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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2016-12-22 13:04:2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共8篇)201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报告成都青白江同济医院2016年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分析及整改措施今年我院医务科共接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12起,其中办公室上报3件、护士站上报3件、药房上报2件、理疗科上报2件、内科上报2件。通过核查漏报率为0%。2016年不良事件上报率100%。经医疗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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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报告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第一篇

成都青白江同济医院

2016年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报告分析及整改措施

今年我院医务科共接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12起,其中办公室上报3件、护士站上报3件、药房上报2件、理疗科上报2件、内科上报2件。通过核查漏报率为0%。2016年不良事件上报率100%。

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能严格执行十四项核心制度。不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不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观察病情不仔细,护理措施不到位;违反护理操作规程,查对制度不严格,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而在实际护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事件仍占较高比例。

二、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不好。其中大部分不良事件均能从中发现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差。医生没有树立良好的为患者服务思想,未能做到病人随叫随到、未能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

三、医护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加强危急重症的学习。 针对上述问题,委员会讨论决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各项关键性医疗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医师职责,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对年龄较大的,特别是重病人,术前评估应尽可能的详尽、完整、准确,及时和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对可能出现的后果,医患双方均要做到心中有数,并作好应对准备。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对老、幼、昏迷病人按需要加防护栏,躁动病人应用安全约束带防止坠床,精神异常和有自杀倾向病人应密切观察动态,防止因护理人员疏忽大意而发生以外。

二、对一些疑难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会诊,避免造成诊疗过程的被动。

对并发症较多的病人,入院评估应尽可能的详尽、完整、准确,及时和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及时发现可能的隐患,对此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想好对策,不至于等到意外出现时而手足无措。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应尽快落实,以免造成诊疗过程的被动。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各科室的整体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全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加强医患沟通,使病人对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有大概的了解。不能你自己心里有数,而病人不理解。一旦出现效果不好,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是一句空话,要凭良心做事。

五、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手术术前讨论制度,重点是: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术式、麻醉与输血选择、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等。必要时可以请医技科室一起参加。围手术期管理措施要到位。

六、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规范》、各种制度和各班职责等相关知识。通过学习使医护人员加明确医患双方的责、权、利,从而加强了医护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医护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及优良的服务,有效地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2016年医疗不良事件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第二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记录本

科室:脑病科

年份:2016年

目录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小组成员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小组职责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五、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各种表格

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总结分析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小组成员 组 长:马 翔

副组长:赵文波

成 员:李苗苗

邢翠丽 朱晓会

李长青常振梅【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脑病科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为了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卫生部),特成立不良事件管理小组。脑病科不良事件管理小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科室不良事件管理工作计划,控制目标及本科不良事件体系。

二、负责组织本科室不良事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建立科室突发、群发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三、组织本科室不良事件的评估、做出分析评价,明确不良事件性质、相关责任人等,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四、开展全员安全与风险教育,努力提高全科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质量意识,规范义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督促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度。

五、配合医院对本科室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执行处理规定。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六、密切关注院内不良事件的相关信息,负责制定本科室预防或控制不良事件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分析、总结本科室的不良事件情况,发现安全与风险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加以纠正。

医疗安全(不良)主动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医疗纠纷整改记录单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第三篇

医疗投诉/纠纷

科室反馈、分析整改记录单

2016集中治理医患纠纷实施方案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第四篇

2016集中治理医患纠纷实施方案

根据省综治办和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综治委决定,今年6月至7月,在全县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赣综治委[2016]16号、赣综治办[2016]15号文件总体部署要求,集中治理医患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和谐平安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重在调处、依法处置”的原则,整合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手段,集中排查治理医患纠纷,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三、行动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根据县综治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排查治理阶段(6月26日至7月20日)。层层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医患纠纷开展集中调处;对医患纠纷突出、“医闹”现象严重的地方和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开展重点治理。

3、检查验收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

专项行动在县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联席会议暨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治、维稳、卫生、宣传、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具体分工是:

综治维稳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检查督促,推动专项行动开展,并负责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掌握、工作总结、上下联动。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各级各类医院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协助自查自纪,加强对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配强纠纷处置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公安机关:配合卫生行政部门重点治理医患纠纷突出、“医闹”现象严重的地方和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依法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集中排查调处医患纠纷,全面开展专业调解工作,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信访部门:畅通信访渠道,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突出医患纠纷,加强对医患纠纷案件的督查督办。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对医患纠纷进行正面引导,为妥善处理医患纠纷提供舆论支持。

五、工作措施

1、广泛进行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措施和医患纠纷的处理渠道、处置程序、应急措施等,教育引导患者及其家属调整心态,理性对待医患纠纷,通过正当渠道,正确运用法律武器,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无理取闹和胡搅蛮缠,防止违法闹事行为发生。新闻媒体要加强医患纠纷的正面引导,为处理医患纠纷提供舆论支持。

2、全面开展排查。结合当前开展的综治“两个”排查活动,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把已经发生尚未处理的医患纠纷、尚未发生医患纠纷但又极大可能引发纠纷、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以及医患纠纷突出的医院、“医闹”现象严重的地方全部摸排上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医患纠纷逐一建立台帐,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制定调处方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时限,实行挂帐销号制度,化解一个,销号一个。

3、集中进行治理。对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解决的问题,由各部门负责解决:对涉及几个部门职能范围解决的问题,由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解决;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问题,提请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对医患纠纷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区别对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重点治理胡搅蛮缠的纠纷、漫天要价的纠纷、久拖未决的纠纷。对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出现和过激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医闹”人员实行强制性治安拘留,对挑头闹事、幕后策划、操纵指挥人员进行严厉查处。尤其要深挖打击医患纠纷“经纪人”,坚决打掉他们的歪风邪气,弘扬社会正气。

4、建立健全机制。按照上级综治委的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组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另行文),有条件的县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同时,健全责任查究机制,卫生部门对医疗责任事故引发的纠纷,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作出处理;对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有过错的,按实际过错处理;对医患纠纷发生后篡改、伪造医疗文书和现场实物的医院及直接责任人加重处理。综治部门对因医患纠纷化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黄牌警告或限期整改,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迅速对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并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指导,亲自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保障专项行动必要的经费。县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联席会议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领导、组织、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行动期间每10天收集一次各地排查、治理情况,当好参谋,抓好落实,做好上下联系协调、总结汇报工作。

2、部门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把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做到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合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集中治理医患纠纷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组织督导组包片指导,跟踪督查,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问题。

2016年二季度医疗质量关键环节检查1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第五篇

2016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关键环节

重点部门工作总结

急诊科:

急诊科分诊患者不及时,引起患者家属的不满,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1、交接班纪录混乱,有时存在口头交班现象,无书面记录;

2、急救病历书写不规范,存在不书写门急诊病历及缺项等,如:在急救病历中只写主诉、无体格检查、诊断与处理等,无法提供任何信息;

药剂科:

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用药指导原则》,未制定临床医师合理应用抗生素的指导意见;

2、对临床近效期药品监管存在不足。

3、临床药品不良反应存在漏报现象,监测存在瑕疵。 输血科

1、未根据不同专科情况制定本院的合理用血指标,对临床合理用血监管存在不足;

2、未积极参与疑难输血病历会诊、治疗;

3、输血不良事件未及时上报。

麻醉、手术室

1、部分病人未进行术前访视,到手术室后方与病人沟通;

2、部分术后病人麻醉医师未护送至病房;

3、手术期间,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存在离开手术间现象。

胃镜室:

1、输血不良事件未及时上报。

2、缺培训记录。

3、仪器运行记录缺5、6月份。

医学影像科:

1、病人等候区标示不清,秩序教混乱。

2、造影检查患者,需做敏试患者无专门观察区,无检测等相关记录本。

3、MRI室只有技师,无医师等,如检查患者突发意外抢救存在隐患。

血透室:

1、布局不合理,感染患者无专门通道。

2、凝管患者无专门登记本。

医疗美容科:

1、病历书写不规范,门诊号XXXXXXXXXXX,麻醉同意书、手术记录、护理记录麻醉方式不一致;整个病人无沟通记录;

2、由前台咨询进行医患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再返给医师签名。

整改意见

1、加强中午、夜间值班人员的管理,任何时间段交接班都要有书面记录。

2、急诊导诊护士加强培训,避免在导诊时出现急诊不急而引发医患纠纷。

3、参考四川省《病历书写规范》加强急(门)诊病历的规范书写。

4、加强血库的质量控制,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成分输血要占临床用血的90%。

5、制定专科合理用血标准,积极参与疑难输血会诊。

6、加强手术室管理,做好术前病人访视、术后护送工作,保障围手术期安全。

7、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医疗安全防范意识,积极报告不良事件。

8、标示、规范候诊区、检查等候区,自觉维护就医秩序。

9、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做好设备维修管理登记。

10、血透室布局合理改造,满足院感需要。

11、规范病历书写,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履行知情告知义务,保障患者合法权利。

医务科

2016年6月30日

2016医患关系调查报告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第六篇

医患关系调查报告(一)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关系。近年来,我院医疗纠纷和医闹事件时有发生,医患关系矛盾突出,给正常的医疗秩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在行业评议中也处在末尾,为了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医院,我院开展了关于改善医患关系的调研,通过与患者及医护人员的交流,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产生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患者多数认为:1、医院收费高2、环境差3、技术力量薄弱4、服务质量差。

针对上述问题医务人员想法:1、我们是差额单位,要想开满足额工资,就需要指标,产生经济效益。2、硬件环境设施的改善,医院没有能力承担。3、一个医务工作者的技术,来自于很多阶段,如上学(专科3年,本科5年),进修(1年),考级(每年要进行),院内学习(每周),科内学习(每周),外出培训,外院交流,书写论文等。因为我们的时间也是有限的,也要照顾自己的家庭。而且技术不但要不断学习,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就进修1人为例,进修费4000元,住宿费1200元,每月生活费1200元,交通费1000元(不包括给老师礼物费用)。虽然医院有相应补助政策,但是职工还要自己拿出一部份钱来完成学习。所以职工长期外出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技术提高也就慢。,医院没有优惠的政策,不能保障医疗技术人员的利益,使医疗技术人员大量外流。自XX年—2016年,我院有近30名医疗技术人员调出本院,内科执业医生外调就达6人。4、每日重复单调的工作,每日对待不同人群的解释,有理解的,有不理解的,解释繁琐。本地区医务人员收入低,付出与回报不协调,难免工作中存在情绪,这使医患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院医患纠纷的特点:

1、医患纠纷的数量有逐年增加的趋势;2、患者医疗索赔金额逐年增加;3、采取医学鉴定或者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比例明显上升;4、医闹分子介入,出现暴力事件;5、处理难度越来越难。6、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受到损失。

三、总结不良医患关系的产生:

1、政府资金不足:医院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医院过度市场化。我院定位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事实上我院部分是自收自支的“半企业化”管理单位,财政投入相对不足。既然是自收自支单位,那么理所当然地存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医院正常运行主要来源于医疗收入,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就过分依赖市场化的医疗利润来维持,导致了我院与全国医院以药养医,以医养院,甚至于以医养防(疫)现象的产生。这样,医院的管理就以经济效益为主导,医生的待遇就依赖于多开检验、检查单,开大处方来增加收入,因而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产生了看病贵现象。

2、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我院子XX年至今没有分来几名大学生,现仅有的几个高级医生和大多数的中级卫生技术人员都是近年聘请和考录的,年轻医务人员缺乏,设备落后,现只能完善临床基本要求的设备,技术力量还存在差距,科室尖端项目不够突出。这样自然留不住病人,最后病人都往大医院跑,就导致看病难。再加上医疗保障覆盖不足,患者的经济负担日益加重,产生了看病贵现象,因此广大患者对现有医疗体制产生强烈不满情绪,而医院和医务人员首当其冲地成为患者及全社会发泄不满情绪的直接对象。可以说医患关系的恶化与目前的医疗体制分不开的。近年我院涌现一批年轻技术强的医生,但还远远满足不了患者的需求,我们还要在专科上多下功夫,突出特色,打造自己的品牌,巩固原有成绩,开发适用经济型的新技术。

3、本地区医院缺乏统一管理制度:市几所医院,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都是摸索着自己学习、自己管理、使医院缺乏一整套的规章制度,这使我们在医疗活动中出现问题,发现问题难以解决,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执行不力,这样难免会出现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容易引发医疗纠纷的发生。

4、服务质量的问题:患者在医院里治疗,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疗效果。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大意也容易出现医疗差错,形成医疗纠纷。本地区医务工作者经济收入与其工作强度和风险相比不相称,无法体现工作价值,就产生了部分医生收红包回扣现象,同时也造成了医生在大家心目中唯利是图的偏见,再加上医生工作量较大,往往疲于应付,无暇回答患者提出的疑问和作必要的说明,在客观上也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5、对医院过高要求:现在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有时已经超出了现代医学所能达到的水平,患者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展的自然规律,不能正确认识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当医疗结果与期望出现偏差时容易情绪激动而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因此,只要在医院里死了人,就被认为是发生医疗事故,现在社会上有很多猝死病人和疾病自然死亡的病人只要在医院抢救过或治疗过,就是其家属索取赔偿的理由了,并且一定要赔到钱为止,否则就不罢休。

6、处理纠纷的复杂性:保护弱势群体,举证倒置等医改政策,让医疗纠纷把患者与医院的距离加大了,经过权威卫生部门医疗鉴定,法院调解判决,使患者和医院都进入了一个慢性等待期,双方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医患纠纷调解过程中患方漫天的要价和医闹的介入,破坏了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有的甚至辱骂院长,推打医生,以致医院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医患纠纷,其方法又给医院带来很大负面影响,经济又带来多余负担。

医患关系如果趋向紧张,以致医闹的恶性发展,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构成对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威胁,而且影响政府的工作和社会的稳定,甚至会使医务人员怕担风险而对一些重病例及疑难病例不敢作进一步地治疗探究,从而影响了医疗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为此,我们为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增加投入改善医疗硬件设施: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我院硬件设施比较落后,近年刚刚更换了使用10年—20年的设备,其中超声,ct机及一些仪器为职工融资购买。还有用房简陋面积小,房舍布局不合理,患者就医流程复杂,医务人员开展工作难。市政府领导也来我院视察此情况,并开了现场会议。医疗仪器设备陈旧,诊断误差就要大,会给患者带来不利因素,诊断出现差错将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且技防设施不全使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所以,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我院资金投入,更新医疗仪器设备,确保诊断准确,改善我院基础设施,使患者有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以免医疗事故发生,这样就有利于避免医患纠纷发生。医院还应创造条件,按规定配备保安室或警务室,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有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

(二)资源合理配置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卫生部门观念要创新,盘活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医疗机构,根据全市人口状况布局医疗网点,特别要在人口集聚地加大投入。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建设步伐,按正规化的要求,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形成全面覆盖的基层医疗体系,满足当前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要从注重建设高素质的人才梯队入手,切实把培养医技人才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吸收、鼓励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和高级在职技术人员到我们基层服务,缓解基层卫生专业人才紧缺矛盾,同时,要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使卫生人才资源更加优化合理。

(三)健全医疗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关键是改革目前的医疗卫生制度。我院为公立医院,不能推向市场。医院要进行运行机制的改革,完善医院各项制度,医院的发展不能只靠自身的收入来维持,要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就要加大投入,这样才会减轻病人的负担。要将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内容,由政府来承担。要让老百姓真正接受“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合理就医理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的领导和管理,开展好“六项活动,四个评比”创建活动。一、要在创建活动中,健全完善诊疗规范,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各种医疗制度,规范医疗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防范医疗风险。二、在活动中要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杜绝无证上岗,防范救治医疗纠纷。三、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学会有效沟通,融洽医患关系。四、要简化就医流程,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病人就医,尽最大努力降低群众看病的成本费用。活动宗旨是为群众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提高优质的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立良好医患关系,使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医患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

卫生及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能使患者和医务人员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作为社会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的重要载体,要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地报道医改动态,公共卫生事件,医患纠纷案,多报道医疗卫生方面的好人好事,如近几年的医务工作者踊跃为抢救危重病人义无反顾地献出自己的热血事迹;医院职工自发组织为病人捐资医疗费;医务人员为灾区捐款;非典时期医务工作者的英雄事迹;医务人员义务为群众体检;体检流感来了医疗工作者站到第一线;以此作为改善医患关系的切入点,向群众宣传有关卫生健康知识,转变就医观念,正确引导医患关系向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

(五)社会共同保护就医环境:

医疗机构本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卫生系统要成立医疗纠纷机构,处理纠纷,以防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本地区建立医疗事故纠纷风险金,承担责任赔偿,不要让医院承担过重负担,以利于医患关系趋向缓和。

调研结果,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提高医疗质量,是构建……

改善医患关系的调研报告的延伸阅读——调研报告的写作内容

1、题页题页点明报告的主题。包括委托客户的单位名称、市场调查的单位名称和报告日期。调查报告的题目应尽可能贴切,而又概括地表明调查项目的性质。

2、目录表

3、调查结果和有关建议的概要这是整个报告的核心,匝简短,切中要害。使阅读者既可以从中大致了解调查的结果,又可从后面的本文中获取更多的信息。有关建议的概要部分则包括必要的背景、信息、重要发现和结论,有时根据阅读者之需要,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4、本文主体部分包括整个市场调查的详细内容,含调查使用方法,调查程序,调查结果。对调查方法的描述要尽量讲清是使用何种方法,并提供选择此种方法的原因。在本文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应是数字、表格,以及对这些的解释、分析,要用最准确、恰当的语句对分析作出描述,结构要严谨,推理要有一定的逻辑性。在本文部分,一般必不可少地要对自己在调查中出现的不足之处,说明清楚,不能含糊其辞。必要的情况下,还需将不足之处对调查报告的准确性有多大程度的影响分析清楚,以提高整个市场调查活动的可信度。

医患关系调查报告(二)

随着医疗纠纷的显著增多,医患矛盾也不断激化并呈现暴力化倾向。在一篇名为《亟待改善医院执业和发展环境》的文章中列举了导致医务人员执业环境越来越差的几大因素:

医患纠纷触目惊心

据20**年中国医师协会对114家医院进行的调查显示,20**年至20**年间,每家医院平均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打砸事件5.42件,打伤医师5人,平均每起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0.81万元。尽管医疗设施越来越完善,医务人员的医学水平和学历都越来越高,但医患纠纷事故依然存在,并且逐年升级,以至于开始上演一场场医患之间的“武打剧”。

医务人员人身没有保障

据中国医师协会调查,很多医生对自己的执业环境感到不安,有的甚至恐惧。从北京协和医院王任直教授被患者家属围攻殴打,到四川华西医科大学附一院耳鼻喉科主治医师王凯被患者用菜刀砍伤致残,以及湖南中医学院著名血液病专家王万林教授被其所救治的患者连捅46刀,不幸身亡,各地医生所受的人身侵害可谓事件愈演愈烈。

医疗风险危及医院生存

医疗风险已成为医院头号危机。现在医院院长们普遍有“三怕”:一怕要命、二怕闹事、三怕赔钱。医院和医生普遍感到的压力,使得他们在遇到危、急、重症患者时畏首畏尾,严重影响了及时有效的救治。

由以上可以看出,医疗纠纷始终是影响医患之间关系的主导因素,(

患者篇:

说起在就医过程中与医务人员的关系,有45.45%的人认为关系一般,32.95%认为跟医务人员的关系比较好,而非常融洽的占2.27%,有13.63%的人则认为比较差,5.7%则在就医过程中跟医务人员相处得非常糟糕。整体看来大部分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与医生相处的还算较好,并没有发生过大的纠纷甚至冲突。

在对医院的选择上,有18.7%的人以价格是否公道为优先选择条件,而有37.41%的人选择了医疗技术领先这一项,有10.79%的人选择了交通方便或者离家近,有25.17%则以服务态度佳,口碑良好为先决条件,37.19%选择大型设备完善,资金雄厚,仅仅只有0.74%选择了听信广告宣传。大部分人在就医的时候,还是会选择医疗技术好,设备完善,资金雄厚的大医院,而这也许就是一些大型医院医患纠纷频发的原因之一吧。

就医时,医护人员让无法忍受的是什么这个问题上,有13.63%的人认为医生在工作时使用的医学专业术语太专业,不乐意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27.27%认为医务人员态度恶劣让人难以接受,有22.72%人选择了就诊手续太繁杂,医护人员不细心引导,有29.54%的人认为医护水平太差,延误患者治疗让人难以接受,而6.81%人则讨厌医务人员索要红包,利欲熏心。大部分患者依旧比较重视就医时接受的服务,包括医务人员的态度等,当我们患病就医时,希望得到的是一个温暖的环境和体贴的照顾。

当患者遇到医疗纠纷时,有27.27%的人选择面对面投诉医护人员,有17.04%会向医院设立的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有4.54%选择往医院公设的意见箱投信,有12.5%的人通过第三公正方投诉,有38.63%的人只会向家人或者朋友倾诉,而不会采取一般的投诉手段。调查看出,大部分的患者已经学会使用自己掌握的方式,对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投诉,但依旧有1/3左右的人面对自己的遭遇而只向家人或朋友诉说,不采取投诉手段。

在就医的过程中,有15.9%人曾经受到过医务人员的恶劣服务态度,有35.22%难以与医务人员的沟通,有19.31%当遭遇到医患纠纷时苦于无处投诉,9.09%遇到医患纠纷问题能够得到解决,而有20.48%没有遇到过医患纠纷问题。

而涉及到患者自己与医务人员的关系时,有高达71.59%的人认为他们之间仅限于医疗的供与求关系,6.81%认为彼此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会考虑向医务人员塞红包以求得更好的服务和治疗,只有9.1%认为彼此之间是朋友关系,能够和睦相处,另外有12.5%的人认为这个问题说不清楚。在大多数患者心里,依旧把医务人员放在了了彼此不相干,只存在供求关系的地位上,能够真正跟医务人员和睦相处的仅仅是少数不到10%的人。

至于如何重新树立医务工作者在公众心中的形象,有13.63%希望医务人员能学学心理学,理解患者心理,38.63%的人希望大家都能调整心态,理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原则,7.57%的人希望能够让自己多了解一些医学基本常识,扫除各种沟通障碍,18.18%的人希望医院加强管理,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19.69%的人希望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工作能力,有4.72%选择了其他。

一直以来,医患关系是医务工作者和患者共同关心的敏感话题。医疗纠纷频繁发生,且影响范围越来越大,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引起了广泛关注,医疗纠纷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医疗问题,已经演变为一个社会问题。对于患者来说,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合理,患者享受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差,医疗保障不到位等原因,使原本就患有疾病的患者们心中充满了怨气。

现在各行各业都在宣扬“以人为本”,但在医疗环境来说,真正要做到以病人为中心,站在患者的角度上,多为患者着想,多一些耐心,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

创造和谐的医患关系,要靠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医务人员肯付出更得一些,收效就会更好一些。

2016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第七篇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一)

近几年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社会各界对此类案件也高度关注,为此,《侵权责任法》中就设专章对此类案件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自《侵权责任法》施行以来,本院共受理两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一件已调解结案,另一件为新收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从数据可知,本院辖区内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的,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作为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治理的病例相对大医院而言少且简单,因而发生医疗事故的几率也相对较低。

该类案件的特点是审理周期长、处理难度大,诉讼时双方常会发生冲突、哄闹等现象,调解难度大,且普遍存在着一个主要难点:鉴定问题。由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大多涉及医疗领域的专业知识,其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大大的超出了法官的认知水平,因而,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鉴定结论成为影响案件事实的具有杠杆作用的重要证据,医疗损害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也成为当事人双方关注、争议的焦点。但目前,我国的医疗鉴定制度并不完善。

一、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现状

医疗损害鉴定的二元平行机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鉴定方式主要有两种: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和社会鉴定机构的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组进行,鉴定专家由双方当事人在医学会医鉴办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鉴定实行合议制,鉴定结论由鉴定组集体负责,鉴定人员不接受法庭质证。医学会的鉴定专家库充分吸纳了医学专业的权威,为鉴定的科学性提供了坚实的保证,但是,由于医学会的性质,其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着紧密的联系,甚至有些专家就是由卫生行政机关的人员兼任,而专家库中的临床医学专家与被鉴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或多或少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具有一定的行业倾向性,因而其公正性受到患者一方的质疑,难以被患者认同。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有无过错、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是由果及因的鉴定,鉴定目的主要是确认人身损害的方式、方法、程度及后期治疗费用等,鉴定人个人对鉴定结论负责,其鉴定结论相对于医疗事故鉴定具有较强的中立性,但由于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不是从事临床的医学专家,其对医疗行为的风险性及医务人员的可预见性认识较少,对临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鉴定缺乏应有的科学性、权威性,因而难以保证鉴定的科学性。两种鉴定方式对同一医疗行为难免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从而导致鉴定结论存在差异,甚至完全不一样。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这两种鉴定方式的适用先后顺序、证明效力等级等作出规定,也未规定当医患双方就同一纠纷提出不同的鉴定方式时该如何处理,两种鉴定方式处于并存状态。

二、“二元化”的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鉴定混乱,不利于纠纷的化解。显而易见,医疗事故鉴定对于医院方面而言更为有利,而患者一方则会更倾向于医疗过错鉴定,出于不同的诉讼请求及趋利避害的心理,当事人双方往往会要求选择不同的鉴定方式,以达到自己所期望的医疗纠纷情形。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法院对此采取不同的做法:一、只做医疗事故鉴定,二、只做医疗过错鉴定,三、两种鉴定同时进行,四、先医疗事故鉴定,如果鉴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再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这种情况不仅造成地域上的不公平,且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可能会让未被法院采取的鉴定申请一方对将来的鉴定结论产生心理上的不信任、不服从,这样不仅不利于案件纠纷的解决,反而可能会激化矛盾。

(二)延长审理周期,增加诉讼成本。由于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不信任、不认同,往往会提出要求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来进行抗辩,使得这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要经历多次鉴定、重复鉴定,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三)增加了法官对鉴定结论的采信难度。对于普通民事案件,审判人员可依据证据规则,结合逻辑推理及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进行分析判断,而对于医疗诉讼,具有高度专业化和技术性的医疗职业行为是一般人不了解的,因而难以判断医生诊疗的过程、细节是否科学合理,其大大的超出了审判人员的认知范围,正是基于此点,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需要进行鉴定,但在面对不同的鉴定结论时,在法律没有规定效力等级的情况下,审判人员难以分析采信,这样似乎使整个案件又陷入了一种矛盾之中,给审判人员审理案件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三、打破“二元”鉴定体制,建立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一)整合两种鉴定体制。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机构的医疗过错鉴定各有优异,笔者建议可以结合《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鉴定制度的规定,将两种鉴定方式进行整合,对医疗损害鉴定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技术标准、鉴定方法、鉴定程序等方面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建立拥有专职鉴定专家,摆脱卫生行政部门干预的中立的医疗损害鉴定组织,同时鉴定内容必须包括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等。

(二)明确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应接受质证。尽管鉴定结论由医学专家进行分析鉴定得出,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这种技术上的权威要经法庭认可,才能变

成法律上的肯定,否则,将鉴定结论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实际上是鉴定权部分代替了审判权。因此,鉴定人应依法庭传唤,出庭参加法庭调查、质询,这样,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的法庭询问对鉴定结论进行有效的质证,从而为审判人员是否采纳鉴定结论提供依据。在此,还可以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所谓专家辅助人制度是指当事人可以聘请医学专家,协助其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这对于缺乏医学知识而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处弱势的患者方来说,能够切实提高其质证能力,增加其对鉴定结论的认同感,以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审理过程、审理结果的认同感,从而有效化解医患双方的矛盾冲突。

医患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审判人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树立客观、公正及合理的理念,综合考虑医患双方的客观情况,一方面要考虑到患者属于弱势群体,缺乏专业医学知识和举证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医院的公益性和医疗事业的发展,以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在审判实践中,还可以充分发挥调解机制的作用,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有效化解矛盾,从而切实改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二)

长期以来,公安侦查机关受重特大案件破案压力,以及源自于维护社会稳定而来自社会与行政方面的双重压力,造成了侦查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破案的单纯化认识,只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侦查工作就算大功告成,而对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却失之偏颇,难以达到公诉对证据的标准要求,忽视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20**年以来,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案件214件439人,无一直接起诉,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占移送案件的24%,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占移送案件的76%。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础,决定着实体法的适用和诉讼的结局,没有证据,就无法确定犯罪事实,也就无从以犯罪事实为依据定罪量刑。通过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在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中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证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证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痕迹的提取、比对和指认不重视。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对多处血迹仅提取几处,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认为没有价值而不进行提取;提取后的痕迹不进行比对、指认,在审查退回补充证据过程中,有部分物证、痕迹因保管不善,而无法进行比对、指认、鉴定,而影响了整个案件的认定。

二是在实践中,因物证的提取不规范,对物证的数量、外观特征记录不准确、党支部工作计划完整,导致物证失去证明力。物证随着犯罪行为的发生或实施而产生,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必然的客观联系,但同时物证又是不会说话的证据,它不能“讲清”自己与案件有何联系,如果物证的获取和固定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就会失去可采信性。

三是对犯罪工具指认不重视,有的有扣押清单而没有指认,或者经过指认但没有笔录和照片。

2、书证及复制相关文书中存在问题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不注意收集书证等间接证据。例如,在毒品犯罪中,因为隐蔽性较高,更应收集反映犯罪嫌疑人活动的书证,车、船、机票,银行存款单据、汇款单据等。在审查起诉案件中还存在书证及复制相关文书因缺少证明其与原件相符的客观性,而不被法院采纳。例如,二人共同杀人,一人已被判刑,另一人被抓获时,应复制法院采信的证据,并应由法院证实复印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在复制照片的过程中,一定要采取足以清晰辨认的方式进行复制。

3、讯(询)问方面存在的问题。常见的情况有笔录首部时间、地点、侦查人员的姓名、被讯(询)问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等栏目没有正确填写或者填写不完全,例如只有开始时间,没有结束时间,或者是结束时间早于开始时间、讯问被告人的时间早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

措施的时间等,与其他证据内容冲突,给证据的采信造成困难。公安机关调取言辞证据时存在交叉讯问,一人提讯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交叉讯问、一人提讯违反了该案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程序取得的言词证据是不予采信的,违反程序取得的言词证据轻者造成该证词本身不被采信,严重的会影响整个案件的认定。

4、搜查记录,扣押物品清单存在的问题

公安机关制作的部分搜查记录扣押物品清单程序不合法。(

5、辨认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应做辨认而没有做辨认。例如,被告人在公厕内杀害被害人过程中,证人刘某、张某一同到公厕上厕所,看见被告人拿刀刺中被害人。此案如果安排两名证人对被告人进行辨认应该是认定左某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

二是辨认时间不及时,待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时,才进行补充辨认,对辨认的效果和对法官的采信均造成影响。

三是辨认的程序存在问题,如被辨认人人数少于规定的人数,另有一起案件从被辨认的照片看,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明显与其他照片不同,只有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是近照,人像较大,其他照片的人像均较小。

6、鉴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应做鉴定而不做鉴定。个别案件的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供述其有精神病史,应当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对犯罪嫌疑人作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而未鉴定,结果在案件退查之后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导致诉讼周期拉长和诉讼资源的浪费。

二是鉴定不全面。个别案件的鉴定仅是对部分现场提取物进行鉴定,不能完全反应案发现场的状况,对法官的采信造成影响。

三是鉴定不及时、鉴定时间过长。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第一次移送审查时,均没有对现场的血迹及其他痕迹进行DNA鉴定,也没有对部分有精神病嫌疑的犯罪嫌疑人作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在退回补充侦查过程中提出以上鉴定内容,又由于基层侦查机关无法进行此类鉴定,而送到省公安厅或中国刑警学院等处鉴定,致使鉴定时间过长,甚至出现案件已到审查期限,鉴定结论仍未作出的情况。

二、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过分夸大口供的证明力,轻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部分侦查人员认为“嫌疑人一供,案件即破”,忽视了后续侦查取证工作,导致有的物证不及时提取,有的重要证人的证言不收集,勘查工作马虎,证据存在许多疑点和问题。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有极大的主观性和可变性,忽视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不注重对间接证据的收集,使得案件的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链条。

2、把同案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互作证言适用同案被告人均是该共同犯罪案件的当事人,都与其所作陈述的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陈述可以相互印证,但不能互为证人证言。但在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中,却存在着对共同犯罪案件,仅有同案被告人的一致供述,无其他相关证据印证,一些侦查机关、侦查部门认为同案犯的口供对其他同案犯来讲就是证言,多个同案人的口供就不认为是单纯靠口供定案,认为既有口供,又有证言印证,就可以定案。所以,把取证重点都放在逼取同案人的口供上,忽视了对其他物证的收集,结果影响了案件的定性。

3、把孤证作多个证据适用,靠孤证定案

所谓孤证,是指单个孤立存在没有其他证据给予佐证的证据。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绝对的孤证。如强奸案件,只有被害人的陈述,没有其他任何间接证据印证,被告人又不承认,不作有罪供述。在这种情况下,认为被告人犯罪的证据就是一个孤证。二是相对地孤证,即相对于多个来源、多种形式的证据来讲,仍是孤证。如多个传来证据,来自同一个源头,仍为孤证。

孤证不能定案是指每一个证据的证明力之有无或者大小,都不能靠该证据本身得到证明,而必须通过对证据本身的情况、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及能否互相印证、证据在全案证据体系中的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的衡量,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断。如果一个刑事案件全案惟有一项证据,如强奸案仅有被害人陈述等,绝对不能定案。

但在侦查机关移送案件中,一些办案人员往往把一人或多人的多次口供当作多个证据来适用,反复讯问,反复做笔录,认为这样就可以定案。有的把同一来源的证言取了多份,相互印证,以为这样的证据多了,就达到了确实充分的程度,实际上仍是孤证,最多是增加了可信度。传来证据再多,只要来源是一个,均属于同一来源的“孤证”,只要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不能定案。

4、过分强调主要情节,忽视案件细节

现在不少侦查人员,对刑事案件证据、事实的认识仅仅停留在静止、宏观和有利于自己的层面。没有证据就没有事实,证据缺乏就无法构成证据锁链,证据形不成锁链就无法定案,因此,要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对每一个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真实性逐一做出甄别和评判,只有这样,才能对案件的事实做出客观公正的认定。忽视任何一性,忽视任何一个案件细节,都有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认定。

三、现行的侦诉关系并不合理,侦诉各自为政的倾向比较明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相互体谅不够,抵触情绪不少。表现在诉方对收集证据的难度体谅不够;侦方对退回补充侦查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其工作便告一段落,使得退回补充侦查解决实际问题不够。

二是由于缺少必要的沟通,文来文往较多,人来人往较少,导致侦查收集的证据起诉时用不上,而审判所需要的证据又没有调取,使得疑难案件增多,降格处理案件增多。

三是公安侦察部门不能对检察机关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进行全面分析,侦查人员对需要收集的证据理解不够充分全面,不知道补充的证据可以说明什么问题,仅是简单的从形式上进行补充,甚至有些补充的证据增加了案件的矛盾,破坏了原证据的说明力,为案件的认定增加了难度,更降低了诉讼效率。

四、解决侦诉关系的几点建议

1、充分行使自行补充侦查权,公安机关全力配合。自行补充侦查由于免去了退查手续,节省了案件往返时间,缩短了办案周期从而提高了诉讼效率。公诉人员出于对案情、证据的全面把握,从公诉的角度去收集固定证据,自行补充侦查有助于保证收集证据的质量。侦、诉之间在案件定性、有关事实、情节上的认识可能存在分歧,自行补充侦查也有助于解决与侦查部门之间存在的矛盾。在自行补充侦查有困难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全力配合补充证据。

2、完善公诉引导侦查机制。庭审模式的改革,一方面加大了公诉人的举证责任,另一方面也强化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这就对侦查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是公诉机关为确保公诉质量,完成指控、证实犯罪任务,就刑事证据标准向侦查机关提出建议和要求,引导其侦查和收集证据的一种方法。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对重特大案件的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机制。

3、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制度。对于诉方而言,要明确退补案件的程序条件、事实条件、证据条件,规范补充侦查提纲的制作,要尽可能详细细致,力求作到一次退查到位。对于侦查方而言,要认真对待诉方的退回补充侦查,全面的分析原有证据及补充证据的证明力度及证据体系是否完整,是否有利于矛盾证据的排除,尽量做到一次退查补齐。

2016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2016医患纠纷报告图表 第八篇

一、深化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一是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3月份撤销城北卫生院、纱场卫生院、区博爱医院,三家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整建制并入区第二人民医院。对兴仁、刘桥、五甲等卫生资源待整合的乡镇,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实施中心医院改革。制定了全区股份制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月份正式启动这项工作。5家股份制医院(中心医院),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审计,将全部职工股流转给政府,实现政府对医院的完全举办。三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新门诊大楼正式启用,区人民医院病房大楼完成主体建设,区第六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有序推进。此外,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今年招聘人员74名,妥善安排2016级农村定向医学生19名。

2.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受益覆盖范围。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了城区居民受益覆盖率。鼓励引导中心卫生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比例,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二是全面启用省新基本药物目录。按照省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申报2016年度基本药物用药计划。各卫生院年初起全面配备使用省新一轮招标基药,统一省基药平台采购;村卫生室从5月中旬起统一使用新基药目录,并由所在地卫生院从省基药平台采购。三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机制。修订了中心卫生院和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使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药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规范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普惠于民

1.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今年全区参合城乡居民967262人,参合率99.6%,筹资标准提高到320元。调整完善补偿方案,将镇卫生院300元以上可报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80%,单病种结算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75%。完成了单病种付费软件的开发、政策配置和上线测试工作,从3月1日起,全面启动单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确定280家村卫生室为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在区内定点医院和大多数村卫生室实行新农合门诊即时结报。积极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二是全面启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制定了《区全面推进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实施方案》,遴选各镇卫生院(含二至八院)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生等各类卫技人员493人,组建社区责任医生团队124个,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了团队服务区域,社区责任医生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乡村医生根据服务半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片分区,合理确定了乡村医生责任区域范围。各服务团队按照职责,深入责任村参与居民健康体检,并为特别人群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2.卫生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门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全区累计建立电子档案1044512人,纳入慢性病管理147730人。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共体检164896人,体检率71.97%。通过组织人员培训,加强物资储备,抓好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在10月13日“全市公共卫生应急大比武活动”第一阶段比赛中,我区名列前茅。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列入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在5个镇完成1.5万人的检查任务。切实做好全国中医先进单位复核评审工作,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得到加强。提高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水平,骑岸、东社两家医院创建成示范乡镇卫生院。

3.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明显。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成功平稳处置省内首例霍乱疫情。扎实开展血地寄防工作。查螺总面积333.19万平方米,未发现活钉螺。疟原虫镜检1490人,其中流动人口170人。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集中开展了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5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应补种人数7447人,实补种合格7265人,补种合格率97.56%。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管理项目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全区发现26例耐多药结核病人,纳入治疗与管理的有16例。配合残联对全区1051例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了免费发药。妇幼卫生水平不断提升。孕妇梅毒、艾滋病筛查列入农村基本公共卫生孕早期必查免费项目。全区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67‰,婴儿死亡率3.7‰,新生儿死亡率1.7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89%。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便民维权

1.卫生许可进一步得到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全部进入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现场审核使用移动执法工具,实时上传,保证了卫生行政许可过程高效、依时、依法运作,提高了行政效能。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尽量减少工作环节。全年共受理许可申请220件,科室现场审核380余户次,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38份,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85份;换发(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364份,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02份,核发健康证明10453份,按时办结率达100%。已规范建立卫生许可档案211件,建立预防性卫生监督档案4件。所有许可都在规定的程序和对外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办结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了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蛋糕房、餐(饮)具消毒效果、餐饮业肉品卫生安全、“放心餐具工程”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启动了金游城、建设南路餐饮服务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学习双桂芳、诚信做食品”道德讲堂。重点加强了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小餐饮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小餐饮单位、农村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均达到100%。全区1421家餐饮服务单位(含食堂)经过量化评定达到A级的单位15家、B级451家、C级960家。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6125户次,合格5972户次,合格率97.5%,监督覆盖率100%。查处违法餐饮服务提供者127户次,有效地推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

3.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全面开展“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年”工作,建立完善了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评定工作,完成477家医疗机构的评定工作,并制作了公示牌,对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全面进行了公示。加强哨点建设,依托现有医疗机构网络建立了19家镇级一级哨点和312家村级二级哨点。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黑诊所、游医,联合区公安局、川姜镇派出所、工商所、区电视台对非法行医的重点地区川姜镇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处“黑诊所”4个,均依法予以了取缔;对辖区内21个非法行医者(含四个药店)予以了行政处罚,非法行医者的信息第一时间录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建立并实行了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共约谈管理相对人57家,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2起,查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起,责令改正2家,立案查处2家。

四、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形象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学习中国好人王秀冲事迹为引领,在系统内掀起敬好人、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风尚。韩振新、季新荣、钱雷云等3名同志荣获市医德诚信标兵称号,区第六人民医院荣获市医德医风先进集体称号。6月份,在行政中心多功能报告厅举办了“天使大爱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区各地举办了5场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树立了“白衣天使”的良好社会形象。认真贯彻市纪委召开的卫生系统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2.推进政务院务公开。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区纪委申报医疗机构人员招考、血务公开等区级监督项目,定期做好情况汇报。对基层单位上报的57项“三重一大”事项,已参与监督44项。规范固定资产投入管理,严格把好计划关、准入关、操作关、资金关和招标关。全年共参与监督基建工程招标10项,成交金额275万元,医疗器械招标34场次,成交金额2323余万元,累计节约资金超过300万元。此外,继续做好纪检监察信访预警工作,重新制作并在各单位醒目位置粘贴舆情信息公示牌57张。

3.严厉打击不正之风。开展“一单位一主题”活动,从小处着手,在每个单位重点解决一个行风问题或者打造一项行风工作亮点。共申报14个主题,涉及政务公开、行风评议、院务公开、治理商业贿赂、控制大处方、实施基药、无红包医院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开展无红包医院建设工作,重申红包惩处办法,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德诚信承诺,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以及出院病人函调和电话回访等日常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医务人员退还、拒收红包211人次,上交红包122人次,上交红包金额4.16万元,组织暗访3轮,排查红包线索1条,走访患者30余人,电话回访、函2500余人次。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医疗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全力组织各医疗单位参与全国联评。各单位相继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推进会、点评会、座谈会,系统内形成“人人都是评议对象,个个代表卫生形象”的浓厚氛围。8月下旬,在19个镇区组织医院政风行风建设座谈会,邀请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对象参加,真实地介绍卫生工作、真诚地与社会各界沟通,真心地听取意见建议。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4次,向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社会各界发出行风调查表120余份,回收82份,接受意见建议5条。

五、推进卫生法治建设规范管理

1.法治医院创建深入开展。在总结近几年来“法治医院”创建工作经验和认真分析当前法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会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2016年全区法治医院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组织有力、医德医风高尚、医疗执业守法、院务公开透明、医疗服务优良、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合理收费、医患关系和谐、社会形象良好”九项创建标准,制订了详细的考核评估细则,并将创建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和时序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区各地结合单位实际,研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课题,认真制定了年度领导干部、党委中心理论组和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每月学法重点、学时安排,细化和具体了有关要求。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练兵。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分片分类培训,并组织了业务知识测试。三是强化医务工作者法制教育。举办了以提高医技科室服务能力为主的业务培训4次,对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和护理人员197人进行“三基”知识抽考,对23家医院医疗文书质量进行检查。

3.法治文化活动有声有色。6月11-20日,我局牵头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1日在城区金游城广场举办隆重的启动仪式,食品监督单位代表、食品经营单位代表现场作诚信承诺签名,同时举办食品安全大型广场咨询服务。宣传周期间,我们还在全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四进”、“你点我检”、媒体跟踪执法、知识竞赛、灯谜竟猜、有奖答题抽奖等活动。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治文化推进年”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制作板报专栏、举办知识竞赛和开展送医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以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系统创建工作为抓手,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廉政文化教育、阵地、载体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清廉、和谐、惠民”的良好氛围。

六、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1.全力化解和减少医患纠纷。一方面,切实加强了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全区各医疗单位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医患沟通室”建设,落实工作场所、配置办公设施和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医务员工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沟通的方法、技巧与主要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务人员“三基”知识培训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制度和操作规范,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认真组织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区卫生系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突出抓好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时期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全力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全系统上下还健全完善了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工作不到位或调解不力、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逐级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做好信访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明确局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领导包案制要求,全程负责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区卫生监督所还在主流媒体、管理相对人单位,包括所有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了首接首问负责制的具体要求,和接报、转办、查处、反馈的工作程序,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处理规范、记录完整、反馈及时。今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82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及时组织核查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体系化建设还比较薄弱,卫生执法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执法责任制与法制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纠风等其它专项工作结合程度还不高。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依法行政责任制进一步落在实处,真正起到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的作用,全面提高卫生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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