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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2016-12-29 09:40: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共9篇)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2015)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地方考核的主体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从而充分发挥考核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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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201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第一篇

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地方考核的主体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从而充分发挥考核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依据

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要求。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原卫生部 财政部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 中央综治办 国务院农民工办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河南省卫生厅 河

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妇社〔2009〕4号)、《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卫规财〔2011〕54号)。

(二)绩效考核相关文件。原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卫妇社〔2011〕5号)。

(三)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财政部 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财政部 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1〕30号)、河南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豫财社〔2014〕116号)。

(四)其他相关文件。国家及我省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开展绩效考核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依据及安排应当事先公布,被考核地区和机构抽取要公平合理,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二)科学可行、严谨规范。考核方案应结合当地实际调整完善,考核指标要进行严格论证,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考核组成员的培训和强化考核过程的质控,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考核质量。

(三)适时调整,突出重点。按照国家和我省每年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适时调整。对当年增加的项目内容,应及时纳入本年度项目考核指标。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要加大对重点和难点工作的考核力度。

(四)逐级考核、县级为主。各级卫生计生、财政和中医药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通过对考核结果的抽查和复核,促进考核工作不断规范。要强化县级考核的主体责

任,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的结果经复核后可计入国家及省、市绩效考核的最终成绩,逐步形成基层机构自查、县级全面考核、市级及以上抽查复核的绩效考核格局。

(五)奖罚并重、跟踪整改。要坚持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考核结果好的奖励,落后的适当扣减补助经费。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以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持续改进项目工作。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省级、市级考核的对象包括辖区各级卫生计生、财政和中医药部门,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县级考核的对象主要包括辖区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二)考核内容。绩效考核主要针对上一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部分。

1.组织管理。考核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的项目管理和协调机制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推广、问题整改、绩效考核组织实施等情况。考核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人员培训情况。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绩效考核工作落实等情况。

2.资金管理。考核各级财政部门的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情况。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

4.项目效果。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健康档案动态使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效果、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等情况,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鼓励地方开展对项目管理和实施中的创新点、工作亮点的考核,开展对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的考核,创新和完善服务模式,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管理方式。

(三)各部分权重。现场考核实行百分制,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项目效果四部分。省级和市级组织的现场

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整改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第二篇

祥贝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健康教育项目整改报告

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2014年专家组对我乡201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指出目前我乡健康教育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就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二、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

1、我乡的健康教育场地符合要求,具有宣教功能,有“健康教育室”标签和部分健康教育工具如讲课白板、课桌椅等。

2、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8种以上,收发记录清楚完整;音像资料在6种以上,播放记录完整,真实性高。

3、卫生院、社区、卫生室宣传栏设置符合要求,照片未能显示何时张贴画面。

4、健康教育讲座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的记录完整,能包含照片、签到表、课件、活动小结等内容,但个别活动记录中照片位置不佳。签到表记录人数不完整。

三、整改措施

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考核标准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统一宣传栏出版及落款格式,突出工作时间、主题、主办方等问题,解决实际工作的真实度、可信度。

2、落实健康教育工作中各种资料的收集标准,健全健康教育资料,及时做好归档工作。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健康教育资料,健全资料种类,形成完整的面向不同人群的教育材料,每次开展工作均正确有效的收集好图片、签到等现场资料,并按要求及时做好其他资料收集工作,分类归档,便于考核检查。

3、尽快开展慢性病管理及重点人群管理的中医药利用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培训,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要求有序开展。

6、总结经验,发挥带动作用。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面工作。

健康教育项目工作作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前期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但是对照国家标准仍然有一定的距离,需要我们下功夫把这项“软工作”作实作硬,让我乡健康教育工作有一个质的飞跃。

祥贝乡卫生院 二○一五年三月一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第三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卫生院查收。

另通知:12月初,将组织相关绩效考核人员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细则另行发放,以县级考核指标为基础。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地方考核的主体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从而充分发挥考核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依据

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地方考核还应当符合本省(区、市)卫生计生、财政和中医药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要求。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原卫生部 财政部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 中央综治办 国务院农民工办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

(二)绩效考核相关文件。原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7号)。

(三)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财政部 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财政部 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

(四)其他相关文件。国家及地方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开展绩效考核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依据及安排应当事先公布,被考核地区和机构抽取要公平合理,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二)科学可行、严谨规范。考核方案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调整完善,考核指标要进行严格论证,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考核组成员的培训和强化考核过程的质控,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考核质量。

(三)适时调整,突出重点。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局每年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工作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对当年增加的项目内容,要及时纳入本年度项目考核指标。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要加大对重点和难点工作的考核力度。

(四)逐级考核、县级为主。各级卫生计生、财政和中医药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通过对考核结果的抽查和复核,促进考核工作不断规范。要强化县级考核的主体责任,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的结果经复核后可计入国家及地方绩效考核的最终成绩,形成基层机构自查、县级全面考核、市级及以上抽查复核的绩效考核格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五)奖罚并重、跟踪整改。要坚持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考核结果好的奖励,落后的适当扣减补助经费。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以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持续改进项目工作。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省级、地市级考核的对象包括辖区各级卫生计生、财政和中医药部门,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县级考核的对象主要包括辖区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二)考核内容。绩效考核主要针对上一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部分。

1.组织管理。考核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的项目管理和协调机制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推广、问题整改、绩效考核组织实施等情况。考核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人员培训情况。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绩效考核工作落实等情况。

2.资金管理。考核各级财政部门的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情况。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

4.项目效果。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健康档案动态使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效果、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等情况,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第四篇

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财政局:

为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4〕321号)和《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

2015年1月 日

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评估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和加强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管理,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04〕321号)和《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了解各市、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落实、管理、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保证群众受益,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评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评估实行属地管理,以县(市、区)级为评估主体,重点加强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评估。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中的主体责任,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日常监督、评估

与指导。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明确评估程序、内容、标准,所有按照规定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要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要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评估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评估工作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日常评估与定期评估相结合、单项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机构评估与服务评估相结合,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及绩效情况。

(四)坚持评估结果与改进服务和经费补助相挂钩。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质量,财政部门在安排和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时要与评估结果挂钩,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五)鼓励创新,总结特色。通过评估,发掘我省各地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创新模式,总结我省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的特色与亮点,为推进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

三、评估对象

(一)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级卫生计生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

(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

四、评估内容

(一)组织与资金管理。组织管理包括管理机构设臵与工作落实、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人员配臵与培训、督导机制、绩效评估等。资金管理方面包括资金筹集、拨付、支出和财务管理等。

(二)项目执行情况。评估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为鼓励各地在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针政策、提高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成效方面,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创新模式、特色与亮点等,设臵特色项目附加分。

(三)社会效果。主要评估服务对象和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满意度。

五、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

(一)评估程序。

1.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开展自查自评。

2.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应加强对属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的日常监督、评估与指导。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至少每半年对辖区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年终联合财政局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并形成年度评估报告,上报各地级市卫生计生局(委)、财政局。

3.各地级市可参照本方案制定适合各地区使用的评估方案,卫生计生局(委)、财政局联合组织评估督导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估工作。辖区内县(市、区)数较少的地级市,原则上每年对所有的县(市、区)进行一次评估; 辖区内县(市、区)数较多的地级市,每年可抽取不少于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可选择所有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也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部分重点推进服务项目或需要加强管理的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各地级市评估报告(包括附件4-2表)于下一年度3月15日前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评估报告电子版报送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gdjbggws@126.com邮箱。

4.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每年3-4月,联合组织省级现场评估督导组,对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评估,具体评估安排另外下发。

5.年度评估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估方法。

评估分为现场抽查和居民知晓率、满意度调查两部分。主要包括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现场仪器测量和复核等形式,具体方法包括:

1.查阅资料。收集、查阅和核实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第五篇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泸江区卫【2012】8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和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承担服务机构:辖区内按照规定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

主要考核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视程度、人员保障、信息报送情况等。

(二)项目内容

国家规定的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三)实施效果

1

考核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等。 四、考核方法 (一)人员组成

考核组由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科以及临床科室相关人员组成。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按照《江阳区泰安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附表1)的要求进行,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时间

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作为一个绩效考核年度。村卫生室一年考核1次,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在年终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结算。

五、考核结果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按照村卫生站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计算方法对各村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前十名将按照一、二、三等奖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800元、500元和300元奖励。

六、补助资金计算方法

补助资金=各村辖区人口总数×80%(2012年区卫生局要求完成目标数)×5元(村级补助金额)÷100(考核细则总分)×实际考核所得分

2

例如:某村辖区人口2000人,考核得分为90分,那么年终此村所得补助资金=2000×80%×5÷100×90,即7200元。年终考核分值越高,那么所得补助资金相应就较高。

附表: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汇总表

3

附表1: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1

2

2016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第六篇

一、健全项目组织,细化项目管理

县卫生局项目办组织相关科室及业务单位骨干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与技术指导小组作用,把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和技术骨干,责任到人。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分工,切实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和督导考核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明确经费补助方式

县财政局、卫生局在省补助资金到位后,全额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按季度根据项目执行单位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分配,次年3月31日之前结清上年资金并预拨下年项目经费,卫生院对村医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支付相应劳务费要达到总经费的40%。项目所有经费要专款专用,支出不能有违规现象。

三、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合格率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85%。

2、健康教育工作: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播放音像资料、更换宣传栏内容、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教育、健康知识讲座等,各项工作应达服务规范要求。同时,利用网络、计划免疫短信等新文媒体,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来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让居民牢固树立健康意识和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3、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类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同时,加强接种人员上岗培训,强化安全接种意识,减少并有效处置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收集与管理,定期开展查漏补种。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要达到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

4、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由保健所(县城一、二级医院)和卫生院及时收集出生的新生儿信息,并由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新生儿访视,并按照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要达到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5%以上。

6、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统计,制定本年度体检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保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质量,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及统计报告工作,充分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体检表完整率达到80%以上。

7、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力度,发现新病例及时建档与管理。加强宣传和生活方式指导,提高二病健康管理率和控制率(5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

8、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病患者,及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发现1例、登记1例、管理1例。管理率4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

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各乡镇卫生院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发现、登记、报告工作;乡镇卫生院协助做好传染病统计、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处置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及时处置率均达到100%。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结合老年人体检工作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并针对性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做好辖区内0-36个月儿童的中医饮食调养和起居调摄指导、传授穴位推拿等。老年人和0-36个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35%以上。

11、卫生监督协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四、考核对象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医院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县级医疗机构。

五、考核周期

上下半年各进行1次绩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办法

1、日常监测数据核对(乡、村相关报表数据)。

2、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乡对村绩效考核情况、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现场抽查考核(现场抽查考核、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随访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

4、乡对村考核结果运用(拨付村级资金是否与劳务费挂钩,并有拨付依据)。

七、考核结果应用

年终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除了与项目资金拨付挂钩外,卫生局将对绩效考核前三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单位不低于1万元),后三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每个单位罚款不低于1万元),继续实施卫生院负责人未位淘汰制及评优评先的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质量。考核组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考核项目执行单位,如实反映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成果,做到评分与标准相应,扣分有理有据,切实保证绩效考核质量。

公共卫生自查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第七篇

公共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均等化,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迅速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卫电[20xx]2号)精神,我局于2014年2月22-25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个督导组,对全市8个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重点核查了项目工作开展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20xx年,市委、市政府为扎实推动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我局均将此项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来抓,今年元月初即组织对全市2014年度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怀远县虚假健康档案被通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召开紧急会议,下发紧急通知,安排专项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项目技术指导与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分工负责制,要认真对照省厅要求,加强资金监管,迅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月18日,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董一平局长就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再次进行了重点强调和部署。

(二)全面督查,严格考核

此次督导随机抽取了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电话核实,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督查的内容主要为:是否实行组织管理,是否规范使用资金,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慢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病管理等。

1.项目组织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确保实现项目预期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出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及时组织召开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专题会议,将项目工作的目标要求作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主要和核心内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组织实施。各地切实加强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大部分县足额安排了地方配套资金,并按照要求对2014年度项目资金进行了决算,预拨了2014年度项目资金。

2.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中建档、门诊建档、入户建档等方式来提高建档率,进一步提高了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的建档率。截止20xx年1月底,全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292605份,经抽查核实,规范率95%。

健康教育: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组织健全;能够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广泛宣传项目的内容要求和公共卫生知识;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街头宣传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健康宣传资料入户率、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度提高。

预防接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不断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内涵管理水平,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传染病防治:各地能够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强化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多数单位能够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技术方案,及时规范地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和处置工作,并配备了计算机、宽带等硬件设备,保障了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儿童保健与孕产妇管理:大多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均已开展了妇幼保健服务,使用统一的服务券发放登记本,回收的服务券与服务人次数基本一致,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券发放、回收、审核流程基本合理。经抽查核实,规范率85%。

重点人群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利用健康体检,积极开展重点人群筛查工作,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人实施规范管理和随访;通过积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沟通,掌握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相关信息并建立管理档案。经抽查核实,慢性病管理规范率80%;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率60%;老年人管理规范率85%。

二、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预拨不及时。部分县(市、区)存在资金预拨不及时,导致资金沉积,资金使用率不均衡,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

2.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不健全。基层医改后要求乡镇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比例不低于20%,现场检查的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比例远低于要求,且大部分为兼职,难以满足公共卫生工作需要。

3.项目执行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覆盖面存在不足,不能完全达到项目九个方面内容的整体要求,部分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城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率偏低,已建档案存在诸如:缺项、漏项,随意涂改,健康体检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慢性病人系统管理不规范,随访不到位;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围产期保健、体弱儿筛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存在较大空白。另外,由于城市拆迁、部分居民电话变更,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导致部分档案无法核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纳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辖区疾控、保健机构技术指导、培训职能,扩大培训范围,规范居民建档技术服务,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

2.各县(市、区)卫生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积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及时预拨和结算项目资金。

3.规范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杜绝弄虚作假,闭门造车,确保20xx 年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的完成

四、工作建议

1.以省为单位加快推进电子健康档案软件开发和信息平台建设,实行一定区域内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健康档案真实性、使用率。

2.加强省级培训,学习交流先进经验。

公共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二:

20xx年我院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牢牢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4年版)》这个中心任务,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为根据,以我辖区居民人人享有同一科学和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己任,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实用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全面推动我镇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进步居民健康水平。我院全部职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美满地完成了卫生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经自查***分。现对照卫生局《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进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量的通知》的通知自查总结以下:

一 项目管理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我院立即召开了班子成员公议安排布置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副镇长为组长的新州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同道兼任,并定期将此项工作进度汇报至镇政府。制定了“新州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方案”,每半年考核一次,增进了此项工作的展开。

二 资金的使用管理

根据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规定》我院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监视领导小组”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了项目经费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做到了项目经费健康科学公道地使用。

三 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满意率

依照《xx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布署,及时地召开了村干部和村卫生室负责人会议,要求卫生室负责人在村干部的支持下通过进户、广播、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情势不中断地进行宣传,让居民知晓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大意义,进步了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熟悉。

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9198份,建立率到达了50%。其中电子档案已录进19198份,电子档案建档率到达了50%。

普通人群建档19198份,重点人群建档6367份,其中 65岁以上老人建档2372份、高血压患者建档881份 、糖尿病患者建档338份 、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档12份 ,孕产妇及0-6岁儿童建档2349份。

五、健康教育宣传

为了进步全民的健康水平,普及卫生知识,我院利用各种情势的健康教育宣传,设置了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根据季节不同制做了多种宣传资料,通过集贸市场发放宣传单、大喇叭广播、学校集中培训等情势大力宣传,进步了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健康生活方式及防病的相干知识,全年发放6种宣传资料, 总计发放宣传资料29353余份,全年进行了26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参加参与健康教育知识讲座5080余人次。参加各种培训在岗职员和村卫生室职员总计35人。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全年共172余次。

六、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我辖区共有自然村23个,年均匀生养儿童427余名,为了更好地展开儿童保健工作,我院依托村防疫医生和计生专干的平台,对辖区内0-6岁儿童完全地进行了摸底排查,为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对新生儿进行2次访视,并纳进保健管理,根据年龄段不同对其进行体格检查,为所有适龄儿童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儿童健康管理率95%,儿童系统管理率90%。

七、孕产妇健康管理

我镇共有常住人口15099人,孕产妇年均匀400余人,为了进步高孕期妇女的保健管理,我院及时地和妇幼、婚检、结婚登记、镇计生办进行沟通统计,最大限度地摸清辖区内孕产妇数目及散布情况,及时地为孕妇发放叶酸,为产妇建立了保健手册,展开5次孕期保健服务及产妇分娩后3-7天内的1次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使我镇高危孕产妇安全生产率到达100%。孕产妇建档率100%,产后访视率到达90%。

八、老年人健康管理

我镇共有65岁以上老人3195人,根据项目要求,我镇卫生院组织了业务精干的大夫对行动不便的老人进行进户检查,对得了慢性病的老人进行了健康知识普及、对其服药及生活方式进行健康指导,进步了老年人的防病知识和生活质量。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5%。

九、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4)版》的要求,坚持为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首诊丈量血压一次,对已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免费丈量血糖一次。及每年最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2014年已建立高血压患者档案881份、已建立2型糖尿病患者档案338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到达9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到达90%,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满意率到达80%。

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我辖区共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2人,已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率100%,每年为患者做一次全面评估,并填写精神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每年为其进行1次健康检查,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100%。

公共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三:

自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全面启动实施以来,我县卫生局严格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安排,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科学实施,积极探索,全力推进,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我县首先成立了绛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同时成立了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县卫生局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并要求每个项目实施单位成立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各项目实施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成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成员必须包括防疫医生和妇幼保健医师,项目办成员少得于三人。县卫生局项目办制定了各项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实行县包乡(镇),乡(镇)包村,层层落实制,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网络,为我县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实施提供了保证。

二、加强培训,保证服务质量。

县卫生局项目办统一制发了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并上墙。为全面了解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4版)及上级相关的要求,先后派人参加省、市级的项目培训5次,分期对我县223个项目实施单位的所有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县项目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项目例会,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每月也定期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例会培训,各乡镇卫生院每月也定期召开项目例会,以会代培。半年来,我县共举办妇幼专题培训5次,培训2000余人次。全方位、多层次、滚动式的轮训,让项目工作人员掌握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工作规范和具体操作要求,为我县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的为广大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雄厚的师资基础。

三、加大宣传,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我县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广播、标语、墙报、公众咨询、入户等宣传形式,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宣传标语36副,宣传板面22期,出动宣传车24台次。以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信发放到全县每户居民家中,让老百姓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免费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进行了广泛有力的宣传,让这项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和吸引孕产妇和儿童主动参与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活动中来。为了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得更扎实有效,我县将每月的15日定为“健康教育宣讲日”,“宣讲日”当天,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厂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卫生所在本辖区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宣讲日”的制定推动了我县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妇幼保健院的包乡镇人员深入农村和居民家中,开展了30余次妇幼保健知识的面对面宣讲,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宣讲内容包括:母乳喂养、母婴健康素养55条、住院分娩的好处、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等。5月20日以“母乳喂养,让妈妈的爱没有缺憾”为主题开展了大型公众咨询活动。

四、规范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紧紧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组织落实儿童、孕产妇保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实现项目资料的统一完整。为使项目资料管理规范化,我县项目办在项目工作一开始就下发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规范整理指导意见”,对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有资料及资料的内容及标准做了要求,并统一制定了“孕产妇基本信息登记表”、“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表”、“高危孕产妇登记表”和“0-36个月儿童基本信息登记表”、“儿童系统管理登记表”、“体弱儿管理登记表”等表格,统一印刷成册下发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就表格的填写方法进行了培训。

二是印制服务券,扎实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县项目办统一印制了“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券”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券”。同时规定了服务卷的使用方式、服务流程和财务报销流程,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在为孕产妇和儿童建册的同时发放服务券,并告知其服务券的使用办法。服务券的使用规范强化了孕产妇和儿童保健项目内容,杜绝了只补助,不体检(随访)的问题。上半年共使用孕产妇服务券3245张,儿童服务券5012张,确保了服务的真实性。

三是编写工作动态(简报),加强工作宣传。各项目实施单位在每项活动完成后,及时编写项目活动信息简报,向上级报送并下发到下属单位,使得上级单位能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开展情况,也让下属单位了解项目工作的工作动态。到目前为止县、乡共印发出信息简报300份。

四是加强上下左右联系,推动工作落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人口信息,积极开展上门随访服务。2014年上半年,共建立新生儿保健手册1058份,新生儿访视数1692人次;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36个月儿童5838人次;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孕产妇12周前建册317人,产前健康管理数1140人,产后访视数108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9%,住院分娩率100%。

五是利用网络科技,建立项目博客。为了交流信息,扩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面,从项目一开始,县项目办就要求县、乡(镇)级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开设博客,村级项目实施单位有能力的可以设博客。各项目单位定期更新内容,并及时发放项目工作新闻,同时建立博客相册,每次活动完将活动照片及时发至博客。截止目前,县乡村三级共开设博客92个,报道新闻近百条,发出健康教育知识200余条,工作活动照片15000余张,转载国家政策法规100余条,浏览次数350000次,达到了工作图片上下共享,新闻报道及时准确、政策法规共同学习、项目工作相互交流的目的。

五、加强项目督导,严格绩效考核。

一是县卫生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考核和奖惩办法。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业务督导作用,成立了由包乡镇人员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组和业务督导组。认真开展对项目工作的综合业务指导,建立了项目工作联系人制度,采取定人、定点分片包干的方式,开展了对项目实施单位每月1次的技术指导服务。

二是建立了县、乡两级定期督查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督查制、追究制,一月一通报制。根据县卫生局项目办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每月进行1次督导检查,县项目办也随时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时,要下达督导意见书,同时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出的问题写出整改措施并积极整改,在下次督导时将对上次督导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被督导单位能认真整改。县妇幼保健院上半年分别于4月5日、5月17日和6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3次督查指导,共下达“督导意见书”70余份,责成被督导单位认真按照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根据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每半年对全县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考核采取现场考核和非现场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内容包括: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通过走访居民、电话调查、入户随访、问卷调查等方式,由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评价。非现场考核内容包括:以日常报表准确及时情况,会议及培训参加情况,县项目办、疾控中心和妇幼院日常督导情况为准,进行综合评分。绩效考核结果均采取百分制记分,综合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5分的为合格,75-85分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考核分数与划拨经费挂钩。我县卫生局制定经费预算时,就预留了各项目实施单位30%的经费,作为考核经费,在考核后再下拨,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单位,按照规定全部拨付考核经费,优秀的,可给予奖励;基本合格的扣减10%的考核经费;不合格的,通报批评,扣减20%的考核经费。7月中旬我县项目办组织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相关项目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卫生院、厂矿医院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评估。

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账程序。

为了确保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使得项目资金能真正用于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和内容要求,县卫生局项目办统一设计印制了《绛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支出结算单》及《绛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票据汇总单》,统一使用项目专用的报账票据,规范了各项目实施单位的报账程序及内容。项目实施单位在每次活动完成后,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完善活动资料及相关票据,报县项目办审核报账。

报账采取一事一报账原则,不得混合报账。各单位在开展活动时不得从项目经费中预借款,要根据项目活动开展情况,在活动结束后,再进行报账。报账时《费用支出结算单》和《票据汇总单》是配套使用的,《费用支出结算单》主要是用于县卫生局相关部门审核时使用,《票据汇总单》主要是用于附相关的报销凭证。县项目办主要审核:1、活动是否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开展,若未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是否《绛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用款申请书》并报县项目审批;2、活动是否有相应的资料佐证(a、通知 b、签到 c、图片资料 d、活动总结 e、其它),3、活动预算与决算是否基本一致。县卫生局财务集中办主要审核:1、所有票据是否均为合法的原始凭证;2、票据日期与活动开展日期是否一致;3、报账程序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经过县卫生局项目办和财务集中核算办审核后,纪检组长签字方可报销。

半年来,我们经过努力,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认真落实,将我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的更好!

公共卫生自查报告范文四:

今天,召开20xx年上半年全县卫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抗洪救灾取得阶段胜利、本年度时序过半、卫生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的情况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上半年卫生工作,深入分析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会前,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同志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上半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拉练检查。从拉练的情况看,各单位拼发展、比实力、争先进的劲头很足,形成了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相信同志们有所触动、有所感想、有所思考、有所启发。下面,根据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客观估价成绩,始终坚定发展赶超信心

上半年以来,全县卫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紧扣县委、政府“一带三区”发展战略和局党组年初制定的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创造了极不平凡的业绩,取得了比预期更好的成效。主要成绩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保障水平逐年提升。今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了对新农合的投入,为了把这一惠泽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抓实,我们围绕“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这一中心,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保证了参合农民广泛受益。一是以调整方案为重点,提高了参合农民补偿水平。按照省卫生厅“要将住院补偿比例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的工作要求,我们适度调整了住院费用补助比例,取消了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等困难人群的住院起付线,适当扩大门诊慢性病定额补助的病种,提高了住院正常分娩、碎石、狂犬病免疫治疗定额补助水平,将未参合新生儿治疗费用随母亲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同时根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及时调整了乡村两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的307种药品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上半年合作医疗基金累计为全县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4978.02万元。其中补偿住院病人24098人次,补偿4338.09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59.84%,参合农民受益人次率达100%。二是以门诊统筹为切入点,提高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从元月1日起全面启动以来,各定点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强化培训学习、严格落实“五统一”补偿政策、强化基金监管,参合农民受益面显著扩大。上半年门诊统筹补偿58.45万人次,补偿313.98万元。分路镇、濯港镇等卫生院在门诊统筹基金的使用、补偿、监管及乡医管理等方面相对较好。三是以强化监管为主线,提高了新农合服务水平。坚持三级审核制、住院病人查房制、“四公开、一公示”制、回访抽查制、单病种最高限价制、定点医疗机构目标责任管理等制度,上半年共查处违规补偿事件20余例、核减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补偿23万元,保障了基金的安全性;全面推行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即时补偿和先行垫付制度,提高了参合农民现场获得补助的方便性;大力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用药监控制、检查互认制等控费服务,提高了医疗费用的透明性。二医院、妇幼保健院、红十会医院、濯港卫生院、独山卫生院、下新卫生院、刘佐卫生院、停前卫生院等单位例均费用明显下降。四是以信息化建设为途径,提高了新农合管理水平。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完成了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建设工作,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新农合管理系统与医院HIS系统的对接。全县各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均配置了电脑,初步实现了医疗费用的网上审核、网上监控和网上结算,提高了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2、医药改革稳步实施,工作成效呈现良好。上半年,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各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快了卫生项目建设步伐。被县委、县政府列入今年全县“十件实事”之一的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和两家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基本完成了项目征地、围墙招标等前期工作,五祖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基本完成,小池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已顺利开工;县人民医院医疗急救综合大楼主体工程已完成十七层,县中医院门诊楼主体工程已封顶。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基本药物目录配备达90%以上、使用比例达70%以上,目录内药品统一降价达5%以上。三是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定了《黄梅县2014年公共卫生服务九大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黄梅县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待孕妇女叶酸普服项目、重症精神病患者调查等专项培训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两次组织专班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完成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与项目经费挂钩。上半年,全县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399份,调查重症精神病患者1048人,完成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3983人次,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25例,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项目已于5月份开始全面启动。四是大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顺利完成了5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五是大力开展“四项整治”活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狠抓财务审计、院务政务公开、人力资源、村卫生室管理,系统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共清理各类辞退工作人员39名,动工新建规范化村卫生室达50余个,纠正一村多点、一村多室72个。

3、疾病防控成绩突出,公共安全得到确保。上半年,全县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11种免费疫苗接种率均达98%以上,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全县住院分娩率达99.96%,“降消”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共为2767名住院分娩孕产妇补助资金80万元;全面落实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疫情的防控措施,全县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252例手足口病人已全部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特别是在7月份连遭暴雨袭击以来,全县卫生系统按照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应对,出动医务人员800余人次,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开展伤员救护、巡回义诊、疾病预防、饮用水消毒、救灾防病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共诊治灾民8921人次,免费发放药品23万元,扎实、有效地做好了灾区救灾防病工作。

4、卫生监督科学规范,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专项整治、打击餐饮业违法使用“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专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1241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516公斤,查处违法违规经营62户次,责令停止医疗执业活动18家,有效地规范了餐饮市场和医疗市场秩序。同时,顺利完成了元旦、春节、两会、端阳、五一、全国黄梅戏迷联谊活动、电视剧《黄梅戏宗师传奇》拍摄、高考等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医政管理不断加强,医疗服务极大改进。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荆楚行、一级医院评审、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等活动,注重医疗质量管理,狠抓医疗安全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实,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别是今年省卫生厅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创建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活动,并将黄梅县蔡山中心卫生院列入全省创建示范点之一。我们根据省卫生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全县创建示范卫生机构提出了建立“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考核体系”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全县创建示范卫生机构活动的组织领导、检查督办、考核评价,保证了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蔡山镇、大河镇、分路镇等乡镇卫生院认真按照省厅及县局要求,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统一标识、努力打造品牌形象,完善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落实任务、积极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创新机制、大力开展村卫生室专项整治等举措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软、硬件建设焕然一新。上半年,全县卫生系统门诊562553人次,住院36767人次,业务收入13476万元,业务收入增长率达18%。其中业务收入增长率在15%以上的单位是:县医院(19%)、中医院(33%)、妇幼保健院(44%)、骨科医院(28%)、眼科医院(17%)、大河中心卫生院(33%)、柳林卫生院(24%)、五祖卫生院(51%)、苦竹卫生院(72%)、杉木卫生院(52%)、下新卫生院(16%)、新开卫生院(20%)、刘佐卫生院(35%)。

6、行风文化常抓不懈,行业形象明显好转。一是大力开展“五个基本”创建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查漏补缺工作,顺利通过县委组织部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验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在全县卫生系统大力开展“外学王争艳、内学沈六伢”学习活动,医务人员行为规范明显转变。三是大力开展赈灾募捐活动。在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后,县红十字会及时依法开展为地震灾区募捐活动。截至6月底,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46万余元,其中卫生系统捐款11.8万元。四是大力加强系统文化建设。积极组队参加黄梅县第三届“挑花杯”乒乓球大赛,并取得了男团第二名、女团第三名、混双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充分展示了卫生系统勇争一流的风采和实力。同时,县医院开展了篮球、拔河、男女共济齐步走职工夏季运动会,停前卫生院举办了庆“五四”青年联欢会,大河卫生院举办了“我是团支书,我是护士长”竞争上岗演讲比赛,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了大型护理知识竞赛,县疾控中心举办了春季职工运动会,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了系统和谐建设。五是全面完成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县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奋斗成就事业,拼搏赢得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的求真务实、精诚团结,离不开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勤奋工作、克难奋进。在此,我代表县卫生局向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向全县广大医务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上半年工作,逆境之中的奋发让我们倍觉艰辛,逆势而上的业绩令我们倍感自豪,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倍加珍惜。

在经历了严峻考验之后,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科学地分析当前形势,清醒地看到困难和不足,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从有利因素看:一是发展机遇更加优越。当前,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卫生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卫生投入不断加大,卫生事业正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二是发展空间更加广阔。一方面,国家正全力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革涉及到卫生工作的方方面面,过去一些阻碍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即将全面解决。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卫生医疗服务正在向临床前扩展延伸。三是发展实力更加雄厚。近年来,各级政府财政实力日益强大,卫生系统造血功能也不断增强,为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看到成绩和机遇的同时,我们也感受到区域竞争的压力、加快发展的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面对激烈的竞争形势,发展的速度还不快。近年来,卫生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历史地看、纵向比速度很快,跳出黄梅看黄梅差距不小。现在各地都在比拼速度,都在实施“弯道超车”,如果不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加快发展,“标兵”将会更多更远,“追兵”将会更少更近。所以,我们急需努力、急需发展、急需提速、急需超车。二是面对加快发展的紧迫任务,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主要表现在:深化医改任务繁重。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现行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也涉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在推进过程中有大量棘手的难题需要研究解决;医疗服务亟待改进。部分医院管理松懈,医疗服务流程不尽合理,服务环境和服务设施有待改善。少数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滑坡,人文关怀缺失,导致医患关系不够和谐,医疗纠纷和“医闹”现象偶有发生;发展后劲严重不足。部分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匮乏,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落后;新农合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门诊统筹工作呈现“上热下冷”局面,基金沉淀过多,群众受益不大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在下半年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速推进发展赶超进程

对于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年初卫生工作会议已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现在时间已经过半,能否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下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重点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坚持改革与创新并举,激发发展动力。今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快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和小池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项目要抓紧实施,县人民医院医疗急救综合大楼和县中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要加快工程进度,力争早日投入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要尽快启动;村卫生室建设要在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加强软件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水平。二是要加快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省、市已将我县和浠水、蕲春作为第二批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县。为保证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我们要抓紧掌握全县各医疗机构人员现状、结构、编制、津贴补贴、资产债权等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底数,认真做好试点资金测算、预算调整、政府补偿、现行药品加成、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等方案的筹备工作,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顺利实施。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前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准备,严格做到“五个统一”(统一询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使用、统一价格),扎实开展基本药物询价、药品零差率销售、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等试点工作,最终达到配备充足、有序竞争、保障质量、价格合理、群众受益的目的。三是要加快落实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任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任务要加快落实,使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项目真正惠及于民。四是要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各单位要以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以稳定农村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充分调动广大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的,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县乡镇卫生院特点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监管制度,逐步建立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镇卫生院管理运行新机制。五是要继续实施“四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大力培养卫生实用人才,推行院务、财务、政务公开,推行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规范财务管理,减少非生产性支出,强化村卫生室管理整治,不断优化事业发展环境。

2、坚持发展与民生并重,聚集发展能量。目前,我县的新农合工作已进入巩固和发展阶段,工作重点要逐步转移到创新服务模式、规范运行机制、提高报销比例、加强基金监管上来,确保新农合制度持续、稳定、健康运行。一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向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既是新农合制度建设工作的参与者和实施者,也是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受益者和受惠者。参合农民、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等三方的利益是辨证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新农合制度发展和医疗机

2016审计整改情况汇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第八篇

范文一:审计整改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报告20**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年部门预算时,将20**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17号)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范文二:审计整改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日常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将审计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与延审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关于对区本级各主管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缺少监督、预算批复项目有遗漏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批复的管理工作,督促区本级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各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前的核对机制,对年中发生的预算调整项目指标做好审核及科室间的核对工作,确保下达的预算调整项目无遗漏。

(二)关于区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中存在部分测算数据未及时更新、个别计算数据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及早启动转移支付因素数据征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支付因素,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提供转移支付因素相关数据。

(三)关于个别预算资金安排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区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变化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本区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预算,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四)关于个别部门预算指标再结转及年内预算指标未细化结转次年金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上报预算细化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文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子项目间调剂使用,造成一些子项目超预算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报销时应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明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指导下属区群艺馆修订了《闵行区群众艺术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区工商联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区妇联、原区招管办及归口管理的区招投标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区绿容局主要领导召集局财务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调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的要求,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对于涉及“虚增整治改造面积,多拨付补贴资金”的三个镇的69、64万元补贴资金均已收回,并于9月5日上缴区财政。同时区绿容局加强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2016年、2016年“景观灯光电费”预算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将预算分别调减为188万元、100万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关于部分绿化养护项目转包或分包的问题。区绿容局下属绿化所、公园所将指导下属上海西郊园艺公司、上海神洲绿化实业公司规范用工行为,通过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形式落实整改。

(三)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科委今后对于此类项目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注重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充分沟通,实施过程中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操作。区文广局要求下属区群艺馆进一步明确财务负责人和政府采购责任人,并对区群艺馆行政领导、政府采购责任人、财务等有关人员进行了《上海市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专题业务培训指导,以提高政府采购意识。

(四)关于部分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交区财政的问题。区科委根据审计意见已对所有项目的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将确属余款的项目资金60、12万元按规定上缴区财政。区人口计生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市拨资金的使用流程,将市拨资金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且在审计期间已将结余的市拨资金6、55万元上缴区财政。

(五)关于资产、物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国资委对“三集中”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根据闵府办发[20**]66号文件精神,于20**年底前已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划交至区财政局;经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闵国资办(2016)17号《关于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三集中”房屋、土地资产处置的请示》上报区政府,以解决目前资产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清、帐实不符的问题。目前,区政府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区网点办与改制企业上级部门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召开了调研会议,通报了存在承租户转租行为等情况。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区国资委的要求与下属改制企业召开会议,了解改制企业经营状况,并向区国资委上报了《关于原闵商商贸有限公司下属区百货公司等8家转制企业承租国有商业网点租赁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经区国资委讨论研究后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在抄告单上明确了相关处理事宜。区网点办与相关公司多次协商,要求其停止转租行为,目前,各相关公司已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整改。区科委根据审计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实物台账登记制度。

(六)关于现金支付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区文广局加强了对下属区群艺馆“劳务费支出”发放的凭证审核工作,明确劳务费发放不得代领代签,同时,进一步规范区群艺馆公务卡消费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费用拨付工作,控制现金的使用。区残联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现金使用管理。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万芳路一、二期道路建设和区体育场曲棍球队宿舍楼建设及训练房装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收回了多计工程造价款项;对于资金结算不准确的情况,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补办了竣工验收报告,并本着“新账不欠,老账逐步清”的原则,推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针对闵行文化公园生态工程、区中心医院扩建急诊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库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反映出的问题,七宝镇按照审计意见已将不属于本项目的相关支出作调账处理;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确定了费用列支原则,相关部门也对有关费用列支渠道等予以了明确。闵盛公司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区中心医院扩建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建设资金结算等工作。

针对20**年至20**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价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对定点审价机构的管理上加大考核力度,以国家审计结果为准,对此前按定点审价机构的审价报告多计的费用不予支付,对已多支付的协助追回。超概算及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事项,由区发改委牵头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区公共服务局研究出台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拟实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制度,强化对街镇承发包行为的检查考核,强化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加强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区建交委将对施工监理加强管理,督促其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控制设计变更、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针对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行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建交委改变过去项目“全覆盖”的做法,主要解决生活、工作在闵行区的群体短距离出行,今后布局和调整网点按轨交2公里的范围内设置。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避免与公共自行车网点重复布设,减少资源浪费。区建交委要求项目运行公司补足在运行过程中丢失的公共自行车,督促项目运行公司针对实际情况,加大维修力度,加派维修人员,加强公共自行车车辆调度,尽最大力量解决“潮汐”现象造成的车辆供应不足矛盾。改变过去“全免费”模式,今年推出“办卡预存押金,预存备扣金,收取卡工本费、卡年费,超时还车收费”等措施,完善公共自行车项目发展的新政,采取超时还车收费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针对区“村村通”公交项目运行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建交委今后将按立项的相关程序,在做好项目总概算审核的同时,更加细致地审核相关子项目的概算,避免出现子项目超概算投资;对确需调整和增加投资的子项目,应及时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20**年下半年区建交委已结合新辟(调整)公交线路的相关道路工程修复了立跃路。对于站牌的维护,区建交委牵头建立了对公交站牌进行维护、管理的专业队伍,并将通过大联动、网格办、市民寻访和媒体反映等平台,及时处置公交站牌维护事项。区建交委将定期组织“村村通”公交线路的客流调查和线路普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征询涉及范围内单位、村民的意见,根据道路等设施实际情况和村民出行需求,不断对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以提高村民出行的便捷性。区交通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各条“村村通”公交线路的客流动态变化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居民基本出行条件的前提下,对部分客流较少的线路进行适度的优化调整,逐步缩小“村村通”公交线路与区内其他公交线路的运能差距。同时,区交通管理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轨交枢纽、停车保养场的建设进程,方便公交车辆就近蓄车以缩短空驶里程,降低营运成本,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三)针对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经委已要求菜市场全部摊位用于农副产品销售,不得移作他用。同时,对个别经营户在摊位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情况,市场管理公司已予以撤除。区经委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并于20**年4月和9月二次组织全区标准化菜市场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年末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区经委已督促相关市场、厂家安排资金和人员对损坏的追溯系统设备进行修复,确保追溯系统正常运作;已约谈追溯系统设备供货厂商,对设备运行、数据上报等情况每天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菜市场并派人维修。区经委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在市场公告栏内及时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和介绍追溯系统的作用、功能等,以提高市民对追溯系统的知晓度。

五、区属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针对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莘庄工业区开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反映出的问题。

区城投公司,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动迁安置房情况进行梳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动迁安置房做好原始数据的备份处理,以完整的反映其购入、安置、结存等情况;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经办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核对工作,逐步建立动迁安置房数量、金额明细辅助账。二是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区财政局外借人员发放的各类补贴进行了清退,共计27、95万元,其余人员清退仍在整改之中。三是于20**年11月6日收回重复支付的法律顾问费10万元。四是将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报销手续,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区闵盛公司,一是发放外借人员3、21万元已清退进账,发放伙食补贴6、36万元已由区国资委批复同意其不予清退。二是按照合同规定,收缴租金578、3万元。三是与区财政局、资产所属及所用部门进行对接和协调、完善资产移交手续。四是对正在实施的工程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

莘庄工业区,一是计划于今年年底对动迁回购房屋少计当年成本事项作相应追溯调整。二是已收回以前年度的挂账往来款1546、36万元,通过清理往来款抵销出借款294、78万元,其余资金仍在整改中;对未进行帐务处理的已处置资产及无实物资产进行了清理,拟按相关审批程序予以处理。三是对未及时结转成本的已完工项目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为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力度,区政府领导分别在区审计工作会议(暨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区部门预算工作会议上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领导职责。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已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办,并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三是强化长效机制。审计整改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以上报告,请审阅。

范文三: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作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部署了审计整改工作,组织了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整改的单位,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进行责任追究;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注重原因分析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坚持审计整改回执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回执的形式反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审计跟踪回访制度,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定期进行回访,了解、核实整改情况,督促做好有关问题的纠正工作;坚持审计整改承诺制度,根据区领导指示,区审计局制作被审计单位整改的问题回访表,由专人负责送到被审计单位,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承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坚持后续审计检查制度,将被审计单位前一次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报告,强化整改的责任及效果;坚持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制度,年初对上一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再次督促检查,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区审计局书面函告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提请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坚持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在专题会议上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以公开促整改,提高审计整改效果;坚持审计过程中的纠错制度,及时指出问题,及时促进纠正问题,及时促进规范管理,提高整改效果。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分层次明确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体育局等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制定审计整改方案,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相关被审计单位进行深入剖析,从加强单位内控入手,制定完善了各项制度共22项。如,古美街道修订《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费使用专项报告和报销审批流程暂行办法》等,加强资金使用的审核、审计;区司法局完善了《物品请购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区体育局制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落实了对本局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检查长效机制,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同时,各被审计单位注重审前的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审计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召开了相关预算单位参加的整改会议,及时认真落实整改。

(一)关于部分预算单位“八项收入”未按规定实施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要求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规定要求相关收入及时上缴区国库。目前区规土局、区教育局“八项收入”316、89万元已缴入国库。

(二)关于土地出让收入70%部分结余资金提取专项资金(基金)承担对象有误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部门内部审核工作,对“浦江镇蓝领公寓1、2号”和“艺博园”地块70%部分结余资金分配过程中多计提了各类基金459、90万元,于2016年6月拨付给了浦江镇。

(三)关于校区保安经费清算不准确的问题。

1、相关保安公司于2016年4月向区财政上缴了2016至2016年度市拨校区保安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结余685、24万元。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研究校区保安人员市社会保险补贴纳入清缴范围后与区预算工作的衔接。

2、区财政局已于2016年7月对莘庄、江川两家服务社未缴的2016年校区保安经费结余资金33、67万元进行了清缴。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的问题。民政局进一步细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专项经费内容,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用途使用资金;下属军休中心、救助站完善了交通卡使用和台账记录制度,规范退休交通、救助对象救助返乡护送等专项费用的使用。闵行报社加强了对经济业务和原始凭证审核,落实预算资金管理,确保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区统计局制定了《内部牵制制度》、《非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区体育局规定凡局系统内人员担任裁判员工作的不得在外聘裁判员经费中列支人员补贴。区教育局建立和完善校长考核与诫勉谈话制度,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并通过加强所属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培训,增强教育工作的前瞻性,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加强对所属单位专项资金执行过程的指导与控制,使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资金用途执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关于部分项目当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区教育局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教育内涵发展资金”2016年底结余在2016年经与区财政局协调实际确定安排支出为2878、59万元,截止2016年9月4日,区财政局已累计下拨了2776、54万元(其中25万元系多拨应退回),另有127、05万元属政府采购项目在执行过程中;2016年底用结余的“教育内涵发展资金”在2016年安排了2000万元,完成了项目设计、预算细化等,在年内完成资金划拨和项目预算执行等工作。“民办学校扶持政策兑现资金”由于无相关配套政策遵循、项目实施条件尚不成熟等原因,未能执行,项目资金已按照区财政局年度资金清缴的要求,全部清理上缴财政。

(三)关于经费开支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区民政局下属区救助中心已报请区财政局同意,重复拨付原龙柏街道救助资金从专项结余中核销。区司法局明确了支付有关律师事务所的办案费补贴、交通费补贴、值班费等专项资金的发放流程,对资金使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区统计局完善了项目资金的支出手续,严格财务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更加规范。

(四)关于部分专款资金未执行财政“两个集中”管理的问题。区委老干部局,已纠正市拨专款当年列支使用后余额上缴财政做法,严格按“两个集中”规定将市拨专款纳入财政管理。区教育局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收到市拨专款严格按闵行区“两个集中”的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区司法局2016年6月底前将收到市老年基金会闵行分会转入老年人法律援助费余额上缴了区财政。

(五)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民政局,已要求区婚姻登记中心与闵行红双喜服务中心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费全额上缴财政。区教育局已责成局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发催缴函、律师函,主动上门催缴等办法加大催交民办学校欠交房屋租赁费,截至2016年8月底,已经收回115、03万元,还有987、69万元(其中瑞金学校欠600万元、七宝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欠180万元、协和教育集团欠27、84万元、另有15所幼儿园欠179、85万元)正在收缴之中。对于购置电脑未及时提货现象,现已交付区第一、第二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区教育局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相关资产配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预算的可行性论证办法,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于教育学院无偿出借电脑无偿提供给民办信宏中学使用,教育局将开展面上的全面检查,并督促相关学校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签订租赁协议。区体育局及其下属少体校、体育馆于2016年8月将未入账的女子曲棍球队宿舍楼空调、训练器材等已补记入账。闵行报社,已按规定要求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向区国资委进行了报批。

三、街道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古美街道及其劳务所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的问题,区纪监部门已立案调查。

(二)关于违规发放奖励补贴的问题。古美街道收回了之前发放的家属慰问费及个人通讯费补贴1、73万元,并停发了各类值班费,该事项的整改情况已报送区纪检部门。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闵行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区中心医院扩建急诊综合楼等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文化公园建设指挥部按规定完成了立项、选址、报建、用地预审、工可报告、用地规划许可、详规批复、方案批复和扩初方案报批、土地划拨等手续,并按照招投标程序开展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闵盛公司对增加的工程内容进行了梳理,联系相关单位召开了协调会,并进行了有关审批手续办理。

针对凤庆路道路、区卫生检验所迁址装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收回了多计建安工程造价款项;加强和完善了施工程序管理,按照招投标规定落实了相关管理工作;对于资金结算不准确的情况,也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

五、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针对区教育局购买辅助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教育局及时制定《闵行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辅助服务项目工作的方案》,严格控制辅助服务项目总人数。2016年,该局经清退分流,用人配置超标准的单位共计减少105人,其中清退退休返聘人员94人。

(二)针对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补偿补贴资金专项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农委积极推动各镇落实现状农田生态补偿资金,除梅陇镇因现状农田均为少额边角农地,该镇采取村集体另行留出10%收益分配农民外,其它镇全部落实了现状农田生态补偿资金;同时区农委制订了《关于闵行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对基本农田和现状农田生态补偿资金安排、下拨、公示、会计核算、“一卡通”使用、村公共支出具体项目、村得补贴规范使用、检查考核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三)针对区居家养老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民政局将在综合考虑各地区老年人口总量、年龄分布、经济收入等因素的基础上,调整制定新的养老服务政策;2016年度安排预算经费6、8万元,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需求评估工作,确保惠老政策得到落实;试行对助餐点运作进行考核,通过考察助餐点硬件设施、服务质量、供餐能力、老人满意度等方面,综合确定助餐点的补贴定额;制定并实行新上岗服务员岗位培训制度,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

(四)针对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和公园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绿化管理部门加强了配套资金监管力度,要求街镇提供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拨付凭证作为补贴资金支付依据,对达不到标准养护经费的街镇,区配套资金作相应下浮;下属林业站会同街镇对绿化养护工作以外的在编养护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合理协调从业岗位,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对绿地养护开展调研,合理测算养护定额;加大考核力度,依据考核结果增加或扣减养护考核奖励费;督促各街镇按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养护公司。

六、区属公司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针对闵商公司、粮油公司、物资公司、闵交公司、闵浩公司、施达公司、闵鑫公司、工业联社(申信公司)、供销社9家区属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反映出的问题。相关公司将通过整合并入区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往来款项、注册资本、实物资产等进行清理,发现确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不实资产,将报请区国资委审核批准后予以处置。对于继续保留公务用车的,有关公司将向区国资委、区车改办上报使用情况。涉及财务核算欠规范方面,相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针对莘庄工业区、土地储备中心及地产经营公司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反映出的问题。

莘庄工业区,一是对预算调整工作进行了细化,规定了各预算单位年底统一结账日期,确保预算执行准确;二是出台和完善了《莘庄工业区个人银行卡使用及报销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执行过程中的检查,杜绝大额使用现金现象的发生;三是要求被奖励企业严格按照闵创和[2016]3号文规定的范围使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资金;四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确保代管经费规范使用;五是进一步完善车改保留车辆使用台账,作好行车记录;六是将宕帐于综治办的门警卫服务费划入事业所帐户。

土地储备中心及地产经营公司,一是制定了《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制作了《往来款项审签单》,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审核程序;二是对已完成竣工决算的项目进行了成本结转和账务处理;三是加强了资金划拨的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为了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减少屡审屡犯问题发生,区政府领导在每年召开的审计工作会议上,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强调对同一单位同一领导班子在审计中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定期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分层次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同时,要求区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加大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要求区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改合力,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要求区审计局推进审计整改向纵深发展,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促进单位加强管理和提高效能;要求区重点单位、部门进一步推进内审制度建设,落实对单位内部日常经济行为的监督检查,促进内部管理、财务管理水平提高。

以上报告,请审阅。

2016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第九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

2016年是我市卫生十二五规划关键之年,我院紧紧围绕市政府、卫生局有关医改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药品零差价制度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版)》,继续依照市卫生局《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调整了医院预防保健科人员配置,优化组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院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计划

根据市局、市疾控、市卫生监督所、市妇保所等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成立了以院长兼党支部书记庄永忠同志任组长,分管院长李志明同志任副组长,业务院长王建风、副院长陈军华、防保科科长张邦华、院务委员路俊英、财务科长吴秋平等为成员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项目办公室,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

二、强化培训、定期督导

今年以来,我院定期不定期的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培训,并多次进行督导检查,保证了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按照计划完成。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截止9月20日全镇常住人口29023人,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8565份,建档率98.4%,其中高血压管理档案2815份;2型糖尿病管理档案539份;儿童保健管理档案份;孕产妇管理档案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档案199份;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档案4947份。

2、居民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2016年度,我院高度重视健康档案的维护管理,截止到9月20日,近一年来健康档案有动态记录的是25975份,占健康档案总份数的90.9%,无动态记录的2590份,无动态管理率9.1%.

(二)健康教育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根据市疾控中心的统一安排,我院共累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74234份,内容包括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台历、健康金钥匙、扩大免疫规划等。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2016年度我院共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1个,即门诊大楼健康教育宣传栏,行政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12个,每个月更新一次,累计更换156次。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积极开展以结核病防治宣传日、肿瘤宣传周、世界无烟日、爱牙日、高血压宣传日、糖尿病宣传日、艾滋病防治宣传日等为内容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截止到9月20日,累计举办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17次。

4、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以防病、治病为目的的各类健康知识讲座91场次,累计参与人数1648人次。

(三)计划免疫

为适龄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证141人次,实建立预防接种证141人次,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麻风、麻腮风)、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白破二联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共接种7796人次,接种二类疫苗人1234人次。发现及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46例,对辖区内计划免疫疫苗预防疾病进行主动监测,本年度无计划免疫相关传染病病例发生。

(四)儿童保健管理与健康情况

积极开展6周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工作,2016年度对109名新生儿进行了访视,新生儿访视率100%,对1050名0-6岁儿童进行了保健管理,保健管理率100%,保健覆盖率100%。

(五)孕产妇管理与健康情况

1、孕产妇管理

今年我镇共有新婚妇女数107人,管理新婚妇女数107人,管理率100%,早孕建卡数102人,建册率95.3%,早孕检查102人,早孕检查率95.3%;产前检查107人,产前检查率100%,产检次数535人次;产后访视107人,产后访视率100%.产后访视次数692人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成效形成方案和报告】

2、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今年我院宫颈癌筛查数1200人次,乳腺癌筛查1100人次,保质保量完成了上级部门的相关任务。

(六)老年人保健

本年度累计管理4947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免费为位老年人进行体检,体检率达到80.93%。此次体检除一般体格检查外,还积极开展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空腹血糖、肝功能等辅助检查。对查出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纳入慢性病规范管理,对查出的其他异常情况反馈给本人,督促其进行复查或转诊到上级医疗单位进行确诊、治疗。

(七)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针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随访的同时免费为慢性病患者提供随机血糖监测,并针对辖区慢性病人群开展连续科学的健康评估、干预措施等,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2016年度我院共规范管理高血压病人2815人、2型糖尿病病人539人,肿瘤病人342人,其他慢性病人466人,并按照相关服务规范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随访、监测,规范管理率100%。

(八)重性精神病管理

加强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测与随访,累计发现26例重性精神病患者,并每个月开展对辖区内确诊的199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累计随访2356人次,积极做好随访记录及健康指导。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以及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辖区居民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截止9月20日共及时报告登记传染病19例,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十)卫生监督协管

在市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卫生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准入制度,2016年度对3家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发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2家符合要求的公共场所经营发放了卫生许可证,对5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复核换证。

2、开展对餐饮、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的巡查与监管,2016年度累计发放监督意见书105份,监督笔录42份。

3、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和健康教育指导工作,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共累计出具巡查记录表10份,监督意见书11份,监督笔录5份,传染病防治指导意见书1份。

4、加强医院、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每年开展对医院、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工作,2016年度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累计巡查次数22次,出具监督意见书15份。同时重点对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罚制度,在今年的检查中对相关卫生室不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擅自将医疗废物进行焚烧的现象进行了查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各500元的罚款,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建设

1、健康管理团队契约式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的服务能力,促进服务模式的转变,建立稳定的城乡居民服务关系,我院于今年3月在叶兴村全面推进健康管理团队契约式服务模式,实行"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实行网络化管理。截止到9月25日,我院对叶兴890户、2251人累计签约了846户、2143人,签约率95%。

2、全科健康管理团队下乡情况

年初,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制定了健康管理团队工作意见、团队绩效考核方案,对相应的10个全科健康管理团队进行了人员微调,同时根据工作意见要求每个团队每个月不少于4次到村级为村民提供健康宣教、卫生保健咨询、重点人群随访等服务。截止9月底,共累计下乡123次。

五、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从总体上已经步入了正常运转的轨道,但从考核、督导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宣传不到位,制度、措施不到位。特别是有些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识不够,个别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配合不够,工作流于形式,在相关数据、信息方面自己编造,缺乏真实性、逻辑性,慢性病人管理有的随访不及时;有的在随访的同时未做随机血糖检测;有的未对辖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及实施干预措施和效果评价。

2、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缺乏、乡村医生年龄偏大等原因导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难以规范,服务能力难以提高。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信息上报不及时。部分村卫生室不能按规定及时上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

六、来年工作安排

来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点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抓整改抓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各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要充分利用全科医生团队下乡进村入户的机会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改变部分群众的不良生活习惯,加强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国家的相关惠民政策,努力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

3、针对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4、积极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监督所等业务部门沟通,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

**市儒林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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