20**年5月,阿岗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6月底上报检查排查情况。6月24日,阿岗镇交警中队将6份“罗平县阿岗镇危险路段排查表”(其中包括事故路段---阿岗镇挖玉冲路段隐患表)上报镇政府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简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杨伟平。杨伟平于7月初将14份道路隐患排查表(含建设服务中心排查发现隐患8份)上报分管副镇长杨林。杨林请示镇长杨画,杨画答复:因近期工作太多,过几天召开班子会或专题会研究。

7月15日14时30分,杨画主持召开镇长办公会议,杨林逐一汇报14个道路交通隐患点,并提出治理方案。镇长杨画在会议上就戈维村委会挖玉冲路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安排:此条路已建设使用多年,弯大、坡陡、路窄。若需要改道,请杨伟平与县交通局联系下来帮助测设。若不需要改道,通过协调当地煤矿出资等渠道争取6至7万元对该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

由于其他工作原因,至事故发生时,杨伟平仍未向上级交通部门汇报协调此事。

(四)现场勘查、检验鉴定情况

1、现场勘验情况。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驶离路面时,在道路南侧边缘形成一宽1、6米的压印痕,压印痕东侧起点距勘查基准点(现场车辆南侧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电线杆)26、3米。车辆驶出路面后与现场南侧山体距压印痕5、2米的第一棵树木刮擦(擦痕面积为1、3×0、11平方米,距地高1、3米)。之后又与距第一棵树木6、0米的第二棵直径0、07米的一树木相撞并折断该树木(该树折断点距地面水平高3、8米),后车辆坠落于下一台路面上并翻覆,车辆右侧与道路南侧电杆(标有“挖玉冲村变线D-2-050”)相撞后车辆左侧着地,肇事后车辆因村民抢救伤员时翻转至头西尾东停于村中道路北侧。经测量,车辆驶离路面点距第一落地点22、8米,车辆坠落高差为11、4米。

2、对当事人的调查情况。通过对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车主袁晓书进行调查,其陈述:8月11日早上,其驾驶云DV5586号车在挖玉冲村小学门口(距车辆驶离路面位置464米)等人,刘石英、陈旭鹏、周汝兰、杨瑞仙、张卓瑶、郭双海、郭海发、郭和珍、刘会平、张杰、王开先、秦陆秀12人陆续上车后,袁晓书驾驶车辆行驶至其家门口停车(行驶距离为318米),陈曌华、陈锦华先后上车,袁晓书回家与丈夫张金付从家中搬来一袋约40公斤的苕子种并装入车辆后尾部,张金付坐于苕子袋上。之后,袁晓书回到家中,由郭双海驾驶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前往阿岗镇,8时许,郭双海驾驶车辆仅行驶146米,在雨后湿滑路面下陡坡左转急弯过程中车辆驶离路面,坠落于距路面22、8米的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

3、检验、鉴定情况。

(1)经曲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送检的郭双海尸体血样中未检出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拟除中菊酯类农药和鼠药类毒物及乙醇。

(2)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检验:云DV5586号车发生事故时转向系功能有效、制动系功能有效、刮水器功能有效、行驶系功能有效,未检见该车的机械故障,该车驶离路面时的车速约为42km/h,发生事故路段坡度为-8%,弯道半径为8、45m。

(3)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郭双海符合云DV5586号小型普通客车肇事时驾驶人位置上人员。

(4)经罗平和谐司法鉴定所检验:陈锦华、刘石英损伤构成重伤,陈旭鹏损伤构成轻伤。

(5)经曲靖珠源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秦陆秀损伤构成重伤。

(五)经济损失情况

经初步测算,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人民520万元。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主观原因。郭双海驾驶严重超过核定载人数的云DV5586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员达114%),在下陡坡转左急弯潮湿路面路段超速行驶(急弯路、(

2、客观原因。事故路段为村民自筹资金村中道路,事故现场道路坡陡(坡度为-8%)、弯急(弯道半径为8、45米),且路面凸凹不平,雨后路面湿滑。

(二)间接原因

1、罗平县公安交警部门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和监督检查不到位;阿岗镇派出所在村庄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盲点和疏漏。对农村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对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不够。

2、罗平县、阿岗镇政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力,落实道路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不够深入和细致。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特别是县乡公路及村道缺乏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部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阿岗镇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对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3、罗平县、阿岗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切实做到深入乡村责任到户、管理到人。在农村地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农村地区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不强。

(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该起事故为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再追究责任人员

郭双海,肇事车驾驶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杨伟平,中国共产党党员,阿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交通建设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阿岗镇道路交通整治责任人。在接到挖玉冲村道路隐患情况后未及时组织协调隐患整治,也未及时上报县交通局整治立项事宜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有关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黄稳林,罗平县公安局阿岗交警中队中队长,主持中队全面工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路面监管不到位,对肇事车辆超载、超速严重违法行为失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金艳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阿岗镇政府副镇长、镇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分管镇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车辆运行监管不到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3、杨林,中国共产党党员,阿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交通运输等工作。落实交通安全有关制度不到位,对事故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不够及时、督促检查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杨画,中国共产党党员,罗平县钟山乡党委书记(20**年2月至20**年7月任阿岗镇镇长)。在任阿岗镇镇长期间,落实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不到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聂应斌,中国共产党党员,罗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对落实上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建议给予行政问责人员

1、方梓仲,罗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分管农村公路建设和隐患整治,分片联系阿岗镇交通建设、管养工作。对村中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督检查不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罗平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彭安辉,中国共产党党员,罗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县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对督促有关部门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不够,督促公安交警部门落实路面管控有关制度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建议责成罗平县人民政府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曲靖市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罗平县应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逐条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通行的,应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特别是要对营运车辆通行条件重新组织评估,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二)特殊时段要采取群防群治措施。赶集天、婚丧嫁娶、学生收放假日、重要节假日等群众聚集出行比较集中时段,出村路口要有专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执勤点,安排警力上路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处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扎实开展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专项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数,落实车辆及驾驶员“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村委会、村民小组、交通协管员、交警和片警要落实具体责任。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处置突发问题的技能。

(四)专项排查平交路口隐患。324国道师宗至罗平段,平交路口较多,安全隐患突出。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要立即进行专项排查,结合实际,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员交叉通行等路口,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提醒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五)结合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宣传工作要深入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加强本地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加强农村群众不乘座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超员行驶等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出行意识。

(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罗平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协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三)

随着经济发展,交通更加便利,交通运输等行业更加活跃,人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大幅上升,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越加庞大。但同时,此类案件因争议赔偿项目多,牵涉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种类繁多,成为法院民事审判的重点和难点。为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提升此类案件的审判质量,增强法官办案的专业性,设立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合议庭,并抽取辖区800余件案件进行调研,梳理审判疑难问题,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主要特点

1、诉讼主体复杂。目前,机动车买卖有的未严格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对车辆挂靠、租赁、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亦不够规范,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主体往往牵涉到登记车主、实际车主、借用人或者是承租人、雇佣人等多方人员,且一般还有保险公司参与理赔。而且如果出现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案件当事人涉及多名继承人。经统计,每个案件当事人数量达6人以上的占24%,而3至5人的约占70%。

2、改判率高,调撤率低。20**年1至9月,重庆一中院改判基层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5件,其中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为34件,占改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61、8%。另由于赔偿项目多、责任划分浮动空间较大、死伤者对赔偿期望值过高,受害人一方对肇事方存在怨恨心理,希望能通过诉讼获得其认为合理的赔偿,在心理和感情上均不愿做出较大让步,导致这类案件调解难度大,但这只是影响此类案件调解率的次要原因。更为主要的是保险公司因内部管理产生的原因,到庭的代理人无法对调解作出承诺,导致保险公司参与的案件一般无法达成调解。而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保险公司的认可度极低。保险公司认为调解书所确定的赔偿数额系当事人协商达成,并非法院根据法定标准计算而成,可能损害保险公司利益,不予理赔。从抽取的案件来看,判决760件,占92、8%;调解34件,占4、2%;撤诉25件,占3%(见图一)。这与基层法院总体60%甚至70%的调撤率相比,明显不是审判人员疏于调解,而是因为客观原因致此类案件无法调解,浪费司法资源,应予重视。

3、农村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占比例大。随着农村的富裕,农村道路上的机动车行驶更加频繁,但因交通监管力度较小,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无牌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肇事增加,以至于近年来重庆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受理的农村道路上发生的道交事故数量增多,其所占比例已逼近城市道路发生的事故比例。从抽取的案件来看,发生在农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已占45%。

4、摩托车肇事引发的道交案件比例较大。摩托车交通肇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占道交案件的比例较大,从审理的情况来看,摩托车无牌无照、驾驶员无证驾驶的情况较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和重伤的情况较多。在抽取的案件中,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占30、5%,这一特征与重庆的摩托车产业和山地城市的特点有关,可能属特有情况。

5、挂靠车辆肇事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多。受到营运资格的限制,很多客运和货运实际车主将车辆挂靠在有营运资格的运输公司,由于挂靠关系本身法律性质模糊,挂靠车辆无视安全生产规则,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疏于管理,挂靠车辆肇事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所占比例很大,达28、7%,其中99%认定被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见图二)。

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判疑难问题

1、挂靠关系中车主、驾驶员与被挂靠公司的关系认定。

车主个人购买车辆挂靠在公司,以公司名义进行营运,驾驶员由车主个人负责聘请并支付工资,驾驶员驾驶过程中受到损害或者对他人造成损害,车主、驾驶员、被挂靠公司的关系及责任分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中规定,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故不能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宜认定驾驶员与被挂靠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无论驾驶员受害还是第三人受害均应由被挂靠公司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因被挂靠公司与车主之间往往约定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且被挂靠公司与车主利益共同,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支配、管理共同,基于这种共同关系,应由车主对被挂靠公司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车辆贬值费能否主张。

车辆贬值费是道交案件中特有的一种损失。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后即使经过修复等措施,其本身的价值会有所贬损,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对于这项损失是否予以赔偿,一直存在广泛争议。因为车辆经过修复仍可正常使用,而造成的其交易价值降低很难确定为直接损失,但对财产的侵权损害赔偿主要是针对受害方所受直接损失,加之法律对此项损失赔偿缺乏明确规定,所以各地司法实践也比较谨慎,少有主张。但是在交通事故中,常会出现新车、高档车被撞后,受害方车辆交易价值确实贬损严重,不支持贬值费又显失公平。因此,建议如果受害方能证明修理后确实存在性能、安全性降低,在有明确鉴定意见的情况下,支持合理的贬值费。待售车辆被撞造成交易价值降低和实际损失的,可以适当主张贬值费。

3、续医费和伤残赔偿金是否系对损害后果的重复补偿。

续医费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并支持或者判决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但一个道交案件中通常是续医费和伤残赔偿金同时主张。赔偿一方当事人认为,经过后续医疗后病情好转,到时受害方的伤残等级较现在情况将有所降低,那么如果主张了续医费就应当降低伤残赔偿金的数额,否则存在对损害后果重复补偿的可能。所以在同时主张续医费和伤残赔偿金时,应注意医嘱或鉴定对后续治疗后伤残等级的变化情况,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4、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1)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需要适当对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主张数额应确立一定的原则,通常按精神损害赔偿与伤残等级的关系予以确定。构成伤残的一般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根据当地的司法实践,按照当地死亡标准,十级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一级为100%,且可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做调整。

(2)交通事故中涉及交通肇事罪,但在刑事部分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驾驶员(机动车所有人)已被判决承担了刑事责任,受害人一方单独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同时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自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予以明确,并且条件是“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即可主张,应按此执行。而就被挂靠公司而言,若判定其承担连带责任则应当连带所有责任,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5、交强险份额分配问题。

(1)同一交通事故中,一车伤多人,仅部分赔偿权利人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金的,对未起诉的赔偿权利人的权益处理:法院通知未起诉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或为未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预留份额都不具有可操作性,交强险是对于受害人获得赔偿的一种保障,并不能代替全部的赔偿,未能起诉者并不丧失获得赔偿的权利,只是失去了获得赔偿的保障,故宜按照谁先起诉谁先获得交强险赔偿的方式处理。

(2)同一交通事故中,两车或多车相撞致第三人受伤,如两车或多车均向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且在交通事故中,两车或多车的事故责任大小明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交强险保险金的赔付:交强险设立的目的就是让受害人得到及时、充分、有效的救济,既然多车已投保多份交强险,受害人就可以获得多份交强险的赔偿。

6、交强险与商业险能否同时受理、同时审理的问题。

因交强险与商业险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且商业险涉及内容较为复杂,故在当事人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在同一案件中进行诉讼时,案件当事人扩大为受害人、车方、强制险保险公司、商业险保险公司,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包括侵权法律关系、强制险合同关系和商业险合同关系,是否合并审理有较大争论。较多的做法是在商业险合同关系较为简单、约定明确、争议不大时,与交强险一并审理,否则即当事人就商业险合同关系另案起诉。基于20**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上要求尽量一次性解决纠纷,建议交强险和商业险合并审理。

三、化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对策建议

1、多措并举,加强调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调撤率已经严重影响到此类纠纷的妥善化解。为提高此类案件的调解率,除法官加大调解力度以外,更重要的是与保险公司沟通联系甚至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保险公司对内部管理机制进行调整,授予出庭代理人调解权限,以利于案件案结事了。同时,对于事故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保险公司经审查,协议内容未损害保险公司利益,保险公司应认可调解协议,并应依照法律和合同积极理赔。

2、管理宣传,促进规范。农村交通事故的增长应引起高度重视,农村居民法律意识不强,农村交通管理不严与农村交通日益发展、机动车迅猛增长相矛盾。一是加强农村道路和机动车管理,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事故发生,如晾晒谷物占用道路、堆放物未及时清除等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加强农村机动车管理,及时办理牌照、购买保险,以利于安全管理和事故发生后及时足额赔偿。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加强向农村居民宣传交通事故法律法规、机动车辆管理法律法规,加强行车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三是对上路摩托车加强检查,对无牌无照无证驾驶和违章驾驶等要严查严处,有效督促其上牌照、买保险、规范行驶。

3、联系走访,改善管理。对于交通事故中涉及挂靠关系多的情况,加强走访运管部门,深入了解车辆运营行政规定,对于挂靠这种较为特殊的法律关系,要深入分析,以利于纠纷的解决。同时,向运管部门提出建议,加强挂靠公司及挂靠公司的车辆管理,加强检查规范,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2016交通安全员述职报告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第七篇

交通安全员述职报告

时光荏苒,一晃 2016 年即将结束。回顾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绿化大队在党组织的正确指引下,在和谐、凝聚的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基层领导的正确带领下,能够遵照局领导的指示认真学习局交安委下发的文件、材料及 《公安交通法制报》 ;按时完成局交安委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车辆,为全年无交通事故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全年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认真学习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绿化大队汽车队全体司乘人员在主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不断组织交通安全培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使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的提升。通过学习员工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规定行驶车辆,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归来”才能保证他人和自身的人身安全,才能做到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在行驶过程中不仅要做到遵规、守法、安全行驶,更应该时刻把“生命曾宝贵,安全是首位。”记在心上、印在脑海,同时也要改正以往的一些不良行为。做到:不违规、违法开车,不醉酒驾车行驶,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向车外乱吐、乱扔杂物;杜绝变道不打灯、开车打电话、过坑不慢行、遇水还加速等现象发生。让文明交通、安全行驶与人们时刻相伴,做文明行车人。

二、 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 从源头上治理 防患未然

为了有效的排除交通安全隐患、防患未然,大队领导组织全体司乘人员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力求从源头上治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他们相互传阅宣传资料、传递图片或以口头宣传,用事实说话,让大家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大大的提高了大队司乘人员的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意识和道德修养;通过大力宣传,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已成为他们的自觉行为。

三、制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确保全年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安全方针,年初大队制订了有效的交通安全制度、驾驶员工作守则并与园林局交安委、大队汽车队签订了一系列交通安全责任书及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汽车队负责人根据责任目标内容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做了认真分析、深入理解、精心研究,制订了一系列相关工作计划和对策,并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对管理者来说做到了制度到位、管理到位,对司乘人员来说做到了认识到位、落实到位,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确保了年内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提高了从源头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由于我单位养管面积的不断增加,现有人数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汽车队起用了公益岗位人员,雇用了临时用工,招聘了机动车驾驶员,制订了相关管理办法,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雇用驾驶人员协议书及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他们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遵守工作制度、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安全行驶车辆、及时保养维护车辆。因此,降低了事故发生率,提高了交通安全行驶指数,确保了全年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建立建全交通安全管理档案 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为了保证驾驶员信息和车辆信息的准确无误,我单位汽车队在大队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为驾驶员建立、建全了驾驶员管理档案;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报废车辆建立、建全了车辆管理档案,以使各车辆信息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同时,要求驾驶员对管理车辆的各部位进行及时安全有效的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即刻汇报、及时维修,确保了车况良好,安全行驶,为正常工作提供了保障,年度内无交通事故发生。为了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的安全,大队为各机动车辆办理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财产保险;为全体司乘人员办理了人身保险,从而安抚了民心,提升了大队在人们心中的信誉度和安全感,为单位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五、重大节日及重要活动期间保证交通安全无事故发生

为了确保 2016 年春运及“五一”“十一”黄金周车辆正常行驶,交通安全无事故发生,局交安委制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在此期间把交通安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局交安委与我单位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为此,我大队召开了《交通安全专题报告会》,动员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五进”宣传工作,各抒已见,用事实说话,摆事实、讲道理来教育员工要关爱生命,维护他人和自身安全,做安全出行的天使,做人身安全的守护神。

第六届“中博会”在太原召开,在此期间我省将迎来数万中外宾客,交通安全问题迫在眉睫。我大队汽车队队长杨维星认真领会上级精神,遵照大队领导的指示于 9月22日在办公室召开了全体司乘人员交通安全会议,要求大家集中精力做好工作的同时做好行车安全工作,各车辆行驶要遵守交通规则,并就各细节问题做了详细部署,为此期间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无事故发生出一份力、尽一份心。

重大节日及重要活动期间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通过全体司乘人员的不懈努力,保证了我单位交通安全无事故发生,为我省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总之,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及交通事故百日安全大检查等活动,突出重点、抓住中心、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到人、强化监督管理;不同时期,不同事件,采取不同措施时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各个时期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了较大、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太原市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为我大队争做交通安全行驶标兵和争创年内无交通事故发生先进单位做出了努力!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再接再厉,决不辜负上级领导的期望,加强交通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真正从源头上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大队争荣!为园林局争光!为太原市争彩!

2016交通安全责任保证书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第八篇

交通安全责任保证书

发包人(全称):

为明确 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能安全顺利进行,我公司向贵集团承诺:

我公司对工程责任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及可能出现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我公司将积极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培训、通过板报、墙报、张贴标语等形 式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交通安全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我公司的 车辆设备司驾人员及交通安全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公司要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责任人,项目经 理或建造师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岗位责任 制,并在施工区、生活区及办公区安设交通导向及限速标志,确保施工区、生活 区及办公区的交通安全。

我公司将在生产区、生活区及办公区设专职交通安全员,全面负责该区域的 交通引导、疏解及交通安全。

我公司保证杜绝违法行车、不文明驾驶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所 属车辆及司驾人员文明行车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与本单位驾驶员签订安全行 车责任状。

我公司接受贵集团按照国家、辽宁省和本溪市有关规定对我公司交通安全的 监督和检查,贵司有权对我公司在施工期间所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屡次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坚决予以清除施工现场。

我公司将于分包商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并承担分包商的交通安全连带责任。 本保证书作为《 合同》的附件,经我公司代表签并 盖公章后,于签字日期当天生效。

保证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保证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消除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全面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我代表本单位,郑重向镇中心学校做出如下保证:

一、建立、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内容,明确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建立并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配合公安、交通、安检等部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合辖区巡警中队认真做好辖区内接送车辆的使用管理、打击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一)有计划地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内容,列入学期教育计划,开辟交通安全教育园地,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专题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 辅导员的作用,定期邀请交管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帐,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将学校的交通安全组织、职责及责任民-警的情况悬挂于显著位置。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校信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等方式,动员学生向广大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广大家长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租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幼儿,自觉抵制非法校车,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社会。同时,加强学生对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认识的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超速车和无牌无证的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出校门后不要有骑自行车带入、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横穿马路等不良交通行为。

三、加强对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校车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整队、规范校车,促进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

(一)认真做好校车使用许可、校车运营方案的审核工作,指导、督促、监督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学生、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帐,完善下车管理制定,健全校车安全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二)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未取得学生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学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校车。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使学生接送车辆依法依规安全运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对接送学生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约的,坚决依法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三)对辖区校车进行摸底排查,逐一登记,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校车驾驶人资质审查。督促学校幼儿园严防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

四、加强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擅自组织师生在道路上开展活动。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坚持“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且必须逐级上报并经教科局审批同意。外出活动的用车由具有客运资质的正规客运公司提供,驾驶员符合规定要求。乘车严格按车辆座位核定数乘坐,严禁超载。学校与出车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并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备案,落实有关措施,出行前必须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五、加强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禁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努力的中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中小学生不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上下学。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不并排骑车、不骑车打闹、不骑车带人。上学、放学期间,学校周边路口上派出教师把守,引导行人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农村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实行路队制,在路上排成一队靠右边行走,派出教师分片负责,指定路队长负责安全工作。

六、加强校园进出车辆的管理。学校在校内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设施,引导行人和车辆,警示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学生活动频繁的场所、地段、时间段禁行机动车。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需要进入校园的事先采取防护措施。有关车辆经学校同意后,进出校园时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提示标志或装置),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时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校舍、场地等不出租给单位或个人用作停车。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学校(幼儿园),一律禁止机动车驶入和停放。

七、学校主动向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

八、本保证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递交之日起废止。如第一责任人变动,本保证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九、本保证书一式两份,镇中心学校和镇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各存一份。

十、如不能实现上述责任目标,按照县教科局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公章):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年 月 日

中小学班主任交通安全保证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特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学生树立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形象。

2.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周利用晨夕会,班会等时间,进行1-2次交通安全方面专项教育或专项检查总结,并要采用教学挂图,黑板报等形式坚持经常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文明行路,主动防范交通安全事故,自觉拒绝乘坐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及无牌、无证、无运营手续的和超载的车辆。

3.利用家长会等有利时机,搞好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请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路队值班制度,在学生放学时坚持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引导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5.做好学生与班级的交通安全保证书签定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家长与学校的交通安全保证书签定工作。

6.及时发现,掌握学生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努力进行整改.做好车辆的摸底排查工作,发动学生及学生家长向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以上各项我保证做到,请领导进行监督。

莱西市___________小学(章)

班主任(签字):

校 长(签字):

2016年9月

瀑里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郊区教育局关于教师实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我作为河下学校的一名教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制,对岗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深入做好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积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学生执行,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开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班会、开设安全教育课、板报宣传、演讲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教育、预防传染病教育和社会治安教育等,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

三、加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各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认做好晨午检工作、课堂课间及课外活动的安全监督,加强上放学时段对学生的指挥疏导,保证学生安全上放学。按照学校规定切实做好路队放学,并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安全放学。

四、认真执行班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班级、专业教室的所有设备管理,随时做好对班级所有部位及学生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课堂教学有机渗透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教学活动,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和使用教学仪器、器材设备。

六、学校、班级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亲自参加,认真组织,并做到事先进行有关方面的安全教育。

七、制定班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学生认真参加应急疏散、紧急救护等演练活动,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八、班级发生严重或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报告,不迟报,谎报,漏报。

九、严格按照学校值班要求做好排查、护校、记录、汇报等工作,按时记录《安全日志》和及时下传,并认真负好责任,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

十、严格遵照执行《瀑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瀑里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瀑里小学路队放学安全工作制度》、、《瀑里学校安全责任分解表》《瀑里小学创建“平安校园”安全工作制度》、《瀑里小学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瀑里小学关于小学生校园人身安全工作的补充规定》等安全制度和规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16##年9##月1##日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指示精神,做好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五进”(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学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中心小学及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行政为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1、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镇中心小学和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成立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幼儿园均须有专人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管理,镇中心小学要与所辖各学校、幼儿园签订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要与学生和家长分别签订责任明确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2、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贯彻“防患于未然,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各学校、幼儿园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规范交通行为,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认真制定本单位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3、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会同交-警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校(班)会、墙报、板报、学习园地、校园广播、校园网、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广泛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在校学生(幼儿)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

4、学校、幼儿园要把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学期教育计划,学校要对每个班级落实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要有不少于4课时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教育,使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5、学校、幼儿园要主动向公安、交通等部门反映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情况,督促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须持有县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客运证及公安、教育部门发放的校车专用标志,凡是没有参加或者没有通过安全检测的车辆,不得承担接送学生的任务。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的维修和安检制度,不得利用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含小四轮货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数的原则,负责接送学生或幼儿。校车驾驶员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7、学校、幼儿园对校车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保险及接送学生时间、趟次等情况,要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台帐。

8、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使用经交-警大队检测后确认的校车,要按规定人数乘坐,严禁超载。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学生和幼儿春(秋)游或其它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和备案,其用车必须是专业客运公司车辆。

9、要坚持教师护送制度。放学时,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回家,在横跨马路或经复杂路段时要有教师组织,并积极协助交-警部门维持好交通秩序。

10、如师生发生交通事故,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报警和报县教育局,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看管好肇事者和财物。

三、责任追究

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工作责任,导致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四、本责任书所规定内容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16年8月31日止。 五、本责任书一式2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佛冈县石角镇中心小学(章)学校(章)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2016年9月1日

2015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2016--9月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第九篇

方案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事故、保安全、促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全面加强人、车、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村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乡安监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材料收集、信息上报工作。

三、整治重点内容

在辖区的主、次干道路,国省道、主要县、乡、村道路缺乏交通安全设施的;在临崖傍水、坡道、弯道路段占道装果品的;无明显警示标志装卸果品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装载果品的;超员超载、人货混载、农用车运输采果工人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阶段(20xx年9月22日—20xx年10月7日)

各村、各单位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整治责任人,落实整治责任。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等方式,积极宣传有关交通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2月16日)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深入国、省、县、乡、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摸清和排除重大危险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治有效。对检查发现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给以查处和打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17日—20xx年2月28日)

总结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出长效的工作机制。

五、责任分工

乡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果业协会、果品加工企业、果农代表、经纪人代表、果商代表、果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各行政村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告;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隐患整改,重点整治非法占道装、卸果品行为;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理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路上的路障;负责建设本辖区内国、省道示范性果品装卸点,并进行硬化。

六、整治方式

(一)各村、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整治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按自身职能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

(二)乡安监站牵头具体实施,抽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全乡群众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时时处处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肩负起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整治期间,查获的所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杜绝降格、办人情案而不了了之。

(四)强化督促检查。乡整治领导小组以明查暗访的形式,掌握和推进整治工作。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走过场的村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方案二:环溪社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社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在全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整治违规违法问题,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环溪”作出贡献。

二、整治目标

1、居民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道路状况良好,辖区内所有路段标志、标牌、标线齐全;

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重要条件明显改善;

4、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客运车辆违法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教育,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使用非法生产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乘坐超载和非法营运车辆,不从事“黑车”营运。

2、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

在区、街道政府领导下,对辖区内“三车”生产、改装、销售、办牌办证及驾驶员培训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违规办理牌证等情况,并逐项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全面排查问题,为专项整治打好基础。要组织专门班子制定调查方案,统一登记表格,周密组织部署,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

3、全面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向街道报告,综合运用多种防控措施,开展综合整治示范活动。对需要整治的重点路段及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路段明确人员、措施和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短期内迅速改变面貌。

4、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在主要路口设置相关标志。

方案三:武胜县赛马镇茶盘小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校和师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学校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在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安全宣传教育为抓手,以解决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重点,确保广大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及防护设施更加完善,不发生涉及学校师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5月21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师生

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2日—5月27日)。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是否按规定操作;学生是否在道路上和道路两侧的空闲场地上从事体育活动;师生是否主动避让过往车辆,是否遵守交通法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校车驾驶资质,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存在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接送学生车辆是否进行户籍化管理,是否存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单位教职工机动车车况及驾驶资格是否合格;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及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学校周边车辆、摊点或其他物品是否占道停放;学校是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8日—10月16日)。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台帐,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7日—10月31日)。认真总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炼经验,查找不足,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部署下阶段工作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以小组为组织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办公室。积极主动配合协调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齐抓共管,积极营造事故预防有人抓、道路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交通安全知识等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师生员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三)强化责任追究。专项整治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从重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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